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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0篇)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在英国的女贞路4号里,楼梯下的储物间里,住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0篇)

一个平常的一天里,一位巨人海格来到了他们家,带着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就在这里开始了那长达七年的学习之旅。在他们的大礼堂中,上面竟然“飘”着许多蜡烛,在楼梯间里,宽大的楼梯竟会旋转,并且,他们的休息室竟然还要口令……在这个世界里,魔法一直笼罩着他们。一年里,他们也遇到了许多老师,严厉正直的麦格教授,慈祥温和的邓布利多教授,偏爱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教授,还有说话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

他在霍格沃茨里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忠厚老实的罗恩·韦斯莱和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一直和黑魔势力做斗争!

有一次,他们在无意间知道了有人想偷走魔法石的事情,并且发现看守魔法石的巨怪把斯内普教授咬伤了,便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去偷魔法石。在最后的时刻,他们穿越了一个活板门,克服难关,来到了真正有魔法石的地方———地下教室。结果,哈利一进去才发现,想偷走魔法石的竟是平时说话磕磕巴巴的奇洛教授。最后,哈利打败了奇洛教授,让他再也无法得到魔法石,这样伏地魔也就失去了复活的机会。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 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用刻意的去回忆,闭上眼,一幕幕场景都在眼前一一闪过,久久不能忘怀。只因为那一次次的感动。

霍格沃茨是一所不为麻瓜所知的神奇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直善良可是他却有一段不完美的过去、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他的智慧他的慈爱让我感动;魔药课老师斯内普,虽然因为年轻时哈利的父亲等人欺负他而处处厌恶哈利,但他却冒着生命危险做卧底,并保护着哈利直至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于是我被他的勇敢他的不记前仇所感动;罗恩和赫敏,他们对哈利真挚的友情让我憧憬;哈利,他从小失去双亲在姨夫家饱受欺凌,知道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进入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魔法世界后,他有了罗恩与赫敏这两个生死之交,有了教父小天狼星,有了关心他的邓布利多和海格,

哈利波特系列,一共有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扣人心弦,疑团重重,直至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书中的事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

翻过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页,情绪如潮水般翻涌着,久久不能平息,为了那三人的友情,为了那持续的感动,为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我在网上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看完后我拉着妈妈就去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妈妈一头雾水。

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个性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终于结束了,这免不了要和小学同学分别了。从豆蔻年华到花季,恰同学少年,一同飞扬青春的旋律,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走过叛逆的日子。做人的基石深深埋下,友谊的种子悄悄萌芽,还有慢慢长大的滋味共同品尝。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我为老校长的逝去深深地绝望,但是,你我都擦干泪,一起面对这个危机四伏的魔法世界。我刚刚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活,一切是那么陌生,我也曾像你一样迷茫和无助,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你,你似乎在告诉我,要勇敢,要坚强,要尽快适应这新的一切。我鼓起勇气,挺起胸膛,一步步向前走去,一步步探索我的新世界……

最终我看见伏地魔惊愕地倒下,我看见你脸上坚定而圣洁的神情。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我知道成年的你作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在一瞬间,三年里起伏不定的心情终于真正平静了……

三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经历,每一声感动,都使我难以忘怀。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是你教会了我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勇气、自由、信仰、友谊和爱。你是一个英雄,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像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回收往事,历历在目,那是在我记忆深处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慢慢沉静下来。含着泪微笑面对那些不可抹灭的痕迹。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人生的舞台是闪亮的,但也是有阴暗的时候,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坎坷的,崎岖的,面对如此困难,我们应该无所畏惧,我们应该用坚强的勇气和信心,用顽强的毅力去征服,使自己变得坚强起来。

——题记

又是一个宁静的夜晚,璀璨的繁星洒落在那漆黑的夜幕中,零零落落,星星点点。我看着这无尽的美景,又一次想起了那一部使我感触至深的故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是一个神秘而特别的故事,讲的是救世之星——哈利历经千辛万苦摧毁魂器,对阵伏地魔。

书中哈利最显着的性格贯穿在整个故事之中:勇敢、坚毅、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哈利是一名真正的格兰芬多,他每次面对危险时都表现出勇气和决心。哈利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邓布利多交给他的任务——摧毁魂器,或者选择其他生活方式,他也没有任何其他选择。他无家可归,无亲可投,被魔法部通缉,也没法回霍格沃茨学校。但是抛开这些因素,更重要的是他的使命感,他无法想象去逃避这个使命。

哈里经历的也是一段情感之旅,他在其中学会了去面对死者,学会再次相信邓布利多,这样他才能击退阻碍他的疑惑,完成使命。

没错,在生命的长河中,有顺境,也有逆境;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苦涩。通向成功的道路,绝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曲折、崎岖、荆棘丛生,甚至会出现断崖。要想到达成功的彼岸,首先要敢于面对,勇于战胜困难,坚持到底。只有重新振作起来,才能够遇困难挺过去,逢失败昂起头,透过迷蒙看曙光总结失败的教训,只有这样,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8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用刻意的去回忆,闭上眼,一幕幕场景都在眼前一一闪过,久久不能忘怀。只因为那一次次的感动。

霍格沃茨是一所不为麻瓜所知的神奇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直善良可是他却有一段不完美的过去、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他的智慧他的慈爱让我感动;魔药课老师斯内普,虽然因为年轻时哈利的父亲等人欺负他而处处厌恶哈利,但他却冒着生命危险做卧底,并保护着哈利直至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于是我被他的勇敢他的不记前仇所感动;罗恩和赫敏,他们对哈利真挚的友情让我憧憬;哈利,他从小失去双亲在姨夫家饱受欺凌,知道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进入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魔法世界后,他有了罗恩与赫敏这两个生死之交,有了教父小天狼星,有了关心他的邓布利多和海格,还有待他特别好的韦斯莱一家,还有卢娜、纳威等朋友,他还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金妮。

