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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1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1篇)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每一年春节都在忙繁忙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终究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忽间回到了学生时期,记得每一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浏览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做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轻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轻视的文体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惟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和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顽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乃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遇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快吃完午餐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随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火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进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情。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外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甚么?写了点甚么?校订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餐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何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随着读,每天凌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在耳边缭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疏忽种族轻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特别是现在的年轻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由于他们这一代已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理,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然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固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涵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小说,杰姆和斯库特有一名做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他们在阿迪克斯的言传身教下学会了英勇、正义、遵从良知,用他们的独特的方式去看待、处理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种族轻视、家族化标签、社会阶层问题。

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怎样样面对这一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作为一位父亲,阿迪克斯教会他们的是英勇:英勇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仍然义无返顾地去做,并且不管产生甚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作为律师,阿迪克斯或许早就预感到为汤姆辩解大几率的会输,而且还要面对社会的流言蜚语,可他决然毅然地那末做了,并且全力去做,阿迪克斯是一个英勇的人,杰姆和斯库特也是英勇的人,还有许许多多没有站在台前的人也以他们独特的英勇方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监狱门前,阿迪克斯独自一人面对坎宁安等人,杰姆和斯库特为了保护父亲,仍然挺身而出;安德伍德先生也在窗户后面时刻关注着局势发展,准备随时施以援手;法庭上,陪审团中英勇的人,仍然用自己的方式为汤姆斗争,使得陪审团的判决用了数个小时。

在当代的生活中,肯定也有新的方式去表达英勇,或许每期的读书活动就是一种表达英勇的方式,朗读经典,适当地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就如杜博斯太太一样全力以赴去戒掉吗啡,“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讲,她死的无忧无虑,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英勇的人。”过度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或许是新时期的吗啡,愿每一个人都能如杜博斯太太一般英勇,放下手机,感受每天与孩子、与家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4

一天,我闲着没事干,便打开电脑,进入中国民间故事网。其中,有一篇故事吸引了我,这篇故事的名字叫《女娲造人》故事主要说的就是从前有一个女神叫女娲,女娲用五彩石补完天,然后又用五色土来造人。

古老辰光,有个叫女娲的神仙,用五色石补天,又用五色土造人。女娲把五色土捏成一个泥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做好后,吹一口气,那些泥人就一个个变成活人了。女娲感到这种方法太慢,也太着力,就用草搓成一根绳子,把五色土涂粘在绳子上让太阳晒干,然后用手一拉,泥块就剥落落掉下来,再吹一口气,这些小泥块又变成活蹦活跳的人了。女娲看看已经造得差不多了。就把造出来的人分成二等。用手捏出来的数量少,个子大,叫他们当大人物,用绳子拉出来的数量多、个子小,就叫他们做小人物。现在,世上的人,凡是当官的大多都是身大体胖,平头百姓差勿多都个子瘦小;男人土和得多一点,所以在身上可以揉出泥条条来,女人水和得多一点,所以流眼泪特别多。人的身上,仍旧带有五种颜色,黄的是皮肤、红的是血、蓝的是须眉、黑的是眼珠、白的是牙齿。

读了这篇故事,我知道了:要是没有女娲的出现,直到现在也不会有我们人类的出现,也不会有至今那么幸福、和平的生活。假如女娲现在还在,我一定对她说声谢谢。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5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liu——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6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看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感触很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著名作家奥四的代表作。书中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并以保尔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苏联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写出苏联时期斗争的艰苦和那个时代的美好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

我很敬佩保尔的这一点品质,他的确是一个顽强的人,当他负伤不得不退出战场之时,他仍然在后方不停地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贡献。当他被诊断出神经中枢有毛病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想方设法的工作,争取多为社会做事。最后,他两腿瘫痪、双目失明,不得不放弃工作。但他仍然坚决的拿起笔,再次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正如贝多芬所说:“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身,顽强拼搏。在小说中,我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认为这话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一个人总应该为社会、为大家甚至为自己做一点事,那怕是一点点,也不能虚度此生,才能算得上是在“活着”。

对于我们来说,狼烟滚滚已成为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了解了历史,让我们铭记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认识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所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愧为是一本好书。

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早年丧父,12岁被母亲送去车站食堂洗碗,饱受苦难。后到发电厂烧火,认识了朱赫来。红军撤走后,德军进攻保尔的家乡,加上阶级斗争,人民的日子很艰难。布尔什维克朱赫来被追捕时,暂住保尔家,给他讲许多革命道理,对他很有影响。后来,朱赫来被捕,保尔打倒押送兵,放走朱赫来,自己却入狱。出狱后,他住在冬妮亚家冬妮亚找到保尔的哥哥阿尔焦姆,他让保尔参加红军。一次激战中,保尔头部受重伤,但最终死里逃生。出院后,不宜回前线,便做团的工作,修筑铁路等,以后他参加工业建设和边防战斗,入了党。由于他多次受伤生病,忘我工作等原因,1972年他几乎完全瘫痪,双目失明,他在忍受极大痛苦的情况下,决心帮妻子达雅进步,并开始文学创作,以另一种方式生活。保尔能成为英雄主要在于他的追求和努力的塑造。他从小就有一身正气,反对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反对官僚主义。他佩服朱泽培加里波第,在朱赫来的教育下,他更加明白他要做的是什么——就是将个人事业与祖国的需要相结合,做一个能尽一切力量奉献于祖国的革命者。为了这个理想,他经受住了生活和战争的考验,的确称得上是一名坚强的革命者。在他的心中,革命事业与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任何情况下,他的革命信念总是坚定不移的,所以他才有力战胜死亡与病痛,将毕生投入事业中。这就是保尔这个革命者的崇高精神,钢铁就是在这如同烈火燃烧的斗争考验中炼成的。

从小说中,我们也看到了对待挫折的正确方法。保尔瘫痪失明后,想到自杀,但自杀就等于背叛革命,于是他又极力鼓励自己振作起来,想办法活下去。对待挫折,不是逃避,死亡是最愚蠢的办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没有什么比坚强地活下去更有意义了。在面对挫折时,应该想到目标,你还有多少没有完成,你应该从痛苦中走出来,重新为它努力奋斗,理想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即使破坏了,还可以再树立一个,像保尔那样的处境,都能摸索出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你为何不可呢?

