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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管理制度十篇

咨询管理制度 篇1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咨询管理制度十篇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咨询管理制度 篇2

一、心理辅导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本,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解除来者的心理困惑,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心理辅导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法。

三、心理辅导员要与服务对象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讲座。

五、心理辅导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校居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协助家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六、心理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格遵守《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规章制度》,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平等、尊重的原则。

七、心理辅导员应定期向督导汇报工作进程评估服务效果。要结合村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咨询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第一条 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律师从客户取得任何报酬都必须作为本所的业务收入。客户可以自行指定律师,(但如被指定律师不熟悉该法律事务,则被指定律师应推荐本所对该业务熟练的律师),律师也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某一客户的委托。

第二条 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

第三条 律师不能接受或应终止可能导致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也不能接受不能承办的委托。

第四条 律师不得接受与已代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

第五条 律师不得同时为一个案件、一宗生意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 律师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为其个人谋利。

第七条 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应通过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接受委托,事后应书面确认。

第八条 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期间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客户正当要求,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行职责。

第九条 律师应为客户保守秘密。

第十条 律师不得无故终止委托代理关系。律师因故终止代理关系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第十一条 律师终止代理关系时,应归还属于委托人的一切财产或资料等。

第二章 律师工作规则

第一条 律师接受诉讼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必须在开庭前认真阅卷,作阅卷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2.与客户讨论开庭方案应作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3.开庭前应草拟详细的调查提纲和辩论要点;

4.必须由律师在庭上陈述事实的,应由客户对拟陈述的事实作书面认可;

5.必要时律师应认真进行外出调查,并作详细笔录,但不得采取使用非法手段取证;

6.律师代理客户进行和解,应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

7.律师代表客户收、递法律文件、应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及人员;

8.律师代表客户接收法院判书的,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先知其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日期及其上诉的法定期限;

9.律师应作开 庭笔录。

第二条 律师接受涉外仲裁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律师代表客户指定仲裁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特别书面授权;

2.律师代表客户调解应根据经客户认可的调解方案进行;

3.必须由律师代表客户在庭上陈述的事实,应在开庭前由客户对拟要陈述的事实作出书面认可;

4.律师应作开庭笔录;

5.胜诉之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如拟继续委托律师在境外执行仲裁裁决,应另行以书面委托。如须转委托执行地法院所在国律师,应由中方客户特别委托。

第三条 律师接受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1.律师代表客户参加谈判,应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2.律师为客户起草的合同应注明“草本”;

3.律师应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 本所以向客户提供全所整体服务为基本准则,客户的法律服务由熟悉该法律事务的律师主办,其他律师可协办。

第五条 本所每两周召开一次业务会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

第三章 律师收费规则

第一条 本所律师根据本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条 本所律师采用三种收费办法:

1.以工作时间计算收费(以小时为基本单位);

2.以标的值计算收费;

3.以上述1、2两种办法相结合并行收费。

收费标准另行制订;

第三条 律师向客户收费应填发帐单,帐单应注明服务事由及服务时间。

第四条 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产生和其它有关费用由律师与客户另行结算。律师凭单据向客户结算上述费用。

第四章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则

第一条 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应开立案卷,登记案号。

第二条 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对与客户间的一切业务往来均应作书面记录,如电话记录、会议记录、备忘录等,这些记录均应归档。

第三条 本所任何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法律文件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打印并登记存档。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客户投诉本所律师,须向本所合伙人会议或管委会呈交投诉状,由全体合伙人或管委会讨论投诉是否成立及确定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自本所合伙人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咨询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制度

1、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王宝宝、各班班主任

二、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1、专门配备一名辅导员作为学院的心理健康辅导员。

2、构建四级网络平台:一级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二级为院心理健康辅导员、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三级为班级心理委员。四级为寝室信息员。平台相辅相成,共同开展工作。

3、在学工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学院定期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分析讨论重点学生问题,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业务培训制度

1、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和学生辅导员积极参加心理学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2、定期对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培训。

3、对学生开展团体辅导。

四、普查建档制度

1、积极开展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确定重点学生。

2、在日常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咨询的学生和重点学生,要及时主动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联系,在其指导下,尽快建立其档案。

3、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建立跟踪关注并及时完善其信息。

五、重点学生危机干预制度

1、建立健全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和危机干预体系。“危机干预体系”分为三级干预系统:一级系统以预防为主。二级系统以咨询为主。三级系统以治疗为主。

2、“五早“机制: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

3、“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重点学生、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4、学院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个体干预计划,包括预案、管理措施、跟踪分析等。

六、操作规程制度略

咨询管理制度 篇5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做好学生心理测量、记录、建档、接待来访、咨询、疏导、保密等工作;

2、主动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开展跟踪调研等工作;

3、主动与基础教育部联系,制订、编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心理教育辅导,组织实施国家、省教育部门以及学院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学工部(处)办公室文秘工作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修订,草拟、收发文件,新闻报道等文字材料工作;

2、负责学工部(处)网页编制、维护、管理等网上发文、通知以及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

3、负责学工部(处)各类事务记录、登记、会议通知等工作;

4、协助做好奖助贷确认、统计、宣传、发放等工作;

5、协助做好特困生的学生助理招聘考核工作;

咨询管理制度 篇6

高级中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灵驿站是我校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教师专门负责,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

咨询管理制度 篇7

1、每天的咨询室心理辅导老师提前十分钟进入咨询室,注意咨询室的美观整洁和温馨,打开音乐,营造和谐自然和轻松的氛围,检查物品,保证辅导过程中的仪器物品齐全和完好。

2、定期打开“心情大释放”邮箱,认真阅读学生心声卡,思考如何作好各类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3、当有学生来咨询时,辅导老师要热心接待、细心观察、耐心询问、爱心浇灌,让每个来咨询的'学生有所收获。

4、辅导结束后,等学生离开咨询室后,辅导老师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好咨询记载表。

5、辅导老师认真做好咨询者的跟踪调查,帮助咨询者走出阴影,拥有健康的心理。

6、辅导老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多阅读咨询书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咨询管理制度 篇8

心灵驿站是我校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教师专门负责,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三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

江阳市一中心理辅导中心

咨询管理制度 篇9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四、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咨询管理制度 篇10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