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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十篇

大学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我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以下简称清查盘点),真实反映我校资产状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大学规章制度十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清查盘点,是指校内所有单位,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真实反映本单位固定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清查盘点的固定资产,是指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家具单位价值6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属于盘点的范围。

清查盘点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标本模型、图书资料。

第四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基本原则

(一)清查盘点工作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按照“归口管理、管用结合、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各单位组织专门的小组负责清查盘点工作,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

(二)“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按规定的分类,实地逐一清点、逐一登记,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的基本方式,查清固定资产的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清,最终实现不重不漏,账实相符。

(三)“全面清查和突出重点”结合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对学校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对价值量大、易出管理漏洞、属于关键部位的固定资产进行重点清查,提高清查盘点工作的质量。对学校人员变动包括调出、离职、退休、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等离岗人员使用的资产要及时进行盘点清查,若有损坏、丢失,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四)“遵法规、重事实”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法规,对盘盈、盘亏、报废损失等各种情况,要逐一查明原因,如实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固定资产处,并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处置,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做到账账、账物、账卡相符。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要及时登记,及时入账,确保清查工作的真实、全面。

第五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清查方法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间为当年财务扎账后的年底。

清查的方法可分为自查和复查两个阶段。

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导出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数据,资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根据资产信息对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自查,清查盘点结果分为“无盈亏(正常)”、“盘亏(有账无物)”、“盘盈(有物无账)”,所有清查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交资产处备案。复查工作由资产处对照自查表和实物进行抽查。

第六条清查盘点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资产存放地点和使用管理人,对更换了管理使用部门及管理使用人的要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调拔及修改手续,做到账、卡、物一致;

(二)固定资产标签张贴醒目;

(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规范,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张贴上墙;

(四)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记录完整;

(五)对已列为固定资产的图书,以图书的标价为依据进行价值量的登记;没有标价的,只清查实物量,不作价值量反映;

(六)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清查,对未按出租出借规定手续审批的资产,要进行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

(七)对捐赠资产的清查,有价的应按账面价值进行登记;对无法确定其价值量的,则按实物量登记,由各使用单位列出清单,由资产处报学校统一确定具体记账方法;

(八)通过清查盘点,闲置积压物资汇总记录,查明购置日期、使用时间和技术状况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九)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含账外)、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情况说明。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规章制度 篇2

(一)实行协会委员会责任制,落实“三定”要求,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

(二)设有“一册五薄一档案”。即:老年人花名册;协会开展活动登记薄、学习情况登记薄、好人好事记录薄、调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纠纷登记薄、签定赡养协议(责任)书登记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档案。

(三)在协会活动场地张贴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老年法规,妥善管理设施及有关资料。

(四)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

(五)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大学规章制度 篇3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活动秩序,健全本协会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请各成员务必遵守。

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秘书处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否则写500字以上的自我检讨,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协会;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5)协会成员迟到5次以上,请假6次以上,旷会5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大学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大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大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反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大学规章制度 篇5

(一)在正通一社区居委会和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办各类社区居民所需求的教育、培训及讲座,并且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学校的自身建设。

(二)积极支持并配合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带领全体老年人为正通一社区的建设献计献策。

(三)聘请有教学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志愿者担任教师,充分合理利用教育教学资源。

(三)充分发挥学校内部设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小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小组、维护治安小组、环境卫生小组、纠纷调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关心下一代小组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四)落实好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按时完成社区居委会和党总支安排的各项任务。

大学规章制度 篇6

1、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努力营造“求知、达观、康乐、有为”的良好校风。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带好《市民卡》进校刷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上课专心听讲,不随意调班、调人或串班听课。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学,互相关心,文明用语,宽以待人。

4、积极参加学校,班组集体活动,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5、爱护学校公物,不乱涂乱画,保持教室整洁卫生,教室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自觉参加班级卫生值日。

大学规章制度 篇7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农业大学教务处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一、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工作负责;

2、身体健康;

3、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务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农业大学保卫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试卷保密室人员配备

保密室设负责人两名,一名为教务处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处领导,另一名为教务科工作人员。同时,设值班巡逻人员四人(不含试卷保密室负责人,且学校保卫处至少2人)。

