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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精选20篇)

通告2.83W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品位,争创省级文明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进行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精选20篇)

一两轮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需要临时停放的,必须停放在人行道上施划的停车泊位内,车头朝外,摆放整齐;其它机动车和三轮(含三轮)以上电瓶车应当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泊位按规定依次停放,并做到首尾一致整齐排列

二城区道路两侧沿街单位商住户的车辆,本单位职工和来办理业务的车辆一律进入自有院落或在停车场停放各单位商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负责好各自门前的车辆停放秩序

三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和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资源设置停车场或施划停车泊位

四城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管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乱停乱放的车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管理,农用车辆乱停乱放的由农机管理部门依法管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执法人员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按违章停车进行处理,必要时将车辆拖离现场

五本通告自20xx年9月19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绿色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xx县人民政府

9月14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2

为进一步深化市容环境整治,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巩固“四城一奖”创建成果,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入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城区各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园、广场、机关办公楼外等地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一)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公园广场、机关办公楼周围,以及主次干道施划停车位以外的区域停放。

(二)主次干道临时停车应当在施划停车位以内顺向停车。

(三)城区范围内的修车店、洗车店,不得占道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

(四)城区内已建成的小区、机关办公楼停车场要迅速完善管理措施,尽快对外开放停车。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人行道、公园、广场、停车位以外、机关办公楼周围停放车辆的,由县交巡警大队、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暂扣、罚款、扣分等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的,从快从严予以严肃查处。

五、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六、本通告自二〇xx年三月二日起施行。

xx县交巡警大队

xx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

3月2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城区停车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管理局联合交警大队集中开展城区公共用地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综合整治,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和管理,经物价部门核定机动车收费标准,现在部分路段公共用地上设置停车位并实行收费管理。

二、工行十字路口至步行街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三轮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应当在人行道上首尾一致,整齐停放。

三、民政局十字路口至工行十字路口、步行街十字路口至王府一号十字路口公共用地上的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场(点)有序停放。政府批准停车场(点)以外地段乱停乱放车辆或虽在停车场(点),但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未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市政管理局执法大队联合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锁车加处罚的方式,按照违章停车进行处罚并将车辆拖移到执法部门指定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拖车及停车费用由车辆本人承担。

四、 此次整治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驾驶员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特此通告。

x市政管理局

交警大队

9月24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4

为加强我县境内河道管理,促进河道整治,保障防洪、生态和河流基础设施安全,改善水资源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发布此通告:

1、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禁止在河道内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

3、禁止在河道内种植树木和高杆作物;

4、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

5、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上述阻水障碍物,由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全部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处罚。鼓励广大群众对破坏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5723794。

特此通告。

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5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职工王军,1965年出生(籍贯:山东莱芜),因你长期未到我厂上班,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厂决定于20xx年6月19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因你未在我厂留存具体的联系方式,致使我厂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当面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请你本人到我厂企管科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逾期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

6月23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6

各学院:

为了做好秋季学期在校生的报到缴费工作,现做以下说明:

一、收费方式

今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缴费工作仍然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不设现场收费,不收现金、不刷卡。秋季学期收费由市财政指定的财政收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代为收取并直接上缴财政。

二、款项存入银行卡的时间

所有在校生务必在8月31日前把应交的各项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本人同户名邮政银行卡中。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的,开学时将影响报到注册手续的办理。

三、银行卡的使用

在校生必须人手一张学校统一发放的邮政银行储蓄卡。此卡作为学费、教材费代扣,以及向学生退还教材费使用。已在学校财务办事大厅登记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在郑州市内办理的,郑州市以外的银行卡不能使用。

四、卡号变更及信息登记

为保证登记的银行卡号能正常代扣或退费成功,现要求需要补办银行卡的同学必须到学校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凡有邮政储蓄银行卡号变更的,务必在7月8日前到学校财务办事大厅(行政楼b座402室)办理银行卡号变更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新邮政银行卡号、联系电话信息。使用的邮政银行卡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学校校务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一致,不得使用他人银行卡。

