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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精选16篇)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

一、员工食堂每日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精选16篇)

早餐时间为7: 10 —7:40

午餐时间为11:30—12:20

晚餐时间为17:10—17:30

请所有员工按规定就餐,不得提前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提前或增加就餐人员,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同时不得拖欠饭票。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统一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行政部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已通知食堂就餐人员,未到食堂就餐的与在食堂就餐费用同出。

十、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行政部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2

为加强XX集团员工食堂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就餐行为,创造良好的就餐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XX集团员工食堂采取刷卡就餐形式。食堂服务员确认就餐人刷卡有效后付餐,一人一卡一份餐,杜绝无卡就餐。

2. 就餐卡的种类及管理

1) 员工就餐卡:集团所属自动化、物流、汽车员工的考勤胸卡即为就餐卡(一卡通)。

2) 客户VIP贵宾卡:用于来访宾客的就餐使用。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设专人管理本部门的客户VIP贵宾卡,负责登记、发放、回收客户VIP贵宾卡。

3) 客餐卡:用于业务往来单位一般办事人员的自费就餐。食堂设专人负责客餐卡的登记、收费、发放及回收。

3. 就餐卡的使用

1) 在管理系统中,将所有就餐卡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设置有效时间。所有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在非有效时间段刷卡,卡机报警并在卡机内侧液晶屏显示为非就餐时段。

2) 就餐人员须按秩序排队等候就餐,在服务员准备为用餐人付餐时,方可在卡机的刷卡位置刷卡。刷卡只需一次,当听见长声嘀音时,刷卡正常有效。刷卡时间过长将显示重复刷卡并报警。

3) 。若提前刷卡未被服务员确认,付餐时服务员将要求

刷卡,从而导致重复刷卡。凡重复刷卡将报警,影响就餐人正常就餐。

4) 就餐卡机声音提示说明:

长声嘀音:刷卡正常,可以就餐;

三声短嘀音:非本系统卡,不允许就餐;

九声短嘀音:重复刷卡,不允许就餐。

二、集团内部员工就餐规定

1. 就餐时间及人员

1) 早餐:07:30 —— 08:30

仅限整夜加班、值班、车队驾驶员等。

2) 午餐:11:50 —— 12:40

工程部、物流部、项目管理部库房员工、车队驾驶员。

12:00——12:50

博实公司其他部门、汽车公司员工。

3) 晚餐:17:00—— 17:40

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加班员工。

2. 就餐规定

1) 集团内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持胸卡(就餐卡),在规定的时间段按秩序排队等候就餐,充分展示XX集团员工良好的素质和企业文化。

2) 公司规定员工上班时在园区内必须佩带胸卡。员工忘带胸卡时,就餐前须到所在公司或部门就餐卡管理者处登记,临时领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食堂杜绝无卡就餐。

3) 员工胸卡丢失或损坏,就餐前须到部门临时领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并及时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新卡手续。

4) 各公司、各部门因人员变化更换胸卡时,须在非就餐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和下午13:10-- 16:30)到食堂一层食堂办公室(104室)录入胸卡信息。

5) 当员工因公出差,需在非就餐时间就餐时,须提前与食堂取得联系,在食堂登记相关信息后就餐。

三、来访宾客就餐规定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当有来访宾客洽谈业务或访问考察,需要在员工食堂就餐时,由接待部门根据来宾情况选择订餐或工作餐形式。

1. 订餐

1) 来宾身份重要并由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陪同就餐时,接待部门可通过办公室订餐。

2) 来宾为公司客户,与公司洽谈业务且人数为3人以上时,接待部门可通过办公室订餐。

3) 订餐程序

(1) 接待部门接待人员经部门领导同意,到办公室行政文员处办理订餐手续。

(2) 办公室行政文员负责与食堂协调安排相关事宜,并将信息反馈给接待人员。

(3) 食堂管理员不接待各接待部门的订餐业务。

(4) 办公室行政文员每季度与食堂管理员就订餐情况进行对账。

2. 工作餐(客户VIP贵宾卡就餐)

