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铸剑读后感(通用24篇)

铸剑读后感 篇1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铸剑读后感(通用24篇)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读后感 篇2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读后感 篇3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读后感 篇5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读后感 篇6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0xx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后感 篇7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

读完《艾青诗选》,心灵就被略有点偏冷的灰色填满了。那一首首诗里所蕴含着的沧桑而厚重的忧郁,仍然久久萦绕在记忆中。

艾青的诗,总是让我想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他以悲悯的心,爱着天下每一个遭受不平等的人民。他的悲伤和痛苦,从来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谁也不愿意看到,古老的民族几千年来栖居着的土地,在敌军的铁骑下正奄奄一息。山河破碎,生灵涂炭。面对时事的艰辛,逃避现实显然是懦弱的,所以艾青没有选择逃避。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在人民的苦难目前,“小我”是微不足道的,而是需要有“大我”的情怀。所以,艾青勇敢地担负起了责任。朴实无华的文字里,流淌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这国土养育了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诗中传达的,还有对光明热烈的渴求和讴歌:“一切的美都和光在一起”“在黑夜把希望寄托给黎明/在胜利的欢欣中歌唱太阳”。几千年来,从屈原写下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对人民无私的热爱,“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可以被认为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创作的永恒主题,是现实主义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艾青的诗里,没有“黄河在咆哮”那种尖锐的战斗意志,因为这种情感有时是略带盲目和幼稚的。艾青的诗传达出来的,是“北方是悲哀的”那样深刻的无力感,离劳苦大众的真实生活更近。读来仿佛棉花堵在胸口,有时候让人感到有些鼻酸。

在艾青的诗中,常常可以见到“黎明”“太阳”“火把”,不难看出,它们具有非常明显的象征意义。艾青对黑暗旧社会的痛恨,对光明的热烈向往和渴求,蕴含在这些意象中;而这些简单的意象,也使得他更容易将热爱和诗情献给所有人民,从而和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抛弃掉一切无用的矫饰,艾青从古体诗繁琐的韵脚、字数、行数等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因此,他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更为深挚,直达读者的内心。

读一读《艾青诗选》吧,你将会领悟到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宽广的心灵,以及最伟大的情怀。

铸剑读后感 篇8

这两天读完了冯仑的《野蛮生长》,清晰的看到了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心路历程,探讨了民营企业的种种现象,也分析了同经营有关的投资、管理、金钱,以及关系、政商关系等问题,还谈及正反两个企业家——王石与牟其中,还探讨了与人性有关的伟大、幸福以及死亡等问题,有一定的观点和深度。读完一本书留下印象的就是书中那“冯式”的哲理语言,这里摘录汇总下来。选择就是“放弃”,自由就是“枷锁”

在时间的投资上有一个叫排挤效应。它既是生产资料,也是消费资料。当你大量的时间用于生存和工作,你就不能大量的享受和消费你自己的时间。所以如果我们在有效的时间内,尽可能的去做好一件专业的事情,用持久,专注的办法来对待,我们可能会得到很多金钱,同时我们又能省出很多时间来,而省下来的那些时间,就相当于投资的回报,我们可以拿出来消费,可以独家,可以去画画,去满足个人的兴趣。(时间管理,精力管理)

管理和爱情一样,都清楚又都不清楚,都有道理又都没道理(在过程中体验感悟)人生会有三个钱包,一个是现金或资产,一个是信用,一个是心里的钱包书中提到关于钱:挣钱,看钱,花钱。提到欧洲如何有一套财富保障体系,美国如何挣钱,其中提到亚洲的花钱的一段很有意思:亚洲有钱的历史短,富起来的时间大概是120xx年。刚富起来的人一定是恶性消费,要过一把瘾。在中国,再高雅的人,就是北大的授,关了他5年,天天都饥饿状态,放出来第一件事,是扑黑格尔的哲学论著看,还是扑到馆子先吃一顿肉?我想一定是先吃肉——因为曾经太痛苦太贫穷,所以一开始消费都是先吃肉,肉吃完了喘口气,弄套好房子、好车,接着谈个恋爱,扩大消费范围,旅游、健身什么的一顿折腾;等这些也满足了,接下来该光宗耀祖了,给家里修个坟;高雅了之后玩个艺术品,搞个文化;等这些都弄完了,开始认真投资、做慈善。亚洲人基本都在修坟以前的阶段,肉还没吃上,坟还没修,现在马上做慈善,那是骗人的。