1.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银行电话:0371-601306

公交直达:

2.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学校南门西侧路南

三、银行卡中应存入的金额

1.三年制学生。秋季上大二的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秋季上大三的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

2.二年制学生。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

3.五年制在校生

对于五年制在校生,在航海校区上课的,请继续教育学院务必做好统计工作。开学前必须确定免学费学生名单和应缴费学生名单。在英才校区上课的,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五年级学生不用缴教材费)。

存入金额说明:例如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则秋季上大二学生至少应存入3860元(3300加550加10=3860元),秋季上大三学生至少应存入3310元(3300加10=3310元),此金额为银行代扣前的最低存入金额。多存入的10元是作为卡中的最低账户余额,用以保证银行代扣成功,不会多扣。

四、总体要求

1.应缴费的在校生,以7月6日青果系统显示的属于秋季入学的在校生为准,要求各学院在此之前务必核准在校生信息,姓名与身份证号必须相互一致,缺少身份证号必须补充,否则影响代扣与退教材费。若因在校生信息不准确而导致各项收费代扣或退费失败、失误,由学院负责。

2.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缓的,请按照应缴费总额扣除拟申请减、免、缓学费的金额后的余额,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存入银行卡。在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全部手续,并反馈至财务处。由财务处根据情况,统一调整并实施代扣。教材费原则上不享受减、免、缓政策。

3.财务处根据代扣情况,及时开具收费收据。各学院根据财务处通知,到财务处统一领取收据。

财务处

201x年6月30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7

为强化城市管理,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对城区范围内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乱扔(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以及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乱倒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或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0元罚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

(五)车辆运载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矿渣、煤炭、液体、散装货物时因密封、包扎、覆盖不严密导致泄露、遗撒的,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六)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餐饮经营服务者未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的,处以200元罚款。

(七)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二、对单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在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车辆、工具、物品等强制措施。

四、公安、工商、卫生、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代整改,代整改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的,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由作出罚款决定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有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以理服人。对打骂行政相对人的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x年x月x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8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1997年)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墓地进行全面集中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民政、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人员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非法墓地展开全面排查,彻底摸清非法墓地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二、在20xx年6月底前,对已建的非法公墓一律实行封存,不得再接收棺葬或骨灰安葬。今后凡再有私建乱造坟墓的,将对所在乡镇(街道)、村组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当地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平毁、迁移,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经营性公墓建设规划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民政部备案。建设经营性公墓,要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由殡葬服务单位负责具体管理。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安葬2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

四、对公益性墓地,只能由农村乡镇或村兴建,其设置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墓地建立,由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国土部门审批。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提供墓穴用地,或变相出售墓地从事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对在公墓内建设封建迷信设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责令其停止封建迷信活动,限期拆除封建迷信设施;对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五、严禁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土葬,坚决杜绝修建活人墓、超标准大墓和豪华墓行为。违者,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当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六、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殡葬执法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x年10月26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9

各部、室:

自20xx年1月份以来,物业巡查组在进行晚间安全巡查时,已连续5次发现zz个别办公室下班后门未上锁。此事虽未给公司造成财物上的损失,但从中暴露出少数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特作如下要求:

一、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部室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增强员工防盗意识,做好安全管理督促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正常工作时间,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而室内无人的,要做到随手锁门。下班时,部室人员应相互提醒,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扣窗锁门,确保安全。

三、在晚间、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加班的员工,应加倍重视防火、防盗,完成工作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今后若再次出现下班后晚间门未上锁现象,将给予当事人及部室负责人通报批评,并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30元/次。

x科技公司

二〇**年*月*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0

安全事故通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

自20xx年x月x日公司“百事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都积极相应,认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公司的安全事故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如此,部分单位在活动开始以后还是发生了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职工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简要通报如下:

