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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28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28篇)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唯一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目送》扉页上的一段话,看到这段话就不禁眼红鼻酸。

我本就是个感性但又不善于表达的人,在书中看到感人的文字,电影里看到生死离别的片段都会流泪,却偏偏面对最亲的人表达不出自己的情感,尤其是父母。之前就看到过一句话:“人总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发脾气。”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对外人总能抱以宽容的心和温和的微笑,但面对自己父母对自己的一点点不满足都会大发脾气。我们总在索取,尽管我们心里深爱他们,深知是自己要求过多,但那似乎也成了本能。在外工作的子女也总会以忙为由吝于陪伴自己的父母,即使只是一通电话。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逆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倒流。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跳跃。

逆时和超时,在大家看来,无非是两个新名词,根本无法实现。但是,假设在宇宙中有虫洞存在,两者就可能实现。

超时空旅行,也就是从a时点瞬间跳跃至b时点,不用再经过a、b之间的时段。看过《哆啦a梦》的朋友可能会联想起哆啦a梦的时光机,乘坐时光机可以到达未来或从前的世界。那么,如何进行超时空旅行呢?

超时空旅行有个前提条件:假设光速是100,就是要把宇宙飞船加速度达到99.99,还差就到100。当近光速行驶一段时间后?就会到达将来的一个时段。譬如,小明从8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9点钟到达。尘军从9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10点钟到达。当然,你不只有一个小时可以越过,有二、三、四、五、六个小时,甚至一年也可以越过。而且,在未来的世界里,你可以见到另一个你,另一个你的爸爸妈妈呢!

逆时空旅行,是从b时点瞬间返回到a时点。它的前提条件是要超越光速。这似乎无法达到。现在,有家公司制造的火箭能加速到99.99,但仍未达到位居第一的光速。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宇宙中具备弯曲空间条件的虫洞。何谓弯曲空间呢?就是能将时空弯曲的物质,缩短了a、b之间的距离为弯曲空间。假设地球与比邻星之间的距离是200光年,那么如果虫洞存在的话,它可以为地球与比邻星之间提供已经缩短了的捷径:可能是150、100光年,甚至更近的距离。当飞船通过虫洞飞速行驶时,它一定能打破光速堡垒,回到从前。而且同超时空旅行一样,能看见当时你的家人和当时的你。遗憾的是,至今科学家没有在宇宙中找到半个虫洞。

我相信,在未来,一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和发明,一定有更多的机器会超过《哆啦a梦》中所描述的机器!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趁今年寒假有空余的时间,我又捧起了讲述明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是啊,我想铁铉正是靠着对国家热爱的心和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的信念而活的吧。

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虽然如今我们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着想,但是我们必须要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就像外国文学家说的那样“为面包而活”,意思就是: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有的吃而努力。因为一旦我们没吃的了,就会饿死。不说保卫国家,就连自己的命都没了,还谈何国家?

或许等我们拥有这个信念之后,我们的人生路会越来越顺畅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行。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渡船,也带走了翠翠的亲人——祖父。或许他就是为这里的渡船而存在吧,所以当渡船被冲走时,作者给予了他们俩相同的命运。生命就是这样,总会有消亡,也总会有继续。如老船夫的渡船被冲走,新渡船又会出现。也如继承了祖父遗志的小孙女一样,仍然在做着摆渡人的事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 ,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美丽的湘西凤凰的风景是动人的,山城凤凰,山水环抱,静静地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记数,常年深翠绿色的细竹,逼人眼目。

尽管凤凰有着桃花源的美好,——芳草鲜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怡然自乐。但作者却有一种陌生感。回想一下,山还是那么的高峻,水还是那么的清澈,人还是那么的勤劳,天还是天,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而变的是人的心。人的心在顽童时是纯洁无暇的,天真的,那时侯未看到现实生活的丑陋,无奈。看到不仅仅是眼前看到的了。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作为图景,有永不退色的鉴赏价值,浓厚的乡土气息。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作为生活其中的人更是另种悲凉,无奈。