1) 来宾为普通一般业务,因工作原因需在公司用餐时,可到接待部门客户VIP贵宾卡管理人员处登记,领取客户VIP贵宾卡,在接待人员的陪同下,到食堂指定窗口刷卡就餐。

2) 使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时间与集团内部员工就餐时间相同。

3) 来宾就餐后,接待人员负责将客户VIP贵宾卡交还管理人员处。

四、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1.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外来施工人员、取送货人员等(简称“外来人员”)需在集团员工食堂就餐时,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

2. 外来人员就餐时,须事先在付餐窗口办理客餐卡,持客餐卡就餐到指定窗口刷卡就餐,餐后退还客餐卡退押金。

3. 就餐时间:

午餐:12:15——12:50

晚餐:17:00——17:40

4. 客餐卡办理

1) 办理时间:开餐时间

2) 办理地点:食堂二层餐厅售饭口登记、售卡、退卡

3) 收费标准:8元/人次,客餐卡押金 22元/卡。

五、附则

1. 集团内部员工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就餐,凡未在规定时间就餐刷卡时,系统将在卡机内侧液晶屏显示非就餐时段并报警,服务员将拒绝付餐。

2. 排队就餐时切忌不能提前刷卡,否则服务员将拒绝为您付餐。

3. 对于不遵守本规定,扰乱就餐秩序者,情节较轻处以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者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

4. 绝对禁止员工将胸卡借给外人使用,一旦发现将给予当事责任人罚款

200元处罚。

5.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5日起试行,20xx年4月1日正式执行,原《食堂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6.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起草,解释权归办公室。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3

学生食堂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食堂的公共秩序,加强食堂秩序的管理,以推进“文明就餐”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时间段,按时列队到餐厅就餐。

2、学生进入餐厅,以平常步履走向各售饭窗口,严禁在餐厅内跑动。

3、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按先后顺序依次排队打饭,做到不插队,不“加塞”,不敲击门窗和餐具,不起哄喧闹,文明有序。不得强行霸占就餐位置。

4、尊重食堂人员的工作和劳动,服从食堂人员和值班教师、值日学生的管理、调度,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可通过组织和伙管会反映,讲究文明礼貌,不当面指责,不恶语伤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对食堂人员顶嘴和吵架。

5、学生一律在餐厅用餐,不准将饭菜带到餐厅外的其他场所。如有特殊情况(病号在宿舍等)须经值班教师批准。

6、就餐完毕要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容器,不得倒在餐桌和地面上,保持饭桌地面整洁。

7、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不准将餐桌随意挪动位置或挪用,不准脚踏餐桌横梁就餐。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或将公物带出餐厅者,按章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爱护餐厅墙面,不准乱写乱画。各类宣传材料不准张贴在食堂。

9、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抛脏物。

10、爱惜粮食,计划用餐,杜绝浪费,注意饮食卫生,不准到校外摊点买快餐,保证身体健康。

11、严禁将球类带入食堂。

12、妥善保管好个人用餐卡,若有遗失要及时挂失。

维护食堂秩序人人有责。对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食堂秩序者,食堂人员、值班教师和值日学生均有权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食堂(指万州区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以下相同)是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饮食安全、营养状况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的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食堂经营行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建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食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14号令)和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的主要领导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分管校长、后勤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食堂必须坚持 “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保本微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就餐标准选择,满足大多数学生的就餐需要。禁止学校强迫学生统一就餐。

第五条 学生食堂的经营形式,只能是学校自主经营,不得搞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承包经营。

