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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精选17篇)

信函8.54K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根据省教育厅通报:近两个月来,随着天气转暖,我省陆续发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重大死亡事故,影响很大,教训惨痛。几起典型溺水事故如下:5月1日(假期),铜陵县小学生张回、舒毫在水塘游泳,溺水死亡。5月17日(周六)下午,宣城市十二中八年级学生凤元彬、李建平等6人私自结伴到水阳江游泳,凤元彬、李建平溺水身亡。

5月25日(周日)中午,黄山市黟县实验小学二年级学生涂荣刚和第二中学小学部五年级学生程毅峰二人私自在村旁大河边游玩,涂荣刚的钥匙不慎掉落水中,便盲然下河去捞取钥匙被淹,程毅峰又去救他,结果造成二人溺水。

5月25日(周日),安庆市宿松县汇口镇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郑佳松、何耀,四年级学生李攀,三年级学生何千等四名同学私自结伴去长江游泳,因江水湍急,郑佳松、何耀和李攀等三名同学不幸溺水身亡。这几起事故,暴露出学生安全意识淡漠,家长监管不力等一系列问题。请各位家长务必从上述溺水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高度重视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当前,已进入盛夏季节,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请各位家长要保持高度警惕。

怎样预防溺水: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此致

敬礼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孩子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进入溺水高发季,希望家长们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请家长重点教育子女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校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3

答辩人:赵,女,汉族,x年1x月x5日生,xx省大理市人,住xx省大理市下关镇XX村委会二社76号,身份证号为,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李,男,白族,x年1x月2x日生,xx省大理市人,住xx省大理市下关镇XX村委会二社76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李提起离婚诉讼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答辩人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理由如下:

一、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未达到应该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答辩人与被答辩均系再婚, x年1x月经人介绍认识,于x年12月x7日在xx省大理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答辩人带着与前夫生育的儿子到被答辩人家共同生活。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

结婚后,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地经营家庭,被答辩人的儿女各自在香格里拉务工生活,答辩人之子与答辩人及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两人经过充分考虑家庭的特殊性,商议生活的所有开支按AA制均摊,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工作、生活方式等都非常满意后,可以包容对方的家庭成员(包括接纳对方的孩子,而且被答辩人还亲口承诺要把房子和土地平分一半给答辩人的儿子,并将他视为己出),全部谈妥后方才登记结婚。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与答辩人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婚后感情不好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被答辩人生病都是答辩人竭力照顾护理。为了让被答辩人劳动致富,答辩人出资元买了一辆哈飞路宝,后因被答辩人到中甸去开餐馆,为了支持被答辩人的事业,答辩人把哈飞路宝变卖投资给被答辩人去开餐馆。由于两人婚前相互了解,婚后两人感情基础牢固,夫妻感情较好,一直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是被答辩人昧着良心的谎话。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信仰,爱好,经济开支等发生问题的说法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是胡言乱语一派,是颠倒黑白的谎言,是对答辩人的诬告。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婚前就商议好经济AA制,包括家庭的所有开支,在几年的生活过程中从未为了经济开支发生过任何矛盾。因各自的生活圈子完全不同,工作场所不同,故双方同意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方式,所以从未因什么信仰、爱好发生过任何口角。答辩人为了珍惜自己人生的第二次婚姻,不愿意让这个好不容易组建的家庭走到破碎,一直苦苦的维持着生活。

3、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从x年11月起双方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因为原告经常在中甸与大理的家两点来往,属于正常生活规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x3年2月份原告生病,在附属医院住院手术,都是被告和原告的儿女们一起竭力照顾护理康复的。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被答辩人所述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双方共同经营的家庭旅馆,是夫妻感情的真实见证,怎能说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呢?

(四)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其部分亲戚的怂恿。

被答辩人被其侄儿杨和李唆使 ,因其侄儿杨和李家不具备停车条件,所以原被告离婚后他们可以买车而且停到原告家中,还可以拉游客到原告家住宿。由于被答辩人被杨和李唆使,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答辩人认为,这些亲戚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婚姻家庭而言,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可以通过协调和沟通进行解决,不必要走到离婚的地步。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所述的一些理由,只不过是被答辩人一方不负责任的托词。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双方的长远与根本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谅互让,一定能够维护这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其随意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形成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远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定情形。答辩人坚信,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赵

x3年x3月22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4

雷锋叔叔:

您好!

