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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精选3篇)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 篇1

一、目的: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精选3篇)

为了维护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及时处理和应对各类生产异常与突发事件。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进一步规范工厂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值班管理工作。

三、值班人员安排:

(1)工厂值班人员:

1、值班人员由各部门课长、专员、主任和厂办文员轮岗值班;

2、每月1号由厂办文员发布当月日常值班表。

3、如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值班时,必须找好相同级别的值班代理人员并上报领导同意后方可替代值班。

(2)部门值班人员:

由本部门人员轮岗值班(不含生厂部)。

四、值班时间:

(1)工厂值班人员值班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为工厂下午下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人员最后下班为止。

2、周六、周日与节假日值班人员为工厂早上上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人员最后下班为止。

(2)部门值班人员值班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为工厂下午下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产线最后下班为止。

2、周六、周日与节假日值班人员为工厂早上上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产线最后下班为止。

五、值班职责:

(1)工厂值班人员值班职责:

1、逐一核查全工厂的人员加班出勤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2、各部门所有人员是否按时出勤或加班,是否有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等情况;

3、各部门、车间的工作与生产是否按计划有序进行;

4、所有人员是否有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5、监控各部门的工作效率;

6、确保工厂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生产正常运行;

8、不能及时处理的立即联系部门领导,并汇报、跟进处理结果;

9、下班检查各办公室、各车间、通道、洗手间等电源、门窗、水电、气压、空压机是否有关闭;

10、做好值班记录,次日将问题点反馈各部门主管;

11、次日早上将整理好的值班记录上交厂长审核。

(2)部门值班人员值班职责:

1、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处理同事所交办的各项工作;

3、及时处理部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

4、不能及时处理的工作及时联系部门领导,跟进与汇报处理结果;

5、配合工厂值班人员开展工作。

六、值班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

七、制度执行: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厂办;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 篇2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的次序,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安全性。

2. 范围

公司生产现场、仓库及各职能办公室

3. 定义

指公司内正式员工以外的'所有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依规定实施并监督各职能部门人员违反规定的事件;

4.2各部门:接待外来人员及特殊情况下的申请;

4.3生产总监:监督规定的实施情况,总经理不在时代批特殊申请;

4.3总经理:确认并批准职能部门的特殊申请。

5.内容

5.1外来人员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5.2严禁儿童进入厂区,包括客户、供应商、本厂员工严禁带领儿童进入厂区。

5.3外来人员在处理业务的过程,原则上接待人员不得自行走开,全程陪同并直至送出公司。

5.4外来人员提出到其它场所查看与其业务相关事项时,接待人员须请示上级同意后,方可带其前往。

5.5外来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接待人员拒绝回答与该业务非直接相关的一切公司其它信息。

5.6特定外来人员:

5.6.1执行公务的政府人员,依公务内容由相关责任人接待。

5.6.2参观生产工厂的客户人员,由相关负责人接待。

5.6.3客户验货及跟单人员的接待也只限定在规定的地方,如需跟进生产过程,也由品管部根据生产进度通知客方人员,客方人员也只能在生产或检验其产品的生产环节跟进,原则上fqc或其它的品管负责人陪同。

5.6.4客方审厂人员,由相关负责人接待。

5.6.5其它外来人员(如应聘员工),提出了解生产现场,负责人人员也必须经请示同意后,带去相关的地点。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 篇3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厂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厂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厂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厂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厂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厂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厂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厂,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厂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厂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厂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厂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厂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厂。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厂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厂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厂人员管理。建筑工厂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厂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厂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厂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厂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厂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厂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厂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厂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厂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厂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厂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