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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读后感(精选17篇)

铸剑读后感 篇1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铸剑读后感(精选17篇)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读后感 篇2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读后感 篇3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读后感 篇4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 篇5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0xx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后感 篇6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读后感 篇7

“少年人如朝阳,少年人如乳虎,少年人如侠,少年人如春前之草。” 它选自《今日中国少年说》一文。只要是读过“今日中国少年说”的同学会感到很亲切的。文章把我们少年人比喻成朝阳.乳虎.侠.春草。

中华上下五千年,在中华民族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汉字是人们智慧的结晶,而诗词则是汉字文化的精髓所在。走进诗词就如同畅游在了无穷的知识的海洋。今天我有幸观看到了经典诵读比赛节目《国学小名士》,它好像带我推开了扇神奇的大门,让我尽情遨游在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中。

比赛的流程很简单,分为三大环节,“我爱记诗词”“名家对对碰”和“美德大考验”。选手们都不甘落后,大显身手,发扬了中华五千年的经典文化,为我们展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短短四十分钟的比赛,却让我思考了许多许多。在最后一个环节中,孙荣忆选手说的一句话而引发了我的深思“我左边坐着大哥哥,右边坐着大姐姐,我果断的把虾夹给了他们,这是应该的”是啊,这是应该的。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讲究礼让,礼让作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我们作为中华儿女来说更应该把它传承下去。可是现在世上的一些人,他们却不这么想,我们身边的小事就有许多,平时在校园里上下楼梯时,如果可以做到高年级礼让低年级,那我们的校园是不是可以变得更安全?汽车在路上行驶时,如果可以做到大家都让一步,那我们的道路是不是可以变得更畅通?当今社会还有许多因人们没有遵循礼仪而产生的问题,家庭财产的分配,难道就真的可以因为几个钱的问题就可以抛弃亲情吗?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礼让”二字,正如孙荣忆说的那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好的东西让给朋友;餐桌上的食物让长辈先吃;乘公交的时候让老人,孩子先上。

最后一环节中,还有另一位选手所做的一件事,令我深思。任家豪选手主动承认了自己在礼仪方面的不足,并改正了它。诚信二字虽然简单,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中华五千年自古是教育我们要讲诚信,可是却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这两个字呢?现在的街道上走到那里都可以看到衣衫褴路的乞讨的人们,而他们大都是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骗取钱财的骗子。还有些商家图省钱,图省力,就在食品中商品中加些危害人体的东西。还有身边的一些小事,例如,借东西不还的,约好了时间迟到或不到的人。诚信是每一个中国人应该做到的事情,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要做到的事情。我们小学生作为新一代的栋梁,中华儿女新一代的希望,更应该以身作则,把我们中华五千年的民族文化精髓,和传统美德的精神传承下去。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国学是中国的国粹,它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化底蕴。美德,是中国的传统,它记载着中国历历代代的品行。让国学经典的智慧之光引领自己走出迷茫,让传统美德的大舞台照耀自己未来人生的道路;希望能有更多人继承并国学文化,发扬传统美德,让自己在历史的舞台上熠熠生辉、永不衰竭!

铸剑读后感 篇8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她那纯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个穷牧师。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可是就在简·爱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后来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可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虐待她,在简·爱10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她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8年,还当了两年教师,后来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她聪明伶俐,正直善良。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0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简·爱知道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在她快要饿死的情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一份工作——乡村教师。在这期间她继承了叔叔的财产,成了非常富有的人,还意外知道奥利佛兄妹竟是她的亲戚,她主动提出将财产与他们三人平分。最后,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别人说,这里发生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简爱知道后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铸剑读后感 篇9

