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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30篇)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

前不久我读完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合上书本,从在椅子上,头仰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还有那些惊险、伤心、励志的画面,不由地从心里赞这本书。本书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受着过寒假的欢乐,与小伙伴一起娱乐,自由自在时,遇到一件令人沮丧的事。一天吃饭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山姆,你已经13岁了,该独立了。我准备将你送往葛采尔森林去寻找你爷爷的遗物与小宅,行吗?”山姆知道那是个危险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温和地对他说,只好点头答应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险开始了,他先找到了许多木料,制成了所需要的家具,后面还认识了小鹰“惊风”,与它成为伙伴。往后,它们一起合作,躲过野兽与猎人的追杀,完成了任务。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30篇)

谁会相信一个未成为大人的少年,居然自己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智慧创造了自己的小家,用勇气去捕杀猎物和与敌人抗战,用坚持不懈的精神完成了自己的目标,还用那好强的心理找到遗物,令人折服。

想一想,我们和他一样大,一样出生于老百姓家,为何这些品质我们却没有?要是换作我们会怎么做?是否会坚持不住,逃了出来?如果坚持下去会怎样?一连串的问题让我反复思考,反复琢磨,最后得到了一个启示:作为一个与山姆同门同岁的人,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山姆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机智勇敢,坚持不懈,英勇无畏的品格,虽然不能去森林去体验,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出来,不要当一个“小皇帝”。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4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6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7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8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0

近日来,读江斑推荐汪曾褀先生几本书,颇有心得。汪先生书看似写得平淡,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丝丝入扣,一环紧套一环。工笔画般的表达方式,便是对环境、风物、风俗、风情的细致描写。对于人物刻画,大都通过语言、动作,丰富表现了人物的性格。

再读其子汪郎介绍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方知汪先生原是杂家。先生爱读杂书,一是休闲消遣,二是长了许多见识,三是学习语言,四是从杂书中悟出一些写作的道理。

汪先生喜欢杂食,自称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以后住过昆明、上海、北京、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大都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内蒙,他生吃牛羊肉;在云南,他品尝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有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

汪先生看重的是平民化的杂食,在家里也常做此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婆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平民的玩意儿。

由此可见汪先生的知识来源十分广泛,文章中处处闻见平民化的气息。书读多了自然而然知识也丰富了。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1

寒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叫《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我看了这本书后有许多感想。首先,我先向你们介绍一下书里的人物:笑猫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是一只会笑的猫,也是一只能听懂人说的话的猫。虎皮猫是一只雌猫,她的耳朵聋了。在每个黄昏,虎皮猫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杜真子是马小跳的表妹,还是笑猫的主人。

介绍完人物,我就来讲讲这本书主要的内容。我知道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但通往蓝山的道路危机四伏,根本没有人能通过。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置人于死地。为了虎皮猫,

这一路我走得义无反顾。但是我历尽千辛万苦才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谗嘴的兔子偷吃了。当我万念俱灰地回到马小跳的家,绿毛龟(一只被我称为大师的乌龟)却告诉我,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这就是这本书的大致内容了。

在书上还有许多蕴涵着深刻道理的地方。比如:“在池塘边的芦苇丛中,我找到了绿毛龟,向他请教这个谜团。‘这些科学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绿毛龟将头从壳里伸了出来,‘他们只知道植物是有生命的,却不知道植物也是有感情的。’植物有感情?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我问你,’绿毛龟问我,‘那枯树和铁树,是不是都听过你给虎皮猫讲的故事?’我点点头。的确,枯树和铁树都听过我的故事,而且都听过不知多少遍了。”这段话体现了植物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们不要破坏植物,要成为植物的好朋友。

这本《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还有很多感人的地方,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买一本。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2

《源氏物语》一书中最让人深刻的女性形象,大抵就是紫姬了。甚至因为人们对紫姬的喜爱称颂,作者被改称为紫式部,由此可见一般。在渡边淳一《光源氏钟爱的女人们》一书中形容紫姬的前半生是沐浴着异性之爱绽放的美丽花朵,后半生虽深受宠爱却未成正妻。觉得这种说法甚是恰当。用流行些的话就是,紫姬完全是养成系的。从小被源氏偷偷带回家中抚养,潜移默化中完全按着心里完美女性的标准抚养,此过程不可谓不尽心尽力,温柔体贴。

