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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规章制度十篇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1

按照沪教委基(1998)75号《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本须知的内容主要是对转入的转学而言。转出的转学要求基本同转入,手续在学校办理。

中小学规章制度十篇

一.办理对象

1.全家户籍跨区县或跨省市变迁至本区;

2.上海知青子女回沪户口至本区,持有至本区的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子女户口至本市而居住地在本区,持有因人才引进办理的居住地在本区的《上海市居住证》(编号为“cw 9 … …”)等特殊情况。

二.不予办理对象

初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和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高中一般不予转学。

三.所需证件

1.本区户口簿;

2.转学联系单;

3.学生成长记录册。

(或相应材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1.小学生转学,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区学校联系办理,学校接受后报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核准;

2.中学生转学,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五.办理程序

1.携带转学所需证件,经招考中心核准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安排接受学校;

2.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去接受学校,经接受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在所带的转学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受入学;

3.将盖有接受学校图章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去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已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的,此步骤可以省略)

4.及时将转学证明、学籍档案交予接受学校,以完成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六.办理时间

开学前一周(双休日除外)。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2

根据xx市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防止学生溺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游览东湖。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1.各班要通过晨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务日志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三、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负责陪同、监护。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到东湖、迎宾湖等地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边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3

为贯彻落实《xx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xx省下发《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建立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即每天下午放学前,学校主管教学的部门要逐一对各教学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作业公示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要求

1.公示位置。

学生家庭作业公示栏应设在学校校园网主页或校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学生每日及节假日的家庭作业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以促进学校对家庭作业的对比和交流工作。

2.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

3.公示作业用时。

公示的作业都要标明大部分学生的预计完成时间,学生不超过90分钟。

4.优化作业设计。

学校要通过不断优化作业设计确实减少学生作业量。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为此,各学校要定期开展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要求以年部为单位,学科组长为先导。统一规范学生作业内容与层次,做到不超时、不超量。既让优生吃得好,又让普生吃得饱。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4

一、根据《国旗法》的规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每周一 早 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学校德育室主持。升国旗前向全校宣布担任升旗手的学生名单。升旗手由各班的优秀学生轮流担任。

三、每次升国旗活动时,由学校领导、优秀教师代表及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的思想教育。

四、听到集合信号,全体师生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按“快、齐、静”的要求,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

五、升国旗时学生按学校要求一律穿校服。

六、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少先队队礼,行礼至国歌完毕时为止,全体师生应伴随国歌乐曲声高唱国歌。

七、升国旗活动中,由政教处指派专人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全校教职员工都要按时列队自始自终参加升国旗仪式。年级组、各处室要做考勤记录。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5

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特制定《xx小学生作业公示制度》,并严格执行。

1.每天下课前,由任课教师在《作业布置表》上或者通过书面形式发布作业.学生当天家庭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保证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不超1小时。

3.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责任进行调控。

4.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5.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教导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6

升旗仪式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必须严格规范升旗制度,促使每个学生受到生动、形象、具体的爱国主义教育。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小学升旗制度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学期定期开展学习宣传《国旗法》活动,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国旗法》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国旗法》,认真落实升旗制度。

二、学校每周一或重大节日,在操场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全体教职工准时参加。

三、学生必须准时或提前到达会场,并做到:队伍整齐、肃静。恶劣天气除外。学生参加升旗活动要统一着装,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仪表规范,仪态要庄重。

四、升旗手的推选,从高年级到低年级依次进行,由旗手一人、护旗手两人,升旗小队共五人组成。升旗手要由表现突出或进步较大的同学担任。升旗时,旗手和护旗手分别佩戴标志。

五、升旗时,师生要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严禁说话, 议论。行政及科任教师列队站于队伍左侧,班主任及配班老师须前后站立。唱国歌时声音洪亮,在国旗下讲话时不准说话或搞小动作,要保持队伍的整齐肃静。

六、平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要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觉活动。

