天天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通用30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通用30篇)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4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5

佛曰:“不知生,焉知死!”

生的源头是分岔路,叉开安逸或苦难的死。阎王终会派无常索命,可是,谁又能像冲上高原的冰鱼,死得无怨无悔?

生,就是一声追逐死亡的磨难游戏。

不由得想起古龙笔下的江小鱼,从小生活在恶魔岛,从不刻苦练武,等他走出恶魔岛,独立江湖的刀忍上,垂近死亡时才后悔当初……

因为江小鱼裹在安逸的棉被里,不知窗外的血雨腥风;因为江小鱼停在安逸的岔路口,不知道上的艰难险阻;因为江小鱼没有追逐生命的死亡,所以他的唇角抹着后悔的苦药。

与之相反,遥远的传说中奔跑着一个巨人,他无休地追逐天边的红日,放声高喊:“太阳,你在哪里?太阳,我在这里!”可惜最终累倒在土地上,化作一篇桃林。

倘若夸父在河岸,望着太阳东升西落,他这能整日唏嘘;倘若夸父保命苟活,放弃追逐太阳的念头,他只能被后世遗弃;倘若夸父无痛呻吟,浇熄那颗燃烧烈火的心,他还是会死,但绝不是生命的涅盘,人生的复活。

追逐死亡,尽管抱着遗憾的肩膀,但新的生命,又在每一滴血液里沸腾。就像藏克家那句令人听出耳茧子的亘古箴言——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为了追逐心中的太阳,哪怕锁链与镣铐束缚在身上,也无怨无悔。

那么,如何才能向死而生,才能在彷徨中总会射出一米曙光?

鲁迅在人世中彷徨着,当他决然扔掉医服手握判官断笔,封杀现实中的无穷黑暗时,他的死亡,或许是复活的又一重境地,也在茫茫暗色中划亮。

王小波在人世中恐惑着,为什么自己的作品没有人赏识,为什么自己拼力奔跑在文学的道路上却没有伯乐相中?他问了无数个为什么,可是依旧奋不顾身地追逐。待到他英年早逝,那部《黄金时代》显得格外耀眼,他的生命再一次复活。

姚贝娜在人世中追寻着,她只想换上简单的休闲装,唱自己喜欢的流行歌曲。她一直在追逐着,在父母沉重的枷锁下挣脱,终于以一个流行歌手的身份,钻入大众眼膜。当她合上双眼,躺进棺材的一瞬间,我相信她还是微笑着,无怨无悔,无怨无悔……

他们的生命在死亡的那一刻复活。

他们点燃生命永不浇熄的火焰。

他们成为真正的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生与死,不过一条分割线的边缘,也许就在短短的一瞬间。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6

去年在山东实习的时候,晚上无聊都会去工厂的机房里上网,机房只有几台电脑,要早早的去才会有位置,我每次都吃完饭早早就去,通常是逛淘宝,泡微博,让后就是玩豆瓣,无意见看到了一本新书《三体3》评分还挺高的,很好奇就关注了下,下载了电子书,是《三体1》作者的想像力深深震撼了我。中国还有这么牛的作家,--,寻找外星人的红岸工程,秦始皇,兵马俑计算机,牛顿,,,,反物质手枪,建在地下的城市,飞车,黑洞,宇宙社会学,四维空间,宇宙的质量,作者向我们描述了他眼里的未来的世界。

我知道读这样的书是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实际利益的,不能帮你预测明天的股市走向,不能帮你提高销售业绩,不能帮你整合你的工作技能,甚至不能帮你助兴你和爱人或者朋友的谈话,但是他却可以抚慰你的心灵,安抚你的灵魂。谁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当你读到某句话,看到某个场景,听到某句歌词,闻到某种味道,你的心会微微颤抖一下,那一瞬间你体会到了什么呢?是幸福还是忧伤?

我喜欢阅读,以前浪费了很多阅读的机会,以后要弥补过来,阅读让人快乐。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仿佛在跟作者交谈,辩论。这就是阅读的快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7

《匆匆》一文,是著名散文作家朱自清作家写的,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形象地捕捉时光流逝的踪迹,时间一去不复返的事!

世上最快而又最慢,最久而又最短,最易被忽视却又使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

时间一去不复返啊!世间多少人都是少壮不努离,老大徒伤悲.浪费时间,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上个寒假假期,因为过年的缘故,我特别兴奋,心里成天想着玩,把功课通通抛之脑后,好像压根就没这会事儿。爸爸妈妈让我赶紧写作业,可我总想,时间还多呢!今天不写了,等到明天再说吧。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开学的头一天晚上我收拾书包时才想起来。于是开了一个通宵的夜车,终于把作业搞定了……现在想起来,真不敢相信这竟是我做的事!唉,我真是太不珍惜时间了!

但是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终于知道了光阴似剑,日月如梭,时光一去不复返。每天,看着太阳一寸一寸的落下去,我心里很不是个滋味。我伸出手去拼命挽回,可是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再也不会回来。在我生命的20--年中,我留下了什么痕迹吗?没有,根本没有!我好想补救我浪费的时间。虽然我知道明天太阳还会升起来,但是无论如何也回不到过去了。现在,我终于真正体会到了作者当时那种悲怨而后悔的心情。同时,我也领悟到了时间的真谛——时间总不会亏待那些珍惜他的人,如果你糟蹋它,他将会把你的生命化成废墟。

年少的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时间吗?