第六条 学生食堂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规范执行。如: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物资采购制度,食物保管制度,定价制度,原辅材料进货检查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消毒制度,食堂监控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参与伙食监管工作制度,建立有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监管工作小组,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经常听取师生及学生家长意见,接受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监督,规范操作,堵塞漏洞、节能降耗、降低成本,严格控制伙食价格,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八条 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照会计相关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实行专户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第九条 食堂支出发票实行“审核会签制”,即由食物采购员或经手人、食物验收人、后勤主任或炊事班长签字后,学校领导审批报销。

第十条 规范食堂成本支出。学校食堂成本支出项目只能是以下十一项:(1)肉类支出;(2)素菜类支出;(3)粮食支出;(4)油料支出;(5)调料支出;(6)燃料支出;

(7)食堂水电气费支出;(8)食堂物资采购费用;(9)食堂聘用人员工资;(10)食堂设备的购置、维修支出;(11)食物报损等综合管理费支出。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支出均不得列入食堂成本。

第十一条 不得超范围列支。与食堂管理无关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招待费等不得在食堂帐中列支。

第十二条 严禁将食堂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

第三章 核算管理

第十三条 食堂财务设置专(兼职)会计、出纳、物资保管员等岗位,且做到岗位相离。

第十四条 每月必须进行成本核算,按时向学校报送月报表。

第十五条 账簿设置:会计设置总分类帐、收入、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物资购销存三栏式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出纳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物资保管员设置购销存三栏式明细帐、物资采购台帐。

第十六条 核算科目:主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收帐款”、“材料”、“固定资产”、 “折旧”、 “其他收入”、“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十七条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章 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八条 成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制定采购制度,实行大件、批量、常用物资定点采购,多渠道并进,选择证件齐全、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定点购进批量食物应坚持索证并与供应商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十九条 采购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流程办理,即物资采购——物资验收——物资入库——物资出库,所有流程需经手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条 库存物资每月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帐实相符。物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物资管理台帐,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章 监督检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开透明理财,实行帐务公开,每月定期在公示栏公布食堂收、支、余情况。设立检举箱,学校师生对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举。

第二十二条 区教委对全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状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1.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暗箱操作,牟取不法利益的。

3.不按规定设置帐簿,帐目混乱的。

4.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虚列支出等违纪行为。

5.其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6.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试行。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5

一、从学校、学生安全的大局着想,从服务学生的宗旨出发,学校食堂一律由国家或学校建设,不得实施所谓的“后勤服务社会化”或承包租赁与社会人员经营。

二、学校食堂硬件设施需参照学校食堂建设相关标准与《餐饮业卫生标准要求》标准执行;不能完全达标的,至少要有较为合格的食品原料储藏间(蔬菜、作料储藏室,米面、干料储藏室,油料、肉类储藏间)、原料初加工间、操作间、更衣与守护间。

三、学校食堂要有必要的基本设施,如:防尘、防鼠、防蝇设施;“一洗二清三消毒”的设施;用于保鲜与食品留样的保鲜设施。 为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与质量,设施设备的采购应遵照南教发(20xx)19号文件相关程序办理。

四、食堂制度管理

各校食堂管理应遵照教育局统一印发的17种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辖区实际与当前管理要求,特增添下列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实行学校教职工公开推选,一年一次;应有一名领导负责食堂管理的指导与检查、监督。

2、食堂一般工作人员由学校按照条件优先从教师家属中招聘,数量不足的面向社会招聘,一年或一学期一次,以解决部分教师家属无工作的实际困难;学校应按照《劳动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好用工合同与工资、福利待遇,做到依法依规按合同用人,能上能下,

不留用人上的后患。

3、学校对工作人员实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与岗位培训;实行工作中的定期教育与培训制度。

(二)、账务管理制度

1、食堂实行集中采购与零时采购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价廉、物鲜;集中采购时尽可能索要正规的发票与检验、检疫合格证。 2、学校制发统一的购货单据用于零时采购。采购时单据须有卖货人、采购人员、保管员、伙食团长签字才能入账。

