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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精选18篇)

信函3.03W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

全市环卫职工同志们:

值此湖北省第xx届环卫工人节到来之际,市委、市政府和全体十堰市民向你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我市环卫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容环境卫生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现城市形象、彰显城市文明、提升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和具体反映。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是城市环境卫生的守护者。长期以来,我市广大环卫工作者,为了清洁大街小巷,为了扮靓百里车城,顶酷暑、冒严寒、迎风雨,起早摸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辛勤劳作,默默奉献,为千家万户创造了整洁、有序、亮丽的生活环境,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四城联创活动中,你们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夜以继日,加倍努力,辛勤工作,使车城“天更蓝、水更清、路更畅、房更亮、城更美”。环卫工人用手用足用心丈量十堰的每一寸土地,十堰的每一个角落,无不留下了环卫工人辛勤的汗水、火热的情怀、执着的追求和无私的奉献。

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转型、全面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打造生态十堰、绿色十堰、洁净十堰、幸福十堰,是我们的美好追求。十堰要科学发展、城市要健康运行、市民要舒适生活,进一步搞好环境卫生至关重要。环卫工作不可或缺,环卫工人平凡而伟大,值得全社会尊重和关怀。我们将不断加大对环卫事业的投入,不断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生活待遇,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关心环卫事业、支持环卫工作、尊重环卫工人的良好风气,为我市环卫事业的发展、环卫工人的工作生活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清洁城市,人人有责。市委、市政府衷心希望广大环卫工人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把车城打扮得更靓更美;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从我做起,把清洁城市、建设美好家园落实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环卫工人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此致

敬礼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2

敬爱的环卫工人

你们好!

10月26日是**省第xx届环卫工人节,在节日到来之际,全市环卫工人向关怀支持环卫事业的党和政府,向理解关爱环卫工人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机械作业率,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解决环卫工人现实困难。每逢重要节日,市领导亲临环卫一线进行慰问,这都倾注了各级领导对环卫工人的一片深情。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倡导下,20xx年,我市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面向环卫工人的“新乡市环卫爱心基金会”,40多家爱心企业慷慨解囊,向基金会注入资金。目前,基金会已累计救助困难环卫工人157人次,安排体检1300人次。还有很多爱心企业、人士以捐助物资、提供早餐等各种形式表达对环卫工人的关爱。特别是今年夏天,我市持续高温,很多单位、商户自发向环卫工人捐赠饮料、西瓜,主动设置环卫工人纳凉点、饮水点,这都让我们深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劳动的尊严。

我们也欣喜地看到,随着“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美好环境,创建美好家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民环卫意识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主次干道车窗抛物等现象明显减少,这不仅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降低了劳动风险,更体现了广大市民对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最大尊重。

一笔善款,一份早餐,一杯热水,一句问候,社会各界用爱心温暖着整座城市,用行动凝聚着社会亲情,这都让我们倍感温暖,备受鼓舞。我们向所有支持帮助环卫工作、关心关爱环卫工人的企业、商户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社会的关爱激发着环卫工人的劳动热情,各界的支持鼓舞着环卫工人的工作干劲。我们将铭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重托,继续传承和发扬“宁愿一身脏、换来万家洁”的环卫精神,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以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和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厚爱,为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祝我们共同家园的明天更加美好!

此致

敬礼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3

答辩人:张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省____市____镇____村。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因原告____有限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____劳仲案字【____】第____号),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现答辩如下:

原告诉称的理由完全不符合事实。今年4月9日下午,原告总经理叫被告到办公室谈话,说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可以补给一个月工资,不要再来上班,回家另找工作。被告回答说,本人在公司已连续工作十余年,合同未到期即被解雇,仅补给一个月工资实在太少,于是当场表示不同意。总经理便劝说,私人企业就是这样:忙时就招人,不忙就走人(即辞退)。次日上午,被告到公司上班,但公司领导没有安排工作,事实上公司已处于停业状况,其他员工早已被解雇,只剩少数管理人员还在上班。被告到公司财务部准备结算下乡补贴,也没有人理睬。因此,只好回家等待公司消息。

此后,原告一直没有找过被告协商,也没有补给一个月工资。被告认为在原告单位连续工作已超过十年,依法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原告不但不肯签订,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即被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又不愿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单方任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严重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为此,被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告起诉状中诉称,“被告已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若不同意,公司可以另外安排其他岗位让被告继续上班”,并提供一份《情况说明》作为证据。这完全是不顾事实胡说,被告根本没有说同意解除。况且,提供《情况说明》的邢某系公司管理人员,还在公司继续上班,与公司有直接利害关系,只是出于被迫无奈,才违心出具书面证明,故法院不应采信。

原告在起诉状中诉称:“双方事实上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及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如果确实如此,原告为何迟迟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方案给予补偿呢?既然已经“达成一致”,为什么至今没有补给一个月工资?可见,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否则,被告何必向劳动仲裁申诉呢?

