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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8篇)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8篇)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阿长与山海经》,作者用简单朴实的语言描述了出一位心地善良,淳朴的劳动妇女。阿长,是作者小时候的保姆,作者平时叫她阿妈,但阿长却经常切切擦擦,指手画脚,当作者知道是他害死了他心爱的隐鼠后便有些厌恶他了,自从这件事之后,小作者便改口喊她阿长了。之后,由于阿长经常讲故事给作者听,让故事中的奇妙经常陪伴小作者,年少的作者甚至在阿长的絮叨中感受到了她的某种神力。时间久了,作者也渐渐不讨厌阿长了。

有一次,作者去远房叔叔家做客,无意间,看到一本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只可惜书不小心被弄丢了。大概是他对那本山海经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都来问“山哼经”是怎么一回事。大字不识的阿长休假过后,居然就递给了作者一包书,高兴的说:“哥儿,有画的山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让作者从此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感激之情。以后,虽然作者也买了许多书,也包括其他版本的山海经,但没有一本能够代替他小时候看的那本山海经。

看似简单的买书一事,其实里面包含着阿长对作者的无比关爱,没有人叫阿长去买《山海经》,阿长掏的是自己口袋里的血汗钱去买的。目不识丁,口中说着“山哼经”的阿长又是怎样费尽周折买到《山海经》的?文章最后一句“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你在怀里永安他的灵魂。”充分表现了作者对阿长的怀念与祝福,让我也不由自主的跟作者产生共鸣,仿佛我也看到了爱讲故事,睡觉摆着大字的长妈妈……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4

《苦儿流浪记》中的雷米很勇敢、善良、聪明、可爱、懂事、听话。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雷米碰见过许多好人:巴伯兰妈妈、维泰利斯、花农爱丽丝一家人以及米利根夫人。这些好人救过他的命。他出生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叔就叫一户人家把他偷走了,这户人家把他从英国抱到了法国,扔在一棵大树下。他被巴伯兰捡回了家,巴伯兰妈妈把他养到8岁的时候,巴伯兰悄悄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维泰利斯带他走遍了法国,并且教会他许多知识与生存的本领。 

雷米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他和好朋友马西亚走过千山万水,条条大江大河靠卖艺为生。雷米和马西亚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晚上睡觉就睡在草地上或者是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次偶然间,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于是他苦苦寻找他的爸爸妈妈,经过许多苦难,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  雷米的经历有时痛苦有时快乐。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最后他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身上那些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为雷米有一个好的结局而高兴。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从“被目送”走向“目送”……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我至今还会跟我的朋友们说,我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往家打,不为什么,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爸妈,他们都笑了,说“有病,没事打什么电话”,其实那是一种对家的牵挂和依赖。“儿行千里母担忧”,从没离开过家,爸妈习惯了我在身边,一旦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我,他们会不习惯。若干年后在整理爸爸的东西时,我发现他保存着我大学四年来寄回家的所有信件、贺卡甚至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鲁迅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

在《呐喊》这本书中,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文章中处处都有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为的就是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当时作者的心境是多么急切,多么急切地期望中国这条龙早日从梦中醒来,重整我中华雄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完美明天而奋斗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她的皮鞋高底尖触着砖路,发出清响,于是他骤然生动起来。她会带来半枯的槐树的新叶,她会带来紫白的藤花……这一切浓密的爱意都是要慢慢溢出来的羞涩呀!

“莫非她翻车了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涓生的思念被子君牵扯着,是极度的害怕失去让这年轻的脑袋装满了恐惧。只有子君安然无恙出现在他面前,他的心才得以恢复平静。

那比涓生更透彻,更坚强的冲破封建旧枷锁的思想——“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一遍又一遍回响在他的耳边。这是他们长期沉默对视,对视之后的欢声交谈所产生的共鸣。纯真的爱恋就以一次纯真的告白开始了……

子君那时是大胆而不顾一切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灼灼注目下,她依旧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大胆地同居了,为着他们所预见的新时代的曙光。和熟人了断来往,和叔子切断干系,不理会“雪花膏”之类,与油鸡们,阿随在院子里开始崭新的生活。一切似乎趋于稳定。

