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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精选31篇)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精选31篇)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3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4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5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6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7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纯洁、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道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8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9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0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1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2

菲苾说霍尔顿喜欢的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霍尔顿认为是的。安多里尼老师说“为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英勇死去”“微不足道的事业”正是霍尔顿认为的真正的东西。其他多少是功利的。

人一定会受环境的影响,发达的机械主义文明势必会加深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这可以说是全书悲剧的根源。制度使个人变得利己、虚伪(马克思主义有一个人的“异化”理论,LZ不装13了,感兴趣自己了解)。乡下人往往比城里人质朴,比如说。老子理想中的“小国寡民”恐怕也意在此。

在霍尔顿一连串的咒骂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变化。LZ挑一个说一下。同学在演讲中离题时,老师给了他不及格。这个老师总是强调统一和简化。“问题是,有些东西不能统一和简化”,霍认为他讲的很有趣。这是人思维方式的变化。

还有,Game,my you get on the side where all the hot-shots are,then it’s a game,all right~I admit if you get on the other side,where there aren’t any hot-shots,then what’s a game about it? game.

老师对他说的规则,他有自己的认识。所谓公平的游戏带给他伤害。

霍尔顿是过分感性而缺乏逻辑的。他总是凭自己的感觉。他喜欢的是乐队里一个敲鼓的人,是茂丘西奥(他肯定也喜欢桑丘),完全凭感觉而不是逻辑。事实上,霍尔顿的逻辑是怎样的呢?举个例子,

The only trouble was,her mother answered the phone,so I had to hang up.

这种逻辑和他常说的“我没那心情”是一样的。

霍尔顿是耽于幻想而脱离现实的。他不是那种下定决心然后就能按自己的命令执行的人。在他的想和做之间有一条鸿沟。他幻想和弟弟说话,幻想搭车去西部,幻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在生活中,他又是“你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的人(有点精神分裂神马)。霍意识到自己的幻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界限。就他对琴的态度,书里有一句话,

I started toying with the idea,while I kept standing there,of giving old Jane a buzz? only reason I didn’t do it was because 1 wasn’t in the you’re not in the mood,you can’t do that stuff right.

这表明了霍对自己幻想的认识。他害怕现实中那个改变了的琴改变他幻想中的琴。

这种失败感是最深刻的失败感,导致霍尔顿持续的“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而他去西部的理想与其说是独善其身不如说是一个无法适应环境的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所以菲苾想和他同去的时候,他很生气。

客观地看,不从霍的角度看,霍尔顿是一个普通的善良敏感无法处理自己的感情无法适应环境而自暴自弃的少年(他不成熟,所以谈不上世界观)。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3

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4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5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6

“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的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还要自由、幸福的活下去!”这番辛酸又坚强的话出自《安妮日记》主人公,一位名叫安妮·弗兰克的犹太少女的日记中。

我默默的将这段话读了一遍又一遍,反复思索着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暗天无日的藏匿生活;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品的极度稀缺;恐怖的空袭噩梦般的反复上演;恐惧绝望的日日夜夜。这种窒息的地下生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可安妮却把这种生活当成“一场浪漫又刺激的冒险之旅”,带着她的日记踏上了征途……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十三岁生日时父母送给他的礼物,于是安妮与这本笔记本的对话成了安妮每天必做的功课。但在温暖的的小屋外,世界并不太平。一九三三年,希特勒上台,开始了对犹太人残酷的种族迫害。迫于形势,弗兰克一家带着其它四位犹太人逃到了公司的密室里。他们白天必须安静,以免被楼下的工人或邻居发现,晚上才可以自由活动。在日记中,安妮犀利的控诉了法西斯的种.种恶行,在战争机器的碾压下,明天的世界将会呈现怎样的一番景象呢?对此,善良的安妮始终相信:“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

我查了资料,结果让我震惊:一九四四年八月四日,警察闯进秘密小屋,八名成员被捕!八个月后,只有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活着从集中营回来。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纳粹德国投降——世界如安妮所愿迎来了和平的曙光。我们不会忘记,有一双来自天堂的眼睛正默默的注视着我们。她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历史名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一个战争的牺牲品,一个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孩子。

是啊,战争又有何意义呢?如果我们呼吁和平,将会有多少人免遭战争的残杀?让世界不再和平。如果某些国家不那么霸权,不那么好战,如果这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战争,为什么不让和平之花永远绽放?这样下去,我们离第三次的世界大战又有多远呢?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7

前不久,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小兵张嘎》。我以前看过关于张嘎的老电影,这次再看书,让我对这个小英雄又有了更深的认识。