哈利波特系列,一共有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扣人心弦,疑团重重,直至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书中的事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

主人公哈利因为一个预言而被伏地魔追杀,可是哈利母亲的爱保护了他,伏地魔的魔咒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于是他就成了魔法世界家喻户晓的大难不死的男孩,而伏地魔也因此失去了一切力量,从此躲到了不为人知的地方,直到哈利四年级时那场比赛,火焰杯被人变成了门钥匙,于是哈利和塞德里克被带去了伏地魔身边,塞德里克失去了生命,而哈利则死里逃生,同时伏地魔也得到了所谓的敌人的血,复活了。从此,哈利被人们密切的保护着,直至韦斯莱家的那场婚礼,哈利、赫敏、罗恩三人开始了为了拯救世界也为了邓布利多的托付而独自寻找魂器的生活,如此艰辛的一路上,罗恩赫敏始终对哈利不离不弃。最后的最后,霍格沃茨的最后一战,伏地魔彻底被消灭,人们得到了幸福平安的生活,故事尾声、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旁,哈利金妮罗恩赫敏送他们的孩子上车,而哈利额头上的伤疤已经有很久没有疼过了。

翻过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页,情绪如潮水般翻涌着,久久不能平息,为了那三人的友情,为了那持续的感动,为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我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努力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我们必须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因为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择,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一定会引以为傲。我们必须向哈利学习,路是我们走的,而正与邪,选择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同!!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个性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终于结束了,这免不了要和小学同学分别了。从豆蔻年华到花季,恰同学少年,一同飞扬青春的旋律,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走过叛逆的日子。做人的基石深深埋下,友谊的种子悄悄萌芽,还有慢慢长大的滋味共同品尝。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我为老校长的逝去深深地绝望,但是,你我都擦干泪,一起面对这个危机四伏的魔法世界。我刚刚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活,一切是那么陌生,我也曾像你一样迷茫和无助,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你,你似乎在告诉我,要勇敢,要坚强,要尽快适应这新的一切。我鼓起勇气,挺起胸膛,一步步向前走去,一步步探索我的新世界……

最终我看见伏地魔惊愕地倒下,我看见你脸上坚定而圣洁的神情。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我知道成年的你作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在一瞬间,三年里起伏不定的心情终于真正平静了……

三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经历,每一声感动,都使我难以忘怀。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是你教会了我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勇气、自由、信仰、友谊和爱。你是一个英雄,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像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回收往事,历历在目,那是在我记忆深处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慢慢沉静下来。含着泪微笑面对那些不可抹灭的痕迹。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一个十一岁善良的小女孩——波莉安娜,她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她与当牧师的父亲相依为命,每天都过着艰苦的生活。可在波莉安娜十一岁的时候,她的父亲也离开了她,去天堂了,但波莉安娜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世而失望哭泣,反而能去勇敢地面对困难。波莉安娜成了孤儿,也只好去投奔到她唯一的亲人——住在贝订斯镇的姨妈波莉小姐那里。姨妈是妇援会的一员也是个脾气不好、冷漠孤傲的人,后来波莉安娜才知道原来波莉姨妈是因为年轻时与恋人的一次口角,便于恋人分开了,性情也随着变得冷傲。

波莉姨妈笃信基督,认为做人要尽到自己的职责。而波莉安娜却努力地用自己的心身去改变波莉小姐,很快便使波莉小姐原来古板单调的生活变得勃勃生机,精彩起来。波莉安娜将父亲交给她自己的“快乐游戏”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使每个为生活烦恼的人变得快乐起来,这也使波莉小姐与自己的恋人重逢,结为终身伴侣。

波莉安娜——这个勇敢而善良的小女孩在我的心里深深扎根。实际上波莉安娜也有痛苦,她没有父母亲,还先前来到波莉小姐家受冷漠,只是她并不愿意用自己的痛苦去埋没快乐。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快乐其实就在我们的眼前,如果我们善于经常去发现它,那么快乐这个宝贝就是你的了。正是波莉安娜告诉了我快乐是需要分享的,她那坚强的意志,乐观向上的心态,纯洁朴实的心灵深深地打动了我。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经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简便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我、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当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我感兴趣的事情应当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我的本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我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必须能够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必须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能够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必须能够明白得更多。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当我读到《中华少儿爱国三字歌》中的“故土热,家乡亲,思养育,贯终身”时,便引起我一连串的思索:这句话说得是多么深刻啊!这告诉我们一个人对于生养他的父母及家乡的故土是有很深的感情的!而这句话也无疑批判了当今社会的“出国风”。

如今中国有许多人认为能够出国是一件时髦的事,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而我国的设备与其他国家相比,的确是落后了很多,所以,许多“才子”们为了自己的前途,出国去了。国外的五彩缤纷,丰厚的薪水,诱惑了一个个“才子”远走他乡,并且一去不复返

再看看老一辈的科学家们,他们当中又有多少人放弃国外优厚的待遇,几经周折,在国外学成又归来了!他们要在自己的故土上散发光和热!

我们不否认国外的条件好,待遇优厚,不否认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是个“穷”国。可是,有句话说“子不嫌母丑,狗不谦家贫。”试问那些所谓有才华的哥哥姐姐们,你们学识渊博,又为何不肯为自己的.祖国添砖加瓦,把自己的祖国建设得富强起来呢?

