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26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26篇)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4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5

《昆虫记》

好词:

引以为傲、不屑一顾、恭敬、火冒三丈

攻势、逃之夭夭、得意洋洋、苦涩

侥幸、惟恐、履行、自言自语、伎俩

威慑、荒谬、唯唯诺诺、喧闹、一言不发

胆怯、挺身而出、毫不畏惧、晕厥、火势

千姿百态、愚蠢、卑鄙、虐待、毛骨悚然

筋疲力尽、昏迷不醒、蜷缩、怜悯、愤怒

难以忍受、争先恐后

好句:

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所以我们不会做出装死的行为!不管遭受什么样的虐待,我们始终是正直的昆虫,绝对不会做出欺骗他人的行为。

别说是因为我们不会飞,才想出装死的伎俩!别说是因为我们跑不快,才想出装死的伎俩!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所以不会做出装死的行为!

尤其是自杀,连想都没有想过!那种愚蠢的事情,只有卑鄙的人才会做出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6

无言的告白,无声的诉说,一个悲伤的故事。

小说《无声告白》以花季女孩莉迪亚的死亡开篇,在作者细腻的文字里,层层拨开莉迪亚死亡的原因,有的人从中看到了移民融入环境的艰难、有的人从中看到了少数族群的孤独、有的人从中看到了青春期孩子的敏感,而我想谈谈其中弥漫的难以承受的父母之爱。

一心想要做医生的哈佛女孩玛丽琳,在大三的选修课上认识了华裔历史教授詹姆斯,他们陷入爱河,很快有了第一个孩子。接下来的几年,玛丽琳中断学业,开始养儿育女,操持家庭。想要成为医生的玛丽琳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梦想呢?母亲的去世,使玛丽琳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她决定奋起一搏,为自己为梦想努力一回。她不知如何向丈夫詹姆斯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是怕丈夫不理解、或许是怕遭遇反对,总之她不辞而别,就那么悄悄地离开了丈夫詹姆斯、儿子内斯和女儿莉迪亚。她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公寓了,重拾课本埋头学习,就在临考前的几天,她心力憔悴昏倒在地。不幸的是,这次不光光是晕倒,她怀孕了,她的第三个孩子汉娜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这一回,她不得不再一次跟她心爱的物理、化学告别,重新回归家庭。作者从丈夫詹姆斯的角度、从儿子内斯的角度、从女儿莉迪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妻子母亲玛丽琳出走他们的感受,唯独没有提及玛丽琳自己的看法,或许她太想要与众不同,或许她太想要成为一名医生,总之作者没有说。

玛丽琳的出走,到底在两个孩子心中留下了怎样的影响呢?玛丽琳离家出走,不告而别,深深地破坏了孩子的安全感,童年有过这种经历的人,能深刻感受到其中的孤独、害怕与愤怒。安全感的缺失,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来弥补,莉迪亚的安全感,在妈妈出走的那一天遭到严重破坏。莉迪亚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才让妈妈出走,她在心里默默许下一个心愿,只要妈妈回来,她希望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妈妈回来了,莉迪亚认为是自己的祈祷起了作用,她开始行动,妈妈希望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他开始迎合妈妈以妈妈期望的样子生活。小小的莉迪亚为讨母亲欢心,或者说惧怕母亲再次离开,她开始讨好妈妈,迎合妈妈,凡是妈妈希望她做的,凡是妈妈想要她选择的,她都默默地按妈妈的想法来。她看医学解剖书、她努力学习物理、化学,她收下一本本妈妈希望她读而她却并无兴趣的书籍。

父亲希望莉迪亚融入群体,不必像自己童年那般孤独。母亲希望莉迪亚继承自己的心愿,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医生。莉迪亚努力满足父母,活在父母的期望里,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是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随着学业难度的增加,莉迪亚开始觉醒,她开始意识到继承父母的梦想是多么艰难。

到底是谁将莉迪亚推向了死亡边缘?莉迪亚的故事,是成千上万家庭的缩影,多少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有条件地爱孩子。幼小的孩子,敏感而多疑,他能清楚地感知到父母想要什么,聪明的孩子开始讨好父母,成为父母想要的样子。到了青春期,开始自我意识觉醒,想要成为自己,又怕伤害父母,会感激父母,也会恼恨父母,纠结、愤怒、委屈、埋怨全部袭来,有朋友的孩子能与朋友分享发泄,孤独的孩子只能自我纠缠。