紫姬的一生,完全是由源氏主导,在源氏的培养下,成为足以和源氏相配、高尚优雅、善解人意的紫夫人。紫姬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集美貌、聪敏、温柔于一身的完美女性。但虽然如此,紫姬的一生却称不上是幸福的,至少我这样认为。首先,紫姬的相貌与源氏爱恋的藤壶女御十分相似,一开始,或多或少源氏是将紫姬作为了藤壶的替代品。

一个替代品,何等地凄凉,或许紫姬十分单纯,十分大度,都能够不计较这些。可是源氏自始至终的好色行为,对其他女性的不断追逐,紫姬埋怨得不多,不意味着紫姬不会难过。而自源氏与紫姬确认夫妻关系以来,紫姬等待的时日够多了,须磨流放,好容易归来却被告知有另一个女人,甚至那个女人为他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又有源氏对于其他女性的不断追逐,他与

紫姬一齐的时日究竟有多少呢,有多少个夜紫姬是独自凄凉度过呢再之后,源氏半推半就地娶了三公主,紫姬真是心灰意冷了。换做是谁,谁都心灰意冷,紫姬竟能默默忍耐如此之久,能够说完全是源氏的所作所为对她的心灵折磨导致了她最终的香消玉殒。紫姬因源氏而美丽绽放,却也因源氏而香魂渺渺。源氏因紫姬离世,之后如何如何悲伤又有何用呢记得曾在某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优秀作品集中,看到对源氏物语故事的改编,用极其优雅悲哀的语调叙述了三公主嫁给源氏,紫姬弹着弦琴,伤感离世的情节。

看后不禁感慨万千。

紫姬作为全书中称得上是源氏最爱的一个女子,当然源氏并不是这样说的,他说他爱紫姬胜过他人,并非只爱紫姬一人,说穿了,紫姬的命运却也是不幸的。她有其优越于幸于其他女子之处,可是她还是不堪精神重负,祈求出家未果,最终病逝。紫姬之死能够说是全书中的最悲恸之处。深受宠爱结局也只能如此,而那些源氏仅有一两分爱意,偶尔才想起的女子们,那又该是何等的悲哀。

这不是某些女子的悲哀,而是一个时代女子的悲哀。时代和传统习俗,男尊女卑的地位等各种因素导致了她们的杯具。我们注意到书中夫妻并不是住在一齐的,而是男方在夜里到女方家中就寝,这个女方可能是妻子也可能只是情人,次晨再离开。这种制度被称作是访妻婚。这种制度没有一种约束力可言,根本无法保证男女之间的关系的恒定。又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因而女子易被弃置,男子易朝三暮四。例如,源氏最早的情人中有六条妃子,之后喜爱夕颜便把六条妃子弃在一旁,不予理会了,源氏由于一时好奇追求末摘花,两人发生关系,发现末摘花相貌丑陋后又几乎等于将她抛弃。而又有所谓贵族阶层中的政治联姻,不顾及当事人的意愿,于是导致了婚姻杯具,葵姬和三公主就是赫然的例子。女性的杯具在《源氏物语》一书中显得格外的突出,恍如春天绚烂的樱花,越是完美的事物却越易凋零。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3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4

在这个暑假经历了很多的事,心情总是起起浮浮地,人难免都会有挫折,就是怎么去看待人生的挫折。我要更积极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油,加油。《舍得》静下心来好好的读了读。

赞同的观点:在得到的同时,你也会失去;在选择的同时,你也在放弃。你有无数个机会,但你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人生没有全选,一个人终其一生,只能选择一种生活。也许,你会说:只选择一种可能,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太单调枯燥?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的确只能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比如,你选择了当作家,你就无法体会做一名成功的商人的乐趣;你选择了单身汉的自由,你就无法体会婚姻的一切;你选择了不接受文化熏陶的人生,你就永远无法领略得到超越你自己这个水平线上的一切,无法升华。你选择了做个井底之蛙,你就无法体会到海阔天空。