保尔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句话说有了人应该有伟大的理想,有了理想就要行动,行动了就要尽力,尽力了才不会有遗憾,他这种为实现理想而拼搏的恒心、决心与行动实在令人震惊,正是他这种精神让中老年人怀念,又鞭策了无数年轻人,为千万青年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在时过境迁的现代社会,人们对事业的追求不再那么执着了,往往是力不从心,茫然无措或是一蹶不振,人们仍需要从这样的书中汲取精神。应该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好书,保尔是一个永远的人生强者,一个乐观主义的勇敢者,他的精神永远是不变的向导。

实现理想并不是件容易之事。不过,你应该明白,理想就像空中的风筝,离你再遥远,你手中的线总是牵着它,一切尽在你的掌握中,你得从每件小事做起,哪怕只是捡起一颗钉子,为别人倒水,都是实现理想,培养高尚品格的一小步——因为你的事业一定是要奉献于人的,如果能这样看待,挫折不也只是一小步么。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由小事起步,努力锻炼自我,你也会是一块钢铁,相信,你一定有抓住“风筝”的一日。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7

读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心灵的沐浴。什么《成长的书香》,《100个智慧故事》我都爱读。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到悲惨与善良,正义与邪恶。

书就是一种魔法,它能让人如醉如翅。有些书,像甜甜的蜜桃,很有味道,有些书看起来有点苦涩,但只要你多嚼几下,便会感到一股清香。我喜欢读书是因为它能带我到骏马跑不到,飞机飞不到读神奇世界。书里面有千奇百怪的人物,有传神的神话,还有长篇的小说。

我读了《100个智慧故事》时,我会认真的把它读完,里面的《蔡文姬听琴》它告诉我们: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派兵把守的土豆》又告诉我们:他的聪明之处是巧妙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就像磁铁一样吸引这我,使我不由自主的就翻到了下一页。《成长的书香》,这本书又把我带到了充满梦幻的童话世界里,《偷蒙的小妖精》让我们看到了它善良的一面;〈〈一瘸一拐的好骆驼〉〉又让我们懂得:有付出就有收获的道理。它的每一个童话,就是一个魔法,我们没经过大脑思考就被书施了魔法。书的魔法让我感到了文字之美,也找到了自己需要的精神食粮。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个知识王国,也是你迷失方向的航标。让我们一起在书的王国遨游吧!书就像一只小鸟指引着我发现许多奥秘,书就像一匹宝马,驮着我领略各国风光。让我们更爱读书吧!因为书会让你的生活变的更加精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9

看完一本名叫《我在为谁工作》的书,读了以后,感触很深。里面的内容立即吸引了我,朴实的话语,真实的例子,深深地让我体会到了工作的意义,我们都应在工作中享受乐趣,为什么工作,为了谁工作,这本书不但使我明白了,我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的深刻道理;同时也帮我解除了困惑,调整了心态 。

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态!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凝聚力,那么这个家庭和企业就不是一个很和睦的家庭和团结协作的集体。所以我们不仅在为企业工作,更是在为自己工作!因为我们是靠企业来生存的,企业发展了我们,我们的素质才会提高,企业强盛了,我们的生活才更美好。如果一个人不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那么任何一个企业都没有用他的必要,为此我们必须在工作中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想实现人生目标,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能不能让自我价值得已实现,取决于对工作的态度。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最为重要:

第一、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要明白一点,那就是我们是在为自己工作。只有工作才能满足我们的各种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都只能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实现的;有工作的机会,才能让自己充分发挥能力,有展示自已的机会。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我们自已实现目标而做的。所以说要珍惜工作机会,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到最后只能像书上所说的:“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第二、认真工作才能让你不断的去思考、去学习、去总结经验,这是比物质更丰富的财富。人生本来就是一个积累过程,知识和经验积累得越多,才能战胜工作和生活中更多的困难,才不会在困难面前低头,才会有越挫越勇的气势,才能离实现目标更近。因为在工作中我们会发现很多机会,通过努力实践,才能更好的把握机会,实现理想。

第三、对工作要充满热情,把工作当成一个使命来完成。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我们工作更多的是为了实现一种价值。如果对工作没有热情,那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和信心,不仅不进步,还很有可能倒退,最后被社会所淘汰。

第四、对待工作应该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做到一丝不苟、尽心尽职。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不能死板,要有创造性的工作和学习。对待工作要像对待善恶一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能认为迟到几分钟无所谓,就拖延时间;不能因为几张复印纸无关紧要,就随便浪费„„事无大小,这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竭力做好每一件事情,将会让我们活得更加有意义。

第五、用感恩的心去工作,在工作中体会乐趣。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在一本书上见过这样一个故事:曾经有个愤世嫉俗、心中无法平静的人,求见作家海伦·舒克曼,向她请教如何解除令人不快的念头。海伦只回答:“从今天起,请你每天写下一件令你感激的事。”刚开始这个人得思索很久,才能想出今天有什么好感激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对大自然的美好产生了感激,进而他发现,有许多人和事值得他感谢。到了后来,他看见这世界上一切都是赐予,一切都是光明,他的胸怀无限开阔,从此他的愤恨也消失无踪。所以说,我们应该怀有感恩的心去工作。是父母、师长给了我们每一个人恩惠,我们就应该更努力的工作。不管环境如何,作为员工都应该恪守职责,忠诚于自己的工作,忠诚于自己的企业,不要浪费宝贵的时间去分析和抨击别人,去指责别人,重心要放在如何能尽善尽美的干好自身工作,并从中获得经验和乐趣,这才是最重要的。

总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认真努力的工作,来回报父母、师长和公司。只有通过完成出色的工作才能让自己实现理想,实现自我价值。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俗话说得好,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房子里没有窗户.由此可见,书,在人类的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呀!

我常常喜欢在广阔的书海中遨游,有时,读着读着,身心仿佛也慢慢地融入了书中。“书就像一个万能神,可以充实人们的大脑,可以教会我们深刻的大道理,还可以净化人们的思想。

读书自有读书乐,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可是却酷爱读书,总是要妈妈买会配碟子的图书,一个人悄悄地坐在房里边看边听,从那时起,我便体会到读书的乐趣,是啊,要不古人怎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书,是一盏明亮的灯,它无声的照亮了我们人生的道路,让我们懂得了人生中该如何抉择.