因为爱,祖父操劳一生,当生命结束时,心中充满了挂念;因为爱,少女重新对生活有了诠释,有了希望;因为爱,哥哥选择了离开,以成全弟弟那分真挚的感情;因为爱,弟弟去寻求那个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为爱,她便从此守着渡船,守着心中那个日日夜夜盼望归来的男人……

生活不是图画。生活需要流动。

到了冬天,那个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

凄凉朴素,忧伤结束了。

所有心思浮动,所有山川日月沉静入画中,凝结画中。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这本书是我去表姐家玩,在她家的书柜里看到的,姐夫是一个高中的语文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说他的学生看了都很有感触。拿回来看了之后还真有不少收获。

这本书主要是讲安德烈十四岁的时候,龙应台离开欧洲,返回中国台湾,就任台北市首任文化局长。等她卸任回到儿子身边,安德烈已是一个一百八十四公分高的十八岁的小伙子,坐在桌子另一边,有一点“冷”地看着妈妈。他们是两代人,年龄相差三十年;他们也是两国人,中间横着东西文化。失去小男孩安安没关系,但龙应台一定要认识成熟的大学生安德烈。于是,母子俩用了三年时间互相通信。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收入此书的的三十多封书信,感动了无数被“亲子”之间隔阂与冲突深深困扰着的读者。本书为读者弭平代沟、跨越文化阻隔、两代人沟通交流带来了全新的思维和方法。

平时生活中也听到很多w家长在抱怨自己的小孩不懂事,不努力,而孩子们也抱怨家长不理解他们,甚至觉得自己的父母都落后了,跟不上时代,从而引发了一些不愉快的家庭事件,有的孩子还离家出走。

在我身边就有一些很真实的例子,所以看到这本书我就特有感触,好像是把钥匙打开心中的锁,因为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不合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伤害,亲人变成敌人真的让人无法想象。从这本书中我看到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我想这是现在很多中国家长很难做到的,他们往往以爱的名义去剥夺孩子的自由,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为了孩子,所以就应该听他们的,否则就视为不听话,不懂事。

我个人觉得这反而会让孩子有叛逆心理或者会觉得压力很大,好像做的一些努力都是为别人,很被动,当这种压力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选择逃离,也就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难说谁对谁错,只是缺少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这本书中还让我看到了两个字用心,用心去做一件事情,用心去体会,用心去发现,就会有很多意外的收获。希望这本书会给你们也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妈妈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书里写着王葆很爱玩,不爱学习,但很爱钓鱼却总钓不上。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钓上来一个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实现了许多愿望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葆钓不上鱼宝葫芦就给王葆变出许多五颜六色的金鱼,王葆饿了宝葫芦又给他变出许多好吃的出现他面前,还为王葆做了电动机器人,让他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帮助王葆在学校得了各种各样的奖状。

和同学下棋比赛的时候宝葫芦竟然让王葆吞了很多棋子,考试的时候王葆不会做宝葫芦就把王葆的试卷和同学换了张,被老师发现了,让他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经过换试卷那件事王葆决定不再依赖宝葫芦什么事都自己做。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依赖别人。如果什么事都不劳而获,就像小偷偷东西的感觉,天下没有掉陷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得到的成绩才是令人骄傲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这是一本全球销量超过2千万册的书,它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包括它所要阐述的道理也是通顺易懂,它是一本简单的书。然而它风靡全球,据说书中讲的故事曾启发过很多人,甚至改变过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的命运,那它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

《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仅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两个小矮子“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他们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了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故事结束了,四个“人物”相同的开始,不同的结局正是作者所要突显的,而其中道理就是,面对改变,态度将决定事情的发展方向,决定最终的结局。

回到现实,故事里的“奶酪”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而故事里的“迷宫”代表你花时间寻求的东西的所在地,它可以是你效力的机构,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它,我们将因此受到极大的伤害。

