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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报(精选15篇)

事故通报 篇1

工程公司

事故通报(精选15篇)

、地下室项目

20xx年11月28日事故报告

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职工信息

工程公司

受伤时间:20xx年11月28日

受伤地点:花园1#楼

受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xx年07月23日

身份证号码:

籍贯:福建省石狮县河山镇落泉村2社10号

现住地址:X县六管区附近

岗位:砌砖工人

二、受伤过程

20xx年11月28日上午6:30点左右,我公司职工在花园1#楼上班时间在五楼下楼梯时不慎从楼梯上摔落,因本人强烈要求要到福州医院治疗,随即送往福州市第二医院治疗,20xx年11月28日下午13:49分住院治疗。初步诊断: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轻度滑脱,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

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项目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职工在下楼梯太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底,所以照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层召开了事故原因分析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砌砖班及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恳请贵局前往我单位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否为工事故。

工程公司

、地下室项目部

20xx年11月29日

事故通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耐火等级低;项目建设、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疏散通道狭窄拥挤;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职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追求“零死亡”的理念和目标,全面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强化消防工作考核,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等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消防审核验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推动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区要立即组织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以老年人、儿童、婴幼儿、残疾人聚集的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时,加强对“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从严从实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数据没有虚假、责任没有空缺、工作不走形式、整改不走过场。

四、严格消防执法,严禁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材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执法,针对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极易燃烧且会产生有毒气体的特性,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作为装修装饰和保温材料的专项整治。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墙体保温层的,要一律停业整顿;对违规设置影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障碍物的,要一律强制拆除;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的,要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认真查处消防火灾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消防火灾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地方政府安委会要对下级开展的消防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审核把关,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事故,要实行提级调查。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查处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要认真分析典型消防火灾事故案例,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举一反三,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客车驾驶员发车前安全承诺宣誓活动、“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全面强化矿山、石油化工、粉尘、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海上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年5月28日

事故通报 篇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个企业发生事故要对其在全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工程发生事故要对其单位在全市承揽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退出青岛市场,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月十三日

事故通报 篇4

20xx年5月21~22日期间,安质部对I标段管段内施工工点实施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检查,检查工点隧道2座,桥梁5座,钢筋加工厂2处。检查时间5月21~22日计2天,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33件。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33件)

1、隧道(5件)

(1)、隧道边墙处拱架间距设计67cm/榀,实际80cm/榀,不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矮边墙处防水板存在被二衬加固钢筋穿透现象,严重影响防水板防水性能。

(3)、隧道钢料加工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混乱,无材料标识牌。

(4)、砂石骨料区,因现场排水不畅,下雨后导致砂石料与污泥混掺,严重影响原材料质量。

(5)、生活区彩钢板房内,存在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造成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

2、特大桥(5件)

(1)、16#墩钻孔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倒塌,无警示三角旗,且配电箱敞开未锁。

(2)、20#墩墩身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中,个别人员未佩带安全带,且佩带安全带的人员未将安全带末端与脚手架紧锁,造成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

(3)、34#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未对泥浆池东侧进行防护隔离;44#墩、45墩钻孔桩孔口防护未施做,无钻机操作规程及钻孔桩标识牌。

(4)、35#墩墩身主体钢筋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焊渣未敲,且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5)、36#墩墩身主体钢筋,在施工现场未进行下垫上盖,钢筋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钢筋与桥模之间未用同标号混凝土垫块进行隔离,易造成漏筋现象。

3、钢筋加工厂(4件)

(1)已加工好的钢筋笼现场无防水帆布覆盖,锈蚀严重,下部无垫木。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现场电焊机电缆老化严重,要求进行更换。

(4)、注浆管及声测管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4、钢筋加工厂(2件)

(1)、钢筋笼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2)、已加工好的钢筋笼未进行下垫上盖工作,造成部分锈蚀。

5、大桥(5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承台施工中,未在基坑四周设置钢管绿目网防护设施。

(3)、加工厂主筋采用先焊接后预弯的施工工艺,违反了钢筋加工规范要求。

(4)、加工厂钢料成品及原材料未进行下垫上盖,易造成锈蚀,且现场无材料标识牌。

(5)、加工厂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

6、大桥(4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钢料加工现场无材料标识牌,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4)、钢筋笼主筋预弯角度不足。

7、大桥(2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8、隧道(3件)