书,是一座宝藏,它用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了我们,让我们在这座山中不断的摸索,追求.

书,还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它让我们初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并愿意一辈子以它为师.

啊!书,你是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是你,让我们的前途无限光明,是你,让我们走向了成功的道路,是你,让我们不断攀登科学的顶峰!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就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知道信的内容。因为,信会把内容全部读出来。怎么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一定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面对。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昨夜,星宇浩淼,若隐若现。那片林海、那片雪原,英雄的身影一掠而过,那段极具传奇色彩的往事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轻轻的合上《林海雪原》最后一页,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幕不停的闪现在眼前。六十多年前,在那白雪皑皑的深山老林中,曾经有着一群与我们年龄相仿的战士,为了一个他们可能无法看到的美丽未来而英勇奋斗着。他们的气魄震荡山林,他们的信念感动天地。他们火一样的热情将沉积了千年的冰雪融化,他们高高在上的理想就是珠峰也无法比拟,他们是英雄,他们配得上这个光荣的称呼。他们是林海雪原星的精灵,一次次的勇闯龙潭虎穴,就是为了见证一颗赤子之心。他们是世间最可爱的人。

然而,他们也留下了遗憾——遗憾无法亲眼目睹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日渐强大,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在茫茫的大千世界中,他们为了祖国和人民默默地战斗着,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他们是始终微笑着的,因为他们的精神是永远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燕雀怎么能知道鸿鹄的高远志向呢?那种终其一生追求高尚理想的人,必将是伟大的。而那些躲在黑暗角落中的蝼蚁又怎能体会“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没有理想,人类就无法登上天空;没有理想,中国千百年来的灿烂文化又从何而来?也许这理想要历经几多沧桑,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在我们的身后,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的脚步。

我们无需担心梦想的那一边会是什么,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完成今天的梦想。

今夜,星空依然璀璨,那雪原上飞驰而过的英雄,还会飞入我的梦中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我们上三年级的时候,学校发给我们一本《三字经》。我打开一看,就读了起来。可是不管我怎么读就是不懂里面的意思,后来经过老师的讲解,我这才明白《三字经》中的意思。从那以后,我就越来越喜欢读这本书了。因为它告诉我许多学习和做人的道理,这些大道理令我深受感触。“幼不学,老何为”呢?所以我们现在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人不学,不知义”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不努力学习,就不会懂得道理。读书时,必须懂得“学则智,不学愚,有不满,则进步”。

书上还有“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这两句已成为我的座右铭,它的意思是: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事业有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没有作为的。我常用这两句告诫自己:抓紧眼前的光阴,好好的学习。我也常想起这样一个故事:李白从小聪明,但不喜欢学习。一天,他逃学去玩时,见到一个老奶奶在磨一根铁杵。李白问:“老奶奶,您磨铁杵做什么呀?”老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疑惑地又问:“这么粗的铁杵能磨成针吗?”老奶奶说:“只要我每天不停地磨,铁杵一定能磨成针。”李白听了,后悔自己贪玩而浪费了读书时间。从此,李白立志努力读书,后来成为大诗人。李白的故事教育我学习要勤奋,要持之以恒。经过读《三字经》我知道了:学习是要靠自己去努力的,而不是让别人去为你努力。学习是需要有耐心的,总有一天你会从这里面脱颖而出。

读了《三字经》后,我更喜欢这本书了,因为我还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说:“做人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做人要厚道,尊敬父母,有意志力和奋斗力,要有高尚情操等好的品质。

《三字经》真是我的好老师、好朋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寻找鱼王》是作家张炜还原的一段失传已久的民间故事。这本书中的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炜,他1956年出生于山东龙口,原籍栖霞县。主要作品有:《古船》,《九月寓言》,《外省书》,《远河远山》,《柏慧》等。曾获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特别奖、出版人年度作家奖、茅盾文学奖等。书中讲述了在一座神秘的山村里,每家每户都流传着“鱼王”的传说。一个八岁的孩子因“鱼王”是捕鱼的旷世高手,也想学会捕鱼技艺,所以在父亲的陪伴下苦苦寻找“鱼王”学艺。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从深山小屋里找到了鱼王,两位饱经沧桑的老人。男孩在经历了爱与人生的洗礼后,终于成长为新的鱼王传人的事。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他没有因为没人见过鱼王,而放弃自己学捕鱼的梦想;寻找鱼王的路上遇到了许多困难,他都勇敢克服。主人公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这本书里我最喜爱的一个片段是老人在冬天凿冰捕鱼。这个片段用了许多动作细写,如,找、凿、等待、敲打、刮、泼、蹲、擒、伸、挡等,都让我感受到了老人技艺高超,动作灵活,速度敏捷。让我明白了,捕鱼这门技艺需要熟能生巧,做事要有耐心。

读完这本书,我脑海里不禁还会浮现出作者在捕鱼时一幕幕生动有趣的片段,使我明白了要接近大自然,保护大自然。一个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坚持不懈,不怕困难,做事有耐心的小学生。正像书中写的句子: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有十里。作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就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别人眼里,它却是比精神支柱还要宝贵的东西,就像高尔基先生,他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他来说就是最宝贵的东西。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家人……

读书,对爱书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尤其是一本情节曲折动人,语言优美生动吸引人的书,那更是一种享受。

有的同学会说,看书有什么好的啊?一大推蚂蚁般的字,看得心都烦了。可是,当你细细品读一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眼睛因为读书而明亮,灵魂因为读书而纯洁……

书是灯,孰能照亮前面的路;书是桥,书接通彼此的岸;书是帆,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时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有一位叫亚克敦的外国人,他的书房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书,而每一本书都有他的手迹,说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呢?读书就像鸟儿有翅膀可以遨游的飞一样,自由自在。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由此可见,读书不在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像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一样。读书是为灵魂寻找的镜子,我们必须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了我最大的东西就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我的见识。”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所以我们要像海绵吸水那样,吸收着知识的点点滴滴。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吴晓波先生的《大败局》系列以案例的形式,揭示了中国改革三十年来一些经典企业的失败规律,给人诸多启示。近日读《大败局》第二部,笔记如下:

案例一:健力宝李经纬的失败,原因有二,一是自恃自己是企业的创始人,从而认为企业应该转让给自己;二是对于那个时代,政府官员在国企股权转让和改制中的潜规则,或不了解,或不屈从。他的失败缘于他的个性太强。

试想,如果那时的李经纬肯放下身段,对相关官员进行利益输送,对当地政府今后的税收有承诺。估计,企业早就转让给他了。张海之所以顺利拿到健力宝的股权,不仅是他忽悠有术,更大的可能是张海对相关官员给予了一定的承诺。这就是潜规则,身在这个环境中,诸多事情往往身不由己意。

案例二:科龙潘宁的出局和李经纬相似,都是中国特色的企业红帽子问题。而顾雏军的失败,一是政治介入,二是扩展过度,而这中间确有违规行为。令我疑惑的是,科龙作为香港和深圳两地上市公司,如此众多的违规操作,投资者和监管当局又是如何维护投资者利益的。

案例三:德隆唐万新的失败原因,一是资本运作中赌性太重,二是战略失误,盲目多元化推进不仅没能实现优势互补,反而导致资金链断裂。这个案例是本书中写的最精彩的案例,基本上概括了民营企业失败的根源过分追求规模扩张,管理能力跟不上企业规模扩张的速度,实体产业效益跟不上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

案例四:中科创业吕梁的失败原因,是资本市场上久赌必输的经典案例。另外,老鼠仓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远超主谋者的控制能力。这个案例应该算不上企业经营的失败案例,而是典型的资本市场坐庄失败案例。

案例五:华晨仰融的失败原因主要是政治因素,及企业的红帽子问题,这都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产物。仰融其人有商业天赋,虽不乏投机色彩,但是其商业运营能力和后天学习能力是超群的。他的失败让人可叹可惜。

案例六:顺驰孙宏斌的失败原因,一是盲目扩张,后遭遇宏观调控,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二是破坏行业竞争规则,几乎得罪了所有的同行。他的失败主要缘于他的性格。

案例七:铁本戴国芳的主要失败原因是未能正确认识社会,也未能正确认识自己,做了超出自己控制能力的事情。他的失败主要缘于他的视野。

案例八:三九赵新先的失败原因,一是盲目扩张,非相关多元化的兼并收购耗费了资源,却不能产生互补效应;二是企业规模的扩张超出了赵新先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三是一人决策的弊端,没能形成成熟的管理团队。

案例九:托普宋如华的失败,主要原因是宋如华的能力不足以驾驭偌大的商业帝国。宋如华的个人经验和能力仅止于一家小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后来托普的规模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企业运营和管理能力。再加之,宋如华赌性过重,且集团管理团队中无人能够对其赌性进行制衡。因此,失败是必然的。

总结以上失败企业的教训,可以归结为三条,一是没有处理好中国特色下的政商关系,二是资本运营和企业经营中违背了基本的商业规律,三是盲目追求规模,企业规模的扩张超出了经营者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超出了企业的资金实力,即做了大量超出能力圈的事情。

其中一些案例的主人翁不乏有当时大环境下的历史宿命,但归根结底,商业是一场有节制的游戏。所有的天意或宿命,其实都是企业家性格的投射(摘自书中德隆案例)。

看看诸多知名企业的失败史,会对资本市场上的各种故事和概念保持警惕。从企业发展规律来说,各种神话和神奇终将灰飞烟灭。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偷影子的人》,这是由法国作家马克·利维写的一部温情疗愈小说。这本书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因为自己能“偷别人的影子”而变得强大。他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成为许多人的心灵伙伴,点亮别人生命的光芒。主人公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孤独的人,他自己又何尝不孤独,他在学校中常受同学的欺负,后来在他实习的时候,他的母亲又突然离世,他就像一支蜡烛。先驱散自己周遭的黑暗,再把同样的光芒给予他人。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如何走向美好未来。

这本书令我最感到惊奇的是当一个小男孩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时,可以了解别人的心事的这一设定,影子可以理解为我们内心真实想法的投影。男孩就这样一步步的了解他人的心。吕克在他的帮助下离开了面包店踏上了行医之道,最后又回到了面包店。苏菲和克蕾儿都喜欢男孩,之前他选择了苏菲可几年之后,才真正清楚自己喜欢的到底是什么,开始去寻找克蕾儿。

苏菲也明白有真正适合自己的另一半。同样在我们生活,我们会孤独,会迷茫,内心会迷失方向,在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我们的孤独迷茫不是因为我们缺少亲情、友情、爱情,而是我们不明白自己想要的。

也许我们花个十几块钱买奶茶根本不是为了想喝它的味道,只是为了体验那种喝到奶茶的幸福,也许我们打游戏也只是因为内心孤独,令我记忆深刻的是我小学四年级那段期间,我的父母在外地,我的奶奶带我。在小学时我在班级前三还是常有的,我心心念念的是有一个陀螺,在一次数学拿了满分的情况下,我的奶奶把那个陀螺买回来,可我却一点也不开心,也许是因为这不是妈妈买的吧,我考得好自己会开心一段时间,但如果听到妈妈的“你真棒”,这开心的时间会成倍,我也会更加努力的学习。

当我们明白自己想要的,将内心的迷雾驱散开,你就会发现一条名为的道路。在这条道路永远都是洒满希望的。

莎士比亚曾说,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要在名为“自己”的道路上走向美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臧克家也曾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位益友”。读书能明德,明智,明理。

午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书房的窗边,轻轻地翻开《十岁那年》,那一行行简短的诗歌,一幅幅精妙的插图深深地吸引着我,竟让我仿佛灵魂出窍般走进了那书里。

主人公“河”——一 一位年仅十岁和我一般年龄的小女孩。因战乱逃离漂流到了陌生的美国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苦难,可这位小小的女孩并没有放弃而是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而作者用简单的文字就把“河”的坚强、勇敢、乐观、执着、可爱描写得淋漓尽致。