伟大是熬出来的。伟大是管理自己不是领导别人伟大是时间的函数。所谓创造历史,就是在伟大的时刻、伟大的地点和一群伟大的人做一个有价值的事。(确实平庸的人在平庸的时刻在平庸的地点去聊伟大的事)历史只有成败没有是非。历史永远没有真相。

铸剑读后感 篇9

很早就听说《亲爱的安德烈》值得一看。昨天开始到今天,两天时间把它看完。他不太像一本书,他是一封封信的合集。

原本我是以一个母亲的角度去读,可最终结果是我有点人格分裂,我家宝宝才一岁,我无法将他代入到安德烈的角色。而更加本能的是,我轻而易举的将自己的18岁代入了。一方面我是母亲的角色,而另一方面在阅读安德烈的部分时,我又是18岁时候的我。甚至找出了18岁时候的日记来看,瞧,我都忘了18岁的我在想什么了。

我很羡慕安德烈,他有小王子一样的家庭背景。他可以大谈政治、爱好、休闲的生活方式,他去过了半个世界,他的家庭让他会三种语言。在他的18岁,他已经做了大多数人50岁都做不到的。即便如此,他觉得自己很平庸。

我的18岁在做什么?我出生在典型的内陆的农村家庭,家里重男轻女。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可是我没想过要考大学,因为我知道我没钱去,能读高中在我们那个村子我已经是特例了。那个时候的我,留着男孩头,每天都是穿校服,现在的我想回过头看看那时候的我长什么样子,可是却没有照片。我从来不知道政治跟我有关系,也没去过除了县城以外的地方。英语课文和试题我答得比谁都好,对于我而言,它就是是一门功课,我从没想过别的国家的文化,天哪,那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体验。

我的18岁,几乎裸考,考上了一个还行的学校。好在有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我上了大学。人生因此变得不同。原来自由、政治、生活方式,这些我都可以开始追求。我的18岁,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南京,开始从一个封闭无知的环境,进入了一个花花绿绿的城市,开始追求我的梦想和自由。那个时候我并不清楚自由的真正含义。以为旅游是自由,以为恣意潇洒是自由。

很羡慕安德烈拥有可以交流的母亲,除了要有对孩子的尊重与用心之外,我认为其中的必要条件是母亲的文化、包容。我的母亲是典型的中国式传统母亲,她每天任劳任怨、全心为这个家付出,可是我们确是无法沟通的,学习、世界、情感,没有一样她能理解,她只能木讷的听着、听着,就这样了。

大学四年,很少回家,都是在打工赚生活费。偶尔按赖不住回家一聚,完全没有共同语言、日复一日的枯燥,很快就让我厌倦逃离。

对父母,我没有责怪,他们非常勤劳但没有情感上的沟通和追求,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共同特征。相反,我很感谢,至少我不用和村里的同龄人一样做底层的流水线工人、到年龄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生孩子、带孩子、过上和他们的上一辈一样重复的日子。我可以有更轻松但赚更多钱的工作、我可以有思想来思考我的现状和未来、我可以有时间来休闲来发展爱好,这些是与我的父母辈不同的,因为我的改变,我的后代也会更加的不同。虽然与安德烈相比,相隔了天差与地别的。但这就是每个人的命运。正如龙应台所讲,即使是安德烈,会不会有另一个方面的贫穷呢。

读到你是哪国人,讲述幼儿园、小学、中学毕业的镜头,一开始的舍不得,到后来奔向前方的果断。我想起我自己第一次住校,哭哭啼啼了很久,而到后来,每次回家呆的厌烦了巴不得脚踩个风火轮离开。也设想了,现在每天全身心依赖我的小宝宝,以后长大了也会成为一个迫不及待离开撒欢的臭小子。我的眼泪就那么的流下来。

