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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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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精选17篇)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

小朋友们:

你们好!

自从上次看到我表哥在QQ空间里的一个关于你们生活的视频,就知道你们的生活是多么艰苦。

视频里面播放着你们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或者是每天虽然能在家里睡,不过一

般很早就上班了,看不见你们的父母。每天你们很早就起床了,用饮料瓶灌一些剩粥来当做中餐,用一些炒饭来做早餐。每天天刚朦朦亮,太阳还没有升起时,农村你们那的儿童就以经上学了。路程至少要走一个小时,如果碰上下雨时,你们还会在迷蒙的空气里翻过一座座大山,因为雨水淹没了平时你们走的那条小窄路。或者直接从小水泽里穿过。中午在教室外你会发现许多小孩贴在墙上喝粥的情景。放学时,他们不停得走着,一边走一边玩。孩子们依次回到了家,只剩下最后三个人了,到最后仍有一个小黑点在山间跳动。后来你们学校开始了营养午餐,你们吃上了很好吃的菜和饭。心中一定很喜悦,是不是呀?

而我们现在这些城市小孩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还有电脑玩、电视看,热天还可以吹空调。居然还挑三拣四。要这要那。一点都不爱学习。每天都还有人接送,甭说下大雨了,就算是大太阳都要一把伞。有的时候还向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钱。而你们呢只能吃些粗茶淡饭。别说电视电脑呢,灯泡就是个破破难难的,凑合着用。夏天甭说空调了,电扇也没有。只能用扇子。还热爱学习。没有人接送。太阳要晒,雨要淋。别说找爷爷奶奶要钱了,还要想怎样节约。

你们像是冰川下的火种,让希望燃烧着;又像石头缝里的小芽,坚强的挺立着;

你们拥有善良的品质,有吃苦耐劳的性格,有迎接生活的热情。

希望你们的生活能够好,和你们的父母早日团圆。

祝愿

你们天天开心!

X年X月X日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2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是希望!我们祝愿大家茁壮成长!

近几年来,由于很多同学的父母外出务工,留下你们与爷爷奶奶相依为伴,很多同学由于缺乏父母关爱,性格变得很孤僻,内心充满了自卑,每当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惑、迷茫、伤心寂寞的时候,又不愿意与同学、老师交流,于是产生了自暴自弃的心理,学习成绩下降了,行为习惯变差了,个别同学开始有了旷课、逃学的现象,甚至还有少数同学过于极端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

亲爱的同学们,人一辈子一定要学会感恩,父母就是为了能给自己的子女创造一个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才外出务工,如果我们在校不努力学习,好好表现,他们在外务工也不安宁,更对不起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培育之情。因此不要因为父母的不在家,就自暴自弃,自甘堕落,我们大家要学会自尊、自重、自爱,做到在校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刻苦学习,在校外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争做父母的好孩子、老师的好学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人才。

虽然你们的父母外出务工了,但现在我们可以告诉大家:你们不会再孤独,不会再落寞,因为在你们的身边还有党和政府的关怀,很多不知名的叔叔阿姨的关心,学校老师照顾和帮助!请你们一定要把我们当成自己的知心朋友,在你们困惑时我们会给你解疑,迷茫时给你指引,伤心落寞时,教你排解,我们会给你们母亲般的关爱,父亲般的鼓励。因为有这么多的人关心,你们并不孤独与落寞,你们是幸福的,你们是快乐的,你们唯有就是通过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来报答这么多人对你们的关心与厚爱,这样你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亲爱的同学们,在你们的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会与你们结伴而行!

祝愿你们会有一个灿烂辉煌的明天。

X年X月X日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3

小朋友们:

你们好!