所谓对话即教育,教育当中家庭教育又尤为重要,为人父母,自己的心愿自己完成,你对自己的成全就是孩子学习的最好榜样,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教育。如果真的希望孩子好,还是少做一些、少说一些、少干涉一些,让出一点空间给孩子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小英雄雨来》。讲述的是花村有一个12岁的少年——雨来。

雨来非常喜欢游泳,因此,常常去河边游泳。一个秋天,雨来上了夜校,在这里他学会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几个大字。一天鬼子进村,交通员李大叔藏到了雨来家的大缸下。敌人闯了进来,雨来为了掩护李大叔。他在敌人严行拷打、威逼利诱下,守口如瓶。敌人决定枪毙他,但他趁敌人不注意之际,跳到河里,他得救了。雨来也成了有名的小英雄。雨来的勇敢,深深地铸刻在我的心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怯懦。那是一个下着雪的冬天,我无意间看见三四个和我一样大的人,正在欺负一个大概是五岁的小男孩,见到此景,我内心立即充满了气愤,可是他们人太多了,我又转念一想:反正不关我的事。便转向,大步大步的往前走。此时此刻,什么乐于助人,什么拔刀相助,都抛到了脑后。都因为我的懦弱,我惭愧了好几天。现在想想,当时我面临问题的并不只是帮助那个小男孩,而是一场道德、勇气的抉择。当我读到雨来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更像是雨来教导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是老师教给雨来的话,看得出雨来对这句话很有感触,说明雨来渴望在光明的教室学习。战争时期,他们没有好的学习环境。可我们呢?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学习,却不珍惜,上课不但爱做小动作,还爱交头接耳。更有一些学生,竟然厌倦上学,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真的不值啊!当我们有这种思想时,想一想雨来,渴望学习的态度,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我记忆里模糊记着这么一句话:“自己选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用它来形容雨来再合适不过,他选则了一条革命道路,不管有多少艰辛,多少难过,他都用他的毅力,坚强的走过,我想雨来一定有许多痛楚吧,但他一直坚持着,一直努力着。

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有的时候,我遇到一点困难,就要退缩,没有一点毅力。这岂不是鱼游锅中——好景不长吗?美国有个作家叫海伦·凯勒,她不但是聋哑人,还是盲人,没人能想到她会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但她做到了,她打破了常人的思维,同样使我们敬佩。只要我们向他们学习,同样也会有一股自己也无法预料的力量。一首歌不是唱吗: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战争年代,硝烟缭绕。虽然我们摆脱了那时的苦难日子,但一定要记住那个年代雨来教导我们做人的道理,因为那句句是真理,也许能让你一生受用不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8

我读完《詹天佑》这篇课文后我非常感动。詹天佑不怕困难,不怕嘲笑,完成了“京张铁路”的建设。使我感到詹天佑如此伟大。

当我读到“他亲自带着学生和工人,扛着标杆,背着经纬仪,在峭壁上定点、测绘。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满天,一不小心还有坠入深谷的危险。”时,使我感受到:他不怕危险,全身心地投入到筑路中。詹天佑那种不畏艰苦、任劳任怨、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使我无比敬佩。

当我读到“他跟老工人一起商量,决定采用中部凿井法,先从山顶往下打一只竖井,再分别向两头开凿,外面两端同时施工。”这句话时,使我感受到:詹天佑是多么的聪明啊!我们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多动动脑子,这样就会事半功倍。

当我读到“当时,清政府刚提出修筑计划,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就出来阻挠,他们都要争夺这条铁路的修筑权,想进一步控制我国的北部。帝国主义者谁也不肯让谁,事情争执了好久得不到解决。”这句话时,我感受到了帝国主义者的强盗一样的野心和蛮横、狡诈的侵略本性,使我感到无比的气愤和愤怒。同时让我懂得了:“我们的祖国一定要变得强大,落后就要挨打”这个道理。

读完这篇课文,在我的脑海里涌现出了不知多少像詹天佑这样优秀的爱国建设者们?我们真为他们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们应该继承老一辈们的那种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我们要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和富强。

