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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江苏

二胎政策发布后,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9江苏”,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江苏

近日一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31年没涨”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市民认为,与“沉睡”的独生子女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超生罚款却从2019元呼呼涨到20多万,凭什么?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人口计生委,南京独生子女费从开始的每年20元涨到每年的60元,令人惊讶的是,很多人未能领到这笔钱。

从每年20元涨到60元

据新华社消息,从1982年起,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南京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起步价仅为每年20元,算下来每月仅1.6元,近年经历了从不平衡到统一的变迁过程。

南京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根据《江苏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费标准是每年20元及以上,具体发多少,各区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掌握。由于各区财政状况存在差异,发放标准各不相同,独生子女费从40元、50元到60元都有,有些福利好的企业能发到100元。

“发放标准的不平衡引起了许多市民的不满,认为地区差异不合理。”负责人表示,2019年,南京市人口计生委决定向各区县下发了规范要求,用三年时间,统一达到每年60元标准。她说,凡是在社区领取的独生子女费,目前已全部涨到位。

无人监管不少企业根本不发

扬子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上班族”没有领到过独生子女费,“到哪里领?没人通知我?”许多妈妈对此一脸茫然。

“上班族”的独生子女费由所在企业按年发放,20元起步,发放形式和时间并无限定。很多企业选择在“六一”儿童节时发放,有的在年底发。对于创业者、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费由政府财政埋单,到所在社区登记,按年领取60元。据悉,政府埋单部分的发放能保证到位,企业承担部分就执行得差强人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