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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酸读后感(精选28篇)

甜酸读后感 篇1

独自看完《甜酸》,留了一塌糊涂的泪,是感动,是激动,是愤怒,是同情,是心疼,是茫然,是悔恨。这些都无法完全表达我内心的感受,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有像饶雪漫那样敏锐的洞察力,她力求用夸张的手法表现超乎寻常的现实,但是却一点都不做作,它的感情比任何本色演出的感情都要真实,一点一滴,像慢性毒药一样灌进我心里,我却全然没有发觉。

甜酸读后感(精选28篇)

看着《甜酸》,我像是压抑很久的小丑,在突然觉得找到共鸣的时候,全然不顾形象地爆发了。

淡淡的忧伤。

默默地流泪。

轻轻地抽泣。

大声哭。

到底还是分不清这泪水是同情的还是麻木的。

哭完,我没有去擦拭,而是任凭眼泪慢慢干去,我想就这样吧,留下点记忆,痛痛也好,让自己记住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因为我不愿再痛。

往日的不快慢慢浮现,再隐隐褪去,我不愿去想,不愿再伤心,不愿再低迷,尽管我现在只剩一副虚有快乐外表的皮囊。皮囊就皮囊吧,又有什么不可,现在的人不都是用面具在生活的么,想笑不敢笑,想哭又怕被嘲笑,把真实都隐藏自在最底层,随波逐流。

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开导,甚至不需要身边有什么伟大人物可以陪我一起走过。我对一切都嗤之以鼻,我骄傲,我自负,我本以为什么都影响不到我,但是恰恰就是什么都可以触动我那根已经很脆弱的神经;我敏感,我多虑,是什么让我想太多,我不知道,可能天生是个矛盾的个体吧。

现在的我不会像小时候,有点烦恼就处处拉着人讲个没完没了,我宁愿一个人承受,不想和任何人说起,我甚至没有把握能否自己过去。也许我要的是时间,时间一长什么都能退却;也许我要的是金钱,一旦有钱天涯海角躲哪里都行;也许我要的仅仅是适应,自然的规律,让我们不得不面对适者生存的道理,这才是生存之道。

也许也许很多年以后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那该有多可笑。或许我会记不清有多少人多少事,或许我根本就已经把他们统统从记忆里移除,来完整我所谓的完美的人生。

我到底想要什么,一直努力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却都没有结果。

我要的是像田丁丁一样纯净无污染但是却又愚蠢笨拙的性格么,或者我要的是像李珥那样倔强坚强却全身充满矛盾的个性,又或者我只是想做个优雅的女生,坐在那弹弹钢琴品品茶。《甜酸》带给我的是青春的甜酸,而《左耳》带给我的却是深深的震撼,我有时会想如果我能活得那样潇洒就好了。

这是我在博客里的第一篇文章,希望是个好的开头,虽然可能是语无伦次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但是我会努力地写下去,把自己的一点一滴都记录,好让以后回过头看看自己留下的脚步。

甜酸读后感 篇2

田丁丁,林枳。甜,酸。

不禁让人想起红楼梦中对名字的考究。还真的是寓意深刻啊!

田丁丁,一个善良的女孩。为了对自己“好”的朋友加同桌林枳,她可以帮她说谎,当林枳没心思听课时她还一个人抄两份笔记,为了救自己的朋友她借给她一千快,而自己切要面临没钱过活的苦日子……这样的好人现实中有吗?!我还是相信有的,毕竟好人还是比较多的。人之初性本善啊!

我懂得了人心中都有一棵善心。林枳的所做所为总是让人恨不起来,在她要结束生命之前还是把她欠田丁丁的钱还了。整本书让我看到了人性美的一面。人总是会带着面具生活的,可是再怎么也掩盖不了内心的善良。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尽相同。虽然是人人称叹的天才,可能也会活得不快乐。苏轼云: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可我认为还要再加上情感的分析吧!毕竟,人这高级复杂得很啊!他们不会在人前暴露一切。是故有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啊!

《甜酸》在构局上还真不错。两个女生。一甜,一酸。两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又分别塑造了两个母亲的悲惨遭遇,也许是戏中戏,局中局吧!

这让我想起:在浩瀚无垠的大沙漠中存在一种为生存苦苦挣扎的植物。它就是胡杨!为了生存,聪明的胡杨能够根据自己不同部分所处的环境而趋于适应各种环境。于是就形成了多种叶型。其实,人亦是如此啊!在不同的环境中为了适应,也要做必要的改变。即使不想改变的人到最后也只能无奈的改变。除非他看开了这凡尘俗世,归依成仙。但那怎么可能呢?

呵!总要试着看到一丝的阳光去感受生活的美好,而不因一滴雨滴的坠落而郁抑终生!

林枳, 高才生。可以化情感的变化于无形。在经历了爱情 中,仍能拿第一。也许是爱挽救了她吧!她懂得为了爱去付出一切。这是她以前从未有过的。爱情来了,也许对她来说很残酷,毕竟她爱上了一个混混。

爱就是这样让人无法自拔!为了爱可以失去尊严,可以失去一切。

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幸福,这应该是很多坠入情网的人所达成的共识吧!

爱这东西真的让人难以捉摸,丁力申深爱着林枳,而林枳为了周楚暮可以做任何事……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也许周楚暮的离开也是一种爱吧!

也许爱一个人就是甜甜,酸酸,外加苦涩的感觉吧!

