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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5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5篇)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小说,杰姆和斯库特有一名做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他们在阿迪克斯的言传身教下学会了英勇、正义、遵从良知,用他们的独特的方式去看待、处理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种族轻视、家族化标签、社会阶层问题。

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怎样样面对这一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作为一位父亲,阿迪克斯教会他们的是英勇:英勇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仍然义无返顾地去做,并且不管产生甚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作为律师,阿迪克斯或许早就预感到为汤姆辩解大几率的会输,而且还要面对社会的流言蜚语,可他决然毅然地那末做了,并且全力去做,阿迪克斯是一个英勇的人,杰姆和斯库特也是英勇的人,还有许许多多没有站在台前的人也以他们独特的英勇方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监狱门前,阿迪克斯独自一人面对坎宁安等人,杰姆和斯库特为了保护父亲,仍然挺身而出;安德伍德先生也在窗户后面时刻关注着局势发展,准备随时施以援手;法庭上,陪审团中英勇的人,仍然用自己的方式为汤姆斗争,使得陪审团的判决用了数个小时。

在当代的生活中,肯定也有新的方式去表达英勇,或许每期的读书活动就是一种表达英勇的方式,朗读经典,适当地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就如杜博斯太太一样全力以赴去戒掉吗啡,“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讲,她死的无忧无虑,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英勇的人。”过度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或许是新时期的吗啡,愿每一个人都能如杜博斯太太一般英勇,放下手机,感受每天与孩子、与家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每一年春节都在忙繁忙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终究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忽间回到了学生时期,记得每一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浏览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做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轻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轻视的文体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惟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和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顽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乃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遇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快吃完午餐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随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火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进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情。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外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甚么?写了点甚么?校订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餐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何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随着读,每天凌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在耳边缭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疏忽种族轻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特别是现在的年轻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由于他们这一代已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理,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然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固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涵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我把《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读了两遍了,还在上面标出值得我学习的好词语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鲍雷伊刚开始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小男孩,后来他读了汉修先生写的《狗儿快乐的秘诀》,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为了逗狗高兴,给它放女歌星的录音带,结果狗就像唱歌一样,不停地大叫,狗是听不懂录音带的,这一点很有趣。圣诞节的第一天鲍雷伊没有收到爸爸寄来的礼物他心想,说不定爸爸不寄了,而是爸爸太忙了,我和鲍雷伊一样伤心。去年,六一儿童节的时候,爸爸也没给我一件礼物,我特别伤心。最让我开心的是,鲍雷伊学会了给汉修先生写很长很长的日记,他现在是一个自信,开朗的小男孩了,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怕了,这点值得我学习。

以前我不爱读书,我读了《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以后,我觉得多读书,才能写出好文章。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5

课文中萧红的《小城三月》这部作品,反复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里都会有莫名的失落,从初读时的隐约的伤感,到最后似乎变得有一些沉静,就像许多外国小说一样,被时代背景所压迫,深深的无奈,人性想要挣脱枷锁触碰美好时却友被巨大的压力所牢笼住。

终是被时代所绊住,悲剧收场,外国小说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艾米莉·简·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就类似这样,不过不同的是萧红作家的叙述方式以及各自的社会背景,作者那小孩般的平静的叙述,似乎没有很重的悲悯气息,就像对于这个悲剧的最终的形成,似乎是早就注定的,它在那个陈旧、封闭、黑暗的社会里也许不过是那许多不幸里的千分之一,在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婚姻只是一种人们习惯了的应有的无需任何感情来作为其根基的形式,只是那俗语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谓伦理道德,阻拦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追求其自身真正的幸福的道路,而在一种接受了新的思想的影响后,想要摆脱却又无力摆脱旧的思想的左右,想要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悲哀中无从选择而最终凄楚的死亡。

她的死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东方女性的爱情悲剧。 别林斯基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越能显出作者的才能过人”,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所有的情节仿佛司空见惯,就像你自己身边的生活,它没有像侦探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所有的那么简单,逛街,聊天,家庭的小小的音乐会,或是元宵节里的花灯,你感受到的故事是那么平常,但也正是在这么平常的生活里,这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剥蚀着它的华美的色泽,也剥落了幸福和快乐。

翠姨她是这么样一个细致的女人,当她那般想要买到那么一双绒绳鞋而终究不能如愿以偿时,她悲凉的感叹:“我的命,不会好的。”作者用一双买不到的绒鞋做道具,巧妙地暗示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生活的悄然流逝,让这个最初单纯可爱的少女对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更增添了作品的凄楚和悲凉。萧红对翠姨很少做直接的心理描述,但她的追求、向往、痛苦、幻灭的心理历程,我们都感同身受、历历在目。

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死去了,甚至连她挚爱着的我的堂哥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孤寂的死去,那种典型的东方式的恋爱,深爱着对方,却始终不肯说出,只是深埋在心底,直到最后带去坟墓,翠姨就是这样不自觉的觉醒者,她的苦恼、哀怨以及小心翼翼,无不打着时代的烙印。她只能“一个人站在短篱前面,向着远远的哈尔滨市痴痴的望着”。即使和自己深爱的人单独相处时,也是拘谨着,互相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空话,而且一听到有人来,就赶紧慌乱地掩饰自己的窘态。只有在即将离开人世的弥留之际,四顾无人,才第一次失态的拉着爱人的手,“像要把心哭出来般”大哭。可是她的力量那么单薄。命运真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会有那么一种无形的力牵引我们走向天堂或者走向黑暗的深渊,她的那颗小小的心里满足了,带着那一点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执着,她苦笑着安静地离开了,她或许去了天堂,那片圣洁的纯白的地方,然而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她的世界荒芜一片,忧伤蔓延。

