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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通用19篇)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通用19篇)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2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3

曾幻想这样一个地方,无忧无虑,无忧无扰。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观天际云卷云舒。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汪曾祺笔下的赵庵庄似乎披了一层这样神秘的面纱。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而在这样的天地中,小和尚明子和农家女小英子相遇了。芦苇的清香轻衬的那块忘俗的天地,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以及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让人心甘情愿地深入深陷于那个出世的幻境,多捱一刻也好。 不似一字雕琢,不含一点轻佻,那淡淡的情愫,伴着月光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了人的心里。

《受戒》是乡土自然清新得不容许一粒灰尘的呼吸,它把一直在其中自自在在行走、生活、哭哭笑笑、说故事的淳朴人们的美揭发出来,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它激起的更多的是对那种迥然不同的美的遥不可及的遗憾,深沉到伤及人的自信。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那些被称为冲动和错误,或是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所以猛然间停住脚面对一片梦般叫你心有戚戚的美的影射时,才发现有种天赋很早就被遗弃了。

如果现实中真有那么一块天地,我们又当如何?因为遗憾,所以美好。与其在沉默中破碎,不如一开始就保持一点距离,保留一份美好。不论讽刺,抑或失落,予一世淡淡年华,留与记忆,蓦然回首,发现曾有一人,站在记忆的迷彩下,笑靥如花。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4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5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6

围绕着灵魂的拷问和救赎,《罪与罚》开始了直逼人心的解剖。冷峻峭厉的文笔,让人读得异常艰难;深入骨髓的文字,无情地展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搏斗。

19世纪的俄国文学灿烂辉煌、光彩夺目,涌现出像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让后人敬仰不已,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作家,他们被冠之以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笼统地讲,这大体不错;但从细微处看,从文字魅力看,从语言的圈套来看,从人物塑造来看……从各个方面来看,用心品鉴,我觉得这远远概括不了陀氏的风格。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俄国同时代的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及其妹妹丽莎维塔后挣扎、焦虑、忏悔、亢奋、抑郁、颓废的复杂内心,复杂的心理活动交织出现,呈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心理落差和事件的跌宕起伏,让人惊愕与困顿……

然而,我倒觉得《罪与罚》是对人类灵魂的拷问和救赎,是对不合理现实的控诉和愤懑,更是对人类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与瞭望,正是对人类命运前途的不懈揭秘才更显得谜团重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从这维度上来说,撼人心魄的心路分析使之具有了更为形而上意义上的文学价值和享受。

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人有三个层面——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

本我(ID)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pleasureprinciple),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自我(EGO)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

围绕着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的一系列人物极其形象鲜明地呈现了出来。

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表面上看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实际上拉斯科尔尼科夫则认为她是社会的毒瘤,铲除她理所当然,客观上无意识中又杀死无辜的丽莎维塔,这既是逻辑的圈套,也是语言的圈套,更是生活的圈套,还是作家的圈套。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斯维德里盖洛夫,这是一个老_巨猾的享乐主义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去栽赃陷害别人,只要对他有利他就去做,而从斯维德里盖洛夫的行事说话来推断,他很可能年轻时和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曾经很狂热,也很聪明博学,但当一切梦想破灭后,他所选择的道路就是纵欲和享乐,但是当他对漂亮女人的无限欲望在杜尼亚那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甚至想强_杜尼亚,但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终归虚无。

卢任要娶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尼亚就是因为她贫穷而且美丽,所以能把她很方便收做自己的奴隶,并且还要她感激他,把他当作恩人。

陀氏的小说世界,揭示了一个残酷扭曲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充满着人和人之间的对峙和战争,伴随着吵闹和咒骂,甚至是癫狂的呐喊,无怪乎鲁迅这样的作家也说妥思妥耶夫斯基太伟大,但是只敬服,却总不能爱。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事》一文里,鲁迅说:“一读他二十四岁时作的《穷人》,就已经吃惊于他那暮年似的孤寂。到后来,他竟作为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是残酷的拷问官而出现了。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的处死,竭力要放它们活得长久。而这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仿佛和罪人一同苦恼,和拷问官一同高兴似的。这决不是平常人做得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就因为伟大的缘故。但我自己,却常常想废书不观。”

