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精选27篇)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这是适时的自嘲,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同样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精选27篇)

这句话出自《世说新语》简傲三,讲得是钟会请众名士拜访嵇康却被无视,当他准备离去时,嵇康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意思是:我听到我所听到的而来,我看到我所看到的而去。这实际就是句车轱辘话,但在钟会这里却有了不一样的效果。在良久的等待后,钟会面对嵇康率性的问话,以问为答,在自我解嘲的同时,展现了与嵇康相同的旷达的生活态度,留下了这段佳话。

这就是自嘲的妙处。

自嘲要用,要会用。首先得判定是否需要,钟会面对尊敬之人,自然不能也不会为等待生气。嵇康发问何尝不是钟会展示自己的机会?

其次看场合、气氛等。大家都是不羁之人,钟会适时适事的侃上几句,不仅能让自己体面脱身,打破尴尬的局面,又能展示自己豁达大度的胸怀,何乐不为呢?作文而如果不分场合自嘲,恐怕就是自己不自信的心理作怪了。

自嘲是幽默的最高境界,能合适地运用自嘲的人绝对是一个自信的人。因为自嘲是拿自身的失误、不足甚至生理缺陷来“开涮”。不羞不耻不遮掩,反而将它们放大、夸张、剖析,最后还要会引申发挥、自圆其说,所以会自嘲的人同时是一个聪明的人。抗战胜利后,张大千的好友为张大千践行,特邀梅兰芳作陪,宴会伊始,大家请张大千坐首座。他说:“梅先生是君子,应坐首座,我是小人,应坐末座。”众人不解其意,张解释道:“俗话说’君子动口,小人动手’梅先生唱戏动口,我作画动手,我理该请梅先生首坐。”张大千自嘲为小人,看似自贬,却在幽默中将尊敬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这也正是张大千的谦逊和豁达的人格魅力。

当然,我们必须清楚,自嘲不是自我辱骂,不是出自己的丑,一定要把握分寸。

学会自嘲,巧用自嘲,不仅体现你的语言艺术,更是你豁达的人生态度。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

刘墉的《世说新语》应该出版已经很久了,很不好意思,只是上星期才看到这本书。

今天再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看到刘先生改动的一句话:“人无近忧,必有远虑。”放在近前的问题不解决,实在是可怕之极的。如果解决眼前问题不用长远眼光,就会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了。有意思。刘先生同时推荐还有孔子另两句话:“君子有不幸而无有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任何一个成功都不是无意做的,努力才是根本啊。刘先生推荐的登山领队的也值得珍惜:“已经熟悉的路,作进一步打算;不熟悉的路,要作退一步打算。”经典的风险控制论。读书才是硬道理啊!那些实用的原理或行为的结果,要靠自己去力行,恐怕做不了几件事情。顺便记录一下读来的句子。

庞加莱说:科学家研究自然界的原始动力来自于自然本身的美。狄拉克说:我认为哲学永远不会导致重要发现,它只是人们谈论已发现事物的一种方式而已。狄拉克给莫斯科大学的黑板题词:任何物理学定律都必须具有数学美。在阅读以及听骆老师讲解《名教与自然》过程中,我注意到魏晋文化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王弼。于是查阅了一些资料,了解了一些相关王弼的信息,以下便是有感而发。

骆老师的《世说新语精读》一书中提到名教源于孔子的正名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骆老师讲的理念与实存,用理念来规范事实;而道家却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王弼从哲理的高度讲这两者结合成了一体,认为名教出于自然。我个人认为这既体现了他作为玄学创始人的思想,也是当时魏晋士人思想的写照,对思想文化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何晏为吏部尚书,有位望;时谈客盈坐。王粥未弱冠,往见之。晏闻粥名,因条向者胜理语粥曰:“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粥便作难。一坐人便以为屈。于是粥自为客主数番,皆一坐所不及(《世说新语·文学》)。王弼口才出众,辩得众人理屈词穷,自己还罗列观点继续佐证。王弼是当时最杰出的清谈家和哲学家。由此看出当时文风还是很盛的,而且清谈相当流行,士人们都崇尚这样的风气。而在宣扬玄学的过程中,王弼提出的关于家族制度中等级关系的“分”与血缘关系的“合”,就是在相爱中有敬,在同中有异,形成和谐的社会整体,体现了当时普遍奉行的家族制度的价值取向,可见魏晋时期人们的观念已经被受到了玄学的影响。并且在世说新语玄学与清谈的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名教与自然和和谐统一,更协调了儒道文化,促进当时人们的思想的思想融合。