所谓“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记得您有一次去出差,火车上的人越来越多,您就把座位让给了一位老人,您看见工作人员忙不过来,就主动帮忙扫地、擦桌子、擦窗户。到了沈阳车站换车时,一位妇女把票弄丢了,您就用自己的津贴费,给妇女补了一张票,并没有留下姓名。

还记的有一次,您在过地下通道时看见一位老大娘吃力地向前走着,您赶紧跑过去问:“大娘您到那儿去呀?”大娘说:“我去抚顺去看望儿子”正好与您的目的地顺路。“大娘,我送您到抚顺”火车到了抚顺站,您背着大娘的包,扶着大娘去找儿子您知道大娘寻子心切,在大街上东打听,西打听,用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大娘的儿子,母子俩不断地感谢您,您却说:“谢什么呀,这是我该做的。”

从这两个故事中可以看出您是个乐于助人、并不留下姓名的人

虽圾、扶老人过马路呢!虽然您只活了22岁,可您却永驻人间您永远是中国人民心中光辉的楷模!

我要学习您不怕吃苦、刻苦学习、乐于助人、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精神。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的好学生!

此致敬礼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5

哥:

有些话我早都想对你说,可看你那玩世不恭的样子,我欲言又止。

哥,你以前在我心目是个好学生,可看到你现在的样子好似两人。不知你看见没,你的母亲和父亲都在为你打拼,可能你会说有什么了不起他们是在为自己谋后路。那为啥你的母亲深夜在房间痛哭,为何别人不管你。哥回头吧!

哥,你比我们这小学生大,懂得道理也比我们多,哥,回头吧!你迷上网络游戏已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了网络游戏留了级,要不是你早上到大学上学了。哥,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哥,有许多人为了上网做出一些犯罪的事,比如说抢劫、杀人、绑架……你敢说你不会干这种事,哥回头是岸!

哥,与网络游戏一刀两断你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祝哥

身体健康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6

妈妈:

您好,今天是母亲节,我祝您母亲节快乐。

世上只有妈妈好,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每当我学习有不会的时候,妈妈会仔细地给我讲,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会细心地照顾我,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妈妈会告诉我不要退缩。

妈妈对我奶奶很孝顺,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像妈妈照顾奶奶的样子,照顾妈妈。

我要听妈妈的话,做一个天天向上、勇敢、坚强、乐观的孩子。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个学期以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使得学校一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孩子们也在期末取得了理想的成绩。岁末年初,孩子们又走进了轻松愉悦的寒假生活,让我们一起来陪伴孩子渡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放假时间安排: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生放寒假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3月2日。全体学生于3月3日报道并正式上课。

行政、后勤及校委会成员:3月1日上班,上午9:00开校委会成员工作会议;其他教职工3月2日上班,上午9:00开教职工大会。

为了让您的孩子拥有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寒假生活的管理和指导,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寒假。

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家长朋友要帮助孩子制定假期学习计划,督促孩子按时按量完成假期作业,坚持每天学习和锻炼身体。

二、鼓励学生在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也可到社区参加公益活动,做好拍照和记录,使学生认识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引导孩子践行感恩行动。

三、为培养孩子爱祖国、爱家乡情怀,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寒假期间,每位学生必须做一张关于春节的手抄报或美术作品(尺寸要求:手抄报规定A4纸张,美术作品规定A3纸张)。

同学们也可以利用学到的知识撰写春联,巧编灯谜,说祝福语喜迎佳节,把你的创意用毛笔或钢笔书写下来,篇幅不限。以上作品均在开学后交于各班主任,学校统一评比并展览。

四、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充分享受读书和学习的快乐,我校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每日至少安排半个小时的读书时间。所选取的书目可以参考我校寒假推荐的“大阅读”书目。阅读方式可以采取亲子阅读、自行朗读或默读,并完成相关读书卡和读书心得,开学后各班组织收回。

五、假期安全及纪律

1、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体贴父母。

2、安全文明过节,外出时,向父母请假;探访亲友要注意出行安全;横穿马路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到河面上滑冰;严禁攀爬任何建筑物;严禁到建筑工地、铁道等危险场所玩耍;远离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燃放场所。

3、严禁同学们进入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温馨提示:在假期中要注意安全,做一个讲文明、懂礼仪、知感恩的孩子,过一个充实而快乐的假期。

最后祝愿大家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第二小学

20xx年12月27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8

尊敬的至圣大师:

晚生这厢有礼了!