也许那些值得纪念的生命里曾经确乎真实地快乐过,那些曾经的相遇,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对她来说都是美丽的,正是为了这些美丽,她认为那些付出值得,她总是把自己看得过于卑微,那些过于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奢侈的,于是她羡慕着‘我’的“读过书”,她羡慕着那种在她认为清白的出生, “她自觉地觉得自己的命运不会好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她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有那么许多美丽的,她会沉静而美丽地走路,会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讲话,她甚至还会弹大正琴,会吹箫、吹笛子,她有着那么多女孩儿所没有的,然而她的万般的美丽也没能让她逃脱这世俗的厄运,悲哀是早已酝酿着,她不能逃脱,没有人逃脱。

就是这样一个含情转睇、顾盼生姿的婉约的女子,表面似乎不露声色,而内心却时刻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不惜以生命献祭。三月的原野绿了,作者用散文样的笔调开始诉说,又用散文样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悲剧的生活,春天的命运那么短,像极了翠姨她的那段短暂也许美丽过的生活。这“春”的背景,这么优美而悲切,这种东方女性的悲剧,在她身后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索。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6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近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7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雪柿子》这本书时,不禁热泪盈眶,我被树鱼的无私所震撼,被丘石儿的机智所惊叹。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孩子们围着柿子树玩耍的场景,他们是那么快乐,那么满足。可是,为什么树鱼要将柿子树的秘密告诉大家呢?为什么大家只看柿子却不吃那些柿子呢?为什么候鸟将柿子啄走后大家却并不伤心呢?

读完了这本书,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原来树鱼认为只有将柿子树的秘密告诉大家,才对得起自己与朋友之间的信任。孩子们只看不吃柿子,是因为他们心中都有着一棵柿子树,一个快乐满足的希望。候鸟将柿子啄走后,孩子们不伤心,是因为这几十只柿子曾像小灯笼一样,照亮在寒冷冬季的漫漫长夜。同样是柿子,我妈妈小时候就因为嘴馋哄骗过大舅。那是妈妈上一年级的时候,姥爷买了二斤霜柿子给妈妈和大舅吃。谁知道,妈妈一边看书一边吃,不知不觉全吃光了。等大舅回家问妈妈:“爸爸给咱们买的霜柿子在哪里啊?”妈妈一惊,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我也不知道,我去帮你找找吧!”然后,一溜烟跑出去找姥爷寻求保护。大舅知道实情后说:“唉,你吃了就吃了吧,干嘛骗我啊!害得我近视着眼睛到处找,真是调皮!”这件事情也成了我们家教育孩子诚实待人的一个典型事例,每次提起来妈妈都惭愧不己。同样面对好吃的柿子,却做出了两种不同的选择。

当我阅读完《雪柿子》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该如何面对我自己的“柿子”。我要学习树鱼,做一个内不欺己、外不欺人的人,一个懂得与大家分享果实、分享快乐的人。因为生命只有在诚实中守信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才能芬芳我们的人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今天,我在课文中读到了一篇文章——《少年闰土》……

文中写“我”(指作者鲁迅)和闰土是好朋友。闰土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农村的趣事,有: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沙地观鱼等。于是,“我”对自己生活强烈不满,十分向往农村生活。闰土要回家了,“我”急得大哭。但闰土还是走了。

闰土,这个活泼可爱、聪明能干的农村少年与作者鲁迅是短暂的相识,纯真的友谊,更加突出作者鲁迅十分想念、怀念少年时代的闰土。第一段瓜地描写: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段话描写衬托出闰土的机敏与勇敢。闰土生活在农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广泛接触大自然。而作者鲁迅呢?则生活在高墙、厚壁之中,无法广范接触大自然。

这篇文章告诉我:既要学好书上的知识,也要广范接触大自然。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四世同堂》,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便签,上面写着三句话:值得每一代中国人阅读的文学经典;值得每一个中国人珍藏的民族记忆;老舍:它是我从事写作以来最长的、可能也是的一本书。尤其是老舍先生说的这一句话,最让我记忆犹新,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一层的爱意。

首先,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里的26位主人公,他们分别是:桐芳,祁瑞宣,高亦陀,韵梅,李四爷,祁老太爷,孙七,天佑,马老太太,钱先生,小顺,祁瑞全,妞子,祁瑞丰,丁约翰,长顺,冠晓荷,白巡长,大赤包,小文,蓝东阳,文若霞。招弟,高弟,胖菊子,小崔太太等。

《四世同堂》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经典名著。小说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作品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的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鞭挞了附敌作恶者的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讴歌、弘扬了中国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忠贞高尚的民族气节,史诗般的展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的杰出贡献,气度恢弘,可歌可泣。

老舍先生以多年来的写作经验,刻画了祁老人,瑞宣,大赤包,冠晓荷等一系列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让人废寝忘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寒假的时候,朋友介绍了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这本书让我看,断断续续的看了很久,直到最近几天才把它看完......

世界上有这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它用它毕生的时间去寻找一根最漂亮,最茁壮的荆棘,等到它找到了,就把自己重重的压上去,让荆棘刺穿它宽阔的胸膛,在那一霎,它放声高歌,伴着自己的痛苦与欢乐,和着自己的幸福和满足,慢慢的,慢慢的,鸟儿开始流血,但它却丝毫没有停止唱歌的意思,歌声反而更加的凄婉动听……

这只鸟儿就叫做荆棘鸟。

它的歌声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鸟儿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读完这个故事,我一直都在沉思:荆棘鸟是知道的,它寻找荆棘树,就意味着寻找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就意味着承受连生命都承受不了的痛苦。但是,它还知道,只有承受经历这个无比巨大的痛苦,才能唱出最美妙的歌声。

我在想,我愿意做那个荆棘鸟吗?我如果是那个荆棘鸟,我肯去寻找荆棘树吗?找到了荆棘树,我肯落在最尖最长的荆棘树上吗?