人生要懂得放弃,有时候放弃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所谓舍得,就是有舍才有得。放弃在以另外一种方式诠释着人生,明白了放弃,你就读懂了人生的真谛。

与自己的联系:我在很早的时候就读过FROREST LEE 《THE ROAD BE NOT TAKEN》。在很多的时候人有很多的选择,但人都会只选择一个机会。即使可能选择的路会很难走,人都会坚持下去的。上半年,教男生班,虽然很累,但是我也坚持下来了。我很努力的,去背一堂课,上一些跟专业有关的英语知识。也去上课。我很大的缺点是:做事有些拖。这个我想要改掉。加油,加油。没人给我加油。只有自己加了。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5

1661年3月,郑成功收复台湾,而1894年日本侵略中国,中国台湾又被日本战领了。

文章主要讲的是:抗日战争胜利后,文中的我在一座乡村小学,看到了一位中国台湾老师正在教孩子们学习国语的动人场面。让我感到深深的温暖。

读了《难忘的一课》,我心里感到无比愤怒,日本人为什么不许中国孩子了解自己祖国历史上的伟人?为什么不许中国孩子学习国语……这一个个刻骨铭心的问题,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底,中国人的心底。而这也告诉我们日本人的罪恶,日本人妄想使中国永远受日本的统治,妄想让人们忘记自己的祖国。不!这不可能!作文

日本人为什么要伤害中国人?为什么要把中国的土地夺走?望着那些不平等的条约,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不觉得愤怒吗?日本人妄想使中国人永远受日本的统治,妄想用战争把中国的土地“租借”给日本。不!这不可能!

虽然中国台湾人民的“身体”在日本,但是“灵魂”早已入住进中国的土地。看,中国台湾“光复”不久,有许多小学教师都已经开始教孩子们中国语言,虽然不太标准,到时他已经驻进孩子们的心田。作文

中国,一个巨人,一个觉醒的巨人,一个震惊世界的巨人。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6

《养花》这篇文章详细地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态度。读了这篇文章,我对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劳动中如果没有苦,哪会有乐?世间不劳而获的事实在少之又少。劳动成果,还要靠团队的力量,才会更香甜。老舍先生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

”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是啊,老舍先生揭示了一个为人处事的真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造灯笼的情景:严冬,寒风刺骨,我的手冻得通红。笨拙的棉衣更是让人烦恼不堪。安装的过程十分繁琐,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第三次……虽是冬天,但我的掌心里却积满了汗水。终于,一盏精致的灯笼在我的手里诞生了。我想,虽然吃了些苦,但苦尽甘来,值得!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不过要想获得更多的知识,不付出劳动怎么能行?又怎能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通过学习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同时,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开卷有益。我们只有读更多好书,才能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知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们要学会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一定铭记老舍先生使我懂得的道理,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7

最近,我利用课后时间读完了享誉全球的思想先锋、演说家、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迷宫中,有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四个可爱的生灵寻找他们的奶酪的故事,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故事里的“奶酪”实际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各科学习的满分,一份安逸的工作,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也可以是金钱、物质、健康、荣华······

其实,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心中都有自己的“奶酪”,我们追求它,渴望得到它,但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如果我们每次都能及时调整好心态,适应变化,不怕困难重重,千难万阻,相信它会是属于我们的幸福。在我们拥有的时候,也要好好珍惜它,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

我喜爱这本充满智慧的书,它会让你改变思维方式,让你知道如何来适应自己所处的充满变化的环境,而成功的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切。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8

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9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现在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后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现在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同,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0

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

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的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是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基础之上的,那是不稳固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就是时时受着藤野先生的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坚韧的斗争着,为民族的觉醒和解放而奋斗。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教材中出现的教师形象以他们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他们的学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的精神食粮。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1

