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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心得体会:论房价问题

2011全国两会于3月3日和5日在北京召开,2011两会热点主要是住房、物价、交通、租房等几个方面,引来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当然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也不例外。就两会的些许热点,冒昧谈谈自己的感想。

两会心得体会:论房价问题

首先是一直受到众议的房价问题。“两会”前夕,国务院总理xx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曾寄语房地产商“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开发商身上是否流着道德的血液,就此成为“两会”期间的经典问题。国家曾先后出台政策——提高首付、限购、限炒(地皮)以及国企退出机制等政策措施不可谓不够狠,中国国务院1月底又出台调控房市的“新国八条”,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房地产限购令实施细则。但是这些似乎没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成效,时间也过去很久,还没有哪个大城市有出台房地产限购令的实施细则,房价还是依然飙升。

两会到来了,xx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一是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重点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从这些我们是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房价的态度,可是地方政府呢?有的地方深度介入房地产行业的惯性没有消除,个别地方明降温、暗托市;限购等各项调控政策在执行中被“软化”;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乏力,个别地方还有虚报数字之嫌……地方执行的“短腿”,让中央调控政策成了扬汤止沸。

地方政府是靠土地财政活下去,因此,地方政府最不希望房价会跌。甚至一些地方担心调控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对如何主动参与调控缺乏考虑和研究。更严重的是,有的地方尝到了土地财政的甜头,他们为获取高额土地出让金,采取种种措施,推高地价,抬高房价,以此换取好看的gdp和政绩。这阻碍了楼市调控的成效,损害了群众利益。

因此我认为中央说:“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这还是值得我们期待的。但是中央的决心和抑制力度有多大呢?有人说过:一旦房价打压下去所有地方政府全部破产。中央政府真的敢和地方政府硬碰硬,将那些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的官员“拉下马”吗?倘若政府真的出重拳,决心调控好房价问题,为人民百姓着想,我相信房价的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两会----房价调控,稳定房价问责政府仍然值得我们期待,值得我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