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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27篇)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27篇)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3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4

前不久我读完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合上书本,从在椅子上,头仰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还有那些惊险、伤心、励志的画面,不由地从心里赞这本书。本书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受着过寒假的欢乐,与小伙伴一起娱乐,自由自在时,遇到一件令人沮丧的事。一天吃饭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山姆,你已经13岁了,该独立了。我准备将你送往葛采尔森林去寻找你爷爷的遗物与小宅,行吗?”山姆知道那是个危险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温和地对他说,只好点头答应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险开始了,他先找到了许多木料,制成了所需要的家具,后面还认识了小鹰“惊风”,与它成为伙伴。往后,它们一起合作,躲过野兽与猎人的追杀,完成了任务。

谁会相信一个未成为大人的少年,居然自己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智慧创造了自己的小家,用勇气去捕杀猎物和与敌人抗战,用坚持不懈的精神完成了自己的目标,还用那好强的心理找到遗物,令人折服。

想一想,我们和他一样大,一样出生于老百姓家,为何这些品质我们却没有?要是换作我们会怎么做?是否会坚持不住,逃了出来?如果坚持下去会怎样?一连串的问题让我反复思考,反复琢磨,最后得到了一个启示:作为一个与山姆同门同岁的人,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山姆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机智勇敢,坚持不懈,英勇无畏的品格,虽然不能去森林去体验,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出来,不要当一个“小皇帝”。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5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6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8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9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0

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1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2

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给我们推荐了一些书来读,其实,我是个爱读书的人。我爱读的书也很多。只是一向对专业类的的书籍不大感兴趣,因为说教味太浓,读起来总觉得有些累。当我看到《不跪着教书》这本书时,它的题目吸引了我,这“跪着”的含义是什么?谁在跪着教书?为什么跪着?在我从教的这些日子中有没有“跪着”?拿起书来仔细打量,原来书名旁边还有用小字写的一段话:“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和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得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能有‘铸造’这样的词条。”反复将这段话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情就觉得愈沉重。怀着复杂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

原来,作者吴非是一位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教于南京师大附中。本书收录的是他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有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教学随想,有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没想到,开篇第一则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篇文章讲的是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他记下了这样一则真事。校园的花房里开出了一朵硕大的玫瑰花,全校师生都非常惊讶,每天都有许多同学来看。这天早晨,苏霍姆林斯基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幼儿园的一个4岁小孩在花房里摘下了那朵玫瑰花,抓在手中,从容地往外走。他很想知道这个女孩为什么摘花,他弯下腰,亲切地问:“孩子,你摘这朵花是送给谁的?能告诉我吗?”小女孩害羞地说:“奶奶病很重,我告诉她学校里有这样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不信,我现在摘下来给她看,看过我就把花送回来。”听了孩子的天真的回答,苏霍姆林斯基的心颤动了,她搀着小女孩,在花房里又摘下了两朵大玫瑰花,对孩子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妈妈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长久地感动着我,并深深地启迪了我。假如是我,会怎么做呢?我想,我肯定会对孩子缺乏良好的道德教育而忧心忡忡,首先可能会没收了她的花,当然更不会再去摘花给她;然后就会苦口婆心地对小女孩进行一番传统的道德教育,教育小女孩从小要爱护花草,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不要损害公物云云。可这不是对美好性灵的戕害吗?我为自己有这些所谓高尚的正义的想法感到羞耻!在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难道就没有真的这样去做过吗?难道只有那么一两次吗?这是不是下跪了,是向谁下跪了?一个个小故事慢慢读下去,可以说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都能触动我心中某一个柔软的地方,让我或感动,或同情,或愤怒……特别是作者对目前教育中存在的一些腐败、堕落以及种种不人道所表达出的那种愤怒,让我感同身受。作者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祖国教育现状的担忧、以及对理想教育的向往和追求,不能不使我对他产生深深的敬意。

怀着对吴老师的敬意,我认真读完了这本书。对于本书封面上的那段话,我不敢说完全理解了,但可以说有点理解了。我觉得用“语重心长”、“发自肺腑”或者说别的什么词都不能表达出作者在写这段话时的心情。回过头来再读这段话,我读到了一个字——爱。

