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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读后感(精选25篇)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

在假期中,我选购了一本古代传世名著《吕氏春秋》,读后颇为感慨!《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是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又称《吕览》。关于此书还有一段佳话:为使此书精益求精吕不韦请人把全书誊抄整齐,悬挂在咸阳的城门,声称如果有谁能改动一字,即赏给千金。消息传开后,人们蜂拥前去,包括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在内,却没有一个人能对书上文字加以改动。

吕氏春秋读后感(精选25篇)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5篇,共60篇。《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

中间包括了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寓言如《引婴投江》,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刻舟求剑》告诉人们情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应灵活有变;类似的还有《循表夜涉》告诉人们处理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要灵活多变。最著名的就要数《去私》了,它告诉我们只有去心中之私才能正确地举荐人才;从被举荐的对象实际考虑,做到人尽其才,这样才能做到大公无私。看完全书,觉得《吕氏春秋》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不同的思想应当统一起来思想统一后,才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一穴。”

统一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批判吸收的过程。所以,《吕氏春秋》对各家思想都进行了改造、发展与摒弃。难怪司马迁称它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呢!直至今天看来它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富有教育意义,很值得我们去阅读一番。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2

战国时代,兵荒马乱,诸侯混战,万物苍凉;奇商吕氏,协王登基,高居丞相,调令诸军;辅秦渐强,大权独揽,放逐异地,被迫自杀:临终遗作,吕氏春秋,二十万字,一十二卷,上囊天理,下括人生。

这就是说出千古一句”奇货可居“的战国奇人——吕不韦,令我们尊敬的,不仅仅是他一生的丰功伟业,更是他的绝笔作——《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是一部战国末年类似百科全书的一部震世之作,号称古今万物万事、明物揭理的书,故号”吕氏春秋“。书中分篇160,数目繁多,仅此取其一篇表达感悟:

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万物章章,以害一生,生无不伤;以便一生,生无不长。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目明矣,耳聪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节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谋而当,不虑而得,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其于物无不受也,无不裹也,若天地然;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此之谓全德之人。

普天下,人、动物、植物,所有生命,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感受着天地所给予的,但是,天地所能给予的,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资源是有限度的,能源是有多少的,可用的物资是限量的。一万个人,共同向一个靶子射击,靶子肯定不会不被射中,这个例子就很好这证明了,寰宇之间,生命繁多茂盛,如果一起损害一个物体,那个物体肯定会受到伤害,如果这些生命一味向天地索取,那天地的有限资源,就不会不被耗尽了。

所以我们要想治理好天下,就要保全每个生命,不要因为他们是渺小的,而无顾忌的伤害他们,也不要因为他们是桀骜不驯的而放弃治理他,当他们的生命、天赋、性格、人品得到了爱护或者规范,那么天底下就不会有违背道义和理性的事情发生了,没有了这些不良的事情,那么我们生存的世界就会纯洁,我们的身体就会向好的地方发展。

如果让人人都熟知并且熟练的运用这个道理,这样就会形成良性循环。运用这个道理治理天下的圣人,不经过任何商量、动辄、思考,做出来的事都是恰当的,因为他们的仁义、灵性,已经可比天地,他们对任何事情都会包容,顺随着道义,就不用愁人性的偏离了,这样的圣人,无论处于何种情况,或危险,或安全,都会做到于事不惊,从容解决,这才是德行完全啊!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3

近读《吕氏》,初行甚涩,殆渐入佳境,欲罢而不能。《吕氏春秋》为吕不韦及其门客所撰著,间杂百家,于百家之论取其养并为其所用。吕不韦何人也?作此书何意也?观不韦一生,商人而已。其以“奇货可居”,而贵为秦相,位及尊宠,功成名就,作此书当有所图。虑之再三,方有所悟,虽则揆度臆测、一家之言,姑妄述之。

所图无非在“利”,此“利”非彼利也,乃国家之大利。《吕氏》兼采百家,非一家之专论,非为留恋虚名之荣,探其旨,在于务实求用,以佐 国君,以治平天下为利。试言之。

《孟春纪》之《孟春》,言礼,却非为论理,乃君王行礼教程,详尽君王行礼仪程之所在,行礼所在,命之时。又《大乐》、《侈乐》、《适音》、《制乐》多了些敬畏之言,兼听之明,身危国乱之论,而劝勉寓于论道,论道又成于正听,可谓谆谆善诱者也。此礼乐之论,非为孔孟之言,然睹之则警,闻者足戒,立足于实际,志在导君王之言、行,斯为善言良谋也。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此言之利,在于警策,得与失、取与舍、善与恶、仁与暴、义与毒,皆在一念之间,或为商纣,或为西周,言虽苦,却秉于实。其余《任数》、《察今》、《知度》、《用民》、《有度》、《分职》诸篇,一体而成治国之道。治国之道何在?务其任,揆其要,分其职,察古今之变,顺民为本,治吏为体,则国道可成,民道可存,上下一体,庶几国治矣。

及为任贤举能,察人之道:《论人》、《爱士》、《知士》、《谨听》、《听言》、《察贤》等分而属之。如《察贤》有言:“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我之谓为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故逸。“弹鸣琴而治,与星出星入而治,岂可同日而语?故贤能之人,人主曷不渴求?