眼下,艰难地阅读这本小说,正暗合了某种心理,在这种心理和生活的压迫下,《罪与罚》刻骨铭心,这是很多年轻人无法理解的,也许有些书注定要用心才能读得通……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7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颇深。在表中,一方面感激朝廷的知遇之恩,一方面又要为病重的祖母床前尽孝。进退两难,实为忠孝两难。他说道“我是败亡之过的俘虏,身分卑微低贱,受到朝廷的提拔和委命,哪里还敢迟疑徘徊,有更高的希求呢”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于祖母相依为命,在她年高体弱的时候,实在不能弃她离家远行。在最后,他乞求陛下怜恤苦心,成全其愿,准允他为祖母养老送终。那样的话,生愿以生命奉献,死后也要结草图报。忠君之情于一片孝心,令人感动涕零。

李密是懂得感恩的,他为了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而放弃做官显达的机会;他又为了回报朝廷的知遇之恩,许下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报国之心。最终晋武帝为其孝心所感动,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赏赐奴婢二人,并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人,应该常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人在一天天老去,我们是否可以像李密那样做到,暂弃某些机遇而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一种对恩惠心存感激的表示,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感恩,是为了将无以为报的点滴付出永铭于心。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8

《灰姑娘》是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

灰姑娘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女孩,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后来,灰姑娘得到了小鸟的帮助穿上了裙子和水晶鞋参加舞会。最后,灰姑娘和王子结婚了。

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灰姑娘》还告诉我要勇敢:有一次,我上游泳初级班,老师让到一米七深的水区去游,我就是不下,但是,我想到了灰姑娘那么勇敢,就咬咬牙,跳下去了。我终于战胜自己,做个勇敢的女孩。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9

我读了呼兰河传,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写作方法,也会让人知道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让现在的我们懂得去努力可以创造更好的未来,也可以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知道我们祖国的花朵可以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第一章让我了解了这个地方,比如学校或是一些小店,读完第一章以后突然让我觉得这里有一种家乡的感觉。作者像把这里的人物写活了一样比如一个卖馒头老人倒在地上起不来了,过路的人趁老人不注意拿几个馒头就走了。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也时常出现。后面几张都是写在这里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虽然生活不富裕但每天开开心心也很好他们在这里很幸福不用天天那么伤心。

以后我们要努力学习,让现在的生活变得更好让我们的家人更幸福。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书就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像一艘小船,载着我在书的世界中遨游;书就像一位老师,告诉我人生的道理。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我看过的书就像天上的星星,多得数不清。我看过《白雪公主》、《西游记》、《丑小鸭》……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从此,我迷上了读书。

我每个星期天都去书店看书。今天又到了星期天,我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到书店看书了,心里就乐开了花。一路上,我感觉花儿对我点头,鸟儿为我歌唱,路上的行人似乎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一眨眼的工夫,我已经到了书店。我好不容易才挤到书店二楼。在一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我急切地寻找着上一次未看完的那本童话,啊,我终于找到了那本书。我找到座位后急忙坐下,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正当我全神贯注地看精彩部分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大家别再看了,下班了。”这一句喊声把我从书中拉了出来。这时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一下午书了,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走出了新华书店。

回到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去了“童话世界”。我遇到了海的女儿,她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爱不仅仅是得到,更是成全和牺牲。当她变成泡沫的时候,我的心灵也浮出了美丽的泡沫,那是善良和崇高的品质。我还看见了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事情,它使我明白了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他们踩在脚下。

书不断的改变着我,让我摆脱了无知和粗俗,让我的眼界越来越宽,让我的感情越来越丰富、细腻。书使我的童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1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2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3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dreamer。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身患马蜂并,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4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5

"你能把你的心安静下来吗?如果你的心并没有安静下来,我说,你也许是先把你的心安静下来,然后你再打开这本书,否则你也许会读不下去,认为它太浓缩,难读,艰深,甚至会觉得它莫明其妙,莫知所云,《瓦尔登湖》读后感---徐璐。"这段话是《瓦尔登湖》中文译者开篇写的序词。