本书有三个故事,这是一本特别好的动物小说,材料的选材也很“新”,选择了白天鹅,沈石溪的有关天鹅的动物小说,只有几篇。故事充满了悲伤,但却让人终身难忘。

第一个故事就是“白天鹅红珊瑚”,红珊瑚是一只爱美的鸟,他自己不去孵蛋,她的丈夫灰肩雄只好自己孵蛋,小鹅算是孵出来了,但灰肩雄劳累过度,在湖中睡着了,被毒蛇咬死。他只好暂时放弃打扮,去照顾小鹅,小鹅很快就被猛禽抓走、在大嘴乌鸦口下,红珊瑚救出了青宝和豆蔻的两只天鹅蛋,从此痛改前非,尽心尽力抚养青青和豆豆,在两只小天鹅就要被水獭吃掉的危机关头,红珊瑚前去救援,受了伤,不能南迁,用自己的魅力诱惑乌尾雄,让他带领两只小天鹅南迁……

《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记录了五只哨兵天鹅的哨兵经历,充分写出了什么时候上任,哨兵经历最值得纪念的事和殉职过程,五只天鹅无一死得壮烈,令人泪如雨下。哨兵天鹅竟然克服了自己软弱的天性,为了保护别人被杀死。

《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说了白天鹅红弟一生七次冒险,轰轰烈烈地干出了一番事业。冒险使他脱离生命危险,赢得美人归,还成为了鹅群的首领,最后一次冒险使他受万鹅敬仰的死在了鹅王的王位上。

白珊瑚都能改变根深蒂固的坏习惯,为什么你就不行了改掉你的坏习惯,其实什么事都有可能。殉职的哨兵天鹅:半点红,有自己的生命杀死了威胁鹅群的鹰的雏鸟。他在两只鹰的猛烈攻击下,忍着痛苦,终于将鹰巢推下树,砸死雏鹰,半点红都能干出不可思议的是,你为什么不可以?红弟能有这么好的生活,就是因为他的七次冒险,万一他还在蛋里不去挣扎着出壳,他就会被大嘴乌鸦肢解了。只要你有勇气,什么是不能成功?

铸剑读后感 篇10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了一所中国台湾小学,听了一节祖国文字的课,老师和学生的爱国情意让作者深深的感动,其次也表达了一种热爱祖国的深厚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尤其是对”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记忆犹新。

我从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中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责任;我从爷爷参加世界首脑会议拍照后,他拣起脚下的中国国旗图标,我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自觉;我从这回日本要侵略钓鱼岛,中国人拒买日货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决心。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中国人还沉浸在四大发明的荣耀中,我们虽然发明了火药,但被外国列强放入枪、炮中,攻打我们国家,我们虽然发明了指南针,但被八国联军运用在航海上,侵略了中国。为了让祖国强大,我们中国人要团结起来,自强不息。学生应该好好学习让祖国更加强大,警察要把小偷、坏蛋全部抓起来,不让他们用不好的行为来腐败国家……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说过:”今日中国全靠青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雄于世界,则国雄于世界“,而各行各业的人都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国。

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使我们祖国繁荣昌盛,也只有这样中国才能进步,才能更好的发展,才能强大:也只有这样中国才不会被别的国家侵略,才不会挨打,才会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中国人才会永远自豪地说”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铸剑读后感 篇11

这个寒假,我过得十分充实,因为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就是大仲马的经典之作《基督山伯爵》。

这本书的确是一本经典之作,它故事情节曲折有趣,人物的语言、对话生动、有力而又灵活,有着浓郁的传奇色彩和强烈的艺术魅力。 这本书主要讲了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太斯的大副在新婚之夜遭人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以及日后以基督山伯爵身份成功复仇的故事。

我十分敬佩大仲马笔下的基督山伯爵,因为他爱憎分明、敢爱敢恨。而这不也正是作者大仲马的部分写照吗?大仲马说过:“我爱爱我的人。”而基督山伯爵就诠释了下半句话,那便是“我恨恨我的人。”是的,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别人,这样既公平,又符合情感的平衡。唐太斯就是这样做的:面对帮助过他的人,唐太斯毫不犹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而面对那些恶人,他也给予他们应受的惩罚。 基督山伯爵在最后给马西米兰的信中写道,“只有体验过不幸的人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人类所有的智慧都包含在四个字中:‘等待’和‘希望’。”没错,只一有经历过苦难和艰辛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因为世上没有幸与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而落难之时,耐心的等待加上希望所带来的动力必然可以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一定是靠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哦,也许这就是大仲马想告诉人们的生活的真谛。

