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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车辆乱停乱放倡议书(精选5篇)

倡议书2.33W

拒绝车辆乱停乱放倡议书 篇1

广群众朋友们:

拒绝车辆乱停乱放倡议书(精选5篇)

大家好!为切实加强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社会秩序、提升居民素质,提升XX县城市品位,助力XX县创卫复审、创文明城市工作,我们向广大群众朋友发出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倡议:

(一)请规范停车,不要堵占消防通道,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请将机动车停放至停车场内;在道路两侧停车,请停在停车泊位内,不要逆向、双排停车,不要压越泊位线、不要占用多个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二)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系安全带、佩戴头盔;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过斑马线时,机动车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下车推行;不逆行、不乱停乱靠;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

(三)呼吁车位充足的停车场,结合自有停车位存量和使用情况,主动打开停车场大门,合理利用现有社会停车资源,为社会车辆提供更多停车便利。

(四)沿街企业、单位、商户要自觉引导员工、顾客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不得私自占用机动车位,不得在机动车泊位上摆放锥桶、非机动车及其他物品。

文明出行,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也希望广大群众做文明交通的示范员、监督员,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可通过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提供照片举报,我们将予以曝光,依法查处。

车畅于路,人悦于行。请广大群众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依法规范停车,安全有序出行,共治共享更通畅、更安全、更文明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拒绝车辆乱停乱放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为全面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强化太白县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交通、规范停放”,太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广大市民、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礼让斑马线,坚决摒弃"酒驾"、"三超一疲劳"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不礼让行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非法载客、加装遮阳伞雨棚以及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陋习。

二、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的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占用车行道、应急道、人行道、盲道及机动车泊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三、规范公共自行车的停放秩序,确保公共自行车不影响人车畅通出行,在停车位内头尾一致,有序停放。

四、主干道两侧、道路拐弯处请不要肆意停车,街面、门前停放不堵占消防通道。杜绝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畅通。

五、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六、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工作,服从管理,并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践行文明。

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文明交通,规范停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打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美丽太白而共同努力。

拒绝车辆乱停乱放倡议书 篇3

各位车主、驾驶员:

您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红谷滩区交警大队向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发出倡议:

一、停放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内和有关管理部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内;

二、在停车场内和临时停车泊位上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公共广场停放车辆;

四、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墩、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五、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不乱扔垃圾、不抛撒物品,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在车上放置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

对违反规定乱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将车辆移离现场、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美丽城市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心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红谷滩,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拒绝车辆乱停乱放倡议书 篇4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市民素质、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我们倡议:

遵规守纪,依法停放。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以及应急通道口。未按法律明令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服从管理,依规停放。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私划停车位、设置地锁等停车设施。

统一朝向,规范停放。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车头统一朝道路方向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做到“入白格、摆整齐、向统一”。

相互提醒,文明停放。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说“不”,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增光添彩,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拒绝车辆乱停乱放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停车服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提高城市品质,营造文明停车氛围,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请您配合停车管理员自觉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对应停放在相应的停车泊位内,一车不要占用两个停车泊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2、请您停放车辆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依法许可的场所停放车辆。机动车不占用绿化区域、不占用通道口(尤其是消防通道)和盲道;非机动车不占用绿化区域、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通道口(尤其是消防通道)和盲道。

3、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4、请广大沿街经营商户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规定,主动调整、劝导公共道路内车辆按规定停放,积极宣传文明停放车辆的重要意义。同时,因公共停车位属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私划停车位、设置地锁,不得采用堆放物品等方式占用公共停车位。

美丽XX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心共铸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