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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4篇)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4篇)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

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三、管理部门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本考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4

一、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给大家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8:00

三、考勤规定

1、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基本工资的唯一依据,无记录者不计算工资。

2、所有在职人员实行指纹机签到考勤,时间以指纹机时间为准。

3、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均属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均属早退。迟到早退处罚标准:在5分钟之内(含5分钟)每次处罚5元,在6分钟----10分钟之间(含10分钟)每次处罚10元,在11分钟----30分钟之间(含30分钟)每次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超过2次者(含2次)除相应的处罚外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两次指纹签到,缺一不可。

5、关于在本单位内部工作性质流动的人员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签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纹机的进行指纹签到无指纹机的进行书面签到,月底由各部门汇总到财务作为工资核算的唯一依据。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进行指纹签到按此程序执行:当事人签写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当事人保存→月未交财务。店长、经理、部长、项目总监本人的未签到说明在上级签字后必须要有总经理的签字,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