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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通用13篇)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

“知更鸟”的故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通用13篇)

这几天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读了之后感受良多,这几只“知更鸟”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师,但在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之后,邻居们对他议论纷纷。并不是因为这一个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他为一名黑人做辩护!

汤姆是一只善良,勤劳的一只知更鸟,却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尔一家的女儿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尔一家便觉得这样没有面子,便将计就计,诬陷他犯了罪。汤姆是黑人,所以他当然没有什么话语权,即使阿蒂克斯极力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并没有输给尤厄尔一家,而是输给了这种族歧视下的社会。而汤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间,他极力逃脱,祈求在这黑暗之下寻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弹声划过,枪起枪落,汤姆倒下了,伴随着十七个弹孔,汤姆的脸最终定格在了恐惧之中。汤姆也就是这被这社会扼杀的“知更鸟”。

你可能会被这社会所改变,但你内心的善良不会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饱受社会偏见,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鸟。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烦,而被父亲关在家中,不能与外人有任何的联系。也是因为这样,他在这几年成为了大家的谈资,经常想着如何引他出来,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很危险的“暴力分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阿瑟依然没有丢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经常在树洞里放一些给杰姆和斯库特的礼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汤姆受到尤厄尔先生的攻击,也是阿瑟救了他。尽管他被镇子的居民边缘化,丑恶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纯洁,充满爱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

知更鸟如此善良,也就代表这些人,我们都应关照他们,让这个本应光明的社会善良下去!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讲的内容是在一个美国小镇里,有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孩,她在这个小镇中的点点滴滴小事中不断的成长着。

他们生活的小镇的一切都很平静,但是有一起案子打破了这场平静,一个叫尤厄尔的家伙起诉了一个叫汤姆的黑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他接了这个案子,并且为这个黑人辩护。当还没开始的时候阿帝克斯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这就让斯科特了解之前不曾理解的东西。

黑人汤姆的冤案有许多谎言所包围着,这体现了当时民族的偏见,黑人永远无法胜诉,只是因为他们是黑人,这是不公平的,阿帝克斯对此也没有办法。黑人汤姆最后被这个案子逼疯了,他们一家对此也感到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是黑人,难道黑人就该受到种族歧视吗?我觉得世界上不应该有这种.种族歧视。

这个小镇上所有居民都知道一只知更鸟是善良的,向一只知更鸟开枪是罪恶的,杀死这样一个可怜的黑人,不就是和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吗?文中的汤姆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就像书名的知更鸟一样,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却遭到了恶毒的惩罚。

这篇文章中给我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3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4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5

《八十天环游地球》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福克先生便和他们打赌,赌注为两万英镑。如果他一旦输了,便会倾家荡产。就在这种压力下,福克先生也没有退缩。在环游地球的过程中,他以坚定的意志和朋友路路通的帮助,克服了种.种的困难,最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是,我觉得很真实,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对自己这次旅行充满信心,他坚信世上没有办不到的事情,相信没有困难能难道他并相信自己能够创造奇迹。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种.种困难,在规定时间内环游地球一周。让我佩服的,是福克先生那种仁慈,坚持不懈,珍惜时间,遇事沉着冷静,舍己为人,永不放弃的高尚品质。福克先生的朋友路路通总是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他非常的忠实,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着生命危险。福克先生的坚持不懈;路路通的忠实,是不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呢?