3、坚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过期变质原料销毁制度;坚持每月库存盘点制度,做到原料不过期、变质,采购有计划,不浪费。 4、食堂收入进入学校总账,每月由内审组成员对食堂收支情况审核后,出具一式二份的审计结论,一份作为会计入账的附件,一份与当月的食堂收支票据作为附件包保存在会计处。

5、食堂账目与学校财务一起每月公示一次,每期结束后向教职工、家长公布一次。

6、学校要根据每月收支情况调整饭菜质量,做到不亏本,少盈利,确保为学生服务的宗旨。

7、学校要将每期结余积极用于食堂硬件改造与卫生防疫工作,做到食品卫生万无一失。

教育督导组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6

为了培养学生养成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形成规范化、合理化、有序化的就餐氛围,特制定以下管理要求,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一、餐前

1、待饭:上午第三节课后,各班要保持安静待饭,安排到带队的责任老师及时到教室组织纪律。

2、路队:铃声响后迅速排队不拖拉,路队整齐不说话,脚步轻快不拖沓。

3、入厅:进入餐厅后不冲跑,带队学生控制速度,带队老师及时提醒教育。

4、分餐:二次分配就近原则,做到早作安排。遇到问题举手示意,桌长及时调控。

二、用餐

1、安静:用餐过程不随意走动,不随便交流,保持整体的安静优雅,班主任先安排好学生安静就餐方可入座。

2、有序:添饭同学不争抢,注意排队,行路不慌,防止米粒掉落,若有掉下,及时捡起处理。

3、节俭:不挑食偏食,合理膳食,营养均衡。提倡光盘行动,节约每一颗粮食。

三、餐后

1、整理:用餐后,用筷子轻轻把剩余的饭菜划入餐桌中央的盆子里,不得用力敲击。餐盘、碗筷堆放整齐,餐桌牌号南北方向放置于餐中央。

2、路队:桌长带领小组成员排队有序离开餐厅,继续保持安静,若有违纪同学,及时停下来整理好再回教室。(个别吃得慢的同学可整理完成后单独回教室)

3、反馈:桌长每天及时向班主任反馈用餐纪律情况,大队部每天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知到各班,汇总后通报表扬和批评。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7

健康的饮食习惯,文明的就餐秩序,是学生道德品质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做一个知书达理学生的基本条件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使每个学生做到“按时就餐,有序就餐,安静就餐,节约就餐,卫生就餐”,逐步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要求和职责

(一)学生排队要求:

1.在上午最后一节课下课铃响后2分钟内,各班在班干部组织下在教室外走廊排队,做到静、齐、快。

2.1-3年级各班由班主任(4-6年级由班干部)带领,整班按固定路线有秩序地前往餐厅。做到不提前、不延后,学生不脱离本班队伍,不大声喧哗。

3.各班以两列纵队,按先后顺序行进。途中,两班不得并行,队伍一直要保持到本班餐桌前。

4.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随队前往就餐的学生,不能急速奔跑,必须就近排到队伍的最后面。

5.学生进入餐厅文明有序,做到队伍不松散、不奔跑。

(二)分饭菜教师的职责:

1.分饭菜教教师提前5—10分钟到餐厅分饭菜。

2.分饭坚持“少打多添”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分的过程中,尽量做到饭菜分发均匀,不掉餐桌凳和地上,保持餐厅整洁卫生。

4.饭菜分完后,分饭菜学生要及时清理掉在餐桌、凳和地上的饭菜,餐桌凳要用干毛巾擦干净,要保证每处同学都能坐得下来。

5.分饭菜学生在做好各项用餐准备后,在本班餐桌就坐,安静等待全班同学一起就餐,不大声喧哗、走动。

(三)学生就餐要求:

就餐前:

1.在指定的座位就坐,不随意换位,双腿自然平放,不大声讲话,不用筷子敲打餐盘。

就餐时:

1.文明就餐,不能边吃边讲话。

2.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无特殊原因饭菜要吃完,不偏食、不挑食。

3.保持桌面干净,如不小心将饭菜掉在地上须及时清理,自己的桌面自己清。

就餐后:

1.就餐完毕,有序排队,到指定的位置倒剩菜剩饭,双手端餐盘,不拥挤、不推搡、不插队。

2.用餐后及时离开餐厅,不得在餐厅逗留,严禁在餐厅内追打嬉闹,保持餐厅安静。

3.学生一律在餐厅内就餐,吃完后方可离开座位,严禁将可以携带的菜带出餐厅吃。

4.低年级学生在就餐后不得到食堂门口玩耍、观望。

二、就餐管理

(一)班主任管理

1.做好《食堂就餐管理办法》的宣传、落实工作。

2.1-3年级各班班主任随班就餐,对本班学生就餐进行全程管理。

3.开学前两周,4-6年级各班班主任需带队进食堂,就餐时跟班监控,待习惯养成后要及时关注本班学生就餐情况。

4.对本班学生排队、学生分饭菜、卫生打扫等进行培训和指导。

(二)教师管理

1.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及时让分饭菜的学生到食堂,并准时下课,方便学生按时就餐。

2.班主任外出或其他原因,委托副班主任认真做好班级就餐管理。

3.在教室上课的班级需课任教师整队后带入食堂。

三、监督检查

(一)行政检查

每周由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进食堂检查指导学生就餐情况,并

把存在问题及时在值周工作周报中反馈。

(二)政教处检查

政教处工作人员和值周教师组织值日学生每天对学生就餐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上述各项要求的,每项扣2分/班,上限为6分,纳入班级考核。

四、后勤保障及其他方面

1.食堂提供一定量的干毛巾、卫生工具,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

2.调整学生倒剩菜饭位置和路线,避免学生进出产生交叉。

3.明确各班就餐座位并贴上标签。

4.在食堂醒目位置制作学生就餐要求牌,提醒学生。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8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师生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师生食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由校长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专职监督,经营人员具体经营。

3、学校师生食堂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师生食堂必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

职责: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决定食堂管理办法;确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

主任:

成员: 张奋文 万雅倪

职责: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食堂管理员

职责:

(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2)协助食堂经营人员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3)协助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4)负责召开炊管人员会议,对炊管员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食堂经营人员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

(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

(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

(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

(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食品留样;

(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

(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

(13)负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督促和落实;

(14)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15)检查监督食堂设施管护;

(16)负责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4、食堂劳务承揽人员

职责:

(1)负责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2)负责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3)负责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4)负责落实人员对库房、加工间进行24小时值班管护;

(5)负责食堂所有设施的管护维修;

(6)负责食品加工;

(7)负责库房、加工间、餐厅等食堂区域卫生清扫、消毒、保洁;

(8)负责食品加工、出售;

(9)负责食堂帐务核算;

(10)负责食堂工作日志填写;

(11)负责师生基本开水供应。

三、炊管人员的管理

1、炊管人员的招聘

学校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从校内公办教师中选聘,待遇等同学校一般教师;学校食堂经营人员由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签定经营协议,

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学校食堂厨师及炊事员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协助食堂经营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由食堂经营人员与炊事员按《劳动合同法》签定用工协议,明确工资待遇和相应工作职责。

2、炊管人员的基本要求

所有炊管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所有炊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炊事员应从自身做起,工作服整洁合身,用帽子或发网固定头发,鞋子要穿得舒适,不准穿高跟鞋上班,鞋带要扎实,防止拌倒,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严重后果;使用刀具或其它电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自身伤害。炊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不能留长发,不能留指甲,衣服坚持每周洗一次,头发坚持每周洗两次,时刻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3、炊管人员的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所有炊管人员身体必须绝对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热心服务工作,学校建立炊管人员卫生档案,新参加工作的炊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再上岗,每年学校统一组织炊管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换发健康证,学校对炊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炊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经营,必须立即离岗,当炊管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凡患有五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5、炊管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食堂管理员和经营人员要认真制定炊管人员培训计划,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炊管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核合格后上岗,建立炊管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三、食堂管理基本规程

