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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院规章制度十篇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舞蹈培训中心

2024学院规章制度十篇

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 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好培训的教学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培训的形式是:业余面授;教学的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街舞、肚皮舞、瑜伽、舞舞蹈考级等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五条;加强舞蹈培训的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强化舞蹈培训机构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舞蹈培训机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舞蹈培训机构汇报演出工作。

第八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舞蹈培训机构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九条 舞蹈培训机构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机构,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条 舞蹈培训机构每节课的教学工作都应由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提高舞蹈培训机构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2

钢琴室规章制度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钢琴室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钢琴室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加强钢琴室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钢琴室的使用安全与清洁卫生,现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琴室是学校重要场所,归学校所有,由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负责管理。

二、任何学生组织及部门需要借用钢琴室,需提前向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写《钢琴室借用协议书》。(注:申请需要写明借用者,借用原因、借用时间。)

三、钢琴室使用注意事项

1、钢琴室管理人员(包括实训期间的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琴房内严禁携带任何饮料或食物进入琴房。

3、学生进入钢琴室必须佩戴校牌,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自己的座位;电子钢琴不得随意调换。钢琴和电子钢琴上除放置乐谱外不可放置其它物品;不得随意移动钢琴、琴凳的位置。

4、在使用琴房内一切设备、物品之前,学生先检查是否有问题,如有问题立刻向管理人员汇报;如果在正常练琴情况下发现有损坏,请立即告知管理人员,如不上报,后果自负。

5、琴房内外严禁喧哗打闹,不允许在琴房内聊天、睡觉或做其他练琴以外的事情,经巡查发现立即登记,严肃处理,如需讨论问题可以在练琴结束后进行。

6、教师、学生离开琴房时必须放好琴凳、盖上琴盖、关闭电源、电扇、门窗,要爱护本实训室内的物品,注意琴房的环境卫生,每次课结束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每次上课或训练结束时要填写使用记录表。

8、未经允许不准将其它专业的学生带入琴房。

9、琴房内严禁充电或使用其他电器,一经发现立即全部没收。

10、要爱护琴房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保持琴房干净整洁,不准在墙上刻划涂写,不准乱扔纸屑。

11、琴房由专门的人员管理,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可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否则取消练琴资格。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3

一、考勤制度

1、受聘教师不得以(除不可抗拒的病、灾等之外)的任何理由拒绝中心的工作。

2、上课提前10分中做好准备,如迟到、早退罚款10元。

3、教师正课时间不准请假,违者扣50元。

4、家长投诉教师经常迟到早退,将加倍处罚。

二、安全问题

1、认真组织教学,安排好侯课、课后学生的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到人。

2、任课教师确认家长在候,方可让学生离开,做到安全交接。

三、上课制度

1、任课教师严格听从中心安排,严禁自主更换学员、严禁自主改变课时。如改变课时未到前台登记导致未及时通知家长,扣罚50元。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中心将依据教师授课质量、学生进步情况及信息反馈,实行奖罚、考级通过率、100%奖励100元、市级、省级比赛一、二、三名分别奖励200、100、50。如续费率80%以下课时费则按标准的课时费续费率百分比发放。(例:35*续费率70%=26)备注:如中心原因及特殊情况导致没有续费例外。

3、上课期间不准接听与本中心无关的电话、不准会客,违者罚款50元。

4、教态大方、自然、亲切、稳重、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5、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普通话,上课时不擅离教室,没月必须开展一次教研。违者罚款50元。

6、每月都要进行电话回访家长,主动询问学生练琴情况,及每月要上交学生进度表。违者罚款50元。

7、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因材私教、教学相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考核制度

1、教师在课余时间应潜心业务、刻苦练琴、以平和的心态接受中心阶段性业务考核。每个教师必须手上有3首8级以上的歌曲。如抽查不达标扣罚50元。

2、中心随时抽查任课教师授课对象的学习成绩,依据成绩,奖罚分明。

3、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中心规定时段内的每日备课任务,违者,视情况罚款。

4、如发现私自到其它培训中心授课及私自拉学生家教,立即开除并扣除全部工资。

5、教师必须清点学生课时情况,如发现超出课时扣罚50元。

6、如教师每月到课率为100%奖励50元。

7、教师每月课时费为隔月发放,如十月份课时费则为十二月发放。每月课时费扣起30%年终发放作为考核。

五、接待制度

1、在无课时间,教师有接待来访家长的义务和职责。

2、与来访家长交流时,切勿谈及或影射其它培训中心的师资和教学上的不足。

六、琴房管理制度

1、上课教师要全面保持琴房环境卫生。

2、课前课后眼见琴房清新淡雅,大到桌椅板凳,小到书本钢笔,皆井井有条、各就其位。任课教师应课后把书本及杂物收拾好,离开时把电器电源关好,违者扣罚20元。

七、道德规范

1、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把“奉献”做为人生价值的前提。

2、热爱集体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3、积极学习教育理论,不断充实新的知识,总结新经验,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4、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全面提升自身修养,做一名德艺双馨优秀教师。