由此,王弼等人创始的玄学正始之音开始了魏晋清谈时代。从此,评论人物着眼于谈论和义理,即不仅看人的谈吐辞藻,而且要看他对义理的领悟,而王弼等人也被后世名士奉为榜样。魏晋人士对正始谈风之仰慕,于此可见一斑。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3

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在我的闲暇空余终于读完了,但久久地让我回味其间。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亦颇有感慨。“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一点没错,就拿我女儿来说,看似动作很慢,起床时叫来喊去的,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又另一种看她的眼光。她学了法语后,了解了一些法国风情,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趟日本,就会告诉你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这就是“新新人类”。当然,书中谈到的很多的观点,我都很赞同。我自己也是教师,但随着孩子的成长,社会的进步,好像自己的教育方法越来越局限了,方式越来越单一了,因此,和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常常思考自己的教育成败,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寻求适合我孩子的教育方式。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中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当然或许是某个衡量的标准,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的青少年犯罪,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我们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常认为学校老师如何如何,却没有问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总是以为,孩子到学校就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却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个体成长的空间是极其重要的,能够暴漏出他内心深处最底层的东西。

现在我教育的观点在逐渐改变,教育的方式在逐渐改变,我发现孩子又愿意与我走近了,常常把她的喜怒哀乐告诉我,我欣喜万分,这是对家长的信任。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极其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文中又谈到来太原发生的事,让我这个太原人引以自豪,尽自己的能力为别人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也是造福子孙后代。我想到了原来的一位年轻的同事,曾帮助那些特困家庭的孩子读书,几次辗转去山区看望那些孩子,那么,她的这份爱心,必然会影响到她的孩子,也会成为有爱心的人。教育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充满了魅力。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生理和心理),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一种和谐,要启发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把思想变成视野,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前行目标,无论如何,只要不断坚持,总有实现自我的一天!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说新语》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宋临川王刘义庆,整本书共36门学说,1130则。主要记载了东汉末年至刘宋初年300年间的人物故事。

《世说新语》主要记述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统治阶级的情况,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思想言行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这本书是好多典故的源头,比如我们课本所学的“未若柳絮因风起”。脍炙人口的佳言名句,为全书增添了无限光彩。

其中,我觉得最富有哲理性的是记录晋人谈话的“言语”。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口吃的邓艾,自称时便经常重复说“艾,艾……”经常这样,难免被人取笑。有一次连晋文帝也和他开玩笑:“你总是说……作文艾,……艾,究竟是几个艾啊?”邓艾没生气,也没尴尬,镇定地回答说:“凤兮凤兮,本来只是一只凤。”借孔子之言说明自己虽然常常连说“艾,艾”,但只有一个“艾”罢了。

身在庐山的远公,年龄很大了,但仍然不停地给弟子们讲论佛经。他时常告诫弟子:“我如黄昏时的落日余辉,自然不会照得久远了,只愿你们像早晨的阳光,越来越明亮!”远公用恳切的言辞,将“一寸光阴一寸金”和“活到老学到老”的道理深深印刻在弟子们的心中……

正因为《世说新语》有这样的特点,明代的学者胡应麟才如此评介《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例文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内容。“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历史做参考。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非常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能力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能力。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己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的。做我自己是我现在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可以根据我们自己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一定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己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5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写。综观全书,可以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通过这些人物形象,可以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通过与华歆的对比,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情好时大家没事,心情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己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起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一定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己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6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多少风起云涌,多少豪杰闪耀,每一段历史都宏大而壮阔。《世说新语》这本书,保存着南北朝时代一群风流雅士的点滴琐事,还原了一段乱世里的个性言谈风貌,生动真实,让人倍感亲切。