放下书本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是幸运的,我是幸福的,十岁的我快乐无忧,有爸爸妈妈的呵护,有开心玩耍的小伙伴,有宽敞洁净的教室...... “河”本也可以像我一样简单快乐地和家人伙伴一起过着淳朴快乐的生活。但,是谁如此狠心打破了这份简单的美好,又是谁让这位年仅十岁的女孩在本该快乐无忧的年龄里却经历了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是战争,是的就是战争,战争就是罪魁祸首!是战争让“河”的国家四分五裂,让“河”家破人亡......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发动战争呢?发动战争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难道就不能像老师教育我们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那样和平地相处吗?难道让世界和平是一个渴望不可及的梦想吗?“救救孩子们,要和平不要战争!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孩子,为了让孩子不再失去父亲,为了让妻子不再失去丈夫,全世界应该一致行动起来,维护和平,制止战争!”这学期学习的《一个中国孩子的呼声》这篇文章的主人公“雷利”也因战争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他那强而有力的呼吁呐喊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回响。

即使在21世纪,这世界并不太平,依然有战争威胁着这娇嫩的“和平之花”。但我坚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维护和平,制止战争,相信总有一天和平之神会永驻人间。

《十岁那年》中的“河”的勇敢坚强、乐观执着让我敬佩,同时《十岁那年》也让我明白了战争给人类带了巨大的灾难。《十岁那年》洗涤了我的灵魂,涤荡了我的心灵,我愿终身与书为侣。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在英国的女贞路4号里,楼梯下的储物间里,住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

一个平常的一天里,一位巨人海格来到了他们家,带着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就在这里开始了那长达七年的学习之旅。在他们的大礼堂中,上面竟然“飘”着许多蜡烛,在楼梯间里,宽大的楼梯竟会旋转,并且,他们的休息室竟然还要口令……在这个世界里,魔法一直笼罩着他们。一年里,他们也遇到了许多老师,严厉正直的麦格教授,慈祥温和的邓布利多教授,偏爱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教授,还有说话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

他在霍格沃茨里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忠厚老实的罗恩·韦斯莱和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一直和黑魔势力做斗争!

有一次,他们在无意间知道了有人想偷走魔法石的事情,并且发现看守魔法石的巨怪把斯内普教授咬伤了,便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去偷魔法石。在最后的时刻,他们穿越了一个活板门,克服难关,来到了真正有魔法石的地方———地下教室。结果,哈利一进去才发现,想偷走魔法石的竟是平时说话磕磕巴巴的奇洛教授。最后,哈利打败了奇洛教授,让他再也无法得到魔法石,这样伏地魔也就失去了复活的机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英勇的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中,许多点点滴滴都使我感动。而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金色的鱼钩》一文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1935年秋天,红军进入了草地,许多同志得了肠胃病,指导员便派老班长走在后面照顾三位跟不上队伍的小战士。老班长为了不让三个战士的病恶化,便做了一个鱼钩给三个战士钓鱼做汤喝。可草地上的事无异常的少,找鱼饵就得费好大的工夫鱼儿也总是不上钩。老班长怕小战士们食物不够吃,便自己不吃鱼,而吃战士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最后,老班长终于坚持不住,光荣地牺牲了。

是啊,老班长多伟大啊!文章的每个字词,每一个句子,都刻画着老班长的伟大形象。

“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当我读到这时,我震惊了。天呐!鱼骨头能吃吗?老班长你也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自己辛辛苦苦钓的鱼,自己却不吃,还让给小战士吃。老班长啊老班长,我真是太佩服你了!

“‘不,你们吃吧。你们一定要走出草地去!见着指导员,告诉他,我没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没把你们照顾好。看,你们都瘦得……’”老班长,你这是没完成任务吗?没有你,那三个小战士能坚持到现在吗?你这是用生命完成了党交给你的任务啊!老班长,你真是个好党员!你那舍己为人、忠于革命的品质,将世世代代地流传下来,永不磨灭!

的确,老班长的品质真的世世代代流传了下来。20__年,“非典”病毒肆虐地笼罩着人间,许多人都在疾病中丧生。而此刻同时,继承了南丁格尔的事业的“白衣天使”,不怕疾病的威胁,遵照医生的嘱咐,奋力与死神作斗争。有一名护士,为了照顾好一个得了“非典”的八十多岁的老奶奶,白天黑夜都守护在老奶奶身边,寸步不移。后来,老奶奶的病被治好了,而那名护士,却因为感染了“非典”,而永远离开了人间。那个护士,不也跟老班长一样,拥有舍己为人的好品质,为了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吗?

在生活中,也有不如老班长的人。比如在车站,为了能早点回家,有些人便插位买票,插位上车,遇见老人小孩也不知道让座。还有,地震中,有的老师,为了能让自己活命,也不管不顾坐在教室里听他讲课的孩子们,自己冲出了学校。这些自私自利的人,跟老班长真是天壤之别!

仔仔细细地将这篇文章读了几遍,滚烫滚烫的泪水已布满了我的脸庞。老班长真的是太伟大了,以后,我也要向老班长一样,做一个多关心他人、多为他人着想的人!我要让老班长的品质永永远远保留在人世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杰出作品.主要讲述的十九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唐泰斯的大副受到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之后开始精心复仇的故事。该著作主要讲述的主人公是是一个英俊、勇敢、正直的水手。但是,他却遭人嫉妒。不仅嫉妒他的才华,还嫉妒他有一个名叫莫茜蒂斯的美丽的未婚妻。终于,一封由当格拉斯和福南德设计的匿名控告信把唐泰斯关进了一座海上监狱德夫城堡。唐泰斯在死牢里度过了14年的时光。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就在他绝望之际,机缘巧合下遇到了老神甫,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唐泰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在神甫的教授下,唐泰斯学习了大量的知识,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秘密:在一个叫作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唐泰斯按照老神甫的话,化妆装死躺在老神甫的牢房,狱卒以为唐泰斯就是老神甫,便把其装入尸体的麻袋中,就这样唐泰斯逃出了监狱。在获得了自由之后,唐泰斯找到了基督山上的巨大财富,同时,一个复仇的计划正在酝酿。他明白他什么是对仇人最好的打击,就是利用他们贪婪的弱点,一步步的把他们领向深渊。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陷害自己的事实,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费尔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饥饿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8年之后,唐泰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度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福是巴黎法院检察官,唐格拉尔成了银行家,费尔南多成了莫瑟夫伯爵及议员,3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唐泰斯通过精心的布局,制定了周密的复仇计划。在他富可敌国的钱财的支持下,计划被完美的执行了,他的每个仇人都得到了恰如其分的惩罚:那谋取基督山地位的人钱财散尽,精神崩溃;那告密并夺得基督山爱人的人最终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那诬陷并将基督山投入监狱的人,最后审判了自己的私生子,亲生儿子也被毒死,最后在巨大的打击下疯了。