祖国永远在我们的心中!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9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这句话是让我们互相关爱,可我却从《安妮日记》中读出了痛苦,但又发现了痛苦中的一丝微笑。虽然那微笑多么渺小,但却给犹太人带来希望。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侵略了荷兰,对犹太人实行了“种族”清洗。当安妮的姐姐玛格特收到了通知单,大家为了安全,躲到了公司的小屋里。在屋子里,同为犹太人的达思一家也躲了进来,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在秘密的小屋里,大家都无时无刻的担心着,可是安妮却总是用微笑面以战争,面对痛苦,面对全世界。虽然她也是个犹太人,但她也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读书。她在日记中说到: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没躲进来,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那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还想自由、幸福的活下去!看啊,安妮是多么替人着想啊,但又多么渴望活下去,不过,作为犹太人,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在此,我深深地感到了希特勒犯下的罪恶和犹太人的无辜。安妮躲在秘密小屋时,她也会害怕,但她却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和平的,只是她等不到这一天来到了……

所以说,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可是当今世界上,能像安妮一样乐观的人又会有几个呢?可是我就比较乐观,为什么呢?事情是这样的:

新学期新气象,我们班来了一个转学生,名叫来孔宁。我早就跟她打过交道了,发现此人“知识渊博”、“才华横溢”,算得上“女强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们几个好学生被“冷落”了,大家都有点不服气。可是我转念一想:既然多了一个对手,就又可以学“知识”了。所以我相信,也许我们不会成为好朋友,但我们却可以把优点放大,把缺点抛弃,成为学习上的对手,充当别人的吸尘器,把好处“吸”过来

总之,《安妮日记》里的安妮是个永不放弃的女孩,她坚定的微笑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含义,就是:痛苦像雪球,你越想远离它,它就越滚越大,把你压迫。只有阳光能融化它,这道阳光就是——微笑。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0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1

中国自古以来,就传承着礼让兄弟姐妹的美德。

一天,我在读《三字经》,当读到“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时,发现这个章节里,有一段关于“孔融让梨”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在春秋鲁国,一位名叫孔融的四岁小孩,十分懂事聪明。一次母亲端上一盘梨来,叫孔融先拿来吃,俄日孔融拿了一个最小的梨,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母亲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孔融说:“哥哥比我大,大的梨应当给哥哥吃。”

读完之后,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仅有四岁的小孩竟这样懂事,他的一举一动,机灵的、巧妙的回答深深吸引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孔融相比之下,我感到很惭愧。孔融是最小的一个,现代社会中,长辈有好的,有大的东西,总会毫不犹豫的给最小的孩子,无比溺爱他,无比呵护她。

想到一天晚上,爸爸妈妈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剧。我看了看表,快七点了。糟糕!我最爱看的历史记录片快开始了,于是,我连忙拿起遥控器换了台,爸爸妈妈见了很生气,狠狠地批评了我,我还生气的跑回了房间。此刻想想真是不应当呀,怎样能这样呢?

此刻想起这些事来,心里真不是滋味,《孔融让梨》的故事教育我应当尊老爱幼,谦虚礼让。让我想到在生活中应当尊重别人,这让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同时也要学会谦让别人,这样才能够得到更多人的理解,是我们小学生应当具备的传统美德。

养成这样良好的礼让习惯与美德,你才会受益终身。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2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据说伟大的儒家学派创始人孔仲尼晚年酷爱阅读《周易》,他爱不释手,总是翻来覆去地读,使穿连《周易》竹筒的皮条断了好几次。可以见得,孔子读书多么勤奋,多么深入,并不是囫囵吞枣。“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孔子大概就是在对书的精品细思中得到了启迪,然后创建了伟大的儒家学派,被后人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吧。凿壁偷光的匡衡应是家喻户晓的了。在那种艰苦的年代,匡衡都能有如此兴趣和志向,那在现代美好的生活里,何不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用知识来武装头脑呢?作为一位伟大的军事家,毛泽东有着雄心壮志,却不失豪迈洒脱,也不忘体恤民情。如此周密的心思、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难能可贵的高尚品质是怎样养成的呢?毛泽东在转战全国期间,虽是兵荒马乱的年代,但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书来读上几篇,体味人生百态,学习军事方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在吃饭的时候,毛泽东也会一边吃着干粮一边看书,通常夜晚在煤油灯下要读到深夜。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奸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3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4

刘慈欣的《三体》获得了被誉为文学界诺贝尔之称的雨果奖。这是中国人首次荣获此奖项。前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是三体的粉丝,他看完第一本后就深深入迷,可是第二版还没有出版,奥巴马直接命令手下的人去出版社复印原稿,当奥巴马看完三体后,感慨道:我曾经认为我当上美国总统很厉害,但看完这本书后,才感到我在整个世界,整个宇宙的渺小。《三体》到底有什么独具匠心的地方吸引人呢?

