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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精选27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

-------小人物,大时代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精选27篇)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3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4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5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6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青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7

同样是离别,同样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样的是父亲微笑地对我摆手。——题记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离开了学校紧张的生活,回到平静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家里一贫如洗,悄然无声,思念之情涌上心头。父母半年前,为家庭的生计就远赴广州打工,可父母对我感人肺腑的教导,对我至深至真的爱却久久萦绕在我心。

迷迷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当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时候,心有灵犀的父亲从远方打来电话问我和弟弟想不想来广州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不已,立马奔向房间,脑子里不停地想着和爸妈见面的场景,当然还有一睹沿海发达城市广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帮助下,我们顺利地抵达了广州,四周屹立着的高楼大厦对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孩子是如此的新鲜与羡慕,两边的参天大树像威武的哨兵整齐划一的依次排开,不远处的工厂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人潮拥挤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匆,象总是有着忙不完的事一样。

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终于在异乡和父母其乐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个打工者,所挣的钱很微薄,但经过努力总算租了一间还算阔气的房子,作为我们第二个家,就这样看着多日不见的父母亲,我们促膝而谈着。在那儿,我带去了暑假作业,严厉的父亲虽然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可是出门时总是不忘叮嘱我认真完成作业。但生性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亲的话当作耳边风。最终,迎来的父亲暴风雨般的斥责。每次看到父亲火冒三丈的样子,心理总有种愧疚感。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现在。

那一天,父母终于都放假了,母亲见地上堆满了书和作业本,妈妈随意翻开一本,恰巧是我投机取巧的,漏做很多,妈妈两眼刹时瞪圆了,当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严厉地对我说:“这样还得了,两个人学习越来越差,说话也变得如此猖狂,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头来换来的是如此无所谓。”她叹了叹口气:“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瑟瑟发抖了,妈妈的这种语气和腔调是如此的陌生,让我有些害怕,一种难以启齿的悲伤涌上心头,我到底怎么了,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呼唤。只看见满脸愁容的父亲无奈地发话了:“如果你现在回去的话,一切家中用的东西都得去买,不如过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吗?”央求的声音如此无力,无法抗拒母亲的满腔怒火。妈妈饭也没吃就离开家,奔向工厂去。

我望着父亲,他没有吭声,总是默默地沉思着。无声的寂静,望着父亲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妈妈若回家了,家里所有的开支都落在了父亲身上,这怎么可以,我凑上前去,哀求着爸爸让他劝劝妈妈,可是一向倔强的父亲坚定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你妈在这也有五、六年了,是该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顾你们,你们正是关键时期,耽误不得,爸只希望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给咱争口气。”说完,就端起碗筷吃起来,双眉紧皱着。

一直满心歉疚的我,紧跟着父亲,直到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腿上已经贴满了止痛膏药,此时的我,一种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父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却笑着说:“这算什么,没事,咱是男人。”看到父亲那一脸的镇定自若,毫无怨言,我心虚,我又为这个家做了什么,连最简单的学习还偷懒,马虎,逃避。我又算什么男子汉。

母亲的辞工书拿了回来,暑假就这样,在一天一天和爸妈的磨合中度过。爸爸忙得乐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父亲陪我们到了火车站,进站时,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这一刻,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在广州,我们的第二个家被我们的不懂事给抹杀了,父亲却依然面容暗淡,坚定地摆手和我们说再见,可谁知道,他转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着不屈的泪水。离别了,意味着他往后没有母亲的分担忧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许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当初的天真和不负责任。

事已至此,感谢朱自清先生用质朴的语言让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爱深深,我的父亲给我留下不管是蹒跚的背影还是坚定的微笑,我都将铭记于心,永生难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8

放暑假前,吕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好书,其中有一本叫《单翼天使不孤单》。当我看见这本书的题目时,脑子里便涌现出许多问题:什么是“单翼天使”?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内容?……我再也抑制不了满脑子的小问号,从网络中搜索到这本书并把这本感人肺腑的书一口气读完。