吴非 老师提出的两个主要观点是:多读书,多思考。“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是针对学生,更是针对教师自身。吴老师说,“一位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把自己的工作和学生的成长结合起来,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学生的敬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学生超越教师,是教育的成功,也是教育的希望;然而如果教师太容易被超越,我看真不是什么幸事。”“我很平凡,但是我们的学生需要最出色的教师,需要伟大的老师。”

作为一个教师,怎样才算没有跪着教书。我的体会是:首先,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应该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精神,他的学生就很难有独立思考的意识。比如,面对一本教参,他不敢说“不”;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他立刻匍匐在地,这样怎么能去“立人”呢?如果教师是跪着的,那他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其次,教师要有自己的教学风格。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因为它可能长久地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吴老师认为,一个老师如果能通过课堂让学生喜欢我们的学科,那他就是成功者。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第三,教师要有人格。特别是在平常与学生家长接触时,应该理智地保持适当的距离,也不要讨好权贵的子女,媚态百出,更不要在学生和家长面前随意释放你的粗鄙。第四,教师要有爱与敬重的阅读。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教师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你的学生热爱阅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有可能始终站立着,像一个人一样的活着……

我不得不承认,吴老师所追求和向往的“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教育,是一种高尚的教育,也是我们的民族和时代需要的教育。而现实却往往令人失望。悬在每个教师头顶那许多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指挥棒,岂能容你做得了半点主,你能不下跪吗?反思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很惭愧,我不敢说我没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我也不知道有几位同仁能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有过跪着的历史!”

《不跪着教书》对广大教师来说无疑是一剂补钙的良药。我以为这本书也很适合关心教育事业的人士阅读。老实说,吴非老师的想法有太多不合时宜的地方,跟苏东坡一样,这个优秀教师也是一肚子不合时宜,比如绝不接受学生家长请吃饭,在今天,99%的老师做不到。但我还是要说,我敬佩吴非老师,这样的人在教育界立住了,是一个奇迹。有这样的人,中国的教育才让我看到了希望。

我想我能够这样来理解这些话的涵义: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有责任提高自己的修养,传授知识,促进学生的思想交流,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坚韧他们的骨气,提高大家的民族气概。

吴非 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不管以后课堂模式如何,老师还是要在课堂上与孩子们说话的;无论如何,别让孩子们看不起你。”说得多么朴实、多么中肯呀。他是期望年轻一代的教师“能注意知识的积累,向新高度攀登;倘若条件有限,那也要有点自我提高意识,哪怕读点闲书也是好的,哪怕知道一些掌故也是好的,即使自己读书不多,听听别人说读书也行”。 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从骨子里向外透着奴性。封建主义早已灭亡,可它给中国人带来的精神毒害还不可能说消失就消失。还有人可能还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跪着生活。为了不使我们的下一代继续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我们教育工作者就要向吴非老师所说的,得要站直了教书,得要有铁骨!

我们学校每学期都举行“书香飘满校园”读书活动,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大大激发了广大师生的读书热情。每年推荐的“教师必读书目”,对教师的读书是一种很具体、很有效的指导。假如,我们的教师都有一些值得一读的好书;假如,我们的教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精力,为丰富自己而不断地读书;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把读书作为提高生命质量的途径;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边读书,边研究思考,那么,我们的教师生活就充实了,精神就丰满了,心灵就净化了,教育就有智慧了,生命就有价值了,人生就有意义了。

读书,思考,实践,再读书,再思考,再实践,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规律,是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坚持遵循这一规律,一路前行。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3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一段真挚的情感。富豪朗和流浪汉丹佛之间的一切吸引了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来,最后我用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二十万的书。

为了表达对妻子黛比的爱,朗在每个星期二和妻子一起去福利院为游民服务。黛比用微笑、用真诚,逐渐化解游民的敌意,换来游民的尊重。而朗也由原来的“被迫”转为自愿,在与游民的接触交流中,朗不仅发现了游民的另一面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比如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有爱心的成功人士:一个富豪每周雷打不动地为流浪汉服务,不图名,不图利, 难道不高尚吗?可是看似充满敌意,不懂感恩的“黑鬼”丹佛却似三年如一日,照顾另一个瘫痪在床的,85岁的“老黑鬼”,他的床单总有尿的痕迹,他的房间充满恶臭,而且“老黑鬼”总是骂骂咧咧,永远不会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而这“老黑鬼”和丹佛非亲非故,丹佛做这一切,别人也并不知道。直到朗和丹佛真正了解彼此,他们成了朋友,永远的朋友。