事实是原告经营困难,裁减人员,才不让被告上班,导致被告失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时隔半个多月,原告既未通知被告继续上班,也没有出具证明并为被告办理有关手续。既然已被原告解雇,无法挽回,为了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维持日常生活,无奈之下,只好要求原告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便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如果另外安排被告上班,被告何必去申请呢?况且,为了办理申请,到原告单位求爷爷告奶奶,不知跑了多少次,为什么原告领导见到被告后让其“擅自离开岗位”而不管不问呢?

本案双方发生纠纷后,直到原告收到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才许诺被告只要撤销申诉,可以另外安排岗位继续上班。原告大概发现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实未到期,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也许对其不利,才故意这样说。

其实这完全是骗人的把戏,根本不可能另外安排。因为公司经营确实发生严重困难,原先一起上班的员工都已被解雇,也没有得到经济补偿。被告若不向劳动仲裁申诉,也肯定会同其他员工一样,绝不可能获得补偿。原告明明知道被告已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已不可能再回到原单位上班。如果确实如同原告所说,为何不早说呢?由此可见,原告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蒙骗法官。

综上所述,原告诉称的理由,既与事实不符,难以成立,又自相矛盾,不合情理,目的是为了逃避和推卸自己应负的经济补偿责任。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恳请法院主持公道,依法驳回原告诉称,维持劳动仲裁对本案作出的裁决,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4

亲爱的祖国妈妈:

见信好!

1949年时,您得到了解放,获得了自由,告别了那悲愤、哀痛的沧桑历史;现在,已经是20xx年啦!神州大地繁花似锦,祖国长空乐曲如潮。人们用辛勤劳动的汗水,浇灌着祖国的参天大树。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人们大多都过上了“小康”生活。华夏大地,到处充满着欢歌笑语,祖国一片繁荣昌盛,欣欣向荣!

祖国妈妈,不知道2049年的您是什么样子?在您100周岁的生日庆典上,人们肯会为您点燃100支蜡烛,举杯欢庆吧?您是否更加强大了呢?

祖国妈妈,那个时候你的子女们应该都很幸福吧!大伙都盖起了高楼大厦,住着洋房别墅,开着豪华跑车,吃着山珍海味,穿着绫罗绸缎;一到晚上,灯光把整个城市都照亮了,四周绿树成荫,虽然汽车很多,但空气中没有一丝汽油味;农民种的庄稼连年丰收,四处鸟语花香,田里,是一台台先进的收割机;在科学家的引导下,开发出各种威力惊人、物美价廉的武器,中国也成为了世界列强,疆土越来越广。说不定,在您华诞100周年时人民生活真的得到了改善;说不定,那时候已经有了智能机器人,遍布超市、家庭、餐厅……说不定,环游太空,已不再是幻想了。

祖国妈妈,我相信,这一切都能够实现,因为,我们都有着踌躇满志的中国梦,我们的目标都很统一——国富民强!有梦才有希望,希望可以铸就未来!祖国妈妈,我们的国家需要人才,需要力量,而我们就是下一代!我们承载着祖国的未来,要为梦想的实现而奋斗!梦想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直到成功。

祖国妈妈,俗话说得好:“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小主人,是您娇嫩的花朵,时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相传,所以我们会惜时如金,好好学习,为祖国的明天献出一份自己薄弱的力量,共同创造繁荣富强的明天!

祖国妈妈,我的梦就是中国梦,中国梦就是我的梦!梦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梦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梦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梦想是路,引我们走向黎明!

祖国妈妈,你放心吧!我长大后,一定会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做贡献,把我们心中的中国梦发扬光大!

祝您

不断创造辉煌,更加繁荣富强!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5

尊敬的全体市民朋友:

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稳定是最美的环境!