《基督山伯爵》它向我们揭示了命运的相差,从天堂到地狱,再走坟墓走向人间的辉煌殿堂,也许正是这种命运的强烈反差才造就了这部小说的文学成就。小说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情节设计上除了卓越以外,还能想象出一些现实.

文章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在看完了整本书后,感悟最深的还是小说最后的那句话:“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

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们。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人人都在抱怨生活太多的不如意,但是有好多时候他们都是处在别人羡慕的幸福中,也许只是自己没有得到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就抱怨一切都是黑暗的,他们忘记了其实自己的生活还是要用希望去填充的“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如果只是一味的去拿自己的境况和自己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去比较,那永远也感受不到身边的幸福。

能在逆境中去燃起生下去的希望,能在困难来临的时候去看到解决后的喜悦,才是拥有真正的现在,如果抬头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为什么不回头看看过去,低头看看现在,也许在你转换角度的一刹那,你发现了生活的真谛,然后会意识到:“其实美妙的生活很简单,就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要懂得去珍惜现在,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在黑暗中发现希望的光芒。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和丰富的课外知识。妈妈常说我是个小书虫,一旦泡在书里就起不来。的确是这样啊,数的海洋里有着数不清的知识,就是在那里,我知道了神奇美丽的夜光树,神秘起义的狼患,以及南北两极特有的北极光等。

小时,我时常偎依在妈妈怀里,望着蔚蓝的天空,听妈妈讲着书里《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故事,常常使我在五彩缤纷的童话故事里流连忘返。渐渐的,我长大了,听童话故事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了,强烈的求知欲使我捧起漫画书,小小的书里,精彩的故事清情节深深吸引着我。岁月如流水,我读了多少本书,就连我自己也数不清了。我曾为被黑暗社会所吞没的小音乐家扬科哭泣过,也曾为被奸臣所害的杨家将仇恨过……

可我还是快乐的,因为读书也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像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像是一片风帆,让我顶着风雨不断努力;书,像是一艘飞船,让我漫游世界,探索大自然的奥妙。书,像渗透过来的阳光,时刻都能带给人快乐,我呢,当然是它最忠实的读者。书,像我的知心朋友一样,在我有困难时,会帮助我;不开心时,会给我带来欢乐;苦恼时,会安慰我……书,更像一盏永不熄灭的灯火,在远处召唤我,牵引我,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让我在智慧的天空里尽情欢笑,教我去品味真正的人生,让我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体会快乐。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给予我丰富的课外知识,使我理解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深刻含义,懂得人间的真、善、美、假、恶、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想拥有丰富的知识,也是拥有一种快乐吧!

总之,读书带来了快乐,它会在我生命的航线里延伸延伸……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这是一本冒险系列的小说,它大大激发了我的勇气,让我变得敢于挑战自己。

故事中的小伙伴们和我一样,再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渐渐勇敢起来。这本书开始的时候会很轻松,可是到后面越来越紧张,到中间的时候几乎不敢看了,仿佛时间和呼吸都停止在这顷刻之间。让人不由得为他们提心吊胆。看到结尾才明白,其实不是鬼,而是那些邪恶的人们所做的啊。

说一说主人公吧:队长查理九世,拥有皇室血统,一只黑眼圈严重的小狗。小兵墨多多,原名墨小侠,因为问题太多被叫成“问题多多”参谋长尧婷婷,四(2)班的班长大人,一生气就会多小皮鞋跟。战斗机虎鲨,原名胡沙,被称为留级小霸王。技工扶幽,爱搞小发明,说话慢吞吞。

我们能从冒险中学到做人的道理。如果我们学习他们团结友爱的精神,那么这世界将不会再有纷争,我们也应该学习他们敢于冒险的精神,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我们很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精神可贵,值得宣扬。

他们一次又一次受到生命的威胁,但他们毫不畏惧,任何问题都迎刃而解。令人惊讶的是它们只是四年级的小学生,这让五年级的我都自愧不如。它们的友情更是坚不可摧,即使牺牲自己,也要让同伴安全离去。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有一天,清晨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腹部是褐色的突起,背部是坚硬的外壳,最为难堪的是有无数的细腿不听使唤的伸缩……那么,你的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你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是喜或是悲?卡夫卡的《变形记》用象征、夸张、荒诞的手法为我们展示了他的陌生、怪诞、难以理解的世界。

弗兰兹·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奥地利小说家。出生犹太商人家庭,18岁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和法律,开始写作,主要作品为4部短篇小说集和3部长篇小说。可惜生前大多未发表,3部长篇也均未写完。卡夫卡是欧洲著名的表现主义作家。他生活在奥匈帝国即将崩溃的时代,又深受尼采,柏格森哲学影响,对政治事件也一直抱旁观态度,故其作品大都用变形荒诞的形象和象征直觉的手法,表现被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所包围的孤立、绝望的个人。

卡夫卡被认为是现代派文学的鼻祖,是表现主义文学的先驱,表现主义文学特点:

1) 凭借主观精神进行内心体验,并将这种体验的结果化为一种激情;

2)舍弃细节描写,追求事物的深层"幻象"构成的内部世界;

3)作品中的人物常以某种类型的代表或某种抽象本质的体现代替有个性的人;

4)情节不连贯,发展线索不明晰;

