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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精选30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精选30篇)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3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4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它可以使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少年时期的叛逆,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或故事,探索奥秘,还有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读书是一种休闲。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当你劳累的时候,读上一本书,它使你的灵魂得带到了解脱,不再有了世俗的烦恼,融入了这本书的世界,体会其中的无限乐趣。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6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

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

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7

同样是离别,同样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样的是父亲微笑地对我摆手。——题记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离开了学校紧张的生活,回到平静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家里一贫如洗,悄然无声,思念之情涌上心头。父母半年前,为家庭的生计就远赴广州打工,可父母对我感人肺腑的教导,对我至深至真的爱却久久萦绕在我心。

迷迷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当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时候,心有灵犀的父亲从远方打来电话问我和弟弟想不想来广州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不已,立马奔向房间,脑子里不停地想着和爸妈见面的场景,当然还有一睹沿海发达城市广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帮助下,我们顺利地抵达了广州,四周屹立着的高楼大厦对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孩子是如此的新鲜与羡慕,两边的参天大树像威武的哨兵整齐划一的依次排开,不远处的工厂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人潮拥挤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匆,象总是有着忙不完的事一样。

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终于在异乡和父母其乐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个打工者,所挣的钱很微薄,但经过努力总算租了一间还算阔气的房子,作为我们第二个家,就这样看着多日不见的父母亲,我们促膝而谈着。在那儿,我带去了暑假作业,严厉的父亲虽然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可是出门时总是不忘叮嘱我认真完成作业。但生性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亲的话当作耳边风。最终,迎来的父亲暴风雨般的斥责。每次看到父亲火冒三丈的样子,心理总有种愧疚感。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现在。

那一天,父母终于都放假了,母亲见地上堆满了书和作业本,妈妈随意翻开一本,恰巧是我投机取巧的,漏做很多,妈妈两眼刹时瞪圆了,当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严厉地对我说:“这样还得了,两个人学习越来越差,说话也变得如此猖狂,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头来换来的是如此无所谓。”她叹了叹口气:“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瑟瑟发抖了,妈妈的这种语气和腔调是如此的陌生,让我有些害怕,一种难以启齿的悲伤涌上心头,我到底怎么了,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呼唤。只看见满脸愁容的父亲无奈地发话了:“如果你现在回去的话,一切家中用的东西都得去买,不如过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吗?”央求的声音如此无力,无法抗拒母亲的满腔怒火。妈妈饭也没吃就离开家,奔向工厂去。

我望着父亲,他没有吭声,总是默默地沉思着。无声的寂静,望着父亲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妈妈若回家了,家里所有的开支都落在了父亲身上,这怎么可以,我凑上前去,哀求着爸爸让他劝劝妈妈,可是一向倔强的父亲坚定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你妈在这也有五、六年了,是该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顾你们,你们正是关键时期,耽误不得,爸只希望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给咱争口气。”说完,就端起碗筷吃起来,双眉紧皱着。

一直满心歉疚的我,紧跟着父亲,直到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腿上已经贴满了止痛膏药,此时的我,一种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父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却笑着说:“这算什么,没事,咱是男人。”看到父亲那一脸的镇定自若,毫无怨言,我心虚,我又为这个家做了什么,连最简单的学习还偷懒,马虎,逃避。我又算什么男子汉。

母亲的辞工书拿了回来,暑假就这样,在一天一天和爸妈的磨合中度过。爸爸忙得乐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父亲陪我们到了火车站,进站时,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这一刻,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在广州,我们的第二个家被我们的不懂事给抹杀了,父亲却依然面容暗淡,坚定地摆手和我们说再见,可谁知道,他转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着不屈的泪水。离别了,意味着他往后没有母亲的分担忧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许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当初的天真和不负责任。

事已至此,感谢朱自清先生用质朴的语言让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爱深深,我的父亲给我留下不管是蹒跚的背影还是坚定的微笑,我都将铭记于心,永生难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8

《背影》记写了一个丢了差使的小官吏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站送别。在军阀统治的旧中国,这种事情是很平常的,在那黑暗的社会里,即使这种小康之家,也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打击。文章记写了作者家庭的不幸和当时的灰暗世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这种社会虽然早已不存在了,但记写的情景,对我们今天的读者,尤其是青少年一代,依然有着历史的认识作用。这篇作品把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作者这几句话,不仅告诉了我们《背影》写作的契机,而且说明这篇散文是完全写实的,说不到意境上去。以白描的文字,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是本文取得成功的原因。朱自清对父亲的爱,对父亲的怀念和感激,都在具体的叙述和描写中表现出来。这感情真挚、强烈,又表现得恰到好处,父子间的至情被作者记写得那么动人,激发起读者的共鸣,这怕是《背影》长久不被忘记的原因。