狗能看门,鸡能报晓,蚕能吐丝,蜜蜂酿蜜,我们如果不用心学习珍惜时间,还能做什么,有什么资格称为人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8

学校组织最近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后,心里的感想有很多。

雨来为了掩护交通员李大叔,无论日本鬼子怎样诱供,雨来都不说出李大叔的下落。鬼子看软的不行又开始对雨来实行暴打,把雨来的脸扭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还用刺刀对着雨来的头作出要劈死雨来的状态,以次来吓唬雨来,妄想着雨来能供出李大叔,可是雨来就是坚决地回答“不知道”“没看见”。气急败坏的鬼子就把雨来拉到河边准备枪毙。雨来趁鬼子不注意的当儿,一头扎进河里游走了……

我非常钦佩勇敢、机智的雨来。是啊,作为中国人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当家作主并过上幸福的生活,就是因为抗战时期有千千万万个雨来这样的少年以及无数的革命先辈们,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浴血混战,同日本鬼子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可雨来那种面对凶残的敌人宁死不屈的爱国主义的精神仍然激励着我们,鼓舞着我们,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去克服学习上的每一个困难,认真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建设祖国,报效祖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今天我们和雨来一样,同样都是十来岁的孩子,不同的是我们生活在和平幸福的环境中,而雨来是生活在战火连天的战争年代里;虽然时代不同了

读完《小英雄雨来》这本书,我为雨来感到自豪与骄傲。因为,雨来这么小的年纪就那么勇敢,他为了保护革命同志宁死不屈。我一定要向雨来学习,长大后尽自己的努力报效国家。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9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经典之作——《双城记》,对这部我原先知之甚少的著作有了一些了解。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的一个血的印记。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达南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达南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达南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顿代替达南上了断头台。这部小说描述了三类人: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另外,文章的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

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知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觉得这绝对是有道理的。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阿。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0

这个暑假,我读了刘伟写的《活着已值得庆祝》,令我大为感动。

这本书的封面很简单:刘伟坐着琴凳上,他身后是一个巨大的钢琴。地上洒满了玫瑰花瓣。刘伟的腿部写着书名以及作者。

《活着已值得庆祝》这本书讲诉了刘伟因顽皮而断臂,但是后努力,坚持地攀登高峰,成为了一个达人。这本书最让我感到的地方有两处:一是刘伟在游泳池里,虽然他比别人游的慢,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与感动。二是刘伟面对学校校长的拒绝和歧视根本不在乎,而是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每天坚持用脚练琴7个小时以上,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终于弹出了《梦中的婚礼》。并且他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成功,终于取得了达人秀冠军。

这本书让我感到,让我知道了只有活着,才是最幸运的事情,珍惜现在的生活。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1

这个暑假我们对《“新基础教育”论》这本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认识和熟悉。一种牵挂、欲罢不能的情绪随着新学期的来临,日益明显。在随后的校本培训中,有幸聆听了李家成对本书的精彩导读,目睹了他充满激情与智慧的学者风范。精神振奋之余,信手翻读,有感于其中的一些描述:新时期基础教育观中强调重视“生命性”,认为身处青少年时期的孩子,尽管他们拥有生命最宝贵的时候,却并不知道这一时期对于人生的独特重要价值;尽管拥有各种发展的可能,却不知道如何选择,如何学习,如何努力。最最懵懂少年期,正是成长烦恼时。即使让现在的我们回首看这段时光,我们依旧看不清,说不明是怎样度过的。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暑假,在等待中六年只晃了一晃就走远了。烦恼着作业,烦恼着考试,烦恼着大人的叱骂,这些烦恼也早已飘摇得无影无踪。我的少年时代,远远不像那时老师常挂在嘴上的那句话“你们像早晨8-9点钟的太阳,世界是属于你们的”。虽然这激动人心的话语,曾多少次激发年少的豪情。可仅此而已,我相信那时的世界从来就没属于过我们,相反世界老是悖离我们的意愿,不是吗?曾经眩目的也仅仅是那年龄,那青春的年龄。只有那年龄说明着我们曾经拥有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候啊!重视“生命性”这样的话,确实令我深有感触,如果我们致力于教育与学生的生命血脉沟通,如果可以表达出那天真快乐的真实生命形态,这是幸事!

书中还有这样的一句话:差异的两端可能是白痴,也可能是天才!白痴往往很快被识别,引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而天才则有可能被看作怪癖、不守规矩等,遭到更多的批评或限制。强求一致,可能扼杀天才。谁能知道从事教育一辈子的老师,又有几人能有幸教到个把天才,却常常要背负扼杀天才的罪名!这是我原来的认识,原来我不懂,现在却明白了,只要我面对学生一天,就必须面对学生的差异。我们很可能由于对人的认识的“偏差”,会固执地让学生变成我们眼中的模样。如果以新的眼光看待学生,才能激发学生身上隐藏的巨大能量,从他们今天的行为中看到明日的辉煌!

《“新基础教育”论》里不乏这样的话,这样的思想:尊重学生,生命的自觉成长。像是一个丢失了理想的人,在重新找寻理想,“新基础教育论”试图让教育者回归理想。就是像她所说:“教师从每一节课中都能得到生命的满足。”语言中有由衷的深情,洋溢的激情,让我不止一次叹服:新基础真的是春天的事业!