关于他们说的香港、中国台湾、德国的文化和政治,我理解度很低,毕竟离我很远,没有体会。我只知道我们那时候,同一个种族同一个地方还会分你来自哪个学校我来自哪个学校的小团体,很正常。我对政治的敏感度尤其低,确实也跟我没有关系,谁上台不都是共产党当政。只要我党保佑有生之年不打仗就好。我觉得中国人是很幸福的。虽然会有一辈子也不一定能买一套房子、家人一生大病就回到解放前、教育资源贫富不平等、社会倾向于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但至少我们可以自食其力,饿不着冻不着,也不用担心随时有生命危险。

贫穷使我缺少对于物质的敏感和赏玩能力,但却加深了我对于弱者的同情和理解。我永远记不住那些英文品牌的名字,老公说我没有品味。我都承认。我不敢大胆搭配,尝试新的风格,所谓的极简主义就是我的挡箭牌。但是对于弱者,我有超过常人的同情和理解。我希望地下通道不再有常住的流浪汉,希望医院门口、车站广场那些断手断脚的人可以得到安置。我很早就知道我不适合做商人,我做不到榨取员工剩余价值,我做不到争取利益最大化,我做不到要牺牲一些环境或者付出一些代价。

读完这本书,其实我没有找到舒解我迷茫的方法,其实我的问题也不是这本书能解决的。但至少,在书中、包括读者来信中,我看到了跟我一样迷茫的人。原来我并不孤单。

铸剑读后感 篇10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铸剑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们上了《草虫的村落》这一课,我很有感触。

《草虫的村落》写的是作者躺在田野里,追随着爬行的小虫,作了一次奇异的游历。他的天马行空让他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和人类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世界——虫的世界。

在虫子的世界里,村民们熙熙攘攘地穿行在大街小巷,有美丽的南国少女,有甲虫音乐家、甲虫工程师、甲虫设计师等等,他们分工合作,共同建设着草虫的家园。除此之外,还有游侠,远房亲戚——蜥蜴光顾这个美丽的村落。看到这,我不禁为作者奇妙的想象而喝彩。

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吸引我的是作者的遣词用语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比如:那只英勇的黑甲虫,

走进了村子。我看见在许多同类虫子中间,一只娇小的从洞里跑出来迎接远归者。它们意味深长地对视良久,然后一起欢悦地走回洞穴里去。我猜想,它们有可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因为分别了许久,在意味深长的对视中,丈夫感到万分羞愧:“离开家那么多日子,让妻子一个人照顾那么多的孩子,真是难为她了。”而妻子却因为丈夫的归来而万分高兴,所有的委屈化为这深情的对视,一切尽在不言中。这多么像我们人类的世界啊!

在作者眼里,虫子和人已经没有区别了。他已经沉醉在虫子的世界了。如果不说红鸠鸟的歌声把他唤回来,也许他还可能会以为自己也是一只甲壳虫吧!

作者优美的文笔让我也看见了那个村落。真想有一天也能和作者一样去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真想有一天能变成一只虫子,感受一下虫子们的快乐!

铸剑读后感 篇12

前几天,文学课上欣赏了曹禺先生的著名话剧《雷雨》,让我感慨颇多。

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最憎恨的人便是周朴园。周朴园——周家的大家长,整起悲剧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其言行表现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的性格。在与鲁大海的劳资纠纷中,在与侍萍的爱恨情迷中,都是最好的诠释。当心心念念的侍萍就站在他的面前,他感到的不是喜悦,而是下意识的觉得侍萍是来勒索他的,害怕她来算旧账,担心自己的名誉地位财产会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显而易见的态度把他资本家的嘴脸暴露无疑,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最让我同情的人是繁漪。曾看过爱情温柔地凋谢,才明白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繁漪就是《雷雨》中被伤的最体无完肤的人。在周家这个大庭院里,周朴园一直思念着他的侍萍,虽娶了她,但并没有给她任何关怀,甚至认为她病了,每天要她去房间吃药;周萍——繁漪的所爱,也是她的精神寄托,他一直在为年少时与后母发生关系而懊悔,一直想要摆脱繁漪,不管繁漪是如何的放下身段去求他,甚至愿意与四凤一起分享他,都无法挽留周萍。一个深受封建礼教约束的女子,为了爱情,能够不顾伦理道德,不顾世俗的眼光,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勇敢地追求,这让我非常的佩服,同时也非常的同情,一个女人竟能为了爱情做到如此。曹禺先生曾这样评价:繁漪是一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燃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为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繁漪就像是一朵在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