爱国并非一句空话,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去做才行。是啊,有句古话说得好:“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为何说“天下无难事”呢?因为,做了,“难”事则转化为“易”事,不做则反之。作为一个中学生,一定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我们只有踏踏实实地走下去,才能为我国的将来出一份力量。

同学们,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未来的中国属于我们,我们只有发奋学习,将献我们的才华无保留地贡献给我们的祖国,才能够使我国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发达国家!

同学们,请记住:“振兴中华靠我辈!我们不能纸上谈兵,而需要我们把爱放在行动中。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我花了两天时间,在地铁上争分夺秒地看完了李娟的羊道三部曲之《春牧场》,又看了《前山夏牧场》和《深山夏牧场》各自的一小半,这种写祖国大地犄角旮旯的人们如何生活的书总是会引起我的兴趣。其实在几年前我就看过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当时就被她的文字深深吸引了,除文风质朴外,边境少数民族的生活更吸引我。我记得《阿勒泰的角落》里有一节描写一个通体雪白的小兔子,被关在黑乎乎的煤场的笼子里,于是边境民族的生存环境就被我想象成黑乎乎的煤场,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像雪兔一样纯洁无污染。在看《羊道三部曲》时,这样的想象却被作者纪实的文字打得落花流水,因为哈萨克牧民的生活其实是及其不讲究的,比如他们会用装过牛粪的盆子装面,把嚼了无数次的泡泡糖黏在衣服扣子上,等空闲时再抠下来继续吃……不过打击归打击,当作者描述起哈萨克女孩如精灵般穿着鲜艳的红雨鞋,踏在如塑料般绿的草地上时,我还是要忍不住心向往之。

几年前我看过类似的一本书,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那本书讲述了中国最后的原始部落――使鹿鄂温克族人的生活,在那本书里,鄂温克族人与大森林无比和谐地共处着,他们以打猎为生,驯鹿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又是他们最亲密的亲人。在森林里,驯鹿只吃春天的嫩芽、娇嫩的地衣和苔藓,只喝山泉水,像是森林里的精灵一样,被鄂温克人呵护着。鄂温克人只住简单搭制的希楞柱,那里面有常年不熄的火种,希楞柱的天窗是开着的,住在里面的人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

我被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击中了,被原始的、天然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击中了,时隔几年,我终于实现了多年夙愿,来到了梦寐以求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来到了书里所说的鄂温克人聚居区,但是到了之后我才发现,我能到达的最远的远方其实是改良过的"远方",传统使鹿鄂温克人和这个"远方"的距离,和我与这个"远方"的距离,其实差不了多少。

在政府为鄂温克人搭建的敖鲁古雅居民区,一个专门的旅游景点里养着几头驯鹿,驯鹿被散养在一小片区域里,游客可以上前去摸他们,如果你花20块钱,就可以买一篮又干又脏的苔藓,亲自喂给驯鹿,不远处,有人在叫卖着驯鹿肉串,20元一串。而东北常见的傻狍子的待遇都要驯鹿好一些,它们好歹被圈养在围栏里,和游客隔开了一段距离,被人们称作精灵般的的驯鹿,却因为更为出名,就要被迫与游人接触。

书里不是说驯鹿是很怕生胆小的动物吗?它们怎么会这样被游客近距离地接触?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把驯鹿当亲人吗?为什么有人靠这个赚钱呢?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从来不吃驯鹿肉吗?这个20块钱一串的肉串到底是什么?

我记得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过一篇文章,叫《巨翅老人》,天使落入凡间,被关起来与鸡同笼,时不时要受到人莫名其妙的殴打和欺侮,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大抵就是如此,人们心想,天使又如何呢?如今还不是被关在鸡笼里?

我安慰自己说,这帮人已经不是纯粹的鄂温克人了,真正的传统的鄂温克人在山上的猎民点里,而要去那个猎民点需要颇费一番功夫,像我这样的普通游客是不会有决心去到那里的,那里的驯鹿不被人打扰,更不会有驯鹿肉串这种东西的存在。但是后来司机又说,猎民点的点长――被媒体称为"中国最后的女酋长"的玛利亚。索,现在住在莫尔道嘎森林公园里,如果你想去看她,需要包个几百到几千不等的红包才能见到她,我们在敖鲁古雅已经失望透顶,又被这几百上千的红包吓了一跳,已经没有心情去莫尔道嘎了。唉,原来即将消失的民族,就会像即将消失的珍稀动物一样,被关起来供人参观,那些付了红包的人去看了又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说:?悖?"最后的女酋长"又如何呢?不过是一个骗钱的老太太。现在想起来,我多希望司机说的是假的啊!

回想起这段经历,我想我即使真的受李娟的文字感染去新疆旅行,也再不会妄想着去近距离接触哈萨克牧民的生活了。他们是新时代的牺牲品,平静的生活被现代生活打破,最辛苦的他们成了落后者,使鹿鄂温克族就是历史书上的"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他们仅仅是安安静静地活着,莫名其妙地被扣上"原始人"的帽子,然后经过了一系列改造后,这个民族只剩下了100多人,哈萨克牧民也成为了中国最后的游牧民族,供他们游牧的地方将越来越少,他们成了少数中的少数,然后被敏锐的文字工作者们发现并纪录下来,经过了文字滤镜般的渲染之后,他们又被读者们赋予了庄严的使命――请一定继续这纯洁的生活呀!然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剩下的这么一丁点人肩负如此沉重的延续民族传统的使命呢?那被纪录了的生活,已经被人所铭记,被我这样的毫不相干的人所熟知且向往,成为了混沌社会中的一抹明净,也许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而曾经过着这样生活的人,他们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有人改变了航向,有人拼命坚守着,他们的力量越来越小,传统的力量越来越小,但是我们谁有资格去指责那些改变了航向的人呢?如果改变了方向可以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尽管这样做吧!

