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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精选27篇)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

《源氏物语》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流露出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被认为代表了日本古典现实主义文学的最高峰,给后世作家的创作带给了艺术典范。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精选27篇)

《源氏物语》是日本中古长篇写实小说,由女作家紫式部创作于11世纪初。全书54回,近百万字。可分为两大部分:前44回写源氏极享荣华,伴随着感情纠葛的一生。这是作品的中心资料。后10回写源氏之子薰(实为三公主和柏木大将的私生子)与宇治山庄女子之间错综的感情故事。小说历经4代天皇、跨越70多个年头,登场人物数以百计,仅主要人物就有几十人之多。展示了平安王朝的宫廷豪华奢侈、腐朽淫乱的生活,反映了贵族阶级人与人之间争权夺势、互相倾轧的人际关系,暴露了贵族社会门第为重、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源氏物语》艺术上最大的成功之处是塑造了源氏及众多女性形象,并透过这些形象反映了物哀、幽情等审美意向。

源氏生为皇子却不得不降为庶民,空有济世之才却无心仕途,酷爱紫姬却不断拈花惹草,一世风流却落得剃度为僧的结局。他的一生伴随着许多的矛盾和烦恼,其中最折磨他的是与藤壶乱伦的罪孽感和背叛紫姬的深深自责。他的灵魂与肉欲始终在斗争中苦苦挣扎,结果又总是欲望压倒理智,从而陷入更深的心灵冲突之中。源氏最终弃家出走,面壁向佛,正是这种心灵冲突导致的结果。作者大写特写源氏生活中无法摆脱的矛盾造成的苦闷及精神上接连不断的碰撞造成的无奈,意在说明人生的苦痛和悲哀,显露了作者以哀动人、以悲感人的美学观。

“物哀”的审美意向除以源氏挣扎的一生反映出来外,还透过作品中所有与源氏命运连在一齐的女性的不幸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紫式部笔下,这些女子个个容貌姣好,聪明伶俐,性情可人,然而个个都是有命无运之人。《源氏物语》中的女性命运仅有3种选取,要么走入坟墓一了百了,要么落发为尼斩断尘缘,要么独守空闺虽生犹死。这些女性的多灾多难的命运和源氏一生经历一样,反映了紫式部感物而哀的审美特征。物哀的审美意向?主要来自“人生无常”、“四大皆空”等佛学观,在她看来人生可是是欲海横流,欲海也便是苦海,摆脱欲海的最佳途径,就是皈依佛门。《源氏物语》所创立的物哀等美学传统,一向被后世作家继承和发展,成为日本文学民族化的一大因素。

日本传统美学的特色就是物哀与幽情,幽情就是指在人的种.种感情中,仅有苦闷、忧愁、悲哀——也就是一切不如意的事,才是使人感受最深的。从八世纪的《万叶集》,到十一世纪的《源氏物语》,都充分体现了这种风格的追求。个性是《源氏物语》,对后世日本文化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川端康成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演说《美丽的日本,我》中讲到的:“这些作品构成了日本的美学传统,影响乃至支配之后八百年间的日本文学。尤其是《源氏物语》,从古至今,是日本小说的顶峰,即便到了现代,还没有一部作品及得上它。《源氏物语》问世几百年来,日本小说无不在憧憬,悉心模仿。”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

很偶然的机会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出于对日本文化的莫名的好奇,就完整的看了一遍,之后又去找了电影来看,说实话,没有在日本的文化中熏陶过的人一般很难理解这本书。就像《红楼梦》我们能看到宝玉和黛玉辗转反侧的感情,却很难理解红学家很整天在折腾些什么。

印象中的古代日本,礼仪周到、民风淳朴,无疑《源氏物语》让我大大震撼了一把。当时的感觉就是古代的日本人随心而动,很有自我追求的精神。大概是平安时代受唐朝的影响深远。以言情小说的角度,这本书并没有多少惊喜,毕竟书里晦涩的言语以及时不时出现的诗句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乏味。而书中不时出现白居易的诗句,及《礼记》、《战国策》、《史记》、《汉书》等中国古籍中的史实和典故,并巧妙地隐伏在故事情节之中,使该书具有浓郁的中国古典文学的气氛,更让人会误以为在读半白话版的中国古典小说。之后想想,原先我真的只是看到皮毛而已。不用去追究一个民族的文化起源,单是经历长时间的演化发展,已被烙上独特的烙印。

日本是个矛盾的民族,明明对女性的歧视根深蒂固,偏偏有着日本版《红楼梦》之称的《源氏物语》又是出自女性之手,而这篇小说在当时也可是是作者写给皇后供天皇消遣的读物而已。书中由光源氏等人品评世间女子等级,展开光源氏的感情之旅,反映了当时贵族奢靡又出奇优雅的生活,权位利益仅仅轻轻带过。书中那些如画般美丽温婉,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般的存在的女子之于他们大抵只是附属品罢了,贵族女子难免被当成利益联盟的牺牲品,并无人真正关心她们的想法。

梦想与现实,表面的光华与内里的丑恶,光源氏的追逐浪漫的一生以紫姬的离世而结束,只是已到尽头,世人记住的都是他的光华。

有机会还是要去亲眼看看,好好体会一下日本的传统文化。

关于译本,因为看的时候上下两册并不是同一个版本,比较了一下还是觉得丰子恺的比较好。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3

《源氏物语》开辟了日本物语文学的新道路,使日本古典现实主义文学到达一个新的巅峰。我们应当走在时代前沿,踏在文化浪尖,吸收外国的精华,武装自我的头脑,拓宽自我的视野。夕阳又再次落下,我的读后感也最终划上句号了,深深呼吸早春的空气,柳芽儿也开始冒尖泛出嫩嫩的淡黄,风筝又开始在蔚蓝的天空演绎天然的舞姿,我又将会迎来新的一天。

故事开始于桐壶帝在位的时候。出身低微的桐壶更衣,独得桐壶帝的宠爱。后此更衣生下一位皇子,其他嫔妃、尤其是弘徽殿女御也愈加忌恨。更衣不堪凌辱折磨,生子不到3年,便悒郁而亡。小皇子没有强大的外戚做靠山,很难在宫中立足。桐壶帝不得已将其降为臣籍,赐姓源氏。源氏不仅仅貌美惊人,并且才华横溢。12岁行冠礼之后,娶当权的左大臣之女葵姬为妻,但葵姬不遂源氏的意。源氏还追求桐壶帝续娶的女御藤壶,据说女御酷似源氏生母。不久,两人发生乱伦关系,生下一子,之后即位称冷泉帝。源氏到处偷香窃玉,向伊豫介的后妻空蝉求爱不成,向比他大7岁的婶母六条妃子寻欢,并同时辗转在花散里、末摘花等众女子之间。