然而他们之间突破了隔膜的了解让涓生觉着新生了一层隔膜。

生活依旧继续,生活却也开始磨灭,一点点磨灭他们铸造的小幸福。导火索便是局里寄来的一封信。雪花膏的添油加醋促成了涓生的失业,失业带来了涓生的害怕和恐慌。“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即便过分劳累的子君表现了毫不在乎的语气,可是涓生自己也体会到了,他们俩都受到了打击。“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也会受很深的影响。”涓生那时在心底窃窃嘲笑子君,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他反复对自己说他这只禽鸟总要脱出牢笼,在新的开阔的天空中翱翔,趁他还未忘却他的翅子的扇动。

子君劳累,子君也越来越冷寂。可是在那个年代,她抛弃了自己的家庭,跟随涓生,如今又遭受这样的打击,谁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她也每天只能在油鸡,阿随,饭菜之间来回。涓生选择了逃避,逃避“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位置,逃避子君每日催他吃的相对无言的饭菜,逃去图书馆,去感受“没有热气的火炉的温度”,去进行他的翻译工作。阿随也被他丢弃,日子清净了么?不,磨灭刚进入高潮。

他告诉自己:他快要将人生的意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他们幸福的小家成了他心中冰冷冷的地,子君对他温情的眼神增加了他的苦痛,他觉着是子君槌着他的衣角,成为他前进的累赘。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了。

在子君勇敢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吧: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于是,他就这么把子君丢弃在黑暗的角落里,决心一个人独自前行了。他认为的子君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真是太荒谬了!子君,只是一个弱女子,除了在家里和官太太为油鸡的事暗斗,除了在家料理家务,她还能去哪,找到自己谋生的出路?

然而子君还是默然离去,只言片语都未留下,只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放在了茶桌上,用手绢稳妥包好的仅有的财富,全数交付涓生。

子君死了,不知何时死的,不知怎么死的,不知死在哪里……

涓生连忏悔都是让人憎恨不已,他决意如果重来,他将选择永远欺骗子君,让遗忘和谎言做他的前导。他将骗子君,自己还爱她。可是,这样的谎言,实在更是残忍不已。

我无法理解涓生这样的人。既是最初有带领子君逃出封建枷锁的勇气,却让这勇气被生活所泯灭。他们曾经的纯真的爱被生活物质的缺乏烙上不干净的印子,真是可笑。

半枯的老槐树还在,紫藤花也还在,可是生机不在,爱情不在,昔人不在……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8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所著的,讲得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与一只猫和一个三口之家的故事。

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入了一个野餐篮,它没想到离开了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的纽约,柴斯特幸运地遇上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使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蟋蟀柴斯特在自己功成名就后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康涅狄格州的自由自在和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故乡的树桩家。

先看看我,再看看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它不为荣誉而动摇,它也不忘故乡的旧友之情,它虽已是纽约一带十分有名之人,但它对它的故乡里的小溪、树桩、柳树、草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依旧像过去一样热情,这是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不可多得的品质!塔克,它幽默、聪明,虽然有一些市桧,但有时也并非如此吝啬,就说那次柴斯特由于梦游时吃了“柳叶”造成2美元的损失,这2美元最后都是由塔克交付的,这说明塔克内心绝对大方。亨利,它忠诚、憨厚,它十分通情达理,每一次在塔克与柴斯特为难时,它都能解开它们的苦恼。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悟到:做人要踏实,不被荣誉所动,做事要大气些,不能小气、吝啬,做决定要通情达理,不要自私,顾我不顾他。“做人就做好人,做事就做好事”,这是我的目标!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9

这个岁月是没有未来的,实质般的荒凉,冷漠得让人颤心惊,行走在古市,像看透了那些没有热情,让人胆寒的灵魂,草芥上是比它更加廉价和丑陋而可怜的白骨,野兽衔食的惨白齿痕透着沧桑,最终肉体随着堕落的灵魂坠入地狱……