1.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16:30分左右,炼铁厂机修工段员工岳现强在进行煤气裂缝焊接过程中,因本人安全意识差和煤防站监护不到位两方面原因造成煤气中毒,经紧急抢救现在已经恢复正常。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下:责任人岳现强100元,厂长李建山、生产副厂长姚红星、设备副厂长吴克旺各考核100元,维修负责人赵庆福50元,维修日班班长张晓林30元,煤防站现场监护人王连勇100元。

2. 炼钢厂天车小钩坠落事故:20xx年x月x日上午11点左右,炼钢厂3#天车在给转炉兑铁水过程中,发生小钩钢丝绳断裂、小钩坠落事故,属于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经专业人员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为钢丝绳落槽后天车工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决定对当班天车司机刘海涛考核200元,天车车间主任李维利考核50元,当班天车班长李忠双考核30元,炼钢厂安全员朱树升考核10元。

3.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4点左右,炼铁厂一车间2#布袋操作工叶茂盛(19岁)在进行煤气阀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叶茂盛仍然没有脱离危险,虽然已经没有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能够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很可能造成植物人或间歇性痴呆,目前公司正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全力抢救。事故原因分析:叶茂盛在没有听从班长的指挥、没有通知煤防站人员进行监护、没有佩戴任何煤气防护器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煤气布袋上开净煤气阀门,被净煤气熏倒。属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具体考核事宜将根据叶茂盛的受伤恢复而定。

以上三起安全事故均属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因此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教育,彻底进行安全隐患查找、整改,认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和学习,坚决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以上安全事故,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既定日程,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梳理、完善、学习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x日前务必完成,标志性成果是将经过修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由公司统一印发,未完成单位考核第一责任人100元,每托后一天增加考核20元(主要考核单位为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制氧厂)。

2. 在10月x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标志性成果是30日前将职工上交的安全隐患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将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公司采纳的建议,除了责成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外,将对建议提出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单位,将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专、兼职安全员30元。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将组织煤煤防站人员对煤气作业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气知识培训,对于组织不利的单位,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考核100元。(添附各单位上报的参加煤气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日程表)。

添附: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参加煤气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表。

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1

全体员工:

兹有车间部员工李秋水和许佳平在今日维修车辆过程中严重失职,违反了本司的JNHH-GLZD01-20xx《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的第 条和5.5条的规定,故给予以下相关的失职人员如下的处罚:

1. 按第条和第5.5条给予李和许分别15元和5元的罚款;

2. 按第5.5条给予王xx10元的罚款;

3. 按第5.5条给予姚xx10元的罚款。特此通报,望大家引以为戒,敬岗爱业,格尽职守。

江南xx有限公司 办公室

8月23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2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由**车间位调至**部岗位。接到通知后,请本人做好转岗前的移交工作,于*年**月 **日至调入部门报到。请调出、调入部门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公司

人力资源科

*年 **月**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3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通行限制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栖凤南路(不含)、栖凤中路(不含)、栖凤北路(不含)、宝塔北路(不含)、机场路(不含)、秦淮大道、幸庄路(不含)、新龙路、金龙路、银龙路、天生桥大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东路、246省道(不含)、幸庄路(不含)合围区域内 7时至21 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三、天生桥大道通行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 7时至21时禁止变型机械三轮车、三轮、四轮电瓶车及三轮摩托车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城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于5月11日0时开始实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年五月七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4

关于开展临沧市“市树”评选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品位,推动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临沧市“市树”评选活动,请广大群众踊跃参与评选。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标准

(一)高大乔木。指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

(二)栽培容易,适应性强,生长寿命较长。指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符合该地区的自然环境、气候特点的要求,生长良好,繁殖、栽种容易,生长寿命至少120xx年以上。

(三)种植历史悠久。指该树种在该地区历经长期气候变化的考验,栽培历史悠久。

(四)公众认同,雅俗共赏。指该树种形态美观,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具有较高的环境、社会效益。

(五)分布广泛。该树种在该地区分布范围广泛、应用广泛,种植数量多。

(六)具有地方特色。指该树种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彰显城市特色,确定为市树后,成为城市的一张重要“名片”,成为城市文化和城市人民精神风貌的一种象征。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市民评选(20xx年即日起至3月31日)。根据专家提出的备选树种,由市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评选通告,组织各族群众投票评选。通过临沧日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发放评选表,市民通过网络等进行公开投票参选;设立市树评选信箱、固定投票箱等,收集评选表。