哦!原来“单翼天使”就是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也解开了脑子里的谜团。

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翁张小伟,他在大家眼里是一名“优秀生”,但他原来是一位“单翼天使”,他的内心犹如一口深井,让人琢磨不透,却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虽然他表面上也和“双翼天使”一样快乐,可内心里却有着挥之不去的忧伤。他十分怕再失去一只翅膀,所以他的事事都按照他可以依靠的大人——妈妈的要求,谨慎地去做。只为了赢得妈妈的欢心。他在学校也十分用功,但也只为了讨老师同学的欢心。

因为,他想用这些来抚平他那心灵上失去父爱的创伤。他想过逃避,想过哭泣。在反复思量后,他选择了勇敢面对,在这过程中,他渐渐地发现在周围的同学中,还不止自己是“单翼天使”,他体会到了唯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贏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自由飞翔,拥有美好的明天。

记得书里的一句话:“父爱和母爱是一个孩子的双翼,拥有双翼的天使才能飞得高,飞得远。”是啊,对任何孩子来说,失去父母亲的爱,就像小鸟失去了翅膀。他们的身体也许是完整的,但心灵却遭受了极大的创伤。此时此刻,我不禁想起了前不久发生在我国四川省的“5·12”汶川大地震。

想想,8.0级啊!在短短的几十秒间,地动山摇、山崩地裂,天地间飞沙走石。在那一瞬间有多少人失去了家园;在那一瞬间有多少人失去了儿女;在那一瞬间又有多少人成为了“单翼天使”甚至是“无翼天使”?我们多么想为他们挽回失去的一切呀!可事实就是那样的残酷,天灾就是那样毫不留情。这短短的几十秒钟,却彻彻底底地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这些孩子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张小伟一样,被夺去了一只或两只翅膀,成了“但翼天使”或“无翼天使”。可能命运真对他们不公,但是上帝卻格外眷顾了他们。在他们被夺去翅膀的同时,上帝也给他们送上了一份最特别的礼物——那就是生活的磨炼,以及对人生的独特体验。同时,天灾无情,但人有情,社会各界也从四面八方不断地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在无形中给了他们一双隐形的翅膀。

我相信,上帝在他们面前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他们打开一扇窗户。虽然他们失去了翅膀,而且过早地尝到了命运的苦涩,但如果他们不选择沮丧堕落,而是选择了用微笑去面对生活,迎接希望,他们也能像事故中的主人公张小伟也一样,为自己贏得温暖和爱,也能彼此拥抱着飞翔,拥有美好的明天。

加油吧!让我们学会爱,学会关心,学会宽容,彼此拥抱,互相帮助,共同迈向美好的明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9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的打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的野蛮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绝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的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的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妇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他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却忘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的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的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0

《护理人际沟通》是一部讲述如何运用移情和感性的方式与病人和同事相互沟通的教材,它超越了治疗性沟通基础概念的内涵,运用大量切合实际的临床资源论述了很广泛的话题,包括:自信、电子沟通、尊重、幽默、面对、请求支持,并且引述名言、故事及诗歌,极具个性化风格。

通过此次阅读我学习到护士如何在工作中进行充满自信的沟通,护士如何同病人、家庭及同事进行沟通。护士如何同愤怒和沮丧、痴呆和精神失常、快乐和绝望等各种各样的人相处。护士应为护理对象提供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改掉伴随终身的不良习惯。护士不仅是病人的代言人,还是具有不同护理理念的跨学科队伍中的一员。护士接受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进行护理科研,成为护理开业者。护士扮演着管理者、个案管理者、感染控制专家、质控专家和教育者等不同的角色。护士将专业知识与他们对临床实践的理解相融合,以更好的为患者进行服务。

护患关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护士和病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人际关系,是护理人员和病人为了治疗和缓解病人疾病,促进康复而建立的一种必需的联系,良好的护患沟通不仅有利于进行正常的临床护理工作,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促进病人康复及减少护理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而且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对我今后工作中如何提高自己的护理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1

为了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学校希望每位老师,每位学生,每位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爱读书,读好书”的亲子阅读、班级读书会等活动,纪念世界读书日。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致力于向全世界推广阅读、出版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我们必须能够让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都获得图书。”

