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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精选1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精选15篇)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从初中一开始就跟着老爸看有关中国台湾政治的节目,说起来还是--提起我这种爱好,因为关注着-的同时,我也开始关注起政治。老爸说女孩子别参与政治,但我可以关注吧,我越关注我就越感慨,还找不到地方发泄。所以看到《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的内容,我满心欢喜。

先说龙应台的第二封信——“为谁加油”。龙应台说“我们,被教导以中国人为荣,‘为荣’和‘为耻’是连在一起的。”文中有说到一个书名,对于很多人都不陌生了吧——《丑陋的中国人》。我因为民族主义很爱中国,但是我也有世界主义,我希望全世界的人们都很和睦,肯定有很多人鄙视我幼稚。可是中国有很多令我和更多人愤怒的事情,每天看着新闻最经常让我愤怒最让我愤怒的就是贪官。我们的政府官员就是代表着我们在管理这个国家,是应该让百姓最放心的人,可是他们是这样来伤我们的心。我很气,看见杂志上说,有一位美国官员贪污了五万美元,举国震惊。可是我们的国家呢?这些事让我尴尬,我甚至害怕外国人会因为这些丑陋来嘲笑我们。我常常抱怨中国这个不好那个很差,我跟父母说我一定要出国,父母也同意,但同时跟我说:可能你到了美国之后就会想着回中国了。不可否认的,中国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但毕竟,那是政府的事情,作为普通高中生的我们无能为力去改变什么。

当听到别国人说中国不好的时候,还是会鼓起勇气跟他们说,我的国家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爱国主义情怀。套用文中的话,他们给了我“膨胀的”不安和尴尬,但不会押着我远离“中国”这个概念。我想这是龙应台要告诉安德烈的吧。

但听到龙应台的世界公民主义,我又产生共鸣了。看到新闻上说到很多弱势国家,听到牙买加的选手说他连一双鞋都没有所以只能赤脚在炙烫的土地上跑步,我有一种道不明的伤感。在读到第9封信两种道德中,龙应台说“海啸的悲惨震动了世界,国家在比赛谁的捐款多,背后还藏着不同的政治目的”、“这些国家的人民,准许,或者说要求,他们的政府把大量的钱,花在离他们很遥远但贫病交迫的人们身上”,我也开始思考或许世界公民这个名词离我真的很远很远。

龙应台告诉安德烈,“我相信有两种道德,一种是消极的,一种是积极的,你才十九岁,那个时间会来到,当你必须自己决定行不行动,如何行动,那个时刻会来到”。龙应台所在的中国台湾的贫富差距像一根刺,扎着她的心,令她难受,但她做不了什么,所以她写文章希望人们认识到这是一个有待改善和优化升级的社会结构,她鼓励人们追求公平正义去改造社会,她拒绝奢华,在离开厨房时把灯关掉,这是她所能做的,也是我能做的,这样一个微妙的小动作,所有人都做得到。

我跟我爸开玩笑的说,我要拯救世界!老爸却很一本正经的说那你就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才能做。是,我忘了我爸手上有我最大的把柄,我的梦想是建立在一张好文凭身上的,至少现在,我的价值体现在文凭上。文凭才是硬道理,比真人管用。我总是很痛恨我爸的这句话,可是,我爸问我,在现在这个社会你想得出别的公平的出路吗。我想了很久,没有。我即使痛恨应试教育到每天把它和贪官并在一起骂三遍,可我还是要肯定它的位置。我现在所能做的,还是好好读书,这样今后我才能有比较强的能力做世界公民,拯救道德,改变世界。

——这就是《亲爱的安德烈》给我的最大的启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

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俩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地融进人物的心灵世界。

《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着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建构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烁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的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