(二)评选领导小组评审(20xx年4月1日至10日)。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收集到的投票结果进行分析、论证,按照市树评选应具备的标准,结合市树应在群众中应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能展示临沧城市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确定出不少于2个的临沧市市树树种,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市人民政府审定(20xx年4月11日至30日)。市人民政府在市民投票、评选领导小组评审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对市树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市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报请市人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予发布实施。

三、参与方式

(一)信函投票。公众通过《临沧日报》,了解“市树”的评选条件、候选种类、获得选票(可复制),填写完成后邮寄至市林业局(地址:临沧市世纪路585号市林业局森林临沧建设办公室,邮编:677000),信封上表明“市树”评选字样。

(二)邮箱投票。公众也可通过邮箱进行投票参与评选,邮箱: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5

院属各部门、系、部:

为保证开学典礼暨新生军训汇报表演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学生处、团委、全体辅导员、新生班主任,9月20日、9月21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不休息。其相关工作人员,9月21日(周日)早八点报到。

特此通知。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6

市委组织部领导:

本人,于**年参加**省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经过考核被选聘到**社区担任一职。由于我通过了招录的考试,不能继续在此工作,现申请于(日期)辞去工作,请予以批准。

回顾这**年来的工作情况,首先,非常感谢**市委组织部、**党委以及**社区在这段时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很荣幸能在**社区工作,一直以来我都以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年来,市委组织部、**党委的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社区的同事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在**社区工作岗位上,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非常感激国家创造了大学生村官这个工作平台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把在**社区任职期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经验带到新的工作中,更加积极努力,脚踏实地,扎身基层为人民服务。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7

穿山甲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益兽之一,省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加强珍贵稀有动植物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布告》和《关于加强保护益鸟益兽的通知》,均有明文规定不准猎捕穿山甲。一九八二年九月三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禁止捕食穿山甲的通知以后,据查,有一些人仍然猎捕、宰杀和出售穿山甲。为此,特重申规定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向群众广泛宣传:(一)一头穿山甲能够保护二百五十亩山林不受白蚂蚁危害,这对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有重要作用。(二)任何人都不得以“补身”为由去捕杀穿山甲。所谓穿山甲能治癌病之说,是缺乏科学根据的。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捕杀、收购和摆卖穿山甲。

三、禁止用一切交通工具装载和运输穿山甲。

四、宾馆、酒家、饭店以及旅游、饮食服务部门,禁用穿山甲作菜肴招待顾客。

五、市、县(区)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林业部门,要经常检查保护益兽的管理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个人和单位责任;对于屡教不改或黑市买卖者,应依法惩处。

特此通告,希切实执行。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8

XX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XX市“”时期20xx年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学校:

20xx年,我市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职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X府办〔20xx〕61号)精神,由基层单位推荐,XX市评选“”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经市12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等x位教坛明星,等位学科带头人,何芳等1470位教学骨干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我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中小学教师努力实践、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向他们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实践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附件:1、XX市“”时期20xx年教坛明星名单2、XX市“”时期20xx年学科带头人名单3、XX市“”时期20xx年教学骨干名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9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扩大和加深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和了解,并提醒广大市民警钟长鸣,勿忘国耻,根据襄阳市的统一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定于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民可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各种警报之间间隔时间为5分钟(即:九时整鸣放预先警报、九时八分鸣放空袭警报、九时十六分鸣放解除警报,九时十九分结束)。

现予公告。

枣阳市民防办公室

年9月15日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20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上班上课。期间,除5月1日外,原定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照常行课。

二、放假调休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安排本单位正式职工值班(机关部门由校办统一安排),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请各单位于4月29日上午11点前将值班安排以电子文档方式分别报党办校办和保卫  四、放假调休期间学校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电话:,调课咨询电话:。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