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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精选19篇)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精选19篇)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3

假如本书被认为是女性主义经典释读文本或被当成言情小说来阅读的话,我想我不会有太大的惊讶,像安玑那样因苔丝失身而惩罚她、厌恶她,像村民们那样歧视苔丝,无一不是女性主义批判的绝佳范本;而那些靠弱智牌马达驱动的言情小说般的拖沓的语言、俗套的情节,在苔丝在婚前婚后想对安玑讲明她身世那节表露无遗——那时的他们哪怕再坚决一点、再有智慧一点也不会有接下去的故事发生——然而哈代的小说终究比高级言情小说和女性主义批判范本要强,我想就在于两点。

一是政治粉刺。哈代先生更像是一个报纸社论的特约评论员,总是冷不防地跳出来议论一番,对感兴趣的东西针砭粉刺。像说安玑父母那种徒,一般的苦难无法得到他们垂青,但大奸大恶大是大非的罪恶却能激荡起他们的同情心;又说什么做父母的不告诉子女人世间的险恶,不管是出于保护他们还是什么的原因,都是不称职的。那样的议论,处处可见,如此尖刻的评论也实在非看尽尘缘的老学究莫能办到。再者,苔丝这个惨剧本来就是对政治的粉刺。亚雷·德伯这个坏蛋,他不但玷污了苔丝,还虚伪地入教以为能够掩饰其罪过,免于世间和永生的罪责,还为其再次犯罪披上一层羊皮。还口口声声说苔丝的存在就是引诱她,要她发誓不要用她的美貌来诱惑他云云。这样的人,何曾不是哈代先生对教会、对所谓上流社会一种尖刻的粉刺?莫怪乎这样的书要被禁了。至于安玑,也是哈代粉刺的对象,不仅仅生性软弱不敢应对真实,当两人面临危难时,还说若苔丝不在他身边,他就会依靠想象把她想得稍微好一些,那简直是小孩不是男人的表现;而且,还因为他对人对己双重标准,抛弃了苔丝,间接成了这个杯具的帮凶。

二是人物的复杂性。苔丝从来都不是个性刚强的主儿,别看她从小就操持家业,数次拒绝亚雷·德伯的诱惑,但她的内心根本不像外表那样刚强。她只是一个需要保护、需要被人爱的人,所以她无条件地顺从自己喜欢的人,无条件地听那个人的话,即使被他们抛弃责备、被他们当奴隶使唤,她也觉得值得。她没有独立的思想与意志,她需要安玑这个让她每一天活下去的寄托,她就好像一个傀儡虫一样依附在上面,只会木木地听话。难怪李逍遥找来36个傀儡虫就救活了林月如了。但她却遗传了德伯家好冲动的传统,被激怒就奋而杀人。同时,她只懂得激化矛盾,不懂得避祸,既曾被亚雷伤害,就应处处躲开他,可每次见着他都要说上许久,呆在一块?忍到最后无法再忍,就呼哧一声杀死了他?就此而言,苔丝和《茶花女》里的玛格丽特乃至《里斯本之夜》里的海伦比起来,截然不同。苔丝是外强中干,后两者却如蒲苇,虽柔却韧。虽说不同的类型无关优劣,但却注定了其命运。苔丝更像是戏剧里那完美的木偶,虽然完美的体现了一个完人是如何被毁的,但却缺少独立生存的潜力。还记得苔丝在绝望中写给安玑的信么?里面不仅仅长篇幅地历数了苔丝对丈夫的爱,还宣称没了他就活不下去了,哪怕死在他身边也可。也许就是如此,两人在逃亡时就

如俩小孩,根本没有抵抗的潜力;而玛格丽特乃至海伦,却总有一种强韧的信念,自己活在人间,为更好地活策划道路。就好像Bible说的那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书)值得记住。

就因为这样的性格杯具,加上这个社会风气(有害人的人、有逼人至死的人),故而必然导致杯具的诞生,就连埃斯库罗斯也不忍心叫出歌队来唱述这个悲惨的故事。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4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5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绅士福格(全名菲勒斯·福格)在赌场与朋友打赌:只用八十天就绕地球一周,这时候,恰好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长相与福格十分相似,于是被一个英国皇家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小偷,于是和福格主仆两人在一起。在途中遇到了一些事,如:因为铁轨没有修好而骑大象了,遇到了艾乌达并解救她了,遇到了海上暴风雪了,仆人路路通(全名若旺·路路通)被菲克斯灌醉了跟不上主人了,遇到了一个快断了的桥差点掉到了下面的河流里了,火车又遭到土人的攻击了,火车太晚,只好坐雪橇了,到了最后,只差五分钟,第二天,原来少算了一天,最后,他赢了的一件事。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菲勒斯·福格在危难面前总表现的镇定自若,这完全源自于他丰富的阅历和强大的自信。在他冷冰冰的外表下,隐藏着强烈的对生命的热枕。他从不放弃希望,无论前面的道路是怎样的艰难他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若旺·路路通有着法国人特有的浪漫的性格。他由于性格淳朴、冲动、莽撞总是不停地闯祸;可也因为他的机智和忠心耿耿,在危机关头救了艾乌达。后来又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全车的人。菲克斯愚蠢又偏执。他对自己认为有盗窃英行巨款嫌疑的福格的环球旅行设计了许多障碍,使福格在一路上陷入重重麻烦之中。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6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7

