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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精选4篇)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精选4篇)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 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2章 员工作息时间

第3条 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第4条 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3章 员工考勤规定

第5条 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 打卡时间: 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 元。

第9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 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 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 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 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计发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各驻外分子公司(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执行。

3.管理责职

3.1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a) 监督检查员工考勤纪律,调查处理考勤违纪现象;

b) 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考勤记录统计表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与反馈; c) 指导、监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审核分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职能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a)教育督导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

b)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相关考勤申请流程,监控员工日常的考勤违纪行为并反馈给考勤主管部门。

c)本部门内指定专人(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依照本管理规定,做好部门员工每月考勤的统计上报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门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

a)开发或提供专业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负责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

b)系统日常操作的指导、咨询,与供应商确定良好的售后服务。

c)系统故障维护,数据安全管理。

3.4 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是本单位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参照本 规定,结合当地政策与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报总部人力 资源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落实。

4.相关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1“请假”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因私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而应履行告知申请和签批手续的行为。

4.2“迟到”是指到了规定的上班时间,员工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行为。

4.3“早退”是指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4“旷工”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应到达工作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4.5“窜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非联系工作需要,员工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随意到他人工作岗位的行为。

4.6“怠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没用心工作或干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行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间节日和加班

5.1 工作日:实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5.2工作日作息时间。公司根据季节,将工作日工作时间分为夏令、冬令时间。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夏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冬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发文通知为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参照以上要求制订,具体方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送总经办备案。

5.3休息日。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原则上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产一线及轮班制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实行轮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执行。公司在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若有调整,将以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作为依据再行发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d)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e)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f)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现将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如下: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9:00a.m~17:00 p.m).,须在公司考勤表上签到,由于个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论;代考勤或委托他人考勤均属明显恶意违纪行为,违者一次扣罚50元(请假者除外)。

二、门店人员作息时间为每天(10:00a.m~22:00 p.m)做一休一,轮流换班,店长将换班表统一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超过30分钟以上者,须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门经理(门店店长)签字的 《外出申请单》(附件1)写明外出事由;业务人员需9:00到公司考勤后办理好《外出申请单》手续,方可外出.违者一次扣罚50元。

三、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二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交给行政人事处;特殊原因(如患急病症或突发事件)无法事先书面申请时,应先电话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处,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1个工作日向行政人事处补交《请假申请表》否则按缺席论。部门经理级以上的请假或工休,应事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四、行政人事部将对每天考勤情况做统计,每周公布一次统计结果;员工对考勤统计有异议,可直接与行政人事部沟通解决;

五、未做考勤记录、不及时提交《非正常出勤申请表》或《请假申请表》者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其分别做如下处罚:

A、15分钟以上的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

B、1~4小时的缺勤按旷工半日计,并扣除半天工资。

C、超过4个小时以上缺勤者,按旷工1日计,扣除当日工资 ;一个月内旷工2日以上(含2日)将被自动除名;

本制度从20xx年4月8日起执行,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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