刘慈欣,你或许不熟悉他,但只要看过科幻小说的人一定知道他,他可谓是中国科幻界教父级人物,不仅获得过雨果奖,还获得过七次科幻银河奖,他的粉丝被亲切的称为“磁铁”。粉丝给他也起了一个名字,人们通常叫他大刘。

他看起来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他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一个不是特别优秀的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娘子关电厂担任计算机工程师。之后,电厂倒闭,他便回到家成为一名家庭妇男,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反而一个安静,不浮躁的环境更能让作者成下心来。比如著名的法国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就是在安静环境下创作出了伟大的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海底两万里》等著名作品。或许有人认为“我”没有良好的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但这都是客观困难,只要你肯客服,主观意愿,那么你离成功就差一个机遇。做人要自信,这是每个人的底气,如果没有他,那你注定是一个平庸的人。

大刘的作品有很多,最具代表的便是《三体》,他的思维很缜密,即使人物,事件很多,但都会很条理的写出,不会搞的人晕头转向。写的事件都是符合科学依据的,比如量子纠缠等。高晓松说过:科技的发展需要艺术的想象和技术的支持。可见科幻作家,艺术家的重要性,若没有他们,技术将一直停留不动,人类也就不会继续发展。他开的脑洞都十分之大,并且也符合科学原理,不像有些科幻作家,只给你讲表现,而不讲原因。承袭了古典主义科幻小说中节奏紧张,情节生动的特征,并且在看似平实拙朴的语言中,浓墨重彩地渲染了科学和自然的伟大力量。

《三体》揭露了人性的缺点。文中角色罗辑一直握着发射器,只要三体文明进攻地球,他便将三体坐标发出去,使地球和三体和谐相处了一百多年。但过了一百多年后,人们认为罗辑太冷酷了,便将发射器交给了圣母叶文洁,使地球遭遇了巨大的危机,这就是人类的缺点好了伤疤忘了疼,人类经历了无数次战争,人们知道和平的美好,但当今世界并不太平,这便是最典型的事例。

《三体》告诉我们世界是残酷的。三体写了一个“黑暗森林法则”,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三体》这本书我认为不仅仅能归属到科技领域,而是凌驾于所有科目之上的,它丰富了我们的想象力,打开了脑洞;告诉我们人类的缺点,客观的剖析了人性,社会;能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人生的意义。最后我用科幻作家何夕对大刘的评价结束本文:刘慈欣是一个冷漠的宇宙观察者,冷酷的道德评判者,再加上一个冷静的思想者。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样伟大的作品,这就是刘慈欣的独特之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5

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使人觉得金灿灿的舒服。在丝丝缕缕的清新中轻轻把书面展开,轻抚书上的一个个跳动的文字,把我引向各个无忧之地,

5岁时,我每天晚上便在睡前听妈妈讲着半个小时的童话故事,我听着听着,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气愤填胸,时而又泪如雨下。

可到了上小学一年级,一人了字的我,开始朦朦胧胧的自己读童话故事了。当我读《白雪公主》时,读到公主被皇后用毒苹果毒死了时,我不经泪如泉涌,在读到公主被王子解救之后,我便开心的手舞足蹈。

到了小学中年级,童话再也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了。我每天都会读上一个小时的书,我看书的视野已经转移到了那些中外名着上,那些友爱、恶毒、可怜,早已贯穿了我的心灵,让我有无限遐想的空间。

读到《信任》,我就不能自已。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啊!人与人之间相互需要信任;商人与顾客之间也需要相互信任;当然,同学与同学之间更加需要相互信任。《信任》这部书,我看了第一章,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绝望?是警察对犯人与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幡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每天都看着不一样的书刊,所以我特别享受那读书的时间,使我废寝忘食。等读到后来的内容时,我觉得,我的心已经被那个姑娘“俘虏”了……

