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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通用11篇)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中心任务,根据省、市《全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方案》,结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通用11篇)

一、对象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二、方法

由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按评估内容和标准于12月5日前写出自评报告。县里根据掌握的有关工作数据,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各地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综合评估。评估采用100分制。

三、评估内容

(一)年度重点

1、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宣传(30分)。深入实施“关爱女孩行动”,组织开展抵制“两非”双向承诺签名、寻访“十佳幸福女儿家庭”活动和群众性文艺下乡等社会宣传活动,开展打击“两非”典型案例宣传,为治理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有利的社会环境。

2、户外环境宣传(20分)。将人口计生宣教工作融入到城市社区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中,在交通要道及人流密集地设立醒目、温馨、美观的人口计生宣传牌,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亮化宣传环境。

(二)常规工作

1、信息宣传工作(30分)。加强重点工作宣传和先进典型宣传报道,不发生重大责任性新闻事件;及时向我局《人口计生工作简报》和县两办政务信息、《研究》等投递计生信息、稿件。

2、人口文化阵地建设(10分)。村(居、社区)有“三室一校”等宣教场所,有人口计生图书、报刊、杂志等宣传品,有经常性活动记录;有人口计生宣传栏(窗)、有新媒体宣传平;使用远程宣传教育平。

3、《当代家庭》、《优生代(农村版)》、《人口和计划生育墙报》等刊物、宣传资料的分发(10分)。及时把相关刊物和宣传资料分发到村,并做好登记、导读等相关工作。

四、结果应用

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占2分。各乡镇(街道)最后得分按本评估方案得分2%折算。被省、市抽查到的乡(镇、街道),视评估结果进行奖扣分。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适应我省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xx〕3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课程开设,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注重过程,促进发展。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

2.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3.突出重点,简化操作。突出重点评价内容,简化评价过程,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便于不同层面获得学生的评价信息。

4.规范程序,公开公正。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重点是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参加党团活动、校内劳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生每学期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此处不包括音体美、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的体育运动特长项目、体育运动的效果、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奖等情况,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科学生活方式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学生在音乐、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以及代表作品,学生的艺术特长与参加演出、展览、比赛等艺术活动的经历和获奖情况。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劳动技能、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情况与代表成果,修习通用技术课程的情况与代表作品,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历和荣誉、创造发明和专利等代表性成果,参加社团活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6.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主要考察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学会选择课程、实现主动发展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发展指导课程的情况,主动发展的意识,对自我的客观认识与评价,对未来的.生涯规划等,并突出其他五个方面评价内容无法涵盖的个性特长等方面。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以学生自我陈述的方式呈现。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1.真实记录

学校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发展情况,根据评价内容的性质,客观记载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每学期、每学年及高三毕业前的表现。

2.整理遴选

学期或学年结束时,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遴选时注意表现要典型,理由要充分,材料要全面,形式要多样。遴选出来的材料,由学生本人确认,经学校审核后才能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3.公示审核

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等个人隐私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外,其他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主要信息必须公示。公示一般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校级以上的奖励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确认。

4.形成档案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必须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表现不突出,可以空缺。由外省中途转学进入的学生,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来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入新校后的表现按照我省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自权限可以实时查看有关内容。

5.材料使用

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五、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全面规划、领导和协调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统一设计、开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并负责电子数据的管理、维护,确定高校或社会机构使用电子数据的权限与方式。接受并处理学生、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的咨询、投诉。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根据本方案,进一步指导学校做好方案实施工作。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并处理各方面的咨询、投诉。

各高中学校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建立审核、公示、申诉与复议、诚信责任等相关制度,全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六方面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

2.坚持常态化实施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完善本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实施办法,提前公布评价内容、标准、程序、方法、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受理来自学生、班级的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障评价工─作民主─公平、评价结果真实可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毕业前突击记载。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社团在综合素质评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高中学校以学期、学年或三年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并在制度建立、职责明确、渠道畅通等方面进行及时的总结、改进。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普查的方式对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地方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审核发现后应将其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地方,将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学习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正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本方案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一)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评价方式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

(二)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

(四)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四、评价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并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县级党委政府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和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自评工作情况进行复核。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将评价情况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省级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对学生发展质量情况进行监测。

(二)明确评价周期。对学校、县域质量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五、评价结果运用

各地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一)要运用好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将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要运用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三)要运用好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引导县级政府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政府履职尽责,为办好义务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评优评先,不能认定为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县域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要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有效整合、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价。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及其他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价人员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督导评价等方面应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要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切实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及对象

根据《沿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本校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进行考核。