历史已经生成,生活还要无奈地继续呀!

我想在文末附上一首诗,席慕容为鄂温克小伙子维佳所写的《悲歌二零零三》,政府要收回鄂温克人的猎枪,维佳不肯交,于是抱着猎枪跳下了山崖,所幸无大碍。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荆棘鸟,用荆棘刺穿自我的身体,一向讴歌,直到死去。鸟儿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就好好唱歌就行?

可是看完书,我想我明白了。

菲爱着弗兰克的亲生父亲,尽管她的丈夫帕迪对她爱和尊重,依旧得不到她的一点笑容。对于菲来说,她对弗兰克的亲生父亲的感情就是插在她心上的那根荆棘;而对帕迪来说,他对菲的爱就是插在他胸口的荆棘。

梅吉爱着拉尔夫,可她嫁给了和拉尔夫相貌相像的卢克,而对拉尔夫的爱是穿透她的心的荆棘。而对拉尔夫来说,扎在他胸膛的荆棘是他的梅吉和他的教会权力,对于这两个不能兼得的事物,不管他怎样选择,他都不能免于痛楚。

而朱思婷和戴恩呢?朱思婷的荆棘是她的弟弟戴恩,她的演艺事业,或者雷恩,还是她自我?她的故事到最终也没有结束,所以不能这么早下确定扎在她心上的是什么。而很明显,戴恩的荆棘是他的教会事业,他就像梅吉所相信的那种因果报应,他要被还给上帝。

那刺穿自身的荆棘隐喻一个人的执念,执着于什么,什么就会刺穿他的心,让他痛。而他依旧不愿意放下,在这种痛的驱使下,带着执着的神情走向死亡。似乎,仅有这种痛能证明他存在的意义。

假如没有了荆棘,菲欢乐地和帕迪生活在一齐,拉尔夫和梅吉顺利的在一齐,戴恩做了个牧羊人。故事会像一碗糖水,多喝一口就会腻得慌。

这就是人的故事。人总不会把自我的人生弄成一碗糖水的,就算往里边撒一把尘土。

况且,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荆棘,并毫不犹豫的把它插在自我的心上,然后淌血的心带来的痛感会给他源源不断的叫做勇气与坚持的东西。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我喜欢读书,从课外书书上,我可以学到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见识也不仅限于在课堂上了。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杜拉拉升职记》,我从书里看到的似乎只是一些表层的东西,却也足以让我受益。

读《杜拉拉升职记》完全是抱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却也看到了许多许多的东西。这是一本贴近现代生活的书,是对我们现代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具有时尚名字的杜拉拉,因她身在世界500强之外企职场,执著上进踏实勤奋,用一般人难有的勤奋,再加上不断学习聪明的大脑,为她自己加薪晋级换来了机会,最终成长为这个大公司的hr经理,并为自己赢来了理想中的爱情。

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卓越者少,失败平庸者多。成功卓越者活得充实、自在、潇洒,失败平庸者过得空虚、艰难、猥琐。人活着就像航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都不知道,那么任何风向对他来说都是不顺的”。

对于刚刚踏出校门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己所想象的情况是不同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

因此,当你发现自己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可以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轻松、更有效率、更有前途。

做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思考。

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你若青涩,便还能成长;你若熟透,便将腐烂。只要你还肯学,就能不断成长。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出书中的思想,读出书中作者给我们的暗示。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当我流连于书墨暗香,聆听谆谆教诲,就会仿佛置身于智者云集中,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弘扬。读书,让我对生活更加自信。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张恨水的作品的结局一如既往地那么悲伤,《夜深沉》如此,《金粉世家》亦是如此。我是看完电视剧版本的《金粉世家》后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去看张恨水的原著的。因此每每看书时,总是将陈坤扮演的金燕西和董洁扮演的冷清秋代入原著中。这样,我仿佛能深切地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电视剧《金粉世家》是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翻拍剧中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了,它更加加深了我对原著的理解,亦便于我走进原著人物的心灵。可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它描绘的更多是当时唯美的爱情故事,可张恨水的原著带给我们的却是不一样的思考。我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的故事感动过,当看到他们终于能冲破世俗的束缚走到一起欣喜过,有时也许有遗憾才会留下回忆的印记,所以直到现在提起《金粉世家》还是对金燕西最后的背叛耿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苦苦追求的爱情只能是过去式?可也正是这样,燕西的后半生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这份真爱的回来。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部伤心的悲剧小说。《金粉世家》是以二十年代时期北洋军阀统治为背景的。金燕西,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的第四个儿子,家中的第七个孩子,家里人习惯称他“老七”,年仅十七岁。冷清秋,出身寒门,与寡母相依为命,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学识功底扎实,性格外柔内刚,向往自立,清纯却不失典雅。金燕西与冷清秋美好的相遇是从北京西直门外的颐和园开始的。自此,他们的故事便拉开帷幕了。颐和园中的惊鸿一瞥,让燕西久久不能忘怀。深知主人个性的金家下人金荣便承担了寻找清秋的任务。进过千辛万苦的寻找,冷宅终于不再藏于“庐山”之中。知道了清秋住处的燕西开始不断地制造与清秋偶遇的机会,也想尽一切办法与冷宅清秋的妈妈和舅舅套近乎,不是送皮鞋券就是送家具什么的。就这样,清秋与燕西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终于在一次他们去爬山的过程中,燕西向清秋表明了心意,虽是清楚地明白自己家庭与燕西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清秋,还是在燕西的强烈攻势和许诺下接受了他的求婚,两个私定婚姻于如此美丽的景色。而曾于燕西青梅竹马的白秀珠,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不断地和燕西闹矛盾,耍小姐脾气直到完全闹僵。可怜的秀珠还一直拿自己当金家的准媳妇来看待。不过不久秀珠便获知了燕西结婚的消息——肝肠寸断——我爱的人已成了他人的新郎,这该是多么的一种悲哀啊!爱面子的她还得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毫不在乎!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哭,却是早已没了眼泪。曾经的甜蜜与幸福都还历历在目,只是一切都往事如烟——随风飘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白秀珠这个人,对于她在燕西结婚后又与燕西搞暧昧最后又弃燕西跑道法国与别人结婚的举动,我是毫不意外和讨厌的,她没有办法笑着祝福燕西,祝她幸福!她惟有复仇,才能释下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她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敢爱敢恨一直是她的风格,但可怜的女人,她不懂,放下亦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燕西,我也是不反感的。只是男人,有几个是不花心的,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况是燕西这么一个家世好、风流倜傥的一个男子。他敢于与清秋冲破世俗的障碍而结合这一点,始终是我欣赏的。只可惜,他有他的骄傲,他们亦是不同世界的人,婚后燕西与清秋在世界观、人生观上产生很大的分歧,这也是他们此后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因生活的独特环境,造成自身独特性的缺点,最终迷失了爱的方向。才子、佳人还是没有为我们续写美丽的童话,却是无尽的悲凉与惋惜……