建设“平安”,是全市一百五十多万人民的共同追求。自20xx年6月份“平安”建设活动启动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先后荣获省级“平安市”和“平安先行市”称号。20xx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村级平安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创设市镇两级联合调解中心,平安建设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有序、美好!

建设“平安”,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责任。我们要珍惜、呵护现在来之不易的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更要以实际行动共创共享平安建设成果。为此,我们倡议:

一要做好自我防范。要时刻注意防抢防盗防骗防灾,避免人身财产损失;积极参与群防群治、邻里守望、视频监控和调解纠纷工作。

二要参与创安活动。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社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争做平安使者。

三要强化平安宣传。对内要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升公众安全感;对外要正面宣传平安、法治,彰显**人团结振奋精神。

平安、和谐、稳定是重要名片,决定着对外形象,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让我们继续携起手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共创平安和谐美好家园。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6

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

今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胜之年,营造健康优质的生态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为此,我们倡议:

“决胜现代化,低碳我先行”。让我们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从我做起,带头树立科学的环保理念,带头参与低碳出行活动,带头养成环保的生活方式,以环保的交通方式践行“135”出行方案,即:每一位有车者都尽量减少开车的次数和里程,1公里以内以步行为主,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为主,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我们倡议要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频率,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降低PM2.5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空气污染,为营造现代化的生活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是我家,环保靠大家。让我们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各自的使命,争当绿色生活的宣传者,争做低碳交通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为决胜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7

答辩人:杨,女,汉族,住址:清远市清城区

委托代理人:陆社炎,系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新鞋业(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号,法定代表人:宋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x3)穗越法知民初字第号】,现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 关于被答辩人在诉状主张的事实是严重错误的。

1、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被告在其经营的茉莉阁商场一楼档大量、长期销售侵犯原告天美X、加X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明显与事实不符。被答辩人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目的,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我们知道,不论是厂家,还是商家,包括广大客户,无不痛恨假冒伪劣行为和欺骗消费者的假冒商标行为,答辩人当然也不例外。答辩人店里也就这么两对涉案的鞋。这两对涉案的鞋来源是这样的:答辩人在今年的年初,在街边的流动地摊以每双人民币180元购买的,答辩人是用于自己所穿,但由于不适合就在其经营的店里销售。谁知这次被答辩人的委托代理人邓艳偷偷来到答辩人店里,也是指明要这种鞋,被告才找出唯一的两对卖给她。被答辩人也没有证据表明答辩人是长期、大量销售涉案的鞋。事实上,答辩人根本没有必要去侵犯被答辩人的商标专用权,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没有侵犯。假设答辩人无意中销售了被答辩人所指的两个商标的商品,但是被答辩人所指的商标与答辩人所售两对鞋的商标不符。也不存在侵犯被答辩人商标的事实,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假若被告真是长期、大量销售假冒商标的话,包括销售假冒原告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客户和工商管理部门也坚决不允许!也不可能在市场上立足!因为现在客户维权意识也是很强的,他们对自己购买的产品最有发言权!既然被答辩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答辩人销售了假冒被答辩人商标的商品,答辩人更加没有赔偿义务。

2、被答辩人诉请答辩人赔偿人民币共计60000元损失没有任何依据,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答辩人不能证明其自称的因答辩人商标侵权所遭到的损失。假设答辩人有侵犯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就应当按照被答辩人所认为的因答辩人侵权所得利益进行赔偿。答辩人所得利益才240元(600-180*2)。被答辩人的商标只是知名品牌,被答辩人在x3年6月28日进行了证据保全,于x3年8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被答辩人速度之快,目的何在?但被答辩人与事实不符,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漫天要价60000元的侵权赔偿数额完全是借诉讼之手段谋取非法暴利之目的,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诉求。