二、奖励方案

1.奖励原则

表彰奖励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面向全体,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教学质量优异者倾斜,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2.奖励办法

(1)办学水平评估先进集体:根据镇区考核结果,按实平均分配。

(2)集体荣誉奖:根据镇区考核结果,综合表彰按实平均分配,单项表彰50%用于组织者自行分配。50%用于所有同志平均分配。

(3)教学质量奖:根据镇区考核结果,50%分配给考试科目的所有成员:语数英和综合科各占四分之一;50%分配给所有教学人员。

(4)教科研成果奖:学校承担国、省、市、县级规划课题并能如期结题的, 根据镇区考核结果,奖金领取后交课题主持人自行分配。教师论文发表根据镇区考核结果,(按照论文数÷教师数考核,得分前四名的单位分别奖励,)奖金领取后全部分配给作者。(总金额除以篇数,只认第一作者)

(5)竞赛成果奖:

①教师获奖(根据县办学水平评估的办法总得分÷教师数考核,中小学组得分前三名的):80%用于分配到获奖老师(总金额除以总分数)。20%用于分配到所有教学人员。

②学生获奖(根据县办学水平评估的办法总得分÷学生数考核,中小学组得分前三名的):80%用于辅导老师,20%用于分配到所有教学人员。

(6)承办活动奖:根据镇区考核结果,承办镇级活动:上课人员和组织者每人50元,其他人员每人20元。共同体活动:上课人员和组织者每人125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县级活动,上课人员和组织者每人200元,其他人员每人80元。

(7)先进个人:按照镇联络组评选办法,组织校级评选推荐。

注:

1.凡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同志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该同志考核奖励。

2.凡师德失范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同志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该同志考核奖励。

3. 凡调出外镇、外县。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同志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该同志考核奖励。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5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xx〕3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xx年修订版)》(教督〔20xx〕2号)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学科领域全覆盖、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2、服务质量提升。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坚持素养导向,重点监测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3、坚持方法创新。充分运用科学的测评方法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逐步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不断提高质量监测信息化水平;探索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综合评价与跨年度增值评价,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4、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题反馈、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坚持问题诊断和示范引领并重,充分发挥监测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督促问题整改;通过实验校、示范区建设等方式,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帮助各地各校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缩小校际差异,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工作目标

不断优化全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人才队伍结构,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完善学生全面发展多元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全省监测评估发展水平,构建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结合我省实际,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按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校、学生三层分三个阶段抽取监测样本。

(一)样本县。根据全省行政区划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全省183个县和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发区均作为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监测。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综合考虑当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分布情况和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需要,每年共抽取10%左右的样本县参与监测。在一个监测周期内,抽样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根据需要,可对个别县进行追踪监测。

(二)样本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大小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抽取的样本小学、初中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8所、12所。

(三)样本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相应年级随机抽取学生。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学生发展差异,样本学生数量原则上为30或30的倍数,不足30人的可全部参测,样本学生信息严格保密。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监测。重点监测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发展水平。

品德发展主要监测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三个学科。其中,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道德与法治主要监测学生的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历史主要监测学生的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家国情怀。

学业发展主要监测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四个学科。其中,语文主要监测学生的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数学主要监测学生用数学眼光观察、用数学思维思考、用数学语言表达现实世界的能力;科学主要监测学生科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英语主要监测学生语言能力、文化意识、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

身心发展主要监测学生的健康生活与身心素质,具体包括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以及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和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审美素养主要监测学生的美育实践与感受表达,具体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

劳动与综合实践主要监测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精神以及学生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四、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主要包括学科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和表现性测试工具。学科测试卷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着重考查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和艺术测试。

五、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

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实现学科领域全覆盖。

第一年:监测科学(初中为物理、生物、地理)、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其中,初中物理、生物和地理同堂合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同堂合卷。

第二年: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

第三年:监测语文、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英语。其中,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同堂合卷。

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所有样本县、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统一测试。

六、监测结果

(一)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水平划分标准,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二)数据分析。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基础上,经过数据清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

(三)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省级监测报告、样本县监测报告、基础数据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四类。

省级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省义务教育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和相关分析,以及各样本县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的达标情况。

样本县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不反馈学生个人成绩。

基础数据报告。分别呈现以学生、学校、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供各级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调整教育政策和配置教育资源参考。

(四)结果运用。教育厅统筹建立监测结果运用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充分发挥质量监测在服务决策、改善管理、提高质量、引导舆论等方面的作用。

1、服务决策咨询。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省级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改进。向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样本县监测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地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各地要建立问题台账,实现销号管理。

