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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4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5

战士的历练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6

在太阳下,诗人已完全超越了自身的一切痛苦的回忆,为我们展示出一片太阳光照之下的曾经蠕动着痛苦灵魂的大自然的美好景象,歌颂了受伤战士的高大的形象,诗人说,他“比拿破仑的铜像更漂亮”,因为这是阳光下最真实的姿态。广场上,人们高喊,“看我们 /我们/笑的向太阳/”。少女们背着募捐袋,唱着清新的歌,太阳照着她们的,骄傲的突起的胸脯,和袒露着的两臂,他们,她们,在阳光下,沐浴着午后的阳光,享受着阳光,珍惜着阳光。

这些发自胸腔的语言与歌声,没有任何渲染和夸张,痛苦已成为过去,平平实实的自白,更能使读者能从诗的冷凝的情境中感触到历史的沉重和浓浓的抒情气韵。

生命内部残留的酸痛,只说明必须挣扎好久才能站立起来。这些谁都能真切理解的生理和心理的感觉都切切实实能引起读者许多联想和思考,因而使平实的诗句有了很大的张力和重力。

事实上,这种交织着昨夜的伤痛和迎接黎明的生命苏醒时带泪的欢欣,绝不能认为只属于曾经是囚徒的诗人自己对人生的回顾。应当看作是一个为了拯救民族的危难和命运与千千万万祖国的儿女们奔走抗争的赤子的心声。

那个时期的人们,格外珍惜阳光,不是因为那时候的天气不好,而是这阳光,是他们所奋斗而来的,而现在的我们,在阳光的呵护下,是否也做到了珍惜阳光呢?

我想这也就是爱国的意义,珍惜前人所留下的,发扬现在所拥有的,就是为了,让这抹阳光,照耀的更加绚丽,灿烂,耀眼。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7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8

无言的告白,无声的诉说,一个悲伤的故事。

小说《无声告白》以花季女孩莉迪亚的死亡开篇,在作者细腻的文字里,层层拨开莉迪亚死亡的原因,有的人从中看到了移民融入环境的艰难、有的人从中看到了少数族群的孤独、有的人从中看到了青春期孩子的敏感,而我想谈谈其中弥漫的难以承受的父母之爱。

一心想要做医生的哈佛女孩玛丽琳,在大三的选修课上认识了华裔历史教授詹姆斯,他们陷入爱河,很快有了第一个孩子。接下来的几年,玛丽琳中断学业,开始养儿育女,操持家庭。想要成为医生的玛丽琳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梦想呢?母亲的去世,使玛丽琳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她决定奋起一搏,为自己为梦想努力一回。她不知如何向丈夫詹姆斯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是怕丈夫不理解、或许是怕遭遇反对,总之她不辞而别,就那么悄悄地离开了丈夫詹姆斯、儿子内斯和女儿莉迪亚。她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公寓了,重拾课本埋头学习,就在临考前的几天,她心力憔悴昏倒在地。不幸的是,这次不光光是晕倒,她怀孕了,她的第三个孩子汉娜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这一回,她不得不再一次跟她心爱的物理、化学告别,重新回归家庭。作者从丈夫詹姆斯的角度、从儿子内斯的角度、从女儿莉迪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妻子母亲玛丽琳出走他们的感受,唯独没有提及玛丽琳自己的看法,或许她太想要与众不同,或许她太想要成为一名医生,总之作者没有说。

玛丽琳的出走,到底在两个孩子心中留下了怎样的影响呢?玛丽琳离家出走,不告而别,深深地破坏了孩子的安全感,童年有过这种经历的人,能深刻感受到其中的孤独、害怕与愤怒。安全感的缺失,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来弥补,莉迪亚的安全感,在妈妈出走的那一天遭到严重破坏。莉迪亚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才让妈妈出走,她在心里默默许下一个心愿,只要妈妈回来,她希望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妈妈回来了,莉迪亚认为是自己的祈祷起了作用,她开始行动,妈妈希望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他开始迎合妈妈以妈妈期望的样子生活。小小的莉迪亚为讨母亲欢心,或者说惧怕母亲再次离开,她开始讨好妈妈,迎合妈妈,凡是妈妈希望她做的,凡是妈妈想要她选择的,她都默默地按妈妈的想法来。她看医学解剖书、她努力学习物理、化学,她收下一本本妈妈希望她读而她却并无兴趣的书籍。

父亲希望莉迪亚融入群体,不必像自己童年那般孤独。母亲希望莉迪亚继承自己的心愿,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医生。莉迪亚努力满足父母,活在父母的期望里,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是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随着学业难度的增加,莉迪亚开始觉醒,她开始意识到继承父母的梦想是多么艰难。

到底是谁将莉迪亚推向了死亡边缘?莉迪亚的故事,是成千上万家庭的缩影,多少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有条件地爱孩子。幼小的孩子,敏感而多疑,他能清楚地感知到父母想要什么,聪明的孩子开始讨好父母,成为父母想要的样子。到了青春期,开始自我意识觉醒,想要成为自己,又怕伤害父母,会感激父母,也会恼恨父母,纠结、愤怒、委屈、埋怨全部袭来,有朋友的孩子能与朋友分享发泄,孤独的孩子只能自我纠缠。