培根在他的《读书论》里说过读书有三个作用:怡情、搏采、长才。即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即使难读如专业、理论书籍,我仍感激他拓展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心灵,纠正了我的偏见。书籍沉默不言, 他等待着人们的开启。

尽管如此,我仍然要毫不隐晦地说,读自己爱读的书,哪怕只是一瞬间也能让你感到生活的意义。因为好奇,想要了解某个人,而去看有关他的书,或他写的书。这是我读书的爱好。“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徐志摩怀着无限深情和热爱称颂的这一女子---林徽因,一直是我的兴趣所在。当有一天我把《林徽因传》纳入我的收藏,我的喜悦难以言喻。她外貌的美丽,活泼的言语,清新的见识,穿过时光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她身上交织着清新与深刻,热情与忧郁,只有风华绝代这个词能写尽其风情与才华。由于她,建筑学亦变得生动,建筑也有了生命,建筑学家俨然就是艺术家的代言。书已看过一年,然而对于这个人,我喜欢。我也喜欢过一些写作家,如中国新锐作家--- 王小波。可惜在他成名之际,即悄然消逝。喜欢他书的人,近年来成几十、几百倍增加。我衷心希望他的书能地久天长。

有很多时候我真感慨,语言文字的力量!跨越时空魅力依旧,仿佛有增无减! 20- 年前孔子以简约的语言点出君子之道,而后世的子孙自觉或不自觉地,一一去实践,从而形成了一个民族的灵魂。这便是《论语》。草草翻阅《论语》,虽只字片语,却颇可玩味。触及字眼满目“君子”?孔圣人时时以君子自居。文中像“君子不器。”“君子怀德…..” “君子贞而不谅。”“君子成人之美 …… ”“君子求诸己 …… ”“君子衲于言而敏于行。” “ 君子坦荡荡 ……”这样的语词屡见不鲜,遍布全书。人心向善、向美,古人对美德的追求近乎苛刻,把博学、仁德、坚定、善良、

诚信、严厉、朴实、坦诚 ……诸多品质融于一体,才曰:“君子乎!”这样的“君子”何处寻觅呢?所以我认为孔圣人言之凿凿的“君子”,那是个理想状态。就像一种梦想,一个目标,它是高远的。但它是存在的,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培根的话,是要我们能领悟读书的各种妙处。或许各种书籍的内在有许多相通处,兼容并蓄,才可显示书的魅力,读书人身上就有博大、精深之气息。曾经有个人说最会写作的,应该是数学学得最好的人。我前面提到的王小波就是其人,我记得他是留美的理工科大学生,-期间在农村插队时,读完一本厚厚的高等代数,在那样黑暗的年代。他在镜子上用蓝色钢笔演算习题,把镜子都写蓝了。他说那是那么美好的岁月!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2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它是沈从文先生用笔描绘的一幅美丽的风俗画卷,展示了湘西民间独具的民俗美、风情美。湘西山城充满了安静活泼,生机盎然的风暴美:天朗、风轻、水清。能够寄托作者和读者深沉而真挚的爱,寄托着哀愁、怜悯和期望。沈从文对自我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带来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但却融入茶峒恬淡自然的山光水色之中。所以这种平凡的感情,总会给人留下一抹遐想,单纯的似水流过,静静的,淡淡的。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理想的梦境,他将对山水的热爱化作文字融入梦境,。茶峒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的渡船每日运行于山水之间,俨然点缀了这如诗的梦。在这样的梦境足,却也有淡淡的忧愁。沈从文先生还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这或许也是一种美的境界。

故事的女主人公翠翠是美丽、纯朴、善良的,她还聪明、乖巧,不谙世事。湘西的清风、丽日给她健壮的躯体,茶峒的青山绿水给她一双碧玉般澈透的眸子。翠翠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对生活,她找不到方向,但却能够乐观地应对,老船夫也是个纯朴、善良的人,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渡船,他忠于自我的职业,不求回报。他不但不收别人渡船的钱,却还经常送别人东西。他不思索自我职业对于本人的好处,只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唯一耽忧的是自我孙女将来的生活,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天保和傩送两个好兄弟同时爱上了翠翠,两人相约采用了美丽而浪漫的“走马路”。唱情歌给心爱的人的“竞争”方式,天保因先走了“车路”,所以怎样也不肯先开口,当他听到弟弟的唱声后,自知不是对手便暗然去,最后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而弟弟傩送为了翠翠宁可不要碾坊,却也因为误会和天保的死而选取远行,留给翠翠无期的等待。

因为美总是残缺的,所以故事就在忧愁和遗憾中收场。我除了被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感动之外,还感动于翠翠那执着无悔的等待,比起此刻社会的浮躁,还有多少人会如此执着浪漫的情愫呢?

《边城》给了我们许多启示,即使孤独也要执着地追求至真至善至美。它还引发了我们对人性的思考,对于来之不易的幸福的守候。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3

在我读《三体》之前,就曾多次听闻过她的名字,在网络上,杂志里,甚至是在与同伴们的交谈中,我是在经不起这来自四面八方的“推荐”,前一阵子,又恰好遇上了一个打折的机会,便买下来了一套。

《三体》中的每一个文字,仿佛都蕴含着神奇的魔力,把每一位有幸读到她的人都深深地吸引住,锁在小说中描述的那个奇幻的未来世界中。

小说讲述的,是在四光年外一个叫“三体”文明为了躲避自己星球面临着的危机,而对地球进行侵略,人类为了使自己的文明延续下去,向三体文明的侵略做出了反抗,斗争。

读《三体》后,我发现之前自己对这个宇宙,这个世界的理解是如此的狭隘,我对这个宇宙的想法在这个庞大的世界观中显得是多么的渺小,小说中一个强大的文明毁灭一个弱小的文明,完全不费吹灰之力,甚至与我们平日喝水吃饭一样平常。看完后,我甚至有一种就此投身科协研究,加快人类文明发展速度的冲动,但这与我一直为之努力的目标相差甚远,所以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无奈地打消了。

在三体系列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莫过于第二部的男主角,罗辑,面对三体文明的监视,他不慌不乱,从一个玩世不恭的人蜕变为一位稳重的“面壁者”在绝望中发现希望,制造出一系列假象,欺骗了三体文明,也欺骗了全人类,以至于在后来救下了人类文明之后,仍被人们所恐惧,害怕,被加上了各种各样的罪名,但他无视他人的目光,坚守着自己的职责,时刻威胁着四光年外的强大文明。

