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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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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意见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多年来,局机关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党组织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有的不能持之以恒,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党员思想变化的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不够强,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对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农机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坚持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的先锋战士,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为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一)丰富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党员队伍实际,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经常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纪条规和反腐倡廉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加强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农机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员业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改进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制定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党课教育、报告会、专家辅导、开展讨论、知识竞赛、参观考察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集体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认真搞好自学,每年精读几本政治和业务书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定期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到艰苦岗位锻炼。对年老体弱和因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等形式,落实教育要求。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覆盖面。

(三)健全制度,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建立教育学习日制度,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教育活动日,每年确定一个月为党员教育活动月,在坚持正常工作的同时,相对集中一定时间开展学习培训、主题实践、专题组织生活等教育活动。建立考勤、补课、通报制度。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情况作为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管理措施,规范党员行为

(一)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把在职工、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在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以及青年中发展党员,作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行入党积极分子“两推”制度、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公示制度、预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双培工程”,把工作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工作骨干。

(二)改进党员管理方法。严格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出国(境)党员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党员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党内组织生活会,把每个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两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妥善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

(三)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党内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党内平等讨论交流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四、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党员作用

(一)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品牌”、“三带一联”、“结对帮扶”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参加便民、利民、扶贫、支教、环保等社会公益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

(二)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每年承诺做几件具体实事、好事,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健全和完善党员奉献日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为群众做好事。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离退休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自愿选择岗位,力所能及地发挥作用。

(三)激发内在动力。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表彰优秀党员。积极探索党组织帮扶和党员互助等多渠道相结合的帮扶办法,救助生活困难党员。定期走访慰问老弱病残等生活困难党员。

五、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要加大投入,帮助解决各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局机关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为目标,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党组织体系网络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党的活动经常化、组织领导系统化,使机关党建工作适应形势要求、具有鲜明特色。经过不懈努力,使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平时作用明显,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切实担负起实现党的意志、服务农民群众和促进各项工作的责任,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坚强堡垒。

二、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改进党组织体系

本着有利于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和积极稳妥的原则,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按处(室)站设置党支部的模式,及时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

三、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那些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选拔进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注意选好配强党支部负责人。如期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实施党建“递进培养工程”,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需求的后备干部队伍。

积极推进机关干部队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制度,采取组织调配、民主选举等方式配备机关党务干部。加大机关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

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心爱护干部,积极帮助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转变作风,改变党组织工作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1-2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个季度到联系点一次,加强具体指导,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坚持和完善“三访谈”、“民情室”等制度,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坚持帮扶欠发达村工作。

四、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党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有关规定,采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提高。

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条件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大力加强党员企业家队伍建设。注重抓好国有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确保党的建设在国资、国企改革中不断加强。

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高绩效机关、做先进工作者”工作,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努力构建施政成本低、法制意识强、管理绩效高、服务品质优的机关治理模式。

五、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切实把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建立督查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检查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吸收群众参与的评价制度,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各级党组织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根据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整合资源,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采取加大财政、党费投入等形式,解决一些党支部活动经费缺乏问题。

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深入研究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尊重各级党组织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关于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为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增强广大党员的归属感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现就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

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布置任务交待工作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强、本领不够高,服务工作不能经常化、制度化。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先进性建设,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机手和农民群众的实际工作中。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基层和群众的需求,以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畅通服务渠道、创新服务载体为重点,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目标要求。建立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服务体系,增强党员的归属感,激发党员发挥作用的内在动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主要内容

(一)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上级党组织依托在党的组织结构中的功能定位,寓领导、管理于服务中,加强宏观指导和具体协调,为下级党组织提供政策支持、组织支持和物质支持。上级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各处(室)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选好配强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要整合资源,拓宽渠道,采取加大财政、党费投入等形式,帮助基层解决活动经费等实际困难,为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二)机关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政治和人文关怀,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发党员发挥作用的内在动力。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党员搭建磨炼党性、服务群众的平台,营造党员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党组织帮扶、党员互助等多渠道相结合的帮扶办法。定期走访慰问老弱病残等生活困难党员。

(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群众的各项权利和利益;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关心群众疾苦,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完善制度措施

(一)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干部“123”联系点和处以上干部、科技干部科技联户等制度,开展救助活动,关心体谅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分工,定期接待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完善联系党员制度,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联系党员,采取走访、谈心等形式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完善党员联户制度,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党员,在其基层、工作、居住地范围内,根据工作性质和自身条件,至少联系一户家庭,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并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建立群众意愿表达制度,利用意见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推广“民情室”、等做法。