然而,在当下这个快速、多变和危及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一直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有些人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沉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之中……对新的生活状态无所是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有些人则时刻警惕,他们会有顾虑地启程出发,勇敢地做出改变来适应这种变化;其实大多数人的头脑是复杂的,内心的恐惧、多虑、惊吓会使得自己陷入停滞的境界。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自己更像书中的谁。回想过去面对工作中的变化,面对生活中的变化,唧唧的反应和行动跟自己最接近。我不喜欢像哼哼那样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然而我也无法做到完全地果断从容。唧唧经过自嘲最终做出了面对变化应有的抉择,然后如果它从一开始就选择重新启程,相信它会更早的收获新的奶酪。人生苦短,与其总是徘徊犹豫,痛苦挣扎,不如与变化为友,积极面对它,在变化发生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行动准备和心理准备,用最好的心境去奋斗,去追求自己想拥有的那块奶酪!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说“背影”是“写”出来的,实在是糟蹋了先生。时下人写文章,多要先搭好框架,然后布局谋篇,选词用句,然后一改再改。不是说着这种方法不对,而是说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技巧气太重,直如一个鞋匠在面无表情地重复劳动。而读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如同一知心老友在一番轻酌浅饮后促膝谈心,而话题就是自己的父亲。

本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感情真挚,不事雕琢;结构简单,平铺直述;语言质朴,毫无浮夸。

无论会不会表达,父爱,在儿子的心中,总是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日渐厚重的。除了特别的经历,大概不会有儿子对父爱的背叛。同时,也许是出身江南,后又游历教书,最后在“水木清华”的所在安身,所以先生的感情历来细腻。这些反映到这篇文章中,于是这段父子情就平淡的文字中显出了浓浓的深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6

最近我阅读《基督山伯爵》,首次发现武侠小说《小李飞刀》与这个作品不乏相似之处。

十年前,有听评书习惯的我第一次接触这两部让我又爱又恨的文学作品。一样的跌宕起伏的情节,一样的为结局遗憾。美塞苔丝和林诗音分别是埃德蒙·唐太斯和李寻欢最爱的人,多年后,当她们知晓丈夫的恶行而与之决裂,并且可以选择与一直深爱的人重新开始的情况下,为何还是要她们自愿选择孤独终老,而安排另一女子作为男主人公的归宿呢?

十年后,相似之处让我第一次把两个作品联系起来。同样的被情敌欺瞒的他无奈离开他的家,离开他深深爱着的她,而她以为与他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嫁给了他的情敌。多年后,饱经风霜的他回来原地,重遇她,然后经过一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斗争。当中讲到她与他情敌的儿子就要与他到达你死我忙的地步,作为母亲的她,求他放过她的儿子。最后一切斗争都结束了,她选择在忏悔和寂寞中度过余生,而他则接受身边一年轻女子的爱意,离开这伤心之地。

我依然不能明白为何这两位可怜的女子经历多年的痛苦后,最终还是放弃最后的守望幸福的机会。也许,大仲马和古龙都想说的是:感情的事,错过了,就无法回头。

《基》一书中最让我震撼的地方莫过于美塞苔丝深夜来到基督山伯爵家请求一心复仇的他于明天的决斗中放过她儿子时所说的那句话:

“你可曾尝过你父亲在你离开时死去的滋味吗?”基督山把双手插进头发里,喊道,“你可曾

见过你所爱的女人嫁给你的情敌而你自己却在不见天日的一间黑牢里奄奄待毙吗?”

“没有,”美塞苔丝说,“但我看见我所爱的那个人将要杀死我的儿子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7

当我在新华书店第一次拿到《边城》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这些众多地图书中挑选出了我心爱的一本书。它能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书包装的样子,不是作者是否著名,也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精彩。它吸引我的就是“边城”这个题目,它给我了如宇宙的遐想。“边城是什么?”“边城是一个城吗?”“为什么取名叫边城?”一切的问题迫使我选中了它。

回到家我马上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湘西凤凰县城。他正规教育仅是小学。但凭着自己对文学工作的直执,他成为了一名有名的文学工作者。《边城》就是他创作的。

看完了作者介绍,我更是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书主要是写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

书里的安然世界是如此令人神往,所以当我写到这儿时,忽然有些惶恐地停下来:我有这个资格去评说甚至只是描述这样一个恬静幽雅的意境吗?