1、食品原料采购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执行》;

2、库房、加工间等食堂区域安全管护由食堂经营人员安排专人实

行24小时看护;

3、食品加工、留样、售卖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加工办法》执行;

4、食堂库房、加工间、餐厅、炊管人员等卫生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卫生制度》执行;

5、食堂设施管护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设施管护制度》执行;

6、食物中毒处理按《铁锁关中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执行;

7、食堂财务及饭菜价格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财务制度》执行。

四、食堂管理责任

1、学校食堂管理员承担食堂管理后果,无不安全事故发生、饭菜质量基本能得到社会满意、食堂设施无重大损失,可享受与其他教职工相同的所有待遇,对食堂在安全、质量监管、设施管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学校进行嘉奖,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食堂管理混乱,发生重大问题,管理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学校予以解聘。

2、学校食堂经营人员须先期缴纳安全质量设施保证金,缴纳食堂设施使用折旧费。

3、学校食堂经营人员承担食堂经营后果,无不安全事故、饭菜质量基本得到师生满意、食堂设施无损失,学校退还保证金,同时有优先继续经营的权利,食堂管理混乱、不按要求经营、发生安全问题、食堂设施损坏严重、饭菜质量差等情况,经营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扣罚保证金,不得再继续经营。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9

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对《保安管理制度》中有关“人员与车辆出入管理”作出详细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园区员工人身、财物安全,车辆、物品及人员等管理有序。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园区的人员、车辆。

保安部门卫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本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人员出入管理

1、公司员工

A员工上下班,应佩带工作证胸卡(卡上有工作单位、照片、编号)。门卫应要求陌生的员工出动出示工作证。

B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的,应携带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证,交给门卫才可放行。

2、施工人员及园区临时工

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与工程承包管理人员到保安部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施工人员离职或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保安部。

3、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或《访客登记单》,必要时被访者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访客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门卫应严格监督检查,履行职责。

4、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等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建设局、质监局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上级提前打过招呼的门卫问询后或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媒体记者来访,须出示证件,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二、车辆出入管理

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公司领导用车、公司班车、公司公务车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员工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通行证》,

并按规定位置停放。

2、施工人员车辆及工程用车

施工人员车辆及工程用车(卡车等),由主管施工的管理人员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临时车辆通行证》出入施工现场。

施工用材料和设备运出,须凭《货物进出单》等相关手续需施工方负责人签字才可以放行。

3、其他外来车辆

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园区。

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临时车辆,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车辆进出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固定业务单位往来频繁的,凭证件可以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提货车辆及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后,经发货方人员同意后进入园区。出门时,凭《货物进出单》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门。

其它载货车辆包括小型车辆,须凭货物使用部门上级分管领导签字的出门凭证才允许放行。

拉废旧物资的车辆,出门时凭出门证明,需要时电话确认后,并经门卫检查无误才允许离开。

三、注意事项

1、外来人员检查:凭被访者签字的《访客登记单》放行。

2、车辆检查:

进入园区内的上级领导车辆以及政府行政机关、急救、警务等特种车辆出厂时可直接放行。

进入园区装卸货物、运送工具材料、工程作业车辆及一般业务车辆,外出时可以检查后备箱、车厢等。公司员工小型载人车辆、摩托车可直接放行。

3、门卫人员接待访客或查验证件时,必须文明礼貌,说话和气,无论对方态度怎样,不得与访客发生正面冲突。如遇故意刁难、无理取闹、恶意违规者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协助解决。

不服从检查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 银行账户审批权限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 分公司管理企业、子公司所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统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 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 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

