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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范文(精选15篇)

通告3.28W

交通通告范文 篇1

为进一步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交通通告范文(精选15篇)

一、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

二、禁止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应急车道,货运车违法占用客车道;

三、禁止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

四、禁止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违法鸣喇叭;

五、禁止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违法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

六、禁止机动车遇阻塞违法滞留路口、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

七、禁止机动车违法闯红灯、违法逆向行驶;

八、禁止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

九、禁止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

十、禁止汽车(包括网络专车)和五类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客运。

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年3月23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20xx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已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xx年4月29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3

交通便民通告

因236省道维修需要,自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8月31日将对236省道侍庄段(K94+000-K103+469)实行封闭施工,届时请过往车辆经G25长深高速、345省道、204国道绕行。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20xx年7月6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4

关于调整西城区椿树园地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西城区椿树园地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2月15日起,对西城区椿树园地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如下调整:

一是东椿树胡同(西草厂街至前青厂街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二是教佳胡同(棉花上七条1号至西草厂街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xx年12月6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5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切实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特作如下通告:

一、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做到车不越线、人不斜穿。

二、机动车必须牌、证齐全有效,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行驶时须走机动车道,在划分有快、慢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货车和大型客车必须在慢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必须在慢车道上右侧一米范围内行驶。

三、城区主要道路及人行道上禁止任何车辆(含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临时停放时,必须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有序停放。公共汽车和中巴车上下乘客时,必须进站并且在道路右侧50公分范围内停靠:“的士”车上下乘客时,必须在站内及准停区紧靠道路右侧50公分范围内停靠,并即停即走。

四、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长沙市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规定》,禁止在城区规定的范围内鸣喇叭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

五、城区范围内禁止非机动三轮车、轻便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载客营运;严禁自行车搭人;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板车载物时,严禁载运超重、超长、超宽及超高物资,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禁区管理规定,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六、行人须走人行道,横道时应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严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

七、交通民警必须全力以赴,加强管理,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章行动,并严格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和责任人。

长沙市人民政府

年九月六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6

因236省道维修需要,自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8月31日将对236省道侍庄段(K94+000-K103+469)实行封闭施工,届时请过往车辆经G25长深高速、345省道、204国道绕行。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年7月6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7

因省道326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建设(一桥)工程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决定对省道326线线部分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326线k0+000(和田市区环岛东侧市政府联合办公大楼前)至k1+425(_x216线和田至布雅煤矿平交路口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8月30日

三、为保证施工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封闭施工期间道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请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

四、绕行路线:

(一)河西岸的居民由本项目K0+455处的三乡连接线(X623)绕行。

(二)河东岸的居民由G315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和田二桥)绕行。

五、因道路封闭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理解。

特此通告!

年月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8

因公路工程施工工艺需要,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至X段道路实行断道施工。现将断道事项通告如下:

一、断道时间: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二、工程施工期间,至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实施断道管制,具体如下:根据施工作业情况施工时间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微型车辆及摩托车辆阶段性定时放行;放行时间将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交通管制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机动车按标识标牌(‘前方施工车辆绕行’和‘断道施工车辆禁止’)信号指示绕行。

四、在管制期间内,所有过往车辆和行人必须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安排,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五、在施工期间,请广大行人及车主提前选择安排交通出行线路,注意安全,施工给您生活、生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月十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9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国庆长假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千岛湖镇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6时至22时,禁止工程车、低速货车、拖拉机、1.25T(含)以上货运车辆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含过境道路)通行。

二、暂停使用绿城千岛湖度假公寓、江滨公园双向四个公交车停靠站点。

三、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老淳杨线滨湖大道交叉口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过往车辆往老淳杨线行驶。

四、每日6时至20时,客运码头至淳杨线新建路段由客运码头往淳杨线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至宋家加油站路段由新老淳杨线交叉口往宋家加油站方向单向通行,在宋家加油站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垃圾运输车辆、殡葬工作车辆除外)老淳杨线,过往车辆往南山大街、南景路、梦姑路行驶。

五、当中心湖区旅游码头停车场、城西停车场、梦姑路路边停车饱和后,在珍珠半岛灯控路口实施卡口,引导旅游车辆进入珍珠半岛旅游换乘中心停放或沿环湖北路、新安东路、景观大道、淳开线、千威线、05省道、昌文线进入各乡村旅游景点。

六、当主城区道路通行严重拥堵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时,在珍珠半岛灯控、明珠灯控、千岛湖大桥灯控、南山环岛、南景路梦姑路灯控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入主城区(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七、进入旅游码头以及换乘的车辆要服从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交通引导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希望广大驾驶人、市民、游客积极配合,服从民警现场管理和指挥。

特此通告。

年九月二十七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10

全校各单位及各位车主:

为维护樱花开放期间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现就樱花开放期间校园交通组织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的交通组织

樱花开放期间中心区实行封闭管理。范围为:以鉴心湖梅一舍路口为起点,经梅一舍——梅三舍——财务部西侧(防空洞北口)——哲学院南门口——山庄路口——政管院楼——人文馆——标本楼——老图后山——鲲鹏广场西路口——鉴心湖文体路西路口。