文章的叙述从科学家王淼受到神秘的“幽灵倒计时”的困扰开始,到三体世界被人类世界所知晓,再到人类开始对三体侵略的反抗,剧情层层深入,让读者能产生一种“自己也是小说人物之一,与人类一起发现了三体世界”的错觉,代入感之强,着实让人感叹。

文章让我有所感叹的不只是其曲折的剧情与其天马行空的想象,更有就是作者刘慈欣对科学的严谨性与落笔的精打细算。

在描述未来的科幻小说中,偶尔会出现想象太过离谱,太过不切实际,但这在《三体》中并没有明显的体现,因为大刘(读者们对作者刘慈欣的称呼)在小说开篇,便设下“人类科技已经被三体科技的强大力量锁死”的死结,使自己的小说由始至终都围绕着人类目前已经掌握了的技术或是已经提出了的设想及理论,让整部小说更真实,更能使读者代入到小说的故事中,这,使我不得不佩服大刘对小说内容的严谨。

真心希望大家也能细细地读一读这本由刘慈欣先生所著,代表着中国科幻小说最高杰作的作品:《三体》,与我一同体验这小说中庞大的宇宙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丰富的知识,还可以使人进步.

平时我们还应该多读一点书,而且要读好书,比如说:科幻.作文.童话.寓言.神话等一些有用的.有意义的书.不过,像漫画这样的书,最好还是少看点.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认为多读书对写作是有好处的,在读书的时候要多积累一些好词好句好段,再把它们抄在笔记本上.还要多学习别人的写作手法.内容,这样在写作的时候,积累的和学习到的东西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书,也是我们的好老师;我们谁也离开不谁,书这个知心的老师,这个称职的老师!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5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青少版的美绘本《安妮日记》。内容是德国人杀犹太人,一提到这里,我觉得奇怪了,德国人为什么要杀犹太人?我一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德国纳粹觉得日耳曼人是高贵的种族却没有应得的财富,犹太人的血统低劣却掌更多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青少版的美绘本《安妮日记》。内容是德国人杀犹太人,一提到这里,我觉得奇怪了,德国人为什么要杀犹太人?

我一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德国纳粹觉得日耳曼人是高贵的种族却没有应得的财富,犹太人的血统低劣却掌握了太多的财富。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世界应该是和平的,没有战争的,请不要伤害自己的同类。

日记中的小女孩是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个性率直,同时又多愁善感。她有主见,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后,仍以微笑面对生活。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应该向她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6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挣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父亲辛苦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反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晰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景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特别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特别!“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

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7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8

每当静下心来翻阅这篇文字,总觉得悲从中来。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旁观一只被关在玻璃匣子里的蝴蝶,看着它在瓶子里一次又一次绝望地跌落,想去帮它一把,却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心灵的死亡。就是这样一个哀伤的故事,它发生在旧中国的一个遗老之家,主人公名叫曹七巧,她自身是很不幸的。

在那时的旧中国,父母哥哥有权做主未出阁姑娘的婚姻大事,就因了这她哥哥曹大年贪图礼财将她卖给了姜家,使她被迫做了那个生活不能自理,终年躺在床上的残废人二爷的媳妇。可自从嫁进了姜家,七巧有过上别人想象中的好日子么?姜家的上上下下,甚至连佣人在内都打心眼里瞧不起她,鄙视她家境贫寒竟是开麻油店的,谈吐一点儿也不拘谨反倒粗俗不堪,说白了让她做奶奶,连佣人们都觉得她不配。然而,有人曾为她想过她的心酸么?家里是开麻油店的,不像那些大家门户的小姐们养尊处优,也没什么条件接受教育,谈吐称不上优雅自然带着点乡村野味。

况且彼时七巧不过十--岁,正值青春年少,人生中最美的光景,却嫁给了一个毫无人气的废人做妻,还要为此付诸一辈子的长度。这样的无奈和痛苦,就算有补偿,谁能赔得起?更何况,这根本没有补偿,相反,招来的却倒是姜家那群势利人的不断欺侮与损害。他们对七巧如此有偏见,却不能够说七巧一定很坏。七巧也曾努力对人很热心,三奶奶兰仙刚到那会儿对着她问长问短,看二小姐云泽面色憔悴就前去关心,我总觉得她该是真心的,可是云泽们却从不曾领情,反倒恶狠狠地骂她,讽刺她。对于她所受的种.种委屈,七巧每每用笑嘻嘻地方式来对待,自嘲拿冷脸贴热屁股。没有人去理解她,关心她,甚至连她哥嫂来看她仅仅是单纯的问候么?想必是冲着那一堆金漆箱笼去的罢,走出大门她嫂子不就原形毕露地说她道“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么?其实这些七巧都知道,可她还是念着情谊送予他们金挖耳,金鉻子·······

没有一次让他们空手回去的! 可是所有周边人的冷漠,终于使她活着的希望就只剩下了钱,她开始疯狂地追求金钱,以后的以后一直一直把自己困在金钱的枷锁里。其实她本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一直喜欢着三爷,每当三爷在场总是身不由主地走近,恨不得把兰仙撵走。可是,事实只教她趁早死了心。本以为此生与爱情无缘了,谁知时隔多年后,三爷姜季泽竟再次出现并告诉了她他也曾一直喜欢着她,即便大半辈子已经就此过去,七巧听了还是有那细细的喜悦,但是也终于因为被金钱困久了,使她以为这只是骗她钱的把戏,便又亲自赶走了他。当他即将真正地离开她的世界时,她又跌跌撞撞,性急忙慌,踉踉跄跄地要跑上楼去,并不住地“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一大块淡色的灰”她想要再从楼窗户里看他最后一眼。她终究还是这样爱他,也终究完完全全地错了。最终只能捏着自己麻了的脚,寂寂地回忆那个男人曾给她的温柔。这之后,七巧会因为春熹只是扶住了长安将其抱下来而破口大骂,骂他想娶长安想霸占她家的财产,并一味告诉长安男人没一个好的,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给她裹了小脚,会因为长安经常弄丢些小零件而想找校长理论,当长安被迫辍学后又想办法把学费讨回来,当长安生病了却不给她看病,让她吸鸦片!她简直就成了一个无法理喻的疯子,她一定是被金钱锁得太久太久了······