再有《上农》《慎行》《当赏》等篇,无不以事说理,以理顺事,以事理干于治国,其言论明于时实之务,顺合时情时势。

故,读《吕氏》,要言不繁,真帝王之圭臬,人主之佐策:其旨一、其法一、其成一、其言一、而其质实、其用专、其能用。无虚夸之辞,贵在务实为用。此为国,亦”奇货可居“也,为其利大于言也。而其昭于世也奇,悬之咸阳城门,增减一字千金,盖言之有物,为论不避务实,故而自信如此。

不韦商人耶?相国耶?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我读完了文豪金波的作品《乌丢丢的奇遇》,它使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

“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是金波在《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句名言,刚读到这句名言时,我还有些似懂非懂,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一下子豁然开朗,这句话解答了两个问题:1人生的意义是什么?2人生的财富是什么?这句话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然不只这句话吸引了我,整本书同样吸引了我,它的主要写了:主人公乌丢丢从木偶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并在珍儿和吟老的感召下成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真正的人,之后,乌丢丢一意孤行,不辞而别,这让对他呵护有加的珍儿和吟老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到是,他又回来了,却听到学校着火的事,他一路飞奔去学校,冲进火场救珍儿,不幸的是他被烧的只剩一条腿。后来,被烧剩的腿融进了珍儿的腿里,珍儿的腿好了,可乌丢丢却从此化为乌有了。

乌丢丢是这么勇敢,不顾自己会怎样,就冲进火场救人,我连他的万分之一都不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南浔逛街,刚走到索菲特牛排店门前,一幕让人心酸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一位老太太要从平地跨上一节阶梯,将手里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可脚被阶梯绊了一下,眨眼间摔在了地上,发出了疼痛的叫喊声,我的心像是被刀子插了一下,我刚要跨上前去扶那位老太太,转念又想:新闻上经常爆料有一些老人假装摔倒,让一些好心人扶他们起来,却被他们诬赖,怎么帮呢,失去帮她呢还是不去呢,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争斗。我一狠心,算了,如果那个老太太讹我们的钱也就算了,要是爆料到电视上,我和我亲人的脸往哪搁呀,我一转头,头也不回地走了。说到这,我真是无地自容啊!

我非常喜欢 读《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使我明白了:“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让我们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他人吧,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5

有一篇文章《顶碗少年》,在作者赵丽宏大师的笔下,顶碗少年的动作,神态……都展现的淋漓尽致,其中包含的道理也并非仅有一个……

初读课文,我就被那些好词好句吸引了进去——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顶碗少年,经历了两次失败,最终取得了成功。

在作者写的第3段中,“忽而卧倒”,“忽而跃起”这些词语中,我有一个深深的疑惑:在我的记忆中,顶碗不是十分困难吗?为什么从作者的笔里,我丝毫感觉不到困难呢?之后,我才慢慢的领悟:必须是这个这个少年训练了好几年,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个少年必须是训练了许多年。

我忍不住想起我自我,在一次公开课上,教师信任我,让我当着许多同学和教师的眼前表演快板。可惜我每一天放学仅仅抽出十分钟来背,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玩耍,在公开课上,我因为忘词而手足无措,全班同学质疑的目光,我忍不住小声哭了,此刻想想,仅仅每一天多背十分钟,我完全能够把快板的资料背的滚瓜烂熟……

我之后读,可是顶碗少年连着失败了两次,让我疑惑不已:难道顶碗少年第三次还要失败吗?难道他真的要下台了吗?可是我读到他不退缩,要表演第3次时,心中的大石头最终放了下来。在第三次表演者,顶碗少年成功了。他赢取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看到那里,我又忍不住想起我自我。在一次做一道较难数学题中,我连着用了几种方法,可都是梁山伯的军师——无用。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妈妈告诉我要耐心做了,可我不但不听,还埋怨妈妈不给我讲。妈妈听了我的话,生气的走了:“做题是为了你自我做的,不是为我做的。”可是没有了妈妈的帮忙,我只能干瞪着数学题。最终,我并没有像顶碗少年那样坚持,放弃了那道题。此刻看起来,那道题以我那时候的水平是完全能够做出了的。