您知道吗?您的智慧让我膜拜,您的思想沁满我的心脾。您“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的学习法宝,“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求学精神。让我在迷惘的学海里找到了知识之门,帮我找到了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还有您那“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使我明白:一个人在学习中,倘若只知死学而不思考,那他将毫无所获。您极富哲思的话语,为我指点了迷津。

不过,我想请教您老一个问题。您是怎样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因为我是一个喜怒无常的女孩,极易把自己的不快爆发在他人身上,让别人吃不消。也让我失去了很多好朋友,过后我却又感到苦恼、伤心。您老能不能告诉我该怎么做,您会不吝赐教吧。因为在我的心中您就是圣贤,您的金玉良言会让我顿悟,会使我对未来充满信心。

孔老啊,我要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您那“君子喻于义”“见贤思齐”的品德应答;“常戚戚,坦荡荡”的行为准则。让做人为政的思想瞬间喷发,治国的光芒普照着大地。您历尽沧桑、周游列国,于困顿之中留下的与日月同辉的《论语》。现已成为修身治国平天下的经典思想。

您就是一位精神领袖,指引着人们从愚昧走向睿智。是您让人们懂得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谦逊;是您让人们明白了“三省吾身”益处;是您让人们知晓了“为人谋而忠”的诚信;是您......

今天,大家对您可是美言不绝啊。全世界的孔子学院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那是对您的思想的肯定和追随。这其中也有一个我啊,也许我成不了像您你一样博学多才的圣人,也不具备您那永远闪烁光芒的思想。但因有您我会尽力抛掉思想中的污点,完善行为上的不足。让自己的性格多一点厚道与光泽,即使自己成不了圣人,但也决不做庸人。

孔老啊,几千年后,吾独赏您!

晚生:肖娜娜

XX年4月10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9

亲爱的朋友:

你好!

因为我们现在要开展“手拉手”活动,所以我给你写了一封信,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

我们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我很想和你做朋友。我叫常,今年12岁,上五年级了,在西安上学。虽然我在西安有许多朋友,但我十分希望和远方的朋友做笔友。

我的家乡——西安,是个年轻而有古老的城市。这里有悠久的历史,有丰富的土特产,有名扬中外的历史古迹,还有有让人惊叹的山山水水,但她充满生机和活力,在西安人眼中,这里永远是最美的。西安有许多值得一去的地方,比如大雁塔,华清池,秦始皇兵马俑,亚洲最大的喷泉——大雁塔喷泉。这里还是古代诗人张赛、杜甫、白居易的故乡。西安的环境很好,虽然四周都有高楼大厦,车很多,但大路两边都是绿树成荫。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的?一定也很美丽吧。或许是繁华的美,或许是古朴的美,或许是纯净的美。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很爱自己的家乡。

我真诚地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朋友。请给我回信呀!谢谢!

祝: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在远方的常

20xx年2月18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0

答辩人:A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街X巷X号X号楼X单元X层。电话:

被答辩人:B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单位职工,住X宿舍X号楼。电话:

答辩人因与原告B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被答辩人所诉关于夫妻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后,双方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怀孕后经常不回家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答辩人在孩子出生后,与被答辩人仍争吵不断,对孩子不管不顾只象征性的每月交给孩子部分生活费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所诉x年至今,答辩人偶尔回家,未回家居住,与被答辩人分居达3年的情况与实际不符。

具体实际情况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某某年相识恋爱,经过几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某某年某某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C某某。从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夫妻感情非常深厚。