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文化产业与版权部主任兼教科文组织出版社社长米拉格罗斯·德尔·科罗尔女士曾多次强调的一句话。自“世界读书日”宣布以来,得到了全球社会各界的热切响应,并发展为尤其重视针对青少年的活动,目的是培养孩子们的阅读习惯、人文精神,引导他们尊重知识。因此,在每年的4月23日,作家、出版商、教师、图书管理员、私立或公立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学生、人道主义者、大众媒体,以及全球各国爱书的人已经把读书日的宣传活动演变成一个热闹的欢乐节日。

我们实验小学注重书香校园的建设,学校成功举办了校园语文节,校园经典诵读节。本学期,学校又把读书俱乐部活动、亲子阅读作为学校家庭教育节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认为,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她)的精神发育史。儿童阅读是一个连接着传统和当代,关系到未来公民素质的伟大事业。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从八十年代以来就纷纷将阅读列为教育改革的重点,把儿童智力教育的重点放到了提高阅读能力方面。我们提出,让孩子读经典的书,做有根的人。

我们的本站网站也将连续刊登有关读书方面的内容,目的是指导大家广泛有效地阅读;相互交流读书心得体会;推动家庭教育节读书活动的开展。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2

读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德,提升一个人的思想,铸造一个人的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通过读书,让我们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能,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通过课外阅读我认识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造句能力和写作水平有所提高。读书,让我变得自信。我经常在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朗读课文时声音响亮,读得正确、流利。当我的作文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登上周报时,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通过读书,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如果长期不读书,就像空心竹子一样,空洞无物。读书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经常读书的人,就是在不断地积累财富。

总之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读书,那他在世上就没有意义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3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4

伟大的莎士比亚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的营养品”而在这次的亲子共读中我体会到这句话的蕴意。

寒假里,我和妈妈每天都坚持共读30分钟的书。书里的小故事引人深思,一环扣一环,精彩极了,我都被这深深的吸引住了。在这过程中,我的收获很大。不仅培养了我的阅读兴趣,很好的培养了语文的知识能力。在读书的时候我会和妈妈讨论一下故事里精彩的情节,或把故事继续编下去,这都会把读书变得更加有趣,更加有意义的。有哪些不明白的地方我会和妈妈互相讨论,这样既训练我的思维能力,也锻炼了我积极讨论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边看边收获”。俗话说得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说得妙极了。我在读书的时候只要一看到一些好词、好句便会立即抄下来,等到写作的时候用到。

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是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而在这次的亲子共读里我和妈妈收获了知识,收获了快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5

孤独是把你拉进黑暗深渊的一双手;孤独是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中你却在灰暗的角落里轻轻抽泣。而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他的历程,会是怎样的呢?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6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不例外。书带给我无穷的知识,书教会我怎样做人,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在这字里行间蕴含着无限乐趣的知识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遨游,我可以与伟人促膝长谈,我可以放松身心……

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在我看来,读书是最有效的心情调和剂,在我心中烦急时,拿来一本书,我竟然奇迹般的快乐起来。我细细地品味着,思索着,我明白了,因为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它温柔地抚摸我,安慰我,抚平了我灵魂中的浮躁与心灵上的焦烦……

读书的乐趣真是多,想也想不完,说也说不完。总之,既长知识,又领乐趣,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7

一学期又在紧张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将结束,在这学期我校继续坚持提高老师的业务学习,其中每天的30分钟读书已成为老师学习的一部分。

由于我所带的学科没有晨读,每天早晨吃完饭后便会早早的来到阅览室看自己所喜欢读的杂志。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给人带来很多好处。

有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在气质。读书多的人,总会给人阳光般的感觉,他们从容淡定、器宇轩昂、心胸开阔、目光远大。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这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读的书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学与管理》、《山东教育》、《教学参考》等等,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现在把自己读的好资料全部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运用。

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今年真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来历,在3月份到临沂考试普通话在最后一题让语言表达自己所喜欢的一本书,我竟然紧张的说了几句话就无语了。事后自己一想每天读的《小学教学参考》不就是很好吗?它告诉我们怎样上课、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管理好班级等等。所以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的乐趣。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读书能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读书能教给你做人的道理,读书能帮助你提高写作水平,读书能使你获得许多的知识。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生活中少了书,那是多么乏味呀!