我不敢说,但是,我知道有人愿意做荆棘鸟,而且像荆棘鸟一样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歌声。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不同的时代,你总会带着那个时代的烙印。

喜欢狄更斯的那段对于时代的开端。它似乎适用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时代下的人们。

那是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长长的排比句,立即就将我带进了小说。故事没有太多的离奇曲折。可我喜欢那些文字。那些大段的描写性文字,让你有一种不是在读小说而是抒情散文。两座城市,因为有了你爱的人,它变得不再一样。

它既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小人物的故事。雅克们,那些革命者的人生的命运,那酒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那编织,让人既同情他们的命运,也反思他们的行径。革命者究竟对于那个时代,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究竟有怎样的影响。

贵族,被革命的对象,即使你是一个放弃了继承权的人,只要有贵族的血液,在那样的时刻,只能有一样的命运。

医生,一个贵族时代的受害者,也是革命时代的受害者,我想问,这究竟是怎样了?一个好人的命运竟如此的波折。

对于爱情,我反而没有了深刻的记忆。唯独在最后,为了自己的爱人幸福而交换生命的卡顿,让我对于爱情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_爆发了,他深远的影响着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人们开始反思之前的社会制度,开始尊重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开始有了平等的观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个人只能去顺势而为。

大时代下,我们应该适应社会,好好的幸福的生活。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经常阅读课外书,可以让我们收获很多很多的知识。还可以得到许多乐趣呢!

读书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记得八岁那年,我看见我的小狗小花见了我就摇尾巴,于是我就提出了一个问题:“狗为什么见了熟人就摇尾巴?”带着这个问题,我找到了“书”老师,翻开《十万个为什么之动物版》。在书中我找到了我期待已久的答案:狗也是有感情的,家狗与人处熟了,见到熟人就会很兴奋,摇尾巴就是它们表达高兴的一种方式。瞧,生活中不懂的问题,在书中就能解决,从而见得,多读课外书好处也有很多。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得多看课外书。

有人也会说:“课外书谁不会读?”当然,只要认识字就会读,但怎样读好书可是大有讲究的 。我认为读书,首先是带着新鲜感去读第一遍的。第一遍读下来会积累出一些疑问,这时候再去读第二遍,给心中的疑问做出解答。第三遍就要拿出笔和纸做读书笔记了。人说“不动笔墨不读书”。做读书笔记时就要学会动笔墨要学会写好词佳句和心得体会,再经常去读一读,背一背,时间一长,你就能积累好多好词妙句,这对提高你的写作能力可帮助大了!第四遍就要仔细的读,读懂为止。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希望大家多读课外书,做个有知识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匆匆地读完《数星星》,我心里很受震撼。一个十岁的孩子,对勇敢这个词语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是都能在朋友遇到危险的时候,毫不退缩地面对。而如今,我们的孩子,还有多少是勇敢的呢,还有多少是可敬的呢?

在学校中,孩子们乱扔东西,不说废纸或者垃圾袋等问题,单从铅笔问题说起,一支铅笔,很长很长的,丢掉了就丢掉了,很少有人去关心,或者去寻找。在微机室上课的时候,很多孩子把笔丢在微机室,几乎没有孩子再去寻找自己的物品,丢掉了就再也不用去寻找了。反正还是会有新的,难道现在的条件好了,孩子们都变得对自己的东西越来越不珍惜了。回想,小时候的我们,丢了东西是很难过的,直到现在也是。学生们在这些小事上都不能做到珍惜,何况谈到勇敢这样的话题呢?没有办法,社会风气这个大气候确实很改变很多。在正义面前,在危险面前,要做到勇敢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当钢刀放在你的脖子上面,当把你放到悬崖边上,当你面对激流勇进的流水时,你会舍弃或者放弃自己的生命,选择挽救别人吗。我不知道我的答案,我想当时的安妮应该也不知道答案。有时候,真不知道答案,我只有在事情来临之时,做出自己的选择。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有:跑什么?安妮、克丽丝和艾琳三个在街上跑,遇到了德国士兵。那个骑马走过的人是谁?在丹麦,每个人都对国王很尊重,国王就是他们的精神领袖。席尔斯太太哪儿去了?讲述犹太邻居被抓了。漫长的一夜,讲述安妮一家想办法拯救犹太朋友。黑头发的是谁?艾琳来到了安妮的家里隐藏,德国士兵来检查,发现了黑头发的艾琳,一家人帮助艾琳逃脱危险。是不是钓鱼的好天气?海滨的房子?大姑婆,讲述的是一个虚构的姑婆的葬礼。为什么说谎?安妮知道大人们说谎是为了帮助他们朋友。让我们打开棺材,又是德国士兵来检查,一家人巧妙地躲避了检查,并且打开了棺材,把里面的衣服分给了很多的犹太朋友,帮助他们离开丹麦。彼德,我们是不是很快见面?妈妈在哪儿?快跑!拼命跑!幽暗的小路。我们的狗闻到了肉香。我只告诉你一点点。两年以后。整本书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流程,但是当我读到了后面的内容,我一次又一次地为安妮紧张起来,到底是怎么逃避检查的呢?原来是由于勇敢,是勇敢让安妮有勇气站在敌人面前,坚定自己的做法,不害怕只有这样去做。因为她要帮助自己的朋友,自己的亲人,这时候的安妮是无所畏惧的。

多读书,能开拓自己的视野,多读儿童文学,回顾自己的生活,也能帮助自己更能了解孩子的心理,也能帮助自己反思自己教育的浅薄。多读,多写。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在这个属于我的暑假里,让我终于有时间把一本语言通俗易懂,以故事的形式描述,跨越时空,浓缩了世界上下五千年的沧海桑田和展示人类从古至今的文明辉煌的《世界五千年》这本书看看完了。

这本书写了古埃及的金字塔之谜、世界七大奇迹、“万有引力之父”牛顿、“战争巨人拿破仑、音乐神童莫扎特和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等经典历史故事。书中记载着多少历史的屈辱与光辉,勾画了多少个人类文明发展的踪迹。古人说:“读史使人睿智”是啊!学习历史,可以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创造明天,可以充实自己的头脑,汲取宝贵的历史文物知识,从我开始对读书感兴趣的那天起,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了。