答辩人是一名普通工人。由于工作关系经常户外作业。这些情况在与被答辩人认识开始就没有隐瞒。被答辩人也支持答辩人的工作。今年答辩人被单位予以奖励并提拔。

自两人结婚后,答辩人的工资存折就由被答辩人保管,每月工资由被答辩人领取。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某某与某某的男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八条之规定、且并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之情形,并不符1x年11月21日公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所规定的情况。

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如果被答辩人鬼迷心窍、执迷不悟,答辩人也只能无可奈何同意离婚,但是离婚的过错责任全部在原告。

根据《宪法》第五条、十三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十九条、四十一条、四十七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第四款、第7条、第11条第一款之规定,x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答辩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辩人如下请求的公正判决。具体答辩要求:

一、婚生儿子C某某应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承担扶养费和教育费,一次性给付答辩人婚生儿子C某某抚育费万元(某元×3x%×12月×13年=某元)。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同意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平米,市场价值X万元,房屋归我所有,我支付原告一半的房款计X万元。

2、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鉴于原告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我申请法院调取婚后原告B某某在银行的存款记录。

3、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一万余元,因房屋主张归我所有,这些财产也归我所有,由我支付五千元给原告。

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为改善生活环境,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做生意,但均已赔掉。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三)、被答辩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被答辩人与数名男人关系暧昧,不知收敛,并多次到答辩人单位、亲戚家里吵闹,并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答辩人。虽然,答辩人极力退避,但让被答辩人在亲戚、朋友、同事面前颜面尽失,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身心受尽摧残,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作。

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并赔付答辩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共计1x.531x万元,且负担相应诉讼费用、误工费、咨询费、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13.6312万元。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A某某

X年X月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1

亲爱的妈妈:

您好!

近来身体还好吧,工作顺利吗?我们好想您。您什么时候回来看我们?

妈妈,您走后,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爷爷,那个脾气暴躁的老头戒酒了。很少打人骂人了。邻居们都对他刮目相看,不再叫他酒鬼了。弟弟长大了,懂事了,能照顾小妹妹月月了,会帮奶奶干些家务,会主动学习。现在成绩已名列前茅。老师也都很喜爱他。变化最令人惊奇的要数爸爸了。他戒赌戒酒戒烟了。是不是觉得是奇迹?爸爸以前是把烟酒赌当作自己的命根子。爸爸知错就改,您应该原谅他。

您走后不到几年,爸爸就改过自新,走出孤独的阴影,又结婚了。

她比爸爸相差10岁,很年轻,很漂亮,很能干也很温柔。对我和弟弟很好,对爷爷奶奶也很孝顺。邻居们对她也都赞不绝口。我和弟弟一直称她“阿姨”。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她,但我实在叫不出口。我会努力改口的。我们生活得很幸福。

我上初中了,进入中学不久,我认识了一位很和蔼的李老师。李老师和相片上的您简直一模一样。长相,穿着都很相似。她不但长得像您,还和您一样有一颗善良,关心我的心。有一次,我病了害怕打针。同学们怎么劝我也不肯去看校医。

李老师得知后,三言两语就把我说服了。还给了我30元钱,叫我无论如何都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话虽然简短,却让我刻骨铭心,我并不是觉得师命难违而去看校医,而是带着一份犹如母爱般的师爱而去的。您知道吧?那是我懂事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的母爱。原来母爱是这样的伟大,这样的力大无穷,这样的美妙奇幻。妈妈,您能回来看看我们吗?我们全家都很想念您,都希望您能回家一趟。我期待着您回来,别让我失望哦!

此致

敬礼

祝:工作顺利!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2

尊敬的贵单位领导:

某某于20xx年进入我公司担任工程管理人员。立场坚定,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他学习认真刻苦,钻研进取,完善公司具体行政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服务品质、连续三年被评为集团6S优异奖。工程设计基本知识掌握牢固,具有较强的素质,同时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管理工作中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善于与客户和同事合作,乐于助人。

完成各种工程项目期间,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思路进行设计,在管理实践过程中对学习的不断检验与总结,充分显示了他在为丰富其职业生涯而进行的拓展性学习、关联性学习中所表现出来的追求心。通过工作培养了沟通意识、主动研究可行性方案、加强执行力、鼓励创新,已经是个合格的领导管理者和工程项目负责人,