每一次读着这篇<背影>,心中总是怀有感伤.那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文字,那一个个历历在目催人泪下的画面,总能激荡起我的心里的那一泓的涟漪.文人的才思我无法企及,但他所要表达的情感,确实是和我无半点隔阂的,我们同有一位慈父,我也一次次看见父亲他的脸庞日渐消瘦,他的眼角的皱纹日渐增多,他的背日渐佝偻,他的身体日见颓唐.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的吃食,父亲也曾为了节俭同人讨价还价,我也曾聪明透顶过;暗自取笑父亲的迂,暗自责怪过父亲的多事,暗自抱怨过父亲的"无能"现在想想,实在是那时年少无知,不更事.父亲是少言的,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的看到,那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那是一种沉稳的美,那是人间的极致.我时刻在思考着,父亲的没有半点粉饰的伟大是从和学来的,是从我父亲的父亲那耳濡目染?还是真的而立,不惑,知天命这时间的积淀所自然的铸就而成?抑或是与生俱来?这种父性的伟大,无论我走到哪,它的光辉都能照耀到我,无论我身在何地都能感到它的气息,无论我走多远,哪怕天涯海角,都必将为它所包容,为它所感染.父亲永远是我心中的神,他永远是那么高大,那么博爱,那么伟岸.每当我看到我亲爱的父亲越发苍老,总有种难以言传的酸楚萦绕着我,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没有半点的削减,而且愈演愈烈,每一次他为了我而深夜不能成眠,眼眉不得舒展,那种真切的负罪感,时时并且毫不留情的在我的心头堆砌,有时真的感觉喘息不畅,寝食难安. 我想了很多次,父亲为何能感动并感染我如此之深,而且不用一句言语就牵引着我去模仿,也许答案就是那句话吧,真的是"父爱如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9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0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尽。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1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不例外。书带给我无穷的知识,书教会我怎样做人,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在这字里行间蕴含着无限乐趣的知识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遨游,我可以与伟人促膝长谈,我可以放松身心……

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在我看来,读书是最有效的心情调和剂,在我心中烦急时,拿来一本书,我竟然奇迹般的快乐起来。我细细地品味着,思索着,我明白了,因为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它温柔地抚摸我,安慰我,抚平了我灵魂中的浮躁与心灵上的焦烦……

读书的乐趣真是多,想也想不完,说也说不完。总之,既长知识,又领乐趣,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2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3

把数学当成推理小说去看待,你是那个侦探,一步步追下去,结果答案出来了,凶手被你捉到,而且没有冤枉他人,这不等于一场游戏?

把自然科类想成是一个田园诗人面对的一片好风景,花怎么开,雨怎么来,蜜蜂如何采蜜,树如何生长……不都是一个诗人观察的景象吗?

应付语文,把它想成一场缠绵的爱情小说;初识,陌生,误会,了解,陷入情网,不能自拔,永结同心,再生儿育女……

将英文想成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故事,有一天,爱过了(考及格了)便与它SayGoodbay!!,另结新欢——你的文学兴趣……

学习物理、化学,先试着爱上科幻小说,因为没有这些知识是不会读懂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4

初二开学,发了新书,打算预习预习。突然,有一篇文章让我眼前一亮——《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纪实散文。其实我很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如《荷塘月色》,《春》等。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读了《背影》我深有感触,我好羡慕作者的写作水平,散文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像“爱”一样的字眼,但都因显出父亲对儿子的关心,儿子对父亲的思念。其中有一部分更能证明以上结论,“我要走了,父亲忙不能送我,就让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去,父亲在三嘱咐,可还是不放心,决定自己送我去”这起中的语言都很平常,却让我感 受到父亲对儿子身上的爱。

读完了这篇散文我深有感触,父亲对儿子那无私的爱,儿子对父亲那深深的私念,这不仅让我对当今社会感慨万分。现在这个社会可谓是无奇不有,可对于这无私的爱在那也买不着。朱自清先生能够从父亲买橘子的背影中感受到深深地父爱,而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微不足道的小事中体会到这无私的爱呢?