铸剑读后感 篇13

今天上午,我向我们班的庄淇萱借了一本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我们班的狗仔队》。当我读到“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一章节时,我感触颇深。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江冰蟾和凌扬波小时候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当快乐的童年过去之后,她们迎来学习上无情的竞争。班主任和家长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竞争的重要性,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这场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她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她开始为自己失去友谊这件宝贵的东西而难过……

江冰蟾是现在父母和老师所强调的“竞争比友谊重要”观念的受害者,她因为分数,丢失了朋友,她因为分数,她的友谊完全褪了色。然而,她在父母和老师的影响下居然还认为这是值得的。没有朋友,这时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当你高兴的时候,朋友会和你一起分享快乐;当你忧伤的时候,朋友会来安慰你,鼓励你。如果你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朋友,分数考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没有朋友,你的内心世界是空虚的,孤独的!朋友是什么?他是你一生的知心伙伴!难道就像袁老师说的“当你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和你谈所谓的友谊;当你是个失败者时,你会发现你根本没有朋友。”吗?不,我认为不是的。人缘好不一定成绩好,成绩好不一定人缘好。真正的好朋友是不会在乎你成绩的好坏,而是在乎你与他的友谊,你对他的信任!难道二十一世纪的雏鹰就要这样被教育成一台台只会竞争的机器吗?

在学校里,我不仅有骄人的成绩,还有着美好的友谊。我和柯楠、海月是好朋友,我们之间曾发生过很多矛盾,甚至都绝交过一两次。但后来,大家都意识到,友谊需要宽容和理解,更需要彼此的相互友爱!

友谊,是美好的,是宝贵的。不要让成绩驱赶了友谊,也不要让友谊渐渐地褪色。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友谊都将是我们美好的支柱!

铸剑读后感 篇14

暑假前,善解人意的杜老师送给我一套动物小说。这是作家沈石溪所著,其中包括《最后一头战象》、《鸟奴》、《狼王梦》、《雪豹悲歌》等等。到了暑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套书。最吸引我眼球的是一本叫《最后一头战象》的书。一看到它的名字,我就爱不释手得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了三种动物:象、猪、熊。都是作者亲身经历故事。下面我就带大家也闯闯奇妙的动物世界。

在象篇中,有关于受伤的小象、威武雄壮的老战象、骄傲得意的头象等,我最爱看的是《给大象拔刺》。里面写了一位医生在森林中看到了两头象很伤心,原来它们的爱子受伤了,医生发现小象的腿上有一根长长的刺。于是医生小心翼翼帮小象拔了那根刺,并做了消炎。当他看到两头象的心情一下子从伤心变开心,自己也非常高兴。

我读懂了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让自己快乐!

在猪篇里,我尤其喜欢是《野猪跳板》。写了一个人和一头猪同时掉到入了捕象的陷阱,谁都不想当跳板,但到底是人类的智慧战胜了野猪,人借野猪为跳板死里逃生了,可一生内疚的是没能实践自己的誓言,把做他生命跳板的野猪就出来。

我读懂了遇到困难,我要第一帮别人走出困难自己才能走出困难,说到做到,不会悔恨一生。

在熊篇里,我最喜欢看的是《智取双熊》。写了两位猎人想得到两只熊,可两人不敢冒险动手,可能有生命危险,最终一位老猎人思考一会儿,只动了一点点手脚,就轻而易举得到了两只熊。

我读懂了遇到困难一是:要沉着冷静;二是用聪明的头脑解决问题。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让我认识了许多动物知识和很多做人道理。也是我最爱读动物小说的原因。

铸剑读后感 篇15

灵魂寻找自己的来源和归宿而不可得,感到自己是茫茫宇宙中的一个没有根据的偶然性,这是绝对的、形而上的、哲学性质的孤独。灵魂寻找另一颗灵魂而不可得,感到自己是人世间的一个没有旅伴的漂泊者,这是相对的、形而下的、社会性质的孤独。

前一种孤独使人走向上帝和神圣的爱,或者遁入空门。后一种孤独使人走向他人和人间的爱,或者陷入自恋。

一切人间的爱都不能解除形而上的孤独。然而,谁若怀着形而上的孤独,人间的爱在他眼里就有了一种形而上的深度。当他爱一个人时,他心中会充满佛一样的大悲悯。在他所爱的人身上,他又会发现神的影子。