三、试卷保密室使用要求

1、保密室为社会考试专用。非社会考试期间,可用于其他考试试卷的保密。保密室防盗门配置两把锁,其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

2、自试卷运抵保密室起,教务处和保卫处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有详细的值班巡逻纪录;

3、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收和发放记录;

4、试卷保密室在存放试卷期间进行全天摄像监控,监控资料由保卫处至少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

5、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应接受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值班纪律

1、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或开展其它与试卷保密工作无关的文娱活动;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4、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及铁柜的钥匙,拒绝他人代领试卷;

5、发现可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大学规章制度 篇8

一、理事会组成制度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各部部长各一名。

2、协会下设秘书处、礼仪培训部、模特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礼仪模特部。

二、理事会竞选制度

1、礼协会长由竞选产生,评定标准由本学年各项表现和团委老师的意见综合评定。

2、副会长由会长按学年综合表现推荐人选,最后再由团委老师评定产生。

3、各部部长由副部竞选产生,评定标准参照本学年各项表现和个人能力。

4、环节竞选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

三、理事会纳新制度

1、纳新人员分为各部干事和礼仪模特部成员。

2、干事协助各部副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安排,礼仪模特部成员负责礼仪服务和模特表演。

3、干事要求办事负责,勤快积极,能力强;礼仪模特部成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身高、形象条件。

四、协会奖惩制度

1、协会例会、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自动除名。半学期统计处理一次。

2、每学期制定日常礼仪服务名单,由礼仪模特部成员轮流出礼仪。轮到的同学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取消评定优秀会员的资格。

3、重要礼仪服务活动的人员由团委老师制定,如有事(经核实情况属实)不能参加,亲自找老师请假,一学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自动除名。

4、协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现场记录。

大学规章制度 篇9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用专业知识进行的一种带有总结性和创新性的并以设计(论文)形式表达的独立性作业。是学校在学习的最后阶段对学生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的综合检验。为了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社会和专业等问题的能力。

3、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理论计算、实际动手、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选题程序

1、选题的原则

设计(论文)是研究结果的总结,而研究工作的首要是选题。选题好坏直接关系到设计(论文)的质量。因此,请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2)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尽量做到1人1题,本年度本专业重题率控制在15%以内,近3年本专业重题率小于15%。

(3)应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必须经系或指导教师审查、备案。

2、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按照学生人数1。2—1。5倍的数量拟定题目;同时鼓励学生自行拟题。

(2)系或教研室对拟定的题目进行审查、确定。

(3)系或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4)选题结果报教务部备案。

第三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必须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不多于10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资格由系主任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部备案。指导教师应按照其职责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篇数要求(含跨院、跨专业指导):指导专科生不得多于18篇,指导本科生不得多于15篇。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剽窃或抄袭行为要严格把关,有明显剽窃或抄袭的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5、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系,可聘任实习单位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经学院同意后,可给予适当报酬。

第四条对学生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是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引用公开发表的有关资料应在论文中明示。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记录,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做好阶段总结,并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装订打印,且必须在答辩前10天交到指导教师手中。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填写完书面评语后,在答辩前3天交评阅教师评阅,并填写意见。

5、外文翻译用学院同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书写或打印,译文与外文原文一起装订成册,并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

1、确定指导教师和选题

各系于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第17周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学生初步选题报教务部备案。

2、下达任务

(1)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末各系要组织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教务部统一印发,由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填写,并由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发给学生本人。

3、开题审查

(1)毕业实习(调研)结束,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撰写方案。

(2)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周。

4、中期审查

(1)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细致认真的指导。

(2)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5、论文完成情况形式审查与评阅

(1)答辩前10天,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分别写出评语和给出成绩。

6、答辩资格的认定

在答辩前,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设计(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设计(论文);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1/3以上。

7、答辩与成绩评定

(1)学生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须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报告时间5分钟,提问2—3分钟,答辩5—7分钟,评分及评定等级5分钟。

(2)答辩前各系将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地点、时间报教务部备案。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3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20%和30%。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5级评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60%。

(5)最后综合评定成绩,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确定,并送教务部备案。

(6)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生返校补考管理办法》处理。

8、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2)将装有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等资料袋,统一存入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五年(专科为四年)。

第六条评价

学院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向学院推荐“优秀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

第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大学规章制度 篇10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