3、支撑督导评估。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引领质量提升。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搭建监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省教育评估院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结果解读和运用指导等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对地方在监测工具研发、监测数据挖掘运用等方面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探索开展对各地自主实施的质量监测的工具、抽样、数据分析等技术标准的认定。

各地应加强统筹协调,要避免重复监测,避免加重基层负担。严禁针对监测进行强化训练,严禁开展片面的质量监测,严禁以质量监测名义进行变相统考统测,严禁公布学生个人监测结果。

(二)强化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发、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纪律与监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切实扭转不科学的评估导向,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推动构建科学保育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

2. 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坚持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3. 坚持科学评估。完善评估内容,突出评估重点,改进评估方式,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

4. 坚持以评促建。充分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估,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二、评估内容

坚持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5个方面,共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一)办园方向。包括党建工作、品德启蒙和科学理念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确保正确办园方向。

(二)保育与安全。包括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护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膳食营养、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等工作,建立合理的生活常规,强化医护保健人员配备、安全保障和制度落实,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教育过程。包括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和家园共育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解尊重幼儿并支持其有意义地学习,强化家园协同育人,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四)环境创设。包括空间设施、玩具材料等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积极创设丰富适宜、富有童趣、有利于支持幼儿学习探索的教育环境,配备数量充足、种类多样的玩教具和图画书,有效支持保育教育工作科学实施。

(五)教师队伍。包括师德师风、人员配备、专业发展和激励机制等4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教师师德工作,注重教师专业能力建设,提高园长专业领导力,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

三、评估方式

(一)注重过程评估。重点关注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二)强化自我评估。幼儿园应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机制,促进教职工主动参与,通过集体诊断,反思自身教育行为,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有效发挥外部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幼儿园不断完善自我评估,改进保育教育工作。

(三)聚焦班级观察。通过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了解教师与幼儿互动情况,准确判断教师对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所做的努力与支持,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和质量。外部评估的班级观察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覆盖面不少于各年龄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完善本地质量评估具体标准,编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增强质量评估的操作性,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实施。要逐步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工作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

(二)明确评估周期。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自我评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自评的指导。县级督导评估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省、市结合实际适当开展抽查,具体抽查比例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三)强化评估保障。各地要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开展评估研究。要切实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熟悉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事业心责任感强、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评估队伍,评估人员主要由督学、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园长、骨干教师等组成,强化评估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加强对本指南的学习培训,推动幼儿园园长、教师自觉运用对本指南自我反思改进,不断提高保育教育水平。

(四)注重激励引导。各地要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园长考核以及民办园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质量持续下滑的幼儿园,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视情况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通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履行相应教育职责,为办好学前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解读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和指标体系,认真总结推广质量评估工作先进典型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7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渝教督发〔20xx〕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坚持科学有效。注重统筹整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评价方法,强化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四)坚持以评促建。分层实施,推进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自我评价常态化,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评估内容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学校、学生二个层面,具体指标附后。

(一)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四、评价实施

(一)责任分工

按分层实施的原则开展。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负责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

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质量进行评价,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本县义务教育质量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评价周期

对学生、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现全覆盖,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在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三)组织实施

1.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学校自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附件1)常态化开展自我评价并及时改进。自评报告在每学年初(9月30日)前将上学年度的自评报告材料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县级评价。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确定受评学校,受评学校应符合校长任职1年以上,学校开办1年以上等条件。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开展现场督评前2周通过OA系统发布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评估组对受评学校督导进行现场评估,主要通过观课、校园巡查、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采集信息。督导评估信息采集、处理完成后召开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集中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现场督评和线上督评情况,撰写全县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年度工作报告,每年3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级评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结合对县政府履职评价工作的`同时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立“重庆市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完善、运行良好,办学规范优质,发展增值明显的典型学校,经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荐,可申报评审。

2.学生发展质量评价。

各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附件2),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本校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加强过程性评价,客观记录学生课程学习和表现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每学期末形成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报告。

五、结果运用

(一)督促问题整改。受评学校根据评估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时限、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学校要结合教研、教改加强内部整改;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县教师进修校、教育督导责任区,履行指导职责,指导学校完善内部质量保障制度,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

(二)纳入督导考核。县教委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质量考核、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校长考核、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副校长、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学校、学生质量评价在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经验,梳理典型案例、创新举措等,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宣传、推广和运用,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开展县级“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创建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和学校要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统筹实施全县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将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督导评估、校长任期评估等工作有效整合,统筹实施。

