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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精选17篇)

信函2.57W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

亲爱的精准扶贫户朋友们:

你们好!

也许因为一场大病,拖垮了整个家庭;也许因为发展找不到门路,让你们茫然无措……贫穷是无情的,痛苦的。但是,种种境遇,都只是暂时的,要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贫困不可怕,就怕志气短。脱贫路上,绝不让一个人掉队!这是政府对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为了紧跟国家相关“精准扶贫”政策,我们XX县卫生监督所进村入户详摸底,千方百计搞扶持,目的只一个,那就是决战决胜,脱贫奔康。并于20xx年4月26日召开XX县住宿业志愿者服务动员会,成立“住宿业志愿者服务队”并发出倡议,“帮贫扶困,奉献爱心”,积极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岗位有:保安、保洁、门迎、吧台、服务员、后勤管理员、水电工、司机等。

优惠政策:

1.同等条件优先录取;2.免费培训;3.免费提供食宿;4.工资待遇从优。

消除贫困,我们倡导自立自强,反对等、靠、要、懒。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让我们携手共进,用信心和微笑面对暂时的阴霾,用智慧和汗水劳动致富,为实现我们的脱贫梦想而不懈奋斗!

XX县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七年四月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2

全县广大建档立卡贫困户:

你们好!

党的xx大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xx年,县委、县政府吹响了“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集结号,明确了20xx-20xx年全面脱贫的总目标。我们将按照“六个精准”要求,采取“五个一批”脱贫路径,确保各项政策落在大家身上。

乡亲们,为了让大家不愁吃、不愁穿,娃娃有学上、生病有钱医、住房有保障,县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想尽一切办法为大家找准穷根,帮助你们尽快脱贫,不搞“人人有份”的平均主义。我们将根据不同乡镇不同村组不同家庭不同人员的情况进行帮扶,有的通过发展产业脱贫,有的通过转移就业脱贫,有的通过易地搬迁脱贫,有的通过教育支持脱贫,有的通过健康救助脱贫,有的通过生态保护脱贫,有的通过兜底保障脱贫。一句话,就是对照脱贫标准,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如期脱贫。

俗话说“打铁还靠自身硬”。大家才是脱贫的主要力量,如果大家不积极行动起来,等待观望,畏首畏尾,就无法过上富裕美好的生活。“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如今,有了政府的扶持,社会的帮助,大家一定要自力更生,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家致富。

乡亲们,“吃水不忘挖井人”,为了家人的幸福、家庭的富裕、家乡的发展,希望大家铭记党恩,迅速行动,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中共XX县委

XX县政府

20xx年7月12日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3

各位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厂长(经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大气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抓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条主线,在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严格具体的制度措施,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排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都规定了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规定了信息公开、按日计罚、停业整治、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值此新《大气法》正式实施之际,我局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及厂长(经理)在百忙之中认真阅读学习《大气法》,自觉成为新《大气法》的模范遵守者。

新修订的《大气法》涉及排污单位且比以往规定更加严格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承担的责任。新《大气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环境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是强化了信息公开。新《大气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要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有关信息。

三是加大了处罚的力度。新《大气法》条文共有129条,对违法企业事业单位的处罚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明确除倡导性的规定外,有违法行为就有处罚,法律责任条款共30条,超过全法条文的20%,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新《大气法》明确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新法取消了原大气法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同时还明确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是追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按日计罚在20xx年1月1日实施的环保法中已有规定。与环保法规定不同的是,新《大气法》明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在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将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也将由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五是新增了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规定。在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新《大气法》增加了无证排污、损毁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料、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燃料及其他添加剂、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并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工整治,对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六是增设新的大气污染检查方式。新《大气法》规定了除现场检查以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还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检查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新修订的《大气法》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惩治处罚严厉,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新期待,对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真诚希望所有相关企(事)业单位能理解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熟悉新《大气法》,适应和遵守新《大气法》,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少污染物产生,坚决抵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依法履责,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肇庆做出积极贡献!