自从上次看到我表哥在QQ空间里的一个关于你们生活的视频,就知道你们的生活是多么艰苦。

视频里面播放着你们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或者是每天虽然能在家里睡,不过一般很早就上班了,看不见你们的父母。每天你们很早就起床了,用饮料瓶灌一些剩粥来当做中餐,用一些炒饭来做早餐。每天天刚朦朦亮,太阳还没有升起时,农村你们那的儿童就以经上学了。路程至少要走一个小时,如果碰上下雨时,你们还会在迷蒙的空气里翻过一座座大山,因为雨水淹没了平时你们走的那条小窄路。

或者直接从小水泽里穿过。中午在教室外你会发现许多小孩贴在墙上喝粥的情景。放学时,他们不停得走着,一边走一边玩。孩子们依次回到了家,只剩下最后三个人了,到最后仍有一个小黑点在山间跳动。后来你们学校开始了营养午餐,你们吃上了很好吃的菜和饭。心中一定很喜悦,是不是呀?

而我们现在这些城市小孩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还有电脑玩、电视看,热天还可以吹空调。居然还挑三拣四。要这要那。一点都不爱学习。每天都还有人接送,甭说下大雨了,就算是大太阳都要一把伞。有的时候还向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钱。而你们呢只能吃些粗茶淡饭。别说电视电脑呢,灯泡就是个破破难难的,凑合着用。夏天甭说空调了,电扇也没有。只能用扇子。还热爱学习。没有人接送。太阳要晒,雨要淋。别说找爷爷奶奶要钱了,还要想怎样节约。

你们像是冰川下的火种,让希望燃烧着;又像石头缝里的小芽,坚强的挺立着;

你们拥有善良的品质,有吃苦耐劳的性格,有迎接生活的热情。

希望你们的生活能够好,和你们的父母早日团圆。

祝愿

你们天天开心!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4

亲爱的同学:

你好,我是福建省龙岩市实验小学六年级4班的章昊林。

平时,除了学习之外,我喜欢打篮球、画画、弹琴、唱歌、玩游戏等。

我曾经和妈妈一起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些你们的情况,知道你们的爸爸妈妈为了生活,为了给你们创造好的学习环境而外出工作,不能常常陪伴在你们身边。

我写这封信是想告诉你,当你觉得孤单的时候,当你想要找朋友说说心里话的时候,我愿意做你的朋友,我愿意与你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我愿意与你成为可以说心里话的好朋友。

我不知道这封信什么时候会到你的手中,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希望能收到你的回信。因为我想寒假里邀请你来我家玩,我们可以一起写作业,打篮球,一起画画,玩游戏,如果你也喜欢弹钢琴,我们还可以四手联弹。我们还可以一起去登山、去野炊。

我是真心地想要成为你的朋友,所以,如果你有任何的困难和需要,一定要告诉我,我和我妈妈都非常乐意帮助你。

别忘了我在期待着你的来信,也期待着可以在寒假里与你一起学习、玩耍。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此致

敬礼

X年X月X日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5

亲爱的弟弟妹妹:

你们好。天冷了,你们是否暖和?

在给你们写这封信之前,我的确心思纠结。以身份来看,我是你们的大姐姐,可是让我犯难的还是如何站在你们的立场说些亲切的声音给你们听。思量一番,我还是鼓着勇气以自己的文字来捧点烛光给你们吧。

你们是一群独特的孩子,你们拥有的童年时光或许跟其他同龄人不一般,但是我宁愿不让你们在此显得那么突兀,把你们排除在“祖国的未来”范畴之外不是我内心的想法,因为你们本来还是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朵。

我想我还是比较接近你们的。我于乡镇出生,县城长大,身边同龄人因家庭背景的不同也是不同的。也许,我是幸运的,规律地按照成长的模式从托儿所再到大学,一步步地往前走。我记得小学六年级要毕业之际,班上有几个同学没有钱交学费而被迫退学(在十几年前,有些同学没钱交学费是很正常的事。不过现在的教育政策宽裕了,你们也不用担心学费的事情了),想不到的是他们的父母没有来,而是他们的爷爷奶奶来学校说情。这样的情况在当时看来我有种优越之感,因为那个时候至少开家长会我的父母都会去参加。写到这,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邪恶”了,姐姐明白你们大部分人中上学开家长会都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是亲戚去参加,或许你们早已习惯,可我能感觉得出,要是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能去参加一次该多好,无论是受到老师的批评还是夸奖,至少那是一种最亲的人的认可。