在既往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视客户如亲人,深得客户及同事信任。工作中无任何差错和事故发生,具有管理和技术双方面综合能力。某某有很多具体工程管理的经验,能胜任实践工作。还注重总结经验,撰写论文4篇,其中某某杂志发表论文2篇。

经过在公司的学习和锻炼,某某已经成为一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综合素质较高的技术和管理复合型人才。

作为他的领导,我愿意推荐他到贵单位工作。

推荐人:

日期:年月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3

答辩人:王,男,1x62年x月1x日出生,汉族,住xx区路xx小区幢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x1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xx1年生育一子王,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北京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4

答辩人: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系杭州市下城区××客运社业主。

答辩人现就上诉人的上诉观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答辩人认为,本案是一起受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事案件,一审判决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完全合法,并不存在着上诉人所述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错误。

下面,就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所提出的三点理由,逐一答辩如下:

一、关于勾某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为履行职务的行为,以及是否与其履行职务具有“内在联系”的问题

上诉人认为,犯罪分子的杀人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有“密切的直接的联系”。甚至认为,“勾海峰的侵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职务行为”,“至少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在上诉状第3页第3行)。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观点完全不能成立。

第一,勾某的侵权行为并非其履行职务的行为。上诉状称“勾海峰的侵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职务行为”,这种观点不仅让法律人吃惊,更让整个出租车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震惊。

因为,勾某的侵权行为表现为行凶杀人,而其履行职务行为只能是运送顾客,作为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的经营活动也只能是运送顾客。如果说出租车驾驶员剥夺他人生命这种犯罪行为被理解为是出租车驾驶员典型的职务行为,那么,岂不意味着杀人行为也被当然地包含在出租车司机的职务工作之中了吗。显然,这种观点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更言之,勾某杀人的侵权行为不可能成为一种典型的职务行为!

第二,勾某的杀人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人所说的“密切的直接的联系”也并非法律(司法解释第九条)所界定的“内在联系”。

所谓的内在联系,是指事物之间的必然的、本质的、规律性、固有的联系,而非偶然的、表面的、非本质的联系。答辩人承认本案凶手侵权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有一种外在的、偶然的、事实上的联系,但绝不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

通俗一点讲,勾某作为驾驶员,其履行职务的行为就是驾驶出租车运送旅客,该行为与其杀人的侵权行为之间,难道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或者说本质的、规律性的、必然的联系吗?!若果真如此,还有谁敢坐车?谁敢开车?谁敢雇佣驾驶员?!这是从普遍意义上看。

再从本案的事实看,勾某杀人、盗窃的行为与其履行开车送客的职务行为之间何来本质的、必然的、规律性、固有的联系?!受害人遇害既非勾某车辆故障所致,也非车祸意外所致,也非为车主牟利所致,更不是为了完成其雇佣活动的客观需要所致,而是纯粹的勾某个人的杀人、盗窃的犯罪故意所导致的,除了与其履行职务行为的时间、地点巧合外,并无彼此间内在的联系。

第三,上诉状用四个故事来证明勾某的杀人行为源自勾某的服务行为,因而得出驾驶员服务行为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这个观点不能成立。

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上诉状中所述的四个事实并未交待该事实的出处,而且没有一句完整的引用,均为片言只语,而是按照上诉状的目的而选择性引用。这种事实的论证显然缺乏真实性与科学性。

其次,从具有权威性的两次刑事判决认定的勾海峰犯罪事实来看,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刑事判决和裁定,均没有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相反,刑案的事实调查已经充分证明了上诉状中描述与事实不符。例如,上诉状中称被害人与勾海峰双方“发生扭打”,而省高院(x5)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案内材料反映被害人平时胆小且性格内向,尸检报告亦未发现有严重打斗痕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服务态度及车费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而杀人,不仅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实际不符。”

再次,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几乎全都是未得到认证的勾海峰单方供词,而勾海峰的供词要么没有任何佐证,要么已经在刑事案件中的法庭调查中被证明与事实不符。据此论证,显然不足为据。