在书中,个我最深刻印象的人是著名的科学家牛顿,牛顿是个“糊涂”的科学家。他是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从小学习非常勤奋,寻找发明、创造是他的乐趣。

牛顿是个“糊涂”得科学家。有一次,他饿了,于是,他去煮鸡蛋吃。等肚子饿得咕咕叫时,他打开锅,发现煮得不是鸡蛋,而是一块怀表。还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可自己忘了,一直在实验室做实验。朋友又急又饿,于是把牛顿得晚餐吃掉了。吃完饭,他离开了。过了好一会儿,牛顿也饿了。他到餐厅一看,桌子上有许多骨头。于是,他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我已经吃过晚饭了。”接着,牛顿又去做实验了。你说牛顿“糊涂”不“糊涂”。正因为牛顿得“糊涂”,所以发现了地球的地心引力。提出牛顿三大定律,根据开普勒总结的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推出万有引力。而且还谦虚的对人说:在科学的道路上,还很漫长。我只不过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顽童,偶尔拾到了几个美丽的石子。至于真理般的大海,我还远远没有发现呢!

除了这些书中有趣的故事说上一天也说不完、道不尽。所以我只挑了自己印象最深刻最有趣的故事,和同学们一起分享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要想知道你是在发出一种积极的心灵感应,还是一种消极的心灵感应,你只需要简单的看一下在你生活中的某一个方面所获得的结果就可以了。它们恰如其分地反应了你正在发出的心灵感应。

培养主动吸引力的三步骤:1、辨清你的愿望。2、高度重视你的愿望。3、愿望实现。

培养主动吸引力步骤1:辨清你的愿望

差异是你感到不好的东西

通过简单的观察和分析,你就会知道吸引力法则总是能反馈你的心灵感应。

试用差异的方法来帮助你辨清愿望。

当创建你自己的差异条目的时候,你要尽可能多地设置一些差异项目。你辨清的项目越多,你所辨清的愿望也就会越多。

辨清让你感觉不错的东西,然后争取更多。考虑自己=自我关怀。在生活中的以下几个方面都要多考虑自己的行为:职业、金钱、健康、人际关系。

培养主动吸引力步骤2:高度重视你的愿望

辨清你的愿望,然后持续不断地给予它关注。当你给予自己的愿望足够的注意力的时候,你就是正在把你愿望的心灵感应包纳在你当前的心灵感应之中。你当前的心灵感应就是吸引力法则的所反应的东西。

我的心灵感应罩里包纳了什么东西

设想一下,你周围环绕着一个巨大的玻璃罩,你向外发出的所有心灵感应都被包纳在这个玻璃罩里。吸引力法则只对你心灵感应罩里面的愿望进行反应。你的愿望是在你的心灵感应罩里面还是外面。

明白你所有的目标、梦想和愿望都存在于你心灵感应罩的外面是很重要的。如果这些目标、梦想和愿望已经存在于你心灵感应罩的里面,那么你就拥有它们了,并可以享用它们。

一年前读这本书有感悟所以才做了摘录,希望能在心理健康课上介绍给学生,因为悟得不深,未敢讲。一年多后的今天,再回首,发现一个人,一个在中国这块大地上成长起来的人,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愿望活着是那么的不容易,甚至于可以说没有可能。因为我们太多人从小就被异化了。

不能以自己的本来面目活出真实的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达到自己人生的高峰。

我们太多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与自己的愿望南辕北辙的。我们的家长,我们的同行,在教育我们的学生时候,要发现自己的心愿,要了解孩子的心愿。我们本是天地之子,自然之子,我们只有顺应自然之道去活出自己,也允许我们的孩子们活出他们的天性,保留他们的天性,我们才敢说在做教育,才是真的回归原点。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我花了两天时间,在地铁上争分夺秒地看完了李娟的羊道三部曲之《春牧场》,又看了《前山夏牧场》和《深山夏牧场》各自的一小半,这种写祖国大地犄角旮旯的人们如何生活的书总是会引起我的兴趣。其实在几年前我就看过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当时就被她的文字深深吸引了,除文风质朴外,边境少数民族的生活更吸引我。我记得《阿勒泰的角落》里有一节描写一个通体雪白的小兔子,被关在黑乎乎的煤场的笼子里,于是边境民族的生存环境就被我想象成黑乎乎的煤场,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像雪兔一样纯洁无污染。在看《羊道三部曲》时,这样的想象却被作者纪实的文字打得落花流水,因为哈萨克牧民的生活其实是及其不讲究的,比如他们会用装过牛粪的盆子装面,把嚼了无数次的泡泡糖黏在衣服扣子上,等空闲时再抠下来继续吃……不过打击归打击,当作者描述起哈萨克女孩如精灵般穿着鲜艳的红雨鞋,踏在如塑料般绿的草地上时,我还是要忍不住心向往之。

几年前我看过类似的一本书,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那本书讲述了中国最后的原始部落――使鹿鄂温克族人的生活,在那本书里,鄂温克族人与大森林无比和谐地共处着,他们以打猎为生,驯鹿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又是他们最亲密的亲人。在森林里,驯鹿只吃春天的嫩芽、娇嫩的地衣和苔藓,只喝山泉水,像是森林里的精灵一样,被鄂温克人呵护着。鄂温克人只住简单搭制的希楞柱,那里面有常年不熄的火种,希楞柱的天窗是开着的,住在里面的人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

我被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击中了,被原始的、天然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击中了,时隔几年,我终于实现了多年夙愿,来到了梦寐以求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来到了书里所说的鄂温克人聚居区,但是到了之后我才发现,我能到达的最远的远方其实是改良过的"远方",传统使鹿鄂温克人和这个"远方"的距离,和我与这个"远方"的距离,其实差不了多少。

在政府为鄂温克人搭建的敖鲁古雅居民区,一个专门的旅游景点里养着几头驯鹿,驯鹿被散养在一小片区域里,游客可以上前去摸他们,如果你花20块钱,就可以买一篮又干又脏的苔藓,亲自喂给驯鹿,不远处,有人在叫卖着驯鹿肉串,20元一串。而东北常见的傻狍子的待遇都要驯鹿好一些,它们好歹被圈养在围栏里,和游客隔开了一段距离,被人们称作精灵般的的驯鹿,却因为更为出名,就要被迫与游人接触。

书里不是说驯鹿是很怕生胆小的动物吗?它们怎么会这样被游客近距离地接触?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把驯鹿当亲人吗?为什么有人靠这个赚钱呢?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从来不吃驯鹿肉吗?这个20块钱一串的肉串到底是什么?