“天亮时,牛车终于到达有柴禾的地方。我的一条腿却被冻僵了,失去了感觉。我试探着用另一条腿跳下车,拄着一根柴禾棒活动了一阵,又点了一堆火烤了一会儿,勉强可以行走了。腿上的一块骨头却生疼起来,是我从未体验过的一种疼,像一根根针刺在骨头上又狠命往骨髓里钻——这种疼感一直延续到以后所有的冬天以及夏季里阴冷的日子。

天快黑时,我装着半车柴禾回到家里,父亲一见就问我:怎么拉了这点柴,不够两天烧的。我没吭声,也没向家里说腿冻坏的事。”

一颗平庸的灵魂,并无值得别人理解的内涵,因而也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孤独。孤独是一颗值得理解的心灵寻求理解而不可得,它是悲剧性的。无聊是一颗空虚的心灵寻求消遣而不可得,它是喜剧性的。寂寞是寻求普通的人间温暖而不可得,它是中性的。然而,人们往往将它们混淆,甚至以无聊冒充孤独……

“我孤独了。”啊,你配吗?

孤独与创造,孰为因果?也许是互为因果。一个疏于交往的人会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一个人专注于创造也会导致人际关系的疏远。

那些不幸的天才,例如尼采和凡高,他们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无人理解——因为精神上的孤独是可以用创造来安慰的——而恰恰在于得不到普通的人间温暖,活着时就成了被人群遗弃的孤魂。

亚当·斯密有言:“我们穷尽一生追求地位、财富、荣誉,是为了什么?究其本源,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可。”不过,爱可以抚慰孤独,却不能也不该消除孤独。如果爱妄图消除孤独,就会失去分寸,走向反面。分寸感是成熟的爱的标志,它懂得遵守人与人之间必要的距离,这个距离意味着对于对方作为独立人格的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独处的权利。

当一个孤独寻找另一个孤独时,便有了爱的欲望。可是,两个孤独到了一起就能够摆脱孤独了吗?孤独之不可消除,(使爱成了永无止境的寻求。在这条无尽的道路上奔走的人,最终就会看破小爱的限度,而寻求大爱,或者——超越一切爱,而达于无爱。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

你与你的亲人、友人、熟人、同时代人一起穿过岁月,你看见他们在你的周围成长和衰老。可是,你自己依然是在孤独中成长和衰老的,你的每一个生命年代仅仅属于你,你必须独自承担岁月在你的心灵上和身体上的刻痕。

在舞曲和欢笑声中,我思索人生。在沉思和独处中,我享受人生。

铸剑读后感 篇16

读后心得: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

铸剑读后感 篇17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铸剑读后感 篇18

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安娜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这句话。

《安娜。卡列尼娜》讲述贵族妇女安娜有着令人着迷的美貌和深刻丰富的精神世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千秋。”作为政府高官卡列宁的妻子,安娜过着世俗眼中的幸福生活。可卡列宁和安娜之间没有爱情,这在现在看来无疑是不幸的。但在当时的欧洲贵族阶层,很多婚姻都是这样,真正的爱情只会被耻笑和鄙夷。安娜不想安于现状,她蔑视与卡列宁的婚姻桎梏,并爱上了志趣相投的英俊青年贵族——渥伦斯基。安娜毫无顾忌地追求爱情、自由和幸福,但她不受理性约束的行为,也使自己陷入纵欲的感性误区,从而付出惨重代价。

渥伦斯基虽然也爱着安娜,但在他的世界里安娜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职业和社交让他回归现实,让他无法面对安娜的感情。当安娜意识到渥伦斯基的怯懦自私后,自己的世界也跟着破碎了。安娜认识到爱情和生命的无望,最终选择了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卧轨自杀。

安娜为什么会卧轨自杀?