寒假读书书目里有很多书,可是我毫不犹豫的挑了这本,一来是我对这本书本身有兴趣,二来是对梭罗这个人感兴趣。诗人海子卧轨自杀时手里捧着的就是《瓦尔登湖》,有人说梭罗是投胎到西方的东方人,说得有多神秘以至于我不得不看个清楚。

还记得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是在初中,那时候只是读了这本书的一章节便无可救药的被吸引了。他的文字似乎有种独立于世的清醇香气,散发着清新自然的气息,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对大自然的崇敬和热爱。书中的景物描写很美很纯粹,让人心驰神往。想必这个人跟别人很不相同吧。果然,当老师介绍《瓦尔登湖》的作者时印证了我的猜测,梭罗,真的很不一般。梭罗(1817-1862),美国作家,思想家,自然主义者。他曾任教师,从事过各种体力劳动,他的著作都是根据他在大自然中的体验完成的。《瓦尔登湖》记录了他于1854至1847年在康科德附近的瓦尔登湖畔度过的一段隐居生活。在他的笔下,自然,人以及超验主义理想交汇融合,浑然一体。他是19世纪超验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梭罗的文章简练有力,朴实自然,富有思想内容,在美国19世纪的散文中独树一帜。他的思想对英国工党、印度的甘地与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等人都有很大影响。他毕业于的哈佛大学,但是没有选择经商发财或者从政成为明星,而是平静的选择了瓦尔登湖,选择了心灵的自由和闲适。他搭起木屋,开荒种地,写作看书,过着非常简谱、原始的生活。我们不难注意到,梭罗在创作《瓦尔登湖》的时候正是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作者竟能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样特立独行,怀着一颗质朴纯真之心踏上了这样一段非同寻常的旅程,这种勇气和魄力令人无比钦佩,而在梭罗心中能存有这样的不带有一丝一毫受世俗之气污染的纯净思想更是让我肃然!这澄明的思想如同一阵清新长风掠过所有读过此书之人的心际,不禁让人为之精神一振,他要让人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追求物质生活外还有另外一种生活,就是可以带来无比快乐的简朴生活!

如今再读梭罗的《瓦尔登湖》,再一次感受到了初读时的心动,我独自一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捧着它,像是在寻找生命最本真的意义,《瓦尔登湖》以春天开始,经历了夏天,秋天和冬天。又以春天结束,这正是一个生命的轮回,终点又是起点,生命开始复苏。这本书分为经济篇,补充诗篇,穷困的托词,我生活的地方;我为何生活,阅读,声音,寂寞,访客,种豆,村子,湖,贝克田庄,更高的规律,禽兽为邻,室内的取暖,旧居民:冬天的访客,冬天的禽兽,冬天的湖,春天,结束语,一共二十个章节。书的开篇中就提到:"当我写后面那些篇页,或者后面那一大堆文字的时候,我是在孤独的生活着。"孤独一人时,更容易思考,更容易体味生存的意义。书中不止一次的探讨到寂寞孤独。"大部分时间内,我觉得寂寞是有益于健康的。有了伴儿,即使是的伴儿,不久也要厌倦,弄得很糟糕。我爱孤独。我没有碰到比寂寞更好的同伴了。"还有"我并不比湖中高声大笑的潜水鸟更孤独,我并不比瓦尔登湖更寂寞。我倒要问问这孤独的湖有谁作伴?然而在它的蔚蓝的水波上,却有着不是蓝色的魔鬼,而是蓝色的天使呢。太阳是寂寞的,除非乌云满天,有时候就好像有两个太阳,但那一个是假的。上帝是孤独的,--可是魔鬼就绝不孤独;他看到许多伙伴;他是要结成帮的。我并不比一朵毛蕊花或牧场上的一朵蒲公英寂寞,我不比一张豆叶,一枝酢酱草,或一只马蝇,或一只大黄蜂更孤独。我不比密尔溪,或一只风信鸡,或北极星,或南风更寂寞,我不比四月的雨或正月的溶雪,或新屋中的第一只蜘蛛更孤独。"也许只有将自己置身于寂寞的梭罗才有权利去谈论寂寞的滋味和益处。梭罗的《瓦尔登湖》看上去是分离的一篇一篇,每篇里又琐碎的讲了许多生活的细节、感悟。但是实际上这些琐碎在一起才构成了完整的生活。它们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阅读、禽兽、湖、冬天、春天、室内取暖、种植等等。第一篇,经济篇,我从没看到过关于经济的文字可以写成这样的诗意和哲理。很奇怪的是,虽然作者的思想和时代相悖,但文字读来并没有半分消极和孤独,有的只是作者不断向上的不屈精神和勇气,以及那种自给自足的安静从容和坦然。将眼光收回来,当今社会里的人们,似乎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世界中迷失了。穷尽他们的一生去追逐身外之物,钱财。殊不知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他们不停的用钱财的累积的多少来区别、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用极尽奢华的物品来装饰他们的房屋和外表。殊不知劳力士和几块钱的电子手表是一个用途,价钱的悬殊却改变不了本质的用途。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人们在对物质的无限追求中渐渐遗失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放弃了对简单生活的追求,对心灵丰富的向往。