第八条 开立银行账户只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集团公司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同时须满足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体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认可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 银行账户必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十条 各企业原则上只可开立两个账户:一个基本账户(即支出户);一个一般账户(即收入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开立专用账户。需要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和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十一条 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均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为满足结算要求,须选择同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电(热)费结算一般账户。网上银行可以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

第十二条 银行账户核算内容

(一)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支出;

(二)一般帐户(收入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电(热)费收入;

(三)纳税、还贷等专用账户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资金;

(四)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一)申请开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需要提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文。

(二)审批账户。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批。

(三)开立账户。各企业按照批复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网上银行登记。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各企业银行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各企业对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银行账户填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见附表1),集团公司根据审核情况签发年检结论和年检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企业银行账户存款限额。

第四章 银行账户管理责任和监督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统一管理各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情况,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各企业主要领导、主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银行账户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好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各企业须明确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正确办理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建立健全本企业账户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以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纠正错误;

(二)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纪单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

(三)有关人员如有循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xx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申请表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1

一、科室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指标管理、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费限额根据各科室业务量大小,结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费支出平均数额,并根据需要调整核定(不含大型会议费用),具体总额每年年初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总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在有上级补助业务费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科室招待费指标不足的,经局长批准,可在上级业务费补助收入的30%以内支出。超指标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数;经费支出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调减科室下年度基数。

办公室根据科室招待费指标限额,逐月考核,集中报帐,定期公布。

二、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上级财政厅、市局级主要领导、区级领导来局,由局办公室统一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处、科级领导来局,由各科室对口接待。其它区内、区外有关单位来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的,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后,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各街(镇)财政所(处)工作人员到区局从事公务活动,根据业务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接待。

区局重大会议来客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邾城召开的会议,邾城地区与会人员一般不安排食宿;属省市在我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根据业务性质,以对口科室接待为主,办公室配合;科室召开的小型会议,由科室负责接待。

三、接待地点。区外来客就餐,根据情况安排在定点餐馆(原则上指定邾城宾馆)或局机关食堂。区内来客一律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在其它非定点餐馆招待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现金结帐,然后在本科室业务招待费中报销。区外因公来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宾馆标准间。省市领导来局,经局长批准后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标准。区内因公往来接待,原则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标准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过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过200元。区外来客,处级以下(含处级),其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过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过300元。厅局级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标准。以上标准均不包括烟酒。

五、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科室招待来客先填写“来客招待申报表”,注明招待来客姓名、职务、事由、经办人、来客人数、招待标准等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定标准后报接待科室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安排就餐。

六、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必须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在机关食堂就餐结算时,必须附“来客招待申报表”,否则,财务上不予报销。

七、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的审查意见和分管领导的签批;超过指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报销还必须有局长的签批。每月各科室要将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的报销凭证报送局办公室报帐员手中,由报帐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报销。

八、报销时限。所有招待费支出自发生日起5日内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核签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则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纪律

1、接待客人务求节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各科室招待费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未经批准,擅自超标准和范围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经办人、陪餐人承担。

2、严禁科室之间、局内设科室与外单位之间相互吃请。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科要严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对外公务接待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规定。二是限烟。严格控制派烟,特殊情况需用烟,一条烟以上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用烟原则上只能用汉烟。三是限陪。招待一般来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4、在机关食堂和定点餐馆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经批准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以前出台的制度与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2

为了加强空调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现本着节约能源和有利员工身体健康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使用空调时应关闭房间门窗,严禁敞开门窗运行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2、为杜绝浪费现象,对各宿舍的用电量进行限定:夏季六、七、八、九月和冬季十二、一月各宿舍的用电量为300度;二月份宿舍用电量为170度(冬季限电月份根据天气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其他月份的电量为30度;超出电量根据公司实际交费价格计算由各宿舍人员分担。