这本书更多的却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财富、权利对人性的毁灭超出了想象。当时的人们对金钱无比贪婪,对权力无比渴望,而这样的环境下基督山伯爵的惩恶扬善就更具意义了。

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铸剑读后感 篇12

前几天读了《源氏物语》,觉得不是很懂。起初读到铜壶那一章时,心里想这个可能讲的会是和中国的宫斗剧一样。后来发现原来自己错了,一直都认为日本的文化和我们中国的文化差不多应该读起来容易一点,于是就去试着了解了这本书。《源氏物语》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流露出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被认为代表了日本古典现实主义文学的最高峰,给后世作家的创作带给了艺术典范。《源氏物语》是一部让日本民族整整骄傲了十个世纪的著作。川端康成在接受诺贝尔奖时所做演讲时曾指出《源氏物语》是日本小说创作的最巅峰,他自己也不能与其相比较。当然这是自谦的的说法。但是这数千年来《源氏物语》确实影响着日本的发展,至今,仍无人能超过这部作品。

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源氏物语》出自女性之手,自然而然的就少不了很多细腻的情感,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作品中国也有一部《红楼梦》。《红楼梦》是出自曹雪芹之手,也同样有些复杂的人物关系。

《源氏物语》主要讲述了平安时代里日本贵族的生活。以光源氏的故事为核心,带出了众多与之关系暧昧的女性。葵姬是他的正室,出身高贵,气质冷淡。光源氏冷淡她陆续有了藤壶、紫姬、明石姬等多位心爱的女子。相继和光源氏亲近的女子还包括拢月夜、夕颜、六条御息所等数十位贵族女性。

《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一生拥有许多女人,一经和他有了或长或短的关系,他都会供她们生活之需,多方关照她们的生活。但他的最爱却是藤壶女御,她既是他的继母又是他的初恋“情人”。“光源氏”的生母桐壶更衣在他年仅3岁时就在周围女人的妒忌声中忧郁病逝,其父桐壶天皇又娶了与桐壶更衣容貌酷似的藤壶女御。自此“光源氏”便把对母亲的一腔思念和爱转移到了这位继母身上。他的父亲念他自小缺少母爱,嘱咐藤壶女御多多亲近他。不想,这一对美丽绝伦的非亲生的母子之间在日常的耳鬓厮磨中产生了不应有的感情,发生了乱伦的事情,竟然还怀上了孩子。藤壶女御贵为“后妃”本应仪态万方,母仪天下,一时的冲动酿下了如此大祸,心理的压力可想而知,她怀着对天皇的愧疚之心,又为肚子里的小皇子的前途命运担忧,日夜害怕事情败露大祸临头,只得硬起心肠,割舍爱情,断然拒绝“光源氏”日后的求欢,毅然决然疏远了“光源氏”。

而“光源氏”对异性的爱慕和幻想是被这位继母唤醒的,他始终无法将爱转移到同样高贵而美丽的妻子“葵姬”身上,只因桐壶天皇的一句“童发已承亲手束,合欢双带结成无”和左大臣的“合欢朱丝绾同心,只愿深红永不消”就结成了这门看起来门当户的姻缘,但婚姻的红线并不能将这对美丽的人儿拴在一起,身份高贵的“葵姬”又放不下“架子”撒娇撒痴承欢自己的男人,“葵姬”只得像一朵寂寞的鲜花悄悄地枯萎,最后凋谢了。