因为众说纷纭我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是谁,最初是在网上看到它时,那一刻带给我的感触无法言语,时至今日,我的诉说也不能将我心之感受诉及一二。

我无法体味作者在写它的时候是怀着怎样的一种心伤抑或是怎样的一份执著的无奈。

的确,在这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时间上的分离,也并非生离死别空间上的离别,而是,我在你面前,你无法感觉到我对你的仰慕与爱,那是我心里最坚定的情怀,那是我心灵最脆弱的伫地。那其中有着说不出的无奈看不见的伤痛,那种触之不到看之不见的距离横在你我之间。若是要问那距离到底有多远?我实在无法用尺度将它来丈量。

而当爱到极至的两个人,却因了世上客观存在的种种因素而不能在一起,那种明明深爱却还要用冷漠作装饰,嗅着彼此熟悉的气息捧着两颗跳动不已的心,嘴上却还在说着不爱你,情是热的、心是沸腾的,而说出的话语却是冰彻肌骨,那又是怎样的一种背后泪落的距离?

当孤独的你和我,于风雨飘摇中需要用彼此的体温来唤醒生命之时,却只可遥望不可相依,那种瞬间便逝的幸福成为此生永恒的记忆。飞鸟与鱼儿,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的无助,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无奈,便成了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看得见他(她),伸出的双手却拉不着他(她)。这有多远?

拉着了他(她),却转瞬即失无法相依。爱人就在这里,却有如隔纱。这又有多远?

两颗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一米之距成了永远不能逾越的距离。

爱的进口在哪里?灵魂的出口在又在哪里?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2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着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3

《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4

放寒假了,我终于可以看自己喜欢的书了。前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名叫《光草》。

这本书主要写了十一岁的马杜勒得了一种怪病,不能接触到阳光和尘埃,就连呼吸的空气都是被层层纱布过滤过的,非常可怜。马杜勒的父亲送了他一个很特别的生日礼物——请画家萨库玛在他的房间里作画。马杜勒经常和萨库玛先生一起谈心、讨论,他们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也从中得到了快乐。由于马杜勒的病突然恶化,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我很佩服马杜勒。马杜勒很坚强,很乐观。虽然他得了绝症,不久后就会死去,但是他并不像别人那样伤心、难过,甚至连饭也吃不下去。他仍然乐观面对,与病魔顽强抗争。

在生活中,马杜勒坚强、乐观的精神激励着我。马杜勒得了绝症,面对死亡的时候,他还不害怕,不悲观,不放弃,坚持跟画家萨库玛学习绘画。而我不但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且还有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我有什么理由不做个像马杜勒那样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人呢?我每天晚上写作业的时候,遇到了难题,总是没有心思接着往下想,直接就去叫妈妈来给我讲。读了这本书,我应该向马杜勒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害怕,不能放弃,要坚强、勇敢的面对困难,要用自己的力量战胜困难。

我也很敬佩画家萨库玛先生。萨库玛在马杜勒的三个房间里分别画了高高的大山、波涛汹涌的大海、碧绿的草原,他画画的技术是那么高超,画出来的画简直像真的一样,仿佛能闻到小草、小花的清香;能听到大海唱歌的声音;能触摸到山边的岩石。

同学们,《光草》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快来一起读它吧!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5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一共有两篇文章,一个是狼王梦,而另一个则就是《狼种》。有一次我正在家里看《狼王梦》这本书,一看目录,原来还有一个《狼种》,我便决定先看《狼种》