七、每周升旗仪式由校长、主任、教师轮流进行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八、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护旗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介绍升旗手及荣誉升旗手事迹(各班写出升旗手事迹简介材料)

3.升国旗、.唱国歌(奏国歌全体队员行队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

4.国旗下讲话(结合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系列教育)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7

为认真做好食堂水电管理工作,积极采取节水节电措施,创建节约型校园,结合食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水节电管理责任

1.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水电管理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牢固树立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

2.学生食堂的用水、用电设施由食堂具体负责管理。

3.食堂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内的水电设施,发现有跑、冒、漏的现象及设施损坏的情况要及时报修。

二、严格用水、用电管理

1.要自觉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爱护水电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规定。

2.食堂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处于待机状态。

3.因违章用电引发的.火灾及其它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各食堂自负,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节水节电教育和奖罚

1.总务处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教育,使食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树立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的思想意识。工作人员自觉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2.节水节电制度,作为文明职工评比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8

为了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健康、安全,根据xx市有关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校服采购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的精神,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利益。

2、学校校服采购供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校为本”原则.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必须通过校务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并由家校双方制定相应的校服采购、校服穿着制度,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

3、学校在采购过程中应通过综合比较,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送教育局备案。

4、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由学校在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约定。

5、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样、未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等,学校可以拒收。

6、学校在把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质量技监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内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

7、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列入学校考核内容.采购供应工作中如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校服采购供应工作接受教育局纪委、审计、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监管。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9

省教育厅: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市中小学编制情况,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和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职工基本情况

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校1691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初中207所,小学1455所;中小学教职工共有37951名。

二、编制管理情况

1、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和编制年度报告制度。至目前,省编办核定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共31028名。按照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事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并建立了编制年度报告制度。

2、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近期,按照省编制部门要求,正在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严把人员入口关。

3、实行学年度预测编制需求办法,及时申请编制。市教育局每年3—4月份,对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生源变化和教师需求情况,并及时上报市编制管理部门。目前,20xx年暑假招生所需教师编制仍未到位。4月13日,梁铁虎市长和陈静副市长到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承诺今年秋季开学前研究中小学编制问题。各县(区)自20xx年省核定编制后数量没有变化。

4、清理在编不在岗和不符合教师条件人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问题的意见》,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违规进入教师队伍或不符合教师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全市共清退不合格教职工20xx名,基本保证了中小学校编制充分有效地使用,逐步实现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校长聘任和教职工聘任情况

1、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聘任制改革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龙头,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必经途径。目前,我市中小学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已基本形成制度,已初步实现由单位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任期制,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校长任期为四年,完善了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小学校长奖惩和选聘的重要依据。明确要求今后凡出现校长职务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都要以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主要方式,严把校长队伍入口关,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社区组织和家长代表的民主参与程度。推动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优秀校长的脱颖而出,从机制上创造条件,保证校长聘任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在选拔任用上,部分高级中学校长仍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任命。

2、教师聘任工作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市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聘任形式、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全面实行了人员聘任制度,在核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设置教职工岗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在聘用过程中,坚持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得到教师的普遍认可。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市在编制限额内已聘教职工30167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276名,基本实现了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未聘人员分流情况

如何做好中小学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改革的关键点和难点。鉴于目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对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未聘人员,我市出台了《市直事业单位人事单位制度改革中未聘人员分流分置的意见》(濮办[20xx]42号),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新进人员严格按照聘任使用管理,对未聘的原正式职工,采取安排临时工作、转岗聘任、待岗培训、提前离岗、自主择业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做到了改革坚定,操作有情,保持了大局稳定,保障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分配制度改革情况

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由财政统发,并且市直所有学校和部分县(区)学校将教职工工资中活的津贴部分直接拨发给学校,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作绩效挂钩,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建立了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教师交流情况