其实,在当今社会亲人间的爱是最美好的事,它是最无私的。亲人之间的爱,不需要任何浮夸的词来形容,那行为中的点点滴滴是最好的证明。

《背影》一片充满爱的文章,无论是父亲对儿子的关心,爱护。还是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这一点滴是对爱最好的诠释。无论爱与被爱,只有你看了才明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5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6

孤独是把你拉进黑暗深渊的一双手;孤独是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中你却在灰暗的角落里轻轻抽泣。而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他的历程,会是怎样的呢?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7

读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德,提升一个人的思想,铸造一个人的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通过读书,让我们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能,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通过课外阅读我认识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造句能力和写作水平有所提高。读书,让我变得自信。我经常在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朗读课文时声音响亮,读得正确、流利。当我的作文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登上周报时,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通过读书,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如果长期不读书,就像空心竹子一样,空洞无物。读书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经常读书的人,就是在不断地积累财富。

总之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读书,那他在世上就没有意义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8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19

今天,我读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那是发生在加拿大一个偏僻的农村阿丰利的一所叫绿山墙的农家,农家的主人是一对孤身兄妹,哥哥叫马修,妹妹叫玛丽拉,由于年纪渐渐大起来了,他们想从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来当哥哥的帮手从而减轻他的负担。可不料,人家给他们带来的是一个满头红发的小姑娘——安妮。安妮很爱幻想,一个普普通通的湖,在她眼中,成了“闪光的湖”;一条普通的小道,被她称为“情人小径”;一条林阴道,被她叫作“欢乐的雪白之路”……她闯了不少的祸,她对雷切尔太太(在村子中很有威信的一个人)发脾气;在蛋糕里放镇痛剂;把头发染成绿色……她很喜欢交朋友,戴安娜是她最亲密的知心朋友。她学习很勤奋,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顺利地考取了女王学院,一年后就得到了一级教师证书,并获得了奖学金。但她不忍心离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绿山墙,更为了照顾形单影只为她付出很多心血的玛丽拉(那时马修已不在人世),她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安妮是一个乐观、不怕困难、善良、懂得感恩的姑娘,我深深地被她所感动。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碰到一点困难或一点不顺心的事就哭哭啼啼的,有的甚至灰心丧气、半途而废了。我们应该学习安妮不怕困难的乐观精神,虽然她先前的命运很凄惨,从三个月失去父母,到被人家收留长大一点就帮人领小孩,最后到孤儿院,但她对生活仍然充满了希望,追求一切美好的东西。有些同学受到了父母、老师、同学及他人的照顾、帮助,但觉得不以为然,觉得是应该得到的照顾、帮助,这种心态是错误的。我们应该学习安妮善良、懂得感恩的精神。她喜欢交朋友,没有忘记别人给她的帮助,特别是当玛丽拉需要她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留了下来,没有考虑自己的前途。

《绿山墙的安妮》,我被它深深地感动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0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1

读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就如同品尝一杯生命的苦酒,于是,迎着春日和煦的阳光写下了这些文字。

在洒满阳光的绿油油的田野上,一位老人,生命布满了疮痍,他牵着牛,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广阔的'土地就像他袒露的胸膛,他望着牛,夕阳和炊烟,沉浸在一片落日黄昏的景象中,他年轻时曾拥有家财万贯的阔绅子弟,却在赌场上输掉了他全部的家产,结束了他富裕的生活。战火纷飞的年代,他被俘虏,在参军和回家面前,他选择了回家。他有一个外孙,由于疾病和种种事故将老人与他们分开。

这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滞重、人间的温情,在我们享有生命时,我们应尽努力去维护它,经营它。然而,当生命将要从我们身上剥离时,我们是否真正的了解它的含义呢?生活中的所有悲伤、喜悦、得失,都将老人的生命变得斑驳、沉静和突兀。或许,生命是激情,是力量。可对更多的人而言,生命何尝不是一种承受呢?战争、饥饿、病痛、孤独……

有时候,我们享受给予却不知如何回报;付出却一无所获;渴望诉说却不知如何表达。但是我知道,我们要用全部的生命去爱父母;用全部的执着去爱恋人;用全部的责任去爱孩子;用全部的真诚去爱朋友;用全部的热情去爱每一个生命。我们的生命大概就是如此,它充满着矛盾又好似相互瓦解,一同奔跑相互扶持。在它凄凉的底片上,展示着生命永恒的温度,诠释着炽热的渴望,大概这就是活着。

生活中,也许活着比死亡更痛苦,但他却选择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生命的重新获得,它无任何理由,只是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活着的价值。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2