(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完善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以市(区)为民服务代理中心为龙头,镇(街道)为民服务代理处为主体,村为民服务代理站为基础,形成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为民服务代理网络,优化工作流程,拓宽服务领域,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推行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实际,立足群众需求,每年承诺做1-2件实事、好事,明确措施、责任和时限,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结对帮扶制度,机关与基层结对,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与工作基础薄弱的单位结对,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坚持开展帮扶欠发达村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要健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民服务网络,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同时,做好服务党员工作。机关党总支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中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要建立督查评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评价制度,把基层、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形成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委的评价体系,每年评议一次,评议情况予以通报。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要注意总结完善。及时总结推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制度,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和调动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不断发展。

关于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机关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现就健全完善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是贯彻党要管党要求,明确责任内容和目标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制度。多年来,局机关各级党组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有力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但也有个别党支部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致使有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突出。新形势新任务也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增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健全完善责任明确、协调有力、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主要内容。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 局机关的党建工作在 局党委领导领导下进行。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根据局党委党建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部门党建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党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展党内民主,促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4、保证党建工作必要人员、经费和活动场地,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培训和培养,关心爱护党务干部。

5、搞好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目标要求。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履行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使基层党建工作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晰,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工作富有成效。

2、党员作用明显。广大党员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局机关“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得到贯彻,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农机化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

(一)构建领导格局,加强工作调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每年年初要研究制定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机关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问题,协调各方面力量,落实工作部署,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局党委每年要结合实际,组织力量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个季度到联系点具体指导一次,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要针对不同部门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兑现。每年对党建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不断总结完善,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抓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措施。不断研究新情况,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推进党建工作,探索新机制,拓展新领域,实践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使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活力。

关于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推行

承诺制度的意见

为了不断完善我局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现就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推行承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

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是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实际,着眼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每年承诺做几件具体实事,明确责任和时限,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一项制度。建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一个有效载体,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出成效。

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

(一)基本原则

1、体现先进性。将承诺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对承诺事项要高标准、严要求,机关党组织的承诺事项不能等同于日常工作,党员的承诺事项不能等同于对群众的一般性要求。

2、体现针对性。确定承诺事项,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自身实际,针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体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增强承诺制度的实际成效。

3、体现可行性。确定承诺事项,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口号;承诺的事项要符合实际,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4、体现多样性。确定承诺事项,要立足本部门特点,区分有职党员和无职党员、年轻党员和年老党员等不同特点,防止千篇一律。

(二)主要内容

局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从实际出发,立足自身优势,明确承诺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做好三个方面承诺:

1、共性承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制定承诺事项必须体现党章的规定和要求。机关党组织要立足于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党员要着眼于党章规定的责任义务,把“带好家庭、带好亲属、带好邻居、联系一个困难户”和本单位党员普遍可以做到的事项作为共性承诺。

2、岗位承诺。机关党组织的承诺事项应当符合本单位的特点,党员的承诺事项应当符合党员的岗位责任。要把承诺制度与“党员先锋岗”等活动结合起来,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把爱岗敬业的意识转化为落实承诺的具体行动。

3、实事承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承诺不在多,关键是让群众能够感受到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有能力的党员,要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没有能力的党员,要在廉洁自律、为群众作表率方面做出承诺。

(三)基本程序

1、选准承诺内容。每年年初,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确定承诺事项前,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党员根据自身专长,提出1-2件承诺事项,也可召开党员、群众会议讨论或在党员同群众“一对一”、“一对多”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力求把承诺事项选准、选实。

2、严格审查把关。上级党组织要对机关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不符合要求的,上级党组织要提出指导性意见,机关党组织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党组织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逐人逐条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自身实际,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不符合要求的,党组织要提出改进意见,党员本人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

3、公开承诺事项。承诺内容确定后,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召开承诺大会,举行承诺仪式,向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承诺事项还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落实承诺事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对确定的承诺事项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靠上抓,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共同抓。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性地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调度,并带头履行承诺,发挥表率作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二)加强督查评议。建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台帐,每季度督查一次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向党员群众通报。建立承诺事项销号制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予以销号;对没有按时落实承诺事项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对落实承诺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采取“上帮下”、“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履行承诺;对经督促帮助后,仍没有落实承诺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每年年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党员群众逐项说明承诺事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因客观原因没有落实的承诺,党员要向党组织说明原因,党组织要向党员群众作出解释。