这本书写了1943年发生在冀中平原白洋淀地区的事情。张嘎子从小父母双亡,相依为命的奶奶为了掩护在她家养伤的八路军,也被鬼子杀害了。嘎子从此孤身一人。但失去亲人的悲痛不但没有使嘎子意志消沉,而且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坚定了复仇的信念。

嘎子聪明淘气,爱上树掏鸟,爱下河摸鱼,还爱搞点恶作剧。看着他的那些有趣的故事,体会他的那种心情,就像是我们自己的故事一样,让人倍感亲切。嘎子机智勇敢,临危不惧,为了把日本鬼子引到八路军设好的埋伏圈,冒着生命危险与“白脖”周旋,帮助八路军成功地打败了鬼子的部队。他从一个为亲人报仇而踏上战斗之路的孩子,成长为一名八路军真正的小侦察员,处处都表现出他的机灵顽强。

嘎子的故事给我带来了阅读的乐趣,嘎子的精神也为我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他那种身处险境却积极乐观的精神对我产生了极大的鼓舞。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虽然没有经历战争的洗礼,但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和困难。想想以前,一有困难我就不知所措,甚至打退堂鼓。有一次,我在英语课外班上的测验成绩不好,觉得自己学不好英语,就想放弃这门课。后来,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才重拾信心,坚持学了下来。看了嘎子的故事,我觉得自己好惭愧。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从容不迫,乐观向上的态度。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时不能被它吓倒,要保持冷静,勇敢面对,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就一定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8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19

这个岁月是没有未来的,实质般的荒凉,冷漠得让人颤心惊,行走在古市,像看透了那些没有热情,让人胆寒的灵魂,草芥上是比它更加廉价和丑陋而可怜的白骨,野兽衔食的惨白齿痕透着沧桑,最终肉体随着堕落的灵魂坠入地狱……

她死时确实没有了念想,她被这世压榨了所有的信念,最后落得个灵魂都枯败的地步,亦步亦趋地走向死亡。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是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一缕孤魂,封建礼教的牺牲品,时代培养的一群贪婪的恶魔,蚕食着人的情感,渐渐冰冷的心刺痛着懦弱的灵魂,一次又一次地用冷言嘲讽来消磨她的生机,活着竟成了最后的追求。所谓的面善人慈竟是如此冷酷,宣扬着生无所恋,死无所安。以麻木,冷漠磨砺的一把剑来切割那最后柔软的血淋淋的心脏,将那最后的颤抖都消磨殆尽。

生活的信念,不!这不再是生活了,它只是具被百般折磨的肉体了,应该叫作:活下去的信念。也在当作安慰的无聊的麻木看客中被毁灭了,未老而衰朽,未死而如尸,形惨惨而心无动。若心中有哀,脸上无悲,那是恋生使然;脸上无悲,心如枯泉,则对生已无留恋,内心已无哀,她就陷入绝望的境地,也只等风月中吹散她已如尘埃般的肉体与早已颓落的灵魂一并迈入地狱,这样绝望的灵魂定然没有办法在死后得到解脱,再去地下继续过着懦弱的生活,等待着哪一天的救赎……

究竟怎么了,连泪水都被封建礼教给标上了惺惺作态,沦为麻木的看客的装饰。

究竟怎么了,就连"仁慈"也为道士冠上了丑恶的虚伪,变作残忍的看客的嘲讽。

她是不死也得死了,这样一个冷漠得世界,没有了精神支持,她还怎么"活下去",倒不如一死了事,还能得到个”清白“的身躯来看看形形色色人的丑态,恶俗以及步入死亡……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0

沈从文的《边城》中所描绘的茶峒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山清水秀,美不胜收。在这样一个唯美的地方,一切都很淳朴,生活淳朴,风俗淳朴,以至于连爱情也很淳朴。茶峒边白塔下有一家人——一位摆渡老人,老人的孙女翠翠和一只黄狗。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祖父走散了,却碰巧得到了船总的二老傩送的帮助,回了家,那一刻,他俩情窦初开了。谁知大老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但是天保最后成全了傩送自己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二老也因此离开了翠翠,而老船夫也因担心翠翠的婚事而在一个雷雨天溘然离去。一切都没了,但那段凄美的爱情却在读者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边城》虽是一个悲剧,但是二老为翠翠唱情歌的那段故事却是无比美好。没错,走车路看似平坦,但是怎么能和马路的浪漫相比呢?整个故事,妙就妙在这条弯弯曲曲的马路,是最淳朴的爱了,而真正牵动翠翠的心的,也正是这种淳朴浪漫的爱情了。这段故事,也正诠释了少男少女之间的感情。