在生活中,自信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所以,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需要自信。

所以,任何事情,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并且坚持不懈地去实践,它就很有可能会实现。坚信这一点吧,总有一天,你也能做《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福克先生。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6

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_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 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7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8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9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0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着。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1

早就听过老舍先生写的《月牙儿》了,以前总是听别人评论的。今天正好读了读原著。

小说以月亮为线索,大概有十多次提到月牙儿吧,至少十多次。每次见到的月牙儿都不同,带着种.种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

记忆中的第一次是父亲死时的,那月牙儿,有一丝寒气。第二次是在给父亲上坟时,四周漆黑,没有声音,只有月牙儿放出一道冷光,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记得天上迷迷糊糊有个月牙儿。再后来就是她到当铺当东西的时候了,还有妈妈改嫁、做暗娼、再到自己也继承了妈妈的事业各个时段看到的月牙儿,同一个月牙儿,不同的感情。最后在牢房中,她又看到了她那老朋友月牙儿,该是种什么感情?大概也应该是跟第一次一样的,带有寒意吧。

月牙儿一次次在她记忆中的碧云上斜挂着,唤醒了她的记忆,像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好多人看《月牙儿》,看到的大多是同情,为她们母女两代感到惋惜,当然,这个,我也不否认的,但我似乎又有点不赞同她的做法,是的,她的母亲带着她,只靠给人洗衣服是养活不了她,母亲选择这条路还情有可原,可是她呢?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什么拖带的吧?是可以自力更生的吧?在那个时代,品群的姑娘也不少,但是,大部分还是没有做娼吧?人家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饭吃,日子是苦点,可是人家的钱挣的光明正大,而她呢?自己上过几年学怎么了?既是上过学就更应该懂得廉耻,别人可以卖力气挣钱,她为何就不可以?想有钱,过阔的日子,又不想出力气,就出卖色相了,自以为会过的很好,结果呢?幸福吗?恰恰相反吧?

我是不喜欢这种人的。不能说当时的社会没有错,可是最重要的是自己啊,我欣赏好多人可以贫苦的活着,但我却很鄙视像这样的人那样过着阔日子却不知羞耻的活着。

看了这篇小说,我又不禁想到了当今许多女大学生,好多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甘愿被别人包养。我是很痛恨这种现象的!自己好好的,干嘛不凭自己的本事去赚钱,就仅仅为了虚荣而去出卖色相?想想自己的处境,你只不过是别人取乐的玩偶,腻了就该被抛弃了。最后什么都是一场空。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2

合上这本厚重的小说,我闭上眼睛慢慢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在这个深秋的午后,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里,出现俄国上流社会的舞会,金碧辉煌的大厅,幻彩流光的各色华丽服饰,人头攒动的一派热闹但又极具风度的舞会。一个身穿黑色低胸礼服的少妇,小巧精致的脸上有着白皙紧致的皮肤,温柔婉转的神情,顾盼生姿。镜头切换,她正在和一个英俊高大身着笔挺军装的男人跳华尔兹——是Swan Lake Waltz(天鹅湖华尔兹)的曲调。军官温柔的目光像一张柔软又黏人的蛛网,一丝一丝将少妇裹入爱情的巢穴……我挣扎了一下,但是怕惊扰这美丽的一刻,瞬间我来到了一片白桦树林,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贵族男子在和一个农民模样的老实人交涉,他们说话声音不大,我能看到他们的嘴唇在翕动,最后,那个中年贵族应该已经顺利地出售了这片属于他的茂盛的白桦树林并且卖了个好价钱。他缓缓地回过头,我依稀看到他饱含沧桑的脸上浮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感觉仿佛是找到了永恒的生命意义。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品读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我带着我的疑问来读这部经典名著,我找到了答案,却发现列夫·托尔斯泰在探寻另一个更加深刻的命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为了什么而活?

书的扉页上印着这样一句颇有宗教色彩的话:“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从这句话里我读到了源于古希腊神话中无奈又崇高的“命运”观,渺小的人类将所有的不幸寄托于上帝,相信上帝会公平公正的处置让人冤屈的罪恶,惩罚违背精神的人类。由此可见《安娜·卡列尼娜》这本小说所探讨的不仅仅是俄国上层社会女性摆脱社会伦理的束缚寻求真爱,更是由此衍生出来更加深刻的主题:在历史不断前进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人类命运的归属,和个人生命的自我救赎。