她死时确实没有了念想,她被这世压榨了所有的信念,最后落得个灵魂都枯败的地步,亦步亦趋地走向死亡。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是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一缕孤魂,封建礼教的牺牲品,时代培养的一群贪婪的恶魔,蚕食着人的情感,渐渐冰冷的心刺痛着懦弱的灵魂,一次又一次地用冷言嘲讽来消磨她的生机,活着竟成了最后的追求。所谓的面善人慈竟是如此冷酷,宣扬着生无所恋,死无所安。以麻木,冷漠磨砺的一把剑来切割那最后柔软的血淋淋的心脏,将那最后的颤抖都消磨殆尽。

生活的信念,不!这不再是生活了,它只是具被百般折磨的肉体了,应该叫作:活下去的信念。也在当作安慰的无聊的麻木看客中被毁灭了,未老而衰朽,未死而如尸,形惨惨而心无动。若心中有哀,脸上无悲,那是恋生使然;脸上无悲,心如枯泉,则对生已无留恋,内心已无哀,她就陷入绝望的境地,也只等风月中吹散她已如尘埃般的肉体与早已颓落的灵魂一并迈入地狱,这样绝望的灵魂定然没有办法在死后得到解脱,再去地下继续过着懦弱的生活,等待着哪一天的救赎……

究竟怎么了,连泪水都被封建礼教给标上了惺惺作态,沦为麻木的看客的装饰。

究竟怎么了,就连"仁慈"也为道士冠上了丑恶的虚伪,变作残忍的看客的嘲讽。

她是不死也得死了,这样一个冷漠得世界,没有了精神支持,她还怎么"活下去",倒不如一死了事,还能得到个”清白“的身躯来看看形形色色人的丑态,恶俗以及步入死亡……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今年的寒假作业里有要求诵读国学经典,我和妈妈在书店里买了《三字经》。以前也背过其中的几段,也不是很有兴趣,但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里面内容丰富,读起来琅琅上口,还有明确的注释和小故事,里面含意无穷,有些故事让我很感动。

“香九龄,能温席。”在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小女孩,才九岁就开始帮爸爸妈妈做家务,而且还很孝顺父母。天气炎热时她会用小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让母亲睡;冬天天气寒冷,她又会在父母睡前,把被窝躺暖才让父母睡……她懂得为父母减轻负担,还细心地照顾父母,真是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小女孩。看看她,再看看我,真是有天壤之别。我今年也是九岁,却还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不但不用帮忙,有时还会对妈妈发点小脾气,每天上学也是由爸爸妈妈接送,就连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也需要妈妈帮我检查。虽然有时候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也是出于好玩……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孩子。

“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时就懂得谦让,把大梨让给哥哥弟弟吃,小的留给自己。这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最缺乏的美德。我们在很多长辈的呵护宠爱下成长,所以养成了唯我的性格,很少懂得谦让,特别是同学之间。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同学之间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相互关爱,有事情相互谦让,就会少很多的争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写1820__年1820年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以后、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当我读完这部巨著,我的心情却变得无比沉重,思绪万千。曾几何时,全世界人民团结一心,和平之花已悄然怒放。然而,在人类极度追求精神文明的今天,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有的国家却全然不顾地选择了战争。

20__年3月,战争的火焰又再一次被点燃。利比亚政府和_武装在境内发生多次火力对抗。_武装多次向卡扎菲住所发动袭击,造成许多平民丧身,血流成河,生灵涂炭。由于利比亚石油资源丰富,在境内的石油因战火而停产,导致利比亚沦为众矢之的。同时,北约为了控制珍贵的石油资源,频繁地派遣直升机轰炸利比亚。炸弹就像马蜂一样倾巢而出,蛰得人们遍体鳞伤。可他们可曾想过利比亚的孩子们。他们一味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却把孩子们抛在脑后。他们永远也不知道那轰轰的炸弹声响,会给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孩子们,带来多大的伤害。这创伤也许他们一辈子也不能痊愈!也许他们一辈子也不能走出战争的阴霾!

一张张天真可爱的笑脸已经荡然无存。清晰地记得,枪林弹雨中的一个小男孩,它双手拖住下巴,痴痴地蹲坐在一个树桩上面,眼睛里早已失去了昔日理想的光芒,流露出无限的恐惧和痛苦。原本应该是快乐无忧的童年,而此时它仿佛只剩下了一架行尸走肉的躯壳,眼里的泪水早已流干。“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而他们的“王师”到底在哪里呢?