5)均以怪诞的方式表现丑恶和私欲的"疯人院"式的人世罪孽和无穷痛苦。

美国诗人奥登认为:"他与我们时代的关系最近似但丁,莎士比亚,歌德与他们时代的关系。"卡夫卡的小说揭示了一种荒诞的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景象,个人式的、忧郁的、孤独的情绪,运用的是象征式的手法。三四十年代的超现实主义余党视之为同仁,四五十年代的荒诞派以之为先驱,六十年代的美国"黑色幽默"奉之为典范。

情节: 在《变形记》中卡夫卡描述了小职员格里戈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的荒诞情节,借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生动而深刻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小说虽短,但以向我们深刻揭示其生活的本质,值得我们深思,值得我们阅读。

在现代艺术创作中,变形是一种怪诞的表现手段,是一种创造"距离"或"陌生化"的技巧。按照美国美学家桑塔那那的说法,怪诞也是一种创造;它违背客观事物的表面真实,却并不违背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因此它已进入现代美学的范畴,成为表现主义文学艺术偏爱的一种手法。(《<变形记>作品欣赏》——叶延芳)变为甲虫只是卡夫卡将格雷戈尔的生命缩短在可预见长度内进行演绎,甲虫只是脱离现实社会的一种代表,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来揭示生活的本质问题,是一种艺术的真实,并不违背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卡夫卡塑造的怪诞的世界其实就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我们人性之邦,卡夫卡只不过用另一种叙事手法与技巧为我们揭示人性的黑暗王国。这种变形的手法避免对生活中丑陋现象的直白浅陋的揭露,无情的鞭挞,而是一种内蕴的艺术真实,是读者自己通过阅读阐释才能获得其主题思想,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能给读者带来一种阅读的深层追求,激发读者的阅读渴求,意犹未尽。避免袒露直白所带来的使作品价值贬低的命运。如果说现实主义的"法国社会的书记员"巴尔扎克及其《人间喜剧》,"俄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战争与和平》及托尔斯泰为我们展示艺术的伟大 ,那么卡夫卡的《变形记》则是表现主义中变形手法运用的伟大艺术作品。

"维系家庭的纽带并不是家庭的爱,而是隐藏在财产共有关系之后的私人利益。"(《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恩格斯)这正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为我们揭示的生活本质。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变形记>作品欣赏》——叶延芳)格雷戈尔为了竭尽全力让家人忘记那场不幸的使全家人都陷于绝望境地的失败生意,他热情的投入工作,家人也毫无顾忌的接受他的供养。"他的工作成绩马上就以回扣的形式变为现款,让他可以在家中当着惊讶而欣喜的家人放到桌上去。""大家反正都习惯了,家人和格雷戈尔都习惯这事了。家人感激地收下钱,他乐意地交出钱,但是那种特殊的温暖之感却再也出不来了。"(《卡夫卡小说全集》P267,人民文学出版社)什么事情时间长了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理所当然,一种无形中播下的种子。我们对他人的付出,我们的价值对他人而言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成为一种理所当然,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我们只能作为给他人带来利益的工具、机器,我们被别人束之高阁,我们不能融入他们当中,因此被异化。当格雷戈尔变为甲虫后却面对的是父亲的愤怒驱逐,母亲的惊呼昏聩,妹妹的惊恐哭泣,他们为摆脱格雷戈尔所做的无情决定,他们力图将他唾弃,将他从人的世界踢出变为"非人"。是的当我们存在价值时是受欢迎的,一旦失去价值(变为残疾,失去劳动力、失去政治地位、经济破产)将会被无情抛弃。这种抛弃不只是生活的抛弃更重要的是精神的疏远,那将是最为可怕的。即使不会被抛弃那也再也不会回到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重塑"高大"的形象,这将是一次彻底的失败。卡夫卡生活和创作的主要时期是在一战前后,当时,经济萧条,社会腐败,人民穷困,这一切使得卡夫卡终生生活在痛苦与孤独之中。"你知道的很清楚,旅行推销员一年到头不在公司里,很容易成为流言蜚语和偶然事件的牺牲品,很容易受到无中生有的责怪,而他根本不可能辩解自卫的,因为他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等到他精疲力竭结束旅行到家里,这才亲身领会到那些可怕的后果,而原因是再也看不清摸不透了。"(《卡夫卡小书全集》P260,人民文学出版社)在那种生活背景中,由于沉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非人。人与人之间是陌生的,无法深入交流的,个人是孤独的,恐惧的,猜疑的忧郁性格。

其作品主题曲折晦涩,情节支离破碎,思路不连贯,跳跃性很大,语言的象征意义很强,这给阅读和理解他的作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卡夫卡的作品难读,连母语是德语的读者也觉得读懂这些作品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那独到的认识,深刻的批判卡夫卡一生的作品并不多,但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在《变形记》中,其主题明确,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其实内心是孤独陌生的,而其亲热只是利益在起作用,实际人与人之间是冷漠的。情节是比较连贯,从格里戈尔变为甲虫后分三小节为我们展示其生活,以家人对格雷戈尔态度的变化为线,从惊恐哭泣内心不安小心关注到将其唾弃无视愤怒驱逐直至最后死去后家人的轻松愉快,并从侧面全权代理,年轻女佣,三个房客,老女佣的角度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而其跳跃性是比较大的,格雷戈尔变为甲虫后当天描写的最为细致,再就写接下来几天他的生活,而之后直接跳跃到格雷戈尔变形后一个月,之间具体情况作者并无交代。之后在描写格雷戈尔将其母亲吓晕受重伤后又直接跳跃到一个月后,中间格雷戈尔的情况我们又是无从知晓的。然而,在我看来,这种跳跃并没有给小说带来什么损失,而正是作者安排的详略得当,截取有代表性的事件为自己的主题服务,第一事件也就是变为甲虫将全权代表吓跑,而格雷戈尔也失去工作其家人也失去生活来源陷入生活困境,第二事件就是将其母亲吓晕,而又被其父亲认为是故意对其家人的恶意攻击,第三事件就是将其房客吓到,也直接使其家庭损失生活来源,被家人是为负担累赘,这三次事件是层层递进,层层加深,一步步加深主题。而令我不解的有一问题,格雷戈尔在变为甲虫后表现的为何如此冷静,如果说起初是因为格雷戈尔认为这是梦是因为工作太累而导致,只要得到足够歇息后就可恢复正常,那么在日子过去那么长时间后为何格雷戈尔还是如此的冷静呢?不知这是不是作者的有意为之,以来讽刺社会将人变得麻木了,还是作者没注意到这点。希望有更多的读者来共同注意这一点,来探讨这一点。

