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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管理制度(精选3篇)

接地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接地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规范运行人员对接地线的使用与维护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运行值班人员。

3、对接地线的要求

3、1接地线是用来防止检修设备突然来电而带电,消除邻近感应电压或放尽已断开电源的电气设备上的剩余电荷必不可少的安全工具,对保护检修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3、2接地线是由短路各相间的软导线、接地用的软导线,以及将接地软导线连接到接地极的夹头,将短软导线连接到设备的各相导电部分的夹头组成。

3、3短路软导线连接到导电部分的夹头,必须坚固,接地软导线夹头的大小,应适合于连接到接地极的接头上。

3、4接地线的所有夹头与软导线的连接都必须用螺丝连接,确保接触可靠。

3、5短路软导线和接地软导线应采用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3、6凡是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使停电设备有感应电压的部件,都应装设接地线。

3、7需检修的.设备若分别在电气连接的几个部分时,应分别验电装设接地线。

3、8接地线应事先编号,存放地点应与接地线进行相同编号,定点对号存放。

4、装设、拆除接地线的方法

4、1装设、拆除接地线必须由(有操作权的运行值班人员)两人进行。

4、2装设接地线前,必须先用合格的验电器在停电设备上验明三相确无电压,然后才能进行装设接地线的操作。

4、3装设接地线顺序: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4、4拆除接地线顺序:应拆除导体端,后拆除接地端。

4、5装设接地线时使用绝缘杆并戴绝缘手套。

4、6装设接地线时,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5、接地线使用记录规定

5、1每次使用接地线都应在>上记录,并详细记录接地线编号、装设地点及数量,交班时都要交待清楚。

5、2在电气一种工作票、操作票上,装设接地线都应标明接地线的装设地点、编号和数量

5、3检修工作结束,接地线拆除后应按编号放回原处,送电前必须检查即将带电的设备、系统接地线全部拆除,接地线存放处接地线数量正确后(除明确还在使用者外)方可供电。否则禁止合闸送电。

5、4五防机上,必须明显地标有接地线、接地刀闸的准确位置的标志和编号。

5、5运行交接班记录本上,必须详细、准确记录清楚当班接地线存放情况、使用情况,并在交接班时要详细交待清楚。

5、6接班人员接班前应对地线存放处所存放的地线情况进行核对,检查与现场装设地线情况是否相符,并将具体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汇报有关领导

5、7装拆接地线必须填写操作票。

5、8需要变更工作票安全措施,增加接地线(地刀闸)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登记清楚。

5、9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进行仔细检查,导线应无断股,卡子应无毁坏和松动,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报本部门修理和报废、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接地或短路之用、

6、接地线的检查

每月21日白班应对所有接地线进行详细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每年2月由安生部组织专人对接地线检查并对接地线和全站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进行校验合格,否则应及时更换接地线及完善设备接地引下线。

接地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外,由产权所属基层单位直接管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供电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变电所、配电间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施、电源设施由供电(电气)车间负责维护保养;现场设备(电机及操作柱、接地设施等附件)由生产车间承包人负责定期检查和外部维护保养,供电(电气)承包人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和内部维护保养。

属车间装置管辖的现场设备、泵房、管廊、罐区等的接地设施由生产装置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属供电车间管辖的变、配电间、电缆桥架、独立避雷针、架空线等由供电(电气)车间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二级单位办公楼接地设施由供电车间负责。

第十条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所属范围内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档案包括检查记录、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平面布置图等。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交供电车间汇总,形成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总图和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台帐。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台帐及防雷防静电平面图,保证档案资料与现场一致。

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用cad绘图,标注各接地点位置和编号;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编号与平面图编号一致,并注明其类型和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明确责任人,做日常维护保养及反腐工作,腐蚀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接地点设永久防锈标志。

第十三条每年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点全面检测一次或两次(防爆区)。应进行检测接地装置范围为过电压(内部及雷电过电压)保护接地、防静电保护接地的接地引下线和其他有检测要求的.接地设施(如仪表接地等),其中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保护接地应每年于雷雨季节到来前测试一次。其他接地设施检测周期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和八月十五日前(防爆区)各二级单位上报本年度防雷防静电测试计划,经公司电气管理处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每年雨季到来前完成当年防雷防静电测试及测试不合格点整改工作,测试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时间安排视当年气象情况安排,一般不迟于五月十五日和九月三十日(防爆区)。不合格点的整改工作由所属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供电(电气)车间负责技术配合。

第十五条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台帐进入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共享。各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具体测试工作,测试报告交各装置保存一份,供电车间和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保存本单位测试报告各一份。

第十六条接地引下线与接地装置采用螺栓联接,接触面涂电膏,接触面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所有需测试的接地引下线必须设有断开点。断开点的焊接和搭接面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新建、改造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一并移交给所属管理单位,资料不全不予验收。

第十八条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遵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接地引下线的设置按设计图纸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改型、移位、取消等变动,由所属单位提出,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核算),按图施工,记入档案。

第二十条不得破坏防雷防静电设施。施工过程中需对现有防雷防静电设施加以保护,如有破坏由责任单位负责无偿恢复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施工中确需暂时破坏或解开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与所属管理单位共同确认位置数量,写入施工方案,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恢复,工程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复查接地设施。

第二十二条化建公司电气公司负责公司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测试工作。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管理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二级单位装置年度大检修、日常检维修中的试验项目,必须列入装置检修计划或当月的维修计划中。

第二十四条测试人员在测试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部委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测试人、审核人,应对试验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测试报告的标准格式以公司规定格式为准,不得随意变动,应有本单位统一的报告编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等项目应与设备档案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十六条承试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保管体系,凡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必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记录。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接地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安全工器具是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生命安全的必备工具,统一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经常保持清洁,放置整齐,禁止乱拿、乱用、乱放、按置移交,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三条:绝缘棒、验电器、应放在干燥的固定的架子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应放在干燥的`架子上或专用柜内,不得与耐酸手套,耐酸靴子及有脂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第四条: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使用人必须对试验期,外观及性能做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第五条:所有安全工具都应编号,并建立试验卡片,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并注销卡片,保持物卡相符,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应销毁。

第六条:安全工具应按规定按周期及时进行试验。

第七条:每组短接地线均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对号入座。

第八条:接地刀闸的操作传动机构,应用黑漆涂以明显标志,其名称,编号应醒目。

第九条:接地线或接地刀闸,使用前必须使用检查,接地操作完后加锁,接地线使用后整理完好,放回固定位置。十条:接地线装设完毕,必须按编号在模拟盘上实际

位置,相应做接地模拟符号,拆除时及时取掉符号,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接地线的拆装,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第十二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第十三条:每次供电前,必须先检查应拆除的接地线是否己拆除放回原处,并应查对站上接地线是否齐全,否则一定要检查无误后方能供电。

第十四条:安全工具和接地线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由站长或当值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