“这里不仅销售杂货,还提供各种烦恼咨询。无论你挣扎犹豫,还是绝望痛苦,欢迎来信!”精致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吸引了我的目光。就这样,我和《解忧杂货店》不期然相遇了。

翻开第一页,一眼成痴,意外的惊喜,使我几乎是一口气把构成全书的既独立又丝丝相扣的六个故事看完,读完的那一刻,我内心无限感慨,回味无穷,还想再细细品味每个细节。

这本书打到我心里,让我怀念所有被感动的时光。比起书画,被书打动更让我幸福。那种只是自己感受到的触动和寂寞,没有渲染,没有音效,没有那些潜移默化添上的东西,只是留白给你,那封回复给白纸的信,自己填满的天马行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肆意想象,真好。

人们也许会不知道,过去或者未来的自己,会与他人的命运紧密相连,在《解忧杂货店》中认真回答的每一个人,其实都在向自己发问。最后的最后,当这个夜晚停滞于杂货店中岁月的光芒消失,人们将会迈出这个屋子,去书写虽然不一定美好,但是也正是因为未知而充满精彩的人生。我感悟出:无论是怎样短暂的一个瞬间,只要有活着的感觉,就有未来。只要心中有未来,人就能幸福起来。

在最后的信中,浪矢爷爷这样写道:“很多人都是迷途的羔羊,手中仅有一张白纸地图。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是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不仅是这本书最后的回答,也是作者对于我们的回答。作者东野圭吾就是这样,温柔地告诉我们人生的滋味。

合上书,嘴角上扬,想起自己以前因一点小挫折而任性的幼稚往事,又似乎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未来的我来到了这座神秘的杂货店,跑去后门的牛奶箱旁投了一封信,写给三年前的自己:

“努力吧,拼搏吧,追逐梦想吧,我在大学等你!”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8

孔子说过好多的名言有关于友谊的,时间的,孝敬父母的等等。可我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的: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这句话让我们知道了做人要懂的仁。

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是春秋末期鲁国人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仁——是世界上珍贵的的东西他最平凡可又珍贵,我们要获得它这样就可以让自己变得有品德,它就像大科学家爱迪生说的:仁慈是心灵美而不是行为美的体现。

有一天,子路身着戎装,全副武装地来拜见孔子,见到夫子后,拔起剑就舞了起来,问:「夫子,古时的君子,也是用剑来自卫的吧?」孔子答道:「古时的君子,以忠义为人生追求的目标,用仁爱作为自己的护卫,虽然不出窄小的屋子,却知道千里之外的大事。有不善的人,就用忠信来感化他;侵扰的人则用仁义来使他们安定。这样,又何须持剑使用武力呢?」子路听了非常的敬佩感慨道:「啊!我今天才听到这样的话,我愿从今以后,至诚恭敬地向您求教啊!」

孔子你是伟大的人物,我要向你学习。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9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0

在一个周末,我看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窗外细雨绵绵,我的情绪由天气变得很沉重。

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把咱们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故事发生的小村庄里,到处都显得那么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整个村庄就像是笼罩在一片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在那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杯具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那里边。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愉悦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齐玩耍,一齐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我的小时候,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的情绪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中!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1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2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的俄国当代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在世界文学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放高利贷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后矛盾的内心世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感觉读不下去,但是慢慢地就会发现,里面充满了玄机,让人感觉压抑,想要大声的呐喊。

书本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描写。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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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不同的书籍给你带来不同的收获。其实,书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就好像粮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精神百倍,好像给自己补充一次营养。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的多好呀!从书中,我知道了天文地理,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和假丑恶,我学会了思考,我还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在图书馆为我办了一张借书卡,这样放假的我可以在图书馆里看书,也可以借书回家来阅读。当我看到图书馆里好多好多书时,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每次我会借回五本书,认认真真读完后,我去还书的时候再借回几本书来读。但最近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不能去图书馆借书了。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看了好多遍,我想起书中的话:“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于是,写完作业的我情不自禁地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读起来。

因为我爱读书,所以我的书有很多。比如有:《名人传》、《呼兰河传》、《三国演义》、《城南旧事》、《西游记》、《济公传》……有的书内容十分有趣,有的书读后又让我十分悲伤。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文中的那段描写非常激烈,我看得入了迷。妈妈在厨房做饭,不一会儿,她过来叫我吃饭,我看的正是关键的时候,就说:“马上,马上。”直到我读完那部分内容了,才去厨房吃饭。当我坐下来吃饭时,饭菜已经凉透了。于是,妈妈又热了一次饭菜,我俩这才吃上饭。

