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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秘笈:假如加班是公司潜规则


职场秘笈:假如加班是公司潜规则

高效率的你总是能在上班之前把工作做得又快又好,可是下班时间你却不“敢”走,因为周围同事一个个都很认真地在工作,你反而显得有些不正常,有同事甚至对你说:又走了,每天都这么准时啊!她声音洪亮,似是怕他人听不到。

中华英才网职场专家connie表示,加班在目前已然成为了职场潜规则。一项调查显示,国家制定的8小时工作制早已名存实亡,近8成上班族不能按时下班,只有2成职场人士还拥有这一合理合法的权利。面对这种现实,connie提醒可以按时回家的上班族们:完全不必有愧疚心态,因为你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加班只是“出成绩、增效益”的一种手段,却非惟一方式,只要你确定自己是认真对待工作和公司的寄托,并且尽全力去完成就可以了,至于同事“酸溜溜”的玩笑则完全不必理会,只消笑笑就好,不必解释,时间久了,大家自然会接受“你每天按时下班”的事实,不再多嘴。

connie说,退一步分析,员工应该管理个人的时间,让时间发挥最大效应,下班之后去看看书,多学一项生存技能或者去跟朋友聚一聚,增进友谊、扩展人脉,即使只是回家看电视也可以放松一天下来紧张的神经,一个人应该对自己负责,劳逸结合才能拥有持续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应该规划个人职业生涯,明确每一阶段的目标,而不是沉溺于现实之中,找不到方向和自我。

另一方面,公司应该树立正确的“加班”观念,加班是为了完成工作,增加效益,但却万万不能将其作为测评标准之一,员工因为工作性质不同所需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不会完全一致,执行人员加班有效,成绩随加班时间的增长呈正相关态势;而创意人员则不同,他们来公司一般是要将自己的创意表达出来,表面看起来他们可能每天都可以按时下班,但事实上,其它人员在享受休闲时光时,创意者可能正在苦思冥想。公司方面不应该为了加班而加班,以致个别员工上班时间串东串西、侃南聊北,下班时间却正襟危坐忙得要死,这种浪费公司资源的行为完全不符合成本管理原则,非但不应提倡,反而该明令禁止。

科学研究发现,人的大脑平均可以集中精力的时间是25分钟,以时间换效益显然不是好方法,公司可以培训员工将工作当做事业来经营,但是不应该剥夺员工的生活时间,因为再大的事业也只是生活的一个部分,而非全部,长此以往,优秀员工会投向相关制度更合理的公司,加班就成了一种伤害员工也伤害公司自身的做法。

作者:陈莺 来源:民营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