经过这篇文章,我不仅仅记住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还明白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应对挫折,我们要勇于拼搏,不要轻易放弃。这些道理,我会永远记住的,让人生更加精彩!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6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从中我看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的来往奔波。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书中说“当两个智慧的头脑碰到一起,消除了误解的樊篱,所产生的力量定能撼动乾坤”,我也从传记深入浅出的文字中深切地感受到恩格斯不及私利,以慷慨与满腔热忱投入革命事业,支持另一个思想的宽厚与广博。

选择这本书其实有一点我的“私心”。往往都说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奠基人,为人类社会的方向指明了方向,但是恩格斯仅仅是最有力的支柱、最坚实的伙伴、最无私的第二提琴手,我心里暗暗有些不平之气。所以也更想知道是怎样伟大的灵魂才会如此伟岸又如此的谦逊。

纵读全书,首先吸引我的是恩格斯自身的人格魅力。伟人之所以伟大或许不单单是因为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而长久不衰,更是因为他们能有独特的气质以征服人于无形。恩格斯高大魁梧,英俊的外表更有着与之匹配的气度。阅读的丰富、涉猎的广泛让他谈吐自如,常常语出惊人,又不失风趣幽默。他的家中也有如“斯泰因小姐的家中”一般的星期天聚会,他广纳善言,善于聆听让有才之人纷纷汇聚到他的左右。别样的经历,丰富的人生体验也让他有着开放的视野与广博的胸襟,让他能从各个阶层中得到灵感和思索。他的人格魅力在举手投足之间,让我相信一个开放宽阔的内心定会聚集不可估量的力量。

不可不提的还有他在理论创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扬弃旧观念,提出了具有新鲜感,时代感的新论点,这些新论点就是在今天看来,仍是穿越了时空隧道,闪烁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火花!他告诉广大政治家,任何理论的出现都是时代的要求,历史发展,理论既要创新,也要扬弃,理论结合实际才能发展。他一生的时间似乎都在忙碌,都在奋斗,做编辑,参加城市活动,组织工人协会,参加武装起义,经商,探讨各个领域的学术。他涉猎的领域并不是浅尝辄止,而是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批判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时,第一次系统的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他似乎生下来就是为政治经济奋斗而献身的,或许我们倾尽一生也只能参透他的一、二个重要理论思想,他却创造了如此多的伟大政治思想理论。在波澜壮阔的革命事业中他也是保持警惕,及时调整,不让固有思想束缚前进道路,不让过激言论推动急于求成。

他与马克思的友谊一直为后人称道。读完传记我才深刻的认识到,恩格斯给予马克思的不仅仅的辅助与支持,更是启发与推动。共产党宣言的诞生很难想象没有之前恩格斯撰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这两稿的基础,马克思去世后资本论第二卷的出版也离不开恩格斯依据手稿字字斟酌、深入思考的辛勤付出。只有两个灵魂相通的人才能惺惺相惜,才能跨越时间与距离,谱写出振奋人心的结晶。而恩格斯甘愿做第二把手,又是他何等的谦逊与豁然。

△格斯死后没有墓地,他的骨灰散落在武玻河谷,与大地融合。而他的故居,有世界各地的人慕名而来,常年络绎不绝。一生有限,在有限中创造无限就成就了难以言喻的价值。凝视伟人的背影,沿着伟人的足迹,让思想一直饥渴,让灵魂一直警惕。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7

刚刚才将费洛姆的《爱的艺术》这本书读完,它不仅让我进一步的理解爱的含义,同时也给了我深刻的启示。《爱的艺术》从人类最关注打的爱情话题着手,探讨了爱的本质,爱的历史以及爱在现今时代所遇到的价值和精神危机。

在未读这本书前,我和大多数的人一样片面的认为爱就是一种令人心神荡漾的情感,爱本身十分简单,没什么可学的,困难在于找不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这种想法是片面的,粗浅的。但在费洛姆《爱的艺术》里我找到了那个指引着我前进的灯塔。

确实爱就是一门艺术,正如生活是一门艺术一样。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就得像学习其他的艺术——如音乐、绘画、木工等一样去开展行动。人们往往通过外在因素来赢得别人的爱。如男子所采取的方法是在 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获得成功,尽可能地攫取权力或获取财富。而女人通过塑造形体和服饰打扮等手段使自己富有吸引力。虽然在现今社会里,这种行动很吃香,但是他们往往忽视了内在因素。