在当时的社会,贵族青年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渴求,无法与强大的封建专制势力相抗衡,更无力承受来自传统的封建道德制度的致命打击。安娜的生机勃勃与当时社会的死气沉沉不相符合。这是形成安娜悲剧的原因之一。

梁实秋说过:“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不得,转为烦恼。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赋予她生机的是爱情,置她于死地的也是爱情。她的死有社会原因,但重要的是自身原因:爱情至上主义。安娜对感情要求过多,也是形成她悲剧的一大原因。

安娜自身性格的局限也是造成悲剧的一大因素。“作为柳里克皇室的后裔安娜拥有与生俱来的地位和尊严,贵族血统所带来的种种特权和优越的地位,使安娜从小就体验到了高高在上,君临一切的威严,而天赋的美丽又使她处处受到人们的青睐。”安娜的偏执与任性,无疑都带有毁灭性的力量。

她像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任性、可怜,又有种决绝和潇洒,只求灿然的一刻!

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靠近完美的那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铸剑读后感 篇19

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的寒风吹彻。

在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大雪与寒风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寒风的冻是冻进骨头里的冻,大学的冷是冷进心里的冷。寒冷无法躲避,总是如影随形。它禁锢了我的言语,我无法表述我的伤疼。它限制了我的思想,我只能沉溺在痛苦的过往之中。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用无力的双手环住自己冰冷的身躯,头靠着膝盖,静静地坐着与哀伤作伴。我的耳边,分明清晰地听到,绝望沙哑的嘶鸣混杂在呼呼作响的寒风中。我感到更加地寒冷,身边却找不到可以取暖的事物,抑或人。

无以取暖。是的,无以取暖。我在经历我生命的冬天,旁人无法给我什么以温暖我。他们会安慰我说,一切会过去的。他们说,你要相信,一切会好起来的。他们还说,当你经历过这些之后,你就会发觉,这并不算什么。可是,没有人告诉我,告诉“正在经历着”的我,应该如何度过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他们没法告诉我,因为他们听不到我耳边绝望在呼叫。绝望对我说,只有失去才是永恒。他们听不到,所以他们没法教我应对生命的冬天,他们安慰的言语也是那么苍白无力。就如刘程亮在文章写到的那个浑身结满冰霜的路人,作者给他的一杯热茶,让他坐到火炉旁边暖和过来,但是他却在第二天下午冻死在村的西边。作者说:“我的一小炉火,对于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巨大。”

没有人能帮助到他,因为他的寒冷巨大,因为他处于他自己生命的冬天。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生命的冬天,本身就是我们自己一个人的战争,与透彻的寒冷战争,与孤独的痛苦战争,与消极的自己战争。我们就这么站在寒冷的战场上与对手静静地对峙着,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血肉横飞,只是静静地,静静地看谁先倒下来。若这场战争失败,我们的生命只能像那位路人一样,被心间的寒冷冻住,然后凝固。假若我们胜出,我们便会看到希望伴随着春风而来,然后默默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冬天。四季总是轮回的,人生也没法避免一次又一次生命的冬天。

然而,我还是愿意在这个冬天坚持抵挡这彻骨彻心的寒冷,因为我还在眷恋着夏天的回忆,还在期待着下一个夏天的来临。

铸剑读后感 篇20

当你打开《露着衬衫角的小蚂蚁》这本书后,你一定会沉浸在昆虫的奇妙世界!你会见到主人公吉吉诺,你一定会喜欢上善良的蚂蚁保姆福斯卡,忠诚的大头和大钳,你还会看见数不胜数的小昆虫。

作者的想法是多么绚丽多彩呀!三个淘气的小孩,居然变成了三个小昆虫。吉吉诺变成了蚂蚁后竟然想统治所有的昆虫,可万万没想到他的家园遭到了可恶的红蚂蚁的攻击,导致家毁人亡。迫使他开始了波折的流浪生活。在他流浪的过程中,他遇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也交到了许多朋友。大家千万不要认为昆虫是微不足道的。书本里的那些可爱的小昆虫是多么热情友好啊!在他变成蚂蚁后的奇幻经历后,吉吉诺不知不觉地开始想念妈妈了,为了能回到温暖的家里,看望他那可怜的妈妈,他在水黾、大树蜂幼虫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他日夜思念的妈妈!但可惜的是,他的家人并没有认出他,反倒误认为是可恶的跳蚤。吉吉诺伤心地再次离开了家,又来到蜂巢中,他和大钳受到了蜂王的盛情款待,还目睹了两位新蜂王为了王位流血斗争的恐怖情景。最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吉吉诺和变成毛毛虫的姐姐焦尔姬娜的重逢。一条毛毛虫竟然是一只小蚂蚁的姐姐,太神奇了!