二、被答辩人的程序失当。

被答辩人没有采取正当的、法律的程序去维权,而是采取了不当的手段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去滋扰别人的合法经营,在没有充足地证据的前提下,胡乱地对答辩人予以起诉、索赔,严重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了禁止生产、销售假冒商标的行为,任何人(包括被答辩人、答辩人在内)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崇拜法律的威严!那么,既然被答辩人多次发现答辩人长期、大量销售假冒被答辩人的‘天、STA图’商标的商品,就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也就是说原告完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诉前采取临时保护措施,或者根据第五十八条 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申请法院采取诉前证据保全;或者向商标管理部门报案投诉,由商标管理部门去取证、查处。然而,被答辩人用自己的非法律的手段去搜集证据,然后去向法院起诉。 被答辩人既然控告别人违法,自己就更应该依法行事,依照法律,特别是《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去维权,对于被答辩人的做法,答辩人肯定不会赞同!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也是没有任何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答辩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从x1年6月19日至今守法经营,只是一个小小的个体工商户,现在生意已非常的惨淡,几乎面临关闭状态,根本就再经不起任何轻微的经济冲击。所以,请法院综合考虑上述事实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基础上,恳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上述答辩意见,望法庭予以慎重考虑,并望予以采纳。

答辩人: 杨

x3年9月11日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8

尊敬的老师:

您好!

而古往今来,教师都是一种高尚的职业,从未被人们忽视。人人都非常尊敬老师。而您,却是一个不希望被人尊敬,不希望太出众,只希望在背后为我们默默付出的使者。你总是不断付出,不索取回报,自以为在别人眼中会显得很平凡,殊不知您这样伟大的行为更显得比其他老师要出众。我千言万语都说不清您的好、您的慈善,只能在学习上不断努力,以作为对你的回报。

瞧!那头乌黑得发亮的短发,展现出你的青春活力,可就在不觉中,密集柔亮的黑发中夹带了几丝白发。可淡淡的眉毛下,那双慈祥的眼睛永远都是那么炯炯有神。笑起来犹如天使般的面容,在我心中印下了一个深深的烙印。

别人都说:“遇到好父母,遇到好老师,遇到好同事。是人生三大幸运的事。”我想,上天一定是偏爱我,让我降临一个有文化的家族中,虽然不太富有,但很温暖;现在又让我遇到了一个好老师。你每次表扬我,我的心里犹如被蜜淋过,甜滋滋的;你每次批评我,我总会认真的反省;你每次给我建议,我总会认认真真的去思考、去琢磨……

快毕业了!一想到要离开校园,离开您,心中便会泛起一股酸涩的感情。是您教育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是您告诉我人生道理,在我那幼小的心田中洒下希望的种子。我真的非常感谢您,因为,您是我的第二个母亲!我衷心地说一声:“谢谢您!”

祝您身体健康!

感谢您的学生:雅岚

20xx年5月9日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9

xx同学:

你好!

我们是二年级时认识的,你帮过我许多忙,在这里说声谢谢!今年寒假,我想请你来我的家乡--巩义来做客!

我的家乡有许多名胜古迹,特产也颇多。

家乡有美味的红烧肉,筋道的烩面,鲜嫩可口的大虾,还有百吃不厌的羊肉串…….

我们这的动物园里各种珍禽异兽应有尽有,如:老虎、金丝猴、斑马、狮子……一定会让你大饱眼福!公园里好玩的地方也不少:射击、书画、走迷宫、射箭、赛车、划船、鬼屋游戏等等,赶快来吧,我一定让你你玩得过把瘾!

我们这里还有远近闻名的优秀旅游景点--龙溪宫,里面有999个台阶,有天然形成的溶石,还有清澈见底的泉水。还有几处景点如:雪花洞、康百万庄园、杜甫故里……暂且就说这么多,来了以后我再给你一一介绍。

我和我的家人期待着你的到来,我们一定会带给你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

祝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生活愉快!

你的朋友: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0

答辩人,男,汉族x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 电话:

原告 ,女,汉族x年3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电话:

答辩请求: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二、本案诉讼费由原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夫妻感情的问题

1.原、被告于x年经人(原告的亲弟弟)介绍相识,恋爱一年时间,于x年结为夫妻。在这一年时间两人相处融洽,感情不错,两人的结婚也是两个人共同商讨的结果,一致同意结婚,结婚不存在包办,或原告不同意的情况下结为夫妻。应该说感情基础较好,不属于闪婚情况,原告在起诉书上也提到双方是在相识一年后结婚的。

2.原被告在婚后感情也很好,没有发生争吵、家庭暴力等情况。原告对被告的感情也很好,每年都会回家过年,每年被告的衣服等都是原告买给被告的购买,就在x年八月份原告还给被告买好了衣服等待被告回来。

