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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通用16篇)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

一、整治时间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通用16篇)

从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结束。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包光许镇长为组长,王金法副镇长、蔡谷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综治办主任、村镇建设分局局长、宣传办主任、接待办主任军、交警中队、公安分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柳市交警中队。

三、工作目标

加大对我镇建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影响交通通行顺畅的行为明显减少,使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明显的提升。镇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过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实施集镇道路交通环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集镇道路机动车通行速度、交通堵点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四、工作措施

1、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镇村镇建设分局会同交警中队和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等职能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标志线和红绿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时组织人员重新施划和完善褪色、残缺的标线和闯禁等标志,对红绿灯工作不正常进行维修,并加强日常维护。对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设置隔篱设施的要进一步调研,增设,对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车泊位重新进行合理施划,确保市民行车有序、停车方便。

2、科学设置重点管理路段。根据以往经验,确定重点管理的路段为“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纵”为柳黄路、柳青路,“三横”为大桥路车站路、大兴路、柳翁西路,“六单行道”为惠丰路、怡月路、上园南路、团结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为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大兴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大桥路与东风路交叉路口、车站路与智广北路交叉路口。对“十三路口”加强力量由专人进行管理。

3、创建“文明示范街”。将柳青路(车站路至溪桥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车规范、有序,道路通畅,各种违规车辆不在路上行驶,行人、非机动车按照红绿灯规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种违章占道现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广到其它街道。

4、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联合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活动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范围、广发动的宣传,使全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五、责任分工

1、镇预备役部队:将柳青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国道线至溪桥路段,五个路口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2、城管执法大队:将大兴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大兴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各时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3、综治办:将柳翁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段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柳翁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柳黄路转盘、柳翁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4、交警中队:按照“屯警路面、严查严治”的工作要求,中队除其他勤务之外的人员全警上路管理,负责全辖区的排堵保畅工作,重点管理“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对未在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队负责,对已由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出现拥堵时派员一起参与排堵保畅。并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处理的不及时导致堵情的加剧。

5、公安分局:对在联合执法、联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残疾车)阻碍执法、老人协会在管理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等情况进行依法、合理处置。

6、运管站:对在联合执法中出现的涉嫌非法营运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人力载客三轮车等情况进行处理。

7、村镇建设分局:负责镇辖区的道路基础设施的排摸、维修、建设,完善道路相关设施。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交通拥堵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工程,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交通拥堵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从整体推进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做到本辖区内道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员,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预备役部队的上路时间按原管理方案进行,对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土路管理的时间确定为每天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缓解交通拥堵为主题,近期以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建设临时停车场等交通管理措施为重点,远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网建设,提高交通承载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特别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群众沟通,争取群众理解,接受群众监督。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2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4

为规范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5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省餐饮业餐饮具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监管治理。《食依据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积极推广使用蒸汽消毒柜、洗碗机或远红外消毒等热力消毒方法;小型餐饮单位以药物消毒为主的,应创造条件,逐步向热力消毒过渡,保证消毒效果;没有消毒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必须使用一次性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采取药物消毒餐饮单位,应按照就餐场所面积和申报最大供餐人数,核算该单位每日使用的餐饮具数量,重点检查消毒流于形式或消毒液使用量不足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在7月25日至27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x年xx月xx日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学生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全面排查,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立即排查整改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排查校舍、附属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加大“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坚决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内治安巡逻,特别是师生职工宿舍、食堂、贵重设备、化学药品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

二、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一要加强防溺水教育,警示学生不到河渠、水塘等游泳,教给学生科学的自救常识;二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三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做到“五严防、三到位”,即:严防溺水事故、严防交通事故、严防治安事故、严防雷电(火灾)事故、严防食物中毒;对学生教育到位,对家长安全监护通知提醒到位,对危险隐患预警排查整改到位。

三、齐抓共管,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一)职责分工

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查验校车驾驶员资格,严厉打击“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三无”车辆,严禁利用农用车、三轮车、载货车接送学生行为,完善学校门前交通警示标志。在交通复杂路段学校上下学时间,根据需要部署警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通行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动态,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负责配合教育及相关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整改或取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小饭桌”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建筑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管理;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宣传、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

食药监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小饭桌”、小卖部、小摊位等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内流通商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小卖部;

城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小摊位进行规范管理;

文广新体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类娱乐场所非法经营活动,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

各镇(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校园安全事件;负责兜清辖区学校(幼儿园)底数,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负责学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坑塘等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防控措施;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做好辖区涉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时间要求