例如,上诉状中称:“吴晶晶在遭受惊吓后,要求勾海峰开慢一点、稳一点”;“结合自己(勾海峰)几天前的车祸已花了10000多元仍未处理号以及自己这几天与女友吵架等不良心情”;“车门无法打开,致使吴晶晶在车上继续‘唠叨’”,以及“勾海峰又强行伸手欲将吴晶晶从车上拉下,遂发生扭打”等。这些描述均缺乏事实依据和证据佐证。而且,勾海峰的供词中对受害人的描述诸多地方与受害人的家人、亲戚以及同学对受害人的言谈举止评价恰恰相反,也从侧面表明勾某供词的不可信。至于社会上对本案事实的各种叙述都无法否认经过质证而认定事实。

可见,上诉状将已被法庭调查否定的事实以及无任何证据为佐证的凶手单方的供词作为支持其上诉观点的依据,显然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因此,依照上诉状中所描述的四个事实无法得出“驾驶员服务行为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进而也否定了勾某杀人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二、关于雇主责任的法律理解问题

第一,雇主责任的确属于替代责任,且不以雇主是否有过错为要件,但并非如上诉人所说的“雇主即等同于雇员”,也不能简单地说“雇员侵权就是雇主侵权”。毕竟,雇主和雇员具有相对独立性。正因如此,法律规定雇主替代雇员承担责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从事雇佣活动”。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上诉人将雇员的侵权行为无条件地等同于雇主的侵权行为的观点,与现行我国法律规定不符。

第二,上诉状用雇主理论中的“利益归属原则”来论证雇主应当替雇员承担责任,但必须注意的是,该观点的前提是:雇员只有构成“从事雇佣活动”发生的侵权,才谈得上雇主承担替代责任。然而,前述观点已经充分证明勾某的侵权行为不是履行职务,也与其履行职务无内在联系,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情形。

如果上诉状中所述的雇员行为等同于雇员行为的观点成立的话,那么被上诉人就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人了,而是地地道道的犯罪分子了。因此,雇主责任作为替代责任必须考察其适用的条件。

三、关于被刑事判决否定的事实是否能成为本案认定的事实

第一,刑事判决、裁定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服务态度及车费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而杀人”明确认定“不仅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实际不符”,而不是象上诉人所称的“事实未予确认”。如此明确的认定,难道还不足以将该因车费及服务态度而引起杀人的事实予以排除?!难道民事案件就可以无视法律事实吗?!相信所谓的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原则不可能是指将已经证明了的事实予以相反解释的论理。

第二,上诉状始终把凶手勾海峰的供词当作十分可靠的证据,并且认为,勾海峰在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均有稳定的供述,’而且引用勾海峰的话来佐证:“至今天这个地步了,没有必要说假话”。事实真的如此?凶手勾海峰究竟有没有说假话?是否真的可信?

例如,省高院(x5)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查明:勾海峰称其与吴晶晶发生激烈争吵,吴晶晶大声指责他,后两人又发生互打。结果,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受害人的平时一贯的为人出世,及其尸检报告都勾的供词不符。而且,从常理看,勾某在犯罪后,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避免法律的严惩,从而将其犯罪行为的原因推给受害人,从而造成一种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假象。为此受害人的亲友、同学也在不同场合对勾某口角之争提出过异议。答辩人认为,相比于勾某的单方供词,此种观点更具真实性。

第三,上诉状认为,“从民事审理的角度出发,当事人的‘自认’就足以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而无需其他证据加以证实”,“且可以自愿承责换取裁判结果”。这个观点显然混淆了本案与刑案当事人的主体身份。上诉状的观点违背了一个基本事实——勾海峰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何来民事审理中的“自认”?又如何“自愿承责”?