(1)、现场防水板挂设采用水泥钉穿孔进行固定,严重破坏了防水板的防水性能;防水板搭接长度不足15cm,边墙与矮边墙处防水板连接,未采用双焊缝温控热熔爬焊机进行有效焊接。

(2)、洞内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矮边墙钢边止水带固定,采用钢筋加扎丝在止水带钢边上打孔固定,破坏了止水带的止水性能。

9、特大桥(3件)

(1)、西安台、1#墩、2#墩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西安台、2#墩泥浆池防护,未按照标准钢管绿目网进行施做。

(3)、西安台、1#墩、2#墩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放置混乱,生活区脏乱差。

三、整改要求

1、要针对本《关于安全质量大检查问题通报》所指出的问题,组织施工,各项目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书面回复,每处问题的整改结果应附影像加以说明。

2、本期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隧道防水系统施工现场控制不严,自检验收执行不到位。二是桥梁钻孔桩及泥浆池防护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钢料焊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缺失,且焊条使用低于规范标准。四是现场标准化施工及文明工地建设落后。

3、本通知书问题整改结果回复(纸质及电子版)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项目安质部核备,由安质部对现场进行现场复查,如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安质部将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项目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x年xx月xx日

事故通报 篇5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四起典型事故,并将四起事故查处进行跟踪督办。

通报称,近日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多起典型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高度关注。分别是:

8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众鑫纸业有限公司纸浆池内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因施救不当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

8月31日,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高炉检修时发生残留煤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8月31日,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7人失联、27人受伤。

9月1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马街镇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马街礼炮厂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23人受伤。

通报称,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彻底、应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夯实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检查责任,坚决堵塞管理漏洞。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切实抓好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地区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突出企业违法变更资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肃问责。

三、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上述四起事故查处进行跟踪督办,分别由湖南、山西、山东、甘肃四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落实的责任。事故结案后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并按要求将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各地区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采用多种方式,不间断地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逃生自救、科学施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年月日

事故通报 篇6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某电厂2×600MW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20xx年;C、D、E、F磨煤机运行,A磨煤机备用,B、C电;(一)事故经过;20xx年12月28日16时20分左右,安装单位;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8.7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16:31:23,#2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16:52:25,#1汽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

某电厂 2×600MW 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 20xx 年 8 月份开工,#1机组于 20xx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产,#2 机组于 20xx年 11 月 17 日开始整套启动调试,12 月 23 日 7 时 56 分进入 168 试运行,20xx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统正常方式运行,#01高备变热备用。#1 机 组 正 常 运 行 , 有 功 负 荷 450MW , 主 汽 压 力20.68MPa,主汽温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总给煤量298t/h,机组投协调运行。#2 机组进行 168 小时试运,有功负荷 380MW,主汽压力 17.02MPa,主汽温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总给煤量 249t/h,机组投协调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B、C 电动给水泵运行。调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A、B 电动给水泵运行。

(一)事故经过

20xx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20 分左右,安装单位人员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2 炉#1电缆竖井 8.7 米标高处有火情,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16 时 20 分左右,#2 机机组长相继接到#2 炉巡检员和#1 炉巡检员报告,汇报#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冒烟,机组长通知电建公司试运现场负责人派人检查。16 时 23 分,集控楼火灾报警系统发 8.7 米层火警(事故后核对设计图为发变组保护室),值长派#1 机组巡检员检查火警情况。巡检员首先检查机侧 8.7 米层#1 机 10kV 配电室和励磁小间无异常,然后返回集控楼 4.2 米层,检查发现锅炉 400V 配电室内有烟从东墙处穿墙电缆桥架进入,但没有明火,立即汇报值长。随后巡检员检查与锅炉 400V 配电室相邻的汽水取样间未见异常,又返回锅炉 400V 配电室,发现东侧穿墙电缆桥架处已经着火,随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长汇报。

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2 机组 DCS发“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公用变差动保护动作”、“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高厂变差动保护动作”报警,但机组未跳闸,机组长派#2 机主值去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发变组保护E柜“出口断路器全停”报警灯亮,同时发现东南角天花板处有烟雾冒出,保护室外走廊吊顶有烟雾冒出,汇报机组长,要求增派人员查找火源。

16:31:23,#2 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作,汽机跳闸、锅炉“MFT”动作,10kV 厂用电切换不成功,#2 机交流润滑油泵未联启,直流润滑油泵联启,空、氢侧直流密封油泵联启。约 16 时 37 分,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轮机 AST 电磁阀直流电源因直流馈电屏(发变组保护室内)烧损失电,“ETS”保护动作机组跳闸,厂用电切换成功,交流润滑油泵联启。16:58:00,#1 高备变跳闸,厂用电全部失去,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处置情况