我记得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过一篇文章,叫《巨翅老人》,天使落入凡间,被关起来与鸡同笼,时不时要受到人莫名其妙的殴打和欺侮,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大抵就是如此,人们心想,天使又如何呢?如今还不是被关在鸡笼里?

我安慰自己说,这帮人已经不是纯粹的鄂温克人了,真正的传统的鄂温克人在山上的猎民点里,而要去那个猎民点需要颇费一番功夫,像我这样的普通游客是不会有决心去到那里的,那里的驯鹿不被人打扰,更不会有驯鹿肉串这种东西的存在。但是后来司机又说,猎民点的点长――被媒体称为"中国最后的女酋长"的玛利亚。索,现在住在莫尔道嘎森林公园里,如果你想去看她,需要包个几百到几千不等的红包才能见到她,我们在敖鲁古雅已经失望透顶,又被这几百上千的红包吓了一跳,已经没有心情去莫尔道嘎了。唉,原来即将消失的民族,就会像即将消失的珍稀动物一样,被关起来供人参观,那些付了红包的人去看了又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说:?悖?"最后的女酋长"又如何呢?不过是一个骗钱的老太太。现在想起来,我多希望司机说的是假的啊!

回想起这段经历,我想我即使真的受李娟的文字感染去新疆旅行,也再不会妄想着去近距离接触哈萨克牧民的生活了。他们是新时代的牺牲品,平静的生活被现代生活打破,最辛苦的他们成了落后者,使鹿鄂温克族就是历史书上的"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他们仅仅是安安静静地活着,莫名其妙地被扣上"原始人"的帽子,然后经过了一系列改造后,这个民族只剩下了100多人,哈萨克牧民也成为了中国最后的游牧民族,供他们游牧的地方将越来越少,他们成了少数中的少数,然后被敏锐的文字工作者们发现并纪录下来,经过了文字滤镜般的渲染之后,他们又被读者们赋予了庄严的使命――请一定继续这纯洁的生活呀!然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剩下的这么一丁点人肩负如此沉重的延续民族传统的使命呢?那被纪录了的生活,已经被人所铭记,被我这样的毫不相干的人所熟知且向往,成为了混沌社会中的一抹明净,也许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而曾经过着这样生活的人,他们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有人改变了航向,有人拼命坚守着,他们的力量越来越小,传统的力量越来越小,但是我们谁有资格去指责那些改变了航向的人呢?如果改变了方向可以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尽管这样做吧!

历史已经生成,生活还要无奈地继续呀!

我想在文末附上一首诗,席慕容为鄂温克小伙子维佳所写的《悲歌二零零三》,政府要收回鄂温克人的猎枪,维佳不肯交,于是抱着猎枪跳下了山崖,所幸无大碍。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b^卫的珍宝。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人人都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可是有谁体会呢?

一本书的智慧并不在书内,而是在书外,通过过读一些书,使我们了解并掌握了平日里我们不知的大悟大彻,从而能够结合自身灵活运用在生活中,才读懂一本书。

就说写作吧!它就来源于我们平时的积累。“一口吃不成哦胖子”的确如此。写作文就是例子。在平时我们要积累了。写作文的时候,一定能利用上,自己积累的词语、成语、名人名言等,就会使白开水似的作文变得栩栩如生。但是只积累是不行的,要学以致用。但是只学习不思考也是不行的。正如孔子所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你虽然知道读书,但不如懂书的人。人虽然懂读,但是不如以书为乐的人。这也是孔子曾经说过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温故而知新”我们不要像狗熊掰梆子那样,捡一个丢一个,我们要把这些知识,放在我们的脑海里,把他锁住,不要让他“飞”走了等到再用的时候,打开那把锁,取出知识。你读的书多了,在写作的时候,就会轻而易举的写出非常完美的一篇作文,不会绞尽脑汁的想。

这才是读书的真正含义。我们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书藉是人类知识的结晶,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生活盛宴。读书是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读书对于我们好处有以下方面: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

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梁启超先生的《李鸿章传》,它与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吴晗先生《朱元璋传》、朱东润先生《张居正大传》,并称为中国二十世纪四大传记。我了解李鸿章此人初始于初中历史书本,后在反应晚清风云的各大电视剧、电影中常常会看一个或邪气、或阴冷、或儒雅的干瘦老人。历史对李鸿章的评价褒贬不一,直到我读了梁启超的《李鸿章传》方才让我又重新审视这位叱咤晚清政坛四十年的风云人物,甚至对晚清那段国家屈辱史,有了另一番感悟。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的读后感。

一、成书背景和作者

此书写于《辛丑条约》签订后第四个月。那时距离李鸿章憾然辞世仅仅二个月。当时,梁启超作为维新派的领袖流亡在日本。也就是说此书的发表在日本而非国内。

熟悉晚清历史的人,一定不会对梁启超和李鸿章陌生。梁启超生于1873年,从八卦的角度讲,他是后来民国才女林徽因的公公,晚清时的帅哥一名。但从历史的角度讲,梁启超18岁投入康有为门下,20岁创办《大公报》,25岁发起著名的"公车上书",与光绪帝开始为期百日戊戌变法,26岁变法失败流亡日本。如果说晚清时有愤青的话,梁启超无疑是晚清历史上的最大愤青,而他更把他满腔爱国之志,和对当时时政的不满付之于实践,虽然,他后来失败了,但是他还是在历史舞台上写下了厚重一笔。