(二)强化队伍建设。严格选聘标准,健全选聘程序,按照讲政治、有担当、精业务的原则,组建由督学、教育行政及教育科研等方面人员组成的质量评价队伍。开展评价队伍能力提升培训,提升评价人员在教育政策、教育管理、督导评价等方面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8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__年修订版)》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__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健全综合评价,构建以教育生态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富有浙江特色的“三维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于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体等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教学。

(三)注重创新导向。基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找准省级定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二级监测模式,积极探索学生表现性评价、实践性评价、学习过程评价等监测方法,保持省域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先地位。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通过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区的实验机制和实践探索,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循证改进机制,实现以测促建,以评促改。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成长环境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涉及学生品德行为、学业水平、学习品质、实践创新和身心健康5个方面,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品德行为主要监测学生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情况。学业水平主要监测各学科基础知识、关键能力的达成情况。学习品质主要监测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实践创新主要监测学生在表现领域的能力水平,比如实验操作、信息素养等。身心健康主要监测学生在运动与健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二)成长环境。监测学生成长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因素,分别考虑教师、学校、家庭和区域4个层面,体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具体涉及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习负担、教师研修发展、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等。

四、监测对象与工作周期

监测周期为4年,间年组织小学与初中监测,实施“一年监测,三年改进”的工作思路。监测时间安排在当年10月中下旬。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科教师、学校校长和参测学生家长。学科测试依据四年级与八年级相关课程标准。

五、监测方式

监测主要采用学科测试与问卷调查。在学科纸笔测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表现性测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现场实践操作测评和基于表现行为捕捉的在线测评方式等。问卷调查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和家长问卷。学生问卷有书面填答与在线填答等多种形式。

六、监测工作程序

(一)工具研制。组织专家研制学科测试卷和学生、教师、家长、校长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进行3轮试测,最后邀请省外专家进行审读与修订。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测试,监测实践操作能力与信息素养等。

(二)样本抽取。抽样采用两阶段概率比例规模抽样调查法(PPS)。第一阶段为抽取样本学校,根据办学性质、区域性质等抽样维度将学生分为不同群体。第二阶段为抽取样本学生,样本抽取依据各县(市、区)中学生群体人数比例进行等比例抽取。县(市、区)内的各个类别学校均有学校入样,学生样本总数不低于7%。

(三)现场测试与调查。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或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将小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达标、待努力3个水平段,初中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良好、达标、待努力4个水平段。

(五)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3个阶段。预处理阶段完成对数据的编码、对无效和异常数据进行筛查和清理。数据分析阶段,通过经典测验理论逐一进行项目质量分析,确保项目有效;通过单维和多维项目反应理论将总体和分维度的能力特征值,标准化后转换为相应的量尺分;计算问卷中指数得分,形成报告的基础数据。数据挖掘阶段,基于对数据库中不同数据的关联,应用各种统计建模方法,发现指数间、指数与客观数据之间的联系和趋势。

(六)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省级综合反馈报告、行政反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各学科反馈报告,各设区市综合反馈报告、各县(市、区)综合反馈报告。

(七)结果运用。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报告省级监测结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市监测报告,督促县(市、区)问题整改。部分监测结果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监测工具管理

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相关资源开发监测工具,使用前后均为机密级保密材料。监测工具的开发与管理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

监测工具管理包括工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回卷等环节,须按照保密要求管理。所有传递过程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登记手续,并在教育局与样本学校的保密室保管。县(市、区)巡视员与样本学校监测人员专车护送监测工具到学校,并在试后护送测试材料回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样本学校须按监测程序做好工具的接收和保管、拆封、使用和封袋、封装等工作。县(市、区)须于测试后次日将测试材料送到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分类装箱,并在2天内送达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教育督导办,下同)负责监测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过程监控和改进督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工具研发、业务培训、制订细则、样本抽取、数据采集与分析、报告研制、结果反馈等专业技术与实施指导工作。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的监测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上报与核实基本数据、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签订监测工作人员纪律责任书、指导样本学校规范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市、县两级均要落实监测工具保管、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措施,完善区域内监考制度,加强考务、考风与考纪的巡视与督查,从制度上保证监考、巡视工作质量,确保监测采集的数据真实客观,保证监测过程规范有序。

九、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

(一)样本学校职责。各样本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工作小组。其职责为: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校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包括防疫等各项准备。

3、按要求组织本校的监测工作,确保本校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4、按要求做好本校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

5、监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有条件的学校监测教室安排在录播教室,录播内容保留时间6个月。