战争是一个能吞噬一切的巨大黑洞,唯有世界人民团结一心,以和平共处,才能让它永远消失,和平之花才能重新绽放。为了世界和平,为了世界上的孩子不再受伤害,我们在这里高声呼吁:要和平,不要战争!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读完了《小妇人》,厚厚的一大本,写四个女孩的命运,生活,描写的是一个并不富裕的普通家庭里的琐事。故事情节也没有大起大落。然而,它却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它是那样的朴实,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哲理。四个女孩,从懵懂无知到成家立业,在一个精神上十分富有的妈妈大熏陶,教导下成长,学着怎样为人处事,学着怎样面对生活中的压力,学着怎样控制自己不好的情绪……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在学习这门艺术,我们每个人都在用一生的时间去钻严它。每个人都是老师,又都是学生。事业上不可能人人都成功,生活上,人人都可以成功。生活的成功,是每个人自己定义的——有的人希望享受荣华富贵,有的人喜欢淡泊宁静,有的人喜欢……但,只要自己幸福快乐。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60%以上的美国常青藤大学女生表示,自己取得高学历只是为了当好一个家庭主妇。”起初,我觉得似乎很难理解,可是,须知,任何一条路都是坎坷的。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也并非易事。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怎样维系,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怎样把家里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有人说:真正扣人心弦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我想,《小妇人》正是这样的。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选择,最终都是要听从自己的。不论怎样选择,只要自己不后悔就行。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满篇似乎是细密的叙述,似乎充满了一些小小的不满,小小的责备,却又隐约透着那些不易察觉到的,细小的怀念。

“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长妈妈生得那么胖,必须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以前这样地问过她。我也明白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一句“我实在不大佩服她”引出了长妈妈的琐碎与“不良”睡姿,长妈妈确乎是个乡野随便的妇人。“大”字的睡姿,心也是大大的。

长妈妈信神,重运气。在那个年代,冥冥中的神灵或许是唯一的一种安慰,一种寄托,一种庆幸。

“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之后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但除却革命党,因为那时还没有。她说得长毛十分可怕,他们的话就听不懂。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象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必须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炙疮疤。‘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处?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长妈妈就这样调侃似的叙说了那段纷乱的生活,一切的屈辱与恐惧。”

迅哥儿迷起了《山海经》,却求告无门,便告诉了长妈妈——“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书的模样,到此刻还在眼前。但是从还在眼前的模样来说,却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象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时是我最为心爱的宝书,看起来,确是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一脚的牛;袋子似的帝江;没有头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还要‘执干戚而舞’的刑天。”

长妈妈竟这样细细记着一个孩子说的话,而且为他达成了小小的心愿。“伟大的神力”说到底,就是爱。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最后不明白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明白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其实从整篇细细地叙述中,我真的能够感受到迅哥儿对她的回忆就像翻开古老的相片,也许有些旧旧的,卷了边的记忆,也许会有些尘封已久的气息扑面而来,然而那相片上的记忆里的人不会走形,那是深深刻在脑海里的,不会被时光随意捏碎。他的叙述的口吻里是满满的,暖暖的,似乎能够感受到那么一点点的小小的依靠的味道。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感觉,我无法确定这是不是只是我的一相情愿的错觉。相信它不是。

但是我确定,《山海经》不仅仅是迅哥儿最为心爱的宝书,它就像一扇门打开在迅哥儿的眼前,里面是个完美又悲伤、充斥着幻想和现实的世界。而这世界的基石,就是爱。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今天,我读了《藏羚羊的跪拜》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种.种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很可怜藏羚羊,又为猎人的行为感到愤怒。我要大声呼吁:人性的残忍,使动物都倒地而死,难道一直要到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那是,人类会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  这个故事讲了老猎人枪杀了一只向他跪拜的藏羚羊。给羊开膛时,看见了它腹中有一只已经成形的小羚羊。猎人顿时明白了天下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最后,猎人消失了。