第十二篇和第十五篇都是讲瓦尔登湖的动物。翻阅了大半本的《瓦尔登湖》,老实说好多段落都看不太懂,唯讲动物那些章节显得尤为妙趣横生,让人读来颇觉新鲜。第一个引人注意的动物是公鸡,那最平常不过的家禽在作者的笔下忽然神气而可怜的不得了。作者梭罗是这样形容它们的:公鸡,原本是野鸡,他们的啼叫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胜过一切其他动物,可惜大多时候填补它们声音空白的是它们的太太--母鸡们的聒噪,这也就难怪它们最终只能是家禽了,更不要说鸡腿鸡蛋什么的了。这些话忍不住让人拼命想回忆起公鸡晨鸣的乐音,结果竟是茫然,只除了来自书面的机械的"喔喔"声。至于母鸡,也只记得它们每次下完蛋后倒是"咯咯"地欢叫个不停的。

瓦尔登湖怎么可以有那么多野生动物呢?似乎作者每天都和它们随便打着招呼。熟悉的有蚂蚁,可是那里的蚂蚁又是多么地象战士啊,那一场蚂蚁大战让人读了真是不敢小瞧那微小生物了。可爱的让人怜的鹧鸪幼雏,它们只服从母亲和自己的本能哦,它们的长着丰满小羽毛的身子和落叶枯枝融为一体,可以保持同一个姿势呆在那里一动不动,当一个生人拿起它或踏着它时,它依然那样呆着一动不动,或者拿纯洁的眼睛看着你。最最搞怪的当然是潜水鸟了,它总是发出狂笑,当它从湖面的这头潜到那头,把猎者或观察者大大戏弄了一番后。那是怎样的鸟啊,可以深入到湖底鱼儿中去的鸟。

说到底人类也是动物啊,高级动物罢了。作者预言,人类进步的结果必然是放弃肉食,正如野蛮人向文明靠近后,放弃了人吃人的恶习一样。我不知道人类是不是终有一天会放弃肉食,只是很好奇兔子的叫声。作者在书中说:兔子到了末路,呼喊得_一个小孩。关于兔子,最深刻的印象是一只野兔撞到了树干,却并没有见着我们的文字记载过一只被追捕的可怜兔子。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6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7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作品,讲述了一个正义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来时被人陷害入狱,他在地牢中与另一位犯人通过地道联系,那位神甫教会了爱德蒙上流社会的礼仪,物理、化学、多种语言等知识,让他成为了一名有涵养的人,并在死前留给他十分巨大的财富。爱德蒙在十四年之后逃出牢狱,进入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并报了仇。作为一本记叙复仇故事的书,《基》已经是同类书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后的基督山伯爵,这一人物的各方面变化刻画得相当传神,他从一个贫穷善良,单纯能干的水手变成了一位知识渊博,举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变化都是十分具体的。全书的一句话起着决定唐泰斯命运的走向的话:“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种您前所未有过的情感,那就是复仇。”这是神甫,在帮助单纯怕爱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后,对他说的,也就是在此之后,爱德蒙·唐泰斯决定要向那些人复仇。