衷心祝愿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发展蒸蒸日上,事业兴旺发达!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4

妈妈:您好!

纪伯伦曾这样说过:人的嘴唇所能发出的最甜美的字眼,就是母亲;最美好的呼唤,就是妈妈。不错,您是黑暗中的一束光芒,为我照亮黑夜的路;您是浩瀚海洋中的一位导航者,为我指引未来的路;您是我避风遮雨的港湾,为我在这里我以感恩的心,感谢有你――妈妈!

从我呱呱坠落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是您一直无微不至地呵护我,教育着我。人们常常说:母亲是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不错,在我刚开始咿咿呀呀学语的时候,您就开始教我a,b,c而我因为学了几个单词,就在您面前卖弄起来。而您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用欣慰的目光望着我。有时因为我的调皮,常常在我入睡的时候向您撒娇,叫您讲故事给我听。那时的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如同吃了蜜的小老鼠一般。在您的教育下,我开始一步步去尝试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种种滋味。渐渐地,我在您的怀抱中长大了,我也有了一个小弟弟。而我却还是那么小孩子气,因为弟弟的出生,幼稚的我开始学会与您吵架,怄气。而您却总说我是个傻孩子。执迷不悟的我,总认为弟弟的出生使您对我渐渐冷淡了。在家里我有时感到几乎找不到那原本属于我的位置。那时的我,埋怨您,埋怨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公平。而我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用泪水来发泄心中的不平,用日记来倾吐心中的苦恼。

不久,我升学了。终于,我不负您的期望考上了重点中学。而这也意味着我即将离开这个家来到另一个世界中。尽管,我对您和这个家有许许多多的不满,但心里还是有一千个一万个不舍得。要离别了,您为我打点好了一切,那时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因为那个中学离我们家并不是很远,每个星期都能回家)。但是,对于我而言,这毕竟是第一次。上车时,您嘱咐我:到那儿要好好学习,要为自己争气。我只是默默地听着。车启动了,您含着泪说:妈妈,永远爱你!多么的熟悉,多么的令人震撼啊!我似乎明白了一切。我后悔以前是那样的幼稚,可笑,竟跟自己的弟弟争风吃醋。现在的我,不再会跟您吵架,我懂得了您对我们的爱是公平的,是永恒的。但是,我们之间的话却少了。有时,象陌生人一般。但是在这淡淡的话语中却包含着您对我浓浓的爱。

有一种深沉的爱,一种无法描述的爱,一种比任何言语都要博大凝重的爱――那就是您对我的爱。作为您的女儿,我只能用笔墨还倾吐对您脉脉的爱意;我只能用歌声去歌唱对您深深的爱意,我只能用感恩的心去感谢对您的默默爱意

您的女儿: 小x

20xx年x月xx日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5

亲爱的山区小朋友:

你们好!

我是山西省太原市九一小学五年一班的一名阳光开朗的小学生,是一名班干部。每次在新闻上看到你们那瘦黄的脸庞,弱小的身躯,黝黑的皮肤,还有那渴望读书的目光,我恨不得马上长出天使的翅膀飞到你们那里,把你们接到我们这里来,让你们也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

我第一次知道你们是在网上看到的。曾经有过一个这样的帖子:在山区,人们无法让自己的孩子就近读书,而要让他们翻过几百米的高山,淌过无数条小河。有的孩子甚至因为家里贫困而无法进入校园。朋友们,让我们献出自己的爱心吧!

看完这个帖子,我的心中波涛汹涌,思绪万千。如果上天能够满足我三个愿望,那么第一个愿望就是让你们都可以上学;第二个愿望就是让你们永不贫困;第三个愿望就是让世界充满爱。虽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个愿望,但只要所有城里的妇女少买一些化妆品,所有城里的男子少抽一条烟,所有城里的儿童少买一个玩具,把省下来的这些钱捐给你们,我相信这一定不是幻想!