七巧想要报复!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自己曾经受到的痛苦,一定要加倍还到别人的身上!七巧处处摆控着她的儿女,让他们被自己所占有!他们不能离开她!于是,芝寿像被带进了疯人院似的,受尽凌辱后带着比七巧更甚的痛苦,也终于安息了,她觉得她是解脱了。长白也只是逛逛窑子或者陪着七巧吸鸦片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对长安呢?看到长安幸福得笑了,七巧咬牙切齿地阻挠,她总觉得比起自己曾经遭受的,女儿不能有幸福!如果有也应该用来陪葬!七巧用一个疯子该有的机智,像是不经意地道出——长安是吸鸦片的,让童世舫彻底地震惊了失望了,于是长安的幸福像长了脚似的,跑了,七巧看到了,一定是笑了,“你也休想幸福!”她一定在心里默默地想,像个可怕的巫婆,用变态的巫术,任意摆布其他小人物的命运,致使他们也走上同样悲剧的路途。

七巧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曾被侮辱,被损害,也曾感到悲伤,自卑,不平,最后被金钱的枷锁扭曲了她的灵魂,疯狂地去报复无辜的人,希望别人同自己一样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以此来获得自己内心的平衡。她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就是这样一个机智的疯子,让人对她既有同情又有对她那强大的破坏心理的憎恨与厌恶,说不上的一种复杂心情,很容易陷入纠结的境地。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使她变得如此可憎?她就这么想让别人恨她?不,不可能是那样的。我觉得是那旧中国时那“被食,食人与自食”的家庭关系使她变成了后来那副样子,如果当初不是她哥贪钱让她嫁给一个病怏怏的人,如果当初她可以自己选择,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真心对她,可是那都只是如果,一个句子前面一旦加了如果就应该知道这个命题没办法实现。在那种时代背景下,她一定曾努力想改变现状,可她做的了什么?没有爱情,没有人来理解,没有亲情,旧家庭这种吃人的关系,对于小人物来说永远都是盛气凌人的,小人物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所以悲剧在所难免,那强大的力量总能够吞噬掉人最真的灵魂。像是罪恶的渊薮,让人近了身就无法摆脱,要么食人,要么被食,要么自食,只有这三种选择,没有自由。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可是这三十年前的故事怎么会结束呢?看看长安,她会是下一个七巧,就这样一代一代,毒害下去······只要旧家庭制度关系不破,总有人会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作鲜艳而凄怆的牺牲。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9

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虽然现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他那些光辉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为过时。针对我们的困惑和不解,好像与我们面对面地交流一样。为我们在苦闷和迷茫中,提供着潜意识的理论帮助。正是唐守业记者勇于探索楼兰王国的奥秘,才踏着彭加木的足迹勇敢地前行。相比之下,我们没有那样的壮举!勇于探索,追随先哲。先哲的隽语,是青春的风景,是成长的动力,是智慧的聚焦。

读罢《爱学生就等于爱自己》,感触颇深,一名教师不光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考试,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想我们的教育是可怕的,危险的。爱学生就要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考虑,这个问题不光是教师自身努力所能达到的,它是民族的价值取向问题,它需要全社会引发对教育的深思!

多年来,每当我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的时候,就常常静坐桌旁,翻阅相关书籍,与那些古今贤达,睿智之人进行一场心灵对白。面对他们的博大胸襟,经典的论述。顿时茅塞顿开。每个哲人都是一个广阔的世界。杜威的儿童中心主义观点让我们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克鲁普斯卡亚对少年儿童的教育思想至今仍散发着光芒,赞可夫提出了教育促进发展;古今中外,名人大家的风范,总会为我们在迷茫时擎起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我们的前程!走进周恩来,会理所当然地吸收他的高尚品质与横溢的才华!聚焦时代英雄,感动着他们的献身精神!书香,伴随我们成长中的平凡的日子!让所有的日子都那样充实而温馨!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0

近来,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时代的小说家。可以说这本书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奸佞当道、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概括了当时不同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文中塑造了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紧张精彩的事件。如:忠厚纯朴的林冲、疾恶如仇的吴淞、才思敏捷的吴用……武松报杀兄之仇,鲁智深反恶霸,林冲手凌辱……这些人,这些事,生动的演义出了一场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

这本书使我联想到“平民暴动逐厉王”这个历史故事,也使我清楚的认识到蕴藏在民众中间的那股巨大的力量。开明的唐朝皇帝李世民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是水能托船,也能把船掀翻,只有对别人像对自己一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敬重你。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1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首小诗是亚瑟在临死前写给女友琼玛的一首诗。而亚瑟则是一部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这首诗虽然只有四句,短短的二十个字,却充分地体现出了牛虻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

牛虻是一位革命者,他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曾经在农场当过马车夫,在妓院里洗过碗碟,在马戏团里当过小丑······接着又开始流浪,经过一次次斗争,他坚决加入了意大利革命青年组织。在革命工作中,他拿起笔写文章痛斥黑暗统治。狡猾的敌人把他抓进了监狱,但他毫不畏惧,仍旧从容不迫。他在寄给女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处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我心里一阵酸楚。是啊,他说意大利的骄傲和自豪。

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牛虻”。很多人物都为我们的国家奉献了一份力,他们都是我们不该忘记的人物。精忠报国的岳飞;收复中国台湾的郑成功;虎门硝烟的林则徐······数不胜数。他们不都是中国的“牛虻”吗?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还会有今天吗?