(三)不断创新完善。要尊重机关各党组织的首创精神,注意总结、推广机关党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帮助机关党组织不断挖掘承诺制度的内涵,丰富承诺内容,完善承诺程序,拓展承诺领域,把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搞好舆论宣传。要通过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大力宣传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实行承诺制度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的深入开展。

关于提高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为加强和改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意义

党的基层组织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我局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促进党内民主、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应看到,个别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质量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把提高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一)主要任务。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二)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明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四)召开时间和参加范围。党的基层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应于每年“七一”前后或者12月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参加范围,为党委全体成员,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参加范围,一般为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同级行政负责人。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不能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要经所在党组织批准同意。领导班子成员少于3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可与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合并召开。

三、认真抓好会前关键环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组织深入学习。针对会议主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精选学习内容,重点学好党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二)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或电子邮箱、个别访谈等形式,向本单位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基层单位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征求班子成员、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原则上要如实反馈。

(三)提高谈心质量。坚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应普遍谈心。通过广泛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

(四)深刻进行党性剖析。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党组织的具体要求,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对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认真回顾总结思想、工作、作风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同时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方面剖析根源,撰写发言提纲,为开好生活会做好准备。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委托其他同志代读,会后及时向本人转达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

四、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精心组织好民主生活会

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会上,首先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每名同志都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对领导班子和其他同志负责任地提出批评意见。自我批评要高标准、严要求,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或错误。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相互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同时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不搞无原则纠纷。

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抓好落实

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对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和会上查摆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时限和要求,并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监督。整改方案和措施要于会后10天内,同生活会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一并上报。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解决。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作用。党组织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能匆忙开会。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搞好整改,并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二)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管理。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党的纪检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要与会指导。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2个所属党支部(总支)的民主生活会。要特别注意加强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具体指导。

(三)坚持党的基层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民主生活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思路、措施,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关于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现就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意义

党员质量直接影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影响党的声誉和形象。党的xx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将一些先进分子吸收到了党内,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我局局机关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形势的发展, 党员发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必须从政治、全局、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性,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一)入党积极分子“两推”制度。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得票情况当场公布。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集中培训制度。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要参加集中培训,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集中培训结束时,培训对象要参加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发展入党。成绩不合格的,安排其补考或参加下一期培训和考核,暂缓发展入党。

(三)票决制度。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接收或转正。表决时,需设立监票员、计票员,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或批准预备党员转正时,应一并审查计票结果。

(四)公示制度。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以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简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近三年奖惩、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等情况以及受理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信箱、邮编等。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单位,也可根据需要扩大到公示对象的居住地。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安排在支部大会票决通过后、局党委审批前进行。在此期间,局党委和党支部共同受理群众意见。局党委调查核实问题,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预审制度。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局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两次推荐情况、政审材料、公示情况、思想汇报等。

(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

三、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要定期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增强他们做好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影响发展党员质量的问题,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

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

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条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局机关各党组织开展了争创“五个好”活动,对提高我局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标准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育一批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影响广泛的党组织,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把局机关建设成为青岛市高绩效机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五个好”的标准要求。(1)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善于协调,廉洁勤政,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员爱岗敬业,先进性意识强,能够团结凝聚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建工作充满生机活力。(4)工作业绩好。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和充分发挥作用,有效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5)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经过2-3年努力,力争培育出1-2个市级机关党建示范点。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认真调查摸底,深入宣传发动。对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选择工作基础好、特点鲜明、富有代表性的党组织,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示范点培育方案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使基层党组织明确示范点的作用、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示范点创建活动。

(二)加强具体指导,搞好典型培育。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培育对象作为联系点,定期调查研究,指导创建单位明确标准要求,制定工作措施。组织部门要派人靠上,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注意帮助创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必要支持。

(三)严格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党建示范点的考核验收,采取创建单位申报,局党委审查推荐,市委组织考核验收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要坚持验收标准,看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看实情实据;坚持群众评判,看党员、群众的认可度。对确定为党建示范点的党组织命名授牌,实行动态管理,对标准要求降低、不符合示范点要求的,予以摘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示范点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是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机关党总支要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各处(室)站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考核。要加强宣传,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要针对不同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措施,加强分类指导。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经验,以点上经验影响、带动和辐射整个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局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