3.x年春节期间双方还商量改造家里的房屋,如有感情不和,原告也不会同意建新房在,并且双方商定x年春节后,原告去广东打工上班,被告在家里建造房屋并带养小孩在x小学读书。在被告在家改建房屋的期间,原告还将自己的工资寄回家建造房屋。

二.原告在我被告在家建造房屋期间,存在婚外情。

1.原告厂里的同事反映她在工作时间经常接电话,网上聊天,原告离家之后,厂里员工、同事都说其跟网友走了。原告在被告8月底来到一起后,每天都通过手机网上、QQ聊天,经常聊天到晚上一两点钟。被告还在原告的手机发件箱中发现原告与一个男士聊天记录。

2.原告提出离婚就是在我方回到广东后提出来的,要是感情不和,为什么原告在被告在家建造房屋后才提出离婚要求。原告在被告不在期间,因产生婚外情,起了外心才提出离婚。

三.x年底被告回到老家

原因是儿子放寒假,被告和儿子一起回家准备过年,这是每年的惯例和当地年终回家风俗。并不是原告所说的因为争吵而回到老家。

四.原告独自在广东打工,双方在次期间分居,违背事实,也属于虚造事实,原告别有用心

原因有如下:

1.原告厂规严格,年终出货量大,基本上都是上到临近30晚放假,提前回家面临开除规定;

2.原告按厂规,每年都是大概初六七左右回到厂里上班。x年春节,原告还是在春节后在次期间离开家的。

3.几乎每年都是我方先期带着儿子回家准备过年,并不是x年是那样的,x年先期回来属于正常情况。

4..我方于x年8月26号回到广东。

第一,是送儿子到广东报名上学;

第二,是家里改建的房屋做好了,到广东去打工和照顾小孩上学,夫妻团聚。

五.关于原告提出的的分居时间。从x年底到x年11月22日(双方在此期间分居)也是不符合事实的,这段时间有2个时段是生活在一起的

1.x年底,我方先期回家过年,原告是在x年二月初回到家过春节。原告x年春节也是在家里过的,并于正月初七离开家去厂里上班,这期间是生活在一起的。

2.x年8月26号我方回到广东,原告于x年10月份提出离婚,期间也是生活在一起的,这一个多月也不是处于分居状态的。

3.x年春节初七后到x年8月26号期间,不在一起居住,是因为被告在家改建房屋,改建房屋是在原告同意的前提下发生的,不是分居,双方不在一起,是距离上的分开,是因改建房屋造成的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住。

六.原告提出的离婚时间也是不符合事实的

原告说是在年初(在起诉书上),原告是在x年10月份提出的离婚。

七.关于原告说被告:一会说被告同意离婚,一会说是原告拖住不离。我方一直不同意离婚。

离婚是原告提出来的,我方从来没有提出离婚。至于原告说被告:一会说被告同意离婚,一会说是原告拖住不离,我方承认说过,但当时只是气话,一是冲动,当时说过之后我方就以短信向对方道歉,表明是气话。

综上所述,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感情较好。被告对原告的有较深感情,即使对方提出离婚,我方也愿意继续保持婚姻,保留整个家庭。原告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原告虚造事实,情况不实,请法院明查并请求贵院驳回原告的的诉讼请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

-12-16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1

亲爱的瑄瑄:

这几天,爸爸所在的部队正在围捕从黑龙江延寿县脱逃的3名罪犯,已经抓获了两人。今晚,部队还将风餐露宿,围捕最后一名逃犯,这将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爸爸讲这些,不是让你替爸爸担心,而是想告诉你,社会上有邪恶,军人就应挺身而出,这是军人的使命。爸爸没有到一线,只是在备勤,但有千百名爸爸的战友正荷枪实弹、日夜战斗。

你应当知道,你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是,你出身在军人家庭,你爸爸是一名职业军人,你从小就生活在部队的院子里,在你的生活中,部队始终与你息息相伴,对你耳濡目染。你见过的叔叔、伯伯走起来路来都昂首挺胸,而且他们头发都不长,都不留胡须,这是因为“军人有军人的样子”,他们把这称为“警容风纪”;经常有一些叔叔、伯伯调离北京,这是因为“革命军人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爸爸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还有一些叔叔、伯伯接到电话马上就直奔飞机场、火车站,因为他们要去平乱治暴,要去抢险救灾,这是因为“军令如山倒”、“灾情就是命令”。