3、要保证空调的清洁卫生,定期清洗过滤网,保持室内机和遥控器无灰尘,清扫空调时不得使用水冲洗。

4、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开启与关闭空调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启机,空调开机前应确认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连续开机间隔不低于5分钟,发现空调有异音应立即停机。

6、空调为专用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接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设备上挂衣服、毛巾等物品。

7、空调安装、调整、维修由公司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外机。若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后勤管理人员。

8、宿舍空调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损失,无法落实责任人时,由宿舍全体人员承担。

9、综合管理部将进行随机抽查,违反使用规定者将视其情况给予50-500罚款。

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二Oxx年三月九日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3

一、目的:为了加强夜间值班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XX公司三个车间

三、职责:工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三个车间值班工作的执行情况; 车间人事行政部负责每月值班表的制定、下发,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车间值班人员负责对值班现场的检查及反馈。

四、管控说明:

1、夜间值班人员由XX公司三个车间生产主办级、经理级(含生产主办及经理级)以上人员组成。女性经理不实行值班。

2、值班室设在X乳业动力科平房司机休息室旁,

3、值班签到地点:

一车间的值班人员巡查地点A、一车间动力部内部及外围; B、一车间辅料库内部外围;

二车间的值班人员巡查地点A、二车间办公走廊及外围;B、二车间供应配件库;

三车间的值班人员巡查地点A、研发楼保安室;B、三车间参观大厅保安值班处;C、三车间成品库办公室及外围;D、三车间综合办公楼一楼;E、三车间收奶磅房及外围。

4、值班时间:晚8:00----次日早8:0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到以上各车间签到点进行签到,并由当班经警进行确认值班时间。在夜间12:00后至少进行一次夜查,夜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的生产状况、物流运输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各科室人员在岗情况等,同时详细填写《夜间值班情况记录表》,注明夜查时间。

3、值班人员应当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如实记载,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事件或相关部门不能处理的事件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或上报公司经理。

4、因出差、病假、事假不能值班,需要授权他人值班,并提前24小时将书面版授权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无授权书则授权值班为无效值班。

5、车间人事行政部每月28日前下发下一个月夜间值班表,并抄送工公司人事行政部,值班人员排序按照XX公司各车间现有生产主办、经理级人员随机安排,依次轮换值班。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7、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授权或未值班,一年内累计达到2次的,将报送公司经理从重从严处罚。

8、值班人员不得补签值班纪录,未签到或签到时间与实际值班时间不符,视为未值班。

五、罚则:

1、违反上述各条款,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车间助理等额连带。

2、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公司经理实施处罚,并对责任人给予不低于1000元罚款。

六、其它

1、各经理均有检查监督、报告的权利和义务,举报电话:或。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依据本制度给予责任人考核并在XX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2、本制度从20xx年7月26日起执行。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

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

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

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 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第十三条 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5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规范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现行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适用本办法的企业为集团所属各级控股企业,包括各级控股子企业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 指导原则

第三条 严格控制开户数量。所属企业除基本户、住房公积金、税户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和有投资、融资等企业专项用途的银行账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四条 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所属企业应当进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

第五条 逐步实现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将逐步集中所属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集团资金整体在线监控运作。

第六条 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企业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严禁企业出租和转让银行账户,或将规定用途银行账户挪作他用。

第七条 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银行账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定期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 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

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级控股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审批管理。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由集团公司审批,三级及非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经二级主管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企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应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由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并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连同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公司审批。

第九条 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账户撤销事项经由企业内部审批后即可自行办理。

第十条 企业应定期上报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备案表》,上报至集团公司备案,二级主管公司负责本企业所属企业汇总上报备案。

第四章 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各二级主管公司负责其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核,以及银行账户信息变更、销户的上报备案工作,并对各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各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本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明确银行账户管理直接经办人,直接经办人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正确办理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等,建立健全本企业账户管理档案。

第十三条 企业务必定期与银行对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 银行账户的监督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实施业务监督,集团公司审计部对企业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篇16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