之后的一年里,我已经可以读那些长篇大论大的书了。我与岳飞握手一同喊出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言壮语。我轻拍着柳永,与他一起走过了“杨柳岸晓风残月”。我与五湖四海人谈笑风生,欣赏诗山词水,开始与书合二为一。八千里路的云和风,全部在阅读中走进了我的心灵深处。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在艺术的世界中,我倾听着每一个跳动的音符,在慢慢的道路中,书,将成为我最忠实的伙伴。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6

一开始对亚瑟的描写是一个乖巧有思想的富家子弟,参加斗争后,因为不堪误解重新换了身份生活,从此过着痛苦艰难的生活,倘若还能称为生活的话,他身上的所有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磨难后他更加坚定自己立场,投身于更激烈的斗争中,到最后关在监狱里时,他和他父亲的对话令人动容落泪,他努力地活着就是为了看他的父亲更爱上帝还是他,主教深陷痛苦,但我为亚瑟的遭遇痛心,因为他的所有真情流露落泪,人生来就是要遭遇矛盾的,分歧倘若十分巨大,一边是多年的信仰,一边是自己的爱子,该怎么办才好呢?这首诗是亚瑟的绝笔诗,也是一个灵魂的申述。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不管是活着,

还是已死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7

关于战争题材的书和电影并不少见,它们或锋利或残忍,或血腥或压抑。这一本记录二战时期犹太人真实处境的13岁少女的日记中,并无一处暴力杀戮的篇幅,看后却叫人泪盈眼眶,绝望到心底里去。这些被少女默默记录下的文字,无声地抗议着人类因野心膨胀而引发的战争恶行,用战争所带来的无法修复的毁灭警示你我。

她只是一个13岁的少女,在父母的庇佑下平安健康地成长。就像你我都经历过的花样年华,上学、聚会、玩耍……然而从某一天开始,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当你我依然放肆地挥霍青春时,命运却同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她的人生因此冲出轨道,滑向未知,而这一切仅仅因为她是犹太人。

在那个时代,数不尽的犹太人在街上、家中被逮捕。孩子放学回家发现父母不在了,父母回家发现孩子不在了……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政策让所有犹太人惶惶不安。她同父母、姐姐、陌生人隐居在公司大楼里一个暗无天日的秘密小屋中。为了躲避惨绝人寰的种族杀戮,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生存,一个没憋住的喷嚏都会出卖他们,招致厄运。安妮甚至不知道战争是什么样子,就开始了看不见尽头的躲藏生涯。

然而13岁的安妮,正是成长发育的黄金时期。在那个最有想法、最渴求表达、最需要阳光和自由的年纪,一切都成了奢侈。5个成年人、3个青少年,共同在一个缺少氧气的小屋里生存。刚搬进小屋时,故事的基调虽不至于欢快,但每一天的生活还算新鲜有趣。那台可以收听bbc的收音机、节假日梅普的小礼物都带来了惊喜,饭桌上每一个人都有趣事可以分享。然而,随着屋外战况愈加严重,屋内的枯燥和压抑磨蚀了每个人的脾气,由最初的礼貌、客气、忍让变为了自私、争吵。再后来,那块稍大一点的黄油给了谁,谁的饭菜吃得最多,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都要斤斤计较。而成长在和平年代的我,无法想象生活在这样毫无新意却又提心吊胆的日子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青春期的安妮的真诚和敢于表达在屋子里其他人的眼中成了任性和喋喋不休。她苦于无人理解,同时好奇自己身体的变化。她渴望父亲更多的爱,不满于母亲的苛责。我看着她,就好像看着过去的自己。有些时候我会因为安妮对待母亲的方式感到心酸又愧疚,因为我也曾用刻薄的言语回击爱我的人,用冷漠和拒绝来逃避他们的亲近,忽视了关爱。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人都有机会弥补青春期的叛逆,因为我们有机会成长、蜕变,而后得以理解亲人的爱并回报他们。然而可怜的安妮,却永远停在了那个阶段。

在秘密小屋躲藏了近两年后,他们终于看到了战争结束的胜利曙光。盟国开始反击了。然而命运再一次视安妮的祈祷于不顾,他们被告发了。对受难者来说,最悲哀的莫过于在战争即将胜利之际罹难,就如正盼着孙儿出生的祖母,却在听到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前骤然离世。