清秋,宛如池塘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与世独立,清新亮丽,叫谁都会忍不住多瞧上几眼,况是在那军阀混战,人心险恶的年代。她不只美丽,还有满肚子的博学,那一手漂亮的小楷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个男子要是拥有了她,怕都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清秋要是找个平凡而又充满才气的儒雅男子嫁了,自此相夫教子,夫唱妇随,也是一种别致的幸福。可她偏偏碰到了燕西,他们有太多的不同点了,而每一个不同点都有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分开。于是,这个从贫家而来的女子嫁入总理府后,仍尝试自立却被家庭所不容,不但在金家忍受着燕西的二嫂的排挤,而且婚后燕西经常的夜不归宿,又与白秀珠的靠近也让她内心几多煎熬、几多伤心。经过几番波折,坚强的清秋毅然与燕西分手,为他们曾经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至此,燕西与清秋已成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与此同时,随着燕西父亲金铨的逝世,金家也没落了,一代金粉世家缓缓地拉上了帷幕……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开卷必有益。“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传播知识的载体。书海浩瀚无边,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知识是开启梦想之门的钥匙;知识是无价的宝贵财富,知识仅有靠读书才能获得。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是一种享受,无论躺在床上随意浏览,还是在办公室伏案书海畅游;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翻阅消遣,还是在茶余饭后静坐捧读、托腮沉思,都会使你进入一种兴趣盎然、不克言状的绝妙境界。

当心境愉快的时候读书,它会带给你更加舒畅的惬意;当心境消极悲观的时候读书,它会唤起你对未来人生的热爱和完美生活的向往;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它就像佳人乍到,给你送来了清新的问候和舒适的抚慰,使你心胸顿时豁然开朗,感到世界是那么完美,人间是那么可爱。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本事;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感觉真好!朋友,多读书吧!与我同乐。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美丽新世界》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长篇小说。

《美丽新世界》的故事背景设在福特纪元632年(即遥远的未来2532年)的人类社会。它是世界性国家,被称之为“文明社会”,之外还有“蛮族保留区”,由一些印地安部落居住。伯纳和列宁娜去保留区游览时遇到了约翰和他的母亲琳达,琳达曾是新世界的居民,来游玩时不慎坠下山崖而留下,并生下了约翰。伯纳出于自己的目的,将琳达母子带回新世界,琳达很快因服用过量的唆麻(一种兴奋剂)而死,约翰对新世界也由崇拜转为厌恶,与新世界激烈冲突后自缢身亡。

该作主要刻画了一个距今620xx年的未来世界,物质生活十分丰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人们接受着各种安于现状的制约和教育,所有的一切都被标准统一化,人的欲望可以随时随地得到完全满足,享受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不必担心生老病死带来的痛苦,然而在机械文明的社会中却无所谓家庭、个性、情绪、自由和道德,人与人之间根本不存在真实的情感,人性在机器的碾磨下灰飞烟灭。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抬眼望天,是无尽的蓝,成排成群的鸟儿在自由地翱翔,汇成了一篇美妙的乐谱,演奏了一首一首动听的曲子,和谐而舒畅。可是其中却有一只被折翼了的鸟儿在显得特别突兀,一股悲凉的气息直戳我心窝。

看着书桌上的《我飞了》,我想起了单明明这个可怜的孩子。他是书中的主人公,他小时候,母亲就死了,这令他失去了原本该有的笑容和童真。在他心情最低落的时候,他遇害见了杜小亚,他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对于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单明明十分珍惜,可是天意弄人,杜小亚患上了白血病并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最亲最爱的人再一次离开了单明明,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坚强在这一瞬间崩塌,这种跌宕起伏让他痛不欲生。如果这样不幸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可能早就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自暴自弃,甚至埋怨一切,从此一蹶不振。但单明明不屈不挠,凭着坚强的意志最后实现了他的梦想。对比于单明明的人生,我们是多么的幸福,他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那我们呢?