《狼种》中的主人公虽然长着狼的外貌而实际上却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大灰。大灰原是黑土凹警犬学校的警犬 ,但因为长的太像狼,毕业后无人购买。后来他被带到了阳光大马戏团演《智斗大灰狼》这个节目,不用我说你们也应该知道大灰演的是什么角色,大灰当然演的是大灰狼喽。大灰现在的主人是阳光大马戏团的女驯兽师川妮。因为川妮从小就很害怕狼,所以她是含着泪才接受驯养大灰的任务的。在《智斗大灰狼》这个短剧中,大灰常常被那几只哈巴狗暗算,在戏上有一个环节,只有在那个时候大灰才会被暗算,那就是大灰投降的时侯。后来川妮发现大灰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就明白了,但是她并没有制止哈巴狗。大灰在一次进食时,哈巴狗激怒了大灰,大灰便狼性大发,把其中几只哈巴狗咬的鲜血淋漓,如果不是川妮及时制止了大灰,后果将不堪设想。再一次去外地表演的途中,汽车坏了,司机就去买零件了,川妮把车上的动物都放下来了。突然出现了两只豹子,大灰被铁链子拴住了嘴也被封住了,但在千钧一发之际大灰把豹子都赶跑了,但它自己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它的肚子被戳了一个洞、耳朵被撕下了半块、三条腿皮开肉绽、下颚破裂,伤势十分严重。

其实狗才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呀,只有他们才会对人类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6

我最近真是很认真地看了柴静的《看见》和龙应台的《目送》,但是死耐着性子,却只感受到内心冰凉。

龙应台的文字平常是大方向的开阖,然而在她上面这本书里的记叙却守着一些小事,我忘记了她的雷厉风行,只看到一个平庸到底的人。她把自己的视野放在自己的身边人身上,孩子,母亲,朋友……写得很细而且有情。可是我觉得她把感情摆得太明了,而且总是带着一种冷漠。仿佛只用心于自己的小圈子,而对其他人的苦痛不甚关心。她给我的是一种评论家的视角。我大概是看惯了这种姿态,有些厌倦,所以我对这本书评价不高。她淡淡地讲自己的人生,我虽有细微的同感,但是很淡,而且感觉有一种很陌生的格格不入。

我深刻地记着她写那件坐飞机的事。她从那个老人想到自己的父母。每次,老人被冷漠对待的时刻,她总是想着如果这是他的爸爸,她会怎样怎样。她可以为自己的父亲做到这样,却只能冷漠地看着这个老人置身于现代社会的冷漠设施中而无作为。那么当她的亲人遇到同样的状况,而她不在场呢?冷漠即是多个不作为心态的叠加。作者可能也把这纳入文章的反思之一,她可能想从反面切入,但在我看,她真的是只看到自己的事。仅仅因为这个倾向,我就在思想上弃了这书。我觉得她像是不做事却又炫人情。

我觉得柴静的文字要比龙应台更动情一点。龙应台注重于讲一件很本真的事,让你自己去做结论。而在柴静,她是在讲述自己的所得。我们透过她,来了解一些真实。她的身份是记者。我们看到她慢慢磨砺出自己的风格。然而明白的越多,就感到越无力。她站在很多人面前温婉询问,只能还原事实,而不能还原人心。也有人以为倾听就是一种慰问。但我以为不够。

这样来看,我欣赏的只是一种努力的敢爱敢恨的人格。但是,我以为柴静做得已经不错。并不是勇于出头,但是她真诚地给出了自己的关注,并且让我们真的去思考热点问题的背后。她也许把很多的激烈情绪埋在身份的下面,但是情份是足够的。不过,有一点,在她成长的过程中,青涩的那段时期像是伤了很多人。长大有时就是褪尽锋芒。我觉得人只要做到她这样,基本足够了。

也看了很多的书,只有三毛让我感到温柔。明明她遇到的人物也都凄凄,但是她总是会做到我想象中最美好的事。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份单纯,一个纯纯的作家,或者说一个好奇的大胆女人。她真的很温柔。有的事,明知道无力,还是努力着,就算不成功,她真心的难过也让我觉得足够了。她的温柔最类似于常人,大哭大笑,让我觉得,动情后再如何都已足够。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7

《狗来了》是一部国际大奖小说,作者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奥,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获得很多奖项,其中有世界最高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

《狗来了》讲述的是:狗的孩子们渐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决定离开家,远走他乡,想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