我印象最深的《世说新语》故事是“王蓝田吃鸡蛋”这一则。“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短短六七十个字,淋漓尽致地写出了人物罕见的天真和傻气,而且幽默风趣地暗示我们:性情急作文躁的人,一旦遇上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极不耐烦,可是发脾气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把事情引向更糟糕的一面。急躁,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遇到问题时应先平静下来,调整好心态去对待,事情才有可能得到合理解决。

仍拿王蓝田来说,他暴躁地的和一个鸡蛋过不去,而面对谢无奕的谩骂却能“一言不发”,这又体现出他心胸宽广。

东汉末到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最黑暗的时期之一。但《世说新语》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士人的纯真和痴情,这一点点纯真,历经千年一直感动着无数读者,包括现在的我。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7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现在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只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未及弱冠的王弼前往吏部尚书何晏所设宴请有名望的宾客宴会,何晏把客人谈论最精彩的部分告诉他,并问道:“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我认为这个道理讲的很对,还可以提出质疑吗?)面对前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弼依然提出质疑,然而在座宾客无人能对答,王弼自问自答,反复论辩多次。何晏并没有因为王弼的出色而大怒,王弼也博得了在座的钦佩和敬仰。可以说王弼的行为在现在看来就是出尽风头惹人嫉妒的情景,而何晏等老一辈的文人却并没有因此排斥王弼,而是忘记年龄,虚心学习,可以说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学术的进步,也更有利于培养新的文化传承者,这样的胸襟和气度,这样让人折服的学术气息,让人向往,更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太尉王夷甫见阮宣子时问道:“老子、庄子与儒家的教化有什么异同?”回答说:“将无同?”太尉很满意,便任命他为掾官,世人称他为“三语援”。而卫玠嘲笑他说:“一个字就可以调用了,为何用三字!”宣子说:“只要是众望所归,也可以不说话而调用,一个字都是多余的。”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宣子没有因为卫玠的嘲笑而恼怒,而是用巧妙地语言说服了卫玠,两人在这一问题上进行学术性探讨,并没有个人恩怨的纠纷,也更加体现了文人的学术氛围和宽容的学术胸怀,这一点是尤为可贵的。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8

最近,又翻开了那本《绿山墙的安妮》。读完之后,受益匪浅,由衷地从心中赞叹安妮的品质。

这本书讲述了住在风景美丽的绿山墙的一家人,内向的马修和刻薄严肃的玛莉拉,兄妹俩因年事已高,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却阴阳差错地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满脸雀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给绿山墙吹来了一阵清凉的风。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失明了的玛莉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她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凭着这与众不同的一点,安妮和戴安娜成为了好朋友。

安妮是个坚持不懈、积极向上的女孩,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奋,成功考取了女王学校,并获得艾布里奖学金,让梦想成为现实。

只要我们相信生活充满阳光,生活就会毫不吝啬的把阳光撒满整个大地;只要我们对生活微笑,生活就会对我们绽开无比灿烂的笑容。只要我们像安妮一样,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生活就会无处不美好。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9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0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1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集于一身宠爱的公主萨拉·库尔,善良,顽强,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热病如噩梦般残酷地夺去了公主的父亲的生命,夺去了她的幸福,使她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坠落成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女佣,但她没有屈服于命运的摆弄,在命运的捉弄前她并没有低头。