(二)学校监测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

主监:1人,由样本学校校长担任,对该校学生安全、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

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或由除校长以外的负责人担任,当主监填写问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每个测试教室2人,一名由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另一名由非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

选派监测员须严格政治与纪律要求。学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与县教育督导办公室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职责要明确、具体,监考结果有痕可查,出现问题有明确的问责处理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保卫人员1人、司时员1人、场外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

(三)监测实施。样本学校须做好监测年级全体学生的宣传与教育、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设置校内公示栏、准备相关文具物品、安排学生测试教室、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设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等。同时根据监测细则与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本校操作手册,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分工与要求规范有序实施。

十、监督与处置

(一)巡视和监督。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拟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省教育督导办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督学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教研员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共同负责对各地监测工作的视察、监督和指导。

各设区市向所辖的每个县(市、区)派遣2名市级巡视员,协助做好监测工作的巡视、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向每所样本学校派遣1名县级巡视员。由教育局从机关或直属单位选派具有丰富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样本学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

(二)巡视员工作要求。巡视员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按时到岗,参与或视导县级培训会议,督促样本学校落实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县级巡视员要护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师填答问卷,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省、市巡视员要做好巡视工作记录,在巡视结束后,按要求反馈巡视记录表将记录表。对于监测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要求的现象,各级巡视员须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设区市教育督导办公室与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巡视市或样本县出现严重的考风考纪等问题,巡视工作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由省教育督导办给予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三)临场处置办法。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

2、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市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4、凡涉及测试有效性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必须经省教育督导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5、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各地与样本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测试发生大面积舞弊;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实施测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测试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安全事件。

十一、违纪与处理

各地和学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高度认识监测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底线,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是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底线。省级监测属于机密级考试,任何实施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追责。

(一)测试学生违纪的处理。根据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测试学生违纪行为必须进行处理。测试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1、测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在测试教室内喧哗、交头接耳、动作暗示或有其它影响秩序的行为。

2、存在损毁测试卷或将测试卷带出测试教室等行为。

(二)监测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

2、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如看书、看报、交谈、随意进出测试教室等。

3、开始测试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测试学生进出测试教室,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测试教室。

4、对违纪测试学生情况不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冒名顶替或其他代替测试行为。

2、扰乱、妨碍测试教室及测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侵犯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人身权利。

4、故意损坏测试设施。

5、复制、截留、盗窃、损毁监测工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教育督导办或省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

1、鼓励或允许学生代测。

2、向学生暗示试题答案。

3、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

4、包庇学生作弊。

5、样本学校发生有组织的集体代测行为。

6、故意在进入测试教室前启封试题并导致泄密。

7、怂恿学生作弊,为学生传递试题答案或帮助学生答卷。

8、违反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复制、截留监测工具。

9、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

10、测试卷遗失、损毁、大面积装袋混乱。

11、打击、报复举报人。

(五)数据异常处理。

1、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学校数据异常,学校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2、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区域数据异常,确证存在严重区域性舞弊行为,由当地纪委启动调查程序,对教育局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区域内超过三分之一的学校数据异常,区域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为维护国家和省级监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监测安全、有序地进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校文化,坚决杜绝监测中的舞弊行为发生。鼓励和支持社会、家长和师生对监测实施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9

为贯彻凉州区教育局“质量提升年”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进教师、学生、学校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五认真”

1、出台《xx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xx小学贯彻落实“五认真”实施意见》。根据办法和意见对教师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考试进行管理。要求教师备课做到四备: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要求教师在吃透教材、学生的前提下,全面领会新课改理念,充分掌握所教学段教学目标。备课按照参与式教学模式一系列环节备课。上课要根据教学目标、教材、学生情况推行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批改作业要规范,力求达到及时、认真、细心。辅导学生要耐心、细致、全面,向学困生倾斜。严格考风考纪,严惩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保证成绩的真实性。

2、加大“五认真”检查力度。教案做到一周一查。作业做到一月一查。教导处和教研组要做好检查记载,要做好备课教案和批阅作业的质量评定工作。教导处要经常深入课堂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对上课和辅导学生时迟到、早退、未备课上课、上课接听电话、衣帽不整上课、体罚学生的现象进行登记,并严肃处理。同时要及时做好检查情况的通报工作和整改工作。