爱应该是一种主动性的活动,而不是一种被动性的情感。爱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用不是强制的产物。爱包括了给予、责任、尊重、关心、了解等,在爱别人之前必先自爱,如果一个人能创造性地去爱,那他必然也爱自己 ; 但他只爱别人,那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爱。

爱是给予,只有你付出,给予后才会有收获,俗话说的好“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千万别认为给予就是在吃亏,其实他是爱的另一种诠释。

爱是责任,因为爱,一个幸福的家庭诞生了,从此作为家里的支柱就有了所承担的责任,这是一个完全自愿的行为。

爱是尊重,我们应该关注对方应该按照自身的本性成长和表现,不能利用对方,给对方自己的空间与自由。在尊重别人的同时也应该先了解对方,如果你不了解对方,那么想尊重对方就不怎么可能。

爱是关心,这一点母亲对孩子的爱中表现得最为显著,我同很多人一样认为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爱,因为母亲不仅孕育了我们的生命,还在我们的成长中占据主导地位。

爱有恨多种,如父母之爱、兄弟之爱、性爱、上帝之爱等等。它是无形的无处不在的,所以细心的去观察与感受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读完《爱的艺术》这本书,我还有一个很大的感叹就是我隐约的感觉到作者对于东方文化智慧的推崇,所以,现在对于本国文化也很感兴趣,当然,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赞成罗素对于中国文化的辩证看法:他觉得中国文化是一种很和谐的文化,中国人对于生活中采取的一种幽默,泰然的态度是十分可取的,但是有时候,中国文化太过于和谐,从而有一种迂腐,愚昧的倾向,我觉得在本国文化的基础上,我们是应该适当融入西方文化一种积极进取的特征。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8

这段时间我们学习了《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他的作者是中国台湾作家林清玄。他写的文章像清水,又像茶,品起来回味无穷。

这篇文章主要讲作者外祖母去世,他很悲伤,他的爸爸妈妈也不知所措,爸爸知道,与其骗林清玄不如实话实说。爸爸对他说:“外祖母再也回不来了……”他不明白就问爸爸,他认为爸爸说了个谜。慢慢地他明白了,一天他下定决心和太阳赛跑,结果他赢了。小作者快乐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后来的二十年里他收益无穷。他还要把他知道的知识教给他的孩子。

童年,像一条弯弯的小河;时间,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来回的穿梭。当我打开课本,看了这篇《和时间赛跑》课文时,对我有了很大启发和感受。

课文是这样讲的:一个小男孩的祖母去世了,他非常难过,为了排除自己的忧伤,他一圈圈的跑,以至到后来和太阳赛跑。也因此受益无穷,让他认识到:人虽跑不过时间,但却可以比原来跑快好几步。

有句格言说的好: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格言告诉我们,时光老人给我们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浪费了时间,后悔也来不及了。你如果虚度了光阴,少年时光就永远失去了。花儿却有重新开放的那一天。

所以我们要充份利用好时间,和理安排时间。比如可以趁等别人的时候算算题、看看书。你可以在妈妈帮你抄题时写其它的作业,也可利用这段时间预习下一课,或背会儿课文、

时光老人给我们一生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之所以喜欢这篇《和时间赛跑》是因为它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向我们传递着一个真谛:时间就是生命,要珍惜时间。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9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0

“弱小的人才习惯嘲讽与否定,内心强大的人,从不吝啬赞美与鼓励。”

不是你们告诉我们,应该用辩证的思想去看每一件事情,不能永远以形而上学的角度去看待世界。

那不能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么?

只要否定你的观点,我们就是弱小的人?

刚刚还说着更年轻的身体容得下更多元的价值观,瞬间就打脸。

可能我们容得下,但有些人容不下吧。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2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现在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后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现在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同,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3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4

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5

有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山居岁月》(珍.克雷赫德.乔治),只因书中的故事情节太精彩诱人。

阅读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所感动。掩上书本,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叫山姆的纽约小男孩以及他在森林里度过的日日夜夜。山姆在五月的一天舍弃了舒适、安逸的城市生活,独自去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农场,仅凭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他开始了野外求生的生活。