但是,在整个爱情中,翠翠似乎起了主导作用,翠翠喜欢二老,这点翠翠自己也一定清楚。而二老也喜欢翠翠,这原本是一拍即合的事,但是翠翠却太过羞涩了,甚至连一句“愿意”也不肯说,这么一个悲剧,也可以说是翠翠一手造成的。羞涩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在面对这种事时有时真应该果断一点,因为在面对朴实而单纯的人时,过分的羞涩也许比什么都可怕。

不过,在小说最后,也不乏有希望存在,正如书中所写“也许‘明天’会来”。“明天”是多久呢,虽然无法知晓,但翠翠的路还很长,也许真能“等”到了也说不定。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那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看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

安妮原本是一个做过许多活儿的孤儿,但是被马修兄妹收养了。马修兄妹原本要收留一个男孩,可领回的只有安妮一个女孩。虽然马修兄弟原本要收留一个男孩,可后来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因为安妮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快乐,也正是因为她的乐观,她才交了不少朋友,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很充实,也因为她的乐观,她才能当上老师,养活马修兄妹。

我想到了自己,因为一点点小小的挫折,就变得十分悲观。看了这本书,我决定,面对什么事情都拥有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充满乐趣。

生活中的不如意,不要把它当做一种痛苦,你可以把它当做彩虹前的暴风雨,只有经历过暴风雨才会有绚烂的彩虹。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2

卡夫卡和格里高尔后者是《变形记》一文中蜕变为一巨型甲壳虫的主人公,旅行推销员。而前者则是这只巨型甲虫的一手制造者,现代派文学作家,〈变形记〉的作者。

细读《变形记》,竟发现以上两位人物颇有相似之处。

同样的无归属感。

这一点在卡夫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记传中提到,他是犹太人,出生在布拉格,讲德语,臣服于奥匈帝国,集犹太,斯拉夫,德意志民族的成分混杂于一身。如此复杂的身世,无疑使这位文坛巨匠陷入了重重的归属选择中。可是事实并没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他最终成为孤独流浪的游客。在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可是我没有祖国,因此什么也不能抛弃,而是想着如何去寻找或创造一个祖国。”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他的身体发生了突变,失去了说话能力,也同时使他被排除在人类之外。因此,“他扭了扭脑袋,痛苦而愤懑地把头挨在地板上磨蹭着”,他没有勇气提高嗓门让妹妹听到他的声音。

同样但却又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同样,是因为他俩都与陌生有着瓜葛,只是卡夫卡对别人陌生,而格里高尔则陌生于别人——这是相反之处。

他(格里高尔)到处碰壁,先是吓着了秘书主任,然后又遭到父亲的攻击,最后,连一向关心他的妹妹竟也开始表现得不友好。莫大的陌生感让他的心理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心理的创伤成为格里高尔最终死亡的重要因素。

同样的孤独感。

“实际上,孤独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对我极大的诱惑。”——卡夫卡语。

“因为家人忽视自己而积了一肚子火。”——格里高尔。

很显然,卡夫卡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自己的情绪,文如其人,莫不如是。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3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真的很”伤”,可哀伤之余,又不得不引人深思:为什么一个天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呢?

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可因其父母把他当作赚钱工具,不让他读书,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从全文来看,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与方仲永堕落成常人绝对也是最最分不开的原因之一,便是他父亲的所作所为。

仲永那时还小,虽然天资聪颖,但并不能辨别是非。父母们也正应该在孩子像仲永一般大的时候,多灌输正确的思想,让他们多读书,多增长知识,更何况仲永还是一个神童,若让他好好读书,长大必然会成为一个才子。可他的父亲却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竟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以至于变成后文的”不能称当时之闻”和”泯然众人矣”。

但是他堕落于常人,却也跟自己分不开关系。

作者王安石在本文中曾写过他在仲永12、3岁的时候见过他,虽依旧有些才华,却不如以前了。也就是说,仲永这时还算是一个天才,现在再好好读书,也为时不晚,还是能小有成就的。而且仲永也12、3岁了,已不再懵懂,可以不必当作父亲的赚钱工具了。可仲永却依旧听父亲的话,每天走遍全县,作诗,写对子,收报酬,丝毫没有一点觉悟,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改变,也正是这一点,使他错过了最后一个机会,从此碌碌终生,泯然众人。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仲永着实令人哀叹,但我们现在更为重要的,则是不要让后人或身旁的人在”伤”字后面加上我们的名字,那样就比仲永更加可悲了。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4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5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6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7