3、认真做好日考周评活动。参加日考周评的领导要每天深入教学活动区域,对各班学生的学习、纪律、卫生、出勤、做操、红领巾佩戴、不良习惯进行检查登记,做出正确、真实的评价,填写好日考周评评分表。并在每周降旗仪式上公布考评情况。考评第一名的班级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的的问题要如实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靠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使每个教师能够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教育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热爱教育事业,做到爱岗如命,爱生如子,敢做红烛,敢为人梯。用无私奉献的精神教书育人。在工作中不断端正态度,一心一意搞教学,聚精会神提质量,大力夯实教师这一学校发展的基础,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与此同时,制定合理的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一次 ,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结合“继续教育”、“国培计划”和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形式上要多样化、多元化,创新模式,拓宽渠道,建立灵活多样的培训体系。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教学帮带、教学基本功比赛等活动,为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和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活跃教研,狠抓业务,向教研要质量。

1、把教研作为深化教学改革、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途径。在校本教研活动中倡导“教学即研究,问题即课题,成长即成果”的校本教研模式,激发教师自主研修意识,培养自主研修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持续发展,直接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

2、建立健全听课、评课制度。采取“推门听课”方式深入课堂。学校领导要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中层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20节。通过听课、评课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专业指导,确保课堂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

3、研究制定提高薄弱学科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要重视和加强英语及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学校决定每天早晨设置20分钟英语晨读时间,英语任课教师按时到班,督促检查英语单词背诵及读书情况。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要与学校体育、艺术活动开展相结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体育达标运动会,大力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4、制定好20xx版新课标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好新课标,吃透新课标,用好新课标。把集体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把写学习笔记和写心得体会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研讨、撰写体会、考试等方式,使每一位教师理解所教学科的课标,领会新课标的理念和精神实质 ,进一步提高备课质量。在此基础上认真学习、研究教材,研究先进的教学模式,针对教学的重难点和学生实际,精心研究教法学法,设计教学过程,编写教案。

5、广泛开展学习西湖教育集团先进办学经验活动。通过学习,借鉴西湖教育集团在学校管理、班级管理、课堂教学方面的成功做法,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品。

6、鼓励教师撰写高质量的论文。督促和指导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学论文并向教育刊物、杂志投稿。凡在省市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教师,分别奖励人民币200元、150元、100元,并在考核时加分15分、10分、5分。

四、狠抓课堂教学,打造高效课堂,提高四十分钟的教学效益。

1、指导教师彻底转变教学方式,在备课上下功夫,杜绝长期以来教案与教学脱节的现象,让教案成为学案。

2、广泛推行参与式教学。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活动为中心,把课堂还给学生。教师讲课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视为无效课堂。

3、改变课堂教学评价方式,用时间来评价课堂教学。高效和谐的课堂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评价一节课的好坏标准就要看时间分配是否合理,学生是不是比老师紧张,每个环节是否有明确的时间限定,课堂上是否呈现出快节奏,学生是否争分夺秒主动学习,各层面学生是否都具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是否把时间真正交给学生,这将是日后我校评价课堂教学得失的重要标准。

4、结对帮扶,让学生发挥教学生的作用。针对学生在自学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或训练中存在的错误,在教师引导学生讨论的基础上,让会的学生教不会的学生。教师要做评定、补充、更正、梳理、总结和概括。 学生教学生活动不单能解决学困生问题,也能促进学优生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的提高,使学优生自己有紧迫感,能把自己理解的东西表达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提高,是“培优补差”的良方之一。

5、让讨论交流更具实效性。关注学生学习过程,指导学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进行学习,把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的讨论交流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教师决不能就题讲题,只关注答案,而是要引领学生寻找规律,真正让学生知其所以然,帮助学生归纳总结。

6、要紧紧围绕“有教必练、有练必批、有批必纠”的工作要求,当堂作业当堂检测。通过完成课堂作业,检测每位学生是否当堂达标,完成学习目标。同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及时调整课堂作业。课堂作业一般安排在5—10分钟,且要有典型性,作业要适度、适量,课堂作业还要要低起点、多层次,有必做题、选做题和思考题,尤其是后进生的作业要关注,要给予肯定,让他们尝试成功的喜悦。要求又快又好训练学生的答题能力,书写能力,紧张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紧张高效、严肃认真的学习习惯。

7、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准随意串课或改课,保证授课节数。保证上课时间。要求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力求让每一节课都是达标课,向40分钟要效率、要质量。严格执行上课奖罚制度实,做到对事不对人。

8、结合实际,分层教学,树立“高效益、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观。由于小学学科的特点,小学生知识结构的特点,及自学能力的差异,所以小学在“教”与“学”上要做适当的调整。

一、二年级教的东西要多,自学的东西要少,但学生的自学习惯要事先培养,要给学生自学的空间,要根据所学内容而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要在方法上下功夫,要教给学生自学的锦囊妙计,为学生谋划自学策略。