但爱就要给对方幸福……

甜酸读后感 篇3

在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誓我从未听过有关它的任何报导,直到看到它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雪漫还有一本叫<<甜酸>>的书。因为是雪漫的疼痛系列,所以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甜酸>>这个名字应该是截取的俗语中“酸、甜、苦、辣”中最美的两部分。雪漫的书名总是起的别有心意。我拿着这本书,心里揣测着“文字女巫”这次又将给予我们怎样的惊喜呢?我带着这样的疑问,伴着黑夜,就着橘色的灯光,掀开了新的篇章。因为家里的茶喝完了,所以我是沏着一杯杯的果珍看完的这本书的,呵呵,果珍酸甜酸甜的到是配合了书的主题。

秘 密 的 花 园

每一个经历过十七岁的女孩儿都会有自己的秘密,那是成长的恩赐。或许是麦琪的礼物,或许是潘多拉的盒子。因为稚嫩,所以缺乏判断。女孩儿们无从知晓这恩赐将会带给她什么,所以只能将其埋在心底,等待它自己开花结果。

田丁丁,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儿。十七岁的她也未能“幸免于难”,有了自己的小秘密。田丁丁恋爱了,但她喜欢的人不是别人,竟是她的语文老师,林庚。因为是自己的老师,所以只能偷偷的暗恋,并用晦涩的语言引起他的注意。丁丁的暗恋始终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林庚应该是不知道的吧,或许他是知道的,只是沉默着用他自己的方式来对待这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都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花朵,因为无人知晓,所以只能独自承受其中的甜酸。可是,田丁丁并不知道,她让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开在了皎洁的月光下。而林枳就是那轮孤傲冷清的月亮,她不动声色的洞悉了一切,只等待田丁丁自己的坦白。

我并不赞同早恋这种行为,可是恋上自己的老师并不是田丁丁的错。田丁丁生活在单亲家庭里,虽然母亲倾尽所有给予她温暖,可是父爱是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的。田丁丁是孤单的,没有朋友,生活在只属于她和妈妈的简单世界里,心里的缺口等待着迸发,而永远表情温和的林庚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导火索。所以,我想田丁丁喜欢林庚并不是偶然,也不是一时冲动。她只是在寻找心灵的缺口。也许,是在寻找爸爸的味道。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有关师生恋的故事,是看了琼瑶的<<窗外>>。那是段催人泪下的故事。女国中生江雁容喜欢上了她的国文老师四十岁的康南,与田丁丁不一样的是,康南也喜欢上了他的学生。两个人曾那么用力的爱过,可到最后还是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江雁容嫁为人妇,而身败名裂的康南只能解酒消愁在乡下教学维持生计。然后,两个人痛苦的回忆曾经的过往,怨生不逢时,叹相见恨晚。仔细想想,江雁容之所以会喜欢康南,完全是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和鼓励,父母把大多数的爱和希望都给了弟弟妹妹。所以她才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给给予她淳淳教诲如慈父般的康南身上,获得了从未有过的疼爱和重视,还有就是自由。

相对于江雁容,田丁丁多了一份理智,还有就是妈妈足够的爱。她最终还是将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深深地埋藏。也许多年过后,她会为自己的这份理智而感到自豪,淡然的、微笑着和母亲回忆往事。她还要感谢曾经深爱过的老师,是林庚的默不作声和理解挽救了田丁丁那颗脆弱的心灵。

我们心中的十七岁啊,究竟有多少秘密等待着去隐藏!

罪 恶 的 始 源

每个女孩儿都会做这样的梦:希望自己拥有高佻的个子,姣好的容貌,出众的学习成绩,还有就是出身豪门。看,林枳就是以这种姿态映入我们的眼帘。只是除了,那看似的富有。是的,那偶尔出现在天中门口的MINI COOPER,所谓的高档别墅,漂亮的群摆,以及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属于她继父的。是的,是继父,那个叫于根海的粗俗的男人。林枳算什么,在他眼里林枳只不过是他偶尔会想起的拖油瓶罢了。

林枳拥有一切女孩儿想要的东西,可是,她并不快乐。不过对于她也无所谓快乐与否,整日面对也不过是念经诵佛不问世事的母亲,还有只会吃喝玩乐彻夜不归的继父。林枳没有朋友,也无须朋友,“一个人”的世界她已习惯。她一直固执的孤傲的行走在自己计划的道路上。在众人的眼中她光焰鲜明是焦点是天使,但夜幕降临万家灯火的时候,她也不过是个被感情遗弃的小丑。

林枳的遭遇正印证了一句话,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正如我前几天看过的两则报导:一是,一个从小双目失明的小男孩儿,有很好的乐感,尤其对弹钢琴有很高的造诣,六岁就达到了九级,这是很多正常的孩子都无法达到的。却怎奈贫困的家庭条件,让希望看起来是那么渺茫;另一个是,一个家境富裕的公子哥,养尊处优的他十四岁接触了毒品,然后在长达八年的岁月里,他把家里败的精光,进过戒毒所,痛苦过自杀过,偷过也骗过。我开始有些迷茫了,究竟是困苦的命运造就了才华,还是舒适的环境磨灭了斗志。不过还好林枳不是后者,她一直为自己的梦想做着不懈的努力,虽然这中间有些小插曲。

至于林枳与周楚暮的感情也是很具有戏剧化的,才貌双全趾高气昂的高材生却拜倒在了小混混的手里。虽然仍是运用了青梅竹马久别重逢的老套路,却有着不同于以往的始终。重逢的那一天周楚暮偷了衣服拽着林枳风风火火的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时候,就预示了一切。周楚暮不过就是一阵风,燃烧了林枳心中仅存的花火。可是风是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地方的,它终究是要离开的,这就是命运。所以,即便是林枳,即便是他们唾手可得的爱情,也无法将他留住。而此时的林枳也已是身心疲惫,为了见周楚暮,她无数次利用老师的信任逃课;为了帮周楚暮还钱,她隐瞒事实欺骗真正关心她的田丁丁;即便到最后周楚暮将她拒之门外,她仍跪在地上隐忍着悲痛将她用屈辱换来的钱一张张的从门缝里给他送了过去。