安妮曾说,我不愿像妈妈和其他女人一样,嫁人生子,然后被忘记,我想要名垂千古。这是整篇日记唯一让我稍感欣慰的地方。因为她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出色,不仅名垂千古,更是感化了千千万万人,我们将永远铭记战争的痛苦,珍惜和平。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8

《苹果树上的外婆》,一看题目,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就在今年暑假,我两天就看完了这本奇特的书。一个男孩,他体谅父母,乐于助人,以为外婆,她与众不同,富有童心。如果大家想认识他们,请跟我走进《苹果树上的外婆》,去探索他们之间的事吧!

几乎所有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伤心。可是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这位外婆打扮奇怪:羽饰帽子,白色鬓发,胳膊上的大挎包,裙子下面帅气的花边裤子。自从安迪见到外婆以后,他就和外婆做了一些很新鲜大胆的事情,去游艺场,去套野马,甚至还去了海上冒险……直到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因为奶奶有风湿病,所有安迪总是帮她收拾好屋子,采购好东西,忙得不亦乐乎,甚至忘记了外婆……

现在我要给大家仔细介绍安迪的乐于助人,体谅父母,外婆的与众不同,富有童心了。首先,我认识的安迪,他是非常善良的,举个例子吧!那次,安迪见到从“魔鬼宫”返回的孩子哭了,他就把自己得到的礼物都送给了他,并让外婆给他们擦去泪水,多慷慨大方。而外婆富有童心,也要举个例子。一次在游艺场,平时外婆和奶奶从不吃芥末香肠和棉花糖,可这个外婆不一样,她会觉得芥末辣,就会吃棉花糖。如果觉得棉花糖太甜,就会吃芥末香肠,就这样反反复复吃了好多次,直到吃饱为止,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啊!外婆像孩子一样逗人!

其实,我的外婆也是很与众不同的,大家想听听吗?我的外婆平时穿得很时髦,头上还扎着一个美丽的花夹子,像个小姑娘一样漂亮,她还在保险公司上班呢!记得有一次,外婆去广场上参加跳舞比赛,她还穿着一件红艳艳的纱裙呢!犹如一位新娘。你们说有趣吧?

阅读了《苹果树上的外婆》,我和安迪一样浮想联翩,我和安迪一样快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9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当你失去全部财富,变得一贫如洗后,你会怎样?如果你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有慈祥的父母,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单纯可爱的儿女,而当他们一个一个的被死神带走,从你的生命里消失后,你又会怎样?是崩溃到没有灵魂,每天行尸走肉般的呼吸和心跳,还是决定干脆放弃自己的生命,结束这痛苦的人生?

余华老师的《活着》就把这些如果变成了真实,他用细腻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悲欢离合,讲述了生命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即使再鲜活的人物,在强大的命运面前,还是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苍白无力…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坎坷曲折的人生,并以此向我们诠释了活着的本质:

活着,是为了活着。

每每想起那些艰难的岁月,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如果你真正走进主人公福贵的生活里,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你所追求的将不再是其他,而是简简单单的活下去。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奢望…

那么现在,想想自己,正享受着美好的青春,拥有父母和家人的关爱,健健康康,衣食无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上天的不公平,抱怨活着有多辛苦?

和主人公鲜明的对比,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就像是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讽刺。

优越的条件使人变得懒散。

如果说福贵的坚持和豁达,为我们谱写了一曲豪迈的生命赞歌,那么余华老师,便是最能把这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的人。而我们,在聆听之中,享受了一次生命的洗礼。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0

《八十天环游地球》出自法国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之笔。文章讲述了福克先生与朋友们打赌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于是,福克先生与路路通主仆二人开始了这趟传奇之旅。在旅途中,福克被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抢劫英国国家银行的强盗,一路尾随着主仆二人,千方百计的阻挠福克先生的旅程。福克先生凭借着过人的毅力以及不拖拉的习惯,成功抵达英国,赢取了这场赌局,令他的友人大跌眼镜。