啊!牛虻,我赞叹你,又敬佩你。我愿做一只新的中国牛虻,为我们中华历史写下新的篇章。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2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3

无言的告白,无声的诉说,一个悲伤的故事。

小说《无声告白》以花季女孩莉迪亚的死亡开篇,在作者细腻的文字里,层层拨开莉迪亚死亡的原因,有的人从中看到了移民融入环境的艰难、有的人从中看到了少数族群的孤独、有的人从中看到了青春期孩子的敏感,而我想谈谈其中弥漫的难以承受的父母之爱。

一心想要做医生的哈佛女孩玛丽琳,在大三的选修课上认识了华裔历史教授詹姆斯,他们陷入爱河,很快有了第一个孩子。接下来的几年,玛丽琳中断学业,开始养儿育女,操持家庭。想要成为医生的玛丽琳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梦想呢?母亲的去世,使玛丽琳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她决定奋起一搏,为自己为梦想努力一回。她不知如何向丈夫詹姆斯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是怕丈夫不理解、或许是怕遭遇反对,总之她不辞而别,就那么悄悄地离开了丈夫詹姆斯、儿子内斯和女儿莉迪亚。她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公寓了,重拾课本埋头学习,就在临考前的几天,她心力憔悴昏倒在地。不幸的是,这次不光光是晕倒,她怀孕了,她的第三个孩子汉娜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这一回,她不得不再一次跟她心爱的物理、化学告别,重新回归家庭。作者从丈夫詹姆斯的角度、从儿子内斯的角度、从女儿莉迪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妻子母亲玛丽琳出走他们的感受,唯独没有提及玛丽琳自己的看法,或许她太想要与众不同,或许她太想要成为一名医生,总之作者没有说。

玛丽琳的出走,到底在两个孩子心中留下了怎样的影响呢?玛丽琳离家出走,不告而别,深深地破坏了孩子的安全感,童年有过这种经历的人,能深刻感受到其中的孤独、害怕与愤怒。安全感的缺失,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来弥补,莉迪亚的安全感,在妈妈出走的那一天遭到严重破坏。莉迪亚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才让妈妈出走,她在心里默默许下一个心愿,只要妈妈回来,她希望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妈妈回来了,莉迪亚认为是自己的祈祷起了作用,她开始行动,妈妈希望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他开始迎合妈妈以妈妈期望的样子生活。小小的莉迪亚为讨母亲欢心,或者说惧怕母亲再次离开,她开始讨好妈妈,迎合妈妈,凡是妈妈希望她做的,凡是妈妈想要她选择的,她都默默地按妈妈的想法来。她看医学解剖书、她努力学习物理、化学,她收下一本本妈妈希望她读而她却并无兴趣的书籍。

父亲希望莉迪亚融入群体,不必像自己童年那般孤独。母亲希望莉迪亚继承自己的心愿,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医生。莉迪亚努力满足父母,活在父母的期望里,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是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随着学业难度的增加,莉迪亚开始觉醒,她开始意识到继承父母的梦想是多么艰难。

到底是谁将莉迪亚推向了死亡边缘?莉迪亚的故事,是成千上万家庭的缩影,多少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有条件地爱孩子。幼小的孩子,敏感而多疑,他能清楚地感知到父母想要什么,聪明的孩子开始讨好父母,成为父母想要的样子。到了青春期,开始自我意识觉醒,想要成为自己,又怕伤害父母,会感激父母,也会恼恨父母,纠结、愤怒、委屈、埋怨全部袭来,有朋友的孩子能与朋友分享发泄,孤独的孩子只能自我纠缠。

所谓对话即教育,教育当中家庭教育又尤为重要,为人父母,自己的心愿自己完成,你对自己的成全就是孩子学习的最好榜样,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教育。如果真的希望孩子好,还是少做一些、少说一些、少干涉一些,让出一点空间给孩子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4

细细品读《瓦尔登湖》,我看见梭罗扛着斧头从他破烂的小木屋走出来,步伐轻盈;我看见他的眼睛如湖水般清澈,他的内心如平静的湖面,波澜不惊。

闭上眼睛,我看见老庄在湖边论道,是那样的轻声细语,仿佛怕吵醒湖里的游鱼,还有那岸上的鸟兽。湖边青葱的树木,因为有了湖水的滋养而充满灵性,它们为各种飞鸟鸣虫提供了安定的家,一切都显得美好祥和。我看见子陵在钓鱼,我还看见季鹰在采摘莼菜。

1845年7月,梭罗抛弃了物质与财富,远离了世俗和尘嚣,只身一人来到瓦尔登湖畔的次生林里过起了简单的隐居生活。一切都是那么简陋,一切又是那么自然。粗衣麻布,陋室破灶,粗茶淡饭,没有浮华,仿佛也就没有了世俗的羁绊。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道,有人在社会上刚正不阿,艰难的维持自己的原则;有人在世故的环境中圆滑处世混得个"自我感觉良好",取得自认为的功成名就;有人"大隐"隐于世俗之中,做一个旁观者,隔岸观火;而梭罗是如陶渊明一般隐于山林,道法自然,身心融于山水之间。退隐山林,享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

然而梭罗是比五柳先生少了一份无奈,也就是多了一份愉悦。梭罗是本着体验和尝试的心态而隐居,陶潜则是官场失利而隐居。但又有谁能说他们的快乐是不一样的呢?他们殊途同归,在大自然的面前,他们都是孩子,大自然的孩子。大自然滋养着他们,洗涤他们的灵魂。《瓦尔登湖》让我懂得人与自然的微妙关系,我们不需挣扎,只需在她面前虔诚地生活,拥抱她,亲吻她。