小朋友们,未来是美好的,相信自己,相信未来,通过努力,你们一定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的。

祝你们:

早日走进宽敞明亮的教室!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6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7

王虹同学:

你的信使我很难过,不是为你的处境,而是为你的心态。

同学过生日邀请你参加聚会,本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可现在为什么又让你苦恼了呢?你说那些原来非常要好的同学现在都和你疏远了,但不可能所有的同学都是因为你爸爸妈妈不同意你来参加生日聚会而和你疏远了吧?

你在来信中并没有全面地介绍自己,但从她约你参加她的生日聚会,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能和人和睦相处的孩子。你爸爸妈妈不让你参加生日聚会也是有道理的。一是她的生日聚会在晚上,他们担心你在路上的安全问题。二是你们现在还都是学生,这样会影响你们的学习。三是给同学过生日要买礼物,会形成一些不好的攀比风气。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你的来信使我想起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是一个周末,哥哥约我第二天一起去规划展览馆参观,并说好了在展览馆大门口等着一起进去。可我第二天早上忘了,一个人去玩了。到了中午我才想起来和哥哥的约定,我急忙去哥哥家找哥哥,没找到。晚上我又去哥哥家,可是哥哥不理我,我知道是我的失信让哥哥很生气。我向哥哥道歉,并保证下次不失信,还把我很喜欢的一个汽车模型送给了他。哥哥最后原谅了我。

你的同学过生日你不能参加,你可以和同学说清楚,还可以自己动手做一个小礼物送给她,或写一首生日快乐诗送给她,都是很不错的主意。我相信同学们会原谅你的,还会和你成为好朋友的。

天天快乐!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8

敬爱的巴金爷爷:您好!

今天,我怀着一颗崇敬之心阅读了您的《给家乡孩子的信》。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一封普普通通的信,到了您的手中,却成了我百读不厌的良师益友。我反复的思索,这封信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句,而是用最简洁不过的话语来叙述的。但它却有强大的震撼力。仿佛“活”了起来,深入到人的内心深处,引起共鸣,令人叹为观止。

我想,这是因为您把最真挚的情感融了其中的缘故。无论您走到那里,过的好坏,您都本着一颗朴实无华、谦虚谨慎的心对待每一个人。这实在令人敬佩。您将毕生追求、思索的人生真谛毫不保留的告诉我们,只图让我们的一生少走弯路,更好的开花结果,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细细品味您那句“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真是令人茅塞顿开。让我学到也感悟到了许多东西。只有一心为他人着想的人才是最快乐的人。而那些自私自利的势力小人,最终是没有好结果的,也不会得到快乐的。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看了您的信,还使我明白了一个懂得珍爱自己,珍爱生命的人,从不虚度光阴,从不浪费一分一秒。而是时时刻刻做自己该做的事儿,刻苦学习,打好基础,以便将来为祖国多做贡献,为人间播撒爱的种子。

巴金爷爷,您的品质如莲花般高尚纯洁,您对待人生价值的思想使我们受益匪浅。太令人惊叹了!

最后,让我再次用最崇高的敬意向您老致敬!愿您在天堂中一路平安。

我们感谢您,我们的好爷爷。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9

母爱如伞,在人生的漫漫风雨长途之上,为我静静默默,撑出一方永远的晴空…亲爱的母亲,如果你在孤独的梦中,感到一缕阳光的温暖,一片清风的凉.

在母亲的眼里,我们永远是孩子;在我的心中,母亲如同菩萨一般.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吉祥如意,幸福安康!

我无法形容母爱的香甜,更难以描述您的珍贵,您的每次微笑是那么令人难忘。Happy mother’s day!谢谢您,妈妈。祝天下母亲快乐!