三、四年级是过渡阶段,学生有一定的自学能力了,也积累了一些自学方法,但在自学习惯上还需强化,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过渡到自控,由自控过渡到自主。

五、六年级教师必须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自学时间,学生自己能学会的不教,学生能自己说明白的不重复,教师要少讲、精讲,引导学生寻找解决问题的捷径,梳理知识的结构,总结经验,概括规律。

9、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 。认真贯彻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抓两头,促中间,把学困生放在心里,抓在手上,从思想上、学习方法上给与帮助和指导,耐心、细致地辅导。继续落实好学困生帮扶计划,切实提高学困生学习成绩。

五、构建强有力的教育体系,形成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的强大合力。

1、建立学校职能体系,推动质量的提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我校建立校长毕业班,学校中层领导各包两个班的教育质量分工负责制,实行教育质量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家校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要与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主动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定期召开好家长会,做好学生家访工作,加强家长与教师的交流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打造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组成的一体化教育平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保驾护航。

六、实施措施

1、进一步完善教学工作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全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步伐,提高教学质量。

(1)、设立质量单项奖,凡在学区统考中获得前三名的教师,分别奖励人民币150元、100元、80元,处在后三名的教师在绩效工资中扣除工资150元、100元、80元。

(2)、把教学成绩做为发放绩效工资最重要的依据,统考中平均成绩每低1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人民币10元,无上限,此项单列,与考核不挂靠。

(3)、严格考勤制度。凡请假一天,扣除绩效工资20元,做为班主任津贴基金。

2、严格把住五关:

(1)备课关;

(2)上课关;

(3)作业关;

(4)检测关;

(5)评价关。

并把上述五个方面纳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方案中,与教师的奖励、绩效工资挂钩。

全体教师一定要结合本学科实际全力以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同心同德,真抓实干,要及时总结、及时反馈,学校领导也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依靠计划管理,人本管理,精细化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盐都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学校“四名”工程行动计划》,建立体现素质教育宗旨,符合轻负担高质量要求的综合评价制度,引导广大校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教师观、学生观,深入践行“名在减负、名在特长、名在名师、名在文化”的办学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全区小学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分办学行为、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学业水平、学生特长、办学特色等六大项,总分为100分。

三、评价标准

1.办学行为(10分)

(1)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课表、课外活动安排表上墙上网,没有弄虚作假现象。(2分)

(2)严格执行全区统一制定的学生作息时间,非经区局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不超过6小时。(2分)

(3)有切实的课外作业总量监控机制,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节假日、双休日没有违规补课的现象,没有举办奥数班。(2分)

(4)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学校组织的考试每学期不超过一次,科目不超过3门。(2分)

(5)认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近视率、肥胖率明显降低。(2分)

2.德育工作(10分)

(1)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重视整合德育资源和开发优质德育课程,德育内容丰富。(2分)

(2)将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德育队伍健全,职责明确。(2分)

(3)德育活动形式多样,校园育人氛围浓郁。(2分)

(4)班主任工作扎实有力,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学校、社区、家庭沟通良好,形成合力。(2分)

(5)学生熟悉《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向上,无随地吐痰、乱扔乱抛、乱涂乱画、大声喧哗等现象。(2分)

3.师资队伍(20分)

(1)学校有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教师有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实在达成度高。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达100%,40周岁以下的教师全部达专科以上学历。(4分)

(2)扎实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坚持周六上午教师集中业务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集体备课基本要求。深入开展教师学习教育活动,教师参加全区集中考试合格率达100%。积极组织在职教师新课程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实施“青蓝结对”和“名教师名校长”工程,创造条件设立首席教师和名师工作室。(4分)

(3)加强师德行风建设,热情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变相体罚或“心罚”学生的现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2分)

(4)全面开展“有效课堂教学人人达标”活动,每年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竞赛有一定人次获奖,优课率达50%以上并逐年增加。(5分)

(5)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围绕“以生为本,减负增效”开展课题研究,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正常结题。(5分)

4.学业水平(30分)

牢固确立“让每一个学生成人,让众多的学生成才;让每一个学生合格,让更多的学生优秀”的办学理念,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8%,优秀率达50%以上;村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5%,优秀率达35%以上。学业水平评估由六年级语数外质量调研(15分)、二~五年级语数外随机抽测(10分)和全区小学生常技科检测(5分)等三个部分组成。

5.学生特长(20分)

所有的学生都会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在美术、民间传统文艺特色项目方面有自己的长项。全区小学生素质检测和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各占10分。

6.办学特色(10分)