变成了蚂蚁的吉吉诺懂得了昆虫世界的许多奥妙,这次经历使他受益匪浅。

合上书本,我也开始幻想。如果我也变成一只蚂蚁,会发生哪些奇妙的经历呢?

铸剑读后感 篇21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铸剑读后感 篇22

《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讲述了在长征途中红军进入草地时发生的事。

在文章中,有一位老班长带着三个病人跟在队伍后面。在过草地时,老班长钓鱼给三个病人吃,而他自己舍不得吃,最后三个病人走出了草地,而老班长却饿死了。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老班长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这个老班长完全可以抛弃这三个病人,如果我是那个老班长,我一定会有吃的先自己吃,不能让自己饿着。等我吃完了在给他们三个吃,可老班长宁可饿死也要让他们三个病人活着走出草地。

还有一个故事,是说红军再过雪山的时候,有一个人冻死了。他们的将军很生气,要处罚军需处长,没想到冻死的那个人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流下了眼泪。我很敬佩这位军需处长,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一定会先给自己多穿几件棉衣,不能让自己冻死。

我要向他们两个人学习,不能只想着自己,还要多想想别人。记得有一次,有一个人向我借东西,他有急事要用。我本来可以帮助他,但我怕他把我的东西弄坏,便找借口不借他。在看过这两个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太自私了,他们可以为了别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可我竟为了一件小事而推辞,真是太不应该了。

从此以后,我也要多给别人一些帮助,不自私、不吝啬。

铸剑读后感 篇23

在暑假里,我读了萧红写的《呼兰河传》,里面每篇文章都引人入胜,无时无刻地吸引着我。我跳大神、唱身歌、放河灯、小团圆媳妇,有二伯……

首先,作者以动人的笔调描写了呼兰河周边的景色,由其是不断给人带来灾难的东二道街的大泥坑,然后,描写了小城的精神“盛举”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报庙会,其中野台子戏描写的最为详细,让人印象深刻。

随后,就写了萧红小的时候与祖父生活在一起的景象。作者小的时候和祖父发生的搞笑的事有很多,有一次,作者摘了一大堆玫瑰花给正在蹲在地上拔草的祖父戴花,作者把祖父的草帽插了一圈的花,还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玫瑰开的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这可让作者笑的够呛,也让我感到非常地搞笑,看来作者小时候也很淘气。

但小团圆媳妇的惨死,让人心碎,感到无比的可惜,就是因为封建思想,才使小团圆媳妇死去,这也让作者感到无比的惋惜,也表达了作者对于旧中国封建思想、封建习俗的社会现实的否定。

作者通过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囤面,生动刻画了许多人物。虽然有点悲伤,可是仍然有美,让人读起来感到十分地开心、愉快。

铸剑读后感 篇24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第二组课文。在第二组课文中,我最喜欢的课文是《将心比心》。

在这篇课文中,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将心比心,那在生活中就会减少很多摩擦和争吵。

《将心比心》这篇课文中,我最喜欢的是文章的最后的一个自然段:是啊,如果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在这句话中,我知道了: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如果你想让别人宽容、善待自己,那你就要先宽容、善待别人。

就拿我亲身经历的几件事情来说吧。

那一次,我还在医院输液。我的病床在5楼,我每次上楼都要坐电梯。正当我和爷爷奶奶准备关门时,看见一位年经的小伙子准备上电梯,本来我们可以再等一等,可我切按下了关门的按钮。电梯开始上升。当时,我想着:他可以坐下一次的电梯吗,反正没有多长时间,下一次电梯就下来了。

还有一次,我在公园里散步,看见一位阿姨的身后跟着一只小狗,阿姨还不时地伸出手来拍拍小狗。这时,有一位叔叔从前面匆忙地走过,看上去有急事需要做。那位叔叔从阿姨对面走过时,不小心踩到了小狗,小狗“汪汪”地叫了起来。阿姨听见了,便开始与那位叔叔争吵起来。

现在,回想起等电梯的那件事,我还很后悔。当初,如果我让那个小伙子进去的话,那他就可以早一点见到自己的亲人了。

我以后也要将心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