在大森林中,山姆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他挖开森林中一颗巨大的杉树的树洞做树屋,躲避风雨。山姆认识森林中很多植、动物,并了解它们的生长习性、形态特征以及功效。他把平时自己勤奋学习到的诸多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成功找到各种各样的食物。在森林里,他曾被滂沱大雨浇成落汤鸡,他曾被饥饿折磨得肚皮贴着腰背,他曾被暴雪困在山上迷失方向……但是他没有放弃,通过认真观察,善于思考,勤于动手,山姆掌握了野外求生的种.种技能与方法。形如书中所写:“我可以说是完全靠天过活,所以对天气的变化了如指掌。没有一朵云逃得过我的视线,没有一阵风躲得过我的预测。我知道暴风雪来自何处,连形状和颜色也如数家珍。”他学会了看云、听风声预测天气变化情况,从而避免再次被暴风雪围困。读到这里,我深深敬佩山姆,因为我和他的年纪相仿,我想如果让我独自在森林呆上一周我会不会倒下。

我一直无法想象山姆是如何度过孤独的日子,直到我读到下面这段话,我终于明白了。书中写道:“我在暴风雪的峭壁徘徊,白日聆听鸟语,夜晚静闻风雪声。尽管风在呼啸,积雪崩塌,严寒侵袭,我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惊风(一只鹰)闲聊,过得轻松、温暖,享受冬天与世隔绝的难忘经历。”暴风雪封锁了大山封锁了森林,却封锁不了山姆的心。屋外暴风雪呼啸、屋内小山姆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鹰说话,他在困难面前的从容、淡定深深影响了我,让我明白,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或者突发情况都要从容面对,要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把书捧在胸前,我想到了自己学习生活的小细节。想想平时我写语文作业遇到不懂写的字,都不愿意详查字典;做数学题遇到难题,思考时间不到三十秒,也不愿多读几遍题目深入思考就马上跑去问妈妈了。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间,我也不会自己煮东西吃,喜欢拿着零花钱到外面买零食充饥。比之于山姆,我觉得很惭愧。我决定要像书中那小男孩那样,遇到问题多观察、多思考,尽量自己解决学习上碰到的难题。还要学会做家务,多下厨,跟妈妈学煮饭做菜,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

这本书虽然不算厚,可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很多,它可激励我们做一个勇敢、坚强、机智的好人。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6

暑假开始了,老师推荐了几本好书,我读了其中一本叫《亲爱的汉修先生》。里面有一个男孩叫鲍雷伊,还有他的爸爸和妈妈,分别叫邦妮和比尔。这本书讲了鲍雷伊写给汉修先生的信和记日记的故事。鲍雷伊从二年级开始理想就是成为一名作家,一开始鲍雷伊写作一点儿也不好,还经常写错别字,汉修先生告诉他要想成为作家,必须要多看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还有要从自己熟悉的事物开始写起。鲍雷伊为做作家专题报告向汉修先生提了十个问题,汉修先生用一些傻乎乎的答案回答了他,并给鲍雷伊提出了十个问题:你是谁?你长什么样?你的家庭是什么样?你住在哪里?你有宠物吗?你喜欢上学吗?谁是你的朋友?你最喜欢的老师是谁?你有什么烦恼?你有什么愿望?鲍雷伊以写作文的方式一一作了回答。

鲍雷伊在信中告诉汉修先生自己有许多烦恼,他的父母离婚,他现在和母亲一起生活,他非常想念爸爸和一只名叫“土匪”的小狗。鲍雷伊在新的学校里被一些学生欺负,他的午餐还经常失窃。汉修先生在在回信中鼓励他,启发他。慢慢的,鲍雷伊的写作和阅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烦恼也没有了。

鲍雷伊在和汉修先生通信的过程中学会了仔细观察。有一次汉修先生寄给他一张明信片,鲍雷伊通过观察知道汉修先生住在哪里,鲍雷伊是个很有毅力的人。

最后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要多看书,把书上好的东西记录下来,等到写日记和作文的时候,就可以用到这些好的语句了。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7

“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8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篇汪曾祺老先生的著作《大淖记事》。

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年轻锡匠十一子好上了。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却是最淳朴的心心相印。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巧云不幸被玷污。但巧云和十一子感情反而更进一步。团长看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

这个故事虽短,但是十分感人。文章前面铺垫了很长的一段大淖风土人情,大淖的美丽,南岸的锡匠们,东头的女人们,来来往往、家家户户的人们简单的生活,细节刻画得非常生动,有无比的韵味,就好像轻轻投入池塘的小石子,余波荡漾。那时的生活场景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安宁和谐,平静淳朴。

不仅自然美,生活美,还有最令人震撼的人性美。十一子在被殴打时,其实只需要说一句他不会再进巧云作文家门就可以不用被打了,只要松松口,就不至于后来那样被打得垂死。但他没有。因为对巧云的爱,同时也是一个硬朗、勇敢的男子汉。从中我感受到了,这些淳朴的人们也有为之奋不顾身的东西——爱。同样为爱,在男人重伤、父亲残疾的情况下,巧云也能够像其他东头的女人一样挑担干活,在面对困难时,不怕苦,真正挑起了重担,变得更深沉、更坚定。“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这也是他们坚贞的爱情。还有在十一子被打后,村民们热情、好心,积极帮助他们,就像书中所说“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他们还坚持请愿赶走刘团长,人们的心团聚在了一起,我也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心也暖暖的。

读完我仍然意犹未尽。结尾处的独特设问“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两个非常肯定的句子,不由得让我联想起了他们虽然辛苦但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也是其他万千朴实善良的男女。

这样的书会流传下去吗?