比起黛比、比起朗、比起丹佛、比起贝蒂……我便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父亲某些方面像极了丹佛,自私、狭隘、不懂感恩;常年酗酒、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没有责任感。跟他相处了几十年,我痛很他、讨厌他,恨不得早日拜托他。可是为了尽我作为他唯一的孩子的责任,在他年老时我不得不叫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也曾和黛比一样,希望父亲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帮他戒酒,周末带他去公园,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他保重自己的身体,别辜负美好的晚年生活。可是父亲却屡教不改,时不时和我闹别扭。为此我和父亲吵过、骂过、哭过、甚至几次找过心理咨询师。后来我便渐渐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黛比她们却从不放弃,甚至想出更多的花样去沟通去融入,甚至是素不相识的流浪汉。

感谢孩子,是她推荐的这本书。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让我相信,坚持就有奇迹。我会见证父亲发生奇迹的那一天。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你,他躲在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想不到的远方,上帝会托梦给你,会授意给你,但需要你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去寻找,你们前世有未了的缘分,要在本世续写。不然的话,一个瘦弱的白人女士如何有那么大的力量用无条件的爱改变了一个高大的黑人流浪汉,而流浪汉最终改变了整个城市?

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黑人,一个只知道在棉花田里给“主子”捡棉花的奴隶,因为受不了一年到头的劳作后仍然一无所有,从此跳上一辆远去的列车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当了一名流浪汉。为了生存,他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多年无家可归,是黛比小姐一次又一次爱的召唤,一次又一次真诚的付出最终使他放下了自我保护,而接受了她,接受了她的先生。最终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彼此交换的是真情,是信任,是无以回报的爱!

在黛比小姐爱的感召下,丹佛真心照顾一个年长于自己的流浪汉三年,却一直被他骂做“黑鬼”,因为他的内心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缘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凭什么对我好?你到底图什么?” 三年的真心真情终于感化了一个内心已经石化的人。因为没有人是真正铁石心肠,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只看你的耐心够不够,你的爱真不真!

我想到了这些年来我对学生的教育,一次、两次、三次对学生的说服或谈心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急躁,就放弃,认为学生无可救药,从此不再找他,不再关注他。在黛比小姐面前,在丹佛面前,我对学生虚伪的爱一览无遗,我的爱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因为他捣乱了课堂,影响了心情,影响了班级成绩。刨除这些自私因素,我还会对学生好吗?我还会找学生谈心吗?我还会给他们补课吗?我不敢说,因为越是往下想我越是觉得汗颜。既然知道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的人,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为什么不为了孩子的快乐和幸福而去教育孩子,继而使他们的成绩也有进一步的提高?

我深深地反思!改变自己从想法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从今天开始。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4

《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被它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查理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小男孩儿,继承了巧克力制造商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在查理一家要住进巧克力工厂的时候,他们乘坐的玻璃电梯冲出了巧克力工厂,并且一直飞到了太空中。于是,他们遇到了一系列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闯进了美国太空旅馆的镜头中,被人们误认为是外星人。之后,他们又遇到真正的外星人,而且还是宇宙中最残暴的外星蠕虫克尼德,勇敢的查理开动脑筋,解决了他们遇到的许多问题,最终又使大玻璃升降机回到了地球。回到地球以后,由于几位老人贪吃了旺卡先生的旺卡维他药,约瑟芬奶奶和乔治姥爷变成了婴儿,而乔治娜姥姥已消失了,进入了负数人地带。查理又经历了一番冒险过程,才让他们恢复原状。

我特别喜欢查理这个人物,因为他不仅乐于助人,还很勇敢。在太空船因为没有火箭所以没法返回地球的时候,把太空船拖回地球这个主意是查理想出来的。我原以为查理认为自己保住生命就行了,不用管太空船,可是查理却选择帮助太空船回到地球,实在是了不起。