而梁启超写《李鸿章传》时,他正好29岁,大好青年,却已流亡日本三年。此时的他正孤独的在日本岛上,反思和总结维新变法失败之处。在我看来,他写李鸿章除了去点评一名政敌外,更主要的目的是借由李鸿章的一生,抒写自己对晚清历史的见解,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看法,对大清王朝陨落的一种悲愤,他其实是借李鸿章的故事,抒发自己的胸怀。但值得肯定的是,虽然梁启超与李鸿章的政见不同 ,但他却没有将李鸿章描述成为一个大奸大恶的权臣,给予了#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他许多正面的评价,甚至感叹:"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体现了流亡臣子难以抑制的孤愤。也正是这种大历史观,使此书更具有可看性。

二、李鸿章其人

评点此书,必要说到李鸿章其人。无论生前身后,李鸿章都是个极富争议的人物。而我个人认为,李鸿章身上所具有的争议性,大多来自于李鸿章泾渭分明的优缺点。下面,我想谈谈,我对李鸿章其人的看法。

(一)优点

李鸿章是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能在晚清历史舞台上,以汉人权臣之名,屹立四十年不倒,死后也享有尊荣。我认为,他的身上有三个优点,总结起来四个字:"坚韧、忠勇"

一是坚韧。李鸿章的坚韧反应在两个时期,一是他当官的前十三年,二是他为官的最后7年。李鸿章出生名门,二十五第一次入京考试,就高中进士,当时是二甲第十三名。按照清朝的科举制度,进士是分三等,第一等是进士及第,其实也就只有3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第二等就是进士出生,第三等是同进士。李鸿章是二甲第十三名,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全国公务员考试第十六名,因为当时考科举年龄跨度很大,他绝对属于青年才俊。后来就被分道翰林院,也就是类似于进了中央党校学习,一般来说翰林院出来要么就进内廷或者各部,最差的也下放当县官,可以说是一个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应该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片光明的前途下,命运却没有倾斜到李鸿章身上。他这个"主任科员"一坐就是十三年,期间几次被借调到各省、总督衙门去当幕僚,却没有一次被重用,大多是写写文章,研究研究的差事。一直到他38岁,都碌碌无为。照道理,他肯定有很多的悲愤,可是李鸿章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官宦子弟的跋扈和缺乏韧性,他一直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直到他弃笔从戎前,全无一句怨言。这种十几年如一日的精神值得嘉许,也就是这种坚韧,让他一飞冲天。另一个鲜明例子,就是李鸿章人生的最后7年,1894年,他代表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国内怨声四起,朝廷为了平息民愤,竟然将李鸿章贬职。这个时候,李鸿章的韧性再次表现出来。具梁启超的记载,李鸿章依旧每天都5点起床,临摹书法,中午小睡一小时。在他的案头没有昨日留下的公文,他的客厅没有等候的客人。他甚至在最后做两广总督的时候,还治理了当地的风气的盗贼。其实,那时他已经73岁了,他这种几十年坚韧的精神,甚至做到了宠辱不惊,值得让人敬佩。

二是勇。李鸿章入官是因为文才,发迹却因为武功。而他弃笔从戎的勇气不可谓不让人敬服。之前说李鸿章25岁中进士,在他入京前,曾有这样的诗句,"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徧交海内知名士,去访京师有道人。"这种胸襟的人,在压抑了十三后,在咸丰十年,太平军二破江南大营后,朝廷终于启用了曾国藩的部队。而李鸿章作为曾国藩的一个幕客,其实曾国藩的一个写手,因为李鸿章会写文章,一直是放在调研室里用用的,可是因为李鸿章的坚韧,他在调研室里苦读给地的战报和分析战情,在关键时刻,毅然放弃文才,回乡组建淮军,而当时的两淮民风强悍,尤其是"兵、匪、发、捻"交乘的皖中腹地,尤为复杂。李鸿章以一介书生回乡组织团练,是冒了极大风险。更何况他要交恶是当时风头正劲的太平军,上战场随时都会掉脑袋。可是李鸿章没有任何退缩,与将士同寝同食。之后的十年,他与曾国荃一起灭太平军、捣毁捻军,曾国藩解散湘军,他独自一人,建立北洋军队。这份胆识和眼光,足以值得后人标榜。而且据说,他在亲自带队打仗的时候,都是身先士卒,冲在前面,而他训练的淮军更成为清朝最后一支忠勇强悍之师。

三是忠。李鸿章死后的谥号是"忠公".我个人认为朝廷封他这个称号一点也不过分。李鸿章的"忠",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朋友的忠。二是对朝廷的忠。对朋友的"忠",举个例子,太平天国胜利之后,朝廷要论功行赏,李鸿章在上奏朝廷的折子里把功劳都给了手下最勇猛的将领,自己完全不居功,说他是文官没什么功劳。这对于一般人而言还能理解,可是对于一个十三年原地踏步没有进步的中年科级干部来说,这次奖赏说不定是他人生的最后机会,他却毅然给了别人。这十分不容易。也因为如此,所以后来的淮军对李鸿章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李鸿章的另一种御人之术。他对朝廷的忠诚更是举不胜举。最明显的就是他死前签订的《辛丑条约》。据《李鸿章传》记载,八国联军入京的时候,李鸿章早就被贬,当时已经78岁高龄的。当逃到避暑山庄的慈禧太后给李鸿章下诏,请他出山,给他们孤儿寡母议和的时候,他的门人给了他三条计策。第一上策是彻底反了,划地为王。当时慈禧和皇帝都逃出京城了,八旗部队散了,国家已名存实亡。这个时候,李鸿章手握重兵,他又与外国使臣关系良好,这个时候划地为王谁也奈何不了他。值得一说的是,当时李鸿章最得力的部下就是后来的窃国大盗袁世凯。这条上计,李鸿章没答应。第二条计策是这个时候去京城,可能有生命危险,而且即使议和了,李鸿章也要背负千古骂名,当初李鸿章被贬就是因为签订了《马关条约》,反正现在他也不管事情,就称病不去,名则保生。李鸿章还是没答应。他选择了第三条下策,接旨入京。我个人认为正是李鸿章的这份"忠",让清王朝又苟且了十年,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他死之前三天,还有俄国的使臣到他家中要他签订卖国条约。临死之前,还在哀叹国之不幸。他对朝廷的忠心,可见其一。其实说李鸿章是被气死和忧闷而死也不为过。