你应该还记得,去年8月放暑假,你和妈妈到哈尔滨来看爸爸,有一天晚上爸爸突然接到命令,在几个小时内就带着几十台车、几百名战士,连夜驱车近十个小时,赶到黑龙江边的孙吴县,那里正洪水肆掠,老百姓往外撤,我们却要往里进,直接到江边封堵管涌、加固大堤。这样的事情还有不少,相信你应当记忆犹新。

你参加军训,爸爸并不担心。虽然你还小,没有受过军事训练,平时体育锻炼也不够,还是一个“小豆芽”,但你身体里面流淌着军人的血液,骨子里面浸透着军人的血性,我相信你,肯定不会被这么一点小苦小累吓倒。也许你会晒黑,也许你会流泪,但这些都将过去,你最后一定会笑着说“天上飘来五个字,这都不是事”。就像爸爸在你这么大的时候经常唱的:“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军人的女儿,也得有个军人样。

这次军训只有7天时间,实在是短了一点,过一段时间就会淡忘,但这短短的7天里,我相信你能学到一些基本的组织纪律性,你能够加深一些对爸爸所从事工作的理解,你能够更好地理解妈妈作为一个军人家属的付出。或者,你还能够认识到这个社会离不开军人。我觉得,这些,应当是学校安排你们参加军训的本义。

上高一,就不是一个小孩了。上高一的第一天就让你们去参加军训,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们,要脱离父母的怀抱,真正走向社会,积极适应社会,努力回报社会,做一个独立的、健全的青年学生。所以说,军训就是你们成人的标志,是走向未来的敲门砖,你觉得呢?

这是爸爸第一次给你写信,言多嘴拙,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出爸爸的用心。

爸爸于哈尔滨

X年9月4日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2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钟

对 A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 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 x4年4月2日 及 x4年x月21日 各记大过一次,同时 x4年xx月2x日 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 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 A已经 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 我公司于 x4年1x月xx日 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 证据目录 3)的决定,提出将与 x4年11月xx日 与申诉人 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 三十天 通知。按照《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 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x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x。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 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x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证据目录

1、我公司于 x4年x4月x2日 和 x4年xx月21日 做出的《奖惩通知单》,两份;

2、我公司警卫队长××出具的证人证言,一份;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一份;

4、x4年x月的A工资单,一份。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3

广州市电器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拖欠货款一事,胡律师依法接受广州市X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清收货款,现致函如下:

贵公司向广州市X有限公司订购玻璃制品,广州市X有限公司依照双方约定完全正确履行交货义务,贵公司理应在20xx年8月15日前结清全部款项共计:203543元,但贵公司并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蓝欣玻璃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货款,至今贵公司仍拖欠余款73543元以及所产生的利息9118.82元。承办律师依法敦促贵公司见函后于x年7月30日前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承办律师将根据的X有限公司委托通过司法途径追究贵公司的付款责任与违约责任。诚望贵公司三思。

顺致商祺!

律师事务所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4

孩子们:

也许现在你觉得爱心社给予你的不多,觉得在爱心社没有归属感,觉得自己还不可以认识所有人,觉得自己能力还是不强。但是你要相信时间,同时相信越来越好的自己。归属感从来都是自己给自己的,去参加活动,去挥洒汗水,去和与你一样的最真最好的朋友们做梦想的事情,给自己一个机会,不是所有的青春,都有这样子的故事。而唐仲英爱心社,希望成为你故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陪伴你的朋友,一个家人。

大一下学期你也许有很多事情,但是有些热爱是不会变的。相遇是一种缘分,或深或浅。“你以为我在纸上涂鸦的那些/其实是时光在我身上的涂鸦/我与岁月一起/乐在其中/我与岁月一起/言不由衷。”时光真的会改变一些人,应该是改变我们每个人。但是我宁愿我们一起,保持一颗稚子之心,一次一次提醒自己,当初的自己和当初自己的选择,当初的话语和当初最最简单的追求。爱心社和你在一起,陪伴你一起成长。

归属感,就是你心甘情愿地为一个集体付出,努力让它变得更好,同时也努力完善自己。在这里,如果你真正的融入到唐氏大家庭,你会感受到单纯、美好、善良、温暖。有那么一群朋友,和你一直在一起,一起喜迎阳光,一起笑对风雨。

给自己时间去成长,给自己空间去放空,给自己勇气去追求,给自己一个平台去实现自己,去证明自己,去认识最真实的自己。

用早晨第一束阳光/温暖每一双眼睛/用第一朵花开的声音/创造世间的传奇/用你的爱/我的爱/他的爱/让爱心传承/薪火不息。

不管怎样,在这个社团,我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彼此依靠。

谢谢你们的最真实最让人感到的温暖!