“他举起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读了这句话,我很感动。人们都以为动物没有人性,但藏羚羊那伟大的母爱让人久久忘记不了,我还体会到了猎人的残酷。虽然他犹豫过,但还是杀了羚羊。我觉得,那些只知道钱但杀了动物是一个贪婪的表现。那些猎人想到过动物的感受吗?如果他们是动物,面对人类的枪杀,他们能忍受吗?此时此刻,我为猎人的行为感到可耻.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禁不住沉思起来。对于小女孩的悲惨生活,我深感同情,她拥有的只能是幻想,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现实。

圣诞节的晚上,小女孩又冷又饿,她擦然了第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座在一个暖烘烘的火炉面前……火柴灭了,温暖的感觉不见了,消灭了。而我,还从未尝过挨冻的滋味。

小女孩饿极了,此时,她多想吃点儿东西呀,可是哪儿有啊?只是幻想伴随她,她觉得有一只喷香的考鹅,背上还插着刀和叉,向她摇摇摆摆地走来,但是只要火柴一灭,她又回到了那种饥饿的现实中,而我,从没有被饥饿的感觉困扰过,没顿都是丰盛的!

她从没有快乐,只有痛苦。于是,就幻想那美丽的圣诞树来寄托她美好的愿望;而我,生长在甜水中,哪一个节目,不是家长陪在身边尽情地快乐呢!最后,小女孩在火柴强烈的光亮中,幻想见到了她疼爱自己的奶奶。她虽然有爸爸、妈妈,但他们却无法给她关怀,小女孩多么可怜啊!而我呢?全家对我的关怀是无限的!

想着想着,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和她奶奶坐在暖和的屋子里,吃着可口的晚餐。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乔一样,表面大大咧咧,有着男孩般的调皮,当也有柔情的一面。她们平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互相捉弄。但在关键时候,她们可以爆发出一种力量叫做亲情。这种力量可以是你从未听过的细声细语,可以是从未见过的温柔的脸庞,可以是你从未铺捉到的身影,使你知道她为了你她可以放下一切。就就像乔所说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对贝丝的爱。在这段时间里贝丝占据了整个乔,即使在外游玩也不会忘记病床上躺着的贝丝。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她的直率。从头到尾故事中的乔一直都是那么直率,无论是拒绝劳里还是当着马奇姑婆的面说她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恩惠,都可以看得出他的直率。在生活中,我认为直率是一种很好的品质。虽然有时候会带来一些麻烦,会被人说“不会说话”。但是如果这儿世界的人们都“会说话”那么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的,每个人都活在“会说话”中,那么儿时的单纯,天真,浪漫又去了哪里?当然直率不是我想是什么就说什么,胡言乱语,而是再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我认同的会说话不是油嘴滑舌而是能为别人解围等。

四个姐妹最后也完美收官,姐姐梅格嫁给了约翰,有了两个宝宝。乔追求自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终也找到自己心爱人。贝丝甘愿做一朵小花,实现自己的价值,即使离开人世,但依然小花依然绽放着。艾米最终成为了一位淑女。而我,并不奢望自己能够大放光彩,只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能够对这个社会有用,虽然这看似缥缈而又空虚,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即使是一位学生。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不管怎么说家庭对每一个人来讲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可以这样说,假如你没有了家庭,那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假如你没有了家庭,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真的爱,所以说家庭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可是就有人没有它。

假如你不信,那你就读一读下面这个故事吧!卡夫卡写的《变形记》。在小说中,格雷高尔,也就是那个变成甲壳虫的主人公,他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每天为自己的家人辛苦的工作,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变成了一只甲壳虫。从此以后,他就只能靠妹妹每天来送一些食物生活,有时妹妹也会帮助他扫除灰尘和杂物。可是,家里人越来越不喜欢他……,他们不能接受一个变成了甲壳虫的人。

后来,由于他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他的妹妹成了误解他最深的人。妹妹不愿意送东西给他,不愿意帮他打扫房间,甚至他的房间变成了堆放杂物的地方。第一个排斥他的是妹妹,这让格雷高尔痛苦不已,到最后家人都不把他当作是家庭的一员,他的父亲甚至想象杀死一个虫子一样杀死他。父亲用一个苹果砸在了格雷高尔的背上,差点要了他的命,可以说他没有了家。最后,格雷高尔认为自己已经是家人的最大拖累,于是他竟然绝食而死了。这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啊!