(二)缺点

李鸿章的三个优点放在任何一人身上,都能成就其大事业,可是为什么他却没有享有世人之憧憬,就与世长辞了呢?我想,他身上表现出了几个大缺点足以致命。归结起来也是三个词"纯臣、清傲、结党",

一是"纯臣".纯是单纯的纯。梁启超说李鸿章是纯臣,是慵臣。我也有所赞同。他才能有余,忠勇可嘉,但是在大时代面前,却魄力不足。从李鸿章的成长轨迹中,我个人认为他是被古代四书五经、君臣之说毒害最深的一人。他虽才华横溢,文治武功都是上乘,但却唯朝廷和慈禧的话是从。他虽有洋务之心,可是朝廷说不干就不干了。虽有改革的心,慈禧要过生日了,就把军费给慈禧。他造钢铁厂、造学校、经营总理衙门、经营中国第一支近现代海军每一件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没有一件事切实做到的。我相信李鸿章的理想抱负一定原不止他所做一切,但是他却从未想过从政治体制上进行彻底的改革。他虽圆滑精明,却没有张居正的魄力,没有王安石的胆识。特别是在他晚年,一直希望苟安一方,成就名节。难怪梁启超要在书中悲叹,以李鸿章之地位与才能,怎没有做出更好的事业来?从一个侧面来说,一个好人、才人,未必能做出大事业来。

二是"清傲".李鸿章的"清傲"我个人认为,来自于骨力里想当一代贤相,而贤相的标准是对朝廷忠心,决不同流合污。李鸿章是圆滑的,但是也是清傲的。史书上记载,他树敌颇多,只因为只要他认定的事情都会去做,而且不管身后诽谤。因此,他得罪小人更多,以至于他的洋务运动也无法开展顺利。每每他有所失误,都有人上本参合。另一方面,他的清傲来自于他的外交。李鸿章的后半身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做一个外交官。可是他不明时局,还是以清朝为泱泱大国自居,在对待英、德、俄、日的使臣时,只想取利,却不想亲近学习。只以为谈判桌上有利可图即可,从本质上,他对外国蛮夷是看不起的。他仅认为中国之失败,只在于武器不如人,却没有看到在经济、技术、政治上的全方位落后。他建立北洋舰队之时,只注重武器上的更新,而忽略了战术和科技的更近。这才是造成北洋舰队失败的重要原因。

三是"结党".此特点来自于他对朋友的忠,更类似于现在小团伙、小兄弟。他以淮军起家,对战斗过的兄弟格外照顾,在他对袁世凯的态度上就能表现出来,因为袁世凯的父亲曾与李鸿章共事过。另外就是对自己的兄长包庇,虽然晚年他与大哥两广总督李翰章有所不和,但总体上他对于李翰章的不法行为不加收敛。总以传统的一荣俱荣观念。从这点上来说,李鸿章此人是典型的中国古代官员,也是造成他身后,众多诽谤的原因之一。包括:敛财啊、包庇门人啊等等。

李鸿章此人的优点成就了起四十年晚清政坛的大佬地位。而他的缺点也造就了他虽有才能却不能最终改变清朝命运。可是这是李鸿章一人之故吗?

三、晚清历史的一些拙见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阁楼精灵》讲述的是一群阁楼精灵的奇妙旅行,这本书的作者是汤素兰,她曾经写过其他有名的书,比如《挤不破的房子》等。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勇敢、坚强。故事中阁楼精灵听说自己现在的家,阁楼要被盖成城市,这可是一个坏消息,因为阁楼精灵是不能住城市的,于是就打算去一个叫精灵谷的地方,那里是非常适合精灵们住的家,但是他们听说要想去精灵谷必须翻过九座山、越过七条河,不过没有一个阁楼精灵不想去,因为他们勇敢、坚强,再多的山也能翻过,再多的河也能越过,最后,他们真地到达了精灵谷。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近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彼得·潘》,作者杰·姆·巴里是英国浪漫主义剧作家、小说家。精彩的篇目有:温迪的一家、飞向“永无岛”、地下的家等等。

在你的童年里,是不是有一个仙女、海?、美人鱼的童话世界?你是不是希望永远长不大?如果是的话,那你更应该有一个快乐的小岛,让你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飞翔在蓝天上,而这本童话故事书奉献给读者的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小主人公彼得·潘有着一颗美好而纯真、快乐的童心。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有:温迪、约翰和迈克尔,彼得·潘把他们带去了永无岛,在永无岛上,他们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生活得十分快乐。而且。还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都令他们乐不思蜀。可是,后来他们想家了,经过干辛万苦,最终才回到了家里。

我真羡慕彼得·潘,那快乐的生活让我向往,如果我也能去永无岛该多好啊!尽情地玩耍,快乐地跳舞,无忧无虑地飞翔……我可以没有任何“牵挂”,而且永远长不大,还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值得回味,那滋味可真不错!