会。

肯定会!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19

初中语文六册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选自《孟子告子下》,历来都把这篇短文作为励志类的文章,激励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教参上的分析是这样的:本章讲的是造就人才和治理国家的问题,孟子认为人才是在艰苦环境中造就的,所以说“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有了这样的磨练,才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他又重视人的主观因素,提出了“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的观点,这样就把造就人才的主、客观条件都说到了。短文由个人说到国家,提出“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论断,这是针对国君说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由此自然导出这一章的中心思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固然可以,但并不是孟子的本意。孟子好辩,注重逻辑,这是公认的事实。《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选自《孟子?告子下》的最后部分,是孟子的自述,论述的应该只是一个问题:个人怎样才能成就一番事业。为了方便论述,我把教材中的短文抄在下面: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段。“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由前文六个事例得出的结论,还是对这六个人被“发”被“举”之后所做事情的概述?这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关系到对整篇文章的理解。课文开头的六个排比句分别指出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等人在被“发”或被“举”之前的身份,在被“发”或被“举”之前,舜是一个农民、傅说是一名建筑工人、胶鬲在做着小生意、管夷吾是一个政治犯、孙叔敖在海边隐居、百里奚是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从市场换来的奴隶,他们的出身都很卑微。如果说是对前文的论断,“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不适合前面的所有人。舜、傅说、胶鬲、孙叔敖等四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说得过去,种地、做建筑工人、做小生意、隐居,生活可能都很清苦,吃不饱饭、很劳累也可能是正常的事。但说他们“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有点说不通,难道这些人不满意自己的生活?舜种地的时候、傅说修筑房屋的时候、胶鬲做着他的小生意的时候、孙叔敖在海边过着他的隐居生活的时候,整天报着鸿鹄之志,时刻想着成为王侯将相?管夷吾与百里奚,这两个人动心忍性,还说得过去。据《史记?管晏列传》中记载,管夷吾这个人出身卑微,做过生意,当过兵,但都做得不好,后跟随公子纠。但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王位过程中,公子纠败。管夷吾作为囚犯本应被斩,后经鲍叔牙极力引荐。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不但不斩他,还封他为相。在管夷吾的辅佐下,齐国日益强大,终于“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了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百里奚被秦穆公用五张羊皮赎到,在被“举”之前,动心忍性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而且一个人被“发”或被“举”后就一定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吗?这也不一定。历史上多少人被“发”或被“举”后,仍然名不见经传。像赵匡胤这样黄袍加身以后就成为一代开国君主的人实在太少,很多黄袍加身的人最后落得个叛臣贼子、身死人首。被“发”或被“举”只是给了你一个机会,这后面的路还很长,这路怎么走,能不能走出一条光明大道,这不仅需要个人的素质,更需要你作出更为艰苦卓绝的努力。因此这句话与前面的六个排比句应该都是对这六个人一生的概述,前六个句子讲他们出身卑微,“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是说“上天把成就一番伟业的机会给了这些人”,后面的句子概述他们被“发”或被“举”后历经磨难,他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但通过这些磨难,使他们的内心惊动、性情坚韧,竟然完成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伟业。“曾益其所不能”中的“曾”作“竟然”讲更为合理一些。“竟然”有出乎意料的意思,他们成就的事业,也出乎“发”或“举”他们的人的意料。这样讲,更能体现孟子的逻辑。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文本的第二段“人恒过然后能改”。一般的理解是: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按这样的理解,有点鼓励犯错误的意思。难道错误也是成功之母?一个总是犯错误的人,很难成就大事业。这有点说不过去。“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心情困顿、思虑堵塞,然后才能振作。这在第一段中的“动心忍性”已经作了论述,如果还这样论述,显得重复。“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个人的想法只有通过自己的脸色或声音表现出来,别人才会了解。如果不是这样,这些人又怎么能被“发”或被“举”呢?这在第一段中这些被“发”或被“举”时,这些人的过人之处应该已经表现出来了,不然也不会被“发”或被“举”,这样的论述也显得多余。对于“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些人在后来的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但他们都能及时改正;遇到困难时,也会心情沮丧,但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能从别人的言行举止中看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人们是否满意,进而采取更为恰当的方法与措施。这样一来,文句之间的联系就更紧密了。文本第一段是说这些人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紧接着孟子深入一层,论述他们为什么就会在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这里有他们的主观条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些人在被“发”或被“举”后,在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也会有心情沮丧的时候,但他们能够从中解脱出来,能够看到希望,他们能从别人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事情做得怎样,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好,进而按规律或人们的意愿办事。这是这些人成就一番伟业的个人因素,这一点尤为重要。不然的话,每个人都会成就一番伟业,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句话,普遍的理解是:孟子由个人成就伟业谈到治理国家的问题。而我认为,这仍然是谈论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时间一久,这个国家就会灭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孟子在这里用了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来打了个比方,仍然是论述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入”是个人内心方面的因素,“法家拂士”就相当于个人的主观条件、个人的过人之处,“出”是外部的艰难险阻,“敌国外患”就相当于成就伟业过程中所遭遇的一切艰难险阻。这样一来,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正如一个国家国内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外没有邻国的侵扰一样,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过人之处、没有能够改正自己错误、没有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信念、没有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耐,没有成就一番伟业的各种艰难险阻,这个人就不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人也就只能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孟子在末尾得出了这样的论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这一句话应该是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应该是:生死于忧患,生死于安乐。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可以这样理解:艰难险阻能让那些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有过人之处的人成就一番伟业,如果安于现状,一个人只能是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对于《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这篇短文,这样的理解符合儒家出世的思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理念,我想这也许才是孟子要表达的意思。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20

