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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移动电话手机进网管理的通告

通告1.43W

通告例文

进一步加强移动电话手机进网管理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电话手机进网管理的通告

信部〔XX〕881号

为保证国家公用通信网的安全、畅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维护拥护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走私,进一步严格移动电话手机进网管理,特此通告如下:

一、从XX年1月1日起,国内外生产厂家生产且申请进网的移动电话手机,信息产业部将依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按型号审批并核法新的进网许可证、进网标志。XX年2月1日启用新进网标志后,原进网标志一律废止。各持有XX年12月31日以前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核发的进网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可在XX年2月1日至7月30日间到电信设备进网受理中心办理换证手续。对于库存且粘贴有旧标志移动电话手机的经销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办理换取新进网标志手续。请各级经销商持有效证据(合同、发票等)按进货渠道到持有进网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处登记,由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到电信设备进网受理中心办理。

二、国内外生产厂家生产的移动电话手机准备在中国(不含台、港、澳地区)销售的部分,必须向信息产业部申请办理进网许可证。在取得进网许可证后,经授权在设备出厂时加贴进网标志。未加贴进网标志的移动电话手机不得在中国境内(不含台、港、澳地区)销售和进网使用。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并核发,未经批准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对于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的,一经查出,依法严处。

三、为加强廉正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信息产业部决定在北京设立两个功能相同的电信设备进网受理中心,负责电信设备进网、质量认证的受理服务工作。办理移动电话手持机进网的生产企业、经销部门可根据两个受理中心的服务情况,选择其中之一办理有关手续。信息产业部将对电信设备的进网受理、质量检测等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办理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欢迎生产企业和经销部门批评监督。

电信设备进网(小西天)受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电话:62382481 62382482(传真)

电信设备进网(月坛)受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电话:68094061 68028601(传真)

电信设备进网、认证监督电话:66038984

信息产业部

XX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