格雷高尔为什么会绝食而死呢?我想答案是他没有了家庭,这是多么痛苦而悲哀的事情呀!所以,家庭真的很重要。没有了家庭,就没有一个完整的生命。

人生是需要家庭的,有了家,才可以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分享给大家,每天都会有快乐,有可以共同承担的力量,让我们好好爱护自己的家庭,就会拥有最美好的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小妇人是路易莎为“女孩子”写的故事。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素材,撰写出这本带着浓浓的青春和童真味道的读物。

这本书从开始,一直到故事的结束,没有浓烈的悲喜离合。贝思离开人世可以说是本书最催人泪下的一个情节。

善良的,如水晶般透明的贝思,远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贝思除了不舍外,没有过多的埋怨和忧伤。

面对死亡,贝思异常平静,平静到让初次阅读到此的我,有一种过多脆弱的不忍心。那朵在青春里,过早凋谢的白色的花,携带着太多的晶莹,泪水,与执着,永远开放在小妇人里。

乔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形象。作者以自己为原型,刻画出一个热情的,开朗,有着男孩性格的典型人物。

迷恋着写作的乔,第一次隐瞒着姐妹们,独立向报社投稿并最终得以发表。初尝胜利果实的乔得到了劳理和姐妹们的夸奖,并从此一心写作。

最终乔成功的当上作家,完成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最后乔与一名大学教授结婚,并和她收养的孩子们一同住在马奇婶婶留下的大房子里面,过着幸福,无忧,美满的日子。

如果把乔比喻成向日葵,那么写作就是太阳。向日葵的生命注定向着阳光绽放。乔是幸运的,她不仅完成了梦寐以求的作家梦,还与那么多如朝阳般正在冉冉升起的孩童们住在一起。我想乔即便错过了劳理,人生也不会遗憾和缺失了。因为没有什么比家庭和事业双重成功,更让人觉得满足。

在此希望我最喜欢的乔,可以与她的孩子们快乐的生活,带着她最美丽的理想,与敬佩的丈夫,慢慢变老,把握回忆与时光。

梅格是四姐妹中最漂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梅格爱上了劳理的家庭教师泰迪。在不断长达于蜕变中,梅格为了爱情,放弃了最初预想的:漂亮的马车,华丽的衣服和大房子的那种奢侈无忧的生活。

嫁给泰迪的梅格,婚后孕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放弃了向劳理那样的有钱人的生活,但是梅格却收获了爱情,亲情,并且还有经常与姐妹们团聚的天伦之乐。

我无法评价梅格偏离最初的那种奢侈的幸福是对是错。但是,可以看到她婚后如此美满,我还是感到一阵阵的喜悦。因此,大胆猜想,她应该不会后悔。应该算是甘于贫穷吧。

在这里,我不对艾美作过多的点评。我想艾美应该是真心喜欢劳理的,因此也希望她和劳理能幸福。艾美长大后,成为一个优雅,迷人的小妇人。艾美以扶弱为己任,过着缓慢,而美满的日子。

无论是四姐妹中的那一位,或者哪一种命运,都无疑向我们展示着善良、无私、慷慨、尊严,这些女孩子应有的美好的品质.

这本书讲的不是大人们的奋斗,而是孩子们的成长,她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

观看者四姐妹人身的结集,和改变,犹如望向下一站的我。读这本书,虽然没有悲惨世界的无奈,和王子复仇记的愤怒。但是它却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概念,就是如何成长。

正在处于青春的我,还有很长的路要去前行。阅读文中的故事,除了感动,心酸,这种轻微的波澜外,还应有的就是思考与借鉴。

怎样的人生才是幸福,因人而异。并且同一个人,在面对同一个问题时,在人生不同的阶段也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但是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事情如何在我们不经意间,仪容换面,人最本质的那种善良,自尊,诚实,与执着都是不能丢弃的重量。

我想这本书教给我最多的就是如何长成一位小妇人。人生是一场必须完成的旅行,我们虽然无法控制年华,却可以不断完善自己。有些东西,比如说一颗透彻的无悔的心,是无论世态经迁,抑或是历经沧桑,我们都不应丢失和遗弃的。