“留守儿童”一词不知道在你们心中的分量有多少。我想说,其实你们很勇敢。你们上学的时候每天会记得早起,打理自己出门;傍晚放学会记得回家吃饭,吃了饭会记得做当天的家庭作业,然后按时睡觉。当回到家没有人,你们会自己做饭,自己学着洗衣服,自己照顾自己。我想你们在这方面已经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一些同龄人好很多了,我们可以骄傲地认为那是我们独有的坚强。

是啊,你们是被留守的儿童,成长的初期你们没有办法去选择自己的环境。但是,留守的环境你真的很害怕吗?你们一定要记得父母是对我们好的,世界上也没有父母更至亲的人了。或许,你们看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总是会来接送其他同学时会心里难过;或许,你们看到每次家长会都是他们的父母亲自来参加并且和老师有多的交谈时会伤心。但是这一切都不会消除你们爸爸妈妈对你们的爱。可以这样想,爸爸妈妈出去外地打工是为了供我上学,让我拥有更好的文具,更多的书籍,他们不是不回来,这一切都是他们为我创造不一般的成长条件,让我更加懂事、坚强。

或许,你们埋怨过爸爸妈妈为什么要几个月才回家与你团聚一次,可是亲爱的弟弟妹妹,这种难得来的团聚不正是你在父母前面展示自己的一次机会吗?我知道你们还是内心会难过,但至少你们是能见到父母时候撒撒娇的。我这样说是因为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就因病去世了,为了养家,爸爸那繁忙的工作经常让他经常出差,见面很少,也是很少去开家长会。我记得那个时候都是表姐代表去参加的。回想那段时间,算是我的童年吧,并不是像别人想的那么难过。那几年我学会了做饭、洗衣、编织等小事情,现在想来也感谢那段时间,虽然我永远不能再见到妈妈,可是在那种环境下我坚强起来的速度是超过同龄人的。

亲爱的弟弟妹妹,之所以我要讲这个故事是想真切地跟你们说,你们可以很好,你们可以优秀起来。有句话是说,不如意的事就去改变,改变不了就试着改变自己的心态吧。我想你们懂我的意思,所以学会做一个快乐的人吧。

你们是还小,大的方面不能很好的把握,但是这个并不会影响你们成长的魄力。我们所在的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我想你们是不用担心你们的书本、文具没有其他人的好、多。只要你们努力学习,认真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那么你们也会是一朵朵美丽的花,同样的,你们的父母也肯定会为你们骄傲的。

最后,我希望你们心里不要有大的负担,当你们缺少关爱的时候记得那个时候也是最历练的时候;你们不用和条件优越的同学相比,我想那些同学的品质不一定就比你们的踏实;你们也不必难过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有一天你会发现现在的一切是为你的以后作基石的。写到这我也不必再说那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标语了,我想你们比我更加熟悉那个词。所以,我还是希望你们把自身所处的环境看淡,认真踏实地学好每天老师教诲的知识,充满微笑地把身边的小事做好,像个小“活雷锋”那般,你会发现那样的学习生活会比现在阳光,更加灿烂。

祝:

开心生活每一天!