自20xx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4月底前县公安、工商、城管、交警、交通、文广新体等部门及各镇(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教育、消防、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集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四、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落实,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做到防微杜渐,万无一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疏漏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xx市xx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名府办函〔〕108号)精神,今年对社会救助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是城乡低保,同时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要求,每年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清理复核,实施动态管理。近年来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相应配套优惠政策的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逐渐成为影响干群关系、牵制各项工作推动,影响各级干部精力较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级都感到压力很多,操作很难。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公开、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化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切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今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化实施,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实现动态管理;积极稳妥,点面结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打破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终身制和只进不退的怪象。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本次集中复核清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对全乡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重点对下列人员进行复核清理:

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要及时上报乡民政办,按要求停发低保金。

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乡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进行彻底查处。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必要时移交乡纪委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一是根据《xx市xx区民政局关于转发﹤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名民发〔〕120号)要求,以家庭为单位认真审核城乡低保人员的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和劳动力因素等。xx年xx区政府核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980元以下。今年整治“错保”工作的重点是核查下列人员的家庭情况:

1、拥有摩托车、面包车、轿车、运输车辆、工程施工机械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2、有两处、套(含)以上房屋,且单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规定人均居住面积两倍以上;

3、住房高标准装修或家有高档大型家用电器,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等家庭消费支出总额较大,超过低保保障标准一定比例;

4、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

5、家庭有养殖、加工企业,注册公司,有商铺、住房出租或家庭从事承包经营活动;

6、家庭从事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7、领取赡(扶、抚)养费、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或获得赔偿补助等金额较大;

8、家庭成员有在高中(含)以下学校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

9、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是国家公职人员;

10、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居民平均水平等。

二是要杜绝分户、抽丁现象。即有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单独立户或一个自然家庭户中只有部分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要抓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重点环节。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今年的城乡低保复核清理工作从7月底开始,九月上旬全面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7月底前)。

按照上级专项整治部署和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和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摸底排查(8月25日前)。

1、召开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自查复核。以村为单位,按标准和要求,各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亲自把关,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城乡对象进行逐人逐户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较大异议的低保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对一时不能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的要复核核查、多方求证。对复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和人员坚决取缔保障资格。

第三阶段:完善资料,迎接上级检查(8月26日至9月5日)。

对复核清理的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对符合继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完善相关材料手续,建立台账;对条件不符合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也要建立台账,并逐户(逐人)注明不符合的理由。复核结果由参加清理整治的乡村社干部签字确认,并加盖村民委员会鲜章后交乡民政办存档备查。因为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和整治结束后,上级有关部门会随时对我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所以专项整治工作务必扎实,实事求是,经得起上级检查和群众检验。

专项整治工作由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民政办具体负责,乡纪委负责监督。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对本村社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注重实效。

因为低保工作敏感性强,群众关切度高,操作难度大,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容易诱发上访等不稳定因素,所以要坚持标准,分类处置,合理操作,规范清理,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分户”、“抽丁”等违反最低生活保障的现象,要作为整治复核工作的重点,敢于较真碰硬,力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现象,实现“阳光低保”,维护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编辑:圆圆)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落实市卫健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废弃物废弃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规范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斩断医疗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且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二)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其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医疗机构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医疗废弃物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分类、盛装、暂存、交接、登记医疗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知识培训,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和推进工作阶段(11月1日—10日)。

各医疗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开展医疗废弃物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二)总结评估阶段(11月11日—20日)。

各单位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报送数据,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整治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区卫健局。

六、工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强化监督执法,推动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重点引导正确认识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检查指导。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将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时整改,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0天的“四品一械”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抓好“四品一械”的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掌握全县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单位

获证单位,尤其是以往监督抽检不合格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各类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全面摸底,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所要核实辖区内企业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分布特点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完善企业档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尚未复查的,一并复查。

(二)进行现场检查,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记录。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要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进货等过程监管,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查处力度,保证“四品一械”安全。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生产经营有问题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达到立案要求的,要立即报告局领导,并依法立案进行查处。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和依法立案查处的同时,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指导和教育,督促企业按时进行整改和落实;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时间从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4月30日。主要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3月20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动员部署治理任务,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和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责任到岗、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至4月17日)。深入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排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品一械”监管机制,建立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制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开展现场检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达到立案要求的,及时立案查处,要100%进行企业整改后复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通过实际操作,提高执法办案总体水平。通过此次大检查,全面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每个检查组须查找两个以上案源。

六、各乡镇所任务

各乡镇所在本辖区内自行开展整治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七、经费保障

集中检查期间每天连班、加班的统一就工作餐,局机关检查组由局办联系就餐地点,各乡镇所自行安排,费用不得超过相关文件要求标准。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x