不知道在大家的心目中,秘密像什么,在我心目中,秘密就像猫咪的小爪子,把它放心里越久, 它就要挠你,让你 受不了 。 书里 的主人公又是 怎样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苏婷宝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的外婆没了房子,于是到她家和她小阿姨家轮流借宿,但是,妈妈和小阿姨都不把他外婆当长辈,只管她叫老姜茶。有天她帮我缝个蕾丝娃娃,后来她搬到快乐老家了,那里有条会磕瓜子的小狗,还有配音伯伯,七厘伯伯等等。我的内心藏着许多 小秘密,但都被老姜茶搞定了。

我终于知道了快乐老家的秘密,那就是活一天算一天,那个夏天我和小姑娘婷宝说再见,原来每个人都要说再见,就是成长的秘密生命的秘密。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21

很早就听说《亲爱的安德烈》值得一看。昨天开始到今天,两天时间把它看完。他不太像一本书,他是一封封信的合集。

原本我是以一个母亲的角度去读,可最终结果是我有点人格分裂,我家宝宝才一岁,我无法将他代入到安德烈的角色。而更加本能的是,我轻而易举的将自己的18岁代入了。一方面我是母亲的角色,而另一方面在阅读安德烈的部分时,我又是18岁时候的我。甚至找出了18岁时候的日记来看,瞧,我都忘了18岁的我在想什么了。

我很羡慕安德烈,他有小王子一样的家庭背景。他可以大谈政治、爱好、休闲的生活方式,他去过了半个世界,他的家庭让他会三种语言。在他的18岁,他已经做了大多数人50岁都做不到的。即便如此,他觉得自己很平庸。

我的18岁在做什么?我出生在典型的内陆的农村家庭,家里重男轻女。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可是我没想过要考大学,因为我知道我没钱去,能读高中在我们那个村子我已经是特例了。那个时候的我,留着男孩头,每天都是穿校服,现在的我想回过头看看那时候的我长什么样子,可是却没有照片。我从来不知道政治跟我有关系,也没去过除了县城以外的地方。英语课文和试题我答得比谁都好,对于我而言,它就是是一门功课,我从没想过别的国家的文化,天哪,那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体验。

我的18岁,几乎裸考,考上了一个还行的学校。好在有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我上了大学。人生因此变得不同。原来自由、政治、生活方式,这些我都可以开始追求。我的18岁,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南京,开始从一个封闭无知的环境,进入了一个花花绿绿的城市,开始追求我的梦想和自由。那个时候我并不清楚自由的真正含义。以为旅游是自由,以为恣意潇洒是自由。

很羡慕安德烈拥有可以交流的母亲,除了要有对孩子的尊重与用心之外,我认为其中的必要条件是母亲的文化、包容。我的母亲是典型的中国式传统母亲,她每天任劳任怨、全心为这个家付出,可是我们确是无法沟通的,学习、世界、情感,没有一样她能理解,她只能木讷的听着、听着,就这样了。