当他骗拐一位不明身份的弱女子夕颜(其实是葵姬之兄头中将的情人)去荒屋幽会时,这女子不幸暴亡,源氏为此大病一场,病愈进香时遇到一个女孩,她酷似自我日思夜想而不得相见的藤壶,得知她是藤壶女御的侄女,兵部卿亲王私生女紫姬(若紫),两人常常相见。之后自我的外婆北山尼姑逝世,紫姬无人照顾,源氏趁兵部卿亲王不备接走紫姬,收为养女,朝夕相伴,以寄托对藤壶的思慕。几年后紫姬出落得亭亭玉立,高贵优雅,才艺超众,十分可人。源氏便把她据为己有。葵姬生育夕雾小公子时,六条御息所因为嫉妒怨愤灵魂出窍,害死了葵姬。六条御息所自知已经不能见容于源氏,便与之分手,晚年出家为尼后病逝。

桐壶帝退位以后,右大臣之外孙,弘徽殿女御的儿子登上皇位(朱雀帝),源氏及岳父左大臣一派从此失势。恰巧源氏与右大臣女儿胧月夜偷情之事败露,源氏噩运临头,在右大臣与弘徽殿女御操纵下被迫远离京城,到荒凉少人的须磨、明石隐居。当地有一明石道人隐居乡野,是源氏公子的远亲。其女名唤明石姬,从小悉心培养,仪表不凡,琵琶技艺当世独一无二,字迹优美流畅。为排遣寂寞,源氏公子与明石道人的女儿明石姬结合,后生一女,被选入宫中做了皇后。由于天降异兆,朱雀帝又重病在身,朝政不稳。源氏奉召回京辅佐朝廷。不久,朱雀帝让位给冷泉帝。源氏升任内大臣,源氏及左大臣一门恢复了往日的繁华气派。源氏将六条妃子的旧宅改造成了集四季景物为一体、蔚为壮观的六条院寓所,将昔日恋人统统接到院里来住。

源氏近40岁时,朱雀院出家为僧,源氏奉旨将朱雀帝之女三公主娶为正妻。紫姬终因心力交瘁,病卧在床。早已觊觎三公主美貌的内大臣(最初的头中将)之子柏木趁源氏探病的机会,与三公主幽会,被源氏发现。柏木惧悔交加,一病不起,英年夭折。三公主生下容貌与柏木毫无二致的私生子薰后,因不堪心理折磨落发为尼。源氏深感自我和藤壶乱伦之罪的报应临头,心如死灰。恰巧紫姬不久又逝,源氏失去了精神支柱,了断尘缘,隐遁出家。几年后死去。

源氏之子夕雾为人方正严谨,并不像父亲一般处处留情。源氏刻意不让夕雾仕途太顺利,意图培养。夕雾从小与表姐云居雁青梅竹马,两情相悦,但云居雁之父葵姬之兄嫌弃夕雾官位不高,又一心想送女儿入宫,所以不答应夕雾求婚。夕雾思慕云居雁不得,恰逢唯光大夫家送入宫中作舞姬的女儿藤典侍酷肖云居雁,因而与她私通,后成为夕雾侧室。之后夕雾最终在外祖母太君撮合下和云居雁结为连理,生育许多子女。柏木过世后,与之生前交好的夕雾前往安慰其夫人时,爱上了柏木遗孀落叶公主。落叶公主自感命运凄凉,一向不肯理解夕雾的求爱。之后公主的母亲逝世,公主孤苦无依,夕雾在侍女们的帮忙下才得遂心愿。源氏过世之后夕雾任太政大臣,位高权重。

源氏之子薰生性严谨。20岁来到宇治山庄爱上了庄主八亲王的大女公子,不料遭到拒绝。大女公子病故后,他寻回外貌酷肖大女公子的八亲王的私生女浮舟,填补心灵的空白。可是匂皇子深夜闯入浮舟卧房,假冒薰的声音,占有了浮舟。当浮舟意识到自我一身事二主后,毅然跳水自尽,被人救起后削发出家。尽管薰一往情深,多次捎信,以求一见,但终未了此心愿。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4

《源氏物语》一书中最让人深刻的女性形象,大抵就是紫姬了。甚至因为人们对紫姬的喜爱称颂,作者被改称为紫式部,由此可见一般。在渡边淳一《光源氏钟爱的女人们》一书中形容紫姬的前半生是沐浴着异性之爱绽放的美丽花朵,后半生虽深受宠爱却未成正妻。觉得这种说法甚是恰当。用流行些的话就是,紫姬完全是养成系的。从小被源氏偷偷带回家中抚养,潜移默化中完全按着心里完美女性的标准抚养,此过程不可谓不尽心尽力,温柔体贴。

紫姬的一生,完全是由源氏主导,在源氏的培养下,成为足以和源氏相配、高尚优雅、善解人意的紫夫人。紫姬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集美貌、聪敏、温柔于一身的完美女性。但虽然如此,紫姬的一生却称不上是幸福的,至少我这样认为。首先,紫姬的相貌与源氏爱恋的藤壶女御十分相似,一开始,或多或少源氏是将紫姬作为了藤壶的替代品。

一个替代品,何等地凄凉,或许紫姬十分单纯,十分大度,都能够不计较这些。可是源氏自始至终的好色行为,对其他女性的不断追逐,紫姬埋怨得不多,不意味着紫姬不会难过。而自源氏与紫姬确认夫妻关系以来,紫姬等待的时日够多了,须磨流放,好容易归来却被告知有另一个女人,甚至那个女人为他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又有源氏对于其他女性的不断追逐,他与

紫姬一齐的时日究竟有多少呢,有多少个夜紫姬是独自凄凉度过呢再之后,源氏半推半就地娶了三公主,紫姬真是心灰意冷了。换做是谁,谁都心灰意冷,紫姬竟能默默忍耐如此之久,能够说完全是源氏的所作所为对她的心灵折磨导致了她最终的香消玉殒。紫姬因源氏而美丽绽放,却也因源氏而香魂渺渺。源氏因紫姬离世,之后如何如何悲伤又有何用呢记得曾在某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优秀作品集中,看到对源氏物语故事的改编,用极其优雅悲哀的语调叙述了三公主嫁给源氏,紫姬弹着弦琴,伤感离世的情节。