紫儿应该可称是光源氏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了。她虽非光源氏的原配,但她从幼年起就与源氏相伴,由源氏亲自教养成人。紫姬从10岁就被“光源氏”收养,由他亲自调教,使之逐渐成长为一个容貌美丽,性情温婉,涵养深厚,心地善良,心胸宽广的完美女性。紫姬,可以说是一个集美丽、才华、贤德于一身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源氏亲手“打造”出来的复制品,也还是离源氏以藤壶女御为原型幻想出来的完美女性形象也还是有距离。可以说,源氏对于她的抚育有点类似于今曰十分流行的恋爱养成游戏,完全按照自己心中所向往的理想伴侣的形象来培育紫儿,而紫儿在他的精心教养下也确实在品格、仪态、才貌上超出了源氏身边的其他女子,并在源氏的正妻葵姬死后成为了源氏的嫡夫人,与源氏相伴直至终老。她看似尊荣无比,幸福美满。虽然源氏情人无数,风流成性但始终把她放在第一位,给予她,他的其他情人从未拥有过的地位以及长久的感情,甚至在她死后了却尘缘,皈依佛门。然而,她真的幸福吗?我想紫姬本人是很难就这个问题作出客观回答的。她或许会很轻易地说自己很幸福,但作为源氏一手抚育成人的情人,她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都是按照源氏的想法建立的,所以她可能永远不会明白自己真正想得到的幸福是什么,因而,她所谓的幸福,并不是她的幸福,而是——他的。

“为了他快乐而活”我想自从紫姬十岁那年被源氏收养开始就注定是她一生的宿命了吧。于是,她由他。他的情人,她包容;他的儿女,她疼爱;他的疲惫,她抚慰;他的缺点,她统统看不见。她以源氏的幸福为幸福,她真的这样做了,她为了他而活,就这样活过了一生。作为一个伴侣、一位母亲、一个情人,她无疑是完美的,而作为她自己,她却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她没有得到父母的怜爱,没有兄弟姐妹可以相依,没有亲生的儿女承欢膝下,她甚至没有过完她的童年就被牵扯进了一个男子的恋爱养成游戏里。可以说,她生命中唯一的慰藉,就是那名男子的爱,然而那名男子却是一个多情之人,他有太多的感情要去给,有太多的爱人需要他的安慰。可是……他难道不知道吗?在她的生命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后来,源氏年岁已长,收敛了许多,不再轻易眠花宿柳了,紫夫人以为终于可以与那源氏两人相守了,可谁知半路又杀出一个三公主,以堂堂公主的身份带着先帝的嘱托,嫁予了源氏,于是,梦又碎了,她终于开始思考自己这一生:“这种世态小故事中,记述着轻浮男子、好色之徒及爱上用情不专之男子的女人,以及他们的种.种经历。然结局总是美女子归依一个男子,生活终于安定。但我的境遇却甚独特,总是漂泊不定。诚如源氏主君所言,我较常人幸运,可是,难道我必得忍受常人难忍之愁苦,郁郁以终么?唉,人之一生,何其乏味呀!”至此,她意识到了自己难言的痛楚与得不到的幸福,之后便缠绵病榻,带着永恒的遗憾,溘然长逝。美丽的人或事总不能长久,而人们最想得到的往往总得不到。在这世上有多少人能拥有真正的幸福呢?

铸剑读后感 篇13

这只小精灵说它乖,也不算乖,说它丑也不算丑,而且会说人话,大家猜到这是什么了么?对了,它就是可爱又机智的“八哥”。

我家的八哥有一身乌黑油亮的羽毛,就像穿着一件漂亮的大衣;耳朵是金黄色的,嘴巴又长又尖,总爱学人说话,用手摸它的脚,就像锋利的鹰爪子似的。

我家的这只八哥非常贪吃,上次我在它的鸟笼里放了一些米,它三下两下地就吃光了,刚吃完它又喝水,它一口就把碗里的水喝光了。然后我让它出来飞一会儿,它一出来就活蹦乱跳得乱飞,因为吃得太多了,所以它就在我家里到处拉屎,真不好收拾,气得我真想拿根头发上吊去。