时间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6

亲爱的留守儿童们:

我们知道,你们因为父母的外出打工,突然没有了父亲母亲的陪伴,从此少见父母身影、少有父母音讯,感觉这个世界上陡然缺少了一种不可替代的温暖与保护。你们在不得不品尝生活中的某些苦与痛之后,一颗本来还很幼小、稚嫩而且总是在期待父母百般呵护与关爱的心,便开始变得渐渐敏感、自怜、自卑、尖锐起来。

如果是这样,亲爱的孩子们,请不要悲观,也切莫失望,更不要因此对人生丧失原有的梦想。当生活呈现给你们这些,你们首先需要做到的是,接受它。

而且不仅是接受,你们还应该在这种生活的磨练中,学会适应,学会改变,学着以自己的力量振奋自己的精神,增强自己的斗志,活出一个感恩的、自豪的、快乐的精彩自我!

“天将降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你们总有一天会明白,没有父母在家的留守生活,是你们经受生活的磨练,奠定人生远大理想的最好开端。

就象今年春节晚会上几个留守儿童说:“别人和我比父母,我和他们比明天!”你们就以勤奋比明天!以坚韧比明天!

以责任比明天!以百折不回的斗志比明天!我们相信,你们在共产党、人民政府、社会、师长、爷爷、奶奶和亲人们的关怀和呵护下,以坚强的信心,勤奋的学习,独立的生活能力,融入快乐的校园中,和同学们共同茁壮成长!

时间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7

亲爱的留守儿童们你们好: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你们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你们是祖国未来的顶梁柱,你们是否有勇气承担起这个任重道远的责任?

我理解你们长久与父母分离的孤独感,我深知你们天空缺乏父爱母爱温暖阳光照耀的阴暗。但是你们是否有勇气用自己青春的蓬勃朝气去驱散重重的阴霾?你们是否有勇气为自己漆黑的世界点亮一束温暖明亮的烛光?

你们说你们很孤独很想念很渴望父母之爱,但你们知道千里之外的父母工作的多么辛苦!你们可知他们为你们寄出的每一笔钱中,包含了多少泪和汗,包含了多少浓浓的爱吗?他们每天都在拼命地干,但工资却少得可怜,因为他们没有知识。“采得百花酿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他们这么辛苦是为了让你们好好读书,希望你们能用知识改变命运。可你们又有多少人将父母的血汗钱塞进网吧,沉迷于网络,用这短暂的快乐来掩饰离亲之痛!

追求美好未来的理想不是因为父母在身边才有的,也不是因为父母远离就随之湮灭的。缺也是一种美。父母的远离让你们在逆境中成长,其实这也是你们人生中的一笔独有的财富,你们应当好好珍惜。

“我要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少年周恩来的伟大理想响彻云霄。那时的周恩来不仅要忍受远离双亲在外独自读书的孤独,而且还要看着中国同胞被外国侵略者杀害,看着祖国被野蛮的列强蹂躏,但他依然为国奋斗。那么仅仅因为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们,怎么能这样自甘堕落呢?怎么能不燃起对未来的希望呢?怎么能不开始努力奋斗呢?

留守儿童们,你们是祖国未来的脊梁,你们不应妄自菲薄。你们应当告诉自己:我们要用知识来壮大祖国,我们要用臂膀为祖国撑起一片天空,我们要为未来努力奋斗!

留守儿童们,你若不勇敢谁替你坚强?我希望你们能够积极面对生活,走出阴影,努力奋斗,做自己命运的撑船者!

祝:

健康快乐自信乐观!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8

亲爱的小伙伴:

你们好!

我是XX县实验小学三年三班的刘源好,一个活泼可爱、爱交朋友的小女生。从爸爸、妈妈那里知道你们的父母亲常年远走他乡,外出打工有时一年或几年才能与团聚一次,留下你们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同生活。

虽然你们过早地承担了分别的痛苦,但是,对父母少一份依赖,就多一份在困境中的磨难;我从心里敬佩你们,因为你们是祖国建设特殊的贡献者,是你们牺牲了宝贵的父母亲情,牺牲了本应当享有的关爱呵护,成就了祖国伟大的事业。在家里,你们都听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管教,听他们的话,帮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当爷爷、奶奶患重病时,你们还能护送他们去医院,并且努力照顾好他们。在学校里,你们听老师的话,认真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

我们虽然没见过面,但常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朋友是人生中必不可少一部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离不开朋友。给我回信,和我交往,让我们共同分享生活和学习中的喜怒哀乐。我真心希望成为你们最好的朋友。

祝:学习进步、生活快乐!