看后不禁感慨万千。

紫姬作为全书中称得上是源氏最爱的一个女子,当然源氏并不是这样说的,他说他爱紫姬胜过他人,并非只爱紫姬一人,说穿了,紫姬的命运却也是不幸的。她有其优越于幸于其他女子之处,可是她还是不堪精神重负,祈求出家未果,最终病逝。紫姬之死能够说是全书中的最悲恸之处。深受宠爱结局也只能如此,而那些源氏仅有一两分爱意,偶尔才想起的女子们,那又该是何等的悲哀。

这不是某些女子的悲哀,而是一个时代女子的悲哀。时代和传统习俗,男尊女卑的地位等各种因素导致了她们的杯具。我们注意到书中夫妻并不是住在一齐的,而是男方在夜里到女方家中就寝,这个女方可能是妻子也可能只是情人,次晨再离开。这种制度被称作是访妻婚。这种制度没有一种约束力可言,根本无法保证男女之间的关系的恒定。又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因而女子易被弃置,男子易朝三暮四。例如,源氏最早的情人中有六条妃子,之后喜爱夕颜便把六条妃子弃在一旁,不予理会了,源氏由于一时好奇追求末摘花,两人发生关系,发现末摘花相貌丑陋后又几乎等于将她抛弃。而又有所谓贵族阶层中的政治联姻,不顾及当事人的意愿,于是导致了婚姻杯具,葵姬和三公主就是赫然的例子。女性的杯具在《源氏物语》一书中显得格外的突出,恍如春天绚烂的樱花,越是完美的事物却越易凋零。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5

《源氏物语》是日本女作家紫式部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日本平安朝的一个感情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光源氏,因皇帝不期望他卷入宫廷斗争,所以将他降为臣籍,赐姓源氏。故事围绕他和一系列女子的感情展开:早先他因为得知父亲桐壶帝的宠妃藤壶长得很像自我已故的母亲桐壶更衣,所以时常亲近藤壶,直到长大后竟演变为对藤壶有恋慕的感情;然而藤壶毕竟是后母,即使年纪只差五岁,仍不能亲近,所以源氏终身都在追求有如藤壶一般的梦想女性。

之后他找到了藤壶的侄女,长得和她很相似,便带回家中教养为心中的梦想女性,此女即之后的紫上。然而紫上在名份上并不是源氏的正妻,在源氏的晚年,他受其兄朱雀院之托,娶了自我的侄女,即朱雀院与藤壶之妹所生的女三宫做正妻。此举让紫上心碎,而年龄跟他相差颇大的女三宫最终也与人私通生子。最终女三宫出家,紫上不久病逝。源氏在经历世事后,也出家为僧。曰前拜读了曰本作家紫氏部的这部名作,读完以后感触良多,除了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异域风情和主人公与多位姣美的淑女之间缠绵的感情使我心生向往以外,其中几位女子的命运也颇有其耐人寻味之处。

《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一生拥有众多女人,一经和他有了或长或短的关系,他都会供她们生活之需,多方关照她们的生活。但他的最爱却是藤壶女御,她既是他的继母又是他的初恋“情人”。“光源氏”的生母桐壶更衣在他年仅3岁时就在周围女人的妒忌声中忧郁病逝,其父桐壶天皇又娶了与桐壶更衣容貌酷似的藤壶女御。自此“光源氏”便把对母亲的一腔思念和爱转移到了这位继母身上。

他的父亲念他自小缺少母爱,嘱咐藤壶女御多多亲近他。不想,这一对美丽绝伦的非亲生的母子之间在日常的耳鬓厮磨中产生了不应有的感情,发生了乱伦的事情,竟然还怀上了孩子。藤壶女御贵为“后妃”本应仪态万方,母仪天下,一时的冲动酿下了如此大祸,心理的压力可想而知,她怀着对天皇的愧疚之心,又为肚子里的小皇子的前途命运担忧,日夜害怕事情败露大祸临头,只得硬起心肠,割舍感情,断然拒绝“光源氏”日后的求欢,毅然决然疏远了“光源氏”。

而“光源氏”对异性的爱慕和幻想是被这位继母唤醒的,他始终无法将爱转移到同样高贵而美丽的妻子“葵姬”身上,只因桐壶天皇的一句“童发已承亲手束,合欢双带结成无”和左大臣的“合欢朱丝绾同心,只愿深红永不消”就结成了这门看起来门当户的姻缘,但婚姻的红线并不能将这对美丽的人儿拴在一齐,身份高贵的“葵姬”又放不下“架子”撒娇撒痴承欢自我的男人,“葵姬”只得像一朵寂寞的鲜花悄悄地枯萎,最终凋谢了。

紫儿应当可称是光源氏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了。她虽非光源氏的原配,但她从幼年起就与源氏相伴,由源氏亲自教养成人。紫姬从10岁就被“光源氏”收养,由他亲自调教,使之逐渐成长为一个容貌美丽,性情温婉,涵养深厚,心地善良,心胸宽广的完美女性。紫姬,能够说是一个集美丽、才华、贤德于一身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源氏亲手“打造”出来的复制品,也还是离源氏以藤壶女御为原型幻想出来的完美女性形象也还是有距离。能够说,源氏对于她的抚育有点类似于今曰十分流行的恋爱养成游戏,完全按照自我心中所向往的梦想伴侣的形象来培育紫儿,而紫儿在他的精心教养下也确实在品格、仪态、才貌上超出了源氏身边的其他女子,并在源氏的正妻葵姬死后成为了源氏的嫡夫人,与源氏相伴直至终老。她看似尊荣无比,幸福美满。虽然源氏情人无数,风流成性但始终把她放在第一位,给予她,他的其他情人从未拥有过的地位以及长久的感情,甚至在她死后了却尘缘,皈依佛门。然而,她真的幸福吗?我想紫姬本人是很难就这个问题作出客观回答的。她或许会很轻易地说自我很幸福,但作为源氏一手抚育成人的情人,她的人生观、价值观、感情观都是按照源氏的想法建立的,所以她可能永远不会明白自我真正想得到的幸福是什么,因而,她所谓的幸福,并不是她的幸福,而是——他的。

“为了他欢乐而活”我想从紫姬十岁那年被源氏收养开始就注定是她一生的宿命了吧。于是,她由他。他的情人,她包容;他的儿女,她疼爱;他的疲惫,她抚慰;他的缺点,她统统看不见。她愿以源氏的幸福为幸福,她真的这样做了,她为了他而活,就这样活过了一生。作为一名伴侣、一位母亲、一个情人,她无疑是完美的,而作为她自我,她却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她没有得到父母的怜爱,没有兄弟姐妹能够相依,没有亲生的儿女承欢膝下,她甚至没有过完她的童年就被牵扯进了一个男子的恋爱养成游戏里。