人的一生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坎坷,但是只要你永远保持一颗热爱生活的心,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你的一生就会充满爱,发出耀眼的光芒。生命的广阔不经历磨难怎能感受到,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如果你不努力,你就永远无法感受到自己付出后收获成功的那份喜悦。

折翼的鸟儿尚且可以重新飞翔,不幸的单明明也可实现梦想,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明天不一定更好,但更好的明天一定会来,所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脚踏实地,一步一脚印向着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记得在小学的时候,读了《唐吉诃德》这本书。初看,真的不懂,但回头再细细品味这本书时,确实有不少感悟。

《唐吉诃德》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原名叫阿伦锁﹒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效仿骑士出外闯荡。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到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叫唐吉诃德,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为自己终生效劳的意中人。然后他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唐吉诃德按照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他的行为荒诞不经,自己也经常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这本书时,我以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的一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品质,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唐吉诃德的行为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有哲理的话,看来,唐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他总是头头是道,理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唐吉诃德将所遇到的奇事,全部归咎为与他作对的`坏魔术师,这些坏魔术师是谁?毫无疑问,那就是他谴责的对象——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唐吉诃德所效忠的情人是谁?不是那杜尔西内娅,而是他的精神支柱。但是,所有的一切全不真实,所以,唐吉诃德在临终的时候,才悔悟,虽然他最后充满喜悦地求得了上帝的宽恕,但是却为全书定下了悲剧的基调。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大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革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革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革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革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拿起一本书,放下一本书,是在书海中穿梭,连绵不忘;放下一本书,拿起一本书,是在书海中遨游,忘记自我。

封神演义就是一本这样的书。

它的作者是明朝的许仲琳。

在封神演义中,讲述了商朝被周朝推翻的故事,描写很生动,让人身临其近,流连忘返。

作者用自己天才头脑刻画出了一个个细腻的人物形象,如:姜子牙的机智,申公豹的狡猾,纣王的无道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现代文学中稀缺的部分。

再来谈谈我的见解,书的开头写道:纣王写了一首侮辱女娲娘娘的诗,女娲便“大怒、生气、怒不可揭”那我就很奇怪,女娲娘娘为神,怎么连这点小事都可以“怒不可遏”?这就连中国许多绅士都做得到,女娲娘娘怎么不行呢?

但是这本书在性格方面上的塑造是十分可观的,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让人过目难忘。

而书中的移山倒海,撒豆成兵,五行遁术,三昧真火,而且被纣王挖去眼睛的杨任,被赤精子救了,从眼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竟然有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可以上观天,下观地……看着看着,我就彻底被迷住了。

这篇神魔小说蕴含着中国人民对正义、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蕴含着我们龙的传人丰厚的想象力!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岛》是英国著名作家维多利亚·希斯洛普的处女作,是风靡全球的畅销书。孤陋寡闻的我是读了朋友的日志后才知道的。朋友写道:”在这座曾荒凉,曾繁华的废弃小岛上,有一种美,叫给予。有一种情,叫温暖。有一种爱,叫做相依。有一种痛,叫坚强。有一种信念,叫做希望。有一种生命,叫怒放。我很卑微,我要热爱生活,我要怒放生命,我要把每一秒往死里珍惜。就像歌里唱的:‘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读了朋友的日志,便借来了她的两本书《岛》和《荆棘鸟》。

岛叫斯皮纳龙格岛,25岁的阿丽克西斯总觉得母亲索菲亚隐瞒着家族的历史,在征得母亲的同意之下,她借与男朋友埃德出游的机会带着母亲写给佛提妮的信去探访斯皮纳龙格岛。索菲亚的家族故事就发生在这座岛上。  书中这样介绍斯皮纳龙格岛:威尼斯人曾在该岛建立了坚固要塞,十八世纪该岛被土耳其人占领。一九八八年克里特岛宣布自治,大部分土耳其人离开了克里特,但斯皮纳龙格的居民拒绝离开他们的家,不愿放弃有利可图的走si交易。直到一九零三年该岛成为病隔离区后,他们才离开。一九一四年,德国人入侵克里特岛,占领到一九四五年,斯皮纳龙格因病人的存在而幸免。一九五七年该岛被放弃。

阿丽克西斯离开埃德来到布拉卡,与佛提妮见了面,佛提妮讲了发生在斯皮纳龙格岛的一段传奇。

二战期间,整个欧洲大陆烽火连天,硝烟四起。战争,毁灭,人心惶惶。但是在希腊的爱琴海边,一座与陆地仅一水之隔的名叫斯皮纳龙格的小岛,荒凉竟也平和,仿若与世隔绝的另一个世界。因为这座岛上有被社会遗弃被隔离的病人。战争、孤岛,按常理应该一切充满悲情和绝望,但就因为比《圣经》历史还长的遭世人诅咒的病,斯皮纳龙格岛免遭劫难。当一群懂得现代文明,身怀理想的病人来到孤岛的时候,孤岛更是焕发了生机,学校有了好老师,办了报纸,电影院放起了电影,小酒馆生意兴隆,医院更是越办越大,条件越来越好,被隔离到这里的人彼此充满了关怀和爱,人们过着普通平凡而又温情的生活,直到政府批准治愈的病人回到大陆的时候,有人还不愿意离开,怕不适应大陆的生活。

阿丽克西斯的曾外婆当老师的伊莲妮感染病被送到斯皮纳龙格岛,同时被隔离的还有她的学生迪米特里。伊莲妮接管了孤岛上的学校,赢得了人们的普遍尊重。她对教育的理解是”教育不是达到某种含糊结果的手段,而有内在价值——教育能让孩子们成为有用的人。“她的这种理解和追求比中国现在的大部分校长的教育思想要先进的多。她把学生迪米特里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她病情恶化离开人世后,迪米特里接管了学校。