时间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9

亲爱的弟弟妹妹:

你们好。天冷了,你们是否暖和?

在给你们写这封信之前,我的确心思纠结。以身份来看,我是你们的大姐姐,可是让我犯难的还是如何站在你们的立场说些亲切的声音给你们听。思量一番,我还是鼓着勇气以自己的文字来捧点烛光给你们吧。

你们是一群独特的孩子,你们拥有的童年时光或许跟其他同龄人不一般,但是我宁愿不让你们在此显得那么突兀,把你们排除在“祖国的未来”范畴之外不是我内心的想法,因为你们本来还是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朵。

我想我还是比较接近你们的。我于乡镇出生,县城长大,身边同龄人因家庭背景的不同也是不同的。也许,我是幸运的,规律地按照成长的模式从托儿所再到大学,一步步地往前走。我记得小学六年级要毕业之际,班上有几个同学没有钱交学费而被迫退学(在十几年前,有些同学没钱交学费是很正常的事。不过现在的教育政策宽裕了,你们也不用担心学费的事情了),想不到的是他们的父母没有来,而是他们的爷爷奶奶来学校说情。这样的情况在当时看来我有种优越之感,因为那个时候至少开家长会我的父母都会去参加。写到这,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邪恶”了,姐姐明白你们大部分人中上学开家长会都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是亲戚去参加,或许你们早已习惯,可我能感觉得出,要是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能去参加一次该多好,无论是受到老师的批评还是夸奖,至少那是一种最亲的人的认可。

“留守儿童”一词不知道在你们心中的分量有多少。我想说,其实你们很勇敢。你们上学的时候每天会记得早起,打理自己出门;傍晚放学会记得回家吃饭,吃了饭会记得做当天的家庭作业,然后按时睡觉。当回到家没有人,你们会自己做饭,自己学着洗衣服,自己照顾自己。我想你们在这方面已经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一些同龄人好很多了,我们可以骄傲地认为那是我们独有的坚强。

是啊,你们是被留守的儿童,成长的初期你们没有办法去选择自己的环境。但是,留守的环境你真的很害怕吗?你们一定要记得父母是对我们好的,世界上也没有父母更至亲的人了。或许,你们看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总是会来接送其他同学时会心里难过;或许,你们看到每次家长会都是他们的父母亲自来参加并且和老师有多的交谈时会伤心。但是这一切都不会消除你们爸爸妈妈对你们的爱。可以这样想,爸爸妈妈出去外地打工是为了供我上学,让我拥有更好的文具,更多的书籍,他们不是不回来,这一切都是他们为我创造不一般的成长条件,让我更加懂事、坚强。

或许,你们埋怨过爸爸妈妈为什么要几个月才回家与你团聚一次,可是亲爱的弟弟妹妹,这种难得来的团聚不正是你在父母前面展示自己的一次机会吗?我知道你们还是内心会难过,但至少你们是能见到父母时候撒撒娇的。我这样说是因为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就因病去世了,为了养家,爸爸那繁忙的工作经常让他经常出差,见面很少,也是很少去开家长会。我记得那个时候都是表姐代表去参加的。回想那段时间,算是我的童年吧,并不是像别人想的那么难过。那几年我学会了做饭、洗衣、编织等小事情,现在想来也感谢那段时间,虽然我永远不能再见到妈妈,可是在那种环境下我坚强起来的速度是超过同龄人的。

亲爱的弟弟妹妹,之所以我要讲这个故事是想真切地跟你们说,你们可以很好,你们可以优秀起来。有句话是说,不如意的事就去改变,改变不了就试着改变自己的心态吧。我想你们懂我的意思,所以学会做一个快乐的人吧。