大学四年,很少回家,都是在打工赚生活费。偶尔按赖不住回家一聚,完全没有共同语言、日复一日的枯燥,很快就让我厌倦逃离。

对父母,我没有责怪,他们非常勤劳但没有情感上的沟通和追求,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共同特征。相反,我很感谢,至少我不用和村里的同龄人一样做底层的流水线工人、到年龄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生孩子、带孩子、过上和他们的上一辈一样重复的日子。我可以有更轻松但赚更多钱的工作、我可以有思想来思考我的现状和未来、我可以有时间来休闲来发展爱好,这些是与我的父母辈不同的,因为我的改变,我的后代也会更加的不同。虽然与安德烈相比,相隔了天差与地别的。但这就是每个人的命运。正如龙应台所讲,即使是安德烈,会不会有另一个方面的贫穷呢。

读到你是哪国人,讲述幼儿园、小学、中学毕业的镜头,一开始的舍不得,到后来奔向前方的果断。我想起我自己第一次住校,哭哭啼啼了很久,而到后来,每次回家呆的厌烦了巴不得脚踩个风火轮离开。也设想了,现在每天全身心依赖我的小宝宝,以后长大了也会成为一个迫不及待离开撒欢的臭小子。我的眼泪就那么的流下来。

关于他们说的香港、中国台湾、德国的文化和政治,我理解度很低,毕竟离我很远,没有体会。我只知道我们那时候,同一个种族同一个地方还会分你来自哪个学校我来自哪个学校的小团体,很正常。我对政治的敏感度尤其低,确实也跟我没有关系,谁上台不都是共产党当政。只要我党保佑有生之年不打仗就好。我觉得中国人是很幸福的。虽然会有一辈子也不一定能买一套房子、家人一生大病就回到解放前、教育资源贫富不平等、社会倾向于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但至少我们可以自食其力,饿不着冻不着,也不用担心随时有生命危险。

贫穷使我缺少对于物质的敏感和赏玩能力,但却加深了我对于弱者的同情和理解。我永远记不住那些英文品牌的名字,老公说我没有品味。我都承认。我不敢大胆搭配,尝试新的风格,所谓的极简主义就是我的挡箭牌。但是对于弱者,我有超过常人的同情和理解。我希望地下通道不再有常住的流浪汉,希望医院门口、车站广场那些断手断脚的人可以得到安置。我很早就知道我不适合做商人,我做不到榨取员工剩余价值,我做不到争取利益最大化,我做不到要牺牲一些环境或者付出一些代价。

读完这本书,其实我没有找到舒解我迷茫的方法,其实我的问题也不是这本书能解决的。但至少,在书中、包括读者来信中,我看到了跟我一样迷茫的人。原来我并不孤单。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22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23

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

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的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是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基础之上的,那是不稳固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就是时时受着藤野先生的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坚韧的斗争着,为民族的觉醒和解放而奋斗。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教材中出现的教师形象以他们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他们的学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的精神食粮。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24

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中的《我的叔叔于勤》有许多内心的想法,在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勤有了钱,“我们”全家希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但通过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是一个又老又穷的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都躲着他,因为他没有钱,从船长口中得知,他没有回自己家乡的原因是:他在哈佛尔还有亲人,不过他不愿意回去,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

我有点同情于勤,他从以前的“流氓”变成“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有本领,能自力更生了,他已经在慢慢的改变了。如果我是克丽丝,一定会和他相认,会给他改过的机会,所以“我的母亲”她的做法,我不赞同。

莫泊桑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的不公平,使人见利忘义,显示当时人那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

《关脂球》这篇文章表达了主人公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我读着读着,越来越愤怒了,想到在开始,女主人公曾经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大家,而在最后结尾之中居然被人嘲笑,让我非常的可怜她,同时对嘲笑她的人感到可悲。

想到我现在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生活在那么好的家庭,有父亲的疼爱与关心,能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每天都开开心心,没有烦恼,生活的很充实。

吕氏春秋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一个想象式文章,表达的也是想象力有多么的重要。

主人公乘着想象的小船来到了奇妙的世界。想象一个多么梦幻的词啊!生活中需要想象,如果没有想象你不会期待明天的到来,因为你不会去想象明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有什么样的惊喜,想象是艺术的灵魂。它会牵着你飞象蓝天。想象永远是美好的;想象也是一种力量,化为走向成功的力量。我就是喜欢想象,有一次我玩开宝箱,当我选择宝箱的那段时间里,我不停想象着我会拿到一个怎样的东西。所以想象一直在你我的生活中,让你的生活充满阳光,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