读完整本书,我最想探讨的就是女主人公安娜的命运中两个关键词:爱情与幸福,以及列夫·托尔斯泰想要诉说的真理。

首先在小说中,有两条主要的线索贯穿全篇:安娜冲破与卡列宁长达八年的婚姻,与年轻军官弗伦斯基陷入热恋并与之结合,最终难以背负社会舆论压力卧轨自杀。而另一条是俄国贵族农奴主列文和公爵小姐基季一波三折后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以及列文作为地主对时下农奴制度的不满与改革的憧憬,但是囿于现实又止步不前的困窘。

两条线索,代表了两段不同的爱情,以及两种不同的思想火花,两种不同的命运。

安娜,在整本书中最饱满鲜明的形象,被列夫·托尔斯泰赋予了非凡的浓墨重彩。她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她有情欲也有理想,她既有聪明理智的头脑又有丰富热情的情感,她既扮演好了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又无法克制爱情之火的燃烧,她既是坚强又执着的反叛者,又是脆弱又无助的众矢之的。

她与卡列宁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可言的。安娜在大他二十岁的卡列宁身上寻求爱情和生活的存在感是徒劳,因为卡列宁醉心政治,不解风月。安娜活力的生命在这个冰冷无生气的家庭一点点地被平静的消耗掉,这算是一种安稳的“幸福”,优越的物质条件,尊贵的社会地位,是上流社会才貌双全的宠儿,有一个听话可爱的儿子谢廖沙。可是当安娜在莫斯科的火车站偶然遇见渥伦斯基的那一刻起,她身上无处安放的“过剩的精力”终于找到了归宿,一个同样有着俊美外表,过人才智,善良正直的军官一下就抓住了安娜的心,他有安娜所喜爱所想要的一切,这才是真的爱情。而渥伦斯基对这段感情从最初的虚荣心到后来端正态度,原意为这段恋情开枪自杀,祈求卡列宁的宽恕,以及后来抛弃升官加爵的远大前程带着安娜离开俄国私奔到意大利,渥伦斯基是深爱安娜的,可是他却不能带给她永久的幸福,安娜的生活也不断徘徊在爱与痛的边缘,经历进退两难的艰难时刻之后,最终她熬不过被逝去爱情击垮的灵魂,她唯有选择将生命结束在两人相识的车站,她希望得到主的宽恕从而得到最终的解脱。

在安娜与渥伦斯基的这段爱情里,安娜的性格、形象逐渐的饱满,散发出内在的张力。及至此时,她已经不在顾忌名声甚至可以抛弃心爱的儿子,成为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因为她找到了生命的真谛——爱情,跟渥伦斯基在一起才是她应有的“幸福”生活。可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是短暂的,因为这是全部建立在“爱情”上的“幸福”,“爱情”作为基础,又是脆弱不堪一击的,没有责任感的约束,渥伦斯基的逃离将安娜拉至痛苦的边缘。

而另一条主线,基季和莱温的结合代表了列夫·托尔斯泰理想的幸福家庭。其实书中有写到,莱温和安娜是同一种人,走的不同的道路却是向着一个方向。我思索了一下,安娜和莱温所追求的都是人类在历史前进的过程中所追求的先进文明的思想观念,而二人结局的不同是因为安娜将个人命运的斗争付诸脆弱的爱情,而莱温则用劳动和探索,预测到了贵族阶级即将灭亡的历史步伐,在经历了得不到爱情的抑郁期,最终视野豁然开朗,他明白了理想的幸福——带着理性的头脑和悲悯的良心顺应自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最终还是不能超越底线还幸福的活着,这也是列夫·托尔斯泰认为安娜只能毁灭的原因。经历过无数日夜痛苦探索的莱温最终寻得了活下去的勇气,他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人生不过就是一首交响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乐章,有不和谐的音符也有优美动听的旋律,就像四季更替,周而复始,当冬天来临,春天也不会太遥远。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3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