一、狗与作弊的猪

狗首先遇到了作弊的猪,为了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处处让着他,让他吃得好,睡得好。有的时候还偷偷将一个硬币故意丢在路上,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捡到了硬币,很高兴。后来在狗的帮助下,来到剧院,从配角的角色,最后一举成名,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看了这一部分,突然觉得狗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了我们所说的赏识教育,从发现猪作弊,到帮助猪改正自己的缺点,一点点都在改变,让猪觉得自己并非一无是处,还是有优点的,最后终于成功了。这一点也告诉我们,在孩子的问题上,不能一味地批评,要多些鼓励和赏识,让孩子觉得自己是最棒的!以后,我对儿子也要如此,对缺点用减法,对优点用加法,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狗与学校

与猪分手后,狗误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但是狗的教学深得孩子们的喜爱。他带领孩子们到蔬果店学习数学,路上进行交通教育,回来时候则进行体育锻炼;还带孩子们到面包房,看面包时如何做出来的;去裁缝店、鞋匠作坊学习如何缝纫、修理;到农庄、园艺花圃,学习如何植树和给盆花换盆等等。他的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我们现在的学校通常很少有这样的活动,只是学习学习。我想让孩子体验各种各样的活动,从而能够明白其中的辛苦和道理。所以经常出去走走,到大自然中认识世界,让孩子感受自然所带给他的一切。

三、狗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冒充老师的事情终被发现,结果和熊一起开始逃亡。由于不满教育现状,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但终因力量薄弱而失败,最后还是狗奋不顾身救熊出来。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乐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所以无论走到那里,最思念的还是自己的家乡。

《狗来了》一书,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关于狗的故事。以上这些就是我读《狗来了》的几点体会,欢迎朋友们多指点!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8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

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对于《论语》里经常提到的“君子”“小人”其中有一句对我的感触特别大。“小人之过也必文”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文过饰非”。有些人对于自己的过错,总喜欢给自己找一个借口、理由来掩盖自己的过错。而一个君子错了,就承认错了,所谓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和太阳、月亮一样,偶尔有一点黑暗阴影,大家都看得见。可是等一会就会过去,仍不失原有的光明。君子不怕有过,不要自己去掩饰,错了就坦诚错了,大家都看得见,这就是君子风度。不过现在明白了,改过来,人们就像对月亮、太阳一样,仰望他的光明。读到这几句话的时候,我就在反思自己:在这方面我是个君子还是个小人?对于自己的过错我是否能够坦诚?不,我没做到。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当我错怪了某位同学的时候,我曾因为自己是老师而不好意思或是不肯蹲下身子跟孩子说声对不起。现在返回头来想想:我们教师都在教育孩子诚实,不要说谎,但老师自己却不能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错误,这叫孩子怎样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我们面对错误,勇敢地说出“对不起”的时候,我想,因为我们的坦诚,我们依然是孩子敬重的老师。

这些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又能有多少人做到呢?这也就是所谓“执德不弘、信道不笃”。譬如:看见别人做好事,心里一定肃然起敬;看见人家有好画,心里也很欣赏;读书时看到有些道理很对,也很开心,但是我们照着做了吗?没有,这就是“执德不弘”。我们没有这样远大,我们也服从真理,看见别人做好人好事也很钦佩,但是自己做起来,没那么积极,不能发挥。我们人生的体会,有时明明知道这个道理,但到处理事情时,自己的个性、脾气一来,就不管道理了,这就是“信道不笃”不踏实。“焉能为有,焉能为之”,换句话说,自己没有建立一个人生观,自己没有中心思想,简单一点就是缺少一种目标的动力,这就像我们最近在写的三年规划,开始时,我有些迷茫:我该怎样给自己定位,自己的目标在哪里?偶然间在杂志上看到这样一件事情:法国一家报纸曾经进行刊登过一个问题:“如果法国最大的博物馆卢浮宫失火了,情况只允许抢救出一幅画,你会抢救哪一幅?”据说这家报纸收到数以万计的答案,人们纷纷论证自己的选择,有的甚至写出几万字的论文,阐明为什么应该选达?芬奇的“蒙娜丽莎”而不是凡高的“向日葵”,或者为什么应该是“向日葵”而不是“岩间圣母”。众人相持不下,谁也不服谁,直到法国著名作家贝尔纳说:“我抢离出口最近的那幅。”