愿我可以真正成为一位合格的小妇人,并且可以向书中的四姐妹一样,幸福,快乐,美满,温馨,直到永远。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在我的闲暇空余终于读完了,但久久地让我回味其间。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亦颇有感慨。“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一点没错,就拿我女儿来说,看似动作很慢,起床时叫来喊去的,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又另一种看她的眼光。她学了法语后,了解了一些法国风情,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趟日本,就会告诉你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这就是“新新人类”。当然,书中谈到的很多的观点,我都很赞同。我自己也是教师,但随着孩子的成长,社会的进步,好像自己的教育方法越来越局限了,方式越来越单一了,因此,和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常常思考自己的教育成败,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寻求适合我孩子的教育方式。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中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当然或许是某个衡量的标准,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的青少年犯罪,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我们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常认为学校老师如何如何,却没有问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总是以为,孩子到学校就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却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个体成长的空间是极其重要的,能够暴漏出他内心深处最底层的东西。

现在我教育的观点在逐渐改变,教育的方式在逐渐改变,我发现孩子又愿意与我走近了,常常把她的喜怒哀乐告诉我,我欣喜万分,这是对家长的信任。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极其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文中又谈到来太原发生的事,让我这个太原人引以自豪,尽自己的能力为别人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也是造福子孙后代。我想到了原来的一位年轻的同事,曾帮助那些特困家庭的孩子读书,几次辗转去山区看望那些孩子,那么,她的这份爱心,必然会影响到她的孩子,也会成为有爱心的人。教育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充满了魅力。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生理和心理),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一种和谐,要启发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把思想变成视野,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前行目标,无论如何,只要不断坚持,总有实现自我的一天!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大卫 科波菲尔》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被他称为他“心中最宠爱的孩子”。全书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语气,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

大卫的童年时光非常的真切感人,他是一个遗腹子,年轻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不甘寂寞,与贪婪的商人默德斯通结为夫妻。殊不知,这一重大失误使她过早地结束了一生,也为大卫的童年生活埋下了苦果。

另外,对大卫一生影响最大的是贝西姨奶奶,她在大卫无亲无故的时候接受了他,并用她的爱与智慧把大卫培养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本小说还深刻的阐释了金钱对人的影响,默德斯通是因为觊觎大卫的家产而与她母亲结婚,艾米莉的私奔也是由于金钱还有希普更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狄更斯从社会上各个不同阶层出发,暴露了金钱与人性-的罪恶。我喜爱这篇小说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在塑造人物上的高超技巧,米考伯夫妇常因经济拮据而哭的肝肠寸断,却马上又哼起快乐的歌曲。狄更斯用细腻的笔法刻画出了这种“债多不愁,乐天知命”的乐观性格,反映了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现状。这部小说另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人性关怀,大卫在被继父毒打后,单独所在房间内,只有裴果提去偷偷地安慰他。还有安妮丝在父亲即将破产时,想同意希普无理要求的想法,这与希普的包皮藏祸心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他的小说里,好就好的洁白无瑕,坏就坏得一无是处。

他在这污浊的社会中,奉行着姨奶奶对他的教导:“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残忍”,最终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文章中大卫从童年时对艾米莉的喜爱,再到青年是对小娃娃朵拉的热恋,从朵拉去世后,他到海外拼搏数年,回国后才认识到只有艾妮斯才是他最理想的伴侣。书中最使我感动的部分就是他想艾妮斯勇敢表白的时候他真情的话语,一开始大卫对她说时,艾妮斯的心情有些乱(请老师帮我理解一下,我不太明白),后来向艾妮斯说了他对艾妮斯的敬意时,艾妮斯终于动心了,并高兴地依偎在他的怀中,因为他也深爱着大卫,她为他们的爱情有了结果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在婚礼的当天,她告诉大卫朵拉临死时,曾说只有她才能做大卫的妻子,做他的终身伴侣,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啊,也让我对今后的婚姻爱情有了新的认识。

这就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呀。我想大卫就是狄更斯的原型以及成功男士的典范吧。愿同学们可以用灵魂领会这部传世经典。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罗斯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罗斯、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罗斯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鲁迅先生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人们誉为“民族魂”、现代文学的旗帜。今天,我有幸读到了他的小说——《祝福》……

