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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起从严治党、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以身作则。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请欣赏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最新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1

治病是为了救人,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而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从近些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绝非一朝一夕,“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如果纪检部门能够及时知悉并予以当头棒喝的话,他们也许不至于最终锒铛入狱,甚至于废职亡家。

纪委发挥监督功能,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根本目的在于治病救人。很多干部都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慢慢地成长起来的。在这过程中,不仅他们本人付出了努力,党组织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如果对领导干部犯的错不予理会和纠正,实则是对党和干部的不负责任。”正所谓,“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如果纪委在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就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时刻管住纪律、看住权力的话,就能让他们避免犯法,对干部来说则是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也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在党的历史上,确实有过曲折,存在过‘为惩而惩’的情况,那样做出发点就不是为了帮助同志。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是最好的教科书。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指导下,纪委的职责定位、工作方式、行事作风也要随之改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职能转变,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定位,从严审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要深化方式转变,接到问题反映就要找本人核实,谈话函询、及时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深化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守住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才能充分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2

刚刚结束的,xx提到的最重要一个关键词,就是“建成小康社会”;中共中央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全党指明了方向。

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目前党内存在的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提出的“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特别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加复杂、严峻,就要更加警惕“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等“四大危险”,就要更加强化党员干部的“三大责任”,以对民族负责的态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以对全党负责的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纪检监察队伍是管党治党的排头兵,肩头的责任愈加沉重,脚下的道路依然漫长。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足之处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态势,站在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生存环境改善的大视角下,应该看到反腐成效明显和干部自身问题突出并存的矛盾,看到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的矛盾,看到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矛盾。重要的是,看到矛盾,还要思考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思考如何从加大力度“治标”转移到创新能力“治本”上来,全力构筑人民满意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就要把反腐倡廉寓于中央各项重要利国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之中。在报告中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安居工程”、“医疗卫生保障”等多项民生热点,全国人民对此充满期待。只有保证中央政策能够不折不扣、畅通无阻的逐级落实到每一位城乡居民身上,才能体现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的能力与责任,才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反腐倡廉的力度与成效。不可否认,在落实新政策的过程中,必然要遇到新困难,在压力面前,作为党员干部应冲在前面,胸怀百姓,敢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放开胆量,刚正无私,敢于碰硬;各级各部门,应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党的xx大以来的五年,是我们党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五年,在成绩面前,正如所言“我们完全有理由因此而自豪,但我们自豪而不自满,决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炎黄子孙,在又一次踏上新征程的起点,向全世界发出了更加坚强有力的中国声音。

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3

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20xx年9月,xx同志在福建调研内容'>调研时提出要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1月29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对许爱民、颜世元、韩志然、孙清云等10名中管干部予以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通报称,“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许爱民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山东省委原、统战部原部长颜世元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志然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一次性公布10名受到党纪重处分的中管干部,党的以来还是头一回。力度之大,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是纪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体现。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思想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构建党内监督体系,为党的执政体系建设提供长久的、根本性纪律支撑,为党员干部的整个政治生涯构建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纪委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既是做好本职工作的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爱。过去,纪委对待领导干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当回事;要么就等‘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让一些领导干部一夜之间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种‘要么不出手,出手就很重’的做法对领导干部来说不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涵盖了领导干部在违纪上所有的可能程度,从而让纪律处分更加恰如其分,不会要么偏轻,要么偏重。有了这“四种形态”,领导干部犯了什么错,都可以依照相应形态对照处理。错误程度不同,处分的程度就不同。对犯了小错误的领导干部给予轻处分,能够让其深受警醒,从而悬崖勒马,而对别的同志来说,也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担当。各级纪检机关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时刻做到以纪律为戒尺,对领导干部的任何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只有及时治“病树”,拔“烂树”,才能保护好整片“森林”。

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四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保障——四论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律”的课题。新的历史起点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胜利。

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五

新的历史形式下,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项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提出“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坚持不懈正风反腐,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实化和细化,党内政治生活气象为之一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更没有“终点站”。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思想政治建设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是旗帜问题、灵魂问题。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抓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思想教育从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延伸。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使每一名党员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践行者,为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打牢思想基础。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来自于各级党组织,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就要从党的中央组织做起。党的中央组织带头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监督,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严格制度约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保证。《条例》第十四条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我监督作出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党的xx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xx届三中全会还就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问题查摆、整改。

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按照从严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严格起来、执行下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要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

强化党内监督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六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成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每一个环节都是前一个环节的必要条件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党内监督,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

党的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4次在中央纪委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刚刚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环环相扣的必要条件

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四者关系作了深刻论述。

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古人讲的“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

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和加强党的建设。党的95年历史,既是奋斗史、探索史,也是自身建设史。不加强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就难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党的xx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

在不同时期,党的建设有不同的任务和要求。新形势下,就要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强调了“建”,而且强调了“治”。“治”,不仅有“治理”的意思,更有“治病”的意思。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来“治治病”,“猛药去疴、重典治乱”。

病在哪里?最大的病就在党风特别是腐败问题上。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成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每一个环节都是前一个环节的必要条件。从逻辑上讲就是“有之未必然,无之必不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部,但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根本谈不上全面从严治党。同样道理,不全面从严治党,就搞不好党的建设;不加强党的建设,就不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四者之间构成一种四阶递进、环环相扣的链式关系。

强化监督才能管住权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风问题、腐败问题都与权力联系在一起。党风问题实际是对权力的不当使用,腐败更是为了金钱和其他利益而对权力的滥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所以,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笼子是制度,是法律,也是监督。监督是编织笼子的一个重要元素和重要方面。光有制度,没有监督,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监督,既要落实在人的管控上,更要落实在制度和法律上。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我们党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中国的制约和监督制度首先表现在党内监督上。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强调了党内监督问题,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是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保障党组织行使职权、完成任务,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活动,是党约束、完善和加强自己必不可少的保证条件。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党内监督是党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管住管好权力、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在党内监督上精准发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使党内监督发挥更大的威力。

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我们已经有了党政监督的一套办法,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还必须把近年来实践中探索出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处理好党的自我监督和对国家机器监督的关系,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如果没有正确地使用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对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那就必须严格追责。党的xx大以来,追责制度得到了更加严格的实施,谁想以种种理由和办法来逃避责任已经越来越困难了。加强党内监督,就要进一步发挥问责制度的作用,使之成为督促干部尽职尽力的利器。

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大多数都是党员,党内监督需要延伸至国家机关。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进一步督促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

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对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巡视正在实现全覆盖。要紧扣“六项纪律”,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批评是监督,自我批评是自我监督。制度是解决规范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思想根源问题。只有真正解决了思想问题,遵纪守法才能成为一种习惯,制度才能得到更加严格的遵循。为此,要继续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一把手位高权重,人数虽少,作用和影响很大。腐败现象发生的规律和党内监督的实践都告诉我们,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薄弱点。因此,必须着力突破和解决。要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一把手的权力列出清单,给予限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