八哥而且会说人话。因为妈妈经常教它说发财之类的话,所以它就学会了说恭喜发财,天啊!八哥成了一个大财迷,每天都在那里自言自语的说恭喜发财。还有我在做作业时,经常叫“妈”,八可也跟着学会了叫“妈”。它还会用普通话和四川话说“你好”“再见”“欢迎光临”“下次再来”等。

虽然八哥淘气,又喜欢惹人生气,但是它给我的童年增添了无限的快乐。

铸剑读后感 篇14

近日读了校讯通推荐的著名儿童文学家“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短篇小说集《再被狐狸骗一次》。这部小说集主要收录了作家描写狐狸、老虎、豹子这三种动物的10篇小说。我读后感受颇深,不仅在语言方面受益匪浅,还学到了不少动物知识,对这几种动物的生活习性也有了较深的了解:动物有感情,动物通人性,动物也懂得知恩图报。更有趣的是悟出了与狐狸、老虎、豹子这几种动物有关的一些俗语的来历,现在总结几条与大家分享。

为什么说“一山不容二虎”呢?这有一定的科学道理:因为老虎的食量很大,一顿可吃30公斤肉食,而一方土地上的食物资源是有限的,难以养活两只成年的老虎。所有,成年虎会用残脱的虎毛和粪便划定自己的觅食范围,不许同类闯入。在发情期以为的时间里,哪怕是相貌再英俊、风度再潇洒的虎先生闯入虎小姐的领地,也会遭到虎小姐的驱逐;反过来也是同样,再漂亮的虎小姐闯入虎先生的领地也会遭到虎先生的驱赶。若是两只老虎互不相让,其结果是“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因此就有了“一山不容二虎”的说法。呵呵,动物园里一个大铁笼里的几只老虎之所以能和睦相处,是因为它们没有食物压力。

为什么把语言或行为气势汹汹,让人感觉不寒而栗的那种泼辣、凶悍的妇女叫做“母老虎”呢?因为在虎的世界里,雌虎要独自承担养育后代的重任。不仅要自己糊口,还要养家,管饱一窝虎仔,比起过着悠闲自在的贵族生活的雄虎来,雌虎的生存压力要大得多。只有更威猛更凶狠更残忍更无情,才能捕获到更多的食物来养家糊口。所以,俗语就把泼辣、凶悍的妇女叫做“母老虎”。

汉语里“狐媚”“狐狸精”又是怎么来的呢?狐狸是一种聪慧机警,动作轻快敏捷的中小动物。它脸颊短而微微凹陷,五官清秀而洁净,皮毛光滑漂亮,乍一看去确有蛊惑人心的媚态,因而汉语里有了“狐媚”一词,人们把卖弄风情、妖媚迷人的女人比作“狐狸精”。虽然“狐媚”“狐狸精”都是贬义词,但是明显含有妒忌的成分。

为什么把胆大妄为的人叫做“吃了豹子胆”呢?为什么说“虎死威不倒”呢?又为什么说“兔死狐悲”,而不说“兔死狼悲”或“兔死豺悲”之类的呢?这里面都含有一定的动物学知识。

我想,爱读书的你一定能从书中找到答案的!让我们亲近书本,增长智慧吧!

铸剑读后感 篇15

今天的青年,也以更积极、更主动的姿态,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寻求自身的存在。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神州大地,青年一代成为闪耀的群体。4.2万多名援鄂医务人员中,有1.2万多名是“90后”,其中相当一部分是“95后”“00后”;武汉关闭离汉通道

“暂停”后,一位小伙子拿起相机,记录疫情下的城市,对外展现一个真实的战疫侧面;一位“90后”程序员用计算机仿真模拟演示,告诉人们“为什么还不能出门”,直观有趣地科普防疫知识……那些父母眼中的孩子,成了国家的中坚力量,更是未来的发展希望。磨炼是青年最好的“成长礼”,实践是青年最好的“墩苗田”。唯有从实践活动中锤炼、从生活养分中汲取、从探索求知中发现,才能在拼搏奋斗的“自我燃烧”中实现向上向善的“自我构筑”,站在奇迹的肩膀上缔造新的奇迹。