九岁的萨拉被富有的父亲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念书。可萨拉并不以富贵自居,却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并去帮忙他们,保护他们,大家都很喜欢她。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噩梦来临了,萨拉的父亲去世了。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明奇教师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萨拉的经历让所有的读者惊叹和感动。是什么帮忙萨拉度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其实是她把布娃娃想象成一个会倾听的小伙伴,将冰冷破烂的床单想象成天鹅绒,将少的可怜的小干面包想象成可口的饭菜的想象力。想象的翅膀带她飞越了孤独的阴影,是她把一切褴褛看作是富丽堂皇时那种望梅止渴的想象,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鼓舞她走出了饥饿与疲劳阴霾;是她忍耐着明奇小姐嘲讽的清高……这种清高树立了她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她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坚强伴随她看见了幸福的曙光;是她在受尽痛苦后还相信能迎来新生活时的乐观,乐观替她找到了通往欢乐大门的钥匙……阳光的心态促使这个还没有我们年纪大的小女孩挺了过来,萨拉说:“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我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克服的困难,萨拉们却能克服呢?是因为我们没有萨拉的顽强精神与她超乎常人的勇气与心中的坚韧不拔的信念。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歌唱生活,热爱生活,学习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学习辩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因为,朋友,止步不前会使你永远堕落,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2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3

学完《女娲补天》这个神话故事后,我深受感动。《女娲补天》讲的是一天夜里,女娲被震醒了。原来天塌了下来,露出一个大窟窿。地也裂开来了,山岗上燃烧着熊熊烈火。人们在水里痛苦地挣扎着。

女娲难过极了,她立刻去找雨神,求他下一场大雨,把天火熄灭。女娲又造了一艘船,救出水中的人们。虽然天火被熄灭了,但窟窿还在喷火。于是,女娲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山上寻找五彩石。她原以为这些石头很容易找到,但是到了山上一看,全是些零零星星的碎石。女娲找了几天几夜才找到红、黄、蓝、白四种不同颜色的石头,还差一种纯青石。她又找啊找,终于在一眼清泉里找到了纯青石。

女娲挖了一个大坑,把五彩石放在大坑里,冶炼了五天五夜,炼成了很稠的液体。女娲把那些液体放进大盆,端到天边,往大窟窿一泼,天就被补好了。

如果我们所有人都像女娲一样有博爱,那人间将会更美好。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4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玛瑞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尤其是主人公安妮令我难忘。

安妮坚强乐观,虽然她从小失去了父母,之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她爱幻想,乐观面对生活。在之后的学习中,也是那么的积极向上,渴望获得知识,勇于竞争和拼搏,最后还考上了大学。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

安妮对亲人,朋友,同学,老师,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热忱的心。在好朋友戴安娜的妹妹米尼生病时,她大显身手救了米尼;在马修去世而玛瑞拉的眼睛又不好时,她放弃了学业,做了老师,以便照顾玛瑞拉。

安妮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有些似乎很难达到,但安妮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些梦想一个个地成为了现实。安妮的乐观、安妮的坚强、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安妮努力实现梦想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微笑着迎接每一次挑战,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5

切斯特结束了在时报广场的最后一次公开演奏,在塔克、哈里和马里奥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登上了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临行前切斯特说:“有机会我一定会和你们联络的。”马里奥望着远去的火车,脸上露出了微笑。

一天上午,车到站了。切斯特躺在一个农夫的篮子里睡觉,强烈的阳光催促切斯特醒来。切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头顶上的蓝天、白云和大树。原来,那位农夫已经提着篮子下了火车。切斯特篮子,为自己重获自由和远离纽约的喧嚣而感到高兴。切斯特经过长途的旅行,已经是口干舌燥了,于是它来到溪边的一棵树上,树叶上有一颗雨后的露珠。这对于切斯特来说已经足够解渴了。切斯特小心翼翼地爬到那片树叶上,喝起那颗露珠。或许是切斯特太大意了,脚下一滑,跌落溪中。切斯特用手脚努力地拍打着水面,大声喊救命。但这么做似乎没作用,切斯特在往下沉,也没有人闻讯赶来施救。就在这时,一只白鸽朝切斯特飞了过来,把溺水的切斯特衔在嘴里,飞到岸边。不久后,切斯特醒了过来。那只白鸽说:“你还好吗?”切斯特:“还好,我没事。谢谢你救了我!”“不用谢。”白鸽说。切斯特向白鸽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无意中提到了纽约。白鸽说它生活在纽约,那是个不错的城市。切斯特不认同白鸽的观点,讲了他在纽约与马里奥一家发生的故事。白鸽想起了什么,说那个叫马里奥的男孩它认识,马里奥一家是它主人的邻居。切斯特开心的笑了,说能不能让白鸽给马里奥捎个消息。白鸽马上同意了。