副组长x(负责七年级)

x(负责八年级)

x(负责九年级)

成员

、七年级班主任

、八年级班主任

、九年级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2、各班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主题班团队会,对学生携带手机给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0

各职能部室:

根据SHANHGJI公司《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上级公司工作部署安排和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西山煤电、太原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使用,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停用、销毁等环节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2)是否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依照相关法规标准制定详细的购置、使用、储存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是否充分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管控责任,及时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定期对涉及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应急处置培训;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场所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工作方案贯彻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学习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3月9日前完成)

由安全部牵头负责对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危化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进行对照,列出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清单;供电部对变电站所,进行摸底,于3月8日前将结果清单报安全部汇总。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三)整治消缺阶段(3月28日完成)

根据企业危化品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列出“危化品安全风险”,对涉及隐患全部进行“五定五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式通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整治过程进度自查(11月30日前)

每月24日由安全部将治理进度报SHANGJI公司验收。

(五)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

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多经部、安环部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安全部、供电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按照太原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该工作将纳入月度安全检查计划中,采用动态形式检查,各涉及本方案部室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X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5日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1

一、河道概况

河位于河主河道西侧xx街道xx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xx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x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x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整治措施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五、整治工作计划

1.垃圾清理:20xx.4.16~20xx.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5.1~20xx.5.31

3.清淤疏浚:20xx.7.1~20xx.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4~20xx.10.30

5.生态修复(河道驳坎150m及绿化200m):20xx.5.1~20xx.7.30

六、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2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七、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2

为确保我村今冬明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镇政府的安排部署及镇政府深府发【20xx】67号要求,决定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黔安一号?行动为切入点,以着力解决我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问题为重点,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周密部署、强化设施,确保实现消防火灾四项控制指数为零,全力实现‘无大火之灾,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无消’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冬明春防火工作和‘黔安一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深溪黔安一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安办负责全村‘黔安一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坪桥村,办公室由甘功友担任。各组和企业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沟通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整治的重点是:以打开生命通道、打造畅通工程为重点,继续整治单位(场所)和农村50户以上村寨存在的火灾隐患;普骗检查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错时’检查力度,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开展隐患整治交叉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复查验收。

(一)网吧、游戏机室、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

场所;

(三)10户以上和坪桥街道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消防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分区设臵情况;单位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单位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臵等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

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设臵情况;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场所设臵位臵情况,街道以及各村民组在10户以上的村寨在宣传、教育好管理上的情况;?老弱病残酒?五类人员监护以及有无违反规定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用火不规范等情况。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各村民组,各企业要及时完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整治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做到全面部署,层层动员,努力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村民组和企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本行业、本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村民组要对10户以上的村寨和坪桥街道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或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采取?三停?(即停工、停业、停电)等强制

措施,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导致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民组和企业于4月20日前将第二、三阶段性工作小结书面报村委会,村于4月25日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排查数据综合分析,准确掌握我村消防状况,深层次分析火灾隐患的原因和制约隐患整治难点,提出加强我村消防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3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包括市外机构,下同)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年3月22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通知》中央编办发〔〕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月中旬起至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意见》和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2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3逐级上报。各县(区)各部门于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纸质及电子版送陇南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

自查自纠基础上,市上和各县(区)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4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旅游执法支队、旅游培训中心、旅游协会、各旅行社: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xx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xx]41号)和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xx]90号)精神,为树立旅游的良好形象,为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结合我市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xx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和规范旅行社低价竞争、“零负团费”揽客、旅行社门市部超范围经营,旅游团队违规运作和导游不规范执业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社、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旅行社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旅游做作业人员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持我市旅游市场“健康、安全、秩序、质量”的良好形象,为迎接四川省首届冬季旅游大会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此次整治工作由xx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仍为此次整治活动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行社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旅游价格。由物价部门牵头,工商、旅游、交通、监察及旅游协会配合,在对旅游线路价格进行成本监测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公布主要旅游线路的市场参考价格,并逐步引导旅行社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化和自律化。

1、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行为。

2、严厉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运作旅游团队,坚决制止旅行社削价恶习性竞争的行为。

3、规范旅游消费项目价格,公开自费项目安排及费用标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二)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对国内和出境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旅游团队运作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以旅游部门为主,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重点整治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秩序。

(1)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和租车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坚决查处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擅自改变团队计划或增减旅游项目,误导、诱骗游客消费有及超计划购物等违规行为。

(3)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不签订旅游租车合同、不安装GPS动态行车记录仪的车辆承运旅游团队等违规行为。旅行社租用客车,必须与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