八、所谓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有制则铁,无制则失。铁源其治,治其不制”。为了你和中心的共同发展,望各位教师自觉遵守为是!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4

一、总则

学习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团委学生会集体活动,甘愿为学生工作无私奉献。

二、工作内容

每周一晚自习第二节检查各班作业,每班各五名同学;周二上午自习课办板报。

三、人员编制

部员人数除部长,副部长10人以内。检查人数11人,办板报人数2人,男女比例1/3,高一高二人数比例3/1。

四、工作守则

1、应遵守“务实高效廉洁负责有素”的管理精神和目标。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切应以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同学们的需求,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为同学们做实事。

3、团结协作原则,继承发扬学习部的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4、学习部成员无论任何工作会议都要严格按时到会,会议中,做好文件的记录和整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

五、检查制度

1、检查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2、检查过程中,保持纪律,不可交头接耳。

3、通知作业时,出现失误需及时上报,不能当面顶撞老师,学长,学姐。

六、惩罚制度

以上制度,违反一次写600字检查,违反两次女生写600字检查加20个蹲起,男生600字检查加跑步两圈,违反三次开除学习部。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5

学习部是一个常规部门,作为院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上传下达,沟通老师和同学的双向交流,组织各种比赛,开展有利于同学们学习的活动,举办知识讲座的重任。为彻底贯彻落实学生社团建设科学化,正规化,严谨化的要求,更出色的完成学习部的各项工作,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结构组成及其任务

1.部长:全面负责学习部的各项事宜,总领学习部各项工作,多与上级以及其他部门交流合作。

2.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学习部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

3.干事:自觉维护部门利益,相互协作,彼此团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上级安排,积极组织好各项活动,努力进取。

二、晚自习值班制度

1.各成员需按安排准时到达值班地点。

2.值班人员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

3.工作分配到个人,成员应认真做好所安排的工作。

4.在检查晚自习过程中,成员应秉公办事,不得有私心或偏袒,必须认真负责的检查。

5.班级有情况应记下来,并及时向部长或部长助理汇报。

6.成员之间调班需向部长或部长助理请示。

7.值班过程中,不得与别人发生冲突。

8.进每个教室时,应轻声敲门,并使用礼貌用语。

9 .每晚将晚自习的情况及时汇报给宣传部,以便后者及时反映到黑板上

10.一周的晚自习情况汇总好后需发给秘书处。

三、早读值班制度

同上述晚自习值班制度。

四、例会制度

1.按时参加例会,如特殊情况需向部长请假,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例会不得迟到,2次迟到记为一次旷会。

3.会上各成员应积极参与部门工作的讨论,并力求提出最有建设性的建议。

4.会议记录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五、活动制度

1.各成员收到活动通知应及时回复告知通知者是否能参加本次活动。

2.部门举办活动时成员都必须准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部长或者部长助理请假,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本次活动。

3.在活动过程中,各成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活动顺利展开,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和集体力量,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4.活动中途表现欠佳并影响部门工作者,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分并记录在案。

5.所有人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如果有事需要提前离开,必须向本次活动负责人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六、奖励制度

1.积极准时参加例会和活动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干部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干部,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院校代码:)。

第三条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邮编:)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干部者准予毕业,发放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团员演艺职业学院的干部团员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干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干部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有关干部团员人组成的团干工作干部团员,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干部部和广西自治区干部考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干部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干部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干部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为干部招生领导小组的团员机构,主要干部是根据学院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干部团员和录取工作,处理干部全日制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学院干部由学院领导和团员监察干部组成的团干监督小组,对干部团员实施监督。在干部团员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干部考生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录取工作干部团员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干部,在各省(区、市)干部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干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高职高专院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艺术类提前批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合格及文化考试录取最低分数线,我院认可艺术类考生在招生省份其他院(系)取得的艺术专业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①艺术类考生专业优先(其中: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体无缺陷,女生身高以上、男生以上(专业特优者可适当放宽),②普通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7

为规范学习部的检查,统一检查标准,根据《学习管理考评规定》和《关于班主任学风管理考核奖励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习部检查的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1、迟到、间缺、早退每人次扣1分。

2、正课或自习课旷课一节每人次扣3分。

3、早读、正课、自习看课外书、听录音机、玩游戏机、说笑打闹、随便换位、睡觉或做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事,每人次扣1分。

4、请假有假条的每次扣0.2分;无假条的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3分。

5、打预备铃后未进教室的在每人次扣1分;在走廊上说笑打闹、大声喧哗的扣3分。

6、没打下课铃,擅自下课的班级每次扣5分。

7、妨碍、刁难、顶撞学习部检查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

8、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研究处理。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8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院综合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学院在从事教学、科研、基建、财务、党政管理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和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院档案工作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办好学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必须把学院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学院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任务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主管学院档案工作,对全院的档案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建册以及档案移交前的保管。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凡是反映本院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均应按照规定向学院档案室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会议记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

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

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

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着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

(十一)财会类

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以上各类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八条归档时间

(一)学校各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

(二)各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10月底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九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要求字迹、图像清楚,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工整。