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8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

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

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9

我从小就爱看书,每天必看书。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在我孤单的时候它陪伴着我。黑夜,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也是它在默默伴随着我,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所以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书的忠实粉丝。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带回来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岂今为止,我家的书数量较多,在这么多的课外读物当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这次暑假看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书中叙述了一位名叫张小伟的优秀学生,他是一个失去父亲,性格内向的小男孩。他的内心是一口永远没有底的深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心底始终暗藏着悲伤,孤独、忧伤的他时常想起自己的父亲。他尽力表现的很乖巧,确实想让老师喜欢他,因为他要演饰自己挥之不去的悲伤,他渴望和睦,幸福。

是班上新来的胡老师,让他抹去、擦掉了自己的抑郁,变得开朗起来,让他觉得即使不显得那么乖巧,也能获得别人的关心与爱护。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自己的周围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他表面上很懂事、早熟,可这却是他最虚伪最无奈的一面,渐渐的,张小伟知道,“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可以在天空中更好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位失去单翼的孩子,家和父母永远是我们的港湾,永远给我们数不尽的温暖。不要因为自己是“单翼天使”,从而感到深深的自卑与伤感。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默默地关心、支持着你;有人一直在做你心中的“太阳花”,给你希望与自信,让你去追寻、实现理想;有人在向你伸出最温暖的臂膀。等待着你的是美好的明天……

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展现自己最阳光、无瑕的一面,与周围的伙伴更好地相处在一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0

《责任》是本好书,看了自序对我的启发很大,使我对教师这份平凡而普通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责任感也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明白了责任心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序中责任的五个方面内容,它教会了我如何修炼自己的责任心。序中主要讲了五个方面,我罪看中的是经典语句;

一、责任意识; 每个组织成员无论职位高低,只要树立起“责任在我”的强烈意识,组织内形成“人人都是责任者”的文化氛围和文化自觉,组织的事业将无往而不胜。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应该想着干点事,能干点事,要干成点事,否则实在愧走人生这一遭。

面对方方面面的阻力和矛盾,面对一道又一道的困难和险滩,就需要干事者有足够的责任意识,有毅力、有追求,有胆识,有气魄,看准了的事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只有不懈努力干成事,才是真正的成功者。

二、责任能力

要“干成事”,就必须有谋事的本领。要想有干成事的本领,就要适应竞争和变革的形势,迅速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做到推进工作有实招,加快发展有本事,攻坚克难有办法。用心用功用脑子去干,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舍得付出代价,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事像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三、责任行为

一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责任意识、责任能力,离开责任行为都是无法体现的。听其言,还要观其行。

一个负责任的人,首先要积极主动,凡事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其次要科学求实,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不为长远发展留隐患;再次,要精心细致,把责任落实到平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到底的信念、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自动自发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四、责任制度

我们干任何事情,都要有个规范,前提是要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用现在的话说,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老百姓是不是拥护、老百姓是不是赞成、老百姓是不是支持,我再加一句,是不是得民心,是衡量我办事正确与否的标尺; 只有按制度办事,只有科学决策,我们干成事才经得住检验才能取得成功。 五、责任成果

讲责任就要以结果为导向,“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凭功绩论英雄,把“干成事”作为我们一切责任的落脚点,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真干事的人有条件,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长此以往就干成了不少的事,就会不断创造出组织发展新业绩。

序中的每一句话,都是我受益匪浅 是的,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遇到任何问题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用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或搪塞,对待工作要积极主动,在辛苦中找快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1

从_年到_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写下的《活着》在_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__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_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2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看的,名叫《安妮日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安妮·弗兰克的生活经历和她的生活趣事。

安妮·弗兰克是个犹太人,她十三岁生日那天,她的爸爸妈妈送给她一本粉色封面的日记本,安妮·弗兰克不知有多高兴,从那以后,她一直都把那本日记本当作是一个知心朋友一样,把所有的秘密都写在了上面,她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基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原来的快乐生活转眼变成了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这段时间,安妮·弗兰克用笔记录下在狭小的空间里自已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学会独立思考,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感悟的人。

在这句话中,它让我细细体会到:安妮·弗兰克是个多么乐观的人啊!虽然,她每天面对着恐惧,但她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了希望,那些苦难的生活仅仅是一次有趣的冒险。我要向她学习,像她一样用良好的心态来面对以后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3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习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4