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苦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的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惟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呢,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壮健的躯体;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了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人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劳、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她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书中这种处处洋溢的自然、纯洁、真挚的人性美,同样体现在天保和傩送两兄弟身上。沈先生既写出了他俩对爱情的忠诚、坚贞,又表现了他俩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爱翠翠,都是以感情为重的。在他们心目中,爱之所在,与世俗的钱财、地位毫不相干。傩送不选择碾房而宁愿撑渡船;天保先是选择车路(指托人提亲),后选择马路(指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以夺得心上人的芳心)。

同样爱上翠翠,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时作出的可笑行为”。爱情本身有“排他性”,但他们却都以互助互爱的德性,以一种优美健康而自然的“人生形式”,演绎出一曲平凡而崇高的爱情之歌,不能不让人为之动情。

《边城》的人性美还表现在边城人民的邻里之爱上。这里的人民质朴,不存在尔虞我诈的奸险用心,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患难与共。

他们朴实无华:像老船夫拒收过渡人塞来的钱;到集市买肉时卖肉的老板给他多称一些;还有船总顺顺也总是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老船夫过世时,面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翠翠,顺顺尽释前嫌,忙前忙后……这

就是湘西的风土人情,这就是质朴的边城人民之间浓浓的一份真情。良好的民风世代相传,造就了边城的山水情。

翠翠的母亲,因为终究无法和相爱的人走到一起而选择了死亡,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结束一切,真的很可惜。其实,我觉得爱情并不一定非要轰轰烈烈,爱一个人也并不是非要和他生活在一起,只要他过得快乐,我想这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爱情是脆弱的,有些时候,相爱不如相知,任何爱情,一旦表白,一旦拥有,其结果往往是将爱情活生生地淡化,甚至扼杀。或许是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吧,对于自己的幸福,翠翠也同样选择了等待,选择了让命运来决定一切,翠翠爱上了傩送,但这种爱并不外化为强烈的行为,而表现为朦胧的、隐秘的内心波动。她听着爷爷吹芦管,梦见了象征爱情的虎耳草,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不禁心都被软了。

等待永远都是漫长的,我们无法预知未来,等待的结果也并一定会是你想要的,时间会把一切带走,却还是会留下一些痕迹,一些回忆,或许时间会改变些什么,但是我想真正的爱情是永恒的。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或许这就是需要我们去咀嚼的地方。沈先生的写作涤荡着清灵之感,书中的结尾也给予了我们一个遐想的空间……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书是人类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我从呱呱落地开始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的未来是我们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作文选、科普书、历史书和许多名著。

可以说书在我的成长中是比不可少的。为崛起的中国喝彩因此,我分外喜欢读书。尤其爱在傍晚和清晨读书。晨曦初露,斜椅桌边,任窗外黄叶如花,离愁飘挂,我的新却固守着与书的约定。读书活动之名人名言或在傍晚,独坐窗前,听窗外西雨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无奈抉择,“卧薪尝胆数十载,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羽扇纶巾,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怎样阅读中外名著的绝代风华,无一不让我惊叹!行行文字仿佛片片美丽的音符,奏出一曲曲深邃而悠远的天籁。日复一日,我就这样在一片书香中体味着作品的精髓,艰深的文字不再是理解的障碍,读书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需要,而不是一种负担。上小学前,我已可以独立看一些故事书了。低年级时候,我识字已经很多了,便迷上了课谱书籍,妈妈就帮我买了一套《少儿百科全书》,厚厚的几本,宇宙气象,人类文明,世界地理,这些知识书上都有。

每书中的每个问题都说得非常详细,真使人爱不释手。在如饥似渴阅读同时,我家又住进了一位新朋友——《新实际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又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一次,老师在《美丽的海底世界》时,让我们自己更具体地介绍海底生物,我回忆起了在《新世纪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的海龟生活习性,便滔滔不绝地介绍给同学们听。当小老师的滋味真好,但这还得归功于我的书朋友呢!!