其实,林枳一直痛苦着,痛苦着母亲的冷漠,痛苦着自己的抉择,痛苦着周楚暮的堕落。她也一直为还不上丁丁的钱而深深的自责,并不顾尊严的向于根海讨钱。其实林枳并不坏,她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爱。我想也是因为爱,所以周楚暮选择了的离开。

其实,一切罪恶,都源于善良。

后 记

合上手中的书,想到了我的十七岁,那段还未走远的岁月,恍若就在昨日。

记得我曾因为戏弄同学笑的前仰后合,也曾为了考试成绩一塌糊涂而哭的稀里哗啦。喜欢上历史课喜欢搜集在历史书上看不到的故事,喜欢政治课上我们为了回答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的场面;会在物理课上打瞌睡,会因为答不上数学题而求救于我的智囊团。喜欢听后桌男生唱跑调的《十面埋伏》,喜欢很多人围在一起评论NBA赛事;没事时也会天马行空的说笑,偶尔也会拽两句汪国真的诗。我也常和好友诉说心中的苦闷,也曾是安静的倾听者。但让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十七岁那个夏天,运动会上那被高高举起的赫然醒目的写着“永远的高一﹙2﹚班”的红色字幅。

十七岁也有属于我的秘密,那是只属于十七岁的秘密。

每一个十七岁都有一段漂亮的飞跃,每一段飞跃都会划出不同的弧线。十七岁那年或许我们都有了秘密,开始试着撒谎,做出自己认为对的选择。但是,请不要误解,这并不是罪恶在作祟,只是成长让我们有了秘密。

我们仍然都是好孩子。

甜酸读后感 篇4

老虎,是一种勇猛的动物,它头上有一个“王”字,这正代表着他惟我独尊的王者风范;那你是否想过,一只身陷铁笼的老虎,又是怎样的呢?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甜酸读后感 篇5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甜酸读后感 篇6

说起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我的父母早就给我买下了1——3本,只是当时我没有去关注,关注了也没有看戏去,因为,老感觉字太多了,太密了,一看就有种看不下去的感觉。但现在不同了,开了一次家长会,老师提到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一愣,我想,幸亏我买了。就这样我一点一点读了。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他有着名声很大的父母,却早早被神秘人——没人敢提的名字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失去父母的那一刻起,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他在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20xx年痛苦不堪的日子。他们的独生子——达力,诗歌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特别是对哈利,经常拳脚相加,看到这里,我真为哈利叹一口气,感到不公平。凭什么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呢!

读了一半,我合上了书,想到,哈利终于可以摆脱这痛苦的日子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并拥有了一个慈祥的校长。

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家,要知道对于哈利波特来说,他不求吃的有多好,有多丰富,也不求睡得多么温暖,或是凉快,他只想能保证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能吃到,吃饱。他只想让自己有个像样的床,每晚都能睡一个好觉。而我呢,每天要父母做京酱肉丝、水果沙拉,或是嚷嚷着去肯德基、德克士饱餐一顿!哈利穿的都是达利剩下的,而自己都是穿的最好的最新的。

读了这本书的一半,便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奢求太好的,不能太任性,见到什么要什么。为什么,自己老是控制不住欲望,见到东西就急着让父母掏腰包。从今天开始,不知自己能不能再控制住无用的欲望,浪费的奢求,不管怎么样,一点一点尽自己的力量。

哈利波特带给人们的太多了,足够支持我继续读下去,品味下去。

甜酸读后感 篇7

书中的灶王爷是一个有着大大眼睛的,留着两撇长胡须的小老头,只不过他有点不同,他是贴在上的。这个灶王爷天天穿着红衣服,瞪着大眼睛,还有个标准微笑——看着大家。灶王爷真不愧是管灶的!每天都为大家煮出香喷喷的饭菜。

他天天瞪着那双大眼睛,在家里看来看去。哎,我正要偷吃呢!灶王爷就盯着我看,看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偷吃就更没说了。

这边爷爷奶奶在吵架,灶王爷左看看右瞧瞧,他好象什么都明白了似的,眉头皱得老紧了呢!

我们家人一旦做了什么不对的事,灶王爷就举起他胖胖的手,皱起他细细的眉毛,用不太标准的英语连声说:“NO。”大家一看灶王爷那个严肃的样,自己倒忍不住笑了。

晚饭时,我、爷爷奶奶和灶王爷一起吃饭,灶王爷还是瞪着眼睛,不过他在笑呢!奶奶端着一盘土豆一步一步走来,看来爷爷奶奶都老啦,灶王爷可能也老了,可他还是那一副顽童样:眼睛瞪的老大,脸上有两抹永远都抹不掉的'红。

我感觉,我就是里面那个胖胖的小女孩。大家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我、爷爷奶奶、灶王爷、猪、狗,大家都幸福地生活着。新年到了,灶王爷得上天一段时间,大家把糖瓜给他吃,让他在玉皇大帝面前不要乱说话。不过,我想没有糖瓜灶王爷也不会乱说的,因为在心底,他永远爱着我们一家人。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很多“灶王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每时每刻地瞪着眼睛盯着我们,爱护着我们。我们都是最最最幸福的人,因为天天都有人在管我们,他们从心里爱着我们,盼望我们快快成长。

翻开书,灶王爷还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微微地笑着,他好像在对我说:“孩子,要好好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那。”是啊,你必须知道,那些管你的人,多么爱呀!