切斯特找来一片掌般大小的树叶,在上面啃出一个个字符。白鸽看着上面的字,淡淡地笑了。切斯特“写”完了,把树叶交给白鸽。白鸽衔着树叶欣然前往。望着白鸽越来越小的身影,切斯特也笑了,笑得那么轻松,那么自然……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6

友情是光明的象征,是正义的象征,它往往能够创造奇迹。的确,当年伯牙遇上子期,才足以让《高山流水》流传千古。蔺相如和廉颇互帮互助,才不使赵国收到入侵。卓文君为了司马相如,别豪门赴街市,当炉卖酒不言贫富;是啊,我们纵然可以得到数不清的财富,却无法得到数不清的友情。友情不能拿去挥霍攀比,却往往比金钱更重要,一个人可以贫困一生,但却不能没有朋友,朋友可以在你悲伤时带来安慰,在你沮丧时带来动力。没有朋友,就如同一只雄鹰没有了双翼,永远无法飞翔。友情不能强加给一个人,只能把它说做是一种缘,它能架起一座桥,把那些志趣相投的人的心相通,让他们萍水相逢,一个真正的朋友,能做到在患难前不离不弃,在利益前岿然不动,这就叫真正的友情。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7

说话是门学问,俗话说,一句话可以说得人笑,也能说得人跳。这话究竟该怎么说,完完全全是有门道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是老师在开学初期推荐的,作者蔡康永是中国台湾著名主持人,经常看他的《康熙来了》,知道他很有才华,知道他有出书,但从没看过他写的书,这是第一本。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值得一读。

生活中,人与人的交流很重要,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他(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这本书用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都是一个小故事,蔡康永用每个小故事来告诉大家如何说话。当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节中,末了就会发现在愉快的阅读中已经不知不觉学到了蔡康永的“说话之术”,阅读的过程是愉悦的,学习的过程也就变得轻松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说话的书,理论一大堆,说教的方式又让读者难以忍受,完全像在学“术”而不是学“道”,心理距离远,效果自然不会好。说实话,我对那些字数多,内容枯燥乏味,通篇教导的的书完全看不进去,如果一定要看,我也是看一页跳好几页,但是康永的书却吸引着我一字一句得读完了。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应该就是《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学到不同场合的不同说话方式和说话语气,还有对于不同人的说话方式。例如对朋友的评价,如果关系很好的话可以开开玩笑,但只是普通关系一般的话,就应该作些诚恳的评价。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该怎么说话讨好老板呢?一群朋友聚会,如何炒热气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时话题卡住了,又该怎么解决呢?……书中用第三者描述的方式,以一个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如何说话,朋友之间,恋人之间、上司与下属之间,等等,康永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

我并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总觉得心里怎么想说出来就好,说违心的话会觉得很虚伪,看了这本书后真是受益匪浅,推荐大家翻译学习。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8

近几日,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作者是加拿大的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安妮雪莉的孤儿被住在绿山墙的马修.玛丽拉兄妹俩收养了。安妮是一个生来就爱幻想、很乐观的小女孩,她也常常因为自己的爱说话而被大人们讨厌。但马修却特别喜欢这个小女孩。处处对她关怀备至。安妮在绿山墙生活得很快乐,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戴安娜.巴里是安妮最要好的朋友。书中最后还写到了安妮长大后在女王学校获得了艾佛里奖学金,还得到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安妮不得不放弃了学业,留在了绿山墙教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慨真的很深。安妮的乐观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妈妈总说小小年纪的我脸上怎么那么少笑容,我也承认我不是一个乐观的人,常常会因为一件小小的事而愁容满面。比如有时考试时,等老师发下试卷,发现自己做错的地方全是因为粗心大意而丢分的,我就会埋怨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粗心,从而一整天都处在闷闷不乐的状态中,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