伙伴们,我们赞美青春,也常常会听到鞭策之声。从“莫让青春染暮气”到“精致的利己主义”,从“娱乐的自我消费”到“空心病”“焦虑症”……每一代年轻人的成长都或多或少地伴随着质疑、批评。对于青年,这也是自省、反思的机会。换个角度去理解、去审示,这也可以成为成长的滋养。欣慰的是,每代人都不会让人失望,那些质疑声成了“矫正器”、那些批评声成了“清醒剂”,可爱的年轻人用自己选择的方式为热爱的生活添彩,把人们的期待变成了前进的动力。

相信吧,青年人!你的气质代表着时代气质,你的风貌塑造着未来面貌。鲁迅曾言,“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无论在日常生活、工作岗位还是网络空间,青年们若不能像山一样静止,就该像风一般飞扬,用智慧的、创造的、实干的、革新的、担当的姿态,播下一颗颗执着奋进、创新包容、开放多元的种子。作为“人生之王”的你我,迎着绚丽的“人生之春”,一定能在时代年轮上刻下“人生之华”。

时代的大潮奔涌,后浪推前浪,青年就是立于潮头的“后浪”。在这个属于青年的节日里,我们用欣赏和赞许的眼光看待青年的创新创造;也相信,走在时代前列的青年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生气勃发、高歌猛进,在劈波斩浪中开拓前进、在披荆斩棘中开辟天地,为驱动中华民族加速迈向伟大复兴凝聚起蓬勃力量!

铸剑读后感 篇16

放寒假了,我第一件事就是和妈妈去买新书,于是我就和妈妈去了书店。最先我走了一圈,没看见啥新鲜的,走第二圈时,走到一半就看见了一本《八十天环游地球》,作者是【法】凡尔纳。

我一看见这本书就被它吸引了,买完书一回家我就立刻打开看了起来。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福克的绅士在改良俱乐部和其他成员打赌:可以用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接着便带着绰号“万事通”的仆人从伦敦出发,开始了不可思议的旅行的一个故事。

在旅行的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意外和困难,比如被侦探误以为是银行大盗、为了救人与僧人对簿公堂、在海上遇上暴风雨……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碰到了,然而他总能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一次次出乎意料的化险为夷,最终打赌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受到的的启示就是:“不管条件怎么样,不管困难有多大,只要我们敢于行动,世界上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有志者,事竟成!”

铸剑读后感 篇17

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最近,机械工业出版社推出一本名为《忠诚胜于能力》的图书,作者提出: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通篇阅读这本生动有趣的图书后,我们发现作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说明忠诚是品德,更是能力的观点。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可能就和忠诚度不够有关。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这话我也赞同。今天许多企业,把忠诚度作为聘用、提拔员工的首要条件;把考察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作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

古人曾论德与才,列出四类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指出有德有才当然好,但少;剩下就只有有德少才可用了。用古人的论述来套忠诚度与能力,也未尝不可!

但是,仔细一想,只说忠诚胜于能力,好象还缺少点什么。毕竟这只是对员工的要求,如果仅仅强调员工的忠诚度,就有可能出现

员工对企业、对老板、对上司都做到了忠心耿耿,但就是得不到信任、或充分的信任,时间稍长,员工的忠诚会不会动摇呢?

企业高级管理者,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所得到的管理信息不对等、没有与责任相对的决断权、老板对他说话不坦诚等等,他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负起管理责任呢?

员工中许多人、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他们希望并不太高,较稳定的企业、较稳定的工作、较合理的收入(待遇),如此足矣!大家努力地干,提高质量、提高产量,多劳多得。但,如果工作环境差、收入低于同行水平、管理者态度生硬粗暴等等,员工会不会想着跳槽呢?

于是我想:忠诚胜于能力,是不是还应加上一句信任重于财富?