甜酸读后感 篇8

读完《小团圆》,放下书,忍不住为张爱玲叹气。才女身世可怜,生在那样一个末落贵族之家,父母早年失和离婚,母亲做着国际旅行家的梦,渴望有人来爱她,却从不把子女放在心上,从来没有给过她和弟弟母爱的温暖。父亲养着几个女人、只要有大烟抽,日子就过得。纨绔子弟有花不尽的家当,可是孩子却穷得只能在修道院借住,白蹭别人房租。

九莉心中最看重的两个人一个是母亲、一个是那男人。可是这二人却将她伤得体无完肤,命运由不得她选择,就只是命定了的。

读完一声叹息,可怜的缺少关爱的女人。纵然才女,也只是一个需要人来爱惜的小女子。童年缺失的爱,一辈子都补不过来,更何况成年之后,依然被自尊与自卑的、对爱的渴望所迷惑,却从未曾得到过真挚的爱情。

那男人是滥人。九莉知道的,也在不断自省,却身不由己,纠缠了二十年,为她感到不值。

书的末页,九莉那个关于孩子的梦,唯一一次的梦,使她幸福了好久。看得我都快要落下泪来,又是一声叹息。

她对于内心的剖析,也是客观和不留情面。可见是站在一个高度俯视人世间的。一个悲剧的人生,在她的笔下重现。因此更能够理解她的文学作品。从个人角度来说,更喜欢这一本自传。对于作家本人的兴趣大过她对小说的描写。真实的人生,是最刺痛人心、也是让人警醒的。

夜里,我在反复回想着这个迷样女人的悲情一生,感慨万千。

甜酸读后感 篇9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白天鹅红珊瑚》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红珊瑚”的漂亮天鹅的故事。红珊瑚爱美、贪玩,产下小鹅后,就把生活的重担扔在了自己的丈夫身上。而红珊瑚的日子倒是过得快活,每天都要花大量时间打扮自己,再去逗逗蝴蝶,抓点小鱼,过得十分悠闲。可不幸的事发生了,它的丈夫因过于劳累,睡得太沉,在睡梦中被蛇咬死,之后,又因为它的不负责,小鹅们一个个也魂归西天。在深思熟虑以后,红珊瑚放弃了自己美丽的容貌,收养了一对父母双亡的小鹅,从那以后,它再也没有打扮过,尽心尽责当起了妈妈……读了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我思绪万千。为红珊瑚的轻浮而气愤,也为它后来的悔改而感动……

文章中,红珊瑚的转变大得惊人。曾经,它轻浮爱美还贪玩,在早晨去梳理羽毛,将一窝冷得瑟瑟发抖的小鹅丢在窝里;它去挑逗年轻的雄鹅,却让一群没有生活经验的小鹅独自在水里折腾;它独自一鹅去寻找美味的小鱼小虾,却让嗷嗷待哺的幼鹅们饿得“吭吭”直叫……现在的红珊瑚不像以前一样了,它瘦了,每天尽心尽力的照顾幼鹅们。幼鹅们一只只长得膘肥体壮,洁白的羽毛被精心洗得干干净净,像一片片洁白的雪。读到这里,我被红珊瑚的转变所感动了。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母爱,足以令人改变从小到大一直未变的习性!我又联想到了我的妈妈。自生了我以后,妈妈多少个夜晚为了我而整夜未眠?多少次下雨把伞向我这边倾斜而自己淋得象个落汤鸡?我不禁感动得潸然泪下。当我读到红珊瑚因为保护自己孩子而被水獭咬断了一只脚和半边翼羽时,我又一次感动了。失去了翼羽和半只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红珊瑚的下半辈子飞行都会变得十分困难,甚至会因为在空中打转而迷失方向……后果很严重,但红珊瑚无悔,因为小鹅没有受伤,多么伟大的母爱!

读完了《白天鹅红珊瑚》后,我被文中的红珊瑚深深的打动了。母亲,人间第一亲,母爱,人间第一情,就算红珊瑚不是人,我还是要向它致敬!

甜酸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双面猎犬》,这本书分为两册,而《双面猎犬》这一册是上册。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高原上,一只叫洛戛的公猎狗在主人的命令下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叫达维娅的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一下跳到江边的倒下的大树上,而洛戛不假思索也跳了上去。这棵大树漂离江岸把它们带到了江心;但两次意外之后让它们的关系变化了许多。最终在洛戛和主人阿蛮星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吊桥上见面时,达维娅一下把背叛自己的洛戛撞下了桥,让大江吞没了。达维娅经过许多天的努力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开了两个月的埃蒂斯豺群,并产下了一只幼豺取名白眉儿。

但达维娅却一病不起,在关键时刻达维娅巧设毒计将黑蝴蝶所生的一对儿女害死,把小风笛的尸体藏在自己身体的土坑下,保全了白眉儿的性命。不幸的是秃鹫啄食达维娅的尸体的时候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整个豺群把白眉儿看作异己和罪孽,整天欺负、鄙视白眉儿,白眉儿也成了埃蒂斯豺群最末位的苦豺(每个豺群分有阶级分别为豺王、优秀的大公豺、平庸的公豺、母材、幼豺和苦豺,苦豺也想但好于我们军队里的敢死队或炮灰。)。但白眉儿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结合产物,在豺群中鹤立鸡群,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与不满,夏索尔一次次陷害白眉儿但他一次次化险为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只要肯努力就会得到别人的宽容和理解,不能对别人心怀嫉妒而去陷害他人。

甜酸读后感 篇11

打开窗户,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夹杂着一股香气,让人不禁想起那本《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封面语:“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刻一朵花的香。”