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背影读书笔记500字,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本站查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歌吟母亲的诗文很多,相比之下,赞颂父亲的篇章却是很少。慈母严父像是一个定理模式,多年不变。在治理教育下一代时大多数是母亲唱红脸,父亲唱黑脸。母爱如水,润物细无声,像杨柳风,吹面不寒。父爱像山,巍峨稳重,像树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而在背影中,朱自清先生撇开一切模式,用自然朴素的文字展现了一个在生活中常见但却轻易被人忽视的一个小细节,从背影处着手将父与子的情感描述的感人肺腑。从小的出口喷薄出滚烫情感总是能让人心神激荡。朱自清先生将情感透过买橘子这一小事而i1766.展现出来,有父亲对儿子的关心怜爱,却不明白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在路上解渴。有儿子对父亲的爱惜与心疼,看着父亲臃肿的身体穿越月台时的艰难而掩面抹泪。有时爱真的会让语言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无力承载爱的重量。

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

重读《背影》,读后感随着生活阅历增加也更深了。艰难的举动,臃肿的背影,不仅仅模糊了儿子的眼,也让读者的胸口发闷,像一个人抽闷烟时,看着渐渐缠绕上升的烟时一样陷入了苦闷的发呆中。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3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4

如朱自清在《匆匆》中提到的:“……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__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__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一连串抒情的疑问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灵的自我斗争,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执着追求。强烈的的质问中,寻找着永远也找不到答案的结局,就像一首轻音乐,在略带忧伤的钢琴曲中寻着漫长的尽头,可是,那来自内心的呐喊,却又强烈地表现出一种不平静的思绪,在朴素平淡中透出浓烈的抒情气氛。在一连串疑问句中透出诗人怅然若失的情绪。是一种对时间匆匆流逝而散发出的无奈和惋惜。

这文章虽然短小,却百读不厌,一种在字里行间强硬跃然纸上,这是一种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的心境。

面对时光,我忍不住回首,然后擦掉眼中的模糊,是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我是一个女孩子,却是免不了逃避现实的,过往烟云便像一棵大树啊,缠缠袅袅的高的吓人,可过了多少时候,当当年都已经没人再记着的时候,再高的大树也会轰然倒塌,震得人心里一慌。

有的书上把时光比作一只只看不见的小箭,在人的身上悄无息的留下苍老的印记——皱纹。

时光是最可怕的,所以勇往直前,绝不回头是的办法,傲娇不是办法,是愚蠢,当你对身后的景色留恋的时候,请大步向前吧,告诉自己,继续!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5

我从小就爱看书,每天必看书。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在我孤单的时候它陪伴着我。黑夜,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也是它在默默伴随着我,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所以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书的忠实粉丝。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带回来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岂今为止,我家的书数量较多,在这么多的课外读物当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这次暑假看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书中叙述了一位名叫张小伟的优秀学生,他是一个失去父亲,性格内向的小男孩。他的内心是一口永远没有底的深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心底始终暗藏着悲伤,孤独、忧伤的他时常想起自己的父亲。他尽力表现的很乖巧,确实想让老师喜欢他,因为他要演饰自己挥之不去的悲伤,他渴望和睦,幸福。

是班上新来的胡老师,让他抹去、擦掉了自己的抑郁,变得开朗起来,让他觉得即使不显得那么乖巧,也能获得别人的关心与爱护。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自己的周围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他表面上很懂事、早熟,可这却是他最虚伪最无奈的一面,渐渐的,张小伟知道,“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可以在天空中更好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位失去单翼的孩子,家和父母永远是我们的港湾,永远给我们数不尽的温暖。不要因为自己是“单翼天使”,从而感到深深的自卑与伤感。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默默地关心、支持着你;有人一直在做你心中的“太阳花”,给你希望与自信,让你去追寻、实现理想;有人在向你伸出最温暖的臂膀。等待着你的是美好的明天……

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展现自己最阳光、无瑕的一面,与周围的伙伴更好地相处在一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6

我感受到活着更深刻的意义。人靠记忆来慰藉,靠倾诉来释然,靠平静来概括,靠回回首彻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富贵年少家庭富足,无需为生计费心劳累。生在地主家庭的富贵衣食无忧,读私塾不需要走、有长根背着,享受穷人无法享受的尊宠。在富足安逸的生活当中,富贵不知道自己的活着的意义,抛弃娇妻,留恋柳巷。在酒醉_逸当中自甘堕落,毫无廉耻,顾忌,由青楼女子背着自己串街走巷,成为县城当中的笑话。在这里他不知道这种快感、逍遥都是昙花一现,也无法体会到烟花易冷的凄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富贵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这一掉进去就从来没有出来过。