1.#1、#2 机组跳闸后,运行人员立即破坏真空,切断空冷岛汽源,关闭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热器管道气动疏水门,关闭汽机本体疏水手动门,执行汽轮机闷缸措施,并进行发电机排氢,将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却水、开式水、闭式水放水。

2.事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电厂、电建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调集救护队60 人现场救援。17 时 40 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时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厂区照明恢复;29 日 3 时 30 分,厂区换热站恢复运行。

三、事故原因及扩大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集控楼 0 米精处理#1 检修电源箱进线电缆,在#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存在缺陷,长时间电流热效应导致绝缘破坏,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电缆型号为 ZRC-YJY-1,规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扩大的原因

1.事故段电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现场燃烧试验,直观判断该段电缆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现场截取样段委托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检测院检测,电缆检测结果为阻燃试验 C 类不合格(检测报告有附件,通报略)。

2.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东北电力设计院对现场防火封堵检查情况结论有附件,通报略)。

3.16 时 27 分 50 秒,#2 炉 B4 等离子点火装置因控制电缆烧损短路,使绝缘已被烧损的直流输出电缆在起火区域拉弧放电 57 秒,进一步助推了火势的发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势蔓延走向

约 16 时 20 分,#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电缆着火,由此引燃周围电缆(该区域电缆密集,为多路电缆交汇处),火势沿电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路经#1 电缆竖井,在受限空间内加速燃烧,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快速上行;一路沿#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向南蔓延到#2 锅炉侧;一路经#2 电缆竖井向上蔓延至#2 炉热一次风道上方电缆桥架。

火焰在#1 电缆竖井内向上蔓延,经与#1 电缆竖井相连的穿墙桥架相继进入 8.7 米层等离子配电室和 4.2 米层锅炉400V 配电室。火焰进入 4.2 米层锅炉 400V 配电室后,沿电缆穿层孔洞上行进入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

在#1 电缆竖井中,烟气上行快于火焰的上行,烟气从通往 8.7 米层电缆桥架穿墙处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顶夹层内,充满整个吊顶夹层,经该夹层内墙上的四个照明线管穿墙孔洞直接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导致发变组保护室靠近孔洞的感烟测点在 16 时 23 分首先发出火灾报警。

四、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估算为580万元左右,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1 机组停止向电网供电。

五、事故暴露问题

1. 事故段电缆制造质量不良是本次电缆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势扩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电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检测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设备验收、现场检验各环节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2.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擅自改变设计,电缆封堵质量不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3. 监理单位未能按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得以实施和通过验收,暴露出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

4.电厂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控。电厂工程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质不够,导致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电缆通过验收。

5.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不合理,火灾发生时,报警信号只标明层高范围,不能准确报告火警具体位置,不便于运行人员准确判断。暴露出该厂消防管理重视不够,消防设计审查不严等问题;事故还暴露出电厂和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识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

6.电厂部分员工缺少现场工作经验,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该厂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不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7.工程单位对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公司相关部门在历次监督检查中督导管理力度不够,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彻底,全过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为期 30 天的安全专项活动,总结事故教训,全面反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评估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切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到货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管理,尤其要加强抢修恢复期间电缆质量检查、电缆接头制作工艺检查和电缆桥架封堵施工质量检查,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3.电厂要举一反三,对全厂电缆防火封堵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电缆防火封堵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电缆防火封堵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发挥作用。

4.电厂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电厂要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细化各部门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职责,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6.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抢险器材,加强与周边电厂、煤矿等单位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电厂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员工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

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 ZRC-JY-1 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 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事故通报 篇7

XX年7月10日下午1时20分许,龙游县境内320国道虎头山大桥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浙he0971从龙游---志棠的农村客运中巴车撞上大桥中间隔离的石碑标志,造成单方面翻车事故,当时车上14名司乘人员全部受到伤害,其中有2人死亡,1人年纪约十三四岁;12名受伤人员中7人伤势较重,5人轻伤。

该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指示,县交通局专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布置落实夏季行车的安全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要求;希全体司乘人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做好:

一、现时季节高温天气,昼长夜短,晚上个别驾驶员休息不好,导致第二天开车注意力不集中,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注意休息好是保障驾驶安全的关键;全体司乘人员要注意休息,晚上集体宿舍一律不准打“红五、麻将”,22时前必须休息,以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次日精神充沛。中午班次间隔较长的车辆,司乘人员要抓紧时间休息,运行中司乘人员感觉身体不适要及时向公司汇报,不能疲劳出车。

二、高温天气易使人出现烦躁情绪,引发个别驾驶员开“斗气车”,从而发生驾驶失控,出现交通事故;因此全体驾驶员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三先”,严格遵守通行和速度的规定,按标志、标线运行。暑期学生放假,经常在公路上玩耍,因而通过村庄、路口要密切注意,防止儿童突然窜出,天气炎热,农民早出晚归,早上或傍晚时分,公路上骑摩托车、自行车人流增多,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遇前方车辆上下客时,注意上下车乘客动态,慎防从车前车尾冲出。以确保行车安全。乘务员要经常注意驾驶员的情绪,发现驾驶员有“斗气” 情绪要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

三、着重抓好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公司机务科要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油路和电路的检查与养护,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不要对车辆电路私自进行改装,预防因私自加装的附属电器设备短路引发的车辆火灾现象发生。要对所有车辆的轮胎进行一次核查,凡磨损严重的一律更换。

四、要进一步严格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全体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运行的“三检”工作,所有车辆夜间回场后,要认真进行车辆例行检查。早上第一班到达县城,必须进站门检,凡未按规定进站门检的,一律按公司规定从严处罚。严禁发生“病车”上路现象。

五、要经常检查车上配备的灭火器是否有效,发现已经过期,要及时报告更换;不要在车内放置易燃易爆品,尤其不要在驾驶台上放置塑料打火机,以防止其高温下自爆自燃;

六、乘务员要严格把好危险品检查关,杜绝危险品上车。要做好旅客的安全宣传工作,车辆起步、弯道、路面较差路段,(特别是底本路段)应时常提醒乘客站好、坐稳、拉好扶手,密切注意慎防乘客头手伸出窗外,严格把好车门关,做到车未停好不开门。下车时应提醒乘客注意来往车辆,谨防乘客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因而发生旅客伤亡事故。

事故通报 篇8

火灾:

11月12日12时21分,哈尔滨南岗区ABC外语学校发生火灾。在接到报警后,5个消防支队及150名指战员和31辆消防车迅速赶至现场。消防队员强行进入室内,破窗通风排烟,并逐个房间搜救被困儿童,营救出受困儿童106名、教师2名,同时利用52米登高车从东大直街一侧将困在阳台内的4人救出。当时,有的儿童已经被浓烟熏2 呛的神智模糊,陆续有13名儿童到医院高压氧舱进行救治。火灾中无人员死亡。初步认定火灾原因是ABC外国语学校一楼接待大厅电气线路超负荷引起火灾。11月30日3时许,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23号的大世界商城起火。经消防部门连夜扑救,火势在5点30分得到控制,8点30分彻底扑灭,火灾中无人员伤亡。目前,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正在调查中。初步怀疑有人为纵火可能。11月24日晚,某中学发生火灾,学校及时疏散正在上课的学生。据消防部门讲,起火原因是乱扔烟头所至。

事故通报 篇9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事故通报 篇10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食府一食堂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事故通报 篇11

8月1日机修分厂发生了工伤事故,造成一人受伤。该事故属于严重违章操作事故,在距上次机修分厂工伤事故不到一月时间又发生类似的事故,在公司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8月1日上午,机修分厂工人、两人在焊接过程中由于无实焊能力而贸然去做,导致焊接不牢固出现断裂,看到钢板与焊接点脱落,用手试图去扶钢板,结果未能扶住钢板,导致钢板砸到了脚背上,造成右脚大拇指与小拇指处两处骨折。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到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定于8月6日进行手术。8月4日生产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

二、事故原因1、机修分厂工人、违章作业,安全意思极差,且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2、机修分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对工作过程安全监护不力。

三、事故责任1、(机修分厂工人):安全意识差,工作不负责,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盲目操作,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机修分厂工人、伤者):安全意识极差,未对自己采取2 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3、(机修分厂厂长):对员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班组安全管理薄弱查处不严,承担此次事故的领导责任。四、事故处理近期机修分厂连续发生工伤事故,此次事故属于重复发生典型安全责任事故,反映出安全管理存在松懈。经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处理如下:1、对机修分厂处罚500元,费用从分厂年底绩效奖金中扣除。2、对厂长*处罚200元。3、对机修分厂工人给予开除处理。4、对机修分厂工人给予留岗查看6个月处理,并处罚款100元。5、此次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机修分厂承担40%(分厂自行分解到事故责任人)。五、事故预防措施1、各生产分厂要严格执行、落实公司及分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时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安全监护人员,实行危险挂牌制、安全确认制及安全提醒制。2、所有进场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三级培训后方可上岗,遇突发事件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公司各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有限公司