最初读《瓦尔登湖》,便觉得梭罗的自然伦理观跟老庄的"道法自然"有点相似。没有屋子,一把斧头向山林,不必有其他的东西;没有食物,"种豆南山下",一杆简陋的鱼竿变足以拥有一顿美味;粗衣麻布,何须奢华,但求能给予一点点的温暖。要过河,有人费尽心思造桥,花了许多功夫,最终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过河;有人看下一棵树,疱削琢磨,做出一只精美的小船,放到水里却害怕经不起风浪,遂退而沉思,自己是否真的有必要过河,是否真的值得以损失一只精美小船为代价。太多的羁绊,让我们失去自由,远离了自然。庄子得到一个大葫芦,便可以凭着它游荡于江河湖海之间--把葫芦绑在身上,无需复杂的工具,精湛的技巧,强壮的身躯,只要浮在水面,何愁过不了河,何须诸多羁绊。

正如我们吃饭--向胃里填充食物,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生命得以进行,得以燃烧,得以延续。我们却制定了很多死板的程序,怪异的工具,复杂的方法,为的是满足口食之欲,却忘了进食的本质和目的。"人的嘴巴不会使人肮脏,而贪婪的口胃却使人肮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5

因为绝大多的小孩都有外婆和奶奶,而安迪没有,他因此十分难过。突然,有一天外婆来到了安迪身边,虽然她是那么的另类,那么的与众不同,但他很喜欢。因为外婆给他带来了许多新奇与无穷的乐趣。

后来,邻居家的小孩的奶奶来了。她和外婆一起带他玩,教他好多知识。于是,安迪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读了这本后,我有如下感想:

1、没有的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2、我感到作者从小缺少爱,尤其是外婆和奶奶的爱,所以作者的渴望。

3、我们要善他人,关爱他人,尤其是我们弱小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6

题目:《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

主要内容: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乌克兰一个工人家庭,父亲是一家酿酒厂的季节工,母亲在大户人家当厨娘,家境十分贫寒。因此,他只念了三年的书,十岁左右就开始干活谋生。奥斯特洛夫斯基干过各种职业,如帮人家牧马,在车站食堂当小伙计,在发电厂当助理司炉等,贫困屈辱的生活培养了他对旧世界的仇恨和反抗性格。

好词:声色俱厉 皮肤松弛 凶神恶煞 心惊胆战 提心吊胆

好句:1.不管一个人多么有才能,但是集体常常比他更聪明和更有力。2.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 3. 所谓友谊,首先是诚恳,是批评同志的错误。4.对时间的慷慨,就等于慢性自杀。

感想: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7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8

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不禁思考着这一连串的问题,可答案却无解。

打开百度搜索“活”它的第一条字面解释是生存,有生命的,能生长,与“死”相对,这仅是字面解释,可“活”究竟是什么呢。纠结着这些问题打开了作者余华的《活着》。

富贵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整日不学无术、嗜赌成性,终于败光了家业,生活贫困潦倒之际,他又因为给生病的母亲去求医,被迫离开家乡,等他回来母亲已经去世了。庆幸的是他有一个善良、贤惠的妻子,她含辛茹苦的抚养着一双儿女。虽然女儿因为高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原以为一家团聚了,从此生活将越来越好之际,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了。妻子走了,儿子走了,女儿走了,女婿走了,最后连惟一的小外孙都不在了,陪在他身边的却只有一头老黄牛......

《读书》中主人公富贵的命运让我不知道该说是命运在捉弄他还是说老天在垂怜他,他亲手埋葬了他至亲的五位亲人,自己却依旧活着,不禁觉得活着是一种勇气。我想作者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也许我们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也许当我们遇到挫折和不幸时我们会很痛苦,会觉得那是一道道过不去得坎。但当我们回首过去,看到当时那些天大的事就那么过去了,就觉得没有过不去得坎,也没有解决不了得事情,只要我们勇敢去面对,努力的去解决问题,一切都会过去,活着就是在不断的遇到问题解决问题。

活着是一种勇气,勇于面对各种不幸并坚强的走下去;活着亦是一种责任,我们要知道我们并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活着的。当得知朋友突然离去的噩耗时我对生命对活着更多了一丝深的思考,我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去寄托我的哀思,去平复这件事带给我的震撼。

生命是如此脆弱亦是如此宝贵,无论我们遇到了任何不幸我们都应该坚强的活着,活着就有希望,就会有明天,如果我们放弃了生命那都什么都没有了,带给父母朋友的将是无尽的缅怀和伤痛。远去天堂的她告诉了我们活着的这些人,一定要好好活着,坚强的去面对以后。当我们从学校这座象牙塔进入到社会,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敢于去解决问题,生命只有一次机会,不可能有机会重来。

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每个人对于活着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为了什么活也不一样,但活成什么样是我们可以选择的,好好活着,学习主人公富贵的坚强,遇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这是本沉重的书,发人深思。

活着就是希望,就会有明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9

执锦问故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家珍对春生抱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但是在生与死的一霎那,她还是要春生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人,却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她走之前,即使闭着眼睛,也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去抓福贵的手,仿佛不让死神带走自己,不让死神将自己与福贵分开。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她什么也没能带走,什么也没能改变。当然,在这之前,她的子女已经先她一步了,这莫大的无言的悲哀,让我第一次尝到什么是语言的苍白。每次想到家珍,我就想到我的母亲,曾经瘦弱胆小,却为我变得坚毅勇敢的妈妈。