阿丽克西斯的曾外公吉奥吉斯长年累月驾着小船,给斯皮纳龙格岛运送货物,运送被隔离的病人,运送前来治病的医生克里提斯。

阿丽克西斯的姨外婆玛丽娅婚礼准备就绪时发现被感染了病,未婚夫离开了她,她被父亲用小船送到斯皮纳龙格岛后,与给她治病的克里提斯相爱。病人陆续治愈或转移治疗后,孤岛被废弃,克里提斯放弃优越的工作研究条件,应聘到离玛丽娅不远的地方工作,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对年龄相差近20岁的夫妻,一生平平安安平平淡淡地过着日子,没有亲生的孩子,把阿丽克西斯的母亲索菲亚抚养成人。

医生拉帕基斯不顾被感染的危险,坚持在岛上的医院工作,医生克里提斯每周到斯皮纳龙格岛做研究,最后找到了有效的治疗方法,解除了许多人的痛苦。  斯皮纳龙格岛如果不是有人们谈虎色变的病,那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而一水之隔的”正常“的大陆却充满了流言飞语、猜疑、尔虞我诈。玛丽娅被未婚夫抛弃后在孤岛却获得了真正的爱情,阿丽克西斯的外婆安娜嫁入豪门,身体健康,美丽无比,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结果在斯皮纳龙格岛上人们庆祝回归家园回归社会的夜晚死在丈夫的枪下。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周末,我再次阅读了伯罗蒙塞尔《自然之道》这篇文章。看完之后,我受益匪浅。

《自然之道》这篇文章向我们讲述了"我"和同伴们到太平洋加拉巴哥岛的旅游途中,为救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遭受劫难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非常震惊。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变成食肉鸟的美餐。这难道是应该的吗?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付出了弱小的生命,离开了这美丽的世界,这难道不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吗?我们人类,虽然是万物中的的高等动物。但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好心办坏事。

这让我不由得联想起曾经学过一篇课文——《狼和鹿》。也是因人类不遵循生态而导致了悲剧。在美国一个名叫凯巴伯的美丽森林,生活着一群狼和鹿。狼经常捕食鹿,这导致凯巴伯附近的居民非常痛恨狼。终于有一天,居民们组成一只狩猎队,来到森林里捕杀狼。随着狼的消失,鹿开始大量繁殖。但因为没有狼限制鹿的数量,森林里所有能吃的绿色植物都被鹿吃光了。而病魔也随之在鹿群之中蔓延。仅仅两个冬天,鹿就死去了6万只。而剩下的8000只鹿,也是奄奄一息,后来居民们才发现,正是因为狼的存在。鹿的数量就可以被控制。老弱病残,则被狼吃掉,而剩下的鹿,都是最好、最强壮的鹿,当他们向政府请求放了几只狼后,森林又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可见生态平衡一样非常重要,当人做事的时候,又有没有想过所做的会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呢?

我就差点做这方面的傻事。我家里养的金鱼,相信大家都知道。但,其中有一条叫小黄金的金鱼,它每次都抢不到食。我担心它会饿死,就想把它捞出来单独喂几天。妈妈一见,就拦住我说:"你不能把它捞出来。弱肉强食的原则,在自然界是不能变的。它如果享受惯了,在与其他鱼相处时,还能生存下去吗?"我听了妈妈的话,便把手缩了回来。过了一段时间,它也学会了抢食。我也不用担心它会因抢不到食而饿死了。

在自然界中,生物规律是人类自身无法改变的。如果你去违背了,得先考虑后果。不要像加拉巴哥岛和凯巴伯森林一样,再一次酿造无法挽回的悲剧!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三字经》是一部家喻户晓的启蒙读物,它教育了我们从小就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告诉我们要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勤奋好学,今天,我也认真地回顾了这本书。

这本书出自南宋宋元的王应麟,它概括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及中国传统文化。主要用三字词简练、生动的写出了一些为人处事和历史故事,教育我们、培养我们。如:“孔融让梨,孟母三迁……”这些故事使我学到了不少东西,领悟了不少道理。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当我读到这里时,感到十分羞愧,对于已经上六年级的我竟还不能专心致志地学习,正所谓“一心不可二用”。现在仔细回想,对于平常的学习生活,我是否做到在课余时间也花心思学习了,我是否做到对学习专心到志,一丝不苟了呢?想到这里我深表惭愧,决心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在课余时间也专心致志地学习。

当然,作为一名六年级的学习,我们也不能只注重学习成绩,更重要的在于孝敬父母,正所谓“百善孝为先”。在书中有一句话更是深深打动了我:“香九龄,能温席,孝子亲,所当执”。我记得在小时候,父母经常讲这个故事我听,说得是黄香在几岁的时候,母亲离世,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他待父亲十分孝顺。酷夏时,他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他为父亲温暖被褥。回想起这篇故事时,我不禁泪如泉涌,对于长年在外地打工的父母,我不仅没为他们端过一次水,盛过一碗饭,洗过一次脚,相反,我还总是埋怨他们不回来照顾我,现在正是我们回报父母,报效祖国之时,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祖国的栋梁之才,报效祖国,回报父母!

这本书不仅讲述了许多生动的故事,更是告诉了我许多道理,它让我明白了: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奋好学,诚实守信,能够读到如此好的名著,何乐而不为?