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喜欢《边城》那种字里行间隐约可见的热情中的忧虑,因为那种平静中的凄凉是何等的熟悉,又是何等的不着痕迹,让人微笑地流着眼泪。翠翠母亲和屯戍军人的爱情故事,是如此的自然,也是如此的凄凉;似乎冥冥中已经注定了翠翠的爱情不会顺利。翠翠渐渐地长大了,两年前端午与傩送的一次邂逅,这件"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事情,使翠翠沉默了一个晚上。于是第二年的端午,是翠翠首先发现了集市上的某个人就是傩送派来送自己的--比祖父发现的还要早;于是翠翠在祖父说要把自己嫁给傩送的哥哥时,着恼地把火炬向路边乱晃;于是翠翠爱让祖父吹"娘嫁女"给自己听,自己却同黄狗躺到门前的大岸石上看天上的云;于是翠翠变得爱关心关于傩送的所有新闻;可是那个在月下用歌声把翠翠的灵魂轻轻托起的傩送,却因为同样爱着翠翠的哥哥的死而离开了茶峒;于是翠翠在祖父过世之后,依旧守着渡船,等着自己心爱的人有一天会回来。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平常,可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情让我觉得回味悠长,也许生活本来就比一切挖空心思的臆造更让人感动,含着眼泪的微笑比单纯的悲剧或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牧歌式的诗意和弥散其间的凄然美感,是《边城》文字独有的风格。有语言的场景是点睛之笔,没有语言的画面是流动的情绪。沈从文看着这眼见就要消逝的世界,用他细致的笔触和博爱的心灵挽住了时间的脚步,留下了美丽的真谛。金介甫说:"沈从文的乡愁就像辰河一样静静地流在中国的大地,流动在他和他的民族记忆中的是一条染红的河流,是一腔斩不断的乡愁,是一种古老情绪的振颤,"是民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体现。"而在我看来,那种悲切就像是大海,不是谁都明白,表面的风平浪静掩着内心的浪涛汹涌。真个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所以,我不再惶惑,再一次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边城》的理解:既然生活比任何臆造都精彩,那么我不必担心对《边城》的真实理解是否深刻,真实就已经足够。面对着《边城》这样一本余韵悠长的小说,若能真正读懂,或者宣称自己已经读懂,是很无聊的。我所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方式去

释读《边城》时的心情。若把《边城》比作是一口黄钟大吕,我的修为深厚,那么自然与它的共鸣便多;自己不断地提高,那自然就会对《边城》理解更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8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己。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只有极少部分可以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而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同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同的!而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可以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现在。

不过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现在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接受一次洗礼,人类智慧的洗礼!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9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0

近日正沉浸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一直以为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百读不厌的。今天读的这篇文章正是是先生一篇让大家耳熟能详的妙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与其说《朝花夕拾》是一篇杂文册子,我倒是认同现在的这篇百草园是一篇极美的散文。当初在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有几段还是可以背诵的。文章写得童趣盎然,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自己家的后院是如此的喜爱。将其冠以“百草园”的名头,让大家读得此文的人都觉得这儿真是个好玩的所在,先生对于百草园的描写可谓用心。这是一个怎样有趣的所在呢?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时不时拨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地炫耀。这样的百草园怕是每个孩子儿时的梦想,有这样的一个百草园,儿时定是能度过一个很快活的时光了。

可惜的是,快活的童年终有尽头,接下来则是自己必须的读书识字路程。和天堂般的百草园作别后,边要开始上私塾,还有一段是“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屋。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先生在这私塾中也是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的,学生读书的姿态,先生读书时候的洒脱,包括先生在私塾中画的各种画儿,都构成了先生童年美好的记忆。

文中记叙的是一段美好的童年时代,而童年页终归要结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不过是从天堂的一个花园走到了另一个罢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1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2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 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 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3

读了冰心奶奶笔下的《小桔灯》,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形象留在我的心中。

小姑娘的妈妈生着重病,躺在木板床上,爸爸又在远方,照顾妈妈的重担就落在她肩上。--岁的小姑娘不慌不忙,镇定的去乡政府打电话找医生为妈妈治病。

不过,她画的圆圈里包含了她的希望,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回来的,妈妈就会好了,大家都会好的。