彼得·潘是个任性的小男孩儿。父母对他发了点儿脾气,他就离家出走,一晃几十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回到母亲的身旁。彼得·潘嫉妒别人穿得比他漂亮,谁的衣着胜过他,就会被赶出他的居所。然而,彼得·潘却非常勇敢,敢于戏弄猛兽,还经常独自与海杀。彼得·潘真是一个个性丰富的童话人物,像我这样胆小的女生,自然比不上他,可我也绝不像他那样任性。

彼得·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儿,他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记忆里,他将伴随着我的成长,永远永远!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刚进学校老师就布置作业,让我们背诵《三字经》。通过阅读、默记我体会到《三字经》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大致可分为五部分:一、劝教;二、必备知识;三、读书;四、习史;五、劝学。其中包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广泛生动而又言简意赅。

读了《三字经》我清楚的知道了中国这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是怎样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不断生存下来的,让我对历史有了一个概括的了解;读了介绍古时候的成功人士的部分后,我知道了我们中国曾经有许许多多的能工巧匠和才华横溢的文人墨客,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读了书里讲孝敬那一部分,我知道了如何去做一个孝敬父母与长辈的人;读了仁、义、礼、智、信我坚信它对我们现代21世纪的学生同样适用;《三字经》讲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许多优良传统与经过几千年不断流传下来的美德,蕴涵着许多人生哲理,等待我们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去实践、去学习!《三字经》中说到“有孟母,择邻处”,讲的是孟子的母亲为让孟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先后三次搬家,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母,他们为了能让我来北京读书,调换工作并不辞辛苦寻找好的学校,我从心里感谢我的爸爸妈妈!

如今早已将《三字经》熟记在胸的我,每当回顾这篇流传700多年,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文章时,仍有启迪心智的感悟,让我百读不厌,收益非浅。这琅琅上口的一千多字、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令我折服!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烩炙人口的历史书——《杨家将》,这本书讲述了北宁大将杨业一家浴血沙场、抗辽保国的故事。我敬佩爱国英雄,痛恨陷害忠良的佞臣奸细。明代文学家熊大木将他们的故事描写得淋漓尽致,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在宋朝边境的辽国在萧太后的带领下侵犯中原。杨业一家浴血奋战,屡立战功,但屡次被宋朝的主帅潘仁美陷害。杨业在陈家谷之战需要救援时,潘却按兵不动。杨业不屈膝投降最后撞碑自杀,这种宁死不屈、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让我感动不已,也深深地为杨家打抱不平。后来,宋太宗了解真相后,潘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真是大快人心。

书中有个奸细叫王钦,原本是汉人,人也很聪明,深得辽国萧太后重用,却跑到宋朝当奸细,多次在宋真宗面前献诈计,并将宋朝的机密告诉萧太后,使得宋朝多次战败。这个小人真是太可耻了。

杨家有7个儿子2个女儿,他们个个英勇善战。大郎杨延平为了救皇帝,在幽州假扮太宗和二郎杨延定、三郎杨延辉、四郎杨延朗、五郎杨延德引开辽兵,保护太宗脱离追杀。结果大郎二郎三郎相继战死。我为他们舍身救主的精神感动,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赞赏智勇双全的杨六郎杨延昭,在破辽国的过程中出谋划策勇往直前,在作战过程中毫不惧敌把辽兵打得落花流水。

我最欣赏书中的巾帼英雄——杨家十二妇。她们突破封建社会中妇女谨守闺阁的传统,勇敢地披上战袍,走上战场。其中佘太君、柴郡主、穆桂英等杨门女将和杨六朗、杨宗保、杨文广一起出战报效宋朝,成为吒咤风云的大将,令敌人闻风丧胆,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读完这本爱不释手的书,我的内心久久不得平静,我滔滔不绝地讲给家人听。尽管我们现在生活在太平盛世,没有了战争。但我们要继承英雄们的保家卫国的精神,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长大报效伟大祖国。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读书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因为书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感动,甚至悲伤,甚至愤怒……书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梦,又像是一只只载着希望、梦想的小船,在记忆的波涛上航行……

清风明月之夜,一卷在手,纸页沙沙,书香缕缕,兴起而读,兴尽而止。读书于我而言已不仅是开拓视野,增长才识,而是一种心灵的慰冀,是一种享受。读一本好书就像看到一幅名画、听到一首名曲一样使我幸福而颤栗。记得读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我一连几天都悲兮兮的。我的心境随着小说里的一个个人物而跌宕起伏,读道情深处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已分不清哪个是小说里的世界,哪个是现实世界。我觉得自己好像是死了好几回,又生了好几回。痛苦而厚实。这种感觉在我后来读陈忠实的中篇小说《蓝袍先生》时再次得到了验证。当时我是坐在宿舍的床上。当我读到后来“蓝袍先生”他们那个班的同学举办联谊会时,一群耄耋之人,回首人生、感叹命运时我忍不住失声痛哭。吓的全宿舍的人都往出跑。

读书其实是在读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生。书中总是汇集了一些独特的魂灵。善于读书,其实是借助读书深深地翻阅自己。前些日子买了一本季羡林的散文集《世态炎凉》,读罢醍醐灌顶。季老是学贯中西的大儒,一生历尽坎坷。读他的文章如泉水叮咚、娓娓动听,深刻的如同一位祖父,而没有丝毫的傲慢、虚荣与做作。对于像季老这样的老学人我是充满敬畏。大作品使我们变矮,小作品使我们升高。不同的阅读带来不同的水准。

萧伯纳说:“好书读的越多越让人感到无知。”对于这话我深有体会。先前我曾一度仗着自己读了几本书,发了几篇文,而大言不惭地扬言要当作家。似乎作家的桂冠容易的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摘到似的。然而随着阅读境界和思想认识的变化我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无知与浅薄。且不说作家必备什么想象虚构能力、悲天悯人的体验能力、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等,单就那一套庞大的文艺理论就够人受。我开始为自己的狂妄而脸红。我再也不敢对人说我要当作家。至少是现在不敢。

读书是为灵魂寻找镜子。我们应该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洞照灵魂与心智。读书应该汲取与思索并重。阅读的根本使命就是教会使人思考。要善于从中提炼出对现实有意义的东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