能够说,她生命中唯一的慰藉,就是那名男子的爱,然而那名男子却是一个多情之人,他有太多的感情要去给,有太多的爱人需要他的安慰。可是……他难道不明白吗?在她的生命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之后,源氏年岁已长,收敛了许多,不再轻易眠花宿柳了,紫夫人以为最终能够与那源氏两人相守了,可谁知半路又杀出一个三公主,以堂堂公主的身份带着先帝的嘱托,嫁予了源氏,于是,梦又碎了,她最终开始思考自我这一生:“这种世态小故事中,记述着轻浮男子、好色之徒及爱上用情不专之男子的女人,以及他们的种.种经历。

然结局总是美女子归依一个男子,生活最终安定。但我的境遇却甚独特,总是漂泊不定。诚如源氏主君所言,我较常人幸运,可是,难道我必得忍受常人难忍之愁苦,郁郁以终么?唉,人之一生,何其乏味呀!”至此,她意识到了自我难言的痛楚与得不到的幸福,之后便缠绵病榻,带着永恒的遗憾,溘然长逝。美丽的人或事总不能长久,而人们最想得到的往往总得不到。在这世上有多少人能拥有真正的幸福呢?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6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7

炎炎夏日,想出去玩的想法甚少。这样也好,可以让自己在家很好的沉静,多看些书,丰富自己的内心。看了星云大师的《舍得》,虽然说未曾看完,但是看完他在《办公室里的春秋》里写到的“服务的伟大”,真的很有感触。

服务的伟大后面的佛光菜根谭中写到:“个人的能力要为团体服务,团体健全,个人才有出路;个人的喜好要对大众有益,大众欢喜,个人才有快乐”我自己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是啊,人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永远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要有服务意识。记得校长就提到过科室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他说科室好,个人就好——真的觉得很有道理。我们电汽科在很多时候表现的并不是很好,但后来慢慢领悟到这点以后,好像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记得在全校老师举行的“拓展运动”的比赛中,我们科的老师表现出了惊人的团结的力量,每个人都本着为科室服务的精神,最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所以我想:只要每个人都抱着服务的精神,那么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美好——也会更和谐。

工作最伟大,服务最神圣。对呀,我们经常对那些义工啊,志愿者啊投去非常赞许的目光。而对那些危害社会的,比如小偷啊,杀人抢劫犯啊投去鄙夷的目光。我想每个人都喜欢好人,喜欢谦虚的为他们服务的人,但要人服务,也要给人尊重,彼此尊重很重要。

个人的喜好要对大众有益,大众欢喜,个人才有快乐。看到这句话,我就想到前些天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新闻,在某个小区的一个业主,养了一条狗,结果这条狗接二连三的咬伤小区的住户。他的这个养狗的喜好,我觉得就该改改,因为他的这个喜好,很明显的伤害了他周遭的人,而并不是对大众有益,让大众欢喜的。

《舍得》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有道理的语言,我将在整个暑假慢慢阅读,仔细品味。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8

今天,我读了《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读后我被夏洛蒂 。 勃 朗特 三姐妹这种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小草和大树》主要讲述了夏洛蒂 。 勃朗特三姐妹在逆境中坚持写作, 争分夺秒,孜孜不倦,终于出版了《简 。 爱》《呼啸山庄》《艾格尼斯 。 格雷》,从而轰动了英国和世界文学界的故事。 读了以后,我从心底里佩服她们这种坚持不懈、逆境中不屈服、积极 乐观的精神,这不仅使我想到了我的一个小小故事。有一次,一位同学 邀请我去滑冰,可是我又不会滑冰,为了顾及自己的脸面,便爽快地答 应了他们。之后,我问爸爸要了5元钱,便高兴地和小伙伴们去滑冰 了。刚换上滑冰鞋,脚和鞋子都不听使了,一上来就给我来了个下马 威,让我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起来后,我想我得看看别人是怎么滑的, 以防再次滑倒。我观察了一下滑冰场里的人,有的拉一串,有的拉一 人,还有的自己独立在滑冰,看得我眼睛都花了。这时,我便鼓起了勇 气再次尝试着去滑冰,刚起来就又连连摔了好几跤,我甚至都想到放弃 了,可耳畔仿佛有一个声音响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坚持到 底就是胜利!”于是我继续咬紧牙关练习。最后有位好心的大姐姐看我 不会滑冰,便对我说:“滑冰要八字步,身体要向前微微倾斜,注意保 持身体平衡。”听了大姐姐的话,我茅塞顿开,便按照大姐姐说的要领去尝试着滑冰,不一会儿我学会了滑冰。

通过这件事,再结合《小草与大树》,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在逆境中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勇敢顽强精神的人,才可以挑战命运,才可以获得成功!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9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文学作品不太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不会欣赏,可能是因为不会品味,但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去阅读他们的兴趣。

那天放学,我正写作业,妈妈推门进来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孩子,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讲一讲知识积累的重要性了。”起初我不耐烦,在学校老师唠叨完了回家爸妈还要唠叨,我耐着性子听她说完,然后笑着说:“妈,我记着了,有时间一定去看,你就放心忙去吧。”可能看我态度良好,她也笑了笑,转身出了房间。

放假了,我打开电脑盲目的搜索者,偶然间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于是找到了《荷塘月色》准备“随便”看一看。其实对于《荷塘月色》我早有听闻,但朱自清老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笔下的《荷塘月色》竟是如此的美妙,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查阅了一些关于朱自清老师的资料,原来,朱自清老师是我国近代的一位著名作家。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我想,是不是江浙的秀美塑造了朱先生细腻的文风呢?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先生一九二七年在北京清华园写的。

我想象着他在一个美妙的夏夜,伴着皎洁的月光,嗅着淡淡的荷花清香,那是多么的曼妙啊!

夏夜的荷塘,真是美极了!荷花有袅娜的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美丽的荷花舞姿优美,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给美丽的夏夜增添了秀色!