小姑娘的年夜饭是红薯稀饭,而我们呢?鸡鸭鱼肉都有,还有爸爸、妈妈的的疼爱,想到这里,我心里一阵酸楚,我同情这个比我小一两岁的小姑娘。

但我觉得小姑娘很可爱,她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她的内心世界是美好的、高尚的。正是在生活逆境和磨难中,她那美好的内心世界才焕发出动人的光彩。

读完全文,我觉得小桔灯也照亮了我的心,照亮了我今后的生活。当我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会像小姑娘一样镇定、勇敢、乐观、能干。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4

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当我翻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最后一章,兴奋仅仅只是一瞬间,很像一个孤独的行者,终于走完一段漫长而期待尽头的苦旅,却突然却迷失了方向,瞻望回程的忐忑,让人茫然而陌生,弥漫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夜不能寐。

中主人翁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他与近亲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因此遭到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何塞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了两年多的奔波,来到一片滩地上,由于受到梦的启示决定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就是马贡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的历史由此开始。

许多年之后,面对刑警队,雷奥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小说作者对开头斟酌良久,他只用几十个字完美的将过去现在未连接。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马尔克斯称威廉•福克纳为导师,显然深受其影响),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

其中莫言评价说:对《百年孤独》有非常真实的、崇敬的感觉。这样的作品会不停地卖,一代一代的人都会读,是畅销书。我没有办法预测如果重新出版的话是否会轰动,当年文学青年几乎人手一本。百年孤独乃是过去五十年来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杰作。《百年孤独》在马尔克斯构建的虚拟世界中达到了顶峰。这部小说整合并且超越了他以前的所有虚构,从而缔造了一个极其丰饶的双重世界。它穷尽了世界,同时自我穷尽。

这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我想每个人去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在书中我们同时追寻着现实与虚幻的结合。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5

逛书店,在书架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一本我熟悉的书,那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书的封面是土黄色的,加了很多精美的画片。而我家中藏有的这本书的封面是黑色的,只有一张作者的小照,忧郁的眼晴看着前方。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年龄还小,对于书中表达的深层次的悲哀无所体会,只觉得作者描绘的童年生涯是格外的生动有趣。慢慢长大,再次阅读萧红的时候,却从她那字里行间读出了淡然的忧伤。《呼河兰传》由几节故事组成,看似这些故事是零是零落的,形不成完整的线索,但文章始终带着细腻的抒情。她用一种很散淡的语言来描写荒凉,“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种笔调就像有人给她写的传记中说到的那样:这个人的手臂里有内伤,伤到了骨骼,那骨骼就是给扁鹊看,也已经变色。但是她倒背着双手。她到门外面去,她说天凉,说风大,说橡树的红色叶子落了满地。

萧红的一生是很不幸的,虽然她被鲁迅认为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但她柔弱多病的身躯几乎承受了那个动荡时代的全部屈辱和苦难:社会的、民族的和性别的;精神的和肉体的。她在临终时的留言:“我一生最大的痛苦与不幸,都因为我是个女人。”令人心酸。印像中萧红总是在路上漂泊,在战火纷飞中从中国最北方的城市到中国最南方的城市,她总是在行走,而在行走的路上,过往的、留下的,皆又是最寂寞的风景。

《呼兰河传》写作的时间跨度很大,在“七七”抗战爆发时开始酝酿,“八61一三”上海抗战失败后开始动笔写作,直到1940年12月才在香港完成。而这个时期几乎是萧红一生不幸的缩影,她在疾病中还因战乱颠沛流离;在感情是中深泥淖。她虽被开除出“祖籍”,故乡也早沦于敌手,但人总是会有一种思返的心理,尤其在对前路深感茫然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愈发的强烈。

从《呼兰河传》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深地感觉到当时的萧红是孤独、寂寞的。她曾对老朋友白朗这样说:“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的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渴望着从现实的重负中解脱,而这种解脱恰恰是难以做到的,于是,她便想留守着一方童稚年代的美丽的土地,幻想着远离喧嚣的宁静。

但是,作者小时候对于荒凉的记忆像是深深的烙印,存于她的思想中。所以整部小说的基调是深沉的、哀婉的。印像最深的那一段是她写的跳大神:“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起来彷徨。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途的人在夜里拆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在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人世间,再多的繁花胜景,终了也难以逃脱最后的凄凉。很平淡的一些句子,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悲哀。