书是黑夜里的长明灯,书是沙漠里的绿洲,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森林里的指南针,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们要多读书,爱上读书就是抓住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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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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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

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_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兽欲,不断干出令人发指的勾当……作者怀着真切的同情和满腔的激愤,将19世纪60年代沙俄京城的黑暗、赤贫、绝望和污浊一起无情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

《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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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桌角上的座右铭赫然映入眼帘,霎时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于是我干劲十足地奋斗起来。

那年,当老校长问起周恩来总理为什么而读书时,他那句石破天惊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便响彻了整个世纪。

而现在,我又要为什么而读书呢?我这样问自己。中华已经崛起了。眼睛一骨碌,我提笔写下这一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是的,我们的祖国还仅是发展中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富强要发达!我要为祖国未来的富强而奋发!从此,这句话便成了我桌角上的座右铭。

学习了中国近代史,观看过历史影片,那残暴的一幕幕,那被欺凌的耻辱,那血的教训……真叫人又气又恨。我捏紧拳头,恨的咬牙切齿,直想此仇不报非君子!忽然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耷拉着脑袋——确实非常愤怒,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某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哦,对!我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于是猛的挺直腰,全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初三毕业班,学业真的很繁重,不苦不累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大事小事一大堆。又考砸了;怎么学得这么糊涂;为什么又是失败……我心情烦躁,只觉得好累,好想瘫软下去。然而头一低下来,便瞥见那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怔住,像忆起什么似的。对!中华需要为国效力者。我爱我的祖国,我要报效祖国,把自己奉献给祖国!而现在如此病蔫蔫的,又怎能成大器呢?所以我要积极,继续努力奋斗!这样想着的时候,斗志猛然。

一张张写着“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的随意贴被我粘遍满屋。时时刻刻的见面,让我开始疯狂地实践着,让我争分夺秒地拼搏着。我知道,我的努力将不会白费,我的勤奋将会带我走上成功的捷径。风一吹来,随意贴便哗啦啦地歌舞着,它是在为我打气呢。

一天,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啊?”看着她,我粲然一笑:“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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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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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它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全剧情节波澜迭起,扣人心弦,我看了之后,受益匪浅。

《威尼斯商人》主要是讲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之间的故事。他们生活在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息贷款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意思,立下了如果违约就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可是后来安东尼奥的全部商船都出事了,夏洛克为了报仇,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夏洛克宁愿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二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安东尼奥胸口的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帮助安东尼奥,她提出只许割肉,不能流一滴血,也不准割得超过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否则夏洛克的财产要全部充公。这样一来,夏洛克不但打消了割肉的念头,而且到头来一无所有。

剧中还有一个情节是鲍西亚父亲为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后来巴萨尼奥选择了铅匣,铅匣里有鲍西亚的画像,鲍西亚也由此得到了真正的爱情。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真正的爱情不能用财富来衡量,爱情比金钱重要很多。

读完《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后,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为了朋友能牺牲一切,不在乎金钱和利益,乃至于生命都可以为朋友献出,这些高尚品质让我敬佩。在现实社会中,最珍贵的除了亲情也是友情,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友情,做人一定要正直,做事不要虚浮,我们要帮助别人,无私奉献,还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做人,今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剧本里还让我感动的是鲍西亚的举动,我非常喜欢她,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与夏洛克斗争,最后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朋友安东尼奥争取到了胜利,也得到了自己的爱情。剧本里这几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学习和借鉴。当然剧本里还有一些反面人物,比如夏洛克的凶残和狠毒,狡猾和奸诈,贪婪和愚昧,我们都应该加以批判。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而且,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初中的学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但是一个学生要有好的品质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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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义》一百回,是一部兼有英雄传奇和历史演义双重性质的小说。作者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终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诗善文,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轶闻,著作颇多,最能代表其文学成就的是《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叙事从隋主伐陈开始,以“安史之乱”后唐明皇回京作结。它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隋炀帝--朱贵儿为中心人物的隋末官廷故事,二是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等“乱世英雄”反隋的故事,三是唐明皇--杨贵妃为中心人物的“安史之乱”前后唐代官延故事。全书将隋炀帝--朱贵儿与杨贵妃--

在反隋英雄中,秦琼一生的经历最具典型性。秦琼曾充任过地方上的“捕盗都头”,对造反的“勾当”几度迟疑。当“盗贼”程咬金、王伯当等人以拜寺为名在家聚义时,他出于江湖义气,毅然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众人。在亲眼看到了麻叔夜吃人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彻底认清了隋王朝的极端腐败本质后,他自觉主动走上了反抗道路。参加起义队伍后,他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声望,为壮大农民起义队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瓦岗寨上,他成了翟让军事集团的中坚力量之一。 你知道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最恨的是谁吗?让我告诉你吧:我最恨的是杨广,为了权力连自己的父亲都杀害,造成了天下分裂的局面。

我读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热爱祖国,忠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