道理很简单,在失火的情况下,到处是浓密的烟雾,你根本无法看清哪幅画挂在哪儿,如果你冒险进去找你心中认定的那幅,很可能的结果是在找到那幅画之前,你自己已经葬身火海。而抢离出口最近的那幅,虽然不是最有价值的,但却是最可行的。再说,一幅画只要能挂在卢浮宫,就说明它怎么都差不到哪儿去,尤其当其它的画都化为灰烬以后,这一幅即使再普通,也会变得不普通不寻常。

这个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给自己订一个目标,并不是一定要价值最大的目标,而是最有可能实现的目标。给自己确定一个目标,一个前进的方向,尽量做到执德能弘,信道能笃。

读了南怀谨的《论语别裁》让我想到的是瑞典汉内斯。阿尔文的名言:“如果人类要在21实际生存下去,必须回首2540年,去汲取孔子的智慧。”

论语是我们华夏民族5000年智慧的结晶。对社会,对人,对社会和人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作详细而又精炼的透视。《论语》中的每一句话都是经典,为我们明白地讲述了:《论语》讲究做人做事,如何完成做一个人。南怀瑾老先生把《论语》用自己的理解意译了一遍,将孔子为人处世的态度展示出来,教我们懂得一些道理。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9

我在看书之前先读了大师村上春树和张悦然为这本书做的序,一开始我对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是他们做的序让我对这部小说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原来它是这么一部经典之作啊!所以对于这本书我不会写任何读后感的,我的这种感觉自己也描绘不清楚。讲一个村上春树说的故事,也许我的感受和他有那么一点相通之处吧。他在序中写到: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到英文版的卡波特作品,记得我深深地叹息“这么好的文章我如何也写不出来啊”。我在29岁之前都没有试图写小说,就是因为数次经历了这种体验。因此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写作才能。我在高中时代对于卡波特的文章的感受,即便在四十年后的今天,也几乎没有变化,只不过如今我的态度变为……

我恐惧写任何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的感觉,就和村上春树当年恐惧写文章的感觉一样。通过村上春树写的序,可以看到他对卡波特本人,对卡波特的作品,对卡波特所处的历史背景都是了如指掌的。所以不管是读后感还是为书作序,都不可以随便写的,对作品一定要有很深厚的了解和积淀才行。既然我并不了解,我就只能通过村上春树和张悦然的眼睛向大家展示一下这部经典之作了。

村上春树说:在写蒂凡尼的早餐时,卡波特经历了长期的呻吟痛苦,因为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他经历了“战略”的转化,由青年时代的卡波特自然而然的编写自己的故事,转变为创造新小说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新文体。很显然他成功了。正像诺曼梅勒曾预言的那样,蒂凡尼的早餐成为了一部绝妙的古典,并广为流传。

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0

这个寒假,我读了日本作家——新美南吉写的《小狐狸买手套》,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只小狐狸在下雪天独自去城里买手套的故事。出发前狐狸妈妈因为担心人类会伤害小狐狸,把小狐狸的手变成了人类小朋友的手,但是小狐狸因为太紧张了,伸错了手,把狐狸爪子伸了出去,店老板还是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

小狐狸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人类妈妈在唱歌哄自己的宝宝睡觉,小宝宝还关心森林里的小狐狸。故事最后小狐狸对妈妈说:“人一点不可怕。”妈妈觉得从前和朋友偷鸭子,差点送命,人类很可怕,不断的反问自己:“人真的有那么好吗?”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做事得光明正大,不能偷偷摸摸。生活中,也是如此,通过劳动而来的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小头偷盗他人物品,肯定是要得到应有的惩罚的。狐狸妈妈一直没弄明白人类生气而追打它们的原因,所以才会害怕。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事情,也需要去弄明白,为什么这件事难做,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做人做事都要行得正坐得端!

不管是人类世界还是狐狸世界,都存在好与坏之分,我们要心存爱与善良,共同生活,社会才会美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