你们是还小,大的方面不能很好的把握,但是这个并不会影响你们成长的魄力。我们所在的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我想你们是不用担心你们的书本、文具没有其他人的好、多。只要你们努力学习,认真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那么你们也会是一朵朵美丽的花,同样的,你们的父母也肯定会为你们骄傲的。

最后,我希望你们心里不要有大的负担,当你们缺少关爱的时候记得那个时候也是最历练的时候;你们不用和条件优越的同学相比,我想那些同学的品质不一定就比你们的踏实;你们也不必难过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有一天你会发现现在的一切是为你的以后作基石的。写到这我也不必再说那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标语了,我想你们比我更加熟悉那个词。所以,我还是希望你们把自身所处的环境看淡,认真踏实地学好每天老师教诲的知识,充满微笑地把身边的小事做好,像个小“活雷锋”那般,你会发现那样的学习生活会比现在阳光,更加灿烂。

祝:

开心生活每一天!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0

韩:

因你对北京发养殖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于 年8月22日对你作出了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顺)安监管罚〔〕91号,要求你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京市工商银行支行,账号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而你至今未履行。

现告知你如下事项: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前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本机关联系方式:联系人:李

北京市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年一月三十一日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1

亲爱的爸爸妈妈:

您们好!

当我看到您们的信时,我心中万分激动,读着这饱含挚爱的信,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感恩父母的信:给父母的一封信。

我深深理解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也明白了严厉的“斥责”是对我的关爱,但不懂事的我对您们这种严厉、深厚的爱不理解,读着这封充满了爱的信,我深深的感到了愧疚,使我感慨万分。

爸爸妈妈,由于我不懂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并不是很在乎学习的过程。只追求结果,却不清楚得到结果的方法。

你们教了我过程,我却对此不耐烦,总觉得只要有结果便可,而你们仍然一次次纠正我的错误,这样深厚的爱,我却“拒之门外”,常常和您们争吵得面红耳赤。现在想起来,我真的十分后悔,我有这样好的爸爸妈妈,却把您们最最真挚的爱置之不理。

在我的生命中,有像《苹果树与小男孩》中一样的两棵大树,尽量的满足我的要求,无尽的爱我,关怀我。但我就像故事中的小男孩,只知道索取,“大树”的奉献视为是理所当然,不需要去回报。虽然您们像大树,不求回报,但我也需要用心去关怀您们的爱与付出!

此刻,我的心酸酸的,爸爸妈妈,请原谅女儿的无知,原谅女儿的不懂事,今后,女儿一定会加倍努力。

一个人如果不努力,不自信,那么可以断言,这个人是失败的,如果一个人坚持不懈,努力到底,即使没有什么成就,这个人也是成功的!爱默生曾说过“成功的秘诀是自信”,首先自己要相信自己是可以成功的,那么,抱着这个信念,激励自己,迈向成功!爸爸妈妈,相信我,我一定可以成功!

请放心,您们的女儿一定会全力以赴,努力学习,请相信,您们深爱着的女儿一定会是您们永远的骄傲!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2

致:吴先生

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事务所函署名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所接受张女士的委托并指派本律师,就阁下欠委托人借款一事,专门致函如下:

阁下因生意需要,于20xx年XX月X日向本律师的委托人张女士借用XX万元人民币。该款项经张女士从建设银行打入王帐号,由王转交给阁下。后因情况有变,阁下没有做当初借款所打算的矿业生意,委托人多次向阁下催促返还借款,但阁下至今未将还该笔借款返还给委托人张女士。以上事实有委托人银行转帐凭证及证人王证实。

据此,委托人授权本律师郑重函告阁下:限您从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20日内,向委托人返还欠款肆万元整(¥40000.00元正)。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届时,阁下将不仅要承担返还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而且为此付出法律负面代价及个人信誉损失。