作者在构思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吸引诸者的情节,做为高潮,如下半部写基督山伯爵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设置情节,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而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以交待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令人欲罢不能。

此外,这部小说记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石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谰各具特点,把全书的氛围烘托的美妙而壮观。而其中穿插的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诲岛屿的景色描写,为读者展开了一幅中世纪欧洲的没来。书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十分打动人心,尤其是后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独白,充满哲理和对生命的思考,在这里引用一句全书的最后一段话: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重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8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汪曾祺受戒阅读感想 篇19

说《安娜.卡列宁娜》是长篇巨制,可是时间跨度并不长,场景设置算不上恢宏;写感情,并不摄人心魂;写故事,并不曲折离奇;写尽世俗,人间百态,也是点到即止;可就是这样的长篇小说,也足以吸引我很快进入到十九世纪后半段的沙皇俄国,从莫斯科,彼得堡,到外省乡村,一幅广阔多彩的社会图景在眼前铺开,150多个人物个性鲜明地跃然纸上。所以,我读到后面一向在思考,托尔斯泰的这支笔到底妙在哪?那就是他出色的心理描述。

一方面,书中的主要人物都经历了曲折的心理变化过程,作者对于主角们的每一次心理和精神上经历的嬗变都写得肌理分明,细致入微。这其中,最丰满的形象要属安娜和列文。安娜的鲜艳,妩媚,开朗,落落大方到之后的羞愧,孤僻,猜疑,被欲望吞噬。列文从敏感自尊又热爱劳动充满活力到之后婚后出现的精神危机,以及从宗教中找到自我的信仰。(托尔斯泰安排他们在第七部中相遇,唯一的一次见面也是最终一次见面,就让列文对之产生了爱怜的情感。)要把这样丰满的人物形象总结下来,可能需要另开一篇了。而那里我最想说的是吉娣和陶丽两名普通女性主角的心理蜕变和心理矛盾。

上卷中,列文和吉娣迅速地抓住了我的眼球,虽然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成功相爱。安娜以往这么对吉娣说“您此刻的年华真太宝贵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好比弥漫在瑞士群山中的蔚蓝色雾霭。这种蔚蓝色雾霭笼罩着童年即将结束时那个年代幸福的一切,过了这欢乐幸福的阶段,路就越来越窄了,踏上这段道路真叫人又惊又喜,尽管它看来还是光明完美的。”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吉娣所处的完美年华里一切都充满着无限的可能,而失恋后的吉娣害了一场大病,意志消沉,出国疗养遇到了改变她的华伦加,她的身上有着“超脱吉娣所十分厌恶的世俗男女关系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价值。”这一点深深吸引了吉娣,并启发了她,带领她到了一个崭新的,崇高而美丽的新世界,从这个高处能够冷静地观察往事。最终,吉娣明白了一个人只要能忘我,热爱别人,就能心安理得,幸福康宁。而这一点我们在之后吉娣爱上列文,婚后同丈夫住在乡间,料理家务,异常是跟随列文去看望他临终的哥哥那一幕能够看出来,这样的心里蜕变在吉娣身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而说到内心矛盾,陶丽去访问安娜一行则被作者刻画得真实而深刻。从开始在富裕农民家喝茶时同农妇谈论孩子的问题开始的四个小时的去程中,她从各个方面回顾了自我的一生,认为自我受困于怀孕生子的家庭生活中得不到片刻安宁,看到的是“人人都在生活,人人都在享受生的欢乐。”而就是没有她的份,对自我的生活是嫌恶的否定的。到达安娜家里,参观了富丽堂皇,贵重崭新的房子,了解了她的处境,参加了上流社会那些风度翩翩的贵人的聚会之后,却觉得“好像在跟一批比她高明的演员同台演出,她的拙劣演技把整台好戏都糟蹋了。”“对家庭和孩子的思念,异常迷人,异常鲜明地在她心头翻腾。这会儿,她觉得她的小天地是那么宝贵那么可爱,她在外面简直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读出了一个普通已婚妇女的内心渴望和挣扎,矛盾与释然。

托尔斯泰的这支妙笔写出来的人物心理,能够说是细腻的工笔画一般,连喜怒哀乐都能够分成多个类型和程度的那种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