散文篇幅很短,句句精炼,叙述的每件事都如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无限的思考,尤其是书中那篇同名散文,总会占据我空白时间的思考。

既然选了这篇散文作整书的标题,那必定是作者丁立梅感触最深的一篇。全文分三部分,叙述三件平常小事:因为环境的微小改变而心神不宁,与做宫延桂花糕老人间的回忆,被卖杂粮饼的女人记住而惊讶,体现作者对平凡与寻常的思考。

总有那么一类人住于我们的脑海中,虽然是认识的人,但现实中必须以陌生的方式相处。我们也许会存在于陌生人的记忆中,到底有多少人认识你,数也数不清。

我家楼下的院子里住了很多老人,只记得脸却叫不出名字。小时候下来玩,我都能刻有哪些爷爷奶奶是准时下来聊天散步的,哪位阿姨会下来买菜的。后来我下楼玩的次数越来越少,在房间里写作业的时间越来越多,无数次地路过玩乐的小地方也没能看老人们一眼。

有一天我和妈妈路过那里,一个手上拿着扇子的奶奶说“哎呀!这个小姑娘长得比以前高多了!”“是哦!她以前经常拿来画画的,长这么大了!”我惊异地看着她们,都是当年那些散步的老人,过了好几年还清楚地记得院里有我这么一个爱画画的小姑娘。她们就像砖上的拖鞋,做宫延桂花糕的老人,卖杂粮饼的女人一样寻常,却又占据了脑中一部分,在遗忘了与认识之间徘徊。而我又在她们记忆与思想中占了几成,在我匆匆路过后,又第几次成为了话题呢?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种关系不可摆脱,就是记住与被记住的关系,当回忆的风吹进脑海泛起阵阵波澜,眼前浮现的也许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就像风会记住一朵花的香。

甜酸读后感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书籍是采掘不尽的富矿,是经验教训的结晶,是走向未来的基石;读书是人们重要的学习方式,是人生奋斗的航灯,是文化传承的通道。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要天天看书,终生以书为友,这是一天也不能断流的潺潺小溪,它充实着思想。”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实质上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读书水平。

在这个暑假,我首先翻开了知心姐姐卢勤的《告诉孩子,你真棒!》这本书。书中通过大量的事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每个孩子都是最棒的。

“ 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每个人都会有许多事不能如愿以偿。心理素质好的豁达开朗,沉着应对,于是成功了;心理素质差,烦恼缠绕,难以自拔,于是倒下了。就像一个木桶,它的盛水量,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智商),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情商)。 ” 好有哲理的一句话,从这句话中我明白孩子的任何一个小改变在你眼中都要看成是珍宝,对他的改变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那么惊喜。孩子年纪小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我们不要给以孩子过高的期望。其实,你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没有必要总去和别人的孩子比。任何比较都是有害的。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一个孩子都应该在他实际的基础上发展,而不是作别的孩子的复制品。所以当他学会写第一个字、讲第一个小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从孩子自身的角度出发,把他的过去和现在拿来进行比较,我们都要真诚地给孩子鼓励和支持。不要吝啬你的那句“你真棒”。虽然他写的这个字在你的眼里是那么的歪歪扭扭,还远远达不到你的要求,但是作为爱他关心他养育他的父母,更不应该有这样消极的想法。应该用你的温暖去呵护他成长。

其实,孩子们每天都在寻找别人的理解,盼望公正的评价。人对生存价值的需要比生存本身更加强烈。当孩子被贬损得一无是处时,就会表现出明显的抑郁,既影响健康,还会产生厌世情绪,甚至会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极端举动。就像那些常被列在调皮鬼一类里的孩子,为什么他们总是在犯错之后还是改不过来?其实他们的心并不是真的很坏!一直想和老师作对!而是我们给了他们认为不平等的“待遇”。他是这么想的:大家都不喜欢我,连老师都说我不听话。干脆坏到底吧!谁也不敢来惹我!这样总比闷着好。这样的例子我身边也有发生:我班有一个小孩很好动,跟人家接触的时候动作特别粗鲁,常伤害到别人,他的力气也比较大,常喜欢用脚踢别的小朋友。他的行为在我看来是一种无奈的发泄,因为大家都不跟他玩,所以他心里很难受。其他老师对他的态度都是很严厉的。有一次,我上课我故意点他起来回答问题时,发现他的答案是最好的,我在全班小孩的面前夸张地表扬他“哇噻!你真了不起!真是太棒了!”得到几次老师的表扬后,接下来的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很安静专心地做每一件事。我让让他把教室里的油画棒盒叠好,他一个人忙得满头大汗,直到把所有的盒子叠整齐!当时我对他的举动在全班小朋友面前表扬了他。确实,我给他的信任让他感到很自信和骄傲,因为老师已经认可他是个能干的孩子了!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常告诉孩子们,你真棒!

甜酸读后感 篇13

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一、历史的感动永不泯灭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二、怀揣梦想,拼搏奋斗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三、融入团体,学会团结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甜酸读后感 篇14

暑假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动物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优秀的猎犬洛戛在一次追捕一只母豺达雅娅的时候,在河边的树上被河水冲到一个小岛上,它俩只好和平共处,为了生存,它们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后来达雅娅生出一只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混血儿,叫白眉儿。