实行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进行任教服务,逐步完善对口支教制度。市直学校和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具体支教措施,每年坚持选派一批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对口支援。如台前县在今年初从城镇学校选派14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期为三年,支教期间上浮一级工资,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才可回原校任教,浮动工资同时转为固定工资,并在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为更好地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决定从20xx年起选派市直学校2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区以下基层学校挂职锻炼。要求各县(区)实行这项制度,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年轻干部,都要有计划地到基层学校挂职锻炼,坚持把挂职锻炼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七、公开招聘新教师情况

20xx年底,市人事局下达给市直部分学校109名增人计划,这次补充教师工作实行教育系统内部招考的办法进行。从12月20日开始,先后经过征求意见、制定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积分计算、笔试、面试、体检、学校考察、录取、公示等众多环节,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圆满完成了招教任务。

北京县、范县因地制宜,以核定的.编制为依据,在清退临时代课教师、“在编不在岗”人员和不合格教师的基础上,以师资类大中专毕业生为主,面向全县公开招考教师。由县政府牵头领导,县教育、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聘用合同书。

北京市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招聘新教师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和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近年来公开招聘新教师共计1276名,没有发现一起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事件,一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通过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保证了教师队伍的质量,为基础教育及时补充了新鲜血液,对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八、存在问题及建议

1、建议针对学校中占编但不能上岗的人员,出台相关提前离岗政策。目前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太过严格,人员安排非常紧张,如学校出现职工病产假、继续教育等特殊情况只能聘用临时教师,没有缓冲余地。一方面,农村学校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民师转正的教师,年龄偏大,知识陈旧,难以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市直学校也存在部分年龄偏大、身体较弱的人员,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另一方面,受过国家正规培训的师范类毕业生不能上岗,造成人才的浪费。如能出台提前离岗政策,能够让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腾出编制,使学校得以及时补充年轻、学历层次高的人员,既能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提高教育质量,也可以安置一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合理使用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持社会稳定。

2、建议成立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为教育系统内待岗人员培训、提高、交流、转岗提供服务,以市场的形式对教育人才进行合理配置,同时,还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教育人才提供职业介绍、信息咨询、人才登记推荐、指导就业,并配合教师岗位聘任制改革的实施,实现教育系统内部人才的余缺调剂。另外,中心还是教育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站,办理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人事代理业务,以此实现教师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外省市已纷纷成立教育系统内部人才市场,希望省厅协调有关部门促成此事,搞活教育系统内部的人才交流。

20xx年5月10日

中小学规章制度 篇10

省教育厅: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市中小学编制情况,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和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职工基本情况

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校1691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初中207所,小学1455所;中小学教职工共有名。

二、编制管理情况

1、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和编制报告制度。至目前,省编办核定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共名。按照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事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并建立了编制报告制度。

2、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近期,按照省编制部门要求,正在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严把人员入口关。

3、实行学预测编制需求办法,及时申请编制。市教育局每年3—4月份,对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生源变化和教师需求情况,并及时上报市编制管理部门。目前,20xx年暑假招生所需教师编制仍未到位。4月13日,梁铁虎市长和陈静副市长到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承诺今年秋季开学前研究中小学编制问题。各县(区)自20xx年省核定编制后数量没有变化。

4、清理在编不在岗和不符合教师条件人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问题的意见》,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违规进入教师队伍或不符合教师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全市共清退不合格教职工20xx名,基本保证了中小学校编制充分有效地使用,逐步实现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校长聘任和教职工聘任情况

1、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聘任制改革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龙头,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必经途径。目前,我市中小学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已基本形成制度,已初步实现由单位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任期制,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校长任期为四年,完善了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小学校长奖惩和选聘的重要依据。明确要求今后凡出现校长职务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都要以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主要方式,严把校长队伍入口关,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社区组织和家长代表的民主参与程度。推动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优秀校长的脱颖而出,从机制上创造条件,保证校长聘任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在选拔任用上,部分高级中学校长仍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任命。

2、教师聘任工作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市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聘任形式、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全面实行了人员聘任制度,在核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设置教职工岗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在聘用过程中,坚持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得到教师的普遍认可。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市在编制限额内已聘教职工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276名,基本实现了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学校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