吸引住我的不仅仅是笑料百出,紧张动人的情节,还有凡尔纳与众不同的写作手法。在环游地球这条主线外,凡尔纳运用了情节的变动巧妙地穿插了另外两条副线。一条是围绕警探菲克斯展开的一个乌龙事件;另一条则是福克先生就着天生才能救下奥达,成就了自己的爱情。这两条副线的穿插为故事平添了几番跌宕起伏的情致,我想,在以后的作文上也可以运用到这个新颖的思路,提高写作水平。

福克先生之所以能准时无误抵达英国还有一条不可缺失的因素——良好的习惯。如果福克先生不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事情跟仆人路路通一样拖拖拉拉,必定延误许多火车,轮船,到英国就是虎年马月的事儿了。所以,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我们的学习,生活,因此人们常说“习惯决定成败”。反思自己,丢三拉四的事情不是常有的事吗?

《八十天环游地球》给我带来的收获是颇为丰富的。它带给了我新的写作手法与思路,也给我带来了关于习惯的警示。“习惯决定成败”,让我们杜绝陋习,养成好习惯,享受好习惯带给我们带来的成果。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1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2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3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4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5

我希望我们的农夫在砍伐一个森林的时候,能够感觉的那种敬畏,就像古罗马人在一个圣林里间疏林木以使其透光的时候所感觉到的敬畏一样,因为他们觉得这个森林是属于一些神灵的。”

“有一千个人在伐着罪恶的枝桠,却只有一人在猛砍着罪恶之根。”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当梭罗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相信在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瓦尔登湖的爱,对于小屋的爱,对于山林的爱,对于林中小动物的爱,以及对于大自然万物的爱,然而我更看到了梭罗心中孤寂,一种超越了浮躁,超越了个人荣辱,超越了一切物质的孤寂,其实与其说是孤寂,我到更倾向与说是安静.在安静中梭罗看穿了生死,明白了自己需要的,然后静静的写下他的思想,静静的在瓦尔登湖旁度过了三年.所以每次我看到他的文字时,我都能产生一种震撼,然后静静的思考,思考我的人生,我的理想,我的未来.然后一步一步的实现,在那时我才感觉活得真诚,没有了矫揉和造作.

其实什么是安静,可能我的理解会和很多的人不同,我觉得安静更想一种禅,生活禅.虽然孤独但是充实,生活不是单调,也不是无聊,因为在安静中总有一个信念在支撑,让我们明白什么是生活,什么是人生.

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追求一种感觉,一种能让自己安定的感觉,于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思考中,我渐渐明白我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总是在午夜那种安静的气氛中表现我的思想,也只有在安静中我才能找到自我.

一切总是缓慢的流走,不带有一点声音,流走的是我的童年,带来的是我的更深的思考,不知道这种交易是不是公平的,但是我还是走到了复读的门口,高考的失利象一个巨大的石头压的我只能在凌晨四,五点睡觉,成绩无情的下滑,终于到了下不去的地步:全班倒数第一.老师的劝退命令在我的耳边一次又一次的响起.我似乎无路可退,象一个垂死的人在悬崖边做苦苦挣扎.记得那天,在绝望中我安静的坐在书桌前,突然很喜欢这种安静的感觉,什么都可以不想,但是什么都可以想.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生活.终于我明白了,从此没有悲伤,只有安静,在安静中,我走到了大学门口.

上了大学后,我的第一个感受是我们的生活太浮躁,有太多的人只是在混混噩噩当中度过了四年的大学生涯.曾经做了一个调查,问大学生对于大学的目的,有太多的人说没有想好,有太多的人说只是为了混一张大学文凭,而经历了那么多我终于明白很多事是不需要强求的,重要的只是你心里的一种感觉,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去做的话,你就好好的去做,做了就不要后悔,后悔了那你做的就没有了意义.时时刻刻保持一种安静的感觉,明白自己需要的,努力去完成你的任务,走向自我.

其实什么是好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我的解释是在安静中走向自我.

最后还是让我们在仔细的聆听那发自梭罗心中的呐喊吧:

“我引以为容的是,有一来客用黄色胡桃叶当作名片,并在上面写下了几首斯宾塞的诗,我把它当做我的陋室铭:

人们来到这里,充实了小屋,不需要多余的款待;

休息就是盛宴,一切顺其自然,最崇高的心灵,最能怡然自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6

《童年》 高尔基

好词: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唉,你们这些人碍…!”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碍…”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