查理还去了负数人地带救乔治娜姥姥,负数人地带有可怕的格努利,而且格努利是看不见的。只要让格努利蜇了皮肤,就完了。先会被减掉,过一会儿被除掉,最后就会成为格努利的一份子了,而勇敢的查理为了救乔治娜姥姥而不怕成为格努利的一份子。

这本书充满着有趣的幻想,故事情节又很曲折,让人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担心紧张。这是我最近读到的最有意思的一本书!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5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6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

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

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明白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86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

其分工而日渐提高。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

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

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7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十九世纪法国。《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其中塑造的葡萄园主葛朗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亲情,友情,只有金钱。甚至因为,欧也妮花了属于她自己的钱,也要让她喝凉水,吃面包度日很久。就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也不忘盯着他所有的财产。都开始举行葬礼了,当金耶稣靠近他时,还起来抱住,不忘嘱咐他女儿向他报账。

欧也妮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同时,她也是一个,拥有这悲惨命运的人。吝啬的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体贴的母亲也去世了,在不恰当的时候爱上了破产的堂弟——夏尔,并且等了他七年,还是被他抛弃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丈夫在结婚没多久就去世了,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

全文以欧也妮的婚事为线索,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xx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xx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0xx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8

如果你不了解林徽因,而你想了解,不推荐你看这本书;

如果你了解林徽因,不推荐你看这本书;

如果你想摘录几句零碎的人生感悟,如果你想在微博上发几条人生感悟,那么推荐你看这本书。

很少看书看到想要扔书的地步,很不幸,这本中招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林徽因传”四个字传递给读者的信息是,本书旨在客观地描写林徽因的生平并可能穿插着作者的些许感悟和评价。

虽然书名写着“林徽因传”,但却完全没有按照传记应有的逻辑和严谨纪实来叙事,关于林徽因的生平只是草草带过,更多的是借林徽因的事迹来抒发作者的人生感悟。 纪实性是传记的基本要求,大家都知道,我想本书不宜称作“林徽因传”。此书只是拿林徽因来吸引的读者眼球。

百度如此介绍本书:作者用清澈的文字、诗意的笔法、全面详实的资料,生动地展现了林徽因的传奇一生。尽管作者的笔触较为华丽,但是内容冗长,段落之间没有逻辑连接,虽然以“散文”为名,但没有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韵味,只是作者用华丽辞藻堆砌而成的揣测和意淫,华而不实,实在让人难以下咽。书名哗众取宠,内容华而不实。正如网上所传:林徽因是一个被成功包装的人。字里行间都能显示出白落梅想要抒发一种对超凡脱俗的气质的追求和敬仰,但是她还是不能避开世俗,跟随着前人的脂粉俗气,对林徽因大加褒奖和赞颂,说是奉林徽因为女神也不为过;作者又喜爱重复小词小调来说一些玄乎飘渺的大道理,还不断地用华丽的辞藻堆砌空洞的感悟,导致文章缺少内涵,缺乏深刻。

从本书中作者的笔触可以看出作者是向往优美的事物的,但是也许作者本身没有真正地经历过,涅槃过,沉浮过,所以没有办法写出有真性情、引人共鸣的文字,相反却只是一纸浮夸。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19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1]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2]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3]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4 ]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5]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0

“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1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2

你知道这只“小精灵”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它就是邻居家那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小白白,你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吧!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其他颜色,看上去就像是用洁白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它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迷人的红宝石闪闪发光。它常常灵活地转动红眼珠,向周围扫视,仔细观察各处的动静。它的耳朵又长又大,只有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刷”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发出声音的地方,警惕地细听是不是有人靠近了。

小白白十分乖巧,驯良,听话,很讨人喜欢,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精灵似的。最让我难忘的是我跟小白白玩耍的时候,小白白只要看到我,就会跑过来,伸起一条又细又美的小腿,跟我握手,那两颗迷人的“宝石”,闪烁着五彩的颜色,仿佛在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每当我把它抱起,它总会舔我的手,那种感觉真舒服。最让我喜欢的是它那雪一般的毛,我经常一边想事情,一边慢慢抚摸它的毛。

它吃菜总是狼吞虎咽。一片大菜叶,一会儿就进了它的肚子,生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每当我把菜叶举起来时,它就像马戏团的演员,立起来。小白白更喜欢吃菜叶,不喜欢吃萝卜。每当我去喂它,它都会等吃的送到它嘴里。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3