在白眉儿出生前它的爸爸洛戛掉入悬崖,它的妈妈因生白眉儿时失血过多也快要死了,它在临死前为了给白眉儿找养母,它把豺群里黑蝴蝶的小豺咬死了,黑蝴蝶看白眉儿可怜便成了它的养母。达雅娅冒着危险咬死小豺就是为了让白眉儿能活下来,这让我很感动。但达雅娅不会换位思考吗?如果它的孩子被别的母豺咬死了,它不会伤心吗?没办法,因为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的母亲都是为了孩子呀,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后来,因为白眉儿在豺群里犯了很多错,被逐出群体,它被逐出群体时是冬天,动物都在冬眠,白眉儿抓不到食物只好去投靠人类。刚开始白眉儿把一个酒鬼认为自己的主人,但酒鬼不出去打猎,一 直呆在家里喝酒,他就让白眉儿偷鸡,白眉儿偷鸡让全村人都知道了,让酒鬼杀了白眉儿。村长为了救白眉儿便买下了它。不久后,又有一个偷鸡事件,村民都认为是白眉儿偷的鸡,白眉儿为了村长的名誉,在山里呆了五天不吃不喝,终于抓住了偷鸡贼,这让我很感动。

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学习它知恩图报,还要学会遇事换位思考。

甜酸读后感 篇15

曾经有一份挚爱,漂洋过海来到我面前,那便是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但是虽然她们生活在同一生活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的性格比较温柔,很清纯,更加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爱,再加上她容貌不美,身材也很矮小。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所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容貌不美,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甜酸读后感 篇16

昨天晚上,我挑了一本《笑猫日记》中的《想变成人的猴子》,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在夏天开始的时候,我带着一颗受伤的自尊心,离开了杜真子的家,住进翠湖公园的一个山洞里,和一只受人虐待的猴子成了好朋友。一场暴雨淹没了山洞,我和猴子来到了马小跳的家。马小跳的生活让猴子羡慕不已。猴子一心想变成人,一个个开心好玩的故事就这样发生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不要有不切实际的想法。动物和人类无法相比,动物永远是动物,人类永远是人类。人类是高级动物,可以用头脑进行思考,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我们不要向那只猴子那样想入非非,愿望根本无法实现。

甜酸读后感 篇17

起初,我在书架上翻开这本书是因为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拥抱小熊就是拥抱幸福。因为这句温暖的话,我毫不犹豫的把它买了下来。

这个故事很长很温暖也很让人感动,主要讲了女孩小念因为爸爸去世了变得自闭不爱说话,被好多同学变本加厉的欺负,还给她戴上了“哑巴”的帽子。小念没有朋友,只能深深的陷入了幻想世界,她每天都幻想有一只泰迪熊陪着她生活,跟他说话。 而灾难却又一次降临到了这个不大的小女孩身上,小念出了车祸,泰迪熊在她的幻想世界里也永远永远的消失了……小念又在医院里认识了林医生和好朋友霍雨欣,林医生送给了小念一只新的泰迪熊并告诉她:“等你长大了,你会拥有很多很多的泰迪熊,也会拥有很多很多的幸福。” 生活终于平静了下来,过了一段时间,一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让小念深受打击,小念的妈妈被查出了癌症,只能小念来支撑着这个家,为了给妈妈治病,他白天要在学校努力学习,晚上还要去打工,回家照顾病危的妈妈。可是后来,妈妈的病情恶化,也永远的离开了小念。爸爸妈妈走了……同学对他的嘲讽……压得他喘不过气……这是普通的孩子无法承受的一个范围。她不能哭泣,只能坚强起来。故事结局的时候,在外国的朋友霍雨欣给小念寄来了一大盒子的小熊五颜六色,好多好多……是的,没错,正像林医生所说的那样,小念拥有了很多小熊,也拥有了很多的幸福。林医生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的坚强打动了天使。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嘴角不由得也向上扬起,也替小念这个不幸的女生开心,我懂得了,无论你有什么缺陷,上天给你制造了多大的困难,也不能轻易放弃,不能自甘堕落,要站起来,坚强起来。去打倒一切。就如同那句话: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经历了那么多困难,结局总是美好的,奇迹总会发生的,幸福总是会到来的。同学们,让我们也去寻找幸福的小熊吧!

甜酸读后感 篇18

《再见了,拖拉》这一本书写了要计划性的合理安排时间。

小姑娘叫马明月,在向天小学五年级三班,她是一个迟到大王,还是一个太平公主。她几乎每天都迟到,明月还真是太平公主。她迟到了,班主任在说她的时候,她也不害怕。还没开始上课,马明月就已经犯了六项错误,罚扫一个月的厕所。安娜和娜娜要去广播台面试,准备去当主持人。明月为了让生病的妈妈开心起来,也要去面试,当主持人……她们三人都考上了,明月也不用扫厕所了。明月本来就是迟到大王,去广播台早上七点多就要到校,在妈妈的建议下,明月做了一张计划表,但是,里面的内容和明月以前做的事完全不一样。三天下来,她已经心力交瘁,魂不守舍,又迟到了,当她捡到师兄的日记本时,她对计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就是计划要有可实施性,并且要坚持下去“。 她这样做了,她真的成功 了。

一张小小的计划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我们一定要把计划坚持下 去并把它实施。

甜酸读后感 篇19

近日读了校讯通推荐的著名儿童文学家“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短篇小说集《再被狐狸骗一次》。这部小说集主要收录了作家描写狐狸、老虎、豹子这三种动物的10篇小说。我读后感受颇深,不仅在语言方面受益匪浅,还学到了不少动物知识,对这几种动物的生活习性也有了较深的了解:动物有感情,动物通人性,动物也懂得知恩图报。更有趣的是悟出了与狐狸、老虎、豹子这几种动物有关的一些俗语的来历,现在总结几条与大家分享。