随着长大,我当然更注意的去读一些优秀的散文、作文集、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春花秋月、夏晓残冬了,飘忽的文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学会了如何在多变的生活中使自己拥有超然而豁达的气度,有人惊讶于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仅是淡淡一笑:“都是书的功劳。”逝呢?靠的只是自己抓,抓住了知识,抓住了今天,你就抓获了生命,抓住了未来。

书将继续伴我成长,伴我生命之光环。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寓言故事书,每页都配有彩色的插图。这本书有四个主人公;小矮人“哼哼”“唧唧”和小老鼠“匆匆”“嗅嗅”,他们都住在一个迷宫里。虽然他们很小,可是如果你细看,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哼哼、唧唧、匆匆、嗅嗅都用各自的办法找到了一个奶酪库;奶酪C站。每天,他们都早早地从家出发,到达奶酪C站。到达奶酪库后,匆匆和嗅嗅就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享用起来奶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如法炮制。也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开始享用美味的奶酪。后来,哼哼和唧唧把家搬到奶酪C站的周围,搞起了社交活动。有时他们和朋友一块吃奶酪,有时他们自己吃奶酪。可他们没有发现;奶酪正在一点点变少。突然有一天,奶酪C站里没有奶酪了。匆匆和嗅嗅立即随机应变,穿上慢跑鞋,出发了。很快,匆匆和嗅嗅就找到了更大的奶酪库;奶酪N站。但是,哼哼和唧唧则在奶酪C站辱骂偷奶酪的贼,因为他们认为;奶酪是在一夜间被偷走的。他们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一直想;“这只是一个噩梦。”“奶酪总会回来的。”这也导致哼哼和唧唧烦恼丛生。有一天,唧唧的眼前突然呈现出一幅画面;他正躺在奶酪堆里吃奶酪。于是,他战胜了心里一次又一次的恐惧,终于跑出了奶酪C站,穿过迷宫,找到了奶酪N站和小老鼠匆匆、嗅嗅。而哼哼则一直站在奶酪C站里怨天尤人。

其实这本书里讲的就是当今复杂的社会。“奶酪库”就是你想要的东西。他可以是汽车、电脑,也可以是房子、家庭。而“迷宫”就是你找到“奶酪库”所花费的经力和时间。这本小小的童话寓言书立刻就把当今复杂的社会简单化了。在这里,我们不仅要向小老鼠“匆匆、嗅嗅”学习,还要向小矮人“唧唧”学习。最后,送给大家几句《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话;

变化总是在发生。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遇见变化,

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

尽快适应变化,

越早放弃旧的奶酪,

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

记住:他们仍会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自从学了《只拣儿童多处行》这一课后,我便情不自禁地翻开了《再寄小读者》这本书。当读完后,我有了很大启发,找到了三点写作的门径。

第一,认识到了作文材料就在日常生活当中。冰心奶奶在信的开头询问我们那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所包涵的生活事实不正是写作的好材料吗?可是,以前我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只知道玩耍,对生活中的一些事不留心观察,一到写作文就觉得没什么事可写。如今,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身边的事如此丰富多彩,可以写的事竟如此之多,生活是写作的不尽源泉。

第二,找到了写作生动的具体方法。信中说,第一个孩子写动物园,只写出了一些动物的名字,却写不出动物们的样子。第二个孩子却把那些动物,如白熊、大象等的动作、形态和皮毛都写得十分生动鲜明。这正是他细致观察,留心记忆的结果。而我去公园也只是毫无目的的玩耍和散步,从来没有留意什么树、什么花、什么小动物,更没有仔细观察他们的形态、动作,就连观察春天,我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在公园转上一圈而已。

第三,懂得了学好语文课才是提高写作能力的根本途径。第二个孩子之所以写得具体生动,还因为他语文学得好,他上课认真听讲,课下认真完成作业,所以遣词造句能力强有的同学觉得上语文课只不过学几个字词,就算学会了也不知多长时间才用,因此也没记住多少字词,一写作文,不是提笔忘字,就是心里有话写不出来。所以一定要一字一词地认真学好语文。