(二)有关部门应自觉配合档案室将该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做好立卷工作。

(三)在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应按照规定向院档案室移交,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交,或将档案据为己有。

(四)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凡反映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料等,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院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学院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暂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学院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安全与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案卷,做好立卷、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

第十二条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档案借阅、调档制度,确定档案利用范围,严格履行档案借阅、调档手续;未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超工作范围借阅档案。

第十三条任何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不得泄密、遗失和涂改。

第十四条学院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理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和同意,并造册报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的档案。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专人监销,并建立销毁清册。

第十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都应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档案馆应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档案形成部门及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3、将重要或珍贵档案捐献给学校的。

4、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且表现突出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轻者学校给予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随意处理,造成损失的。

2、不按规定归档或一拖再拖,以种种理由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3、拒绝学校档案馆督促、检查、指导的。

4、损毁、丢失档案的。

5、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档案的。

6、涂改、伪造档案的。

7、出卖、转让档案,或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2024学院规章制度 篇10

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编辑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纪律委员:负责班级的课堂、晚自习等方面纪律的考勤和记录

1 团支部书记:负责协助老师作好班级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级团的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墙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组织委员:做好班级团员的发展及统计工作,团的活动的组织及记录工作。

二、班委制度

1、班委原则及要求: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一切为班级及同学。

2、多和同学交流,联系,挖掘各方面人才。

3、班干部之间要互相支持与协助。

4、注意为人,做出实际,以自己作为班委的身份,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在同学中班委的形象,起到带头作用。

5、积极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敢于创新,不怕吃苦。

6、帮助同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本着为全班同学服务的原则,一切以班级利益为重。

7、积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在工作上创新,时刻乐观,对工作充满信心。

三、班级会议制度暂行规定

班级会议主要包括班级周会,班干例会,团员例会等。班级会议是班主任贯彻学校精神、班干讨论班级管理、团员学习政策制度的重要途径。对班级会议要求如下。

2 1.组织者开班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有内容详细、主题明确的讲稿;

2.组织者要提前通知与会者,会议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安排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3.组织者要虚心接纳与会者的观点与建议;

4.与会者必须准时到场,若有急事,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者请假,经批准,请假条才能生效;

5.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做与班会无关的事,不得借故起哄,影响会场秩序。

四、课堂教学和管理制度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

3 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10、学生在上课过程中应当全程集中精力。不得讲话,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玩弄手机或者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等。

11、学生在上课过程中不得打瞌睡,如果发现将扣分。

12、课堂教学实施考勤制度,任课教师需要讲课前点名,下课后认真核实旷课学生情况并且签字确认。

13、请假1—2节课,由班长批准;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系领导批准。迟到一次,在综合评分中扣0.5分;旷课一节在综合评分中扣1分,凡请假的在综合评分中都相应有扣分。

五、晚自习制度

1、所有住宿学生在晚7点到晚9点必须在教室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和早退。

2、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应当认真学习。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3、班委成员和值周老师对学生的晚自习有监督责任,班委成员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纠正。

六、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生宿舍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针对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住宿管理规定。

(一)、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保持清洁。

2、行李摆放整齐,床铺整洁。

3、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桌面干净。

4、墙壁严禁钉钉子、乱写、乱画、乱贴。

5、学生不得随地吐痰、扔脏物,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

6、垃圾及时清理, 室内不得堆放垃圾。

(二)、纪律要求

1、按规定寝室住宿,不经同意,严禁私自串寝。

2、不经允许严禁到异性寝室逗留、私自留宿异性。

3、不许学生在寝室内吸烟。点蜡烛。

4、严禁赌博活动,上课时间和晚自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宿舍逗留。

5、不许大声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6、遵守寝室作息时间,不许夜不归宿。

7、严禁在寝室内喝酒,打架、斗殴等违纪活动。

8、支持检查工作,对态度恶劣、无理取闹者按违纪论处。

9、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10、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禁止使用酒精炉、煤油炉。

(三)、公共设施

1、爱护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挪用寝室内公共设施

2、寝室内公共设施损坏,需要立即上报维修。如属于恶意破坏,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以一定处分。

3、宿舍卫生间内设备需要爱惜,不得破坏。

4、寝室钥匙严禁借给别人,调整宿舍需要交回。

七、班级卫生管理制度

1、劳动卫生委员,全面负责班级的集体劳动卫生工作。

2、有合理、明确的班级值日表。班委和劳动卫生委员提醒值日生值日、监督并考量值日生值日情况。

3、班级应当经常保持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桌椅排放整齐,卫生洁具整齐统一。

4、每日下午班级应当有每日扫除。应当将门窗玻璃、地面、讲台等打扫干净。

5、每个值周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细致地将教室及公共区域各个环节进行清理、打扫。

6、“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7、劳动积极分子学期末学分加5分。

8、个人逃跑,罚扫一次并扣2分。全组逃跑,罚扫一周,每人扣3分。小组值日未尽责尽职,全组罚扫一次,每人扣1分。

9、组员有事,找同学替补并向组长说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