为什么说“一山不容二虎”呢?这有一定的科学道理:因为老虎的食量很大,一顿可吃30公斤肉食,而一方土地上的食物资源是有限的,难以养活两只成年的老虎。所有,成年虎会用残脱的虎毛和粪便划定自己的觅食范围,不许同类闯入。在发情期以为的时间里,哪怕是相貌再英俊、风度再潇洒的虎先生闯入虎小姐的领地,也会遭到虎小姐的驱逐;反过来也是同样,再漂亮的虎小姐闯入虎先生的领地也会遭到虎先生的驱赶。若是两只老虎互不相让,其结果是“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因此就有了“一山不容二虎”的说法。呵呵,动物园里一个大铁笼里的几只老虎之所以能和睦相处,是因为它们没有食物压力。

为什么把语言或行为气势汹汹,让人感觉不寒而栗的那种泼辣、凶悍的妇女叫做“母老虎”呢?因为在虎的世界里,雌虎要独自承担养育后代的重任。不仅要自己糊口,还要养家,管饱一窝虎仔,比起过着悠闲自在的贵族生活的雄虎来,雌虎的生存压力要大得多。只有更威猛更凶狠更残忍更无情,才能捕获到更多的食物来养家糊口。所以,俗语就把泼辣、凶悍的妇女叫做“母老虎”。

汉语里“狐媚”“狐狸精”又是怎么来的呢?狐狸是一种聪慧机警,动作轻快敏捷的中小动物。它脸颊短而微微凹陷,五官清秀而洁净,皮毛光滑漂亮,乍一看去确有蛊惑人心的媚态,因而汉语里有了“狐媚”一词,人们把卖弄风情、妖媚迷人的女人比作“狐狸精”。虽然“狐媚”“狐狸精”都是贬义词,但是明显含有妒忌的成分。

为什么把胆大妄为的人叫做“吃了豹子胆”呢?为什么说“虎死威不倒”呢?又为什么说“兔死狐悲”,而不说“兔死狼悲”或“兔死豺悲”之类的呢?这里面都含有一定的动物学知识。

我想,爱读书的你一定能从书中找到答案的!让我们亲近书本,增长智慧吧!

甜酸读后感 篇20

最近几天,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萧红,她是那个特定年代的一朵奇葩。而《呼兰河传》则是萧红生前写的最长的一篇小说,它是一部充满温情,童趣,娓娓道来式的“回忆性”小说。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大地一到严寒的季节时,整天飘着飞雪。还有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火烧云。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台戏 …… 都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生活气息的影像。

这本书里还说萧红生前最疼她的人只有她的祖父 …… 有一次,萧红摘了许多玫瑰花插在了她祖父的帽子上,她的祖父不仅不知道,还对萧红感叹:这个季节的花可真香啊!惹得萧红哈哈大笑。

看了这本书,我从中获得了一种思想的领悟,从而有更厚重的童年,更坚实的成长,虽然萧红的童年我很向往,但是我没有什么机会去体会这其中的乐趣。

萧红用明亮的眼睛观察着世间万物,她用神奇的笔记录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耳朵清晰的听着人生中最美妙的音乐!

萧红她说过:走进名著经典的世间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

我会永远铭记这句话,因为它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甜酸读后感 篇21

人,这个矛盾的高级动物认识帕斯卡,自然是从中学时代学过的“帕斯卡定律”开始。在读“顺应自然”系列丛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第一感觉是:咦,这不是一个物理学家么?怎么还是社会人文方面的专家?读完书以后的感觉是:自然科学的基础便是哲学、社会科学。西方的笛卡尔、牛顿等大名鼎鼎的自然科学家,同时也是狂热的哲学分子,如果不能成为哲学家的话。《思想录》记录了帕斯卡的哲学思想、社会科学的认知:人是崇高的,也是可悲的;在无限大与无限小之间,人的存在便是一种悖论;在无穷大的空间、永恒的寂寞中,作为人的作者也感到了无比的恐惧;而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人看到了虚无,在承受痛苦的磨难时人得到了锤炼;触及人,就像触及风琴,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音律是什么?人既尊重自己,又鄙视自己……人啊,你这个矛盾的高级动物。因为思想,你与动物有所区别;也因为思想,你将自己与别人隔开,认识了自己的独立存在。与蒙田一样久病缠身,也和蒙田一样在这种极为不利的条件下积极地思考。人是会思考的芦苇。而作者的思想充满了二律背反,康德认为,由于人类理性认识的辩证性力图超越自己的经验界限去认识物自体,误把宇宙理念当作认识对象,用说明现象的东西去说明它,这就必然产生二律背反。于是,上帝存在是不可思议的,上帝不存在也是不可思议的;灵魂和肉体同在,以及我们没有灵魂;世界是被创造的,以及它不是被创造的;有原罪,没有原罪。作为一名自然科学家,他将蒙田的《随笔集》和拉罗时福柯的《箴言录》有机地结合起来了,特别是蒙田的思想几乎是批判地吸收了:这是本书的一个看点。全书读起来不是十分流畅,但是俯下身来,总是能发现作者的智慧……

甜酸读后感 篇22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甜酸读后感 篇23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甜酸读后感 篇24

本书有三个故事,这是一本特别好的动物小说,材料的选材也很“新”,选择了白天鹅,沈石溪的有关天鹅的动物小说,只有几篇。故事充满了悲伤,但却让人终身难忘。

第一个故事就是“白天鹅红珊瑚”,红珊瑚是一只爱美的鸟,他自己不去孵蛋,她的丈夫灰肩雄只好自己孵蛋,小鹅算是孵出来了,但灰肩雄劳累过度,在湖中睡着了,被毒蛇咬死。他只好暂时放弃打扮,去照顾小鹅,小鹅很快就被猛禽抓走、在大嘴乌鸦口下,红珊瑚救出了青宝和豆蔻的两只天鹅蛋,从此痛改前非,尽心尽力抚养青青和豆豆,在两只小天鹅就要被水獭吃掉的危机关头,红珊瑚前去救援,受了伤,不能南迁,用自己的魅力诱惑乌尾雄,让他带领两只小天鹅南迁……