读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自己也是一朵美丽,羞涩的小荷花,正伴着微风翩翩起舞呢!小金鱼游过来,告诉我昨天他换了一身美丽,漂亮的小裙子,小青蛙跳到我的荷叶上,碰了碰我的小花瓣,可爱地对我说:“哇!荷花姐姐你的裙子真漂亮啊!”顿时,望着眼前的美景,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突然,“快来吃饭了!”妈妈的叫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了,我恋恋不舍的合上书,起身向餐厅走去。

读完朱自清老师的《荷塘月色》我久久不能自拔,那悠闲而又恬淡的晚间美景深深地将我吸引,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一片荷塘之中,真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啊!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0

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1

阿长原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可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却不是把她当保姆看待的。鲁迅先生并不是摆出有钱人少爷的身份讲述家里的佣人,而像是讲述一个有意思的朋友,无半点身份地位的优越感。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以真诚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他童年时的好伙伴—阿长。

说起阿长,鲁迅便先实在地说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在年幼的鲁迅眼里,这当然是一个不怎么亲切的形象。而且她总喜欢管自己,“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这有些像我们,同样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对于她谋害隐鼠,鲁迅频频提起,还有些记仇呢。这么诚挚可爱的话,鲁迅就像一个贪玩调皮的孩子。不喜欢阿长,还有原因“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阿长真是一个有些邋遢的人,难怪鲁迅烦。这么质朴的笔调,鲁迅和阿长真是打打闹闹又亲密的好朋友。

不可否认,阿长身上当然有好的一面,它不仅是鲁迅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教给他一些人情世故,为人处事的道理,比如说吉祥话。鲁迅以谦虚的态度说自己的“保姆”对他的教育,这实在是可敬的。另外,阿长也教给鲁迅社会的黑暗,让他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

阿长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胆小,提起长毛军还会拍着胸脯说“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另外,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传统遵循者,这在她教鲁迅的“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中可以看出来。

令鲁迅难忘的,还有阿长送给他的山海经,这也说明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超越了主仆之间麻木的关系,他们真真是好朋友。

阿长身上也有可贵的品格,鲁迅也说“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文章最后,鲁迅对他的这位朋友阿长表示了诚挚的敬意。也告诉我们,友谊没有局限,我们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任何人身上都有珍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2

善良是一种美丽,奉献是一种绚丽。今天,读完《快乐王子》,我也明白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奉献。

听到“快乐王子”这个名字时,我在想:他是不是一个很快乐的王子呢?但他并不是一直快乐的。

从前,住在无忧宫中的王子很快乐。他死后,成了一个雕塑。他看到许多穷人在受苦,这个冬天飞来一只小燕子。原本要去埃及的它,在这个寒冷而温暖的冬天,与快乐王子共同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而最后,那只小燕子为了帮助别人却沉睡在了冬天的城市里。

哪怕最后被扔进火炉里经受火和高温的考验;哪怕永远沉睡在冰冷的地方长眠,小燕子与快乐王子永远是快乐的。他们用自己内心真诚的善良与爱心,帮助了那么多人。让我们知道了善良、爱心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能让别人快乐的魔力;也是一种能让自己感到温暖的心灯。同时这也反映了故事中的市长、官员等人物的品质:只追求外表,华而不实、贪婪自私。

最让我开心的地方是后来善良的小燕子与快乐王子一起在上帝那里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或许,他们会在那儿帮助更多的人,和他们一同快乐、一同幸福。

这也让我明白了:奉献是一种多么动人的旋律;是一篇多么感人的诗篇;虽是一个小小的帮助,却能让别人一直感激你。

难怕是在严冬、盛夏,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或许那双援助之手给予了你太大的帮助。

奉献吧,让他人得到你传递快乐的同时也能快乐自己;善良吧,真诚的善良才能让别人感动;播洒爱心吧,让你的爱心帮助更多人,让他人知道你是真诚的。

现在回想起以前的那个我,比起会奉献的人还远了许多。所以我会去奉献、去帮助他人。

《快乐王子》读后感优秀范文

他是王子,身上绚烂夺目,眼睛像清水河畔的紫罗兰,嘴唇像红色花瓣。

在以前映入眼帘的是快乐,是笑与甜,后来,他看的越来越远,越来越悲伤,他看到了为生活而担忧的穷人,为住处而烦恼的流浪汉……他为了救济穷人,把金叶子做的外衣,宝剑上的红宝石,甚至是蓝宝石眼睛,他都毫无保留的送给了穷人,但最后他那丑陋的外表让人们厌恶,被丢进熔炉。

他,就是快乐王子!

快乐就是开心吗?是幸福吗?不,快乐王子的快乐更在于是奉献!

他本是一个华丽的王子,但一个个痛苦不堪的穷人映入他的眼帘时,他是怎么做的?奉献!他不在乎自己的荣华富贵,将身上的一切,都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是一种美丽的精神。

在汶川大地震时,那些勇敢的志愿者便是如此。他们在炎日的照射下,搬开一道道钢筋,翻开无数片石板,拯救了无数条生命。

他们是好样的,为了那些生命,身上却覆盖着圣洁的白花。不管是忧伤,还是美丽,那就是生活……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3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读三遍《浮生六记》,怔怔之久,感动着前人的一段恩爱悲欢。

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羡慕着他们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真挚恩爱,至死不渝,我仰望着他们一生平凡却心胸磊落,超然脱于俗尘。

沈复,生活初是小康,但后家道中落,虽为平民百姓,没有功名,却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知识分子。他与妻子陈芸虽在饥寒交迫的日子下生存,但却志趣相投,彼此恩爱。但最后,夫妻二人却天人永隔,满是凄惨。就在陈芸去世让沈复再找一人时,沈复说:“卿果中道相舍,断无再续之理,况‘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耳”。

罕有文人的爱情传说可以感动我。比如,李隆基杨玉环的悲剧华彩只令我惋惜,李清照赵明诚的颠沛流离只使我可怜,蒋鹿潭黄婉君的貌合神离只让我心疼,冒襄董小宛的九年恩好只叫我难过……

通读后,不觉中发现,另一种想法却涌上心头。

沈复作为一介书生,虽然娶了聪明又有情趣的芸作为妻子,但他自己却在家中不懂得如何处理与亲人之间的关系,窝窝囊囊,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最终落得自己都被排挤出门,与芸四处飘泊,无所依靠,外出借钱,半路差点身亡,幸得他人相救才得以苟活。

卷一卷二的那些情趣,只能作为生活的点缀,却无法成为主流。那些让人看起来羡慕不已的闺房之乐,在缺少衣食的现实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在《坎坷记愁》中写到沈复二人投奔夏氏家中。淳朴的夏氏虽嫁了农民,但丰衣足食,生活稳定,一家人其乐融融。相比芸,聪明的芸嫁给了沈复这个才子,却遭到家人的排挤,外出流浪,且重病在身,受尽了艰苦。

芸最终去世了,沈复以“夫妻恩爱不到头”来做自我安慰,但陈芸去世的真正原因,他并未在自己身上找过。朱奇志点评曰:“芸之早夭,谁致之耶?大户人家,是非众多,此其一也;姑婆偏信,冷酷无情,此其二也;三白迂阔,不善生计,此其三也。三白作此荒.唐论,不知是糊涂还是敷衍?”