爱,让你忘记了为子女日夜操劳的疲惫。用娇小的身躯养育了比你高大的我,而你却在被我遗忘的角落里慢慢老去。只言片语难言对你的爱,儿永远祝福你。

母亲是海,海纳百川。有体贴、有包容、有深度。无私奉献、鞠躬尽萃。母亲不仅成就了自己,也成就了我们。让我们明白了小爱、大爱、博爱的不同境界。

您用那甘甜的乳汁把我喂养长大;也是您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不辞辛劳地为我保驾护航。无言无悔!在此,儿子向您问声好。感谢您,妈妈!祝您节日快乐!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0

××复印机公司维修部:

我公司去年购入贵公司复印机一台,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故障,希望贵部能派员工上门予以维修,如能及早得到你们的帮助,将令我们感激不尽。

发函者: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1

亲爱的朋友:

你好!

因为我们现在要开展一项活动,所以我给你写了一封信,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我们的活动名字叫“手拉手”。

我们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我很想和你做朋友。我叫赵芷芊,今年11岁,上五年级了,在上学。虽然我在有许多朋友,但我十分希望和远方的小朋友做笔友。你也许是个活泼的男孩,也许是个开朗的女孩,我希望你能喜欢我、接受我。

我的家乡——,是个年轻而有繁华的城市。她虽然没有悠久的历史,没有丰富的土特产,没有名扬中外的历史古迹,没有让人惊叹的山山水水,但她充满生机和活力,在xx人眼中,她永远是最美的。有许多值得一去的地方,比如刺激的欢乐谷,有趣的东部华侨城,热闹的华强北……还有让你周游世界的世界之窗和美丽的海滩大、小梅沙。环境很好,虽然四周都有高楼大厦,车很多,但大路两边都是绿树成荫。也很方便,邻近全球经济之都之一——香港,海陆空交通都很便利。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的?一定也很美丽吧。或许是繁华的美,或许是古朴的美,或许是纯净的美。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很爱自己的家乡。

我真诚地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朋友。请给我回信呀!谢谢!

祝: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在远方的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2

1、记住孩子的姓名和昵称。

2、爱每一位孩子,平等对待每一位孩子,不持有偏见。

3、真诚对待每一位孩子,富有幽默感。

4、言而有信,不能对同一错误行为采取今天从严、明天从宽的态度。

5、不讽刺、威胁、训斥、体罚和变相体罚孩子。

6、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孩子丢脸。

7、尊重孩子,对孩子以礼相待。

8、在处理孩子问题时,如有偏差,应敢于承认错误。

9、要面向全体孩子,了解班中每个孩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10、正面教育,多鼓励、支持孩子。

11、肯定孩子的每一次进步,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心。

12、要保持精神饱满,始终以积极的状态出现在孩子面前。

13、要遵守幼儿园各类制度。

14、在处理孩子问题时,要注意与园长室保持联系。

15、用电话等手段,经常与孩子家长保持联系。

16、不要在孩子面前议论家长,尤其不要在孩子面前贬低家长。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3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1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其中冬至、春节、清明期间是森林防火关键期.自去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全县各地森林火灾频发,给林区稳定、人民群众生命...

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致全区人民的公开信今年7月以来,我区天气持续连晴高温,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据气象部门预测,连晴高温天气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有效预防和扑救山火,保护森林资源,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年森林防火命令》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号召: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打好全区森林防火阻击战,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为此,在当前连晴高温天气期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做到:

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吸烟;禁止在林区内野炊、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玩火;禁止在野外烧荒开垦、烧灰积肥;禁止在林区驱火狩猎;禁止在土边田壁烧杂草;禁止其他有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一切用火活动。

二、进入林区、景区消暑纳凉的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林区、景区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

三、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积极参与扑救。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四、痴、呆、傻人员的监护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监管,防止他们进入林区引火烧山。

五、各村社、林区、景区要明确防火责任人,严格监督检查。

国有林、集体林、自留山护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勤巡山、勤检查,及时消除山火隐患。