卡夫卡的《变形记》无论从其手法,还是从其揭示的主题来看都值得我们去阅读,去深思,去借鉴,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这本书,并从中有新的阅读体验并与大家一起分享。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小的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有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一个个美丽动听的故事,让我在那回味无穷的童话王国里快乐地遨游。长大了,我经常拿起一本本书细细品读,从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在这些书中,最让我收益非浅的就数《鲁滨逊漂流记》了,这本书通过描写鲁滨逊为了探寻科学的奥秘,历尽千辛万苦,最终达到理想的彼岸的经过,让我从中体会到了一个很深的道理: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同时还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和坚强的毅力。

记得有一次,爸爸让我参加了儿童书法大赛。刚开始,我看到别的小朋友写的字很漂亮,就有点灰心了,幸好有爸爸在旁边提醒我、鼓励我,我才坚定地恢复了信心。想起鲁滨逊历尽千辛万苦探寻科学的勇气和毅力,我不禁在心里暗暗地责怪自己不该轻易地灰心,于是坚定地拿起笔,认真地投入书法比赛中?还真没想到竟顺利地通过了初赛,进入了复赛,就这样,我慢慢地找回了自信,最终赢得了儿童书法比赛第二名的好成绩。捧着红艳艳的奖证,我仿佛看到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鲁宾逊,他们在为我鼓掌,为我欢呼!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同学们,爱书吧!读书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书是一个人一生的伙伴,也是一生的益友。它可以为你搭建通往知识殿堂的桥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有了书籍,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和发扬。因为有了书籍,人类心灵得以自由和丰富。

读书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可以使人道德高尚。

毛泽东主席工作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来看书学习。他的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为了读书,毛主席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都用上了。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动身体的几分钟里,有时还要看上几句名人的诗词。游泳上来后,顾不上休息,就又捧起了书本。连上厕所的几分钟时间,他也从不白白地浪费掉。一部重刻宋代淳熙本《昭明文选》和其他一些书刊,就是利用这时间,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断断续续看完的。

毛主席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一箱子书。途中列车震荡颠簸,他全然不顾,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样,床上、办公桌上、茶几上、饭桌上都摆放着书,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虽重病在身,仍不废阅读。他重读了解放前出版的从延安带到北京的一套精装《鲁迅全集》及其他许多书刊。因为书籍,成就了一代伟人,不仅丰富了自己,还赢得了尊重。 与其相反,北宋的方仲永,从小就天资聪颖,胜过很多人,但因为不学习,不读书,不懂得学无止境,最终沦为普通人这便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每次在书的海洋里畅游,都会觉得收益许多。当有不认识的字,有词典可供查阅。当有日常生活的不明处,可以参考《家庭百科》。当需了解科学知识可浏览科学类书籍。书籍总是丰富的。书永远是你一生的老师,它伴你成长,为你增加知识,为你解开疑问。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0

午后慵懒的阳光调皮地穿越过窗户,温柔地洒向屋内,光滑的地板上似乎被铺上一层碎黄金。

爸爸坐在桌前,兴致勃勃地看着自己钟爱的《水浒传》,一脸的享受模样,完全无视了我这个在他面前无聊地踱来踱去的女儿。

我之前也曾翻过老爸的专属书橱,但只要一翻开那些书,繁杂难懂的文言文便把我那小小的头撑大了,弄得我只能摇头晃脑地说:“那些文字,我读不懂的(dì);这些句子,怪怪的(dì);这些书,我看不懂的(dì)。”

因此,我对老爸的书彻底失去了兴趣,可又无聊透顶。在这“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内心躁动的邪恶因子终于由之前的蠢蠢欲动,演变成了“爆发”事件。

如猴一般活力四射的我在老爸身边做了无数“好”事后,老爸终于受不了我的连续“轰炸”,应验了那句名言“忍无可忍,则无须再忍”,猛地一下子站起来:“Stop!”然而,看了我那双无辜纯洁的眼睛后,又像个霜打的茄子似的,无奈地说道:“算了!我带你去图书馆吧。”

就这么戏剧性的,我来到了图书馆。真是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我惊叹着:“这么多书啊!”我徜徉在极富诗情画意的书架之间的通道上,看着那一本本似曾相识的书,心中不由得升腾起些许好奇与喜悦。

小小的我,小心翼翼地拿着自己精心挑选的书,见没有空位了,便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满足而好奇地细细看过书中的每一个字,不肯漏掉任何一个优美的语句,任何一个精彩的情节。

充满着诗情画意的文字,使我着迷了,使我陶醉了,它似乎有一种奇特的魔力,磁铁一般地吸引着我。

夕阳西下,余晖给遥远的天际染上了绚丽的梦幻色彩,夕阳在玻璃窗上静静舞着。我合上那最后一页,慢慢抬起头,不由觉得脖子好酸,发现原来不知不觉太阳已快带着侍从回到自己的王宫去了;夜的主人——月,这时和他的随从已准备就绪,从宫殿出发了。而爸爸正看着我,我俩会心一笑。从那以后,文学,便以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和无声语言,让我在想象的空间用那双隐形的翅膀自由飞翔,在生活中寻求“爱”的真谛。

毫无疑问,每周去图书馆成了我雷打不动的习惯,我光荣地从“懒虫”升级为“书虫”了。

年华如泡沫,稍纵即逝;似沙漏,悄无声息;像流水,一去不复返。宝石种子已悄悄发芽,被知识的甘霖滋润着。不久后,它定会如夏花般绚烂,水晶般晶莹。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1

读书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有时它可以让你放松心情,有时可以让你捧腹大笑,有时可以让你了解知识,还有时可以让你写作内容更加丰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小男生杜歌飞》、《小女生金贝贝》这些作品当中,可以让你放松心情。

《爆笑乐园》可以让你捧腹大笑,《宇宙大百科》之类的书可以让你了解知识,作文书可以让你的写作内容更加丰富。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