《培根随笔》就是一部写道理的文章集锦,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声情并茂的人物,只有无限的讨论与研究,真是是物必谈,无所不谈。

本书作者,自然就是弗兰西斯-培根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文学家。一六〇三年被封爵士,一六一三年升为首席检察官,一六一七年成为掌玺大臣,一六二〇年被封为子爵。一六二一年被控受贿,从此下野,脱离官场。一六二六年死于实验。本书的道理,均是其一生中经历中总结出来的。

还有其中一些完全是十七世纪的思想,例如:世上的确有人好见异思迁,视固守信仰为枷锁缠身,故而在思想行为上都追求自由意志。

虽说专讲道理,但也不乏有趣的比喻:一位先人曾因诗能满足想象而称其为魔鬼的酒浆。而有些话也是经典:所有感情中最令人神魂颠倒这莫过于爱情与嫉妒。

本书也似乎是借助《圣经》来说明道理。

从书中所用的人名、地名、事名,更可以看出他的才识来。

我闷在生活之中总会不经意之间说几句富有哲理的话,只要用心记录,你也会成为培根。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4

《孟子》里有一篇文章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初中时学过的一篇文言文,虽然将近二十年没有再读过。但我清晰地记得文章里的每一句话: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另有作“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这篇文章说的是:承担重任的人,之所以受尽苦难,是“天”授之以重任之前,先要磨练他的意志和身心,借以提高他的竞争能力。做一个人,一个发奋图强,顽强拼搏,意志坚定,勇往直前的人,必须要用“忧患”做为一切成就的先决条件。讲得一点也不错,坚强的人是在忧患中成长的。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的进步阶梯,信徒的洗礼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深渊”我们要把不幸,灾难当作我们成功的又一块基石,不被它打到,反而利用它来与成功拉近距离。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名字叫《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期,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大量的捕杀鹿的凶残敌人——狼。经过20xx年的残忍捕杀,有先后六千多的狼被杀害。然而,罗斯福万万没有想到,在他的极度保护下,鹿群是有一段时间大量增加,但不久,鹿群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很快,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这个故事中,鹿为什么在过度保护下,数量变得更加少呢?在我看来,正是因为给它们的过度保护使他们缺少了忧患,只顾自由自在的生活。原来有狼追鹿,鹿就会奔跑,现在,狼没有了,鹿的体质也必然下降,直至死亡。可见,忧患的作用不仅对人,对社会,对整个自然界也是有极大好处的。

因此,作为教师我们心中时刻要有“忧患”意识,有危机感,不要总以为我们端的是铁饭碗,整天只知道当天和尚撞天钟,混日子吃大锅饭。这是极其危险的。我们在心中要时时为学生,为国家的教育事业着想,这样,我们才会免于被社会淘汰!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私立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多,公立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当公立学校学生数量递减到一定数量,国家就一定会淘汰教师,这是不容置疑的。所以说,每一个有眼光的教师,都要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心中时刻有教育,心中时刻有学生,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事业来追求,争做学者型的教师、专家,在别人还没有准备努力之时,我们已笨鸟先飞,站到了教师队伍的最前列!

虽然我们都是小人物,但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所讲的道理确实是至理名言。所以说请大家勿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为自己的事业铺平前进的道路!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5