《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 篇30

毋庸置疑,清官者,名垂千古、流芳百世,皆因人们拥戴清官、热爱清官。黑脸的包龙图,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始终是一片惩奷除恶的“大青天”。奷臣者,遭人唾骂,遗臭万年,皆因人们憎恨奷臣、厌恶奷臣。残害忠良的秦桧,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永远是跪在岳飞墓前的(前些时候,看到网上传言,秦桧在家乡已站起来了,此刻的社会价值取向真得让人迷惘和心寒)。

刘鹗的《老残游记》中写了二个清官,读后,却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第一个“清官”是玉贤。该人是因为“办强盗办的好”而“补曹州府”(见第三回)。他办强盗究竟办得怎样样好呢?书中写道:“不到一年竟有路不拾遗的景象。” 

在《资治通鉴》中有一个描述李世民的故事,也说到“路不拾遗”。故事名称是《上与群臣论止盗》,发生在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年代,经过是这样的:

上(指李世民)与群臣论止盗,或请重法以禁之,上晒之,曰:“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邪?”自是数年之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

“贞观之治”时代,李世民是否真得做到路不拾遗了,我们姑且不论。可是,李世民对“止盗”采用“疏”的方法,让百姓富起来,“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李世民的观点显然是合乎情理的,只是听起来太过于梦想化而已。“穷人”是任何社会都期望消失的,又是任何社会都难以有效消失的。即便历史发展到此刻,经济发达,物质丰富,“穷人”的故事却仍然时有耳闻,此仍由于合理的贫富差距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如果果真具备孔子所倡导“天下大同、天下归一”,社会还能否发展,却是真正的令人心存疑虑!我们所要做的是让“穷人”成为“相对穷”,而不是“绝对穷”!

玉贤大人对于“止盗”采用却是与李世民截然相反的方法,他用的是“堵”。他在“衙门口有十二架站笼,天天不得空”(见第五回),“未到一年,站笼站死两千多人”(见第三回)。就曹州府这么一个小地方,一年不到的时间,就被玉贤拿住并站死的所谓强盗有两千多人。这么一个地方哪里来的这么多强盗,全都是由于“他(指玉贤大人)随便见着什么人,只要不顺他的眼,他就把他用站笼站死;或者说话说的不得法,犯到他手里,也是一个死。”(见第五回)以至于老百姓十分怕他,大家如细心谨慎、噤若寒蝉,不敢有丝毫差错。然而,即使这样,还是有众多的良民百姓被错当作强盗而被怨站死。对此,老残深有感慨,对曹州府百姓深为同情,他看到雪地中鸟儿无以觅食,“躲在屋檐下,也把头缩着怕冷,其饥寒之状殊觉可悯。”然而,他认为“这些鸟雀跃然冻饿,却没有人放枪伤害他……撑到明年开春,便快活不尽了。若象这曹州府的百姓呢,近几年的年岁也就很不好,又有这们一个酷虐的父母官,动不动就捉了去当强盗,用站笼站杀,吓得很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于饥寒之外,又多一层惧怕,岂不比这鸟雀还要苦吗?(见第六回)”玉贤虽然做到了“路不拾遗”,在上级眼中能干的,在百姓眼中却是残暴的。此人表面清廉,实则却是一个不折不

扣的酷吏,为了让自我升官,竟然不顾百姓死活,不问青红皂白,用百姓之血染红自我官帽上的顶珠。老残在客店的墙上写下一首诗,对此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得失沦肌髓,因之急事功。冤埋城阙暗,血染顶珠红。处处鸺鹠雨,山山虎豹风。杀民如杀贼,太守是元戎。”

第二个“清官”是刚弼。此人不一样于玉贤,玉贤是一心为升官,急于干出一番政绩来,以博取上级欢心,所以以残酷治民,是一个实足的“酷吏”。而刚弼却不为升官,以“清廉自命(见第十六回)”。此人清廉确也真得清廉,然而,此人却是刚愎自用,却又昏庸无能之辈。他审讯贾家十三条人命的巨案,由于贾家的亲家魏家佣人急于想救出自我东家,就对刚弼进行巨额贿赂,刚弼凭此就主观臆断,判定魏氏父女是凶手,严刑逼供,铸成骇人听闻的冤狱。他的逻辑是“这魏家既无短处,为什么肯花钱呢?卑职一生就没有送过一个人钱。”(见第十八回)幸亏此案被老残知晓,就写信向抚台反映情景,抚台派出白太尊白子寿来主审此案,才让魏家沉冤得雪,救了魏家父女之命,最终又救了贾家十三条人命(这十三人是被一种类似蒙汗药之类的“千日醉”所害,经过雪得解药“返魂香”而救活)。

对于刚弼这种所谓“清官”,白太尊有一段分析很是精辟,也很是一针见血:“清廉人是最令人佩服的,仅有一个脾气不好,他总觉得天下都是小人,仅有他一个人是君子。这个念头最害事的,把天下大事不知害了多少。”

对这些昏庸、残暴之辈,老残认为:“官愈大,害愈甚。守一府则一府伤,抚一省则一省伤,宰天下则天下死!(见第六回)”在那样的年代,能说出如此之话,实为不易,真可谓是震聋发馈之声也!

《老残游记》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作者刘鹗学识渊博,在算学、医道、治河等方面均有出类拔萃的成就,所以,就小说资料而言,涉及各种自然科学范围颇广。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的文采也是相当不错,异常是对山东济南一带的风情描述,让人印象深刻,过目不忘,读后收获颇丰。当然,刘鹗对于所谓“清官”的讽刺,悠悠以为,多少有些过了。清官毕竟是人人诵之,人人赞之。纵观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之渊源历史,清官不是多了,而是少之又少,恰如当代社会中的珍稀动物。刘鹗所写的“清官”实非“清官”也,这些人充其量可是是沽名钓鱼之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