1、行政楼东路口至教一路段樱花开放期间的交通将实行全封闭管理。在此期间,除特殊需要外,禁止任何车辆通行。

2、中心区内各单位公私车辆实行办证出入制,由保卫部统一制作出入证发给车主。周一至周五凭证进入中心区,中心区外的其他单位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

3、进入中心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禁止在人文路、行政楼东侧樱花区等路段停放车辆。中心区内停车场为:政管院南侧停车场、人文馆门口停车场、新闻院东侧停车场、梅园小操场停车场。

二、周末的交通组织

每周六、日,对教五转盘以东、科技路新图书馆以东,珞珈山路梅园二路路口以北,山庄路口以北,标本馆以南的区域实行交通全封闭管理,禁止任何车辆进入。上述路段交通封闭后,各类车辆可通过新文科区或基建处等道路绕行通过。同时,为确保师生、游客安全,周末将封闭汉林西路交通,信息学部与文理学部车辆可通过汉林东路绕行。

樱花开放期间,在下列路段设临时停车场:自强大道两侧靠边停放,科技路单侧靠边停放,中环线及湖滨路单侧靠边停放。

三、校门交通管理

樱花开放期间,各交通校门由保卫人员在校门口使用手持车辆识别仪,对所有车辆拦停查验。凡未授权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校的外来车辆须由校内对口单位报保卫部同意后方可放行。

樱花开放期间,严禁车辆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对严重违规的车辆,将作锁车处理。严重妨碍交通的,将交由交通大队处理。

各位车主,樱花开放期间校园车流、人流量大增,恳请大家理解支持保卫部的工作,自觉遵守以上规定。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学校倡议全校师生在樱花开放期间不用或尽量少用车辆。

特此通告

保卫部

年三月三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11

全校各单位及车主:

为维护迎新期间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预防发生较大的交通拥堵,现就迎新期间校园交通临时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行车路线管制

(一)文理学部

1、未名湖—梅园一舍路口—教一楼—行政楼西侧路口—政管学院路口车辆单向通行(车辆只上不下),未名湖(文体路路口)车辆只出不进,行政楼西侧路口禁止车辆通行。

2、梅园二路路口设点,禁止车辆进入珞珈山路(单向通行)。

3、樱花大道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人文路、梅园一路车辆可双向通行。

4、家属区往信息学部和工学部方向的车辆,由校医院前左路口,经物理学院、图书馆、生科院,往育才路方向通行;或由梅园一路上行,经梅园餐厅,珞珈山庄路口通行,或经环山路至珞珈山庄路口通行。

(二)工学部

1、车辆自松园南路—松园中路(东侧路段)—育才路—松园中路(西侧路段)实行单向循环。

2、从茶港门进校的车辆,一律在工学部水电科路口右转,经计算机学院门前路段绕行至弘毅大道,由网球场路口右转经校园南路,进入工学部体育馆报到点。

3、从文澜门进校的车辆经文澜路,由弘毅大道至网球场路口右转经校园南路,进入工学部体育馆报到点。

(三)信息学部

自南门进校车辆行驶路线:自南门入口进入校区,沿求是一路进入迎新点。出校沿求是一路、求是大道自珞珈门出校。或沿求是一路、求是大道、求是二路自南门出校。

自珞珈门进校车辆行驶路线:自珞珈门入口进入校区,沿求是大道、求是二路进入迎新点。出校沿求是二路自南门出校。或沿星湖南路、求是一路、求是大道自珞珈门出校。

自北三门进校车辆行驶路线:沿求是大道、求是二路进入迎新点。

求是一路实行由南向北单向行驶;求是二路实行由北向南单向行驶;星湖一路、星湖二路实行由南向北单向行驶;星湖三路实行由北向南单向行驶;星湖路实行由东向西单向行驶;星湖南路实行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星湖南路(1号楼北侧)、求是大道(老青年楼至珞珈门路段)沿线禁止停放车辆。

(四)医学部

进校车辆由大门至2号楼东路口右转至体育馆报到点。出校车辆由体育馆至杏林东路路口右转至1号楼路口左转出校。

二、停车管理

(一)文理学部

固定停车地点:新闻学院东停车场、政管学院停车场、人文馆前停车场、珞珈山庄停车场。

临时停车地点:科技路全线、教五楼至教四楼全线、万林艺术博物馆全线(以上路段单向靠右停放)、鲲鹏广场、宋卿体育馆周边。

文体路全线封闭,禁止机动车通行,迎新工作车辆由梅园一舍路口进出梅园小操场。

(二)工学部

体育馆新馆门前道路一侧临时停车场;老馆到新馆沿线随停随走,禁止长时间停放车辆;水工大厅全线靠右停车,严禁大型车辆入内停放。

(三)信息学部

车辆沿驶入方向靠右侧临时停放;求是二路、星湖路车辆沿驶入方向靠左侧临时停放。

(四)医学部

体育馆西侧停车场;一教、二教、三教门前停车场;学术报告厅停车场。

三、校内车辆管理

1、迎新期间倡议住校内的教职工不要开车,尽量改用步行上下班,尤其是9月6日当天不要使用车辆。住校外的教职工尽量乘坐班车上班。必须开车的,请尽量避开新生报到区行驶。