《祝福》是鲁迅先生的小说代表作之一,写的是小说的主人公祥林嫂一生的悲惨命运,祥林嫂是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她的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逃走后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不久后她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与贺老六成亲,她经过一系列的反抗之后,最后只得顺从,好在丈夫贺老六是一个纯朴忠厚的农民,之后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可以过上安稳的好日子了。可惜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贺老六因伤寒病复发而死,不久,儿子阿毛又被狼给吃掉了,因此她被大伯给赶了出来,成了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过重重打击的祥林嫂失魂落魄,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沦为乞丐的她,就在年终人们祝福新年的欢乐气氛中,怀着无比复杂矛盾的心情冻饿致死。

祥林嫂的一生是坎坷悲惨的一生,她原本是勤劳、善良、纯朴、顽强的,但在封建礼教和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社会,她被践踏、被迫害、被摧残,以至被旧社会所吞噬。祥林嫂是我国封建社会千千万万个妇女悲剧命运的缩影,她的一生更是封建社会制度下千千万万个中国母亲悲惨一生的深刻写照。祥林嫂的悲剧深刻揭示了旧社会封建礼教对劳动妇女的摧残和迫害,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鲁迅先生热爱劳动人民、忧国忧民、以及对受压迫妇女的深切同情。正因为如此,鲁迅先生才写下了这一篇小说,鲁迅先生把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读者面前,引起了我们的深思。

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了生活在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劳动妇女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正如小说中的祥林嫂,她历尽了尘世间所有的痛苦,她带着满心的屈辱与伤害,最终是离开了人间。同时,我也庆幸自已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更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努力,奋发向上,为祖国的大好江山舔砖加瓦!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籍。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叫海蒂,她被她的小姨妈迪蒂带到了高山牧场上的爷爷家里,在高山牧场上的生活中,海蒂用她的爱心改变了爷爷性格暴躁的坏习惯,同时,也帮助了牧羊童彼得的奶奶。海蒂天天都和闪闪发光的群山和那红色的玫瑰、羊群做伴,海蒂每天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着。可是好景不长,迪蒂想把海蒂带到法兰克福去,在法兰克福,海蒂认识了残疾的克拉拉。但是,海蒂越来越想回到高山牧场上,去看那高耸入云的连绵雪峰在湛蓝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巍峨壮丽,蓝色温柔的风铃草和金光灿灿的岩蔷薇。最终,海蒂放弃了在法兰克福富裕的生活,回到了高山牧场的怀抱里。

不久,克拉拉来到了高山牧场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海蒂帮助克拉拉离开了轮椅,像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到处溜达了,当克拉拉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对海蒂和海蒂的爷爷感激不尽。克拉拉要回法兰克福了,克拉拉告别了高山牧场,回到了法兰克福。

读完这本书,我被海蒂善良的心灵感动了,被高山牧场上迷人的风景吸引住了。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海蒂》这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篇文章。里面的一些事情,一些人物,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卧薪尝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国勾践被夫差俘虏。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越王勾践回到越国国都后,时时刻刻都想着怎样复国,每天都在思索着,还把一个苦胆挂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觉之前,都要仰起头尝尝苦胆的滋味,吃饭喝水之前也要先尝尝苦胆。他常常对自己说:“你忘了自己在会稽山上所受的耻辱了吗?”他亲自到田间种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织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里几乎没有肉菜,穿的衣服没有鲜艳的颜色,和百姓们一同劳苦工作。就这样勾践与民同甘共苦,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

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勾践在吴国当了三年的奴仆,受尽了屈辱,吃尽了苦头,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重振越国,灭掉吴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无论何时失败对于我们都是悲伤的、沉痛的。在沉痛之中,勾践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心怀大志,暗自充实自己锻炼自己,不断让自己更强大,要懂得,自卑是超越的原动力,要把一次次的失败与打击转化为动力,然后等待机会,等待重新破土的日子。

在人生中,“失败是成功之母”要想让自己比别人成功,就要懂得在挫败中反省自己。跌倒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尝胆,给自己从头再来的机会。我们坚信,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