20xx年XX月XX日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5

答辩人(被上诉人):文,男,1965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农用拖拉机驾驶员,住xx省xx市xx区xx镇xx村许村组x号。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上诉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路x号。负责人:王,总经理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皖180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充分

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对原审法院认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不予认可,純系无理纠缠,妄议司法。事实上,在原审法庭调查中,被答辩人在未举出该鉴定意见书有违背事实和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已经表明不申请重新鉴定,明显可视为该鉴定意见书真实有效,合理合法。该司法鉴定虽然是答辩人单方委托,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单方委托就必然无效,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足以反驳鉴定结论,只是其单方的臆想和猜测,毫无疑问是拖延时间的一种拒绝理赔行为,是对损害事实和法律的蔑视以及对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逃避。

另据该鉴定意见书系由鉴定机构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根据答辩人提供的真实材料进行技术鉴定的,其完整性和严肃性不容置疑。至于被答辩人称内固定未取出不具备鉴定条件,其说法亦完全不能成立,因为司法鉴定相关规则,未明确规定伤残鉴定必须等待二次手术后方可运行。何况答辩人已经在原审中声明后续治疗费不在本案中主张。因此,答辩人认为原审法院依法判决被答辩人承担赔偿答辩人的残疾赔偿金,适用法律正确,事实依据充分。

二、原审法院依照城镇居民标准判决伤残赔偿金,适用法律正确,彰显公平正义

被答辩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其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证据不足,理由是答辩人拖拉机驾驶没有从业证明,且在文昌镇购房的证明也不够充分。其实被答辩人的理由明显忽略了一个特定的生活环境背景,答辩人虽系农村居民,但其早已在街道购买房屋长期居住,早就脱离土地,从事拖拉机运输行业,因为拖拉机运输只是一个自由职业行业,只要相关单位证明其驾驶拖拉机运输事实,便足以证明答辩人的从业这一事实。

至于答辩人在文昌镇购买房屋是否真实这一情节,原审法院对答辩人在原审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严密、细致的审查,且依法于庭后实地调查,达到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并经综合分析认定本案事实。被答辩人企图通过某个证据的表面瑕疵而达到否定事实的目的,其不尊重客观事实的动机昭然若揭,有恶意浪费司法资源之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赔偿费用的复函》: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

另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 :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短期回农村探亲等不视为中断),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因此,原审法院依法判决被答辩人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答辩人的损失,适用法律正确,更具法律人性化。

三、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停车费和拖车费,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

原审法院在法庭调查中,答辩人提交的停车费收据系宣南停车场出具并加盖印章,作为一个专用停车场出具收款收据有其一定的严肃性,因此也是客观事实反映,并非空穴来风。拖车费的发票是专用的税务发票,至于被答辩人认为收费标准过高,不是答辩人的意志所能转移的。因此,被答辩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四、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适用法律正确

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称鉴定费和诉讼费由其承担没有依据的说法,完全背离了交强险这一社会保障机制的立法精神。因为交强险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险,其具备浓重的政策性和公益性。

根据《交强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强险条例》的制定根据,而《交强险条例》又是《交强险条款》的制定根据,二者若规定不一致时,作为根据制定的法的规定自然优先适用。再说中保协是一个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其所制定的《交强险条款》只是交强险格式合同中的条款而已,不能约束受害人。

因此,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适用法律正确。

五、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事故车辆的车损,合理合法

答辩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因车辆受损申请宣城市佳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车损鉴定。佳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受理后,依照严格的评估程序对受损车辆进行了科学分析和市场调查,参考市场中准价格给予了该车辆的损失评估。而被答辩人却单方认为车损费用过高,并强调扣除因没有修理发票的17%的税金。

对此,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说法缺乏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完全是单方面的估测和主观臆断,其上诉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综上,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敬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致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年4月22日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6

