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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合同(精选6篇)

集装箱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集装箱合同(精选6篇)

承租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工地生活及临时办公型移动板房集装箱租用给乙方使用,(产品性质:住人)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额及租金计算方法如下:

二、租赁费计算方式:乙方租用的集装箱由甲方全部吊装到位(含楼梯安装完成),经乙方验收符合住人条件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其中:

1)集装箱租赁时间在360天以内的,上下层箱体每间每天统一按 元计算;

2)集装箱租赁的时间超出360天部分至年春节前,由乙方缴纳第二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3)年月日前,由乙方缴纳第三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4)甲方出具押金收据向乙方收取集装箱押金。甲乙方间至退箱结束实际发生的租金结算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时,均由乙方承担发票额度4.5%的开票费用。

三、遵照昆山当地消防与安监规定要求,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集装箱体必须是岩棉阻燃材料,反之,因箱体阻燃材料不合格产生后果,其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集装箱出厂和退箱回厂的运输吊装费用。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场地及平整基础,(因场地问题不能放箱的,运输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集装箱及附件的安装,每个集装箱的进出场运输、吊装费用为人民币元,该费用由乙方在押金中支付:

五、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时间节点将集装箱送达现场: 年月日前,第一批80个箱体(上下各40个);年月年月日前,第三批25个箱体(上12个,下13个)。

逾期送达,乙方按每个每天xx年春节前30天内不办理退箱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装载机租赁合同8、如因乙方擅自吊(移)箱或应使用不当,造成箱体部件损坏或变形,甲方不予退箱,视乙方购买处理,单价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并开具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给乙方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集装箱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集装箱的类型、规格、数量:

1个40英尺普通集装箱

二、租赁期限为30天,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三、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租赁集装箱的交付

1.时间、地点、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乙方凭甲方的提箱通知单到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提箱(按SEAWORTHY标准);甲方将集装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雇员或其雇用的独立卡车司机);由乙方在交箱单上签收,并标明箱体状况。

2.上下车费、制冷费等费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40英尺普通集装箱-人民币100元每箱每次

五、押金/担保:该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40英尺普通集装箱日租金-人民币200元每箱

2.支付方式:付款应在交箱日7天内将租金支付到下述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人民币账号:

七、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八、集装箱的退还

1.在退箱期内,乙方凭甲方的退箱单将集装箱退还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且乙方应保证退箱时集装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签收的`交箱单上标明的状况作为退箱依据。

2.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按SEAWORTHY标准)。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检验,也未对该修理费金额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3.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即集装箱的重置费自出厂日起按每年4%折旧,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费的60%。

每箱重置费:40英尺普通集装箱——人民币50000元

九、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则应每日按日租金的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约定条件而擅自提前退租,则仍应支付至少30天的租金;租期满30天,租金率按第六条第1款,乙方支付甲方实际租箱天数的租金即可。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或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赁集装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数收回全部集装箱,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每箱。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甲乙双方需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终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合同可继续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终止为止。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集装箱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集装箱移动板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租用甲方所提供的宿舍型集装箱(规格:下层长6米,宽3米,高2.6米,上层长7米,宽3米,高2.6米)及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及租金日(具体起租时间以甲方将集装箱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成之日起算),最短的租期不少于120天,低于120天按120天计算。

3、租金交纳:乙方退回所租集装箱或附件时,甲方按乙方应交租金在其所交的押金中扣除。

4、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地的平整或打好基础,并承担集装箱出厂和还箱回厂的运输及吊装费用,运输及吊装费用为每个集装箱500元(单边),并由在吊运前向甲方交纳。甲方负责集装箱运输及吊装至乙方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负责集装箱及其附件的安装。

5、乙方租用集装箱期间,应严格遵守城管、消防、安全、卫生、治安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集装箱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严禁储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在箱内燃放鞭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租用集装箱及附件期间,其所有设施或部件(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或所坏,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为其修理。集装箱防腐维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甲方承担。

7、乙方退箱时,集装箱的编号必须与本合同所填写的`箱号一致才能退箱。乙方退租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在集装箱各项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办理退箱手续,甲方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将押金(扣除租金后)无息(不含税)退还给乙方。甲方给乙方所开发票的含税价定为加收租金的6%的税金。(注:每年春节前30天内不办理退箱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8、如因乙方擅自吊(移)箱或应使用不当,造成箱体部件损坏或变形,甲方不予退箱,视乙方购买处理,单价另行协商。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人民币1,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并开具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给乙方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出租目的地: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出租目的地:

集装箱合同 篇4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集装箱租赁一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担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础。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如果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买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元并

十、吊、运费由乙方承担。起步费每只箱子6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集装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x项目的工人生活区内一幢三层的306、308和二幢一层的102号集装箱(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二幢102号集装箱作办公使用,一幢三层作员工宿舍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共计2个月。

二、三个集装箱每个月租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两个月租金共计:¥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一次付清。

三、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以现金支付租金¥6000.00元。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水费5.3元/吨,生活用水30元每人每月按人包干,卫生管理费按人头每人每月10元,电费1.2228元/度,电损耗按每月用电总数的31%结算,以上费用每月30号收取。

附:电表起底读数0000度。电表限额100度,使用当中未超过限额免缴电费,超过部分按上述第四条当中相关内容收取费用。

五、房屋出租保证金

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水、电保证金¥20__.00元(大写:贰仟元整)。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租用集装箱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有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火、防盗、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集装箱财产损失,有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有乙方全额赔偿第三方,并按违约处理。

3、集装箱配有窗户、电表、漏电开关、空调及遥控器不得故意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集装箱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七、乙方对租用集装箱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集装箱。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集装箱,不再签约续租。

九、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集装箱和所有有关物品,如果所租集装箱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合同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集装箱。

(1)擅自将集装箱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集装箱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工作日3天。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执壹份、乙执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集装箱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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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