那里的人们似乎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地过着。”“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吞;走不动了,就瘫着。”“病,人吃五粮,谁不生病呢?”死了,哭一场,埋了之后,活着的仍旧过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小说描绘的日子何尝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缩影,过去是怎么来的,未来又会怎么样,生或死,都是自然的规律,该发生的事就那么平静而自然地发生了,有什么是不该发生的事呢?人们麻木地生活着,一天又是一天。

我不知道,作者笔下后园的小倭瓜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地开着小黄花,但我却知道,岁月可以流逝,人会变老,而有些记忆却永远都不会走远。于是我开始向往,向往着去那片黑土地上走一走,去看一看,去感受一下时空的流转,也许,在现在与未来的道路上,我们永远都知道,风景向远方。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6

“鲁家小姐”——四凤。这是个可怜的角色,多年的风雨洗礼后,再回到周公馆,看到和听到周扑园对她所做的保留,看到自己的相片时也许内心象打翻五味瓶一样的难受,也惊愕,也愤恨,也想忘记。但是命运的巧合想圈套一样牢牢锁住她,接女儿回家的日子竟成了世界末日,葬送自己的女儿,儿子……

没有哭泣,没有眼泪,这个满目沧桑的老人,是这么坚强的过了这么多年吧……

雷雨还在疯狂咆哮,一声枪鸣后:

“萍……”繁漪真的疯了。

“萍儿……”周朴园终于要挽留儿子了。

幕拉下,客厅安静了。是的,雨后就不再闷热了。

死是最美的结局。周冲最单纯的爱终于可以陪着四凤了,四凤也不会在迷藏似的躲藏了;如果没有死,专制,残忍,又道貌岸然的周朴园永远也不会发现比封建礼教更重要的是家庭。要不是那样的结局,我想繁漪会抑郁地终老,被青春遗弃,被爱情遗弃,被思念吞噬,最后被现实毁灭。

如果说,我说如果,结局是,四凤接受了周冲,周冲也按自己的心愿,给了四凤知识,但是谁说周朴园有爱情的当初不是周冲呢,有了知识的四凤又会成为是另一个侍萍的轮回。

一场雷雨,就让命运到此为止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7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描写了一艘苏格兰国籍游船“邓肯”号的主人德华?格里那凡爵士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哈里?格兰特船长发出的装有求救信的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船队去寻找格兰特船长及遇难船员。但英国政府一直很歧视苏格兰人,竟拒绝了爵士的请求。

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政府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愤,遇到了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后,他决定自己去找格兰特船长和遇难海员,于是他组织了一支探险队,亲自带队出发寻找格兰特船长。船队沿着南纬37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以无比的坚毅、勇气战胜了无数艰险,终于在太平洋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在此期间巴加内尔的粗心引得船上的海伦娜夫人、格兰特姐弟、孟格尔船长等人哭笑不得。返航后,这件事在英国引起了巨大轰动,格里那凡一行人也成了无人不知的英雄人物。

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出的求救,英国政府和格里那凡爵士采取的措施完全不同。格里那凡一行人的乐于助人深深感动着我们。也正是这千心万苦的跋山涉水换回了格兰特船长的生命和格兰特船长一家人的团聚。这种无私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的勇敢和坚毅也是我们应该效仿的。格里那凡等人为了救人不顾生命危险,而且主动救人,实在让人佩服。回想我自己,如果有人找我帮忙,我能帮则帮,不能就不管了,反正我能力不够,帮不上什么。现在我明白了,不管行不行,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帮不帮得上别人呢?如果不行,起码也算我尽了力。还有,我遇到挫折时很长时间都回沮丧发呆,我现在总算懂了,做人要坚强,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只是你处在困难的陷阱里,没有发现而已。所以,遇到困难时要冷静,保持乐观的心情,总会有办法的。

一句话总结:为人处事要勇敢,不要泄气,往前冲。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8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那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礼貌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好处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但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礼貌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最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但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最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但是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最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以前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以前见过,也早就明白”。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明白。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