八月五日

事故通报 篇12

根据原行署《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xx〕246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冬明春春运安全工作实际,20xx年元月11日至13日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工程师崔文明带领安全、路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我区管养的路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了国道326、省道305、203、304、201路线上易冻路段、防滑材料储备情况以及路桥公司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国道326沿河县城绕城主要的施工现场。现将检查和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这次检查中,多数管理段对自己管养的易冻易滑路段的防滑材料储备数额比较规范。如石阡、松桃管理段的S305线、S201线。

二、由路桥公司正在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G326线坝芒至绿桶溪(沿河绕城线)工程,两项目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两个工地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性事故。

三、检查中存在不足:个别管理段对自己管辖易冻易滑路段防滑材料储备不足,如省道303线K108~109、省道305线K82+200、国道326线K153~155路段。恶劣天气变化,易出现凝冻,请沿河、江口、印江三个公路管理段立即增加几个防滑点的防滑材料,防止断交,影响春运安全工作。

事故通报 篇13

关于两起电厂灰渣库事故的通报

20xx年8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6月上旬,全国相继发生两起电厂灰渣库泄漏事故:6月2日13时56分左右,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坝灰场发生灰水泄漏事故,泄漏灰水量约30万立方米,造成2间平房冲毁、1间平房倒塌、1家乙炔厂毁损;6月5日7时30分,位于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的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1#立井灰渣库发生灰渣水外流,造成约11万立方米粉煤灰泄漏,冲毁灰渣库下游开山屯镇怀庆村农田约12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7.2万元,部分污水经怀庆河流入图们江。 目前,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坝灰场灰水泄漏事故的原因仍在调查中;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1#立井灰渣库事故,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在灰渣库生产运行中废弃1#排水立井时,未按自备电厂灰渣库的设计,用预制的钢筋混凝土封井盖板,并在排水立井底部进行严密的封堵,而是自行采用其他材料在排水立井顶部实施了封堵;在灰渣库灰渣堆积加高后,1#排水立井上部井盖压力逐步加大,造成封堵井顶的盖板和井侧的弧形挡板破坏,灰渣泄漏,并且在强大的灰渣流和冰块的冲击下导致井架破坏。 上述两起事故暴露了个别企业对灰渣库管理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作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事故预判断能力不强等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电厂灰渣库事故再次发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灰渣库安全管理和监督。灰渣库属尾矿库的一种类型,各电厂要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灰渣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管理,提高灰渣库安全管理水平。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有关灰渣库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标准。电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并协助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管。 二、严格灰渣库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灰渣库是重大危险源,应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9号)的规定,单独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有关企业要尽快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限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受理电厂灰渣库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在审查由电力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电厂灰渣库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时,应征求当地电力监管部门的意见。 三、加大灰渣库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做好存在隐患的灰渣库修复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灰渣库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灰渣库的日常安全管理。要适时按规定对灰渣库安全度等内容进行核查,重点排查二、三等库及下游有居民区或重要设施的灰渣库的事故隐患,并做好排查记录和隐患建档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对于需要修复的灰渣库,必须查清现状,进行可行性论证,制定修复方案,并经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在修复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灰渣库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未通过竣工验收而投入运行的灰渣库,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于需要闭库的灰渣库,要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制定闭库方案,严格履行闭库手续。 五、开展灰渣库安全评价工作。灰渣库应当执行安全评价制度,电厂要依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灰渣库安全评价工作,进行坝体稳定性验算、构筑物安全性计算等。对评价定为危库的,安全监管部门应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险库应限期消除险情,对病库要按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通报 篇14

事故通报各车间(部)室:

20xx年4月27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一、事故经过20xx年4月27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安排带班班长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二、事故原因1、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3、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三、纠正、预防措施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四、处理决定1、对此次事故责任人、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2、分管副主任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3、车间安全员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现积极,不予处罚。4、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九日

事故通报 篇15

事故发生部门 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发生地点 XX1 号公寓 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 轻伤

受伤部位 左手大拇指 编制人

编制时间 xx年x月x日审批 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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