沈复空有一身知识,但自身的知识终是被现实所击败。不懂变通,不通人情世故,就算全身上下全是浪漫细胞又有何用?芸嫁于沈复实在是凄凉。到头来,芸的一生终究只化作沈复一句“夫妻恩爱不到头”,只成了读者心中解不开的故梦罢了……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4

前几天,妈妈为我买了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让我深有感触的,是这本《蜻蜓眼》。

这本书从有四分之一法国血统的小女孩阿梅开头,围绕阿梅写出了中国跨洋丝绸商之子杜梅溪与法国女子奥莎妮相识、相恋的故事。由于战争,杜梅溪带着奥莎妮回到上海,继承家产。从此以后,他们在上海结婚生子,有了孙女阿梅。再通过阿梅,从侧面写出了蓝屋的艰辛。但在生活最艰苦时,奶奶奥莎妮仍然用微笑撑着蓝屋。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从马赛来到上海,却再也未能回去的奶奶奥莎妮。她在去世的时候,左手一直紧紧地握着,当阿梅掰开她的手时,手心里的那四个字震撼人心:我要回家!

蜻蜓眼是两颗像蜻蜓眼睛的珠子,那是太爷爷送给奶奶的,而奶奶在临终前把它们送给了阿梅。蜻蜓眼是爷爷与奶奶爱情的象征。阿梅外公的一句话说得好:你爷爷是个放风筝的老头,你奶奶是风筝,蜻蜓眼就是风筝线,风筝线断了,风筝便会掉下来。爷爷因为乱世,多次受伤,最终带着遗憾离开了人间。爷爷离世,蜻蜓眼被抢走,这些对奶奶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可即使这样,奶奶依然保持着微笑,坦然面对生活。

这本书从头到尾有快乐,有悲伤,字里行间,句句透出真情。无论是阿梅还是爷爷奶奶,个个有血有肉,令人感动。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即使在阴云密布的日子里,也要永远保持微笑。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5

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6

读书会上,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买来读。这本书写得精彩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套书是讲一只名叫卡梅拉的小鸡和她的同伴们的故事。书一共有六册,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我想去看海》。这本书是写小鸡卡梅拉听鸬鹚佩罗说大海很漂亮,她下定决心要去看大海,可是她的同伴包括她的爸爸都认为这个想法很愚蠢。

但是,这不能改变卡梅拉的决心。于是她告别了父母和伙伴们,朝梦想中的大海走去。一路上,她经历狂风暴雨、陡峭又泥泞的山路,还在黑夜里勇敢地前进。终于,她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大海,看到了比想象中更加美丽壮观的大海。

卡梅拉一直都抱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信念,她追求那些同伴们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虽然处处坎坷,历经艰难,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

卡梅拉是一位生活中的勇士。我觉得我应该向卡梅拉学习,在我今后成长的道路上,我一定要树立一个目标,然后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那么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卡梅拉一样看见自己心中的“大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不一样的卡梅拉》,是法国作家克利斯科昂·约里波瓦的作品。这本书写得精彩极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第六册《我能打败怪兽》写得最有趣。卡梅拉是一只母鸡,它和丈夫皮迪克生活在一个鸡舍里,它们养育了许许多多的小鸡,其中有一只小母鸡叫卡门,小公鸡叫卡梅利多,特别优秀,深得父母的喜爱。有次鸡舍闹饥荒,惟一的燕麦种子也被一只老鼠偷走了。皮迪克和卡梅拉就去找食物,家里只剩下一群小鸡。

等了许久也不见父母回家,于是小鸡也出门去找。它们来到一座城堡,遇见了一只怪兽,原来是怪兽偷光了它们的食物,小鸡们就和怪兽展开了一场食物争夺战。卡梅利多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胆识,终于把怪兽打败了,赢回了自己的食物。书中关于双方的争斗描写得活灵活现,动人心魄,看了令人爱不释手。

我觉得卡梅利多不畏强暴,又勇敢又聪明,我非常地佩服它。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7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的小童星》是讲关于小童星的变化以及发生的趣事。

这个小童星就是”可爱妹妹“王琚。以写了他们班的”可爱妹妹“王琚因为拍了一部电视剧而一举成名,而渐渐变得成熟、骄傲。而同学们也渐渐发现了王琚的变化,她已经不是原来的王琚。她的拍戏不仅使成绩下降还使同学们不再喜爱那个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爱乖巧的她。

而在一次表演《小飞侠》时,导演并没有选小童星王琚,而是选择了宁佳心。杨自热和班里的同学都为王琚打抱不平。而杨自热却在一次排练的机会中听到宁佳心妈妈语重心长的话: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就像书中的老爷爷所说:” 在我看来,每个孩子都是耀眼的太阳或闪亮的星星。“我对自己说”童年美好,不尝试各种酸甜苦辣和挫折,长大何成大器“ 我们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可也是最耀眼的。我们不用去羡慕那些小明星头顶的光环,因为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这本书的最后提到,永无岛只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孩子们的极乐世界。彼得。潘之所以不想长大,就是因为他不想离开永无岛。而娱乐圈完全是大人的世界,他们玩的都是成年人的游戏,它光怪陆离,但它肯定不是永无岛!它只能摧残孩子们本就短暂的童年,它可能会使我们立刻变成熟,也可以使我们立刻失去宝贵的纯真和友谊。

虽然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的梦。但这个梦可以用手摸得着、用眼看得见,实实在在的梦。若还没有想好自己的梦是什么,就应该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做小学生该做的事,把学业做好,增添一些知识,为梦增添一丝机会。娱乐圈里会让我们小孩变的骄傲,虚假,失去童真,失去发自内心的笑容。同学们,让我们珍惜童年、珍惜自我吧!让你的童年不再是缺少童真和快乐的吧!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8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有:《小猪唏哩呼噜》、《闹别扭的星期一》等等,但是最使我感到有趣的还是《黄瓜国王》这本书,它是由奥地利着名的童话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玲格着作的。

