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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教学检查与督导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二级学院教学检查与督导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教风与学风建设,加大教学监控力度,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 设立院部教学检查与督导小组,由院部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或推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3-5人组成。

第三条 检查督导小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责任感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在本院部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章院部检查与督导小组主要职能

第四条 院部督导与检查小组主要职能:

1.对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

2.负责院部主要课程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3.参与院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评价、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有关咨询、论证工作,为院部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4.协助调查、核实、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有关教学质量的问题,参与讨论处理意见。

第四章教学检查与督导的内容

第五条 院部教学检查与督导小组主要开展以下第二条所含检查与督导工作,并 按百分制对本院部任课教师做出定量评价。

第六条 教学检查与督导的内容主要有授课计划(10分)、教研活动(10分)、教案和教学考查薄(10分)、授课(40分)、作业布置与辅导(10分)、成绩考核(10 分)、其它教学工作(10分等)。

第七条 授课计划检查。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计划, 内容安排科学严谨。无授课计划扣5分, 授课计划与教学大纲要求不一致扣3分,授课计划内容安排不合理扣2分。

第八条 教研活动检查 积极参加院部及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成绩突出,每少参加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扣 5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2 分,参加教研活动不积极扣 1 分。

第九条 教案和教学考查薄检查教案首页内容填写规范齐全,否则扣 1 分;有授课班级和时间、授课目的、内容提纲、课后小结,否则每项扣 1 分;内容结构合理、文字图表书写清晰规范,否则扣3分。教学考查薄能按要求内容填写完整规范,上课考勤准确,无不负责现象,能按要求取、送,否则每项次扣2分。

第十条 授课检查 理论课课堂教学秩序良好,无不良行为,否则扣 5 分;授课内容适量,结构合理,否则扣 5 分;讲课方法得当,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内容掌握好,否则扣 10 分;操作规范熟练,讲解清楚,否则扣5分;学生能写出具有较详细的实践操作过程(工艺流程)和综合分析的实验实习总结报告 ,否则扣5分。

第十一条 作业布置与辅导检查 课后有作业布置,否则扣5分,作业要有检查批改,每学期不少于三次,缺一次扣2分。辅导每周不少于一次,每缺一次扣 2分,鼓励教师进行课外专项辅导。

第十二条 成绩考核检查能按要求完成课程试题库及期末试卷的编制工作,能按要求完成考核工作并及 时上交考核成绩,并做出统计分析,否则扣5 分。成绩考核客观公正,不泄题、露题,否则扣5分。

第十三条 出现教学差错一次扣10分,出现教学事故一次扣20分,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扣30分,扣完为止。

第五章院部检查与督导小组的工作方式

第十四条 随堂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每门课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及时向院部反映问题,以帮助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 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师生的教与学的情况。

第十六条 调阅各种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授课计划等。

第六章院部检查与督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学期开始院部教学督导与检查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写出工作总结,并上交院检查与督导组备案;每月至少有1次集体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检查与督导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1 次,做好听课记录,期末装订成册,作为教学管理档案的一部分;课后对讲课教师进行具体指导,反馈讲课情况。

第十九条 及时反映师生对院部教学工作的意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