望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张 律师

x年三月三十日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3

答辩人:

住所:XX省XX市路X号X号楼X单元X室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杨,系律师事务所律师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诉东莞木业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向贵院提起上诉,现答辩人针对其提出的上诉答辩如下: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

一、双方当事人《协议书》中选择的管辖不明确,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

本案《协议书》中第三十七条约定“在合作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广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约定“本协议在广州签订”。上诉条款注明合同签订地为“广州”并约定了“广州市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没有具体明确是广州市的哪个法院管辖,属于约定不明,即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这一点无论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理论角度均已经没有任何争议,各地法院也有相关案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2号)第24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上述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分别变更为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的住所地在东莞市寮步镇,属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认为“约定发生纠纷向广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约定是明确具体的”,并没有真正理解上述法律规定,也不符合逻辑常理和司法实践。

二、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答辩人完全有权在被告住所地法院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探讨合同的具体签订地点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但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在事实方面,答辩人有以下意见提请法院注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履约”证据不能作为证明“签约”事实的依据,上诉人仅仅通过证据证明答辩人支付的货款曾经打入过(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的账号,就推论出合同的签订地为广州,甚至直接推论出具体地点——(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即广州市越秀区,但对所有推论均未提交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同时上诉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双方曾就合同第三十七条关于协议管辖的条文进行过补充约定或明确。上诉人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均无法令人信服。试问,如果答辩人向上诉人的数个不同地区的账户甚至某个人账户支付过货款,或者按照上诉人要求,曾经向数个上诉人所谓的“关联主体”下过订单,按照上诉人的逻辑,合同签订地岂不是有数个不同地点。事实上,上诉人是为了自身便利,才要求答辩人向其指定主体下订单及付款。

退一步讲,假设事实上双方合同的确在广州某具体地点签订,上诉人也有足够的合法的证据证明该事实,但由于《协议书》中选择的管辖不明确,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答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全符合法律之规定。

2、系争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和“东莞木业有限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与协议也均为“东莞木业有限公司”作出。上诉人为自身便利,要求答辩人向其指定主体下订单及付款,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所称的“关联公司(广州)贸易有限公司”与本案及合同本身没有本质关系。

3、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无论是协议的签订,还是实际履行,均由上诉人的关联公司(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具体操作,原告的每一笔订单,均是向(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发出,支付的每笔货款,也是打入(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的账号”。实际上,答辩人从x年8月9日起与东莞木业有限公司签订第一份合同{编号MX/JN/CN-09/0801}以来,至x年9月1日签订最后一份合同{编号:MX/JN/CN-12/0901}期间,所有的订单汇款都汇到东莞木业有限公司账户(附相关汇款凭证)。从x年10月,经上诉人要求,答辩人才只能将款项汇入到(广州)贸易有限公司账户。

综上所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9月25日

相关知识

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一)一般地域管辖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6条)

(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①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到1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8条)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①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12条)

2、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被注销户籍的

3、原、被告双方所在地法院都能管辖:

(1)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9条)

(2)夫妻一方(即被告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即原告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12条)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16条)

(二)专属管辖

1、国内案件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3条)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28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2)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案件专属管辖(《民诉法》第266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三)协议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四)应诉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

(五)合同纠纷的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侵权纠纷的管辖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4

尊敬的家长朋友和同学们:

您好!

寒假将至,我们亦即将迎来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在此,我们预祝各位家长和同学春节快乐,阖家欢乐!

为了让家长和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我们希望警民携手,提醒各位家长重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早在1月初,顺德区公安局组织治安、交通、消防等部门认真研究筹划,征集各方意见,整理出治安、交通、消防三方面的温馨提示和安全防范指引。1月15日,经过连续多天加班加点排版改稿,39万份沉甸甸家书终于面世。

据有关专家介绍,通过教育和预防,80%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在此,请您认真阅读此信,并将内容传播给您的家人和亲友。

20xx年XX月XX日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5

母爱如伞,在人生的漫漫风雨长途之上,为我静静默默,撑出一方永远的晴空…亲爱的母亲,如果你在孤独的梦中,感到一缕阳光的温暖,一片清风的凉.