_和赌相伴而生,相对烟花柳巷的柔情,_挥洒如金的紧张和刺激更加人你沉沦。在如梦如幻的赌局当中,富贵输掉了祖辈积累的家产,从一个富贵之家变得一贫如洗。得知富贵输掉家产之后的老父亲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暴跳如雷,反而十分的平静。平静的表面下是波涛汹涌的的百感交集。知道事情无法改变的状况下,老父亲决定给富贵上完最后一课,将家产换成铜钱让富贵调到县城去还债,富贵挑着一筐一筐地铜钱,肩膀磨出了血,明白赚钱的不容易,痛哭流涕,从此以后踏实的生活。

身份的巨变让富贵尝尽了生活的艰辛,老父亲被气死,妻子被岳父带走。富贵只能租种龙二从他手上赢走的五亩田地养活一家人。从一个福少落魄到自己耕种田地去养活一家人的艰辛可想而知。人往往在最容易活着的时候不安分地活着,而在最不容易活的时候又努力的活下去。看着年迈的母亲蹒跚的跟着自己富贵的内心刺疼着,聪明伶俐的凤霞跟着受累,富贵内心也是深深的自责。亲情是人内心当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富贵也是如此。富贵的人生从圆滑的曲线变得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但他一直努力的活着。相比较之前短暂刺激的快乐,现在的他是真实、充实的。

人一旦真实地活着,那不真实也变得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7

一学期又在紧张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将结束,在这学期我校继续坚持提高老师的业务学习,其中每天的30分钟读书已成为老师学习的一部分。

由于我所带的学科没有晨读,每天早晨吃完饭后便会早早的来到阅览室看自己所喜欢读的杂志。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给人带来很多好处。

有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在气质。读书多的人,总会给人阳光般的感觉,他们从容淡定、器宇轩昂、心胸开阔、目光远大。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这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读的书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学与管理》、《山东教育》、《教学参考》等等,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现在把自己读的好资料全部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运用。

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今年真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来历,在3月份到临沂考试普通话在最后一题让语言表达自己所喜欢的一本书,我竟然紧张的说了几句话就无语了。事后自己一想每天读的《小学教学参考》不就是很好吗?它告诉我们怎样上课、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管理好班级等等。所以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的乐趣。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读书能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读书能教给你做人的道理,读书能帮助你提高写作水平,读书能使你获得许多的知识。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生活中少了书,那是多么乏味呀!

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8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的打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的野蛮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绝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的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的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妇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他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却忘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的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的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29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体会 篇30

生命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而发现的方法除了眼睛观察外,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倾听和感悟。从4月18日至24日,我与家中的小朋友一起读了马克—郭士顿先生《只需倾听》这本书,让我又多了一份感知世界的能力——用心倾听。

书,是未知世界的入场券,读书越多,精神就越健壮、越卓拔;读书越多,就越能尽快地远离平庸。“亲子共读”,让父母与孩子贴近了距离,有的时候你可能不明白孩子在想些什么,你总是用自己的思想去左右他们,有的时候同事之间的小摩擦,领导的不理解,你苦恼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好多的问题是由于沟通不畅导致的,也让我看到了一系列问题将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的办法。

世界销售记录保持着乔 吉拉德说过,“我更愿做一个富于反应的倾听者,说话并不能销售,倾听却可以”。由此可见,倾听精神能更多的解决生活中的一些矛盾。书中谈到倾听是一门边思考边注意的艺术,是对传递来的信息的完全理解,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听别人讲话。很多人一提到沟通就是认为要善于讲话,其实在生活中沟通既包括如何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包括怎样倾听别人意见,这7天的共读时间,让我和小朋友感受到了倾听的魅力,我不会一味的觉得小朋友的想法就是幼稚的,小朋友也会知道要静下心来听大人的意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也是亲子共读给我们带来的。

《只需倾听》告诉我们用心了解对方的感受和情绪,发掘其中有价值的东西。绝大多数人和别人沟通的时候,挂的是高速档。他们说服、鼓励,他们争论、督促。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让对方产生了抗拒心理,但当你倾听、提问,把你听到的话如实反馈给对方,当你这样做得时候,这意料之外的“低速档”将会把他们拉向你,这就是马克—郭士顿的观点。我们都知道在英文中,hear和listen两个都代表着听,但侧重点不同,前者是听到后者是倾听。如果你与别人交流时,全神贯注的听别人讲话,这不仅让别人大受鼓舞,更重要的是双方都受益。

让我们一起倾听,一起去沟通,一起去处理棘手的问题,我们的世界将变成更加的平和宁静,“亲子共读”带给我们的就是这一份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