这本书讲述了去年复活节吃早饭时,“我”家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他自称是库米奥利国王二世——黄瓜,出生于楼梯里顿家庭。他约半米高,头上戴着一顶金王冠,冠齿上镶着红宝石,手上戴着白色线手套,脚上还涂了红色指甲油,可逗呢,也怪吓人的。作者诙谐的创作方法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全书。哦,这是一条爱搞阴谋、懒惰、爱睡觉、自私的黄瓜,可是还当了国王,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最后黄瓜国王阴谋败露,被弟弟——尼基远远地送走了,永远不会回来。

阅读间,我仿佛看到了城市里的人们,有的变得懒洋洋的,无精打采,无所事事;有的在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大动干戈;有的干脆蒙头大睡,什么事都不闻不问;交通一片混乱,杀人犯、小偷也越来越多;空气也不再清新,动物不再可爱,小草、大树不再翠绿,花儿不再鲜艳……而这些,都是因为人们懒惰、自私、卑鄙引起的。突然,一阵鸟叫声把我拉回现实,我看了看周围,拍了拍胸脯,庆幸地说:“还好城市不会变成那样,真是太可怕了。”

这是一本幻想的童话书。虽然只是幻想的,但是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像黄瓜国王一样懒惰、爱睡觉、自私、搞阴谋,不然结果将会是十分可悲的,它还告诉我们:对腐朽的势力和卑鄙的人决不能同情。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19

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讲述了自己身处险境时,在爸爸的引导下,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最终脱离危险。这一经历让作者受益终生。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佩服亨特父亲的做法,他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并没有畏难止步,而是冷静分析,化解困难,一步一步引导着濒临崩溃的亨特走出了困境。是的,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再大的困难也能解决。

读了这篇课文,我脑海里浮现了一个词:面对。当我们面对困难、困境的时候,要勇敢去面对,不要担心下一步有多危险,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一步一步才能战胜困难,一步一步才能够迎接新的挑战。文中作者身处险境时,父亲并没有去帮他,而是鼓励他,指点他走好脚下的每一小步,让作者战胜自己的恐惧之心,通过自己作文一小步一小步来拯救自己,从而成就一生。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之前遇到困难时总是很无奈,总想去逃避,总不愿面对它,现在我明白了,只有勇敢去面对,把困难分解,逐个突破,才能抵达你想到达的高度。面对即将来临的中学生活,总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困难,《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和化解困难,在困难面前,不要一味等待他人的帮助,也不要一味躲避和怀疑自己:我能克服吗?我克服不了怎么办?不经历一场场风风雨雨怎能长成参天大树?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成功,都是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磨练后才变得坚强、勇敢、无畏,遇事无难易,逐个去击破,一小步,一小步地走,才是成功的根本。

新学期新生活即将到来,让我们抖擞精神,过好每一天,击破每一个困难,终有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0

看完《林则徐》这篇文章,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我仇恨侵略者,痛恨鸦片,憎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虎门销烟”的英雄------林则徐。

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侵略者利用鸦片打开了中华大门,残害中华儿女,更霸占中华领土,并在我中华土地上横行霸道,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正当中华民族灾难当头的时候,一位爱国爱民的官员林则徐挺身而出,为受苦受难的中华民众出了一口恶气。是他向道光皇帝请求前往广州禁烟,抱着“烟片一日不禁掉,就一日不回京城”的决心,顶着重重压力,让不可一世的洋人乖乖交出了所藏鸦片,烧掉了这残害中国人民的一箱箱,是他在广州率领大军英勇抵抗,为打击侵略者立下了汗马功劳,可就是这样一位立下赫赫战功的功臣,却被腐败的清政府革职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林则徐这种为了民族的振兴至个人安危于不顾的强烈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我痛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林则徐。崇敬他的智慧和勇气,崇敬他敢于和恶势力进行硬碰硬斗争的精神。一个多世纪以来,他的精神深深感召着无数正直的中华儿女。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无数抗日英雄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祖国的利益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即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改革开放的今天,炎黄子孙在各行各业中发奋工作,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我们高兴地看到祖国正在飞速迅猛的发展,经济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人民生活越来越红火,尖端科技已走在世界的前列,祖国的统一大业也逐步实现,飘摇百年的香港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一切的一切怎不使我们的祖国母亲更加青春焕发呢?

林则徐爷爷,我想如果你还活着的话,一定会对当年的所作所为倍感自豪,更会为有这么多的后继者把祖国建设得如此繁荣而欣慰不已。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1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提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太公望,太公望即姜太公。姜太公姓姜名尚,因其先祖曾经担任四岳之官,传说在尧、舜时掌管四时,主持方岳巡守,辅佐夏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吕地,也有封于申的。封于吕的,随封地姓吕,所以,身为姜氏后人的姜太公又姓吕名尚。传说姜太公出生后,家道并不好,已经衰败,所以,为了混口饭吃,他做过屠户,卖过酒水,大半辈子处于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状态。史书对此记叙也很简单。

那么,司马迁为何一提到姜太公便称之为太公望呢?原来,这与大家所熟知的“姜太公钓鱼”的故事有关,司马迁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有所记载。姜太公晚年垂钓于渭水,西伯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外出狩猎前让人算了一卦,卦辞说“你这次出去狩猎,所获猎物非龙非螭,非虎非熊,所得而是成就你霸业的辅臣。”于是西伯外出狩猎,果然在渭水河南岸遇到姜尚,经过一番交谈,西伯很高兴自己遇到了高人,就说:“自从我国先君太公就说:‘定有圣人来周,周会因此兴旺。’说的就是您吧?我们太公盼望您已经很久了。”因此称姜尚,即吕尚为“太公望”,二人一同乘车而归,尊为太师。

对于姜太公遇文王,《史记》中还有其他法。

有一个说法是说他博闻多学,曾为商纣王做事,因商纣王无道而离开,然后到各国游说,结果怀才不遇,没人听他的治国之道,最终西归于周西伯,为西伯所用。

还有另一个说法是说姜太公是位隐于海滨的处士,周西伯被商纣王囚禁在羑里时,西伯之臣散宜生、闳夭久闻姜尚之名,就召请他。姜尚就言说道:“听说西伯贤德,又一贯尊重关心老年人,何不前往?”此三人为了营救西伯,寻找美女奇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1000字宝,献给纣王,以赎取西伯。西伯因此得以被释,返回周国。