窦娥冤是元代着名杂居家关汉卿的杂居代表作,是一出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广泛民众基础的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传统剧目。窦娥是这部剧中最悲苦的人物,她三岁丧母,七岁被典,十七岁守寡,不幸的生活让她只能守着其父教导的“三从四德”和婆婆孤苦过活。屋漏偏逢连日雨,赛芦医为了免债欲谋害蔡婆婆,被当地恶棍张驴儿所救的蔡婆婆从此又走上了不幸之路。逼婚不成的张驴儿误杀了自己的父亲,愤怒之下将罪名栽到窦娥身上。被告上公堂的窦娥对官府还是有一些信任的,哪知时局腐败,贪官横行,被张驴儿买通了的知府为了逼迫窦娥认罪,竟当着窦娥的面要拷打蔡婆婆。善良孝顺的窦娥不忍心看婆婆受罪,只好屈打成招,被定了死罪。刑场上的窦娥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她悲愤的咒骂天地:“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为天!”一句话道出心中的激愤、委屈、埋怨、指责……更道出官场的黑暗,穷人地位低下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为了表达自己的反抗决心,在临行时她提出三桩誓愿,第一桩誓愿——血飞白练,通过这种方式,她向世人显示她的清白无辜;第二桩誓愿——六月飞雪,通过这种违反常规的自然现象来证明社会的不公平;第三桩誓愿——亢旱三年,通过这种直接的方式反抗官府的昏庸,官吏的无心正法。这三桩誓愿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步步递升,表达了窦娥希望通过三桩誓愿直接惩戒残暴昏庸的官府,也希望有一天自己的冤屈能够沉冤昭雪。三桩誓愿也是窦娥反抗精神的上升,而三桩誓愿的实现更是窦娥反抗的最终结果。

窦娥就是那个时代造就的悲剧,可以说狭隘落后的封建思想毒害了女性的一生,女性们结婚生子操劳一生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有的被当成繁殖劳动的工具,有的甚至像牲口一样被买来买去。究根结底是落后的封建道德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男人们觉得男尊女卑是自然规律,应该享有对女人的控制权;而很多妇女们欠缺自省意识,看不到自身的处境。窦娥虽具有独立的意识和强烈的反抗精神,但在时代大背景下,她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命运被别人主宰。窦娥的故事只是千千万万个被压迫被迫害的妇女的缩影,在那个时代不知有多少女性步了窦娥的后尘。窦娥三桩誓愿的实现也说明自身反抗的无力,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使冤屈得以洗刷,只能寄希望于外物或虚无缥缈的天地。

生长在新时代的女性们在地位上比封建社会虽有所提高,且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对性别的要求也会越来越明显,但在很多工作岗位和地区对女性还是存在差别对待的,所以希望新时代的女性们时刻警醒,不要被表面现象蒙蔽了双眼,可能的话用一切手段维护自身的基本利益。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6

《浮士德》,著名作家歌德的作品.整篇文章充满着悲剧色彩。以浮士德的思想为线索,围绕浮士德引发了一件又一件的悲剧。这篇诗剧中,魔鬼魔菲斯特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浮士德确实为核心,但其影响力远远不如魔菲斯特。因为他,所以浮士德更加突出。

魔鬼魔菲斯特认为人类是无法满足的。他们最终必会堕落于他们的贪婪。而上帝却认为尽管人类在追求的途中难免会犯错误,但最终能够得到真理.于是魔鬼与上帝打赌,下到人间去诱惑浮士德.

浮士德为了寻求新生活,与魔鬼魔菲斯特签约,把自己的灵魂抵押给魔鬼,而魔鬼则满足浮士德的一切要求,如果有一天,浮士德认为自己满足了,那么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

于是魔鬼用自己的魔法,让浮士德有了一番奇特的经历,他尝过了爱情的欢乐与辛酸,在治理国家中显过身手,在沙场上立过奇功,又在一片沙滩上建立起人间乐园……就在他沉醉在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中时,他不由地说,自己已经得到满足.就这样,魔鬼收走了他的灵魂,可就在这时,天使赶来,挽救了浮士德的灵魂.这就是大体的情节。

魔菲斯特,书中的魔鬼,我心中的偶像。

浮士德虽然为本文主人公,具有其独特的个性,但是性格上的特点却不如魔菲斯特如此的鲜明。

因为是魔鬼。所以他有着一切人所有的坏品质。我认为,他是人,亦是魔鬼,他将人们内心的邪恶表现在了脸上。而人们只是将其掩藏在心中罢了。

魔菲斯特亦是人的代表。只有他,也只能是他才可以真正的体现一个人的本质。因为他,所以浮士德更加突出。

他的言行举止,处处符合他——一个魔鬼应有的损人利己行为。

他喜欢突然邪邪地笑,扬起嘴角,造出一个“魔菲斯特式的笑容”这个专有名词;他喜欢一本正经地整人,不留一丝痕迹;他能见死不救,无论你是官大或权重;他能杀人不眨眼,居高临下的瞥你一眼,让你尊严尽丧。一切的一切,都因为他是魔菲斯特,是魔鬼。

可即使他是个魔鬼,又能说明什么呢?他邪恶?他坏?