综上所述,勾某杀害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它既不属于被上诉人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而且,其外在表现形式也不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其与履行职务行为之间也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状中所述的事实仅以凶手勾某的供词为依据,且与事实以及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符,更不属于自认。因而,一审判决是正确的。

鉴于以上事实与法律,敬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倪

代理人:吴唐

xx年九月八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5

:

我公司自 x1 年 11 月 15 日开始负责 御点江山 小区的物业管理,截止x4年 月 日,贵方共欠交物业费 元(x2年欠交物业费 元,x3年欠交物业费 元,)。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要,直至今日,始终无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相关法律规定,贵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有鉴于此,现郑重函告贵方:

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拖欠的物业费共计 元予以交纳,并承担违约责任。

届时,贵方不予交纳的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方的违约行为及不负责任的行为追究贵方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方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方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华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4年 月 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6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转眼间一个学期结束了,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值此寒假即将开始之际,预祝您和您的家人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寒假,我们本着让孩子合理休息、健康发展、有所收获的原则,学校向您提出以下几点说明和要求,希望您积极配合。

1、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安全的安排假期生活。

指导学生有计划的完成寒假作业,有目的的进行查缺补漏;安排好作息时间,督促孩子早睡早起;不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活动;倡导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控制上网时间,不沉迷网络,不到网吧上网。

2、配合学校开展的社区服务、热心公益活动。

希望家长教育学生养成敬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把压岁钱用在读书学习上,过一个祥和、文明、健康、勤俭的春节。另外请各位家长协助学生完成寒假社区服务活动。

3、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在寒假期间,要注意安全。学校特提出几点注意事项,请家长做为重点教育学生:

1.不要到无安全设施的、无大人陪同的场所滑冰、滑雪;

2 做文明公民,提高安全意识,购买正品烟花爆竹制品,并按照市政府规定和划定的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3. 注意防爆、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以免发生危险;

4.不私自外出,外出时要与家长打招呼,遵守交规;

4.自觉约束自己,不到网吧、游戏厅内玩耍;

5.注意锻炼身体,预防呼吸道疾病,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

6.节日期间不要暴饮暴食。

7.寒假期间父母应多与子女交流沟通,多关心子女的身体心理健康,督促子女读一些有益的报纸和书刊。

寒假自1月21日(星期六)开始,2月11日(星期六)晚7:00—9:00返校,2月12日(星期天)正式开学。

第一中学

20xx年1月17日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篇17

亲爱的祖国妈妈:

见信好!

1949年时,您得到了解放,获得了自由,告别了那悲愤、哀痛的沧桑历史;现在,已经是20xx年啦!神州大地繁花似锦,祖国长空乐曲如潮。人们用辛勤劳动的汗水,浇灌着祖国的参天大树。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人们大多都过上了“小康”生活。华夏大地,到处充满着欢歌笑语,祖国一片繁荣昌盛,欣欣向荣!

祖国妈妈,不知道2049年的您是什么样子?在您100周岁的生日庆典上,人们肯会为您点燃100支蜡烛,举杯欢庆吧?您是否更加强大了呢?

祖国妈妈,那个时候你的子女们应该都很幸福吧!大伙都盖起了高楼大厦,住着洋房别墅,开着豪华跑车,吃着山珍海味,穿着绫罗绸缎;一到晚上,灯光把整个城市都照亮了,四周绿树成荫,虽然汽车很多,但空气中没有一丝汽油味;农民种的庄稼连年丰收,四处鸟语花香,田里,是一台台先进的收割机;在科学家的引导下,开发出各种威力惊人、物美价廉的武器,中国也成为了世界列强,疆土越来越广。说不定,在您华诞100周年时人民生活真的得到了改善;说不定,那时候已经有了智能机器人,遍布超市、家庭、餐厅……说不定,环游太空,已不再是幻想了。

祖国妈妈,我相信,这一切都能够实现,因为,我们都有着踌躇满志的中国梦,我们的目标都很统一——国富民强!有梦才有希望,希望可以铸就未来!祖国妈妈,我们的国家需要人才,需要力量,而我们就是下一代!我们承载着祖国的未来,要为梦想的实现而奋斗!梦想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直到成功。

祖国妈妈,俗话说得好:“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小主人,是您娇嫩的花朵,时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相传,所以我们会惜时如金,好好学习,为祖国的明天献出一份自己薄弱的力量,共同创造繁荣富强的明天!

祖国妈妈,我的梦就是中国梦,中国梦就是我的梦!梦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梦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梦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梦想是路,引我们走向黎明!

祖国妈妈,你放心吧!我长大后,一定会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做贡献,把我们心中的中国梦发扬光大!

祝您

不断创造辉煌,更加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