义务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凡发生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秀美山川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4

XX镇村民朋友们:

您们好!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规划建设管理秩序,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打击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有序利用,积极推进“魅力玉山、秀美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农村用地与村民建房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房原则

1、根据现行政策,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建住宅必须控制建筑面积和层高。其中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宅基地、空闲地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坡和其它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层加斜屋面。

2、村民建房原则上鼓励以拆旧建新为主,拆旧建新必须旧房全部拆除并要求按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建房,坚决不能占用基本农田。

3、村民建房必须先批后建,必须符合村民建房条件,坚决执行“十不批”的要求: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突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不批;二是有纠纷且未处理完毕的不批;三是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或申请建房面积超过规定户用地面积上限的不批;四是通过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取得土地的不批;五是将房屋或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后申请建房用地的不批;六是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历史文化遗存的不批;七是拟建房用地存在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不批;八是不符合公路、河道和工程管线规定控制边距的不批(建筑房屋边缘与铁路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为:铁路不少于50米,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连接道、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地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4米的地方选址建设和修建围墙。);九是城镇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申请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不批;十是未签订建房协议或不执行建房履约保证金(每直5000元)制度的不批。

二、建房条件

1、因无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明显低于30平方米,需要新建住宅的;

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

3、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4、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5、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6、向中心村、集镇或者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点集聚的;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应予以批准新建、扩建、改建的个人住房。

三、审批程序

1、村民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村居委会签署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核实四邻意见后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受理。

2、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农村村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率国土所、规划建设管理所等有关部门实地踏堪会审,符合建房条件的依法审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国土规划所将不批准的决定告之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县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审批公示7天并取得相关证书后,镇国土所、规划建设管理所和村委会派人到现场放样后方可开工建设。

4、农户建房竣工后,由镇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建房履约保证金。

四、实施监督

对有以下情形的,欢迎社会各界和村民朋友的监督、举报。

1、未经批准即开工建房的;

2、发现有擅自搭建厨房、搭建围墙、搭建钢棚、临时棚、遮阳棚、雨棚、畜禽养殖棚等、开挖山场、填泥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3、在基本农田上建房的;

4、确认的违建行为,由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五、拆违范围

按照“统一领导、联合执法,部门协作、镇村联动”的原则,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严力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全面清理、核查全镇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并依法分类处置

在全镇范围内严格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主要对象为:

1、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

2、未按规定的位置、范围、性质、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

3、擅自抢建厨房、围墙、钢棚、临时棚、遮阳棚、雨棚、开挖山场、填泥等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

4、典型重大的违建,以追求拆迁补偿、获取盈利为目的的违法建设,违法建设规模大、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六、坚决打击“两违”

1、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对全镇范围内违建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摄像取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资料。

2、自拆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依法向违建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告知自行拆除时限。镇、村及有关人员须认真做好应拆户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现场督促自拆。

3、助拆阶段(20xx年1月1日-2月28日)。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自行拆除或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镇“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协助拆除。

4、依法强拆阶段(20xx年3月1日-6月30日)。对在规定时限内拒绝拆除的,由镇“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镇拆违工作预案,各有关单位部门积极配合参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并视情节和影响力上报县“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请求帮助支持。

村民朋友们,我们也将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并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使我镇的土地管理走向良性轨道,望广大群众自觉配合和监督,为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

监督电话: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5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钟

对 A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 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 x年4月2日 及 x年7月21日 各记大过一次,同时 x年08月28日 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 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 A已经 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 我公司于 x年10月06日 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 证据目录 3)的决定,提出将与 x年11月06日 与申诉人 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 三十天 通知。按照《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 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5。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 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x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证据目录

1、我公司于 x年04月02日 和 x年07月21日 做出的《奖惩通知单》,两份;

2、我公司警卫队长××出具的证人证言,一份;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一份;

4、x年8月的A工资单,一份。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6

亲爱的妈妈:

您好!