但是现在,安妮教会了我要学会乐观面对生活。书中安妮一直都在因为自己的红头发而不开心,她最受不了别人说她的红头发。但是后来林德太太和安妮说,她的一个朋友小时候也是红头发,后来长大了,头发也渐渐地变成了棕色,很漂亮。安妮听了,可高兴了,一瞬间就把红头发给她带来的烦恼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的这种乐观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我,我为我以前的错误做法感到羞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只有多读经典名著,多接触经典人物,我们的情操就会得到潜移默化的洗礼,我们就可以从中汲取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的精髓,真正做一个乐观、积极、奋进的生活强者!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9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0

1、人与海读书笔记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故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是个硬汉子。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到一条鱼后,他终于发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老人费尽心力把鱼扎死。然而,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扑了过来。最后,老人凭着顽强的意志胜利返航,尽管拖回的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我被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在曲折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成功就一定会向我们走来。

2、一头战象读书笔记

读了《最后一头战象》我体会到了,大象是一种有灵气的动物,它可以为了人们牺牲,为了同伴儿死,故事中的嘎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想当年他英勇杀敌,勇往直前,浴血奋战的样子让我们历历在目,大象有着一般人没有的重义气,有小人没有的为伙伴而死的精神,大象看起来很可怕但如果你和它相处一段日子,你一定会发现,它就是你这辈子最不会出卖你的朋友。

3、女儿读书笔记

今天我看了《海的女儿》。

此书主要讲的是童话中的爱情,是现实中没有或少有的爱情。是啊,生活中有多少人肯为了爱情像美人鱼一样牺牲甜美的声音,而换来的是每走一步都如刀割般的疼痛。即便这样痛苦,为了王子她还要脸上带着笑旋风样狂舞。如此的付出,小美人鱼也没有赢得爱情。当王子挽上自以为心爱的公主时,小美人鱼就要化为泡沫,此时,善良的美人鱼除了对王子与公主的祝福,竟然毫无怨言。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落了下来,幸好美人鱼没有化为泡沫而是变成精灵,否则,我会觉得这个世界的不公。

4、读书笔记

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是高尔基故事之一。这本书很感人,讲了儿童时代先后死去父母的高尔基,过着痛苦的生活,经历了种种磨难。

高尔基是个很懂事的孩子,看到了有人残暴、吝啬,他痛恨这一切,学到了正直、勤劳、无私、勇敢,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痛恨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步形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优秀品质。

我要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那优秀的品质。

5、毛流浪记读书笔记

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今天我已经看了一半,里面的故事真是太感人了呀!三毛太可怜了,读后感()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差点流出来了,他好多次都被人误会,有一次他去上学,成绩非常好,可是一个小坏蛋犯了错误,却把责任推到三毛身上,于是被老师误会,取消了上学的资格……

现在我们条件好了,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不能像那些小坏蛋一样不听话,人人都要做一个成绩好、表现好的学生

6、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一个绝境是一次挑战、一次机遇”

选择了生存,就可能创造任何奇迹。

在日常是生活中,一个绝境就是一次挑战依次机遇,如果你不是被吓倒,而是奋力一博,你也会和漂流在孤岛上的鲁宾孙一样获得新生,你也因此而创造自我的奇迹。

7、读书笔记

半生戎马,铁血丹心献祖国,动乱年代,满腔赤诚为人民。他们是笑傲战场的铁骨铮铮英雄汉,是生死肝胆两相照的真情真意真男儿。

《亮剑》是一曲革命者的颂歌,更是一部彰显革命者狼性与血性的不朽著作。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1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2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3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4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5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6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干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他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有关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7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