(4)清理整顿旅行社乱发旅游宣传资料的行为。

(5)依法查处旅行社为游客和导游办理虚假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行为。

(6)严厉查处旅行社违规与境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境外强行收取游客自费项目费用,打击组织游客在境外参与黄、赌、毒活动,整治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上岗带团的违规行为。

2、以地税部门为主,旅游、物价部门配合,严格规范、查处旅行社不给游客如实开具税务监制发票等违规行为。

3、以公安部门为主,工商、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查处私刻旅行社印章等违法行为。

4、以工商部门为主,公安、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办理出境业务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三)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由工商部门牵头,旅游、公安、监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配合,重点打击“黑社”、“黑门市部”,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行为。

1、严把旅行社及门市部主体资格,做好旅行社门市部备案制工作。

2、坚决取缔无证旅行社门市部,严厉查处旅行社门市部超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活动的行为。

3、规范旅游广告和推行旅游示范合同文本,严厉打击制发虚假旅游宣传广告的行为。

4、坚决取缔旅行社门市部违规独立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5、规范导游公司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门市部统一标识,亮证经营。公示旅游投诉公开电话和12315投诉咨询电话。

(四)规范导游队伍

1、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商、监察、旅游部门配合,重点督促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善导游劳动报酬机制;实行企业之间合法的佣金制度,明确导游佣金返还比例。

2、由旅游部门牵头,交通、工商、监察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及团队服务质量;严厉查处无证导游从事旅游活动、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回扣、小费;组织游客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

1、宣传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部署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xx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xx]41号)和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xx]90号)文件,加强宣传教育,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使旅行社、导游人员自觉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

2、整治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制定旅行社整治计划并报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惩。

3、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对照各自情况,在本企业内部展开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等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做好整治工作。

5、总结阶段(6月30日至7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培训中心要对旅行社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材料于7月20日前报xx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三轮、四轮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市监发〔20xx〕2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销售的电动车辆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整治重点

全县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经营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9月9日)。各基层所要对从事生产和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经营户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12月15日)。各基层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处力度。主要是围绕四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2.查处轮、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经营单位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3.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侵权电动车的行为,查处经销“三无”产品,改装、拼装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违法行为;4.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各基层所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监管,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四、职责任务分工

法制股:负责安排部署、督导、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信息、数据。

质量股、标准计量认证股:负责相关业务指导。

各基层所:负责辖区内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大案要案的查处,负责工作信息、数据统计,汇总上报法制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相关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股所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基层所及时把以下内容报回县局法制股:

1、每周报一期高质量专项整治信息,每半月报一期关于专项整治的简报,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20xx年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3、随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

(三)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基层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通过新闻体公开曝光。要提高消费者参与监督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方案 篇16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谐平安,根据《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寻乌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防溺水工作中的职能,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加强家长沟通协调,强化家庭安全监管;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强化重点水域防控;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强化公众安全防护意识,努力构建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步骤

5月8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5月20日)。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21日-10月8日)。各校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教科体局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专项行动中,各校要及时收集整理防溺水工作经验做法和事故案例的图片、视频资料。10月18日前,各学校将本校防溺水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一并报送县教科体局安管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动《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地落实。各学校要对照今年《防溺水任务清单》逐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县教科体局将结合日常安全管理,通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学校进行随时随地检查。各校要加强监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宣传月”活动。从20xx年开始,每年6月份设为“全县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校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把课内课外教育相结合、把线上线下教育相结合、把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要迅速并且一个不漏地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送达家长手中,要求家长签字背书,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建立重点学生名单,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落实责任人,定期走访“重点学生”家庭。每两周、重点时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要组织学生观看市局制作的《珍爱生命远离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要组织全体学生默写防溺水“六不”知识不少于1次,并留存答卷。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群、QQ群、宣传标语、主题板报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防溺水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关注,形成人人参与防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落实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将按规定组织专项督查。其中一次性死亡3人(含)以上的溺水事故的,由省教育厅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溺水事故的,由市教育局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死亡1人溺水事故的,由县教科体局组织督查。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任务清单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牵涉到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认清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全面落实《寻乌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预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学生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县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乡镇、村(居)委会沟通联系,协调水利等有关责任单位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牌,广泛发动“五老”人员和志愿者参与防溺水工作,开展辖区内危险水域的巡逻巡查,形成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3.跟踪问效,强化考评。防溺水工作成效纳入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考评结果纳入部门、乡镇和学校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把考评作为完善举措的“风向标”、攻坚克难的“增压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