2、必须经过报到区沿线的校内车辆应按规定的单向循环路线行驶。

3、停车时,尽量不要占用为新生报到所设置的停车场。

迎新期间可能发生短时交通拥堵,请全体师生自觉支持、配合好学校的交通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保 卫 部

年九月五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12

目前,西堠门大桥、金塘大桥已进入桥面铺装阶段,为确保两桥桥面的正常施工,保证上桥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地完成建设任务。自20xx年8月1日起,大桥实行交通封闭管理。一、一切非施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桥面施工现场。二、工作车辆一律凭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发的《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通行。三、工作车辆全线限速在20公里/小时以内。四、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需向门卫出示本单位发的工作牌(证),无牌(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劝导,严禁污染桥面,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特此通告

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八月一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13

第14届亚洲跳伞锦标赛暨国际跳伞公开赛将于10月15日至23日在我市举行。为确保大赛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比赛期间,对阜城部分区域和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xx年10月13日早7时至16日22时,东起涡阳路、沙河路,西至南京路、北起北三环路、南至淮河路之间的区域和道路,实行机动车辆分单、双号的限制通行措施,即:10月13日、15日,禁止机动车尾号为双数的车辆通行;10月14日、16日,禁止机动车尾号为单数的车辆通行。其中公交车、出租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以及军队、武警、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执行任务的车辆不在禁止之列。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月十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14

为确保奥运火炬传递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通告缘由)市公安局决定20xx年5月23日、5月24日两天,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过渡语):5月23日

一、黄浦区(一)5:30至8:30,人民大道(西藏路至黄陂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6:00至8:30,西藏路九江路口起—西藏路延安路(含北侧便道)—成都路—南京路—九江路至九江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三)7:00至9:30,新开河中山东一路口起—中山东一路(吴淞闸桥延伸至天潼路匝道和塘沽路匝道,含)—南苏州路—四川路—北京路—西藏路—汉口路—四川路—人民路—新开河路至中山东一路新开河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二、卢湾区(一)6:50至9:O0,兴业路(马当路至黄陂南路),黄陂南路(湖滨路至自忠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7:45至9:00,西藏路复兴路口起—复兴路(不含)—淡水路—金陵路(不含)—嵩山路—太仓路—顺昌路—崇德路—柳林路—寿宁路—西藏路(不含)至复兴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三、杨浦区9:45至11:30,淞沪路殷高路口起—殷高路(不含)—江湾城路(不含殷高路至殷行路)—国帆路—淞沪路至殷高路淞沪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四、浦东新区(一)12:00至14:30,花木路锦绣路口起—锦绣路—芳甸路—花木路至锦绣路花木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二)13:00至16:00,花园石桥路黄浦江边起—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浦东南路黄浦江边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五、轨道交通7:30至9:30,轨道二号线南京东路站实施跳站。5月24日一、徐汇区6:30至8:00,漕溪路(中山西路至南丹路)、零陵路(天钥桥路至漕溪北路)、斜土路(天钥桥路至零陵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闵行区7:30至10:00,剑川路(A4至虹梅南路)、莲花路(放鹤路至东川路)、东川路(A4至虹梅南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三、嘉定区14:00至17:00,墨玉路曹安路口起—曹安路—于田南路—博园路(含)—墨玉路(含)—曹安路墨玉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以上为通告事项)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

x市公安局

五月二十日

交通通告范文 篇15

关于事故及违章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车间:现将近期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违章情况通报如下:一、20xx年7月17日下午15:20分,苏C·T5575丙烯车进入卸车区5#车位进行作业,在卸车过程中,由于流速过快造成车辆出口切断阀关闭,当班卸车孙丛丛、李根未及时巡查发现气相进口还在持续进压,造成车上安全阀起跳,丙烯排放,根据安全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第二章第一条,予以各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部门主任焦安当班期间擅自离岗,监管不力发生责任事故,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四章第二条和第五章第七条,两事并罚,予以扣除8分罚款八十元的处罚。 二、8月16日,市安监局领导来我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公用工程制氮车间停放一辆摩托车,后经查证为二班蒋海亮骑入,对区域管理者汤继军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章责任人蒋海亮,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三章第二条,予以扣除3分罚款三十元的处罚。电工闫继光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一章第五条,予以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 三、7月27日,郭凤吉上班期间玩手机,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四章第四条,予以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 五、8月29日上午,当班操作员程增田、赵抗在接卸丙烯时气液相卸车软管均接到位后在只开启气相进气阀未开启液相出料阀的情况下就开启卸车泵由气相进压,进行接卸作业,导致丙烯罐车内压力一度达到2.4mpa,造成安全阀起跳引起排放,此次事故定性为违法操作规程,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二章第一条,予以各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部门负责人焦安监管力度不足,在多次发生类似事件后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聚丙烯分公司

20xx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