有庆,我最悲痛的一个人物,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乖巧的,如此重情懂事的,如此让人不舍让人光是想到就想流泪的人儿,他善良纯洁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半点的自私,半点的贪念,半点的人类的劣根性。福贵,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有庆施暴,又是打又是骂,可他,小小的年纪,却已然习惯了把什么都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承受,他还是个孩子阿,本应该天真活泼,有着快乐无比的童年,可他拥有的是怎样的艰苦而又悲哀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庆,一个洋溢着无限活力,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里戛然而止了。这是一种断然的空白,无声无息的,潜入心魄,在思绪落寞间久久地激荡震颤,余音不止。那个头不高的青涩少年,那重视亲情对姐姐有无限依恋的有庆,那懂事的主动为家庭分担的有庆,那揉着惺忪睡眼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的有庆,那舍不得穿鞋在乡间小路上来回奔跑踏出咚咚步音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憨厚正直固执的勇于承担的有庆阿,你一定是还活着,对不对……

有庆之后就是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死亡,这死亡,给予我情感上的震荡却越来越淡,仿佛麻木般的我,看着那些文字描写中的那些我熟悉的书中的人物,凤霞,二喜,家珍,一个个相继离去,一直到小小的苦根的近乎无声的死,仿佛,将生命视作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或许第一次是给予人关注的,然后越来越多的尘埃,落下来,你却无暇顾及了,于是熟视无睹了,多么悲哀。苦根的死为全书画上一个既圆满又不圆满的句点,而我的神经到了这里,也仿佛已经麻木到快要窒息了。

苦根走后,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都寂寥了,其实在苦根之前,还有福贵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了,使诈骗取福贵田宅的龙二被枪毙了;被抓去做过壮丁,又跟着解放军征南闯北的春生,在--中被打成走资派,上吊自杀;逃得不想逃,认识好几个军队里的壮丁的壮丁老全也被子弹打中了。这些人无论好坏,都是曾经在福贵生命中出现,并给予他一定生命启示的人,可是他们不在了,都不在了。好人坏人,一旦落入黄土,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福贵,头发雪白,身体枯槁,心力憔悴,可是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独独一个人,他也终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对于福贵而言,死是更容易的选择,可是,就像当时废了双腿的史铁生一样,他选择了活着,而活着,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断了手脚,我一定会选择死,可是真到了那时候,我会去死吗?我不知道,也许人只有真的体会到人生的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疼痛与苦难以后,才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多么让人奢望的事情。所以,就像小说里面所说的,福贵也许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一切自己所要追求的,所要维系的,倾尽心力所要保护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面前呈现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和虚无时,我们所要做的也许就是好好地活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要一步一步,向前,向远处,向自己的归宿,走去,再慢再难,也要走去,走去,走去……

秋后余响

几乎所有对这本书的品评都是沉重的悲哀的凄凉的,可是,这平淡无实的文字,一一道来的人生,又渐渐远去的生命。是否也带给我们除了沉重悲哀以外的东西呢?

小说中,最终离去的人儿,每一个,都曾经为生命争取过,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尤其是家珍,这个顽强坚毅的女人,这个身染软骨病还固执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她放心不下儿子和女儿,所以她抗争了,柔弱的她依靠怎样的力量,明明已然在死亡边缘,可又再次回到自己深爱的家庭,看着最爱的凤霞嫁给一个疼她爱她护她伴她的二喜,她坚持地太久了,真的太久了,倘使她早一点离去,也许就不会承受两次失去子女的痛苦,这样双重的打击,任是哪一个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的,家珍,你太苦了,所以你终于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不对?所以你还是走了,无力与命运抗争了,也不想抗争了,是吗?去吧,家珍,在那边,你会比现在幸福。

很多时候,我也会像那些社会评论家那样,去探讨社会,可是社会一如既往地如此发展,就算我们看清了,深知了,却还是逃不开这禁锢,既然身在这社会,唯有默默地承受,默默地顺从,默默地活着,活着,也许就是这社会对你最好的恩赐了。我的外公也经历了-那段可怕的岁月,当时,他是党员也是村长。到现在,他还活着,并且像福贵那样,已经不会哭了。那时候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似乎都有几笔悲哀的色彩,因为无论我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多么好,我们也绝对不可能一口咬定,我们的和谐社会没有悲哀没有凄凉没有苦痛。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贫苦人民的,而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就是他们见不到天日,倘使要见到,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的光鲜亮丽的包装,并且受过严格的说话训练,绝对不能说错一句话。他们,也许曾经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被媒体推到我们面前过,可是之后呢?又有谁去继续关注他们了?好像我们从来都只是提出问题,而很少去解决问题,甚至深入问题关注问题,没有持久性,于是贫富差距大了,于是悲哀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个时代曾经是荒谬的,那也是从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的,在当时的人民眼中,悲哀地认为,这是个新时代开天辟地的光明时代。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并没有错,却为那个时代,那个巨大的悲哀背上了永远无法卸去的黑锅。对于生命,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重视地如同金钱呢?真的好讽刺阿!穷了,就代表生命贬值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0

《双城记》对法国大革命的呈现是四天四夜的血腥屠杀,没有好坏,唯阶级论;是断头台上刽子手不停地抡刀,不分昼夜;是从巴黎城到乡村的杀人狂欢。种下仇恨的种子只能结出复仇的果实。封建君主和贵族的贪婪与残暴招致大革命的爆发,而革命首先是复仇,扫除旧的罪恶又累积了新的罪恶,作者期盼所有的罪恶都消逝,出现“一个崭新的城市和一个杰出的民族”。

狄更斯肯定了群众斗争的正义性,但也表现了革命过程中的疯狂与非理性。与历史教科书相比,小说使我们对法国大革命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有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让我们看到人类文明的一点点进程所付出惨重的代价。正如马克思对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评价:“他们在自己卓越的书籍中,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一切的政客、政治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还要多。”

狄更斯的作品展现了时代的精神风貌“成为召唤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