《变形记》并不易读,说其不易读是因为这本书没有优美的文笔,而且读起来会觉得有些枯燥。但这本书的内核却揭示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小说其实并不复杂,讲的是旅游推销员格里高尔有一天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甲虫,他并没有非常惊慌,而是担心自己能不能立即去公司上班,因为如果不能去上班,就会被开除,没有工资可拿(从这也或许可以看出资本对人的一种异化)

故事接下来就很荒诞又自然的进展下去,家里人发现格里高尔变成了大甲虫,从一开始的照顾慢慢到厌烦。厌烦的原因我猜测主要是因为格里高尔不能再做出贡献,不能再为家人提供金钱。最后文章结尾以格里高尔的死亡,他的父母以及妹妹愉快的外出旅游为结局。

这篇小说的故事其实不复杂,而且全文以一种近乎平淡的语言被叙述,但我们或许可以看到卡夫卡向我们揭示出了一种道德异化,如书中的亲戚在人变为非人的情况下,亲情又会成为什么?我们也可以设想,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依靠什么来维持的?倘若一个人没有了人类的躯体,之前的感情还会存在吗?或许还可以再设想一下,感情/道德的本质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很复杂并且很难去回答,回到《变形记》这本书,卡夫卡无疑是悲观的,从文中他向我们揭示了感情的本质是金钱,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用金钱来维系的。最后文章的结尾,有一个细节,当格里高尔的父母与妹妹外出旅游时,文中写到:“当到达目的地时,女儿第一个站起来并舒展她那富有青春魅力的身体时,他们觉得这犹如是对他们新的梦想和良好意愿的一种确认。”

当格里高尔的死亡没有金钱上的价值时,他们很快便选择了遗忘。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8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_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 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 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29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30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

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篇31

就在这一瞬间,一阵悠扬的钢琴声吧我带回到现实。我心头里的一片片乌云,从而消散,无影无踪。不知是什么的力量让我振作起来…

还记得那一次我推开了那扇门,优美的钢琴声传入了我的耳际,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他那蓬松浓密的头发,真令人有点不堪入目。他在钢琴前入迷得弹着,我被他的琴声吸引住,我大声夸赞道:你弹得太好了!但他丝毫未动,于是,我小步迈上前,但我的走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用愤怒的眼神望着我,眼睛在脸上放射出光芒,好像刺穿了我的内心。他发疯似地向我砸东西,我无奈地走上说了一句:我只不过想和你交谈一下,和你倾诉我的心事而已。我低下了头,满脸的沮丧。他挥一挥手,弹起了愉快的乐章,对我笑了一笑。他拿起纸条写到:现在你快乐些了吗?我愿意和你交谈了,你尽情倾诉吧。

我在纸上写道:我是个忧愁女孩,生活中是那么的脆弱,遇到挫折,只会逃避,不时想说出放弃二字。他细细地看,笑一笑,在纸上快速的写上几句话,递给了我,我一丝不苟地看,感到一点忧伤,他写上了自己的悲惨遭遇:谁的人生都会有挫折,只是大家面对的方式不同。十几岁时,我的妈妈因病去世了,我的家就像只剩我一个孤零零的活着,这一刻,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温度,冷冰冰的,痛苦的感觉,沉重的打击缠绕我,但我怎么能这样就倒下呢?我勇敢地和命运作斗争,因此,我悲苦生命因为坚强的点缀而美丽起来。之后我的音乐世界,幸福的来源受到耳聋的打击,可能别人这时会放弃音乐,甚至放弃生命,但我不会,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被命运捉弄了,是岁月把我练成了巨人,一个坚强的人,我毅然承受着痛苦…只要你有一种意志,一个决心,把命运改写,冲破艰难,挫折,你就战胜了生命,看到了彩虹!坚强是战胜困难的最好方法。

我很惊奇疑惑,在纸上忍不住地问:这么悲惨的命运,你怎么能弹奏出这样愉快的音乐呢?怎么能这么坚强地活着,你一定有藏在心里的信念吧!

他坚定的对我说:人不是因应生活而生活,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一样可以活得精彩。人生的意义不是名与利,不是地位与金钱,而是积极地谱写生活,充实地活着,那便是一个美好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只属于音乐,我可以为音乐付出一切,我亦可以吧毕生的精力全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中,音乐就是我心中唯一的信念罢了。

在这一刻,我好似懂得了什么,然后我在纸上写上:谢谢你,请问我可以问你最后的一个问题吗?他点了点头。

“你是贝多芬吗?我用力地在纸上写。他笑了笑,继续做工作,继续谱写美好这个词语…

音响响起了雄厚浑浊的《命运交响曲》,这一次我真的醒了,被一个音乐巨人的心灵唤醒了,被他的精神重新洗礼了一次。心里多的是感受,生活多的是美好,人生多的是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