《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记录了五只哨兵天鹅的哨兵经历,充分写出了什么时候上任,哨兵经历最值得纪念的事和殉职过程,五只天鹅无一死得壮烈,令人泪如雨下。哨兵天鹅竟然克服了自己软弱的天性,为了保护别人被杀死。

《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说了白天鹅红弟一生七次冒险,轰轰烈烈地干出了一番事业。冒险使他脱离生命危险,赢得美人归,还成为了鹅群的首领,最后一次冒险使他受万鹅敬仰的死在了鹅王的王位上。

白珊瑚都能改变根深蒂固的坏习惯,为什么你就不行了改掉你的坏习惯,其实什么事都有可能。殉职的哨兵天鹅:半点红,有自己的生命杀死了威胁鹅群的鹰的雏鸟。他在两只鹰的猛烈攻击下,忍着痛苦,终于将鹰巢推下树,砸死雏鹰,半点红都能干出不可思议的是,你为什么不可以?红弟能有这么好的生活,就是因为他的七次冒险,万一他还在蛋里不去挣扎着出壳,他就会被大嘴乌鸦肢解了。只要你有勇气,什么是不能成功?

甜酸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甜酸读后感 篇26

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告诉我:哪里的空气被污染了,吸了会有害健康;什么样的牛奶有致癌物,喝了会得癌症;哪种香肠含瘦肉精,吃了会生病

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甜酸读后感 篇27

宋词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之一,宋词以完美的艺术形式与唐诗和元曲相互辉映,同为我国古代文苑中的三株奇葩。几百年来一直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我爸爸就是一个宋词迷,不仅自己喜欢,还要熏陶我,也给我买了一本《宋词三百首》,要我试着背诵。一开始我不怎么喜欢,但是后来我发现电视上有人朗诵苏轼的《念奴娇 赤壁怀古》,那么铿锵有力,那么引人奋进,简直太美啦!于是便也拿起书本试着诵读。

之后,在爸爸的夸赞中,感觉确实不错,读完之后也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岳飞写的《满江红》,我很崇拜岳飞。这个暑假电视上正在热播的《精忠岳飞》,讲的就是岳飞精忠报国的事。岳飞是一个胆大、心细、智勇双全、待兵如子、对待士兵不抛弃、不放弃,充满正义感的人。我从那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中好像看到了岳飞要收复中原的坚强决心。岳飞为了保护天下人民的太平,不怕牺牲,英勇作战。但是皇帝赵构和奸相秦桧怕岳飞功高盖主,就以莫须有的罪名斩了他。但岳飞强烈的爱国精神激励着千百万人奋起,该词写得慷慨悲壮,壮怀激烈,很多年来一直被世人所称赞。岳飞死后,他的后代为了纪念他,都在家中挂上一面“还我河山”的锦旗。

还有好多的诗词写得都很棒,在诵读的过程中,我还了解了不少人物的各种故事,学到了好多知识。

古人的知识是丰富的,宋词的博大精深远远不止这些,希望同学们以后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以发扬光大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长大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甜酸读后感 篇28

梁启超著《李鸿章传》,第一句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梁氏文风总是这样干脆而旗帜鲜明,读起来让人感觉很是带劲。

书中叙述了李鸿章一生的所作所为,言语犀利,但又不失客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将李鸿章与一些古今中外的名人作比,挺有意思的,现摘记如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之前我对霍光一无所知,因有这样的比较,所以就找了些他的资料来看,顺便也长了点历史知识。)梁启超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无术。(人家李鸿章24岁就考上了进士,他还这样批评人家,我们这些人岂不跟目不识丁差不多了!)

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志向不能跟人家比啊!)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竟然比霍光还强。这位梁同志对学问的要求实在是高。)

当然了,上面括号里的现代语就不是原文了。

第二,和诸葛亮比。

李在用人、用兵、廉洁奉公方面远不如诸葛亮。但在艰苦创业、鞠躬尽瘁、赤胆忠心方面,二者还是有共同之处的。

第三,和王安石比。

都实行变法革新,见识超过常人。但在规划和眼光方面,李比不上王安石。

第四,和秦桧比。

这一段很精典:“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哈哈哈,梁同志极富正义感和公正性。

第五,和曾国藩比。

“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曾是他的恩师啊!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他都靠曾的一手提携才得以成就。世人也有定论,他们两人比,李是不如曾的。他们两个的区别是:曾是儒者,常有急流勇退之心。而李则坚韧不拔,毫不畏难。这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还比了十几个人,个个精辟,因对那些人不是特别有兴趣,就不记了。

梁启超对李鸿章作了这样的总结:“要而论之,李鸿章有才气而无学识之人也,有阅历而无血性之人也。”虽然这样,但梁还是认为当时举朝上下五十岁以上的大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因此,梁启超甚为国家前途忧,在著作的最后用了下面这首诗: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看过这本传记之后,我感慨良多。一感慨有人能把文章写得如此精妙,而且他还勤奋得很,人家李鸿章九月底才刚死,他梁启超十一月中旬就把这部传记写出来了;二感慨成为一代伟人得需要多么高的道业和造化,即便象李鸿章那样一生勤奋不缀,也仍然无法突破先天不足带给他的局限性;三感慨自己的渺小和无知,本来就天份有限,还不知进取,且沉溺于小小情调,甚至于低级趣味,实在另人汗颜。

愿作此记之后,我的人生态度从此会有所不同。肯定会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