所谓对话即教育,教育当中家庭教育又尤为重要,为人父母,自己的心愿自己完成,你对自己的成全就是孩子学习的最好榜样,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教育。如果真的希望孩子好,还是少做一些、少说一些、少干涉一些,让出一点空间给孩子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9

知识的--浩瀚无边,书本就像一叶叶扁舟,载着每一个探索者在波涛中漂流,有的人坐的只不过是几张纸,随波逐流,很快一个水花过来,便被无声地淹没在潮水之中;而有的人乘着的则是一本厚厚的书本,扬起了未知的风帆,挂起了寻底的铁锚,树起了坚强的斗志,考验着风浪的汹涌,体验着大海的精深博大;于是在乘风破浪的书中逐渐成长,成才……

在我的记忆中,我很小就开始读书了。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是我最爱看的。里面的小动物可真多,有小狗、小白兔、小猫等。它们的故事逗得我真开心。

到了小学一年级,我告别了《幼儿画报》,又去寻找新的伙伴,妈妈给我买来了有精美插图的四大名着,要是有人问我国大名着是哪些,我会自豪的说,四大名着是《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这些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你瞧,有多情爱哭的林黛玉;有调皮机灵的齐天大圣;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还有敢于同老虎搏斗的武松……我把他们当成我的朋友。我还听妈妈说,四大名着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明珠,真是了不起呀!

中年级时,我又喜欢上了童话故事,认识了格林笔下的白雪公主、灰姑娘,安徒生笔下的丑小鸭等动人的故事。在读《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时,我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不幸,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由得流了下来……

而现在,我又爱阅读作文书,每当看到一些作文书,我就会爱不释手,有时还去图书馆借。每次我写完作业,我就会抽时间去读作文书,要是看到精彩的段落,我肯定会用笔写下来的。

虽然人生旅途是艰难的,但是读书却让我更加充实,而不是一个“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人。读书更让我懂得了如何做人处事,更是陶冶了我的心灵,使我看到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进取精神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尊老爱幼的善良美;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国忧民的伟大抱负美;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视死如归的爱国主义之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理想美……非凡的战舰能载着我们欣赏海洋的瑰丽,却不如一册书籍带给我们无边的天地;神奇的坐骑能帮我们开始人生的征途,却不能像一页诗扉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

同学们,读书吧!在你们人生的起跑线上,让书成为你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如果那样,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你们的灵魂将会变得充实而丰富,你们的眼睛将会变得明亮而深邃,你们的行动也将变得理智而富有创造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0

以一个简洁精短的人生引述,描写着曲折,澎湃,辛酸,痛,笑,哭的人间世事。感受,一个字"苦"。

读到他们辛酸的生活波折与经历着一个个亲人逝世时,与他们一样觉得苦,从嘴里到心里再至脑子里,眼泪就这么留下。犹如架空了灵魂,横跨过一个世纪般沧桑,无奈,悲苦,但还是得活着……

眼前仿佛看见夕阳西下的黄昏中,一个孤零零偻着背的老人在田里伸展着皱纹满面的嘴巴。淡笑着对前面比他年纪更老的黄牛说:"福贵,回家了"。福贵,是那老人的名字,可能他父母希望他长大了有福又富贵吧,但却没想到他长大了又穷又苦,老人觉得那牛就跟他一样所以也叫它福贵,它是他暮年唯一的"亲人"。

看了他们故事后发觉自己真的太不懂得生命赐予我活着的意义。相对于他们平凡人中不平凡的生活磨难,我们的消极不幸和悲哀不过是粒沙子,渺小而轻微,。是我们太轻视生命了,以为活着就是在这世界走一走,总觉得自己苦了,累了,受委屈了,别人欠我们了,不懂得活着的真谛……或许现在我们依然不清楚活着的真谛何在,只是看了徐福贵一家后觉得自己是活得如此渺小,活得如此安逸,不得不说"活着真好"。

书中说地主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镇上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历经苦难,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悲剧还未停止,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死在福贵的怀中;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难产需要输血而去献血,全身的血被活活抽光;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嫁了一个好老公万二喜,却因为生小孩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也因建筑工地失事而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只剩下小孙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了半锅豆子而撑死了。随着我们每一次翻动的页响,心灵亦随着撼动一次,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当年福贵的老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多年后年老的福贵说了这句话"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其中的变化也颇让人感概。

观其一生除去前二十年的混帐日子,往后倒活得认真而勇敢。面对失去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时,泪,流不出;哭,喊不出;千疮百孔的心满目苍痍仍不曾说要一死了之,似乎他的意识里生命还在,还能动,还活着就要坚持着下去。

失去祖业后勇敢地承担自己制造的后果;穷困潦倒时坚持地互相维持着;每失去一个亲人即使痛不欲生却还蹒跚着身影与在生者彼此珍惜着……他,比因饱受折磨而自杀的战友春生坚强勇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1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2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