虽然姜太公遇文王传说各异,但都认为他是文王武王之师。这几个传说,孰真孰假,不得而知。但是,后世的人们更喜欢姜太公钓鱼这一说法,并赋予它更多的传奇色彩。

不管怎么说,姜太公遇文王,肯定有一番对话。对文王西伯来说,有个识才过程,对姜太公来说有个展示胸中韬略机会的过程。在古兵书《六韬》中可以读到二人对治国之道和军事韬略的精彩对话。尽管不少后人对《六韬》是否为姜太公所作提出不少质疑,但在历史上,姜太公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为建周室王朝立下天大之功是不争事实,而且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较为记载了他辅佐文王、武王的几件大事,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通过“牧野之战”,帮助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

在殷朝纣王时期,西周建立之前,大小诸侯便有八百余个,周在文王西伯初期还是个不算出名的诸侯国,所以,姜太公何来雄才大略,不管是《吕氏春秋》,还是司马迁的《史记》,都未做详细叙述,这也就难怪对武王伐纣以前的历史记载语焉不详,多为传说了。

姜太公因其大功而被封于齐地营丘,为齐国开国君王。为此,《齐太公世家》记载道:

“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由此可知,姜太公为齐王,定都营丘,在政治上“修政,因其俗,简其礼。”即根据当地风俗,简化了繁琐的旧礼制,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在经济上“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结果是“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在《货殖列传》则进一步详载到:

“故太公望封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辏,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也就是说,姜太公被封于营丘,当上齐国国君,看到所封之地是盐碱地,不能生产什么粮食,人口稀少而又穷困,他因地制宜,劝女人们纺织刺绣,极尽工艺技巧,同时让人们贩运鱼盐增加收入。正是因为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了人与地域的独特优势,各国的人财物都汇集到齐国,“繦至而辐辏”,结果齐国一派繁荣:“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2

早在五年前,我的书架上就有一本《欧也妮·葛朗台》。当我得知这是一本关于“吝啬鬼”的书后,就没再翻过。因为我在这之前已读过一本叫《悭吝人》的书,领教了阿巴公。今年寒假,我偶然地翻开了它,就再也没轻易合上。

阿巴公是个贪婪至极的人。如果葛朗台仅仅是贪婪,那也不会写出什么深刻的东西,我也就不会如此感兴趣。重要的是,葛朗台的形象概括了整整一段历史,他的吝啬也含有特定的历史内容。

葛朗台老人是位法国大革命前后的人物。从书的开头我们便可看出他具备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一切特点,没有多少文化,却精于盘算。他的每笔投机从没失败过,至使财富不断膨胀。随着情节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深地感受到了葛朗台本人的性格——吝啬。尽管家财万贯,却几乎无消费。我们甚至不能说他“爱钱如命,”因为在他眼里,钱比命重要。“把死人看得比钱重就叫做没出息”。把兄弟的死讯告诉侄儿没让他犯难,可要说出“你一点家产都没有了”倒让他感到难于启齿,因为这句话“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苦难。”

在事故中,我更看到了葛朗台老头的“朋友”,个个都是唯利是图的人。很显然,这是当时社会的悲剧。在拜金主义横行的世道上,一切权利的中心就是金钱,金钱是万能的,它使人的灵魂扭曲变形。巴尔扎克正是捕捉到了这一点,才写下了发人深省的《欧也妮·葛朗台》。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欧也妮的爱情。而在这样的家庭中的爱情必然是苦涩的。欧也妮爱上了夏尔,却受不了来自各方包括父亲葛朗台的反对。夏尔由于家中破产,被迫与欧也妮分手。这一切的祸根就是金钱与迷恋它的人们。以至于当葛朗台死后,可怜欧也妮守着他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逐围猎的对象。

写到这里,在我脑海中已不仅仅是葛朗台老头的吝啬与欧也妮的纯真,这简直是一个悲剧。而且是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悲剧。它平凡而其惨烈程度却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一切的是命运;在《欧也妮·葛朗台》中则是金钱。

我曾反复地问自己,这是为什么。我甚至想写一篇续文论改变欧也妮的命运。我想过,这有时代的因素在内。法国革命后,日益膨胀的资产阶级中势必会出现拜金主义,这同封建社会出现人剥削人的道理是一样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人的贪婪导致了这样的一场悲剧。不看从前,就拿现在的人来说,难道没有一个人跟葛朗台有相似点。我们扪心自问,自己就从来没有像葛朗台相似的经历吗?不是,我们有。现在的人并不强于以前的人多少,只是社会强于以前的社会。人,似乎总是这样,自己取得了多少,就想得到比这更多的;自己失去或将要失去多少,就想失去更少的。难怪比尔·盖茨还在不断地积累自己的财富,也难怪他会为几美元的停车费而嫌贵了呢!这——就是人的贪婪。可怕,但挥之不去。

也许有一天,一本名为《大方人》的书会成为世界名著,与《欧也妮·葛朗台》、《悭吝人》同名。但也许这不可能,因为人的贪欲还在。或许随着社会的进步它会减少,但不会消亡。或许还会有许多未上演的悲剧已经彩排好了。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3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4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5

《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老山羊要出去找吃的,老山羊出门时对小山羊说:“我要到森林里去一下,你们要当心狼,要是让狼进来它就会把你们全部吃掉的。但是,你们只要一听到它粗哑的声音,一看到它黑黑的爪子,就能认出它来。”说着老山羊就走了。不一会儿狼来了,它大声说:“开门哪,你们的妈妈回来了,还给你们带来了一点东西。”小山羊听到了粗哑的声音,就认出了它是狼,小山羊也大声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说话声音那么好听,而你的声音非常粗哑,你一点是狼。”于是狼走开了,它跑到杂货店那里买了一块垩土吃了下去,结果嗓子细了。它又回到小羊家喊道:“开门哪,好孩子,你们的妈妈回来了。”可是小羊们看到了黑爪子就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没有那样的黑爪子。”说着狼又走开了,来到了面包房,把它的爪子涂成了白色。它又来到了小羊家。这次它骗过了小山羊。它进来了就把小羊一个一个的都找出来了。把它们全吞进了肚子里,只有最小的那只羊没被发现。狼吃饱了就到大树下睡觉。老山羊回来了,找到了第七只小羊,它们又一起找到了大灰狼,把大灰狼的肚子剪开,小羊就一个一个的救了出来。它们拿来了大石头把石头塞进狼的肚子里。狼醒了它觉得很渴,来到了井边喝水,扑通一声掉进了井里。小羊们开心的跳起舞来。

我觉得这些小羊还不够聪明,不够小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轻易相信坏人的话。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6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源氏物语读后感心得 篇27

《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