他可以在夜深人静时,静静地思考别人的事,他能为了自己一族,在上帝面前不卑不亢,他能轻蔑地对人类说:“造孽的不是人类自己吗?”他能在别人急得团团转的时候跑出来逗他开心。

真是个奇怪的魔鬼,奇怪到让你禁不住要爱他一下,相比之下表面上善良、可爱、无私,高尚的人类和上帝却原形毕露。

野心、政权、阵风麦芒。贪婪财宝,恶狗扑食。表面称兄道弟,暗地互相猜忌。表面谦和礼让,暗地私打算盘。遇到苦活累活,推给别人,嘴里还嚷着要给别人锻炼。遇到困难杂事推给别人,嘴里还嚷着要给别人邀功请赏。

所以,我认为浮士德虽未主人公。但这篇诗剧成功之处在于魔鬼,在于魔鬼个性的鲜明。在于魔鬼邪恶,在于魔鬼跃然纸上,直触心底黑暗的嘴角一笑。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27

昨天的问题,博友贝西贝西全部答对,答案见她的评论。

时尚最容易过时,可是 48 年过去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至今仍然是时尚代名词。奥黛丽 - 赫本在电影中的打扮:高耸发髻,穿纪梵希黑色短裙,戴大墨镜,小口咬着牛角面包,喝纸杯咖啡……仍然被小资美女们津津乐道。

艺术家们还花样翻新,推出新版的蒂凡尼的早餐。前几天,英国伦敦公演同名话剧,肥皂剧明星、 33 岁的安娜 - 弗瑞尔大胆演绎女主角,她在台上有裸露臀部的激情表演,也算是与时俱进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拜金与情色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安娜的露臀演绎,仍然引起不小争议。

人们之所以偏爱奥黛丽 - 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中的形象,是因 为怀念那个年轻女孩霍莉的典雅、高贵和清丽脱俗,甚至包括村上春树说的“纯洁的放荡感”。那个经典镜头对影迷来说实在太熟悉了:清晨,纽约繁华的街道还很宁静,一身黑色礼服时尚打扮的霍莉咬着面包、喝着咖啡走到蒂凡尼珠宝店橱窗外,出神地凝视着其中的珠宝项链……

蒂凡尼珠宝店是美国纽约一家历史悠久的顶级店铺,深受美国上流社会的青睐。可是出身贫穷的霍莉面对珠光宝气,只有艳羡的份儿。为了追逐名利,她经常周旋于富商贵胄、政客名流甚至黑手党老大之间,每小时收费 50 美元。她经历了很多场面,由一个伴游女郎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交际花……某天,她住的楼下搬进来一位温文儒雅的男士,说是个作家,却是个由富婆包养的吃软饭的家伙,偏偏他们俩认识之后互生好感,但是感情的历程并不平静……

据说当年拍摄蒂凡尼的早餐时,导演曾经邀请玛丽莲-梦露出演霍莉,被她拒绝了。奥黛丽-赫本是在拍摄罗马假日数年之后来扮演霍莉的。她在本片中的表演固然可圈可点,但就演技而言,似乎不如扮演罗马假日的公主。或许公主的角色太适合她了,那是天作之合。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获得罗马假日的盛名之后,赫本敢出演“早餐”中的霍莉,是对自己的挑战。而且,她果然相当出色地演绎了“纯洁的放荡感”。

虚荣、爱情、梦想、归属感,蒂凡尼的早餐试图探讨这些问题。生活在大都市里的女孩,被金钱吸引似乎很自然;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对未来梦想的期望值更高,可以说这是虚荣,也可以说这是人性的使然,谁能精确地分析其中的区别?关键是如何把握自己的尊严和幸福。电影抨击了“虚荣”和“金钱至上”,因为那不会带来爱情和幸福……

不妨说,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女性电影,它对今天的都市时尚女人来说也是有启发的,无论是命运、梦想,还是服饰搭配……难怪它被列为“女人必看电影”之一。

作为男性观众,俺渔樵印象深刻的倒是霍莉在窗前弹吉他吟唱月亮河,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就是从那时流传至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