(1)各学校有80%以上学生参与的特色项目,且50%以上的学生能随时展示才艺。(3分)

(2)努力构建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全面加强“三风”建设,设计出校旗、校徽,确定好校训、校歌、校树、校花,编印校报、校刊,建好校史陈列室,雕塑、标语牌、画廊、展厅制作与布置精巧和谐。(3分)

(3)学校工作成绩显著,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4分)

四、考评办法

1.分级考评。区局负责对区直小学和中心小学进行考评,中心小学负责对村小学进行考评。按“一校制”管理要求,村小教学质量纳入中心小学考评。

2.分层考评。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全区23所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分基础性、发展性、示范性等三个层次进行考评,体现分类要求、分层推进的原则,使所有的学校都有比学赶超的动力。学校考评层次的划分与确认,实行自我认标和区局定标相结合,每学年初由学校书面申请,区局确认后发文公布。

3.分块考评。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六大项,分别确定具体的赋分标准,实行分块考核赋分、综合确定格次。其中办学行为和德育工作由督导室、普教科负责,师资队伍由组织人事科、教研室负责,学业水平由教研室负责,学生特长和办学特色由普教科、体育科负责,最后由普教科汇总报局务会研究决定。

五、考评奖惩

区局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每年表彰三分之一左右的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并与校长绩效考核挂钩;对发生师生违法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背省“五严”规定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产生其它重大负面影响的学校,均实行“一票否决”;对办学水平较差或退步较大的学校列为重点管理单位,认真剖析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予以整改,以促进全区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11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xx年修订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而规范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推动我区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实施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学科教育质量监测。

(二)坚持科学规范。依托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平台,创新监测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提高质量监测的系统性、全面性和专业性,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三)坚持精准服务。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生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出具高质量的监测报告,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四)坚持有效运用。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市、县(市、区)、学校建立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的监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三、监测实施

(一)监测对象。

我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县(市、区)为单位,覆盖所有县(市、区)。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抽取学校和学生进行监测。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小学12所、初中8所;每所样本小学、样本初中分别随机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30名八年级学生作为监测对象(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对样本学校对应年级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学校校长、教育管理者及部分家长进行监测。

(二)监测内容。

监测学科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九个领域。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并视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测。

1、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

(1)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2)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

(3)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4)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

(5)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

(6)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

(7)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

(8)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

(9)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2、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区域教育管理以及家庭因素等。

3、专项监测。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群众的合理教育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如学生视力保护、体质健康状况、留守儿童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学业负担、校园安全建设及教育满意度等专项监测工作。

(三)监测时间。

学科领域监测按周期进行,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本周期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监测时间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统筹安排,原则上安排在当年5月中下旬,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具体时间在当年监测工作方案中确定。专项监测时间按照每年工作安排开展。

(四)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县级教育管理者问卷和家长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目前以采购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或其他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服务为主,逐步探索研制更适合我区实际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系统,鼓励各地研发本地区的监测工具和系统。

(五)监测方式。

为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原则上,测试应当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测方式主要采用纸笔测验、现场测查、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等形式。学生主要采用纸笔测验或计算机测试方式,体育与健康、艺术、科学等学科部分内容采用现场技能测试方式。教师、家长问卷调查等采用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形式。

(六)数据分析。

通过组织专家队伍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的基础上,经过数据处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报告)。

(七)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定期监测的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八)监测报告。

定期监测结果将分层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状况、影响学生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建议,并形成自治区监测报告、设区市监测报告、县级监测诊断报告。专项监测形成自治区专题报告。

1、自治区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区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设区市监测报告。分市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市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县级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专项监测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监测和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使用,作为调整有关教育政策参考。

(九)结果运用。

建立自治区统筹、市级协调、以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逐步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的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联动机制。

1、服务决策咨询。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整改。根据监测报告,及时召开反馈会议,进行集中反馈或分层次反馈,把监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引领质量提升。搭建教育监测理论和技术的交流平台,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宣传推广结果运用优秀案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运用制度,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十)组织实施。

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平台建设与全区监测的组织实施。各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地区监测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测试,组织样本校依法规范完成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强化结果运用。

(二)加强工作保障。自治区设立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质量监测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保障必需的场所、器材等硬件设施设备,要加强评估监测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监测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培训研究。各地要深入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实践与理论研究,加强教育质量监测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探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新模式新方法,积极研究和分析监测结果,推动监测结果充分运用,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和学校充分认识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不同群体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引导社会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评价观。

五、纪律与监督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一项制度安排,要严格规范监测工作流程,严肃监测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监测工具安全保密,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要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