《再寄小读者》使我找到了写作的门径,今后,我一定多读书,努力提高写作水平。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唯一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们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完成一次实现美国梦的奋斗历程和完美道德的精神之旅。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位在许多方面均有建树的通才。他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主动进取、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即使工作忙碌,生活贫苦,他仍然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买书和看书。他可以为了省钱买书而不吃荤食,他可以为了早日归坏所借书籍而挑灯夜读,他在艰苦的学徒生活中仍然挤出闲暇时间努力读书,学习知识。他对于阅读到的知识或者意见能够独立思考分析,批判的吸收学习,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更加让我坚信书是无价之宝,是最大的快乐。

富兰克林还是一位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他从10岁起辍学,12岁便开始从事印刷业工作,一直勤恳工作,成为技术高超的印刷工人,并于1726年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这使我们年轻人早日意识到潜心事业、节俭生活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做到这些,尽管难以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读到此处时,我不禁为这位世界伟人给自己提出的高要求而惊叹。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都能称之为“圣人”了。虽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只有努力做了,才有做好的希望。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学习富兰克林,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养成良好习惯后再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大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无穷无尽的诱惑,在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它美德就容易多了。

富兰克林喜欢交朋友,他谦虚谨慎,勤恳真诚的品格让他非常受人欢迎。他经常和朋友参加读书、写诗及辩论的活动,慢慢的他自己组织起各种读书及讨论社会问题的活动,体现了较强的社交能力。他与许多朋友都保持了终身联系,这点让我十分钦佩。交一个朋友容易,但经营一份友谊却很难,唯有真心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真心回报。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富兰克林生于1720__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看这本书之前,对富兰克林的了解只限于中学物理课本。

看了前言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看完,因为被他太多的经历和特质所吸引。

那是一个时代,人们以科学作为茶余饭后谈资的时代。以人的学识和品格作为标准的时代。

而生在这个时代的富兰克林,即使因为家庭因素辍学学习印刷技术,当了很多年工人。仍然靠着自己的勤奋,智慧,还有人格魅力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

这不是一本完整的自传,于我而言却是完美的。少了很多刻意的修饰,只是朴实的叙述,评论,还有教诲。他甚至没来得及写完便长辞于世。留下的,是读者无限的感动,感慨,还有反省……

在学习静电的课上,我和同学们分享了富兰克林的十三中美德。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学习富兰克林不一定是多么崇高伟大的理想,实际上,从富兰克林的自传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及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幸福,我相信这就是富兰克林及美国精神的核心吧。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多读书,读好书,不仅能从中增长丰富的知识,而且又能提高写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获得努力的方向、生活的目标和成功的信心。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读完《红岩》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现在幸福安逸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融进了多少革命先烈的热血。

《红岩》的两大重要人物是刘思扬,还有江雪琴同志,他们临危不惧,稳重镇定,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也丝毫没有要屈服的意思,他们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品质。江雪琴同志曾被敌人扎穿过手指,灌过辣椒水,她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酷刑,面对死亡,她毫不畏惧,一生到死都在与敌人作斗争,她说:“死亡对于共产党来说是太小的考验。”她知道自己已经看不到解放时欢呼的场面,但依然不放弃斗争。

刘思扬同志也同江雪琴一样,有着坚贞不屈的意志。虽然他没有受很多毒刑,但他非常关心狱友的情况。在渣滓洞的这段时间,他和狱友们一起商量越狱计划,帮助战友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最后,他为了保全狱友的安全,牺牲了自己,为党立下了大功。

当然,这本小说中不只有刘思扬和江雪琴同志为党为革命献身,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同志,也在为解放而斗争,为人民而献身。时间能带走这些烈士,但是带不走他们在人们心中的位置,他们顽强抗争的精神永远永远的留在了世人心中。

朋友啊,是谁给我们安排下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所以,请你们不要让他们白白牺牲,珍惜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