尊敬的学校团委:

团支部组织是一个先进的集体,能成为团支部的人都是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新青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它领导着青年,培养出先进的青年,使一批又一批的人才涌现,加强民族的自尊,使青年们认识到只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强国,才能成为新一代强国。

我是一名高一的学生,自从上初中以来,我就对团有了很大的好奇心。我一直以来的希望就是入团。因为共青团是一个属于青年人自己的组织。从初一到现在,在这几年间,我通过对团和团章长期的学习,我已经对共青团有了很深入的了解。而我对入团的心就更加热切了。

在初中的时候由于我不是很重视入团,没有把更多的经历用在入团上,结果自然是我在初中的时候没有能够加入到中国共青团中来。我现在已经意识到我的错误了,我决心一定要在高中补上初中犯下的错误,我一点要加入到中国共青团中来!

中国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大学校。我已经认识到作为一名跨世纪的青少年,就更应该积极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地锻炼自己,为祖国的将来而积极奋斗。正是如此,我更应该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

我向团委申请:我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日加入共青团,请考验,请批准。如果我被批准了,我决心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工作,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为祖国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如果我未被批准我也决不会灰心,我会继续努力,继续磨练自己,积极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水平,符合共青团的要求,继续接受考验,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迎合祖国的未来建设继续努力。

希望团委组织可以批准我的申请。我随时准备着迎接新的挑战,我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如果团组织没有批准我的入团申请的话,我一定不会灰心的,我会在高二、高三的时候继续努力的,直至我能够入团为止。我的决心不会变,所以我的信心也不会变。我相信凭借我的努力,是可以打动团组织的。

如果团组织批准我的入团申请,我一定不会骄傲、自满,这只是我对初中错误的改正而已,我一定会继续以一名中国共青团团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我要继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团结好周围的同学,帮助学习不好的同学补习功课,认真听家长和老师的话,将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请团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7

答辩人(被告):王某,男,汉族,19xx年4月1日生,四川X县人,住四川X县XX乡XX村七组47号。身份证号:513X3428 ,联系电话:136X9159。

被答辩人(原告):代某,女,汉族,19xx年5月23日生,四川X县人 住四川X县XX乡XX村七组47号,身份证号:51303019xxX8528。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代某提起离婚诉讼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1、请求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经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1996年8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婚后生育3个子女,分别为婚生长女王某、次女王某丽、子王某军。结婚后,被答辩人在家照顾小孩,答辩人出外打工,感情尚好。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没有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后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人的家人把被答辩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相处和睦。

2、被答辩人称双方自婚后长期分居,与事实不符。事实情况是:x6年开始,答辩人、被答辩人为了生活,分别出外打工,小孩交给答辩人的哥哥照料,答辩人每年支付生活费。夫妻俩每年春节期间都回家团聚。

3、答辩人考虑到自己比对方年龄大,且顾及到被答辩人身体稍有残疾,婚姻期间双方为了生活琐事偶尔也有争吵打闹,答辩人每次都是采取忍让的态度。答辩人作为丈夫、作为父亲,承担了大部分家庭的重担,对家人尽到了照顾义务,几个孩子是他的精神支柱,为了孩子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持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挽救一个完整的家庭。对被答辩人的理由与事实不符,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王某

x3年7月26日

致广大环卫工人的一封公开信 篇18

陈华扬同学:

你好!

很高兴认识你,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孩,瘦瘦的身子,不高不矮。大大的眼睛,鼻梁非常挺直,一张小脸又白又嫩,人见人爱。

我喜欢闷在家里,写一些作文去投稿,所以我的作文水平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我不喜欢出去玩,因为我的胆太小。如果路上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子,我就会回来或绕道而行,所以,我讨厌夏天。

我的家乡天津是个信息化的大都市,石家大院风景秀丽,知识众多。天津电视塔有419米高,你在第14层往下看,人来人往,但大多数都和芝麻差不多。天津著名的旅游景点有还有很多,如水上公园,天津之眼等等。

天津的风景美不胜收,天津的小吃更让人留恋往返。狗不理包子,皮薄肉厚,肥美多汁,不过,价格贵得难以置信,和一个乒乓球差不多大的包子买到8元一个。天津的著名小吃还有很多,不信你自己来看看?

祝你学业有成,健康快乐!

天津的朋友: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