在母亲的眼里,我们永远是孩子;在我的心中,母亲如同菩萨一般.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吉祥如意,幸福安康!

我无法形容母爱的香甜,更难以描述您的珍贵,您的每次微笑是那么令人难忘。Happy mother’s day!谢谢您,妈妈。祝天下母亲快乐!

爱,让你忘记了为子女日夜操劳的疲惫。用娇小的身躯养育了比你高大的我,而你却在被我遗忘的角落里慢慢老去。只言片语难言对你的爱,儿永远祝福你。

母亲是海,海纳百川。有体贴、有包容、有深度。无私奉献、鞠躬尽萃。母亲不仅成就了自己,也成就了我们。让我们明白了小爱、大爱、博爱的不同境界。

您用那甘甜的乳汁把我喂养长大;也是您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不辞辛劳地为我保驾护航。无言无悔!在此,儿子向您问声好。感谢您,妈妈!祝您节日快乐!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6

答辩人:台江区X有限公司

住址:xx市台江区一层店面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因林玉诉我单位占用其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我单位对台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使用,不是侵占,而是合法租赁。我方与原告与x年12月1日签订了关于台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租赁合同,此合同经原告确认双方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为有效合同。且我方有按时缴纳租金,有建行存款凭条为证。因此,根据租赁合同,现租期未到,我单位是合法使用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不必交还给原告。

2.我单位与原告在x年12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而原告于当天就拟好起诉状,明显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滥用诉权的嫌疑。

3.原告请求我单位支付从x年11月30日起至x年12

月1日的对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场地占用费无依据。

首先,原告于x年6月30进行了关于江区xx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房屋产权登记,我单位并不知情,仍向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租金,有招商银行现金单为证。且原告并没有向原告主张权利,则从x年到现在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

其次,我方提供裁决书证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原告支付了预期交房违约金,由于根据同一案件事实原告不得要求双重赔偿,因此我单位不必支付占用原告店面的场地占用费。

综上所诉,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台江区X有限公司

x年十二月十五号

给留守儿童的一封信 篇17

敬爱的老师:

你们好!

时间如梭,转眼间我将要结束小学生活,借此,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想到再有几个星期就要和你们分别了,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酸酸的、甜甜的、空荡的、依依不舍之情难以表达。五年前,当我刚踏进“风华小学”的门槛时,还是一个无知的、幼小的孩子,老师你们像妈妈一样带着每一个孩子,你们用金钥匙为我们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你们用辛勤的汗水、慈祥的笑容、温暖的双手让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你们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

每当我看到打着“A”的成绩单时,我心中充满了对你们的无限感激,这里不知包含着你们多少心血和汗水!

你们不仅教我们知识,还教我们要爱祖国、爱学习、讲文明、懂礼貌和做人的道理。而今,我们马上就要踏上新的征程,师生之情,情深似海,恩重如山,我舍不得离开母校,更不舍得你们――我的启蒙老师。你们的心情一定会和我一样,有一千个不舍,一万个不舍,但是,当小鹰羽翼丰满时一定要离开老鹰,飞向蓝天去搏击长空。

敬爱的老师,请你们放心,以后不管到哪个学校,同学们都会抽空回来看你们,向你们汇报学习情况,再亲耳聆听你们的谆谆教导,以后能听到你们的话语可能就是一种享受吧!敬爱的老师,请您放心,大家不会给“风华”这张大名片抹黑,因为我们曾经都是风华的一张小名片,我们会像金子一样在各个学校继续发光。

用尽世界上最美好的语言也写不出我们师生之间的情感,因为这是我们心的呼唤!老师,谢谢您!老师,您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