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高尚。从孩子1岁多一点,我晚上拿出专门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在充满母子亲情的氛围中,和孩子一起陶醉在书的世界里,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以下是我对亲子共读的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好孩子“爱看”的第一批书,使孩子对书产生好感。孩子爱不爱看书,与父母的培养技巧很有关系。在孩子阅读的初期,父母一定要对提供给孩子的书刊进行精心地挑选,尽量给孩子提供一些印刷美观漂亮、内容丰富有趣、情节发展符合儿童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书,如《小熊绘本》等动物画册就很好,内容对大人来说很简单,但是孩子却在一遍一遍反复地看,还时不时的哈哈大笑,读书的习惯也就潜移默化下来了。

二、不易对孩子的阅读过程管得太死。好奇、好动、缺乏耐心和持久力是孩子普遍的心理特点。他们喜欢的阅读方式是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翻翻那本。对此,家长不必过多地去管。通常,在这一阶段,只要是孩子愿意把一本书拿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家长就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因为,这类表现完全符合孩子的早期阅读心理,是孩子在阅读求知的道路上迈开重要一步的标志。

三、把阅读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轻松自由的阅读环境。阅读是一种求知行为,也是一种享受。因此,家长除了需要对真正有害于孩子的书刊进行控制外,不应对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类型和范围进行人为的约束和控制。通常,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范围越广越好。一般来说,从上小学开始,大部分孩子在阅读内容的选择方面已逐渐形成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对此,家长应注意观察、了解和引导,不宜过多地干涉。

四、亲子共读,为孩子树立良好的阅读榜样。在家里,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和孩子一起看书,做孩子的阅读榜样。同时,还可经常与孩子在一起交流读书的方法和心得,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复述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如果经常这样做,孩子的阅读兴趣就可能变得更加浓厚,同时孩子的阅读水平也将逐步提高。

让我欣慰的是孩子小的时候,就注重了培养他的阅读能力,我记得,孩子小的时候,就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伊索寓言》《唐诗故事》等,每天在她睡觉前看上半个小时这些故事,天长日久,孩子能脱口而出地运用几则成语,让我大感意外。升入小学后,我又根据学校的部署,又买了郑渊洁童话系列、杨红樱儿童系列以及《父与子》《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儿童书籍,供他完成作业后阅读。此外,还带孩子去图书馆,让他在知识的海洋中不断拓宽视野,通过一系列的阅读习惯引导,孩子的表达和交流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思维逻辑也越发清晰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5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6

今天,天气清爽。吃过早饭,我读了《两只狮子》的故事。故事中有两只小狮子,一只很刻苦的学习生活的本领;一只不学习本领,说靠妈妈是森林中的大王而不用学习本领的。妈妈告诉不学习本领的小狮子说:“总有一天妈妈会老去的,会离开小狮子的,只有自己学到本领才能生存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只有自己好好学好本领,才能更好的生存!只有自己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生活!通过读书,我快乐的学到很多知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7

初二开学,发了新书,打算预习预习。突然,有一篇文章让我眼前一亮——《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纪实散文。其实我很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如《荷塘月色》,《春》等。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读了《背影》我深有感触,我好羡慕作者的写作水平,散文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像“爱”一样的字眼,但都因显出父亲对儿子的关心,儿子对父亲的思念。其中有一部分更能证明以上结论,“我要走了,父亲忙不能送我,就让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去,父亲在三嘱咐,可还是不放心,决定自己送我去”这起中的语言都很平常,却让我感 受到父亲对儿子身上的爱。

读完了这篇散文我深有感触,父亲对儿子那无私的爱,儿子对父亲那深深的私念,这不仅让我对当今社会感慨万分。现在这个社会可谓是无奇不有,可对于这无私的爱在那也买不着。朱自清先生能够从父亲买橘子的背影中感受到深深地父爱,而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微不足道的小事中体会到这无私的爱呢?

其实,在当今社会亲人间的爱是最美好的事,它是最无私的。亲人之间的爱,不需要任何浮夸的词来形容,那行为中的点点滴滴是最好的证明。

《背影》一片充满爱的文章,无论是父亲对儿子的关心,爱护。还是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这一点滴是对爱最好的诠释。无论爱与被爱,只有你看了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