感谢您这么多年的照顾,每当我生病时,您都会亲自送我去医院看病,细心地照顾我。每当我有困难时,您都会亲自送我去医院看病,细心地照顾我。每当我有困难时,您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我。

而且每次您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都让给我。每次当我不高兴的时候,您都会像哄小宝宝一样哄我开心,直到我高兴为止。

您常常都叫我“猪宝宝”,我并不怪您,因为它的意思是:猪浑身都是宝,是妈妈心里最好的宝贝。所以,每次您这么叫我,我都会开心地笑起来。

记得有一次,我病了,您赶忙骑车送我去医院,汗水一次又一次地拍打着您的肩膀,终于送到了医院了。您又跑去挂号,又要看病,又要配药。然后又带我回去,回去后,一会儿给我量体温,一会儿给我切苹果,一口一口地喂我吃下去。这时,我突然发现在您的头发上有根白头发在闪烁着,我知道您是为了我才累出了白头发,我很伤心,但不想流泪,这样您会更伤心的,在您出去洗碗时,眼泪一下子涌出了我的眼眶。最后,我要对您说“您辛苦了!”

祝您身体健康,永远漂亮!

女儿:

X年X月XX日

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7

答辩人:劳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xx市xx区路汇宇广场小区x栋x号。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x手机

就原告董、董诉被告劳x、xx市工程管理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支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告劳伟特作如下答辩:

一、原告与死者董烨x之间是什么身份关系?请人民法院予以查实,以便准确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权利人,不使本案判决出现失误。

二、对死者家属提出的、有事实根据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请求,被告愿意承担。对董烨x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被告深表痛心。

三、被告驾驶桂e036号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已委托邓毓x向董支付了50000元赔偿款,之后在董烨x的丧葬会上又委托邓毓x支付了20xx元慰问金。人民法院在计核被告的赔偿数额时,应从中扣减被告已支付的款项。

四、被告与董烨x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董烨x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公安交警支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也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安交警大队和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复核时,四次召开了有新闻媒体、安监局、检察院、公安厅交警总队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其认定结果和复核结论都是经过认真调查、慎重考虑后才作出的,故,被告认为,本案应当并且只能以事故同等责任作为计核赔偿数额的依据,原告将赔偿数额与事故同等责任割裂,撇开事故同等责任的认定来谈赔偿,要求被告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因为“董烨x横过道路没有行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也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其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关于‘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

1、关于机动车与行人各行其道的问题。事故发生路段,有标志标线、绿化隔离带,明显标志为机动车专用车道。被告驾驶车辆在机动车专用车道内行驶,董烨x却没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也没有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其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行其道,另一方却不行其道,而且也没有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过错在谁?显然,董烨x的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关于董烨x突然飞跑穿越机动车道的问题。事故发生临近中午,是交通繁忙时段,被告驾驶车辆在民族大道由西向东,在三条车道中最靠中心绿化隔离带的机动车道内行驶。董烨x自右向左(由南向北)飞跑穿越有车辆前行的右边两条机动车道,其忽视自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也未能给机动车驾驶员任何采取安全措施的时间。

3、关于机动车制动的问题。被告驾驶的车辆x年3月份通过年检,证照齐全,其驾驶年检合格的车辆上路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事故发生后的车检,并不代表事故前的车辆不合格。而且,对于未能给驾驶员反应时间的飞越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为,即使制动平衡合格也同样难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机动车制动问题在本事故中其实不应作为事故形成的原因。

4、关于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问题。按照交通事故认定原则中的因果关系原则的检验方法所推定,如无行人突然飞越横穿机动车道,机动车有无超速行驶,都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有行人突然飞越横穿机动车道,即使机动车不